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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闺秀 全第96部分阅读

      寒门闺秀 全 作者:肉书屋

    寒门闺秀 全第96部分阅读

    边,听到外面吵吵嚷嚷的,她扭身转头一看,立即惊呼出声:“哎呀!我的樱桃!”

    ------题外话------

    初稿,待修。今天放了学要回家,耽搁了时间,明天周末,会多更一点点。明天的更新时间还在晚上,八点左右。

    第197章 不打不相识

    安然一声惊呼:“哎呀!我的樱桃!”

    杨彦闻声靠过去一看,只见先前卖樱桃那小贩正仰面摔倒在地上,原本一篮子橘红色的樱桃被打翻,滚得满地都是。而凌云派出去买樱桃的护卫正和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打架。周围远远地站着十多个人看热闹。

    凌云一看,立即带人下楼赶了过去。

    不过是买一篮子樱桃,怎么就闹出打架的事情来了?凌云黑着脸,刚刚走出没几步,又将其他人都打发回去:“你们都回去,好好护着公子和少奶奶,谨防有人调虎离山!”

    跟着凌云的几名护卫一听,立即回到酒楼,并加强了防守。

    杨彦一直关注着下面街上的打斗,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哥哥,没事,樱桃洒了咱们另外再买就是。不过是件小事,没有必要闹这么大,让卫七回来吧!”安然虽然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但总觉得为一篮子樱桃到要打架的地步,实在是没有必要。既然樱桃成熟了,拿着银子还怕买不到?

    杨彦摇摇头道:“卫七似乎不是那人的对手。先看看再说……”

    买个樱桃也能出这样的事情,杨彦也忍不住想:难道他行踪已经暴露,这是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

    凌云赶到以后,立即便出手将卫七救下来,而后迅速退开几步道:“究竟怎么回事?”

    凌云问的是卫七,目光却一直盯着对面那络腮胡子。

    那络腮胡子看起来三十多岁,身材高大魁梧,一身衣裳是用最耐洗的粗葛布作的,但却干干净净。此人第一眼看着像是个老江湖,但细细看来又似乎不大像。

    这样的人非常符合一种情况:原本的江湖高手,新进刚刚被人招揽。

    于是,凌云的目光就越发不善起来。

    看样子,此人还真的是来找麻烦的。他要不要劝殿下改变行程?可是真到了船上,那些人要是在水里动手,只怕更糟糕。要不然还是联系后面的卫队,再多派些人来?或者,干脆来个请君入瓮,一网打尽?

    那络腮胡子见卫七来了帮手,心中怒气更甚,根本不肯停手,追上去就要以一敌二。

    凌云一见,也顾不得以多欺少,直接对卫七道:“速战速决!”

    “是!”卫七口中应道,立即配合凌云合击那络腮胡子。

    那络腮胡子的功夫比卫七要高,但也就跟凌云在伯仲之间,如今凌云和卫七联手,他就慢慢占了下风。

    那络腮胡子越打越怒,一边还手一边骂道:“老子最见不得你们这等有钱人自以为是仗势欺人,有钱就了不起啊!……以多欺少,算什么英雄好汉?”

    说话间,这络腮胡子竟然凭着这一股子怒气换了一种不要命的打法,让凌云和卫七有了顾忌,反而打成了平手。

    酒楼上,岳朝城见凌云一时半会儿间拿不下那络腮胡子,也不禁皱眉道:“公子,要不要再派两个人过去?”

    王锦文立即小声反驳道:“不,小心有诈!谨防有人调虎离山!”

    安然虽然见打斗很精彩,但她知道自己这不是在看电视,这是真人打斗,其中一方还是自己人,心便一直提着,不由担忧地拉着杨彦的衣袖道:“要不然,让凌云和卫七回来吧?”

    既然担心有人调虎离山,他们不打了赶紧回来还不成么?不过,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杨彦摇摇头,安慰她道:“别担心,以凌云的本事,不会吃亏的。先看看对方的来头再说。”

    这时,凌云也被那络腮胡子激出无限的火气来。不怕死是吧?不要命是吧?难道他凌云就怕死不成?

    身随意动,凌云的打法随即也变了。哪怕拼着挨对方一下,也要将自己的拳脚打到对方身上。于是,形势逆转,那络腮胡子再一次落到下风,身上很快多挨了几下。

    凌云的武功是杨彦手下最高的一个,他的拳脚可不是孩子挠痒痒,那络腮胡子尽管皮糙肉厚,也吃了几个暗亏。恼恨之下,他终于拔出了绑在背上的大刀。

    那是一把长约两尺有余的大刀,刀刃锋利,在阳光下反射着道道耀眼的白光;刀背很厚,一看就知道重量不轻。

    络腮胡子武器在手,舞得虎虎生风,形势再变,立即将凌云和卫七压了下去。甚至卫七猝不及防之下,胳膊上还挨了一刀。幸好他闪得快,伤得应该不深。

    凌云恼恨不已,立即拔出腰间软剑,灌注内力之后,便成为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因为之前那络腮胡子没有用武器,卫七和凌云也没有用武器。但如今既然对方都用了武器来,他们也就没有了顾忌。

    与此同时,卫七也取出了自己的武器,一柄挂在腰间的短剑。

    见三人越打越激烈,越打越好看,看热闹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凌云一边打一边在心里捉摸,此人到底是何来历?要知道,武功能胜过自己的年轻人,江湖上应该不多。还是用大刀的,会是谁呢……

    那卖樱桃的小贩原本还想将打落在地的樱桃捡一些起来,如今见双方动了刀子,他也害怕了,立即就想溜。

    不想打斗中的卫七见了,高喊一声道:“那小贩,你不许走!”卫七想的是,虽然这一篮子樱桃洒地上了,说不定哪小贩家里还有呢?他的任务还没完成呢!

    激烈的打斗中,不但卫七受了伤,那络腮胡子和凌云都受了伤。

    安然着急地拉着杨彦道:“哥哥,凌云受伤了!”凌云是陪伴杨彦多年的人,在安然心里,他们几个都是杨彦的兄弟手足。尤其凌云和独孤凯,也就比安齐哥哥在自己心里的地位低上那么一点点。

    杨彦正要派人去接应,却见凌云拼着受伤不顾,终于将软剑架到了那络腮胡子脖子上,在那络腮胡子怔忡间,卫七及时上前点了对方的|岤道。

    安然终于舒了口气道:“总算是拿下来了!快,岳先生准备好伤药!”

    不想就在这个时候,只见对面那家低档小饭馆里忽然跑出一个身穿蓝色花布的女人来。她疯狂地挤了进去,见凌云的剑架在那络腮胡子的脖子上,立即尖叫着扑了过去。

    “求求你们,别杀我丈夫!”

    说着,她就要给凌云跪下。

    凌云皱眉,看着那女人突出的肚子怎么都有四五个月了。怎么还有个孕妇?这是真的孕妇还是敌人找来骗人的?凌云可没忘,去年崔义就是用一个孕妇骗了太子妃,最后把人掳走的。

    “你出来做什么,快回去!”那络腮胡子一看那孕妇要给凌云下跪,立即骂道,“不许跪他!顾着老子的儿子!”

    那孕妇红着眼睛道:“没有你,我们孤儿寡母还怎么活得下去!”

    说着,那孕妇就要给凌云跪下。

    “慢着!”凌云带着那络腮胡子后退几步,避开了孕妇道,“你若不希望我现在就杀了他,便速速离去!”

    “不!”那孕妇愤恨地瞪着凌云道,“我们一家人生在一起生,死在一起死!你要杀了我丈夫,就先杀了我们母子好了!”

    “你个糊涂女人!叫你给老子滚,你没听到吗?”那络腮胡子红着眼睛冲着女人怒吼道。

    凌云之前一直认为那络腮胡子是有人故意派过来调虎离山的,如今见那孕妇似乎没有功夫在身,也担心自己判断错误伤害无辜,同时又怕是人家的计策,便高声问道:“诸位,可有人认识这夫妇二人?”

    凌云目光所到之处,看热闹的百姓纷纷躲避,很快就四散离去,居然无人答话。那小贩也要趁机开溜,却再一次被卫七留下:“你不许走!”

    那小贩一个哆嗦,只好停下来,回头讨好的笑着:“这位大爷,俺把银子还您成不?”说着,他就从怀里摸出那一两银子来,小心翼翼地放到地上。

    卫七瞪了他一眼道:“你当我们稀罕这点银子不成?”

    那小贩哭丧着脸蹲在一边,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凌云不怕凶恶的敌人,但是被一个孕妇用愤怒而仇恨的目光盯着,他心里却有些不大好受。难道真有误会不成?可是,没有问清楚,人不能放,也不能带回去。万一是敌人派来的杀手怎么办?

    “卫七,将事情的经过说一遍!”

    “回队长的话,属下买了樱桃正要走,此人却跳出来说这樱桃是他先买的,要跟属下抢。属下不依,他就踢翻了篮子,我们就打起来了。”卫七简单说明情况,目光却愤怒地瞪着那络腮胡子。这不是故意捣乱是什么?既然是故意捣乱,那目的就肯定不单纯了。

    那络腮胡子怒道:“你他娘的胡说八道!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仗势欺人!分明是老子先买了樱桃,刚刚回去取了钱来,就被你小子抢走了!”

    卫七了冷哼一声道:“哼,既然你还没付钱,卖家也不认,凭什么说这樱桃是你已经买了的?我怎么仗势欺人了?”

    那络腮胡子恨声道:“老子原本跟那小贩说得好好的,一百个大钱一斤,你一来就用一两银子的高价全都要拿走,这还不是抢?老子好说歹说想跟你分一斤都不行!还不是仗势欺人?”

    凌云听到这里,忽然有了一种不大好的预感,不由皱眉道:“你出来买樱桃,怎么不带钱?”

    那络腮胡子一听,不由面色涨红道:“怎么没带?老子怎么知道那玩意儿这么贵?要不是想着孩子他娘还喜想尝个鲜,老子才不花这个冤枉钱!”

    听到这里,凌云脸色越发难看起来。他冷冷地看了卫七一眼,却忽然侧身对那小贩道:“到底怎么回事?你来说!”

    那小贩被凌云带着几分杀意的目光盯着,不禁浑身颤抖着,结结巴巴地说道:“是,是那位大胡子兄弟先来问樱桃怎么卖,说要买给害喜的媳妇吃,与小人讨价还价讲到一百文一斤,然后说要去拿钱来买,却不见回来……”

    凌云听到这里,基本上信了络腮胡子的话。他再次将那络腮胡子细细打量了一遍,看着他身上的简单的绣花,却原来是补丁;再看看那孕妇头上的荆钗,又转到那络腮胡子的伤口上,心情变得有些沉重起来。

    后面的事情,凌云大概也猜得出来。那络腮胡子一定是想从卫七手里分一斤樱桃出来,卫七因为先前他有吩咐全都买回来,又担心这络腮胡子在樱桃里做手脚,自然是不肯,于是就闹起来了。然后,卫七就更有理由怀疑这络腮胡子是人家派来捣乱的。

    这时,那小贩还在说着:“我看那大胡子兄弟这么久都没出来,又正好这位小兄弟要买,还出手阔绰,就把樱桃卖给了他。不想这个时候,那大胡子兄弟又出来了……”

    那络腮胡子对着小贩怒道:“都怪你这贪财忘利的小人!老子说了要买给媳妇吃的,自然会来买,不过是回去取钱的时候看到孩子他娘又还喜吐了,这才耽搁了。你如何不将我们讲好的一斤樱桃给老子留着?老子来了,你还不肯说实话?”

    那小贩也意识到今天这事都是自己弄出来的,担心这双方弄清楚了,要找自己麻烦,忍不住不断往后缩。

    凌云想明白了,立即解开那络腮胡子的|岤道,拱手道:“先前多有误会,都是我这属下误会了这位好汉,实在是对不住了!”说着,他侧头对对卫七道:“还不道歉!”

    卫七也知道自己想错了,立即道歉道:“都是在下的错,误会了这位大哥,还请恕罪!”

    凌云又拱手道:“不知二位在何处落脚?”

    那络腮胡子一得自由,立即将怀孕的妻子揽在怀中护着,丝毫不在乎自己身上还在渗血的伤口,冷哼一声道:“怎么?打探清楚了,还要斩尽杀绝不成?”

    凌云见了,心中又多了几分钦佩,忙道:“这位好汉误会了,不过是刚才误伤了这位好汉,正好在下那里还有些治疗内外伤的药,打算亲自送去二位下榻之处,还望这位好汉不要推迟。”

    谁知那络腮胡子却丝毫不领情:“不用你们假好心!你们有钱人最喜欢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以为老子不知道?这点小伤算什么?你们也没讨得了好,只要别赖上老子要医药费就成!”

    说着,那络腮胡子就扶着那孕妇往先前那小饭馆走去。

    凌云和卫七对视一眼,凌云摸出一块碎银子追上去,抛给那络腮胡子道:“先前弄坏了好汉的衣服,这是赔偿。”说着,他再次对着那络腮胡子抱拳一礼,转身离去。

    那络腮胡子接住那块约摸三两重的银子,轻轻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但对凌云的印象倒是改观不少。貌似,这两个有钱人与自己以前见到的那些人有些有钱人不大一样?难道先前真的是误会?

    不想凌云没走出几步,就听到里面那络腮胡子一声大吼道:“老子的包袱呢?哪个兔崽子胆大包天竟然敢偷我燕老三的东西?”

    凌云听到“燕老三”三个字,脚步不由一顿,心中一动,不由迅速返回酒楼去。

    而卫七却抓着那小贩正在问樱桃的事情。他想着主子不过派他出来买樱桃这么一件小事,他都没办好,反而还弄了一身伤,而最不可饶恕的是他不但拖累了凌统领,这事闹到最后居然是一场误会……

    酒楼里,安然看到凌云回来,担心地问道:“凌云你伤得如何?岳先生,你快给他看看!”

    “谢少奶奶关心,属下的伤不碍事。”凌云伸手挡了岳朝城一下,小声对杨彦道,“刚才那人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游侠燕老三。两年前他忽然从江湖上消失,原来却是成了家。他的功夫不在我之下,为人倒是不错,急重义气,说一不二人。公子您看要不要招揽过来?”

    杨彦略一沉思道:“既然你说可靠,那人多半是可靠的。但他如今有了家室,可愿意出来做事?你若想试探他一下也无妨,只是别暴露了咱们的身分。”

    凌云点头,领命而去。

    ------题外话------

    燕老三和他的媳妇都不是无关人物。

    第198章 招揽

    当凌云带着岳朝城再次来到那个小饭馆的时候,燕老三和他媳妇儿已经不在这里了。

    凌云抓出几把铜钱来,很快就有了确切消息。

    原来,燕老三带着媳妇儿追那顺手牵羊的小偷去了。

    其实这回也不怪那顺手牵羊的胆子大,要是燕老三还在,谁敢在他头上动土?别看他夫妻两个一身打扮一看就穷得叮当响,肯定是人下人,可燕老三那刀头舔血的眼神只要往人身上一瞪,等闲人等谁敢与之交锋?

    可是怪就怪在燕老三出去买樱桃却与人打架,还打输了,而那女人又着急燕老三,听到消息连包袱都忘了就急匆匆赶了出去。那小二要不时看他们包袱还在桌子上放着,都打算拦人的。他们吃了饭还没给钱呢!

    当时,燕老三和他媳妇儿都出去了,而店里的其他人又大多趴在门口和窗户看热闹,谁也没注意到底是哪个不要命的顺走了燕老三的包袱。

    其实这小贼也笨,一看燕老三夫妻两个的打扮也就知道,这两口子包袱里能有什么好东西?估计就是几件破衣服了不起了,能值几个钱?

    不过这次很多人都猜错了。燕老三包袱里还真有些好东西!

    那小贼离开小饭馆后就摸到码头边一间仓库后面,抖开了燕老三的包袱。

    里面除了夫妻两人的几件破衣服,意外的在衣服里面还包着几根骨头和几块树皮。那小贼初时一愣,随即便瞪大了眼睛。放在包袱中间的骨头,能是一般的骨头么?看这形状,应该是胫骨,再看大小……难道是虎骨?

    那这树皮……小贼凑到鼻子下面闻了闻,果然有一股药味儿。这也是药材?

    小贼立即欢喜地往最近的药材店跑去。

    “老板,你们收虎骨不?还有这……”

    “小子,胆子不小啊!”

    “啊,大,大哥,不,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小贼原本的喜悦立即被恐惧替代,那双手环胸的络腮胡子,可不就是先前在小饭馆里吃饭,后来出去跟人打架的燕老三么?

    小贼不但乖乖地将自己顺走的包袱交了出来,还将自己兜里的几十个大钱都赔了出去:“这位好汉,是小的有眼无珠,一时财迷心窍顺走了好汉的包袱……”

    燕老三也是在江湖上讨生活的人,也没跟这小贼计较。他大手一伸,拿回自己的包袱,收下那小贼赔罪的五六十个铜钱,哼了一声道:“不是谁都跟老子一样好说话的,小子还是找个正经营生做吧!好手好脚的小伙子,做什么不能填饱肚子,非要做这个?”

    说完,他也不管那小贼听进去没有,带着自己的东西去城里的云来客栈找媳妇儿去了。

    “芸娘,我回来了!”燕老三高兴地走进客栈,却一下子怔了。

    “你们怎么在这儿?怎么?不服气?要再打过?”燕老三缓缓走过去,目光迅速在这小客栈里扫了一遍。他媳妇儿呢?

    凌云起身抱拳道:“在下凌啸云,久仰燕大侠英明,奈何之前相见却是误会重重,特来赔罪。”

    燕老三一听凌云的名字,眼底的怀疑之色尽去,不禁哈哈大笑道:“我倒是谁有这么一身好功夫,居然能让老子吃亏。原来是俊面飞鹰凌啸云,兄弟归隐江湖两三年了吧?今日在此不打不相识,倒是难得,幸会,幸会!”

    凌云也在江湖上混了几年,闯出了一个俊面飞鹰的名号,不过,他对“俊面”二字其实深恶痛绝,可惜这名号是江湖朋友给的,他想换一个都不成。

    但俊面飞鹰在江湖上虽然算不得最出名的那一类人,却从来没有负面传闻,都说这位游侠虽然经常冷着一张俊脸,但为人却是恩怨分明急公好义的,江湖白道上但凡与他相识的,没有不夸赞的。

    “燕大哥,东西可追回来了?”江湖人不拘小节,既然燕老三开口称兄弟,凌云随即也称呼一声大哥,立即拉近了距离。

    “取回来了!”燕老三将提在手中的包袱举起来一晃道,“原本这包袱里不过几件换洗衣裳,不值几个钱,但里面还有给祖母的药,却不能不找回来。”

    凌云随即善解人意道:“燕大哥先回房看看嫂夫人,咱们兄弟等会儿再好好喝几杯!”

    “哈哈哈哈,这话大哥我爱听。兄弟你稍坐,我去去就来。”燕老三将包袱送回房,见媳妇儿好好的在房里,便换了一套衣服,打了声招呼,便又出门来寻凌云喝酒。

    “燕大哥!”

    “凌兄弟!”

    “燕大哥,今天都是在下的不是……”

    “不说了不说了,既然说了是误会,那就肯定是误会。再说了,之前是不认识,早知道是俊面飞鹰凌兄弟,哥哥我肯定也不会跟那小兄弟动手。对了,那小兄弟的伤不要紧吧?”

    “那小子活该!谁让他不把事情弄清楚就随便跟人动手的?不过燕大哥,你得听兄弟把话说完。”

    燕老三点点头。虽然他相信今天的事情肯定有误会,但凌云一上来就动手,还是与他之前的名声有些相悖。

    “首先兄弟得给燕大哥坦白,先前那小子是我调教出来的护卫。兄弟这次是护送我家公子和少奶奶去余杭的。那小子把燕大哥当成有意惹事的仇家了,不瞒燕大哥,兄弟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

    燕老三释然地点点头道:“我就说嘛,为他娘的一点樱桃,有必要这么激动么?”

    凌云点点头,再次致歉并解释道:

    “还有嫂夫人,也实在是抱歉得很。燕大哥你不知道,去年我家少奶奶在街上看到一位动了胎气的孕妇,好心将人送去医馆,谁知那孕妇竟然是假的,最后把人掳走了……为此,我家少奶奶可是吃了不少苦头。所以,今天看到嫂夫人大着肚子,兄弟我第一个念头却是在怀疑嫂夫人这肚子到底是真是假……”

    燕老三恍然大悟。难怪先前自己媳妇儿出来,这凌兄弟居然拉着他后退了几步,明显是一副防备的模样。估计后来还是看他媳妇儿真不会武功,这才开始怀疑是误会。

    事情说清楚了,燕老三心里的最后一点芥蒂也没有了。只不过想着凌云竟然给人做了护卫,他还是很意外。

    凌云再问:“嫂夫人可还好?刚才没吓倒她吧?要不要请个大夫看看?”

    燕老三摇头笑道:“兄弟放心,你嫂子好着呢!她身体结实,这点惊吓不算什么。倒是兄弟你淡出江湖,原来是找到了好差事。”

    燕老三没有直接问凌云的主家是谁,也没有讽刺他自甘堕落给人做了奴仆。人各有志,江湖上的人,给权贵当护卫的人不少。

    凌云先掏出两瓶药来递给燕老三道:“一瓶外用,一瓶内服,这是兄弟我的歉意,燕大哥千万别推迟。”

    燕老三接过药瓶子打开闻了闻,随即便赞道:“好药!兄弟这份心意,大哥我就收下了。”

    这时,卫七提着一个用白布遮着的小篮子过来道:“燕大侠,之前都是晚辈失礼。这是在下刚刚在城里找到的,我家少奶奶留下一半,这一半让送来给嫂夫人赔罪。”

    卫七掀开白布,里面有估摸一两斤的樱桃。颜色橘红,估计刚刚能吃。

    燕老三也不是那等婆婆妈妈的人,既然自己媳妇稀罕这个,人家又送了来赔礼,自己不收反倒不好。他当下接过来,拍着卫七的肩膀道:“小兄弟功夫不赖!替我谢过你家少奶奶。”

    凌云笑着解释道:“我家少奶奶也是怀着身孕,一会儿想吃这个,一会儿想吃那个,就这樱桃,估计不得多酸呢!也就怀孕的女人才吃得下。”

    燕老三一听,好似找到了知音一般拍着大腿道:“兄弟这话说得不错,可不就是这样嘛!这女人怀了孩子,可真他娘的烦人,可是你不管还不行……”

    “呵呵,燕大哥,你先将樱桃给嫂夫人送去吧!咱们等会儿接着喝酒。”凌云之前听了燕老三的江湖传闻就觉得此人不错,可以招揽过来为太子殿下所用。如今亲眼见过人,又交了手,倒是越发心动起来。

    凌云毕竟要负责情报收集和护卫训练等工作,不能时时刻刻都跟在杨彦身边,若有燕老三这样一个高手作为近身护卫跟随在殿下身边,他没亲自跟在太子身边的时候也能放心得多。

    却说燕老三将樱桃拿到厨房去洗了,再给媳妇儿送到房里,只见芸娘正坐在窗户下面给自己缝补今天打斗划破的衣裳,心里只觉得异常的幸福。只可惜,自己没本事,不能让她享福,反而跟着自己吃苦受累。

    “你急什么?等我晚上洗了明天晾干了再补不迟。来,这是人家送的樱桃,你尝尝。”

    芸娘抬头睨了燕老三一眼道:“你手劲大,我要是不先补好,你晚上还不把一个小口子洗成大口子?”

    燕老三呵呵地傻笑两声,端了樱桃过去,将衣服收走,把装樱桃的盘子放在她手上。

    芸娘吃了一个,不禁皱着眉道:“呀,好酸!”

    “酸的?那就不要吃了!”燕老三走过来就想将盘子取走。

    芸娘拦住他道:“酸的才好吃呢!”

    燕老三故作不悦道:“女人就是麻烦!”但眼睛里却满是笑意。

    “我去大堂里跟凌兄弟喝酒了,你有事到前面叫我就是。”

    “你今天才受了伤,少喝点酒!”

    “知道了,知道了……”

    来到大堂里,凌云已经点了酒菜等着他了。

    燕老三坐下来道:“凌兄弟,久等了。”

    “燕大哥何必客气?咱们今天也是不打不相识,燕大哥,兄弟敬你一杯!”

    “好,干杯!”

    ……

    “不知燕大哥和嫂夫人这是要去哪儿?”

    “越州(即绍兴),你嫂子娘家在那儿。我父母早亡,家里也没什么亲人了,去年年度带着你嫂子回去拜祭了一下祖宗,不想她有了孩子,害喜害得厉害,这才拖到现在才出发,以后我打算就在越州住下了。”

    “哦,不知燕大哥以后打算作何营生?”

    “等回去再说吧!活人难道还能给尿憋死?实在不行,老子就杀猪去!”

    “燕大哥,以你的本事,没必要如此辛苦吧?只要大哥你愿意……”

    “凌兄弟不必说了。想我燕老三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向来自由自在,不喜受人管束,更不耐烦向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低头,兄弟的好意为兄心领了。”

    凌云还当他喝醉了呢,原来没醉。他话都还没说出口呢,人家就明白了。不过,既然人家不愿意,他自然也不好勉强。

    “是兄弟逾越了,还请燕大哥不要怪罪才好。实在是兄弟佩服燕大哥的功夫,所以才想着,嘿嘿……”

    “凌兄弟不要多心,我燕老三向来是个直来直去的人。不是我信不过凌兄弟,而是如今有了家室,再不能像从前那样亡命江湖了。”

    凌云点头道:“这个,兄弟自然明白。燕大哥要是不嫌弃,不如搭我们的船吧。我们船上有大夫,我家少奶奶也是孕妇,还整天捣鼓什么胎教。说孩子在肚子里就要开始教起,这样生下来才更聪明。我家公子和少奶奶都是极好的人,就当是交个朋友。容兄弟说句自大的话,燕大哥要是能与我家公子和少奶奶相识,绝对不会后悔的!”

    “哦?”燕老三考虑了一下,问道,“我相信凌兄弟的人品,既然是凌兄弟如此推崇的人物,想来这位公子应该不是普通人。不知这位公子是江湖中人还是官场中人?”

    凌云摇头道:“我家公子现在正在研究一种机器,说装在轮船上,以后逆水行舟也不用人拉纤了。”

    燕老三惊讶了一下,还真是没有想到。

    “原来这位公子是一位杰出的工匠?”燕老三立即拍着凌云的肩膀道,“既然不是江湖中人,也不是官场中人,那我燕老三还真想要结识一下这位公子!”

    要说江湖人除了佩服比自己武功高的人,能让他们从心底里尊重的就是这种靠手艺吃饭的杰出的工匠了。

    “好!燕大哥,兄弟跟你保证,你一定会喜欢我家公子和少奶奶的!”

    “咳咳,我说凌兄弟,你总是提你家少奶奶,也不怕你家公子听了多心?”这话其实燕老三早就想说了。

    “哈哈,不要紧。燕大哥不知道,兄弟我之所以总是提我家少奶奶,是因为她跟我家公子一样,都是值得尊敬的人!而且,我家公子也不是看不起女人的人。他不但尊重女子,也尊重所有那些靠自己劳力吃饭的人。哪怕是像这样的小二,在我家公子眼里,那也是值得尊重的。”

    说着,凌云随意地指了指正在麻利地扫地的店小二。

    “哦?还有这样的人?”到现在,燕老三才真的有些好奇了。这位让俊面飞鹰如此推崇的公子,真的有这样好?

    不过,当初在江湖上也有不少人想招揽俊面飞鹰,最后都无果。据说,这位凌兄弟虽然急公好义,好交朋友,但也自有一股子傲气在,一般人只怕还真的不能折服他。

    嗯,他要去见识一下这位与众不同的公子!

    “好,不如我们现在就去?”燕老三主动道。

    第199章 巧遇

    午饭后,杨彦带着安然坐上马车进入内城,在预订好的客栈里住下。两人睡了个午觉,半下午的时候才起床重新梳洗换了衣服出门。

    他们要去据说是徐州最好的酒楼“天外天”用晚饭,而天外天距离他们居住的福运客栈并不远,他们打算走路过去,顺便逛一逛徐州的街道和店铺。

    这些天在船上,杨彦一行人都打扮得很低调,如今要出门,就打扮得更低调了。

    四月初,天气已经很暖和了,特别是他们不断南下,气温也是逐渐升高。安然内穿月白色细葛布的衫子,外罩蓝色绣点点杏花的比甲,下面是一条杏色绣蓝色鸢尾花的八幅裙。

    这样清雅宁静的颜色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成熟了些,有一种沉静娴雅之美。再戴上帷帽,白色软烟罗一直垂到肩上,使她的容颜若隐若现,不过她透过这软烟罗看外面却是清清楚楚的。

    杨彦带着安然出行,自然是前后左右都有人保护着,外人根本就靠不过去。杨彦牵着安然的手,走得很慢,就当是每天的散步了。

    一路上,除了饭馆酒楼茶楼这一类店铺,其余的店铺他们都要进去看一看,问一问价格。物价反应了一个城市的综合水平,作为上位者,了解一下民生是很有必要的。

    王静妍是难得出门一次,对于逛街可是向往已久,看什么都稀奇。她本来是想拉着安然一起逛的,但见杨彦牵着安然的手,那样亲密,她就不好意思过去了。好在还有堂兄王锦文在,多少能陪着她。

    走过几家店铺以后,他们一行人走进了一家成衣铺子。

    前面是男装,后面是女装,另一面是各类布匹。

    没有女人不喜欢漂亮衣服的,王静妍一进门,就欢喜地去看女式的衣服。这家成衣店很大,高中低档男装女装各类衣服都有,另外还卖布匹。

    王锦文自然是不好意思去看女装的,便走到另一面去看男装。

    女人挑衣服,男人一般都不好意思看,不过杨彦显然是男人里的异类。

    他直接带着安然往女装这边走去,细细地将店铺里的所有女装都看了一遍,挑了一件月白色绣牡丹的比甲出来,在安然身上比了比,笑道:“我看这件衣服还行,要不要试试?”

    安然的衣服即便现在出于“微服出行”的需要,用的布料和颜色不太好,但款式做工都是极好的,一般的衣服他还真看不上眼。不过这件比甲,倒还算有些特色。

    老板娘在一边见了,立即赞道:“哎哟,这位公子眼光真好!看看这绣花,可是咱们徐州城里独一无二的!少奶奶穿上这衣服一定好看!”

    安然看上面的绣花居然是根据自己刊登在大隋之音上的牡丹锦鸡图绣的,牡丹从左肩上伸展出来,锦鸡在右下方遥望着在牡丹上飞舞的蝴蝶。

    这件比甲的构思选得好,绣工也极为不错。安然一见就喜欢。

    “试就不用了,买回去洗了明天试试。”

    “好!”杨彦直接将衣服交给剑兰,这才对老板娘道,“多少钱?”

    “公子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人,真真是气派。呵呵,这衣服不算贵,公子您给十两银子就行。”老板娘一看杨彦这架势,要是不知道宰他,那就真的是傻瓜了。做了这么些年的生意,倒是难得看到有男人主动帮女人选衣服的呢!

    十两银子,普通的五口之家就是在县城里也足够能生活一年了。但你要说很贵,也确实算不上,可是花十两银子买一件杭绸绣花比甲,却绝对是天价了。安然估计这衣服的正常价格应该在一两银子左右。

    安然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对老板娘道:“老板娘,做生意可不能这样宰一个是一个。你说个卖价吧!”

    “唉呀,看少奶奶您说的。您可是大富大贵的人,何必在意这么一点小钱呢?十两银子,对这位公子来说,真的不贵!俗话说得好,‘千金难买心头好’,这衣服也就少奶奶您能穿出这个韵味儿来,公子眼光好着呢!少奶奶您可真有福气。便宜的衣服,那可配不上少奶奶您的身份……”

    安然失笑,直接开口道:“二两,您要卖就卖,不卖就算了,我回去让丫头照着这样子做一件就是。”

    “哎哟我的少奶奶,您可太能讲价了。二两银子,本钱都不够啊!这样,九两银子,真的是不能再少了。少奶奶可是富贵人,几两银子对您来说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您何必跟我们这样的小生意人砍价?还求少奶奶大慈大悲,赏口饭吃吧……”

    老板娘很会说话,不过安然还是不喜欢。这不是明摆着坑人吗?她是不差这点银子,可为什么要当这个冤大头?她哪怕换成铜钱让人分给城里的小乞丐,好歹也能让几十个孩子吃饱肚子吧?

    “老板娘,你也别蒙我们了。你这件比甲,正常卖价绝不会超过二两银子,你不过是看我夫君喜欢,所以才漫天要价。商人趋利,着不过奇怪,但也应该有个底限。反正我就给这么多,你要是不乐意卖,那就算了。剑兰,将衣服还给老板娘。”

    说着,安然牵着杨彦的手道:“哥哥,我们走吧!回去让玉兰给我做几件就是。”

    “好吧,这可是你自己不要的。”杨彦牵着安然的手,无奈地在心里叹道,自己想要送个礼物居然还送不出去。不过,这就是贤妻,什么时候都会想着为你节约钱。

    杨彦想起前世看过的小笑话,说妻子和情人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妻子总是为丈夫省钱,情人却总想着男人为自己花更多的钱。

    老板娘见安然说不要,杨彦也不坚持,很是意外。一般情况下,男人不应该夸赞女子贤惠,然后非要将东西买下来充面子吗?而女人也就娇羞的收下了。可是,眼前这一对怎么跟自己见过的不一样呢?

    见杨彦牵着安然的手真的要走,老板娘急了,忙道:“哎呀,这位公子,少奶奶,你们可真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我开店十多年了,就没见过比你们更贵气的。这也是缘分呐,这件衣服,我就半卖半送,二两银子卖给你们得了。公子、少奶奶以后可要多光顾我们家的生意呀!”

    要知道,这件比甲的成本也不过五百文的样子,她平日能卖出一两银子来,就算是大赚了,二两银子已经算是天价了。

    这老板娘也太会说话了,而且语速极快,仿佛她都不用换气似。

    安然与杨彦对视一眼,眼底颇有些得意之色。杨彦捏了捏她的手心,眼底含笑,蕴含无限宠溺。

    安然刚才回头让剑兰付钱将衣服收好,又问王静妍道:“九妹,你看到喜欢的衣服了吗?”

    “姐,你看这件怎么样?”王静妍挑了一条桃红色绣月白色玉兰花的裙子,看一眼就让人眼前一亮。

    “呀,真好看!”安然不吝称赞道。她其实也是喜欢这类颜色的,不过出门在外,她不喜欢太引人注目。在她的衣箱里,这样漂亮的衣服多的是。

    “哎哟,可不是嘛!这位姑娘要是穿上这条裙子,可不就是俏生生一枝桃花么?肯定好看!姑娘你要不要试试?”

    安然直接拍板道:“试就不用了。这个怎么卖的?老板娘你可不能漫天要价。”裙子上有系带,大小可以调节,一般只要身材不是太超标,都能穿。

    老板娘见安然开了口,也不敢要价太高。她笑呵呵地说道:

    “哪儿能呢!都说了今天半卖半送,少奶奶您看这条裙子的绣花,这玉兰绣得多好啊!这花样可是从大隋之音上取的,据说是当今太子妃娘娘画的呢!您知道太子妃娘娘的画要卖多贵吗?少说也要好几千两银子一幅。”

    说了这么多,老板娘才说出了卖价:“这裙子换了别人少说也要五六两银子才丢手,不过既然是少奶奶和这位天仙一样的姑娘买,您给二两银子就得了……”

    真说起来,这裙子也不过三百文的本钱,能卖二两银子,却也很不错了。

    这时,只听另一面布匹柜台那边传来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道:“请问老板娘,这种蓝色的粗葛布怎么卖?”

    老板娘回头看了一眼,冷着脸道:“一百文?br />

    寒门闺秀 全第96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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