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茫茫漠行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以前经常在电视中听到某某探险家谈到沙漠的恐怖和燎原,那时也只是下意识的把它同自己所住的城市对比。如今身临其境,才知道那些所谓的恐怖和燎原绝对不是自己所能想象得到的。
我们一行三人,每天晚上赶路,白天挖洞睡觉,走了三天除了偶尔看见一些零零散散的仙人掌和野狼的骸骨,就只有万里的黄沙一波一波的在眼前起伏。
在这三天里,照井夕很少说话,但每次开口就会教给我一些新奇但是又很震撼的东西。我觉得他很爱抬头望着月亮,尽管他什么也不可能看见;这些都使我对他产生了一些莫名的好感,这种好感又有别于年怜丹,后者很像一位搞笑的大叔,好色点,卑鄙点,对我总是持着一种善意的鄙视辱骂态度,他也许害过我,限制了我的自由,甚至还参与了分开我和冰云的行动;但我却从来都不曾真正对他恨起来!
照井夕的冷淡和怒气常常突然而至,外界对他冷血到变态的评价不是没有道理,他告诉了我他喝过无数的鲜血,虽然大部分是野狼的,不过当他把他怎么对待无双国王父女的事情告诉我时,我还是整条脊梁骨凉飕飕的。这大概就是他为什么有个“柔指花亦伤”的外号的原因吧,他拥有不逊于我的美丽外表(自恋滴说)但是却毫不珍惜美丽的东西,他对月发呆我感觉那是在悼念某人,但在日常的接触中他从来没有表示过软弱。我很害怕他,但又很可怜他,矛盾的思想随着接触的频繁越来越清晰,所以在不需要讲话时,我总是尽量的避开他,还好有个吵吵闹闹的雪儿。
照井夕很恐怖的对我说过,人在沙漠里行走,最危险的东西不仅仅只有暴风和流沙,酷晒能让人在十几个时辰里变成人干,而如果一个人连续两天除了黄沙什么立体都没看见,他的眼睛就会因为长时间不聚焦而失明,有的人则会精神失常,这种现象在雪地里同样存在。所以沙漠居民最喜欢见到的就是一颗颗长像很不起眼的仙人掌,它们可以充当眼睛聚焦的那粒焦点,同时人们也常常可以在它们扎根的沙下挖到贵比黄金的水源。而除去那一身伪装的尖刺,其实它们本身也是个含水量超高的小型储水器。
这既短暂又漫长的三天,我学会了许多野外求生的本领,我知道了在沙漠里打洞可以很大程度上抵御昼夜温差的强烈变化;也知道了一块做成凸圆状的琥珀镜可以很容易点着沙漠里偶尔遗留下来的枯木枝。照井夕拥有很灵敏的鼻子,他闻的到野狼走过时留下的脚印气味,而只要你逮到了一只野狼,杀戮时所留下的血腥很容易可以引诱更多的野狼前来送死,(狼群除外)
狼的鼻子显然比照井夕还要灵敏百倍,这一点是大自然赋予它们求存的优势。
在第四个晚上的长征途中,牵着雪儿埋头一边睡觉一边行走的我“哎呀”一声撞上了在前面引路的照井夕。
“发生了什么事?”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拔出前两天捡到的一根一头尖尖的干树枝。要知道照井夕可是变态的很,当有三只以上的野狼来时他绝对会留给我一只,变回白痴妹的雪儿只会为我被野狼扑的东倒西歪的样子叫好,别说帮忙,没把她负责的野狼赶过来我就阿弥陀佛了。
照井夕嘴角微笑道,“我听到我们的老朋友在跟我们打招呼了。”
雪儿和我一样睡眼惺忪的从迷糊中醒来,忽的揉着眼睛大叫了起来,“呀,我们到狼山了。”
我顺着雪儿的手指看向月亮下模糊的黑影处,被夜色冲的淡如凉茶的一点山尖利刺一样钻出地平线,被黑暗搅得时有时无的影像根本引不起我丝毫惊讶和兴趣。
但是看着一脸兴奋的雪儿和表情奇异的照井夕,我只好装作兴奋的与他们保持一致道,“呀,是啊。有座高山呢?山上还有东西在叫呢。”
雪儿拉着我的胳膊惊奇的叹道,“你也听到了狼叫吗?我只听到了一丁点,我还以为只有哥哥听得到,花哥哥没学武功原来也这么厉害呀?”
烧红了脸暗叫惭愧,吹牛迎合过了头,幸好照井夕不是啰里啰唆的年怜丹,他只淡淡说了一声,“收好你的棍子,待会说不定要靠它来保护你的命根子,我们快走吧。”
“难道山里的野狼也和人吃虎鞭一样爱吃人鞭?”抱着这个突然冒出的想法一阵毛骨悚然。拉起雪儿快步紧贴上照井夕。
如果你要我为眼前这座狼之神山下一个修饰词,我会说是“巨大”,如果你觉得不够,那我会说“很巨大”。对于习惯于百层高楼林立的大都市生活的我来说,这座高耸如天的山峰绝对要比与他同样高的其他建筑更有气势。不只是因为它那奇特的带有弧度的插入天穹的延伸方式,还有它的阴森冷气,以及四周黄沙万里的衬托。
照井夕把我和雪儿带到一座卧躺着石碑处,指着碑上巨大的野狼脚印说到,“这是整座狼之神山中阴气最重的地方,这个巨大的印记在我们的族里记载为天狼在此间修炼千年成仙时所留下的最后一个印迹。它代表着死亡和诅咒,任何越过这个脚印潜入神山的人类都会被野狼所杀死。所以百年以来,这座神山成为了塞外各族公认的禁地。”
我咋舌道,“为何天狼会对人类留有这么大的仇恨?临走前还要对我们作出诅咒?”
雪儿跑出来可爱的叫道,“这个我知道,妈妈跟我说过有一个青年为了治好他妈妈的伤,来到神山上杀掉了要做小天狼妈妈的那个狼妈妈,天狼妈妈死了后天狼爸爸很伤心,于是不愿呆在山里,就一只狼飞走咯。”
我被她妈呀妈的弄得糊里糊涂的,往向照井夕,后者平静到,“山月国的皇后因为争宠中了厉害的巫术,施巫者临死前说只有用神山上母天狼的血液才能救醒皇后。山月国最勇猛的王子不顾众人劝阻只身来到神山,杀掉了正在分娩的母天狼。出外觅食的天狼回来后很震怒,灭掉了山月一国后飞升而去,而且留下了深刻的仇恨对人类进行诅咒。很多人猜测它是去寻找母天狼的魂魄,塞外更多人则认定它已抛开仇恨,成仙远去。但谁也没有胆子敢来挑战这个神话的诅咒。”
我越发确定照井夕的变态思想道,“既然这样你还带我来,我还要留命回去找冰云呢。”
照井夕哈哈笑道,“我连天都不信,又怎么会信这些欺瞒弱者的狗屁诅咒。哼,要是真有野狼挡道,天狼阻路,我就狼挡屠狼,佛挡杀佛。记着,成为强者的第二个条件就是无畏无惧!缩手缩脚的男人永远也战胜不了自己的懦弱。”
再一转身,指着碑后的两条小路,邪邪的笑道,“我们要去的地方这两条路都能到达,但我不想和你这么慢慢吞吞的人一起浪费时间,我走其中一条,你和雪儿走另一条好了。现在,你自己挑吧。”
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一样看着那两条同样黑漆漆不见底的向山上盘旋而去,心想照井夕你还真毒,没了他保护,依靠最不保险的雪儿我有命上去的几率几乎为零。要考验我的无畏无惧也不是这么考验的吧!
不过早知道辩驳无用的我随随便便选了右边那条,雪儿“耶”的一声叫了起来,我愕然往向她时,照井夕丢下一句好自为之,风一般的刮的没了影子。
我馋着脸面低声下气向雪儿问道,“雪儿,你这么高兴是不是花哥哥选对了路,这条好走的多啊?”
雪儿望着我神秘的掩嘴一笑,“才不是呢!哥哥走的那条路我没走过,不过我们这条我就走过了。”我的心刚刚放了下来,小丫头又加了一句,“不过嘛,我高兴是因为我们这条路上有好多野狼,到时候花哥哥又会被野狼追得到处跑了。hohoho,一定好玩死了。”
在一次晕倒中,山顶深处传来一声悠长狼吟,千百声狼吟相继和鸣。我咽了一大口口水,拍了拍胸口给自己壮胆。靳冰云还等着我学好武功回去相救呢,拉着雪儿口里唱着《好汉歌》,我忐忑不安的顶着前方的雪儿走进了漆黑的甬道。
风萧萧兮易水寒,我的下场不会那么悲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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