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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yy作者的俗与雅

      何谓俗?何谓雅?反应在文字上是笔风的现代流行化和古代文学化,相仿于流行音乐的通俗和古典乐曲的轻灵。

    见一例证,同样是描述爱情感觉的文字,请看

    问尔所之,是否如适

    蕙兰芫荽,郁郁香芷

    彼方淑女,凭君寄辞

    伊人曾在,与我相知

    雅吗?很雅,很美,很有意境,为什么呢?因为“x兰xx”,四个字里三个不认识。

    同上,现代一俗人写为: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直到你的倩影永远离开我的视线,我才悲怀不已;你要去的地方兰花郁郁,我却只能呆在原地,寄相思于一方竹笺。如果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我会选择说----我爱你!因为昔日的相知相守,让你永远站在我心灵中最靠上的一席。

    俗吗?有点俗,为什么?不是读起来很清香吗?因为“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这句经典实在是太为人所知,用多了就只能给人带来鸡皮疙瘩效应。

    但我相信,同样这两句,用在文章信笺当中都会很受女孩子欢迎。为什么?就因为前者大雅,后者小俗。

    雅,可以是浪淘尽,千古风liu人物;可以是八千里路云和月;可以是露浓花瘦,却把青梅嗅。豪逸,壮烈,致趣,它们有一共同的特点---就是浪漫。

    不切实际,却能快慰人心,古诗的好处在于知意而不知义。前“意”表意境,后“义”表含义。女孩子爱浪漫,男孩子想意淫,在自我文采的推荐和浪漫气息的营造上,有什么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古诗更好不过呢?

    因为我爱雅,所以我爱诗词,因为我yy,所以我用诗词,我书中的诗词有40%始于原创(开头诗不算),因为我渴望张扬。

    高中老师说张扬使人浮躁,大学教授讲张扬使人阳光;李阳的张扬在于疯狂,吴宗宪的张扬就在于yy了。一本好书,不需要张扬,一本受欢迎的书,却一定要张扬。我渴望张扬,所以读者们,让你们的评论来得更猛烈些吧!

    再来说说俗,我无意于贬低某某成名作者的文章,但请看经典小说开头---“我是个淫贼。”一句成段,短短五个字,迎来点击无数。如果我是个还算正常的男人,我会乖乖坐下来,泡一杯咖啡,

    把作者的淫贼经历好好看下去。

    于是乎,俗,不再是个贬义词。

    大家看一看这几个语气动词,“靠”,“凸”,“倒”,“”,“5555”,“:)”,“hohoho”,是否很熟悉,是否曾几何时,它们曾经从您秀雅的手指中跃出?如果您说是,您一定玩过网游吧,可怜天涯沦落人,偶也是深受荼毒的一份子啊。当然,如果您是女孩,您不熟悉这些生动可爱的文字动物,就来读一下我的大作吧,我会让您一饱眼福,悔不当初怎么没有被荼毒一下的。

    言归正传,现代读者经常把yy类书籍笼统地归纳为俗,平实的文字,老套的情节,因为年龄小读书少而导致的文辞浅薄,常识匮乏,如此yy者想要成功只有靠堆砌字数,拖沓情节来吸引读者,或是冒天下女人之大不韪,声情并茂的献上h类描写。

    此为大俗!我--们--一--起--鄙--视--之!

    小俗者,bbs上常见例证,美其名曰---文字游戏。

    举例1---弓虽贝占!

    2---“阅此美文,让人所感颇多。真是不可多得的佳作!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总结总结,归纳归纳,该文天马行空,有骨有肉,有干有叶,文笔流畅,精彩纷呈,此书实乃超出经典,不可不观也!~~~~此书一出,必定洛阳纸贵,众人争相传诵,废寝忘食,昼夜拜读,传为后世佳话~~~~望君再接再厉,精益求精,百尺杆头更进一步,不负余空腹撰文之意。”

    超级流行灌水贴,我们一起鄙视(尤其出现在我的书评里)。但是,对于此贴的初始创作者,我会说一声佩服佩服!把水灌的这么有理,这么通用,这么华丽,尤其这么马屁。实乃俗中一大雅也。

    存在即使真理!因为它们通俗,所以它们被引用,从而反映了它们被很多人所注意。一篇小说,如果俗的可爱,俗的有味道,无论它的文笔如何,首先它就确立了一个不错的卖点。

    “上厕所没带纸怎么办?”这个问题够俗吧。大家写的够多吧。请看一名人描述----

    -----------------------------------------------------------------“好了没有,你究竟吃了什么,这么久还这么臭?”靳冰云第一次后悔没有勤练武功,达到和师傅一样的先天内息境界。

    厕所里不时传出我努力拼搏的声音,哎,大概是昨天夜风给吹得,今天又吃了靳冰云所谓的最干净的食品---天然蜂蜜,天然番茄,天然…没有一点熟食,不拉肚子才怪。

    又泻了一回,感觉舒爽了许多,一掏腰包,惨!~电视上最老套的搞笑镜头发生在我的身上---没带纸。

    不过宁死也不会作出像韦小宝flash里的那种拿手搽完用尿冲的下作手段;我只好使出我的绝招---纸不够,内裤凑。

    从厕所里出来,一阵秋风吹过我萧条的身躯,肚脐以下凉爽得我双腿直打哆嗦。靳冰云一把扶住我,关心的怨道,“没事吧?吃东西也不小心点,哎算了,也是你不会武功,体质太差;明天开始我教你学一些基本的运气功夫,以后就不会三天两头病倒了,担心死人了!”

    被冰云小护士一个劲的又是捏腿又是摸头的整了好一阵子,整个人都飘了起来,特别是按到大腿时想到里面空空如也,身为男人最重要的部分也蠢蠢欲动起来。

    尴尬的推开靳冰云的小手,道,“算了吧!冰云,男女授受不清,还是先回屋吧,被人看到了不好。”

    靳冰云吓得立马把手又放到我头上,“不是拉糊涂了吧?你居然跟我说怕男女授受不清,难道烧转了性?”

    我已听之下差点跌到,装作义正言辞的皱眉道,“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我若是不知冰云素来不喜那些好色下流的年怜丹之流,又怎配做为你死为你容的人。”--未完待续-----------------------------------------------------------------------

    不用怀疑了,这位名人就是我本人(脸皮厚啊)。

    我认为描写和情节的安排常常可以把一件大俗的事变成俗中带雅。踢开拙作不谈(没有成名没有说服力),《*》里对涩情场景的描写,yy的大大们不会不记得吧?用简练语言描述过程,有器具助兴,宝器点衬,回想一下,在某一章某一节,是不是有那么一段,你曾经无数次翻阅过的?

    想到了吧。(还说你不好色,露馅了吧?嘿嘿!)

    我喜欢小俗的文章词句,因为它们能给我带来轻松欢笑;我喜欢小俗的去涂写文章,因为那是来自我心底最真实的快乐和童心。

    一篇既雅又俗的文章不好吗?既然大家已经有了全雅的《大唐》,全俗的《色动》,为什么不能接受一篇杂糅的怪胎作品?

    跟着心走,我无意于回驳他人批评的好意,实在是自己的写作信念遭到自己质疑,特此轻抒己见,为自己打气。

    再给自己文章做个广告,可怜也好,欣赏也罢,点击这里《游戏覆雨翻云》,也许你会发现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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