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章:情殇的超级学霸
事实胜于雄辩,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晋阳终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嘴角露出了猫一样的笑容,“没想到我的牧场都已经这么有名了?哈哈,这,幸福来的真是太突然了,让我有点措手不及啊!”
只是......
还有很多冒失鬼骂骂咧咧的说什么崇洋媚外、汉奸,这特么是什么鬼?劳资我也是在中华大地土生土长的正经中国人好不啦?
只是牧场在美国你说我该怎么办?虽然我挣的是美钞,可是我的心永远在这里啊......你们怎么能这么污蔑我的客人呢?
我是正经中国人,我的客人又怎么能算崇洋媚外?而且最关键的是,我的牧场里面的牛肉等各种食物确实好吃美味又营养啊!
这年头难道说实话都没人信了吗?说好的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晋阳忽然觉得他在沪市开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更有必要了,他有义务让所有人知道他的牧场,让所有人都吃到紫荆花牧场的,咳咳,这个貌似有点不切合实际了,牧场的牛肉实在是太贵了,大部分人都是绝对吃不起的,那只好pass掉了。
嗯,还是就让小部分人都有机会吃到我牧场的牛肉好了。
其他人就听着别人的介绍,看着图片流口水好了,反正我也不是什么真的慈善家......
“好吧,于哥,你说的都对,实在没想到短短一天的时间,你竟然就能搜集到这么多的资料,对我的牧场了解到这种程度,没说的,这实在很了不起。”晋阳不得不为对方的敬业精神竖起了一个大拇指,并且狠狠的夸奖了他。
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搞定这么多东西,关键是在今天早上之前于洋甚至都不知道他今天就会被晋阳叫过来,但是就算这样仓促的情况下,他也把一切都准备的很好。
果然不愧是猎头公司的高级顾问,精英人才,就冲这份努力尽责的劲头他配得上一声“厉害”。
“呵,这没什么,晋老弟你实在太抬举我了,这些就是我的本职工作,没什么好值得夸奖的。”于洋好像被夸的有点不好意思了,羞涩一笑,继续指着平板电脑说道,“那我们继续说下一个人吧,她叫郑郝婉,女,今年28岁,哈佛大学毕业,拥有经济学类和金融学类双硕士学位,十足的超级学霸,毕业后进入百胜餐饮集团,只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做到了部门经理助理的位置,之后又在短短两年的时间内凭借自己的努力成为了总经理助理......人生简直就像是开了挂一般,今年下半年刚刚辞职回国,目前没有工作。”
“那,她是几岁毕业的?”晋阳简直有点怀疑是不是自己幻听了,这特么的,按照于洋的说法,这个郑郝婉今年28岁,在百盛餐饮集团待的时间就超过了三年,那岂不是说她起码25岁之前就已经从哈佛毕业了?而且还是拥有哈佛经济学类和金融学类双硕士学位的超级学霸?
特么这简直已经不能称之为学霸,已经算是学神了好不好?
想当年他是哪一年毕业的来着?呃,有点记不清了,不过貌似22岁的样子,可我他上的那个学校特喵的只是个烂到不能再烂的破烂大专,本来学制也就只是最多三年,后半年还是实习......
而这个郑郝婉呢?人家用了跟他差不多的时间,可却获得了哈佛的两个硕士学位,而且貌似还是超级难度的专业种类。
话说不管是经济类的专业,还是金融类的专业,都要求数学特别好才行的吧?呃,数学渣表示狼狈败退,惹不起,惹不起。
他特喵的连大于两位数的乘法都算不太好......咦,好像有什么不对,他22岁毕业,这个郑郝婉貌似25岁左右才毕业,她起码比他多上了三年学啊,多了这么长的时间,脑瓜子再比他聪明那么一丢丢,拿到两个分量重的学位貌似也不是不可能的啊?
嫉妒之祸在熊熊燃烧中......
“24岁。”于洋的回答无情的击碎了晋阳的幻想,人家只用了比他多两年的时间,就拿到了两个重分量的学位,而他自己呢?
哈,大专特喵的有学位这种东西吗?
“而且人家18岁考上的燕京大学,20岁的时候拿到哈佛的offer,也就是说,郑郝婉只用了四年多的时间就拿到了两个硕士学位,平均每两年拿到一个,这种速度,恐怕也只能用学霸来形容了。”于洋接着又补了一刀。
噗~~~~
晋阳狂吐血中,这个叫郑郝婉的也太厉害了点吧?平均两年拿到一个硕士学位?你特喵的怎么不学学小母牛坐个小飞机,直接牛逼上天呢?
好吧,学霸就学霸,这我也认了,也许这就是天分,有些人就是学习比较厉害,可一到社会上就傻逼了......可是这个郑郝婉完全没有这个弱点,人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成为了百胜餐饮集团的部门经理助理。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这就跟一个白丁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坐上了地级市市办公室主任的职位一样夸张,在一般人眼里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说到百胜餐饮集团可能很多人没什么印象,这是一个什么公司?貌似没听过的样子啊,怎么,这家公司很出名吗?这可能是绝大多数人对百胜餐饮集团的第一印象。
可如果说到这家公司旗下的一些品牌,可能很多人就会恍然大悟,哦,原来xxx是属于这家公司的啊!
啃得鸡这个名字相信绝大多数人,甚至可以说几乎所有人都听说过,它的炸鸡、汉堡、可乐、薯条......简直可以说影响了一代人,并且还在持续的影响下去。
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么一句话:“一美国大爷在隔壁开了家店。”这里的美国大爷说的就是肯德基了,这是一个大名鼎鼎的连锁餐饮品牌,而这个品牌目前隶属于百胜餐饮集团旗下。
再说到必胜客,它的比萨相信让很多人都回味无穷。还有小肥羊、东方既白、塔可钟、a&及longjohnsilver's......几乎每一个品牌都有超高的知名度,它的品牌价值几乎无可估量。
这是一个餐饮行业的巨无霸!
而郑郝婉呢,人家只是刚刚毕业,而且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在这个餐饮行业当中的超级巨无霸集团当中成为了一个部门经理助理。
这是何等牛逼的成绩?这说明人家不仅上学牛逼,人家混职场更厉害啊,这女人绝对有几把刷子!
嫉妒不嫉妒的先放一边再说,反正这么牛逼的高端人才我肯定得想办法挖过来才是,对了,刚才于洋怎么说的来着,这牛妞目前好像还在待业当中?
哈,这可真是天助吾也......晋阳狂笑一声,拉着于洋的手急切道:“于哥,于哥,快点的,这个叫什么郑郝婉的,你刚才不是说她之前刚回国,还没多长时间,现在还没有工作的吗?赶紧的,趁别人还没反应过来,没有真的下手之前,我们赶紧抓紧时间来个先下手为强,趁虚而入,见缝插针,杀她个片甲不留,一丝,呃,咳咳,一丝机会都不能留给别人!”
尴尬,差点就说顺嘴了,都特喵的怪宝强把我带坏了。
“晋老弟,别着急,你先别着急,有道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慢慢来,先慢慢来。”于洋不动声色的把手抽了回来,悄悄放到桌子底下在裤腿上用力擦拭了几下,心中恶寒不易。
晋老弟,我可是直男,钢铁直男,你休想把我掰弯了,我是宁死也不会从的!
可能也是看出了于洋脸上尴尬不自然的神色,晋阳灿灿笑了笑,装作口渴的猛喝了两大口水,“啊,好口渴,今天真是流失了太多的水分,于哥,你也喝水啊,剧烈运动之后是需要慢慢补充水分的。”
于洋:“......”神特喵的你也喝水啊,我们正在讨论挖人的事情,跟喝水有个毛的关系?你这转移话题的手段也太生硬了吧?
郑郝婉是一个超级学霸,更是一个驰骋于职场之上的女强人,这样的一个女人,而且看年龄貌似还是一个挺年轻的女人,她突然放下美国如日中天的事业毅然回国,肯定是因为有什么别的原因在里面,不然说出去恐怕都没人信。
不用说,这个里面肯定是有故事的。
一年之前,当时刚过完自己27岁生日的郑郝婉看起来是那么的漂亮,一头浅灰色的秀发更让她多了一丝成熟恬静的气质,事业上的成功也让她的人生充满了光明,整个人显得朝气蓬勃,充满了阳光的感觉。
真要说差点什么,可能就只缺一个男朋友了。
一次美丽的邂逅,让她认识了一个男人,一个身材高大,有着蓝色眼睛、高高的鼻梁、修长双手的男人,他是那么的帅气,说话风趣幽默,很绅士,而且钢琴谈的特别好听。
她尤其喜欢听他弹钢琴,安静空旷的屋子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还有一架钢琴,静悄悄的只有黑白琴键的声音慢慢响起。
为此从没谈弹过钢琴的她甚至还特意学了钢琴,虽然时间很短她弹的很不好,可她仍然很用心的去学,只为了在他弹的累了的时候,让他放松一下手指,用自己很稚嫩的指法,弹一曲简单的小调给他听。
慢慢的,两人可以一起弹钢琴,一个弹一个听,或者一个教另一个学,然后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郑郝婉发现自己好像恋爱了,长这么大以来,除了学习之外第一次恋爱,也是第一次让一个男生闯进自己的世界。
一切好像都非常美好,事业蒸蒸日上,爱情甜甜美美,郑郝婉很快沉醉其中不可自拔,她希望自己永远就这样下去,哪怕是在梦中,也永远不要醒过来。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有一天,她像往常一样下了班去往他教学的那间琴室,一切都和之前的一样,马路,红绿灯,路牌,甚至院子里的那条五个月大的狗狗都没太大的变化,懒洋洋的趴在自己的小窝里睡懒觉......可是,她突然觉得哪里好像有什么不对劲,但是要说哪里有不对劲,一时之间她又想不起来。
这种感觉的确很让人恼火,可是她也只能把这种现象归于自己这段时间工作太忙了的缘故,没有太在意。
她和往常一样习惯性的轻轻推开了门,搞怪的把头伸了进去,想要把里面的那个男人吓一跳,但是,她却没发现里面那个熟悉的、高大的身影,里面那个熟悉的他,并没有在里面。
难怪,难怪她刚才感觉哪里好像有什么不对,原来是少了钢琴的声音,他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在里面弹琴,而是不知去了哪里。
坐在里面等了一会,她甚至忍不住弹了一首自己刚学会的曲子,可想要等的那个人还是没有回来,她有点着急了,拨打了对方的电话,结果......里面只有嘟嘟嘟的忙音,根本无人接听。
“他,手机忘带了吗?还是,不小心丢了?”她开始有些担心了,可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只是以为对方可能有什么事忙去了,这很正常,只要是人就总会有自己的事的。
美国人很注重自己的隐私,郑郝婉在美国求学这么长时间,又在职场打拼这么久,当然不会不注意这一点,所以她并没有过多打听,而是直接回家了。
接着第二天,第三天......她仍然没有他的消息,她终于开始着急了,甚至开始害怕起来,打电话给对方的朋友、同事,结果都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终于,她报警了,警察告知了她一个噩耗,他在三天前的一个下午,在买奶茶的途中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车辆猛烈撞击,最终导致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奶茶?
她最喜欢喝奶茶了,每次去琴室的时候,他都会特意事先准备好一杯热乎乎的奶茶,原来......她顿时自责不已,认为是自己害了他,如果不是因为她喜欢喝奶茶,他又怎么会出车祸?
伤心、悔恨交加......她最终辞职了,决定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几个月前回到了自己的祖国,目前在静安区自己租了一个房子一个人住。
她没有去上班,只是安安静静的,每天一个人待在家里,或者是出去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