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四,又唱
一百二十四
胖子喝了一口啤酒,就和怂小样闲聊了起来。李煜和他俩生活的环境完全不同,根本插不进俩人的聊天内容。
俩人俩天的功夫酒吧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都是三五成群一起过来的,进了酒吧往卡座里一眯,也不吵闹,安安静静的喝着小酒,聊着天。
胖子聊着聊着举起了酒瓶:“弟妹在呢啊,我还以为今天你没在呢,刚才也一直也没见你,这么忙啊?”
怂小样这回学乖了:“哥,没意思了啊,一次不行还来两次。”
话刚说完紧挨着他的沙发上就坐下了一个大美女,身高不比田琳矮多少。单论长相即使不如田琳也比那娜要美上一些。
穿着更是火爆,一条紧身的黑色皮裤把两条大长腿勾勒出完美的线条。上身穿着一件红黑相间的格子衬衫,两边下摆随意的搭了个扣系在一起,显得胸前异常雄伟壮观。
大美女往沙发上一坐,半边身子就靠在了怂小样的怀里,不用问这俩人这肯定是一对儿了。
果然没等大美女说话呢,胖子就先给李煜介绍了下:“李煜这位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娘,以后来这玩让她给你打折,她说话可比怂小样管用多了。”
李煜赶紧半抬着屁股伸过手去打着招呼:“嫂子好,我是李煜。”
胖子又把李煜给大美女介绍了一番。
美女半边身子靠在怂小样的怀里,脑袋还枕着他的肩膀:“你们聊什么呢,看你们聊了半天了。”
胖子也坏,小眼睛一眯李煜就知道有人要倒霉:“能聊什么,聊美女呗。大老爷们坐一块儿无非也就是聊这些内容。”
大美女眼睛一眯,弯弯的特别好看,可惜旁边怂小样特别破坏气氛:“老婆别掐,疼疼疼疼。胖哥开玩笑呢,你别当真啊。”
美女看了他一眼:“量你也没这个胆子。有本姑娘这么一个大美女天天陪着你还不够吗?”
“够了够了,有你一人足矣。任凭弱水三千,吾只取一瓢饮。”怂小样肉麻兮兮的用手抚摸着美女的脸蛋儿。
没等李煜提意见呢,胖子就受不了了:“你俩差不多点得了,每次来都要这样。”
都这么半天了李煜见还没人来,实在忍不住问了胖子一句:“王哥,咱这到底等谁呢?这么半天也没来。”
胖子抬起手看了看表:“着什么急啊,说的是十点,这才九点半。再等一会儿。”
又过了一会儿胖子等的人终于到了,看体型就是和胖子一个系列的,比胖子还要大上一号,从酒吧门口大步流星的走到了卡座,往这一站跟堵墙似的。
胖子一看人到了立刻拉着他坐下:“给你们介绍一下,丹尼尔王,澳大利亚籍华人。大家都是年轻人以后多接触。”
胖子一说李煜就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个ceo吗。李煜还记得他有个特别各的中文名叫王铁蛋,还是他自己起的。
这位丹尼尔王的普通话水平很是一般,估计和李煜的英文水平差不了多少。一圈人聊了几句李煜就发现这一圈人还就数自己英文水平差劲。
不过胖子为人倒是挺风趣的,说气话来也挺随和,别说还真的挺和李煜聊得来的。别看俩人一个中文不行,一个英语差劲的。可聊的都挺来情绪。
李煜也纯当是练习英语口语了。估计这位也是差不多的打算。一桌子人又喝酒又聊天的,胖子英语和汉语混着说,李煜也这么混着说,俩人还都没有混乱。
通过聊天李煜得知这胖子别看没比自己大几岁居然是双硕士学位。如果不是毕业的时候突然想来中国旅游,结果旅游途中认识了一个中国妹子,于是定居在了这里,没准儿这会儿博士都已经毕业了。
可惜的是这哥们最终还是没有追求成功,不过他依然还是留在了这里工作生活。头几年被一个南方的大老板看重当上ceo很是潇洒了几年。
可惜最近这哥们走背字儿,工作没了不说连公司都没了。都说祸不单行,这家伙就是这样,炒的期货也让他前几年的积蓄赔了个干干净净,就连车都出了毛病需要大修。
聊着聊着李煜突然想起一首歌来觉得特别符合现在的情况,兴致一来挡也挡不住,再加上有点儿酒劲上头。于是李煜跑到舞台上把唱歌的歌手叫了下来,自己背上他的吉他就上了舞台。
“各位晚上好,先祝大伙玩的开心,我在这里要唱一首歌,是我自己写的。水平不高,唱的也不好,各位要是觉得污染了您的耳朵,那就麻烦您忍个一两分钟。要是您觉得能入了您的耳,不妨点上瓶啤酒给我,我也承您各位的情。”说完吉他一拨就唱了起来。
高高兴兴的日子总的来说还是占多数
因为衣食无忧的平淡生活就能让我满足
可越来越多的欲望想偷走我的快乐
我想四大皆空我还想大闹天宫
有人说要想寻找得流浪
可流浪的日子很迷茫
迷茫的人总是爱忧伤
还拖着一双飞不起来的翅膀
自己安慰自己说飞得越高越受伤
现实也经常告诉我飞得越远越彷徨
我警告自己说飞得太低你会撞南墙
可是我已经想好了只要撞不死我
我就要歌唱我的生活歌唱
歌唱我的快乐
歌唱我的姑娘
歌唱我的祖国
丹尼尔他最近心情不太好
语言不太正常情绪很低落
他赔了股票又赔了期货还要大修他那辆车
他说现在漂得这么累
无非就是为了想要买房然后再娶个漂亮媳妇儿踏踏实实的陪陪老娘
有人说要想寻找得流浪
可流浪的日子很迷茫
迷茫的人总是爱忧伤
还拖着一双沉重的翅膀
飞得越高越受伤飞得越远越彷徨
飞得太低会撞南墙
只要撞不死我
我就要歌唱我的生活歌唱我的快乐歌唱我的姑娘
歌唱我的祖国
李煜虽然嗓音条件很一般,可毕竟这歌还没人听过。可能也是唱进了大伙的心里面,所以台下的反应相当热烈。
李煜下了台以后还有好几桌的人点了啤酒请他喝。李煜今天喝的也挺high,凡是送来的啤酒一概不惧统统喝下了肚。
回到了卡座以后,几个人越聊越开心,连酒吧中间舞台上的表演都懒得去看了。等散场的时候都喝的晕晕乎乎的了。
最后还是怂小样找来了一个司机才把几个人送回各自的家。到家以后李煜脸也没洗,晕了马虎的就睡下了。
睡前倒是好歹没忘了正事,还记得用手机设定了一个闹钟。
第二天闹钟一响李煜早早的就起了床,先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又拿起田琳买的吹风机把自己已经过肩的头发吹干。还顺便把自己的额前吹出了个蓬松的偏分。
李煜平时就不喜欢太短的头发,不是说他有留长发的癖好,而是这家伙发际线太高了,短发实在是不好看,而且只要头发一短立刻就能看出来这家伙的脑袋是个枣核型的,上下两头尖。实在是有损自己形象。
李煜自从高中一毕业,学校不再限制发型以后就把头发留长了,发誓一辈子都不再剪短发了。这会儿又赶上父亲去世,按风俗至少百天哪不能理发,这是留孝呢。
这样一来本就不短的头发经过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长过了肩膀。李煜光把前面的头发吹顺了,后面他可没辙了,这么披着半场不短的实在是和自己这身打扮不搭。干脆又拿起了田琳一根黑色的皮筋,给自己简单的绑了一个单马尾。
收拾完了自己的造型,李煜还对着穿衣镜臭美了半天,觉得一切都完美了,这才拎着东西出门上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