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LV
天边有朵彩色的云,我望着它,久久的凝视,它一动不动,像一个男人,身材魁伟,我并没有看到它的变化,可是只一眨眼的工夫,却发现它已经面目全非,这时它什么也不像,又过了一会儿,它变成了一匹奔驰的马。我想,人生有时候就像这云,一天一天的过去,似乎什么也没发生,可当你有一天突然回首,会发现一切都已经改变,而且无法回头。
我思念何方,我有满腔的话语要跟他说,我曾经疯狂的寻找他,可当有一天我远远的看见他,却几乎想逃。当我转过身去时,听见他在叫我的名字,我只得回过头来,勉强一笑,这笑容像苦瓜,我不敢抬头,不敢正视他的眼睛,我说,你去哪了?
他说,我去省城进修了一段时间。
看来华院长并没有骗我。
我说,哦。
对不起,走得匆忙,没有跟你说一声。
跟我说一声干嘛?
他嘿嘿一笑,不知说什么,韩佳颖走来叫他,何方,院长找你。他答应着,还想跟我说什么,我已经转过身去,于是他跟着韩佳颖走了,我听见韩佳颖在跟他说,你怎么跟一个疯子这么热乎?她好像爱上你了,嘻嘻。你真是命犯桃花,挡都挡不住呀。连疯子都能动情。何方语气不善的说,谁是疯子?请不要跟着那些无聊的人说别人。她是我朋友,我觉得她一点都不疯。
好吧,就算她不疯,用得着对我这么凶吗?韩佳颖怒道。
何方说,当初别人纷纷传播你的流言,可无论什么时候我都相信你,都把你当朋友。我对她也是一样,这是我做人的原则。我不愿听到别人说我朋友的坏话,即使说的人也是我朋友。
好了好了我不说了,真怕了你了。我看呀,不只是她爱上你了,你只怕也爱上她了吧?
别胡说,我有老婆呢。
是呀,还不只一个。嘻嘻。
别胡说。
我看着一棵绿草发呆,那草叶上一只蚂蚁正艰难的爬行着,长长的草路,像天梯一般耸立,一颗晶莹的水滴落在草叶上,像阳光下挣扎的露珠。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已经泪流满面了。
这个男人有一张狰狞的脸,他总是笑,可他的笑容背后就像隐藏着两条毒蛇,三角头,丝丝吐着信子,眼睛射出绿光,让人在六月里也会感到一股寒意从脚板心升起。我恨不能扑上去咬他几口,咬住他的脖子,像吸血鬼似的吸干他的血液,可是光想想,就已经让我恶心得呕吐不已。也许我有一把刀,我会不顾一切的捅进他的胸膛,但其实就算给我一把枪,我也已经无力举起扣动板机。我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不是血液在流失,而是灵魂在消散,像风中的一股青烟似的。我狂喊着,但嗓子已经嘶哑,声音像在狂风中被吹散了似的似有如无。禽兽,禽兽。我要去告你,我要告得你坐牢,让你家破人亡。
你不会告我的,因为我是他爸爸。
我目瞪口呆,就像从一场恶梦中醒来,忽然发现地震来临,到处是震耳欲聋的轰鸣,到处是凄厉的呐喊,到处是黑漆漆的夜,我恐惧的奔跑,但到处都是断壁残砖堵住了路,我看不见前方,寸步难行,仓皇的在原地打着圈,当我终于累得倒在地上,却无比惊恐的发现,身上爬满了青蛙,还有毒蛇腥冷的在脖子上环绕……
何方专程来找我,说晚上请我吃饭。我有些诧异,这么久以来,他从未请我吃过饭,我们有的只是亭子间聊天的交情。为什么?我问。因为开心。他说。他勉强的笑容表示他并不真的开心。也许,心烦也是理由。我没有道理不答应,何况他说,就想跟你喝一杯,好好聊聊。我也想跟他好好聊聊,心中有千言万语,就像湖中储满了水,忍不住要倾泄,却又不能倾泄,只能好好的呆着,如果有一天崩溃了,决了堤,就会泛滥成灾。我不想成灾,我只想忍成一个死海。
在一个小包间里,酒菜上来,我们端杯碰一下,仰头饮尽,一连三杯,我说,好了,有什么郁闷的事情,可以说了。
他笑笑,说,其实真没什么郁闷的,我也觉得奇怪,此时的心情自己都难理喻,也许我应该难过,所以我下意识的变成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可刚才三杯酒下肚,我忽然觉得轻松,也许这真是我要的。
你在说什么,我不懂。
我离婚了。他看着我说。
那又怎样?难道要我安慰你,替你难过?还是要我恭喜你?我的语气忽然有些阴阳怪气,然而他并没有觉出来。
难道你不觉得奇怪?
我为什么要奇怪?
我才结婚多久!何况还是离开自己妻子娶她的,这样来得艰难,不是应该好好珍惜吗?
人总是觉得别人碗里的肉好吃,别人的衣服好看,别人的工作轻松。等千方百计到手,就会发现不过尔尔,甚至完全不符合想像,于是就会失望,失望之后自然是离开。我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
是啊,当初觉得她什么都好,漂亮温柔体贴性感大度,觉得曾真平淡无味,死缠乱打,没有品味,现在才知道……
原来你还记得曾真。
其实所谓失忆,是我假装的,我倒不是故意想骗她,只是被她发现罗婉的存在,我一时有些惊惶失措,几乎是下意思的假装失忆,就像鸵鸟遇到危险时把头埋进沙滩里,以为这样别人就发现不了你。没想到罗婉也会顺水推舟,我没有办法,只能假装到底。
哦,你一向喜欢假装失忆吗?
他有些不明白的看着我说,什么意思?
假装记不得我啊。
他看着我没有说话,但那脸上的神情还是在问我,什么意思?我耸耸肩膀一笑,改变话题,问,你跟罗婉为什么离婚?
他沉思起来,好像这是一道高难度的奥数题,虽然有千百种解法,一时却不知从何入手,良久,他才说,其实每一个婚姻都是由于误解,人们以为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爱情的保障,其实不是,古代社会,包办婚姻也有幸福的,而现在爱得惊天动地,发誓海枯石烂的人往往过得并不幸福,那个把婚姻比作鞋子的比喻虽然通俗,却是真理,人们总是爱漂亮的鞋子,却不管舒不舒适。
不穿一下总不知道是否夹脚是吧?
是的。
当车祸后何方说失去了记忆,罗婉以为他们是重新开始,其实何方从来没有忘记她,当然也没有忘记曾真,他之所以选择罗婉,是因为曾真给他的生活已让他厌烦,他觉得每一天都是前一天的重复,人的一生就像一个由无数个点串成的直线,毫无新奇,每天有的是各种各样的鸡毛蒜皮,各种争吵不休,而他是一个内心充满浪漫激情的人,觉得这样过一辈子无疑是白活一场,也许外遇就是寻找生活中新鲜感的必然之路。他讨厌平庸,却又无法传奇,所有的逃离都是白搭,像一条鱼,从一个池塘跳进另一个池塘,都是一潭死水,没有壮阔的波澜,没有奇异的海景,没有梦幻的龙宫。但在跳进去之前,鱼儿不会这样想,总误以为旁边的池塘是大海。所以与罗婉结婚以后,他发现生活并没有改变,只不过曾真的唠叨换成了罗婉的唠叨,鸡毛还是鸡毛,蒜皮还是蒜皮,平庸的争吵却换了一种吵法,曾经是节衣缩食的,如今的争吵却有些奢侈:二手的宝马,比别人晚买一天的lv,排队买的苹果6……
罗婉动了阑尾炎手术,还特地在朋友圈里发了照片,休病假的时候对何方说,我挨了你一刀痛得很,你得给我买一个lv,不能让我白挨。何方苦笑不得,却也满足了她,谁叫她撒娇的样子那么可爱呢?病假后第一天上班,罗婉背了新包姗姗去迟,虽然她七点钟就已经起了床,恨不能早餐都不吃就赶到办公室去。我想女人买了好看的新衣服,名贵的包包,漂亮的首饰,就像小孩子一般,有着一种特别想要炫耀的心理。记得小时候,每次妈妈给我买了新衣服,我就迫不及待的穿起来,走到邻居家给小伙伴看,看到他们围着我,眼中射出羡慕的光,嘴中发出啧啧的赞叹,即使碰到个别特爱嫉妒的,故意装出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都能让我感到从身心底里的满足,这种得意的感觉,远胜于漂亮衣服本身带给我的快乐。如果妈妈是在晚上拿出给我买的新衣,小伙伴早已经睡着,那这夜对我来说简直是煎熬。lv,那是品质的象征,是高雅的代名词,有几个女人不想拥有一个呢?难怪罗婉要炫耀,她想像着同事们羡慕的眼光,嫉妒的谈论,就有一种迫不及待的感觉。但她知道不能去早了,去早了谁会注意到你的包包呢?巨星总是最后一个出场,闪光的总在后面。她整整迟到了一个小时,去补签了一个到,这才来到办公室,可她发现自己还是太心急了,因为她们竟然全都还没有来。真是令人失望啊,那想像中如众星拱月的场面没有出现,迎接她的只有冷冷清清的静默,纵然你的肩头挎着lv。她们办公室几个都是女人,工作上的事情少得可怜,男人坐办公室喜欢喝茶看报纸,她们不喜欢喝茶,也不想看报,每天只是聊天打卦。那些国家大事与我们什么相干呢?与其关心领导人访俄访美,不如说说谁穿了一件新衣服,谁的老公又升职了,谁新做了一个头发,谁的孩子考试考了每一名。
同事们陆陆续续来了,都没有看到她特意摆在办公桌上面的包包,也难怪,不过没关系,等下借口办事先走一步,她们就会看到她肩头耀眼的包包了,可是最后进来的同事让她感到了绝望,那是比她小两三岁的女子,用她的话说,长得不漂亮却风骚得很。其实是一个美丽的人,而且还是她的上司,副处了。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一室也难容二美,她们俩表面和和气气如姐妹,但明争暗斗不休,比的是谁的香水更好,谁的包包更漂亮,谁的衣服更高雅贵气,谁的老公更帅更有钱。那女子进来的时候,明显精心打扮过的,新烫的头发披散在肩头,长长的脖子上围着一条红色丝巾,黑色高档皮衣外套,灰色包裙,肉色打底裤,过膝的黑色长桶高跟靴,衬上修长的美腿,苗条的身段,婀娜多姿。而更炫眼的是,肩上竟挎着一个新包,高档的做工,精致的线条,美丽的色泽,不错,也是lv,而且连颜色都跟她的一模一样。罗婉迅速看了一眼自己的包包,它还在那里!她什么时候买了这个包呢?同事们没有一惊一乍的感到惊奇,说明她们已经见过了。却也当作一件新闻告诉了她。罗婉无比恼怒,竟然比我更先买,太过份了!这不是专与我作对吗?她感到后悔,为什么早早的发了朋友圈?她一定是看到我发的朋友圈,这才急急的去买的,可在同事们看来,明明是她先买啊。还买一模一样的,太毒了!古人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用一个新的东西,第一和第二的区别就好像奥运赛场上的冠军和亚军。即使他们相差只有0.0001秒,可是冠军就是冠军,金牌就是金牌,其中的荣耀与声名,奖金与实利,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第一个踏上美洲大陆的哥伦布是英雄,青史留史,第二个踏上去的人是谁呢?无人知道。她回到家里,对何方大骂那“**人”,可何方不但不理解,不安慰,还说她虚荣,无聊,她本来是想找个安慰的,结果碰了一鼻子灰,自然不依不饶。而何方也感觉厌烦了,他从来就讨厌虚荣的女人,何况这样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