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准备礼物
郑成秀刚好陪着女朋友郁思颜在外面晃荡,就听说有狗在侮辱他师傅,这怎么能忍?
“郑少侠!”掌柜也算是京都人,自然对郑成秀这号纨绔有些认识。
“错”郑成秀不满地纠正道:“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郑少侠!”
“是是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郑少侠”,对于这种纨绔,一定要顺着他的意思来,对于这一点,掌柜很清楚。
“噗嗤”,跟在郑成秀后面的郁思颜掩嘴轻笑,一副小女生的样子,看得郑成秀直流口水。
不过,现在还不是郑成秀动手动脚享受二人世界的时候,他必须先解决掉那个敢于侮辱自己师傅的狗族败类。
“是谁对我师傅不敬的,自己站出来”郑成秀的脸色一沉,目光扫视全场。
掌柜和店小二们纷纷退到一边,把张盼盼和哈哥露了出来。
郑成秀瞬间就愣住了,张盼盼和哈哥也是一头的黑线,只有掌柜和店小二们忐忑不安,唯恐双方在店内就打起来了。
“唉”哈哥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算个什么事啊。
“师……”郑成秀马上换了一副嘴脸。
“师什么师,狮子头吗?”哈哥赶紧打断郑成秀,然后满嘴胡扯道:“告诉你,小爷是纯种的狗,汪汪。”
郑成秀瞬间就明白了哈哥的意思,毕竟哈哥的墨镜那么明显,一看就是微服出来的。
“那个,那个”郑成秀有些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了:“那个您也是来给高科买礼物的?”
“嗯”哈哥用鼻孔发声,回答了这个问题。
郑成秀却毫不在意,只是在一旁局部地站着,十分的尴尬。
掌柜和店小二们看得是一头雾水,这是个什么情况?刚才还剑拔弩张、气势汹汹的郑成秀郑少侠,怎么刚一对决就歇菜了呢?
这厢,郁思颜也看明白了,不过,相对于郑成秀的窘迫,她倒是落落大方多了。
“盼盼姐,我们也是来给高大人买礼物的,不如一起吧”郁思颜很是自然地邀请道。
“好啊”张盼盼也没给别人送过结婚礼物,正想找人参谋。
于是乎,三人一狗快乐地去逛街了,留下掌柜和店小二们一脸的懵逼。
“掌柜的,刚才那条狗会不会就是哈神啊?”有个店小二咬着手指头,迟疑地问道。
“呃~”掌柜怔了怔,很快就答应了过来。
“我去,哈神竟然来我店里买东西啦!”
一声尖叫从小商品店里传了出来,引起了路人的纷纷侧目,没一会的功夫,所有人都涌入了小商品店,想要一览哈神的风采。
不过,他们注定要失望了,哈哥已经走出去好远,而且,不会第二次踏足小商品店了。
但是,小商品店的掌柜从此就掌握了一项高超的营销技巧,那就是拉名人或者名狗来为自己站台,果然次次都能招揽到不少的生意。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哈哥离开小商品店,刚拐了一个弯,就发现遇到了一个熟人~郑子扬。
郑子扬正在忙于押送犯人出城,哈哥本来不想打扰,不过,郑成秀就不那么在乎了。
“子扬哥,好久没碰到你了,待会去喝酒啊”郑成秀热情地招呼道。
“改天吧,我最近比较忙,现在还需要押送犯人去广海城”郑子扬一眼就瞥见哈哥,然后拱手示意,算是打过招呼了。
“有邵子博”张盼盼突然惊呼了一声,她对邵子博可谓是记忆深刻,因为练气大赛的主考官就是邵子博。
“我去,还真是”哈哥诧异了一下,因为邵子博换了一个光头的发型,不过看起来倒是精神多了。
“嘿嘿嘿”邵子博见到哈哥,有些不好意思。他落魄的时候,最怕见的就是熟人,虽然现在邵乐乐已经痊愈了,他的生活也有希望了,可是依旧羞于见人。
郑子扬倒是主动开解道:“这一批犯人都是积极配合改造的,我们想着让他们去建设广海城,然后给予他们适当的减刑,一举两得。”
“嗯”哈哥点了点头,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邵子博能够主动改过自新,也算是一件好事,可是他要去的地方偏偏是广海城,那个地方……
哈哥的脑海中突然蹦出了那个贪狼,那个很像应破军的年轻军官,现在的广海城守备,这会不会是一种宿命呢?
郑子扬没有久留,他还要赶着押送犯人去广海城呢?这是第一批犯人,后面还有很多,估计押送任务要进行很长时间。
紧接着,哈哥又逛了一圈,还没有发现一件独特而又满意的礼物,反倒是郑成秀他们准备好了。
这让哈哥很是无语,身份高了就是麻烦,婚礼上哈哥的礼物特定是倍受关注的,哈哥唯恐自己的礼物和别人的一样了,那样的话,丢脸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师傅,您其实不用担心的”郑成秀安慰道:“只要您出场了,就是最好的礼物。”
哈哥摇了摇头,郑成秀这话虽然没错,可是,空着手去参加高科的婚礼,哈哥总感觉不太妥当,特别是高科的儿子高压郭还是自己命名的。
“哈哈,市面上的礼物也就那么几样,选不出什么花样来的”张盼盼安慰道。
“要不,哈师傅你自己制作个礼物吧,写首诗,作幅画”郁思颜提议道。
“好主意”哈哥眼前一亮:“作诗的话,我最在行了。”
其实,哈哥的潜台词是抄诗的话,他毫无压力。
不过,郑成秀等人不明就里,反而很是崇拜地看着哈哥,作诗啊,这个世界上还是很少的。
张盼盼早已习惯了哈哥的无师自通,但还没有见过哈哥的诗呢,也不禁有些好奇。
哈哥一想到抄,瞬间才如泉涌,无数前世的诗文、歌曲、发明充斥了脑海。
回到哈府,二话不说,哈哥笔走龙蛇,一连串的诗词、歌曲出炉,惊才绝艳,就是字迹不太好看。
不过,这一切都无所谓,因为哈哥在每一张白纸上都拍上了自己的狗爪,证明是自己的大作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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