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玉露 --完结+番外第28部分阅读
金风玉露 完结+番外 作者:肉书屋
金风玉露 完结+番外第28部分阅读
么来了?”金旖晨先前也是吓着了,但随即也就坦然。
这是在她的院子里,她关起门和丫头们反串着玩,虽然是有点胡闹了,可与各种礼仪规矩并没有冲突。理论上,旁人是管不着的。
“阿忘,怎么也没有回禀一声。”转头,她责怪了声。
阿忘张了张口,但没有出声。心中却道:我想禀报来着,不是被里面的情景吓着了吗?再说,你们玩得这样高兴,半天没有理我啊。
“不知两位殿下有何吩咐?”金旖晨又问,姿态潇洒,确有几分英气。
而在金旖晨问话的期间,某位胆小如鼠的同学蹭呀蹭的,本能地站到了阿忘身后,遮挡另外某位仁兄的奇怪到令她浑身发抖的目光。不是害怕,她几乎从不怕他,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总之,她全身上下的每一条神经及其末梢都在发颤。
“我……呃……孤……那个……孤代母妃前来下贴。”慕容长天见慕容恪不说话,不得已地开口,说到贴子时,突然发现手中空了,低头一看,见那大红烫金,有如喜贴的请柬就落在地面上,格外刺目,连忙捡了起来。
“明天母妃要办一个赏雪诗会。”慕容恪的目光有些散乱,下意识的寻找那个身影,却突然发现不见了,不禁愣了一下,嘴里还得继续说,“因为后面的碧空园颇大,母妃希望金小姐这边的人都出席,留两个人看院子就好。”
“一起热闹热闹吗?那敢情是好。谢太子妃殿下恩典。”金旖晨客套着,也感觉气氛有点莫名其妙的尴尬。眼光略略一扫,正见到慕容恪眼睛中寒光四射,惊得心中突突乱跳。
一边的慕容长天讷讷着把请柬递给跑上来的香玉,眼神却在搜寻,好不容易看到藏在阿忘身后的石中玉探出小脑袋偷瞄,心头不禁喜悦。可还没等他决定要怎么办,行动力超强的某人已经率先动作,大步走到院中,直接来到石中玉面前,伸手扯住她的手腕。
“彩衣娱人,你做得很好啊,本王有赏。”他笑眯眯的,可目光残雪还冰凉。
“只是……只是开个玩笑,大家反串玩嘛。”石中玉心虚地往后缩,自由的那只手,情不自禁的拉紧阿忘。
“是吗?”慕容恪咬着牙冷笑,“你扮女人还怪好看的,不如,以后在府里就这么打扮吧。”
“殿下我错了”慕容恪一用力,石中玉情不自禁尖叫出声。
她从来不怎么怕这位裕王殿下,可他一扮凶,她就总是表现得很挫,下意识地避他锋芒。
阿忘实在看不过眼,就算明知道身份地位的关系,没有他说话的份儿,却仍然忍不住转过身,有意无意地把石中玉挡在身后,垂首道,“裕王殿下息怒,小玉玩得有些过了,但是……不过一笑而已。”
慕容恪目光移动,平视着阿忘,心口的怒火狂炽,特别是看到石中玉瑟缩在阿忘身后,十足的信赖,“本王教训自个儿的家丁,你又是谁,也配来插嘴。找死”
所谓杀气,并不是普通人可以感觉到的。但这一刻,石中玉明显感到慕容恪杀气腾腾,如果手中有刀,阿忘必被立毙于刀下。这让她非常紧张,可没想到阿忘却被这杀气击起了骨子里的傲性和血性,居然半步不退,目光更不回避。
这非常无礼。特别是阿忘只是个马夫,而慕容恪是个皇子。但慕容恪不怒反笑,充满了兴味。面前的是什么样的男人?以金敬仕的老j巨猾和谨慎小心,怎么会把一个不知名的武功高手留在府里做事?而且这个人周身的气派,一看就明显不是出身寒门的。
恼怒中,他倒有三分敬佩,要知道全大燕,敢和他这么对峙的没有几个人。
“殿下,这全是我的错。”金旖晨这时反应了过来,白着脸上前请求,“若冒犯了王府的尊严,小女愿意一力承担。”她没想到一个反串的玩笑令裕王殿下这样生气,在她的理解里,肯定是让裕王的家丁扮女人,裕王觉得不尊重了,才会发脾气。可是,谁能想到这么晚了,这两位皇族中人不请自来,而且未经通报呢。
而在慕容恪眼里,此时金旖晨态度诚恳,身着男装,守礼中又带着一份执着,很难让人产生恶感。但他心下刚硬,唯一的软化还是因为看到石中玉那如小狗般可怜巴巴的眼神。
“换下女装,立即给本王滚到不语轩去”他的声音能把人冻死。但好歹,他没有立即追究,而是大步离开了。
在场的人都松了口气,特别是石中玉,如果不是阿忘扶着她,她几乎站不住了。
“他平时就这样对你吗?”阿忘看着石中玉苍白的面色,心疼地问。
石中玉摇头,苦笑。
慕容恪大发雷霆时,她也未必会腿软,但刚才她真怕他会伤害哥哥。而且,她真不愿意惹到他炸毛。而她这表情令金旖晨和阿忘都误会了,以为她有苦难言,都对她产生怜惜之意。
慕容长天站在旁边看着这一切,手足无措。
他想上前和石中玉说话,因为想念了很久,突然相见的感觉让他很激动。但是,他又怕与石中玉亲近被母妃的人发现,以后对她不利。上回他跑到那个农庄上遇刺,母妃和皇祖母事后细细查过的,知道慕容恪的贴身家丁收留过他。鉴于母妃要逼他站在七皇叔对立面的决心,石中玉又是七皇叔的宠爱,母妃明面儿不要给金小姐好感,却说不定暗中下毒手。
他很挣扎,只感觉相见,却不如不见,脚像钉在地上一样动弹不得。
石中玉抬起头,正见到慕容长天痛苦纠结的脸,情不自禁的温暖一笑。那一瞬间,慕容长天觉得雪地上开满花朵似的。
她恢复女儿身时,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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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此乃8月560小粉加更。
看到书评区大家的评论,我想说的是,请大家想想与男人三年同房的祝英台,女扮男装到了朝堂的孟丽君,远有花木兰,近嘛,听说有个女红军女扮男装,爬雪山过草原,解放后才被发现女儿身。
我的意思是,女人若想隐瞒自己,有的是方法,不是对方聪明就可以发现的。比方,大家把现在的某哥和清秀小男生放在一起,不脱衣服,大家分得出男女咩?况且咱小玉才十五岁。
所以问题不在表面,关键在于脱衣服。
至于什么时候脱,大家不要心急。66不拖文,但是也不会言之无物的。关键在于故事,66会按大纲写下去。
谢谢大家。
第一卷 内有乾坤 第九十五章 春梦了无痕
第九十五章 春梦了无痕
慕容恪歪坐在弥勒塌上,衣服半敞半系、头发半梳半披,目光紧紧盯着门口。他的两条长腿一条伸直,一条屈着,左手搭在屈着那条腿的膝盖上,右手持一个酒壶。
今天,他想醉死。醉了,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半晌后,石中玉磨磨蹭蹭进了屋。可是,仍然穿着女装。晚烟霞紫绫子云纹衫、娇绿湖缎裙、那小腰不盈一屋,那胸前的隆起曲线玲珑,活色生香。平时只见他唇红齿白,粉团儿似的娇嫩可爱,此时扮了女人样子,却凭添了一份说不出的艳丽与妩媚。整个人就像刚出炉的小点心,冒着热气和香气,令人忍不住食指大动,恨不得咬上一口。
慕容恪眼角一抖,忍着立即跳起来的冲动,怒道,“怎么还不去换了这身衣服?”
“殿下,穿什么衣服有关系吗?”石中玉笑起来。
慕容恪坐直了身子,直感觉石中玉的笑容像一只无形的小手,挠得他痒痒的。偏偏,不知道到底是哪里在痒。
“你敢违抗本王的命令?”他冷冷的,意图巩固已经溃散的权威。
石中玉不说话,而是慢步到塌前,认认真真地说,“殿下,其实我就是女人哪。难道你愿意我女扮男装,穿成个灰色小老鼠的样子?”
“胡说八道,你明明是男人。虽然有残疾,可就是个男人”
“我真的是女人,殿下一直看错了。不信……您摸摸。”石中玉调皮的一笑,抓住慕容恪的手,覆在自己的胸上。
慕容恪整个人都僵住了,如遭雷击。
手掌下的感觉……那感觉……好像很久之前品尝过此种滋味,可是却醉得忘记了。这一刻如此清晰却又如此模糊,令他想进一步证实。
手臂用力,慕容恪抱起石中玉,反手压倒在床上。面前,那如花笑魇激得他浑身发烫。他有很多女人,却从没尝试过这样的渴望,好像血管中的血液都要爆体而出。
想也未想,他覆上了那红唇,深深吻下去,双臂也加紧了拥抱。
她的身子真柔软,就像一团棉花,嘴唇上的触感以前有过,尽管他极力忽视,可却从没有忘记。只是为什么不管他多么加深,还是触碰不到最令人的深处?
他用力亲了几下,可仍然只在红唇上磨蹭却不能更缠绵。而他的身子火热着,从没有过的火热,恨不能立即融于对方的身体里。
于是他有点恼了,手从那温暖有致的上离开,抓紧那衫子的领口,猛一扯。嘶啦一声响,漂亮的衣服完全裂成了两半。
石中玉就像一只蚌,蚌壳张开,露出里面白花花的肉,鲜嫩嫩的女体来。
从没有比这一刻还欣喜的感觉,慕容恪凌于上方,似乎长久以来的郁闷和纠结在此时全部得到了释放。
“你是本王的,谁也不要想抢走。”他哑着嗓子宣布主权,深深迷醉,还有一种“原来如此”的快乐。然而,当他俯下身去,突然发现那少女的胴体变异了,变成一个老而皱,满是肥肉的男人……
啊的一声,慕容恪从那肉身上滚落,直跌在床下。
随后,他惊醒了,发现自己吓得满身冷汗,歪在弥勒塌上。手边,没有酒,没有拆开包装的小美人,当然也没有恶心人老胖子。只有房间的门敞开着,明亮的灯笼照不到门外的阴影去处,冷风呼呼的吹进来。
原来,他只是在等。等着教训那个不听话的小子,总来扰乱他的小子。原来,刚才只是一声无痕的梦。梦到了他内心身处最渴望的事,还有幼年时看到最恶心的事。
“石中玉,你快把本王逼疯了。”他喃喃自语着,露出无奈的苦笑。掀开盖在身上的暖和皮裘,看了看下面,又苦恼的重新盖上。
这时,嗒嗒嗒的声音传来,到了他房间的门口又停住了。接着迅速远了些,再接着又慢慢返回。很明显,外面的人在犹豫。
“给本王滚进来”慕容恪忍不住喝道,坐好。
石中玉低头垂目,磨磨蹭蹭地进了屋,胡乱施个礼,“见过殿下。”
还好,已经换了男装,身上曲线平板,除了腰还是那么瘦。家丁帽盖住了秀发,脸上脂粉不施。慕容恪暗松一口气,“你可知罪?”
“啊?罪?不知道,不敢擅领。”石中玉猛地抬头,见慕容恪头发和衣服都有点乱,脸上有些未褪尽的红晕,眼睛暴戾中带着温润,就像刚出炉的点心……令她忍不住吞了口水。
两人不约而同的用了同样的比喻,其中石中玉暗中还觉得自己猥琐来着。
“身为王府奴仆,未经主上允许,私自滞留他府。而且不顾本王的脸面,居然扮女人哄别人开心……是为男人,难道你就没有自尊心吗?”慕容恪数落道。
“殿下,您这是欲加之罪。”石中玉反驳,“到金小姐身边讨好她,我是为了殿下着想,殿下也是同意了的。至于滞留,明明是凡夫人答应了的,怎么说我擅做主张?至于扮女装娱乐他人……”石中玉紧闭上嘴,生怕自己说出:我喜欢穿女装,因为我就是个女人
“没话讲了?”慕容恪语带嘲讽,“你是本王的贴身小厮,本王什么时候让你听别人的命令了?凡夫人同意了,本王没有同意你在明月宫见不到本王就罢了,见到了却仍然留在冷香阁里,你眼里还有本王吗?”
“凡夫人是管内宅的,她没有那么大的头,就不要戴这么大的帽子,管不了的事,别瞎掺和呀。可若她有命令,我敢有不从?您也没赐给我免死金牌。”石中玉不服气地道,“待在冷香阁这几天,我也没断了跟金小姐说殿下的好话。殿下如果不喜欢,直接叫我回来就是,您什么也不说,我也不是您肚子里的虫,为人又向来是个笨头笨脑的,哪知道要怎么办?敢情好人都是您做,恶人全是我”
慕容恪一拍床边,低喝道,“反了你了,敢跟本王顶嘴”
“殿下我错了。”石中玉低下头。她一向道歉极快,偏偏还能让慕容恪知道她不服气,令慕容恪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无处着力。
“你是吃定本王不会把你怎么着了,是不是?”慕容恪咬着牙道,很想打石中玉一顿屁股。
应该……手感很好。
“小玉不敢,都已经承认错误了,殿下您原谅我吧?”话是这么说,但她语气里吧有半分请求原谅的意味,倒是充满挑衅。可是,她就恃宠而骄了怎么滴吧?她这样做,就是明知道慕容恪会纵着她。
“不许再穿女装”慕容恪大声大气地说,“本王的脸面都让你丢尽了。”
哼,以后我离开你,天天打扮得漂漂亮亮,让你永远看不到
“从现在开始就待在不语轩,非经本王允许,不许再到冷香阁。”
回来就回来呗,有什么大不了的。虽然跟金小姐是很投缘,最初的目的还不是为了你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你今天为什么要扮女装,就为了哄金旖晨一笑?”慕容恪语气一转,讽刺地道,“别忘记,是本王求娶她,不是你犯不着,你为她去扮丑角。”
这话太伤人了。把她的女装扮相,说成戏台上鼻子扑一块白粉的家伙了吗?难道她女装不好看吗?说算在这妖孽面前,没有人敢自称漂亮,也用不着这么侮辱她吧。
石中玉初来时还有点情怯,可慕容恪就是有这种本事,几句话过来就让她头顶冒火。于是她深吸了口气,摆出自以为很娇美的笑容,“殿下,您不必觉得失了脸面。我扮女装,全是自己的喜好,纯粹为了自己而已。”
慕容恪愣住,随即哼了一声道,“反串是戏子所为,你堂堂一个男人,不觉得这样很丢丑吗?为什么要扮女人?”
“因为我喜欢男人,所以把自己扮成女人”石中玉扔出爆炸性的话,没什么诚意的草草施了一礼,“殿下如果没什么吩咐了,小的这就告退。好歹要收拾一下,明天才好侍候殿下。”
慕容恪不语。
石中玉只当他是默认,又施了一礼,转身出门。
慕容恪面色阴冷,貌似平静,心里却和开了锅一样翻腾。
石中玉喜欢男人这小子喜欢男人而他就是个男人哪他一直在为所谓好男色的事情而挣扎,如果石中玉喜欢男人,他不就危险了?他努力克制自己已经很辛苦了,如果石中玉主动扑上来,他真的很难把持得住。
可是,男人和男人……总让他想起小时候。那年他才六岁,长得粉雕玉琢,哪个皇亲国戚看到他,都总是摸他的脸。他很反感,更可怕的是他的一位叔王,有一次趁人不备,把他诳到御湖的龙船上去,脱掉他的衣服,要……
幸好夏公公来得及时,拼着被杖责四十,也死命保下了他。郁闷的是,这件事为了皇家体面,只能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吞。夏公公对他有多次相救之恩,若不是因为夏公公是父皇放在他身边的眼线,他对夏公公何至于此。
也所以,他对男色之事不仅是不喜,而是极度厌恶。现在轮到他自己身上,他真的怀疑这是慕容家的门风,以致他自己也是那种恶心的家伙。
居然做梦连他都受不了自己了。
而且再这么下去也不是办法,必须斩断这不正当的情丝
他烦躁地抓抓头,感觉要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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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呼,上个月的更新债已经还完了,从今天开始还这个月的。
今天的第二更会早一点,下午…左右。
谢谢。
第一卷 内有乾坤 第九十六章 唇枪舌剑
第九十六章 唇枪舌剑
第二天,太子妃殿下的赏雪诗会居然改在了晚间举行。
不知慕容长天说了什么,转天一早,太子妃就令人把清理在道路两侧的积雪夯实成块,全搬到碧空园去了。然后整个一白天都忙忙碌碌,到晚间的时候,上百盏宫灯挂出来,照得四周亮如白昼不说,映着月光,居然弄出一个更大的冰晶琉璃世界,而且雪雕的质量和想象力也比头天在冷香阁摆弄得强多了。
石中玉回到慕容恪的身边,本不想掺和什么诗会的事,没想到太子妃也给不语轩送来了请柬,还特别指名石中玉去。
石中玉一来纳闷,二来预感很不好。
慕容恪拿着请柬冷笑道,“哼,居然在自己儿子身边也安插眼线,长天这是不小心泄了你的底啊。她怎么会不好奇你,不想看看你的模样呢。”
“那也是拜殿下所赐。”石中玉不客气地道,“殿下要是扔我在冷香阁不管,太子妃殿下怎么会注意到一个下仆?殿下啊,您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您给我什么补偿好呢?”
慕容恪敲了石中玉的头一下,无意识的瞄了她胸口一眼,又连忙转开。
果然平平的。是男人是男人
“要么你早就死了,要么你以后被人盯着,总之你没得选。”慕容恪伸出手,石中玉立即递上茶盏,“既然如此,也不必藏着掖着,更不秘藏掘,不是什么诗会吗?本王看你平时写给金小姐的诗都不错,待会儿记得给本王露脸。”
石中玉不知道宝和轩大火是东宫的手笔,自然不知道接近太子妃是危险的,可他却心里明白。所以,现在他是有点后悔,当初在明月宫见到石中玉,如果他不动声色,他那位野心极大的皇嫂确实不会注意到一个下仆。或者,干脆让孙福珩把那小子送走,那么今天天这一出,也就不用唱了。只是一向自控力很强的他,在火场中也能逼自己不动的他,却为了个小家丁挪动了脚步,更因为那小子扮女装而失去理智,硬把他拉回不语轩。
这样,搭配着长天的失误,那女人肯定会发现石中玉就是传说中他的爱宠,不动了别样心思就怪了。只不过,之前他一直让孙福珩暗中保住石中玉,但东宫却始终没有任何动静,似乎是对他有所忌惮。现在,想来也不敢有大动作。一来他在,二来那小子是金旖晨请来的,假正经的太子妃不会冒着与未来儿媳撒破脸的风险。
只要,长天不盯上石中玉,而石中玉影响不到东宫求娶金氏女。若触犯到东宫的利益,那位太子妃殿下就什么都做得出来。女人疯起来,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以此推论,石中玉暂时不会有危险,但却也不十分安全。既然如此,做小伏低也没有意义,不如怎么畅快怎么来,反正他也不能总拘着石中玉不出府。若真激得东宫动手,反倒除了后患。
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正面交锋,他也从来不怕。当然,他的小羊羔貌似被独自放在狼群里当诱饵,但他怎么舍得他的小羊受伤呢。若把刀兵引到他身上更好,他倒要看看坐在皇位上的那个人会怎么说。
“就是说,我白当殿下的挡箭牌,却没有任何好处喽?”石中玉很不满。
她也不傻,就算慕容恪什么也不对她说,今时今日她也明白了一件事:她因为某人的宠而骄纵,可也因为某人的宠而成为众矢之的。哼哼,动不了你裕王殿下,杀了你的小鸭子,给你点脸子瞧也好。
“本王用得着你做挡箭牌吗?”慕容恪又轻敲了一下石中玉的头,根本没注意,跟石中玉在一起,他自然而然的很轻松,没有戒备感,“好好当本王的手,这可是你说过的。”
石中玉想起慕容恪那黑疙瘩字体,想笑没敢笑。而且她明白有得必有失,她在王府里混得好,必须会在王府外难以吃得开,谁让她的这位殿下得罪人太多呢。可是,有他,就可以被保护的,这一点她从不怀疑。就怕,她陷得深,将来脱身也难。只可惜,她从来都没有选择余地。
于是晚上,慕容恪带着石中玉出席了太子妃殿下的鸿门宴。然后石中玉惊讶的发现,除了金旖晨和慕容长天外,还有一个生面孔,一个熟面孔。熟面孔居然是张秦,生面孔却是求娶金氏女的第三方势力,一等勇毅公甘铎的孙子、前科文状元甘绍廉。
不得不说,美男如云哪。
慕容恪和慕容长天叔侄自不必说,因为太子妃殿下“全带来热闹一下”的命令,阿忘立身于金旖晨身后不远处,低微的身份并不能掩盖他的英俊潇洒。而张秦身为玉顺馆第一名旦,样貌不论,风情就无人能及。就连那甘绍廉,也是温文儒雅、一脸正气,面目清秀的优质帅哥。
有个好老爹,真是省心省力啊。自动送上门的,全是可遇不可求的男人。当然,张秦是被荣华班请来参戏的,因太子妃特别欣赏,破格以客卿的身份就座,不是金小姐的仰慕者。
因张秦和阿忘都与石中玉认识,慕容恪带她进碧空院时,两个男人分别与她空中目光交汇并点头致意。
慕容恪看到,极为不爽,可也没办法发作。他知道张秦是不怀好意的,心中冷笑着骂石中玉识人不清,可石中玉和阿忘之间那亲切的感觉,他很用力也无法忽视。
“幸好是初雪那夜,甘公子和张公子都乘夜而来,不然大雪封山,本妃还没那个眼福听那出新戏,今天也没本事请前科状元做诗吟对呢。”众人落座,太子妃笑道。
众人自然附和。
她今天穿得还是很素淡,但因为精心化了妆,围了雀金裘的斗篷,仍是一派华丽气派、高高在上的模样。
而碧空园,实际上并不是一个园子,而是一圈亭台式建筑,围绕着个占地很大的水池,临池的一面全是大玻璃窗,无论冬夏,全是赏景的好去处。此时因为是冬天,池水结了厚厚的冰层,上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雪雕和宫灯,看起来倒真是美轮美奂。而池边,梅花盛放,冷香幽幽,不得不说,皇族真腐败,过日子忒滋润了,怪不得那把椅子人人抢着坐呢。
太子妃把不多的客人全安置在碧空园东侧,因为有地暖,温度十分舒适。就算身子弱点的人,装厚点也尽够了。
“就是我们七皇叔,平日也是难请呢。”太子妃把话头儿引到慕容恪身上。
慕容恪微微一笑,“我行事放浪,就怕扰了皇嫂的雅兴。”毕竟辈份儿放在那儿,慕容恪不再以“本王”自称。
“都知道你是那样,谁还怪你不成?”太子妃唇如刀,舌如箭,不过慕容恪并不搭腔,只是微笑环视,似乎在赏景。而他那颠倒众生的模样,引来一众大小宫女迷醉的眼神。
哼,妖孽石中玉妒忌,于是暗骂。
“你身后那个,可是你的宠仆,叫什么……石中玉的那个吗?”太子妃继续挑衅,“过来给本妃瞧瞧。”
我现在是男人,可不能给您摸来摸去瞧肉皮儿,不然已故的太子,不是因为我而头部变得绿油油吗?石中玉想着,望了慕容恪一眼。
慕容恪略点了点头,石中玉连忙上前几步,悲催的行了大礼,恭敬地念道,“参见太子妃千岁千千岁。”
太子妃吴氏看着跪在当庭的人,心中冷笑,脸上却半点不露,笑道,“果然是粉雕玉琢的小人儿,看着很是伶俐懂事的,怨不得老七你连妾室美婢都远了,只宠信他一个呢。就连我这在深宫里的人,都知道他的名头。”
你连我的脸都没看清,说这种屁话是什么意思?石中玉伏在地上,因太子妃没说平身,她就只能继续趴着,心中不免有点鄙视这太子妃的行事谈吐。
就算跟慕容恪不合,这么做也太明显了点吧,没有一点风度。大人物互相别苗头,不是都暗中在台面上拳打脚踢吗?不过转念一想,又觉得太子妃这么做别有深意。表面上是尖酸刻薄不假,好像是话家常般的亲昵,口无遮拦,实际上也是为了在金旖晨面前隐晦的告诫,慕容恪好男色,不要选他出嫁。听说慕容长天始终不想跟慕容恪撕破脸,她这也是断儿子的退路。
而且,她毕竟是妇道人家,就算做点出格的事,人家又还能说什么?太子殿下故去,她把没有男人这种弱势也利用起来,还真是拉得下脸的狠角色啊。
位高权重就很可怕了,不要脸的当权者就完全是不让人活嘛。
“皇嫂的耳朵真长,连我府里的事都知道。”慕容恪淡淡地道,对男色宠仆一说,即不承认,也不否认。这态度软绵绵,却又透着理直气壮,倒叫攻讦的人无从下嘴。
一边跪伏于地的石中玉,心中表示毫无压力,因为和金旖晨谈过,金小姐完全不相信外面的传言,看出了不管她是男是女,都是个处。她过几年就隐姓埋名、远走高飞了,男色绯闻什么的,根本不介意。
但是,太子妃假装忘记让她平身,她就一直保持额头贴地的姿势,实在很不舒服,连支撑地面的两手都开始哆嗦了。
慕容长天就坐在太子妃身侧,把石中玉的情况的看在眼里,不禁心疼,忍不住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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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是本月40张小粉加更,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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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内有乾坤 第九十七章 也惊才绝艳一把
第九十七章 也惊才绝艳一把
慕容恪比慕容长天更快一步,不仅站起,还走到石中玉身边,直接把她拉起来,牵着她的手,走回到座位上,轻声骂道,“真是傻蛋,太子妃殿下贵人事忙,忘记叫你起来,你个实心的孩子,难道就跪死在那儿?”
他这举动简直是不管不顾,而且是故意落实石中玉是自己男宠的事实,引得全场讶然,一部分很尴尬,另一部分则生出无数心思来。
太子妃吴氏想反唇相讥,毕竟她是太子妃,未来的太后,受一个下奴的礼久些,又有什么了不得的,值得这么呵护备至吗?可现在那么多人看着呢,她总要顾及下皇家体面。而慕容恪也没再多言,想他堂堂一个皇子,军旅出身,如果和一个女人争口舌之利,也不那么好看。
于是太子妃慈爱的和特意安排坐在身边的金小姐低语谈笑两句,似乎没听到慕容恪和石中玉说了什么似的,轻松揭过这一篇。自有会逗趣的内监和宫女过来说些俏皮话儿,场面渐渐热络了起来。在座的又都是人精,就算心里翻滚,也没人再提及敏感话题。
醇酒、美食,流水价送了上来,因为各人所坐的桌子都紧邻着那排类似于落地玻璃窗的地方,所以赏景很是方便。不过仆从们虽然单纯,主上大人们的心思却似乎并不在景色上,各自打着小算盘。金旖晨自然是关注的焦点,除她之外,敏感人士会发现,裕王殿下的兔宝宝似乎更热门,只是留意她的人大部分是偷瞄罢了。
“今天是赏雪会,就以雪为题,在坐各位都做些诗句美文作为助兴如何?”半天,太子妃终于进入正题。
慕容恪的画作大燕闻名,寸画寸金,但很少有人见他作诗题字的。而这一方面,却是慕容长天强些,更不用说诗才盛名的甘绍廉了。太子妃此举不过是想在金旖晨面前扬彼抑此,顺便看看各方反应。
慕容恪岂能不知太子妃的算盘,略略侧过头,低声道,“你代本王出战,准备准备。”
因他提前和石中玉提过,石中玉这时也不推辞,笑道,“不用准备,我一肚子全是诗,没干的。”切,太小瞧中华五千年灿烂文化了。所以奉劝准备穿越或者重生的人,如果没有做武器、发展科技或者农业、以及搞医学或者厨艺这些硬通本事,多背点诗词总是有好处的。
慕容恪被她逗乐了,想起平时石中玉冒充他给金旖晨的那些情诗,倒也不担心。眼见着有内监和宫女来回穿梭,在各桌上都铺好纸笔,仍然懒散地歪坐着,似乎整个人都塌陷在椅子上了。也说是他罢了,换另一个人用这种姿势坐,都会让人想起烂泥,偏他看起来反而性感得很。
单从外貌上论,难怪太子妃会着紧金小姐的态度。
“老七,今天你还是不展示墨宝吗?”吴氏没断了向这边瞄,“难得有这个机会,也让长天等后辈仰慕一下裕王殿下的文才嘛。不然,他们还以为老七你只会打仗呢。”
因为本朝皇帝夺位凶险,所以登位后抑武崇文,所以除了几个朝廷柱石样的人物,武将职权和品级都不高。此时慕容长天听出母亲语气中略有轻视,连忙道,“七皇叔说得对,要知道武道及兵道都是极难驾驭的,岂是曲曲小文可比拟,要取得七皇叔的成就,非普通人可为之。”
吴氏暗瞪自己的儿子一眼,更觉得斩断长天欲与慕容恪交好的后路之重要。那边慕容恪却动都不动,懒洋洋地道,“身为男儿,保家卫国方为首任。琴棋书画只是小道,陶冶性情、娱人娱己罢了。今天我就不掺和了,但由我这小厮代我出诗执笔,不扫了大家雅兴就好。”
除了金旖晨,所有人闻言都是吃惊。继而,各种想法都冒了出来。吴氏尤为恼火,觉得慕容恪推出自己的家丁下仆出场,明显是侮辱人,要知道慕容长天和甘绍廉都出身高贵,文名远播。张秦虽执贱业,却也是成名的才子。
“些许识得几个字,安敢言诗?”忍不住,她冷哼了声。
慕容恪不以为意,脸上始终挂着淡然的笑容,倒令甘绍廉分外好奇。他祖父位高权重,与裕王殿下素来不合,但裕王胸有成竹,难道民间卧虎藏龙,裕王府真藏着才华横溢之人?
“裕王殿下此说,在下不敢苟同。”甘绍廉继承了祖父的强硬性子,并不怕慕容恪,因而插嘴道,“锦绣文章、字字珠玑,亦可安帮定国的。”
“本王记得,甘国公却也是马上得来的军爵。”慕容恪淡淡的,似乎根本不把前科状元放在眼里似的,倨傲个十足,“再者,国之用才,不拘一格,谁说本王的小家丁就做不出你所说的锦绣文章呢?”
一边的慕容长天和阿忘闻言,齐齐望向石中玉,都满心的担忧。他们不知石中玉底细,生怕她露了怯,被太子妃寻到由头斥责,甚至大加惩罚就不好了。至于张秦,却是抱着看好戏的态度。他是来“唱戏”的,唱不成就先听着。他知道石中玉是不会写诗的,不然写书时也不用找他来润色。但他知道,石中玉那笔字确是十分出色。
“本妃看梅花开得正好,月色亦佳,不如以一柱香为限,各自咏梅吟雪赞月各写一首,如何?”太子妃别有深意地道,脸上的神情非常端庄,但瞄向石中玉的眼神却隐藏着掩饰很好的轻蔑,令石中玉心火燃烧。
切,小爷我能七步成诗。石中玉心头暗想。咏梅吟雪赞月,这类诗最多了,都不用搜肠刮肚就涌出一堆。比方要歌颂皇家茅厕或者眼前的莲蓉甘露酥,那倒是比较困难的。
“可以吗?”慕容恪看别人都走到案前,凝眉提笔,准备作诗了,石中玉却还不动,不禁低声问。
“若丢了殿下的脸,殿下会责怪我吗?”石中玉同样低声反问。
“会,打屁股,脱了衣服打。”慕容恪哼了声。
其实,就算真输了又何妨,所谓赏雪诗会,不过是那女人耍得小手段而已,无关大局,他根本不介意。
可石中玉一听,当场吓了一跳,立即说,“殿下您放心,不敢说一定赢,但至少不会输人的。虽说文无第一,但意境可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啊。”
她走到桌边,略想了想,提笔一蹴而就,随即就回到慕容恪身后站着,行止极为潇洒。此时别人不没写完,难免她就召来更多好奇的目光。
有什么办法,慕容恪逼她高调,她就低调不了,还不如做怪个彻底,太惊才绝艳了,反而不容易令人相信。倘若被逼得狠了,她再胡说八道一通,说不定就能遮掩过去。
“写完了?”吴氏见些,心中隐有些不舒服,立即问道。
“回太子妃殿下,写完了。”石中玉规规矩矩地答。
“山乡俚语可不能算诗啊。”吴氏又道,“拿来我看。”
这倒不用石中玉出手,自有人把她写的那张纸,呈了上去。
吴氏的目光快速掠过,心中大为惊异。她未嫁时也有才女之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如今这张纸上……那笔好字暂且不提,诗句更是绝艳,简直令人无法想象,一个小小的家丁,能写出如此好诗来。
一个家丁都如此文采华美,身为主人的慕容恪还了得?一般人都会这么觉得吧。吴氏垂下睫毛,掩饰心中波动。难说这是那个妖孽的圈套?难道今天要弄巧成拙?
正苦思要如何下了这个台阶,压制慕容恪的风华,没注意其他三人也做完了诗,因对太子妃殿下的尊重,都是亲自来交卷的。
甘绍廉眼尖,无意中瞄到石中玉写的那一篇,先就惊疑了声,“好字啊”说着,他居然把那张纸从案台上抽出来,举着和慕容长天、张秦一起欣赏。
吴氏猝不及防,眼睁睁看着她想压下的东西就那么曝光了,气得藏在袖子下的拳头紧紧握起。这个甘状元,生生被一等勇毅公甘铎养成了书呆子、狂生,如此没有眼色
“虽然笔力柔弱,腕力不足,像是女子所出,但字字如插花舞女,低昂芙蓉;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又若红莲映水,碧治浮霞。而且,隽秀有风骨,还带着洋洋活跃之气,自成一格,实在难得啊。”甘绍廉是个书痴,平时没事就到深山古镇四处寻找古之真迹啊,遗留石碑啊的什么,眼见石中玉的书体独特,激动坏了。
石中玉被夸得冷汗直冒。
她写的是晋时卫夫人所创书体,本来就适合女子书写。这个时空没有这种书法,独特一点是正常的,但虽说苦练多年,甘状元也太夸张了吧,让她有点无地自容了都。
不过看过那么多网络小说了,很多女猪都惊才绝艳,常私下以为哪有那么多有才有貌的美人,看起来忒假,如今她干脆效仿,也惊才绝艳一把吧反正她是依靠古人,又不是自己真的天纵奇才,她表示毫无压力。
张秦见过石中玉的字,虽然也很喜欢,却没那么讶异,可石中玉写的诗词,却令他备感惊艳,禁不住轻轻念了出来。
咏梅、赞月、吟雪,石中玉分别写的是王安石的《梅花》、苏轼的《水调歌头》和岑参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分别应了景,意境又深远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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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本章过渡章,但也很重要哦,关系到下面人物关系的走向。
另外,谢谢大家这几天打赏那么多月饼。
说起来,66很爱吃这种高油高糖高脂肪的东西,尤其枣泥馅的,但不敢太多吃。
第二更下午…,谢谢。
第一卷 内有乾坤 第九十八章 各种混乱
第九
金风玉露 完结+番外第28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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