第十一章 飞得高跑得快
那头漂亮的魔兽在俺看向它时,也望了俺一眼,四目相对时,俺感觉它的眼神中有一丝期待的神情。当俺想仔细看清楚时,它已经移开了目光,再次冲出了吃得多。
这次,这头漂亮的魔兽没有再采取游斗的方式,而是一往无前地下面向吃得多扑去。它的速度快如闪电,比它的速度更快的是两道真的闪电,“咔”两道闪电劈下,促不及防的吃得多只躲开了其中一道,被另一道闪电劈个正着,混身电光流转的吃得多怒目贲张,一下爆开了身上的泥土铠震散了缠绕在身上的电流,那头魔兽正好这时扑到,张口狠狠地咬向了吃得多。
“嗷。”吃得多怒吼着向它的对手一掌拍下,两头魔兽缠斗在了一起。那漂亮的魔兽身上电光流转,烧得吃得多的毛发“滋滋”直响,而吃得多的泥铠每每刚刚出现薄薄一层,就被那头魔兽一抓打散。
它们俩缠在了一起,令得俺不敢扔石头,怕误伤吃得多。俺从洞里跳出来,想去帮忙近身战斗。
“桀”一声嘶鸣,跳起来的俺脑袋一阵发晕,摔倒在了地上,又顺着洞里的斜坡滚到了洞底。
这次和上次不同,不是微微的眩晕,而是像被人用大棒敲在头上一样,整个脑袋迷迷糊糊的。恍惚中,俺听到洞外的三头魔兽叫声越来越大,越来越乱。
当俺好不容易再次爬到洞口时,三头魔兽已经混战在了一起,可并没有出现俺担心的两个欺负一个的事情,它们每一个都是同时在攻击其它两个,攻击力量之大,似乎一点也不比那夜见到的大狼与巨猿差。
三头魔兽一直斗到了东方发白,把洞口那原来漂亮无比的草地翻成了烂土坡,最后,很有默契地停了手,各向一个方向走了。留下俺满身尘土的在那儿发呆。
这一天,俺没有像往常一样扛着猎物回家,甚至连从不离身的铁棒也没背在背上,因为那些东西都被那三个该死的家伙不知给埋到哪个土堆下去了。
妈妈安慰了一下默不作声的俺,就去洛克大叔的酒店干活了。
俺心里却在翻着滔天的巨浪,昨晚真真实实地目睹了三头高阶魔兽那令人瞠目结舌高超战力,令俺心中升起了“俺一定要像它们一样。”的念头。
因为手里没有猎物,害怕进去之后遭到白眼,俺有些缩头缩脑地在吉尔先生的商行外瞎转,可俺太低估了自己的个头,不一会,吉尔先生就出现在了商行门口,高兴地把俺迎了进去。
俺十分不好意思地为自己空手而来向吉尔先生表示了歉意,吉尔先生很夸张的对些表达了愤慨,“噢,阿丹,你说的是什么,我可是把你当朋友的,朋友间难道会这么见外吗?难道你不当我是朋友?”
在吉尔先生的热情下,俺渐渐放开了拘束,和吉尔先生说起了此行的目的,俺来这,就是为了听一听能只身横穿魔兽森林的英雄的故事。其实,还有些话俺没对吉尔先生说,昨晚,俺看了那三头魔兽的表演后,对于人类能只身横穿魔兽森林生出了很大的怀疑,天,要在那些高阶魔兽寻震地撼山的攻击下全身而退,那还是人吗?简直成神了。
吉尔先生听了俺的话后,没有拒绝,很痛快地开始给俺讲“大陆英雄阿瑟”的故事。
他还特意在故事里着重的点明着,“英雄阿瑟”和俺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样生活在一座小镇上,同样和寡母一起相依为命,同样因异与常人的奇特而饱受世人白眼。
不同的是,阿瑟与别人不同之处是他是一个半兽人,而俺是一个神弃者。
当吉尔先生说到阿瑟遇上了后来与他伴随一生的冰霜巨龙阿尔喀斯时,他那双聪明的小眼睛对着眨巴了两下,吓了俺一跳。
俺的心跟着故事里的情节跳动,阿瑟慢慢成长时,俺为他高兴,阿瑟遇到危险时,俺为他紧张,阿瑟终于战胜强大的对手时,俺为他感到骄傲……
故事讲完了,俺还陷在兴奋之中。
吉尔先生好象不经意地说道:“阿丹,你知道吗?阿瑟的故乡离这并不远,就在离这一天半路程的诺尔瓦镇上,在那儿至今还耸立着一座“英雄阿瑟”的雕像。”
“是吗?”俺一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地跳起来,就这短短的时间,俺已经把阿瑟当成自己的偶像了。
“是啊,阿丹要是有机会你可以去诺尔瓦镇看看那座雕像嘛,平常人走一天半的路程,阿丹你可是一个晚上就能跑个来回了,并不比你去魔兽森林远嘛,还有,我还听说,你的朋友卡拉奇现在就在诺尔瓦镇的货运站干活呢。”
听了吉尔先生的话,俺有些晕乎乎的,好象觉得他话里有话,可俺琢磨不明白。
回家之后,俺一直想着怎么和妈妈请个假,去诺尔瓦镇看看“英雄阿瑟”的雕像。最后,俺决定跟妈妈实话实说,俺相信妈妈会答应俺的合理要求的。
晚上,妈妈回家后,俺迫不及待地向妈妈说出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没有反对,只是认真地对俺说:“阿丹,你长大了,其实现在你自己打猎赚的钱比妈妈还要多了,可是你要记得从前帮助过咱们的人,也要遵守自己的承诺,这样,你和洛克大叔商量一下,要是能保证供应的兽肉不断货,你当然可以去诺尔瓦镇看看咱们德比克城人的骄傲——英雄阿瑟。”
俺高兴地答应了妈妈的话。
当晚,俺扛着木棒雄纠纠、气昂昂的向魔兽森林出发了。俺知道,要和洛克大叔谈判,手上必然要有个大猎物。
俺准备大干一场的愿望没有实现,因为当俺来到山洞时(俺要回到山洞脱衣裳,然后穿着条裤衩再去打猎),已经有一个家伙趴在洞口了,它的身边有着两头已经死去的猎物。
这个情形俺十分熟悉,因为近一段时间以来俺天天晚上都看到类似的情形,可今晚这情形又让俺十分不熟悉,因为趴在那儿的不是吃得多,而是昨晚和吃得多干仗的那头漂亮的魔兽。
俺有些心慌慌地走近那家伙,说真的,昨晚看它们三个打了大半夜,俺现在知道自己和它们的差距有多大,见到这家伙俺有点怕怕的。
“那个,你是要俺烤肉给你吃吗?”俺小心翼翼地向漂亮家伙打招呼。
漂亮家伙斜撇了俺一眼,抓过一头死猪,一爪下去,将一条后腿撕了下来,扔到俺面前。
“要烤这块吗?”俺还是陪着小心。
漂亮家伙高傲地点了点头。
“等等。”俺赶紧跑回洞里,把烤肉的家伙事全都抱了出来。
那晚之后,三只魔兽像商量好的,轮流出现在俺的洞前,不过它们之间还是有不同的,吃得多就不用说了。秃头丑鸟不吃烤肉,它总是飞到涧底去吃那些令人犯呕的腐肉,俺最喜欢见到它,因为见到它意味着俺可以不用烤肉,把更多的猎物保存下来卖钱。漂亮家伙倒是爱吃烤肉,而且它很会吃,每次都是挑猎物身最鲜美的那块肉,后来让俺都对食物挑剔了不少,不过它的胃口比吃得多小多了,遇到它,两头猎物,俺至少能留下一头半。
最后,俺依据吃得多的名字特色,给它们俩起了名字,秃头丑鸟叫“飞得高”,漂亮家伙叫“跑得快”。
飞得高没有对名字表示异议,只有跑得快这家伙,在饭后运动时,好好地给俺“提了一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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