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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初学者吉他

      失恋是一件挺刺激的事儿。

    老赵失恋后,在琴行里躺了一个礼拜,每天喝56度的牛栏山二锅头酒,就着炸花生米,一边嚼一边哭。一周后,他瘦得快没人形儿了。

    老赵收拾了几件衣服,坐上火车,回到小县城的父母家,寻求温暖。

    他31岁了。站在小城尘土飞扬的大街中,耳边传来山寨服装店里吵闹的网络歌曲,像在注视自己遥远的童年。昔日留在家乡的同学们,过着平淡滋润的小日子,孩子都会打酱油了。

    小县城,没有自己的位置。

    老赵曾无数次幻想过,做乐队,发专辑,挣钱,衣锦还乡,把父母都接到繁华的江东市里,让他们有更好的物质生活。可现在,他除了满身伤痕,满脸的疲惫,一无所有。

    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看他这副糟糕的样子,又是生气,又是心疼,抱怨了一顿狠心的准儿媳妇之后,开始按照父母的行事逻辑,做一些事情。

    一是托人,给老赵找工作。

    二是托人,给老赵介绍对象。

    老赵不甘心被父母摆布,过上日复一日的生活。他在自己的小屋里睡了2天,又急匆匆地逃回了江东。这时,失恋的痛苦更加强烈,再也压抑不住。

    在那些糟糕的电影里,主人公失恋后都会去旅行,去一个陌生的地方放纵自己的心灵。老赵也想去旅行。可他的收入只够温饱,木有足够的钱。老赵把自己的黑白琴行质押了出去,换回5万块钱。

    去哪儿呢?他决定追随女朋友的脚步,远渡东洋。

    比较倒霉的是,一出机场,他的钱包就丢了。护照、身份证、银行卡,都木有了。

    双喜临门。

    1980年,枪花乐队的主唱罗斯(axlrose)只有18岁,他和朋友去纽约旅行,在一个偏僻的地区下了车。那里一片混乱,牙买加人、多米尼加人、波多黎各人……只有他们两个是白人。一个黑人老头朝他们愤怒地嘶吼。

    “你以为你在哪儿?这是丛林!你就要死了!”

    后来,他受了启发,写了一首名曲《欢迎来到丛林》(weletothejungle)。

    老赵也来到了丛林,他肚子很饿,谁也不认识。很快,他过上了流浪者的生活,在新宿的天桥上睡觉,没多久,他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

    其实,老赵不知道女友就在附近。

    沉浸在负面情绪中,也能体会到一丝隐秘的快乐。老赵的内心敏感,还带着孩子气。他很任性,肆无忌惮地糟蹋自己。

    人类可以被命运之手扭曲成任何样子。老赵真的无所谓了,活着变成了一次无休止的行为艺术。整整2个月,他一句话也没说,懒得说。

    所以,当方岩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进化出了一种神奇的技能:一声不吭,在沉默中和他对话。

    “老赵?”方岩问。

    “巫师,石头。想不到能在这儿遇见你。”老赵在心里想。

    钱宁一脚踹在他胸口。

    “打吧,想打你就打吧。一个小女孩都敢打我。”他躺在地上思考,觉得自己像一颗日渐腐烂的哈密瓜。

    方岩递给老赵一张5000日元的纸币。

    “谢谢。其实我不需要钱。我这样就挺好的,你没发现吗。”老赵想着,思绪像一艘折纸小船,在空气中越飘越远。

    潘曦把他带回了家,把脏脏的长发直接剪掉,刮干净胡子,又给他洗了几个小时的澡,老赵又变得人模狗样。

    “我一直是你的负担。我本来可以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如果再来一次。重新来过一次,我一定会……”他默默地想。

    睡在潘曦6万日元一个月的简陋小房间的地板上,老赵觉得没有在天桥上睡舒服。

    等到方岩拎着一堆食物,来看他的时候,老赵已经正常多了。

    “谢谢了。”他开口说话。

    “……”

    方岩发现,老赵的烂摊子非常难收拾。第一,他的证件都没有了,去大使馆补办旅游证,人家的服务态度很不好,像是1990年代国营商店的胖胖的女服务员的风格。

    大使馆说,老赵必须证明自己是老赵。

    当天晚上,方岩请神秘华裔人士汤杰吃饭,让他帮忙给老赵补办旅游证,这样才能买机票回国。汤杰痛快地答应。

    “这都不叫事儿。我跟使馆的人很熟。”

    第二,老赵欠了一家不那么正规的贷款公司5万块华夏币,如果不交钱,黑白琴行就要被收走。

    方岩和汤杰吃过饭,回到旅馆,和袁媛她们开临时会议,说了自己的想法。

    “我和震宇商量了。直接帮他还钱,肯定不行。老赵的自尊心那么强,岁数又比我大很多,他接受不了。”

    “肯定的。”

    方岩说:“咱们公司现在也有钱了,能不能投资一下他那个琴行?合伙做生意。”

    秦云大叔投资了100万美金,实际到账30万美金,只花了一小点儿。而且,公司卖t恤的现金还有500多万。投资一个小小的琴行,很轻松。

    方岩有个大概的思路。把房子装修一遍,把旧货都便宜卖掉,再从一些乐器代理商那里进货,自己帮老赵做一下宣传,应该能赚一些钱,不太可能赔本儿。

    琴行。

    袁媛看着天花板,回忆那一次去黑白琴行的场景:昏暗的小房间,挂满了便宜的木吉他、电吉他,悲催的老赵,还有个肉乎乎的小女孩在学琴。

    “咱们做吉他吧!”她说。

    “啊?”

    “吕叔叔会做吉他。他做得那么好,一定很受欢迎。”

    方岩摇头,解释道:“他做的是手工琴,一点一点儿做,很贵的。咱们给小胖做的那种定制的高级古典琴,他一年只能做出一两件。”

    “哦。”

    袁媛又开始发呆。她想着吕大城院子里的大狼狗大黄,公鸡大花,还有工作室里挂着的吉他胚胎。

    “我知道了!”

    “嗯?”

    “你让吕叔叔设计一个吉他。不贵的,工厂里可以生产的那种,一下做出好多好多,咱们拿去卖。”袁媛伸出小手,在空中比划,画出了一个弧形的吉他形状。

    “……”

    “做乐器的工厂很多的。咱们找一家好的工厂。”

    这个想法严重不靠谱。乐器的制造是高度细分后的发达工业,深不见底,材料、设计、制作,各大厂商都拥有垄断性的技术壁垒。这个市场非常残酷,杀进去就是血本无归。

    而且没必要。方岩的初衷只是帮助老赵,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我觉得……”冯璐小声说。

    “嗯?”

    “袁媛说得对。”

    “……”

    “有道理。”钱宁也说。

    “你?”

    “就像做t恤一样,你要有自己的核心产品。要不然,你帮老赵做宣传,实际上却是给那些大的乐器品牌打了免费的广告,对公司发展不利。”钱宁说。

    “做乐器没那么简单,太难了。”

    “不是的!”

    “……”

    袁媛稚气的小脸变得很认真,说:“我们可以做那种……很便宜的吉他。贵的,太厉害,我们打不过,就不和他们打。”

    “嗯,我们不和大厂商竞争。”钱宁说。“我们品牌的定位很明确,只做一把适合初学者弹的吉他,价格便宜,但在同等价位里,质量最好。”

    方岩明白了。这就和杨震宇疯狂复习,考试不挂科一样,他集中精力复习最基础的知识,目标只是60分。

    冯璐的眼睛亮了,兴奋地说:“现在《华夏歌手》的影响力特别大,有很多中学生看了节目,都开始买吉他、学音乐了……”

    这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市场。

    做入门级的吉他,肯定不会像t恤那样疯狂的赚钱。不过没关系,不赔本儿就成。方岩忽然觉得,这件事很有意义。

    他准备回国之后,找吕大哥商量一下这个想法。眼下,还是先解决老赵。

    “方岩。”

    “嗯。”

    “我知道你想帮老赵,不过,我作为公司的负责人,还是要提醒你一句。”钱宁靠在椅子上,坐得舒服了一些,有些无奈地说。“老赵……他这个人没有投资的价值。”

    “现在他不是了。”

    “什么意思?”

    “老赵现在有目标。有奔头了。”

    老赵的第三个麻烦是,女朋友潘曦不肯回国。潘曦好不容易在曰本安顿下来,日子过得清苦,却还有希望。想不到刚刚步入正轨,老赵又出现了。她又怜又恨,也非常纠结。

    当天中午,潘曦在厨房里忙着做饭,老赵和方岩站在简陋公寓外的走廊上抽烟,看着一片绿荫中的城市。

    “兄弟,我欠她的,你懂么?我欠她的太多了。从来没照顾过她,她一天好日子也没过过。”老赵幽幽地说。

    “别这么说。”

    “有时候我就想……”

    “想什么。”

    老赵拿拳头敲自己的头,说:“死。如果我死了,她一定过得比现在好。如果我死了,能让她过得更好,我愿意去死。”

    “别啊……”

    在沉重的现实面前,平淡的活着很难,死反而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也许有一天,老赵会像一个少年那样,保护爱人,英勇的死掉。这是自毁倾向的一种表达,糟糕的幻觉。

    方岩理解老赵的心思,他也做过类似的事。

    “老赵,你还是好好活着吧。”

    潘曦也割舍不掉老赵,却对之前的生活感到恐惧。她真的受伤了。只有老赵自己过得好,他和潘曦才有可能复合。

    潘曦决定先读完语言补习班,再考虑留学,还是回国。

    老赵在黑暗中看见了一道遥远的光亮,希望又出现了。还不晚,他想重新再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