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四章 归天
听到混沌二字,莫瑗瑗的身体发抖。
她实际上有所预料,之前的问话,只是在试探,或者说是在确定自己的想法。
就如她所说的,那本书上的混沌二字,终究只是普通的字,为何能够和混沌共鸣?
实际上,是漫漫做的手脚。
当初漫漫就在二楼,如果她是混沌的一部分,那就说得过去了。
不是神鸠阵和混沌二字产生感应,而是和漫漫产生感应。
“混沌……”
众人失语。
墨云更是捂住了嘴巴。
连她都没想到,自己的儿媳妇,竟然是混沌的一部分。
陆锋早已经不在这里。
他不相信漫漫就这样走了。
她是一个很有仪式感的人,她不可能就直接化作混沌规则,回归到宇宙中心。
陆锋疯狂的破开虚空。
他在自责。
他应该知道,或者说,他本来就要知道。
能够常年居住在婆婆小院子里的,怎么可能是常人。
婆婆自己便不是。
莫关天也不是。
自己更不是……
但为何,只有漫漫一个看上去还算是正常的人。
他应该更早一些想到这一点。
婆婆早就知道,仙也早就知道。
漫漫是混沌规则的一部分,她是来学习的……
虚空,不断破裂。
陆锋脑海里疯狂闪烁着一些事情。
混沌回归,宇宙方是完整。
可一旦漫漫化作了混沌法则,那么所有的一切,都会消失。
她不再是漫漫,不再记得陆锋,不再记得地球上的一切,只是宇宙里,至高无上,又冰冷的规则。
陆锋终于明白,为何自己在和漫漫那一夜后,忽然之间,便开窍了许多。
因为,她是混沌,她的体内,有无上的法则。
……
长龙街,柳白巷22号。
漫漫站在阳台上。
她许久不曾来到这里,房间里的家具上,也多了一些灰尘。
如果是平时,她一定会认认真真的亲自打扫,因为她觉得做家务是件开心的事情,尤其是给自己喜欢的人做家务。
但今日,她只是一挥手,整个房间就变得异常干净。
虽说这种干净,让她觉得有些不自在,但现在时间不多了。
漫漫取出一张张“喜”字。
她没有张贴,因为她知道,今天的婚礼,注定不能完成。
混沌规则在召唤自己。
虽说她已经抗拒了很久,毕竟这一部分规则,不能一直呆在外面,可现在,她终于支撑不住了。
她只能带着喜字,回归混沌,权当自己也完成了一次婚礼。
更何况,她做得还算不错,陆锋结婚了,虽说不是和自己,但莫瑗瑗也很喜欢陆锋,这就足够。
她的手掌,轻轻抚过厨房里的灶台。
上面还有一些难以祛除的油渍。
她想起当年家里穷苦,自己和陆锋每天只能用白萝卜炖汤,而所谓的肉,也都是便宜的肉末,甚至连骨头都舍不得买。
每一次熬完一锅汤,就着米饭或面条,就能吃上好几天。
房间内的摆设,和离开时候一样,有些记忆,不是因为记在脑海里,而是刻在肌肉里。
当年,她身体冰寒,陆锋抱着她给她取暖。
当年,他们经常有一顿没一顿,陆锋总是咬咬牙,先将肉给自己吃。
当年,陆锋甚至辍学了一段时间,去外面打工,后来被她知道,哭死哭活要让他回去学校。
现在想来,漫漫有些后悔。
自己是混沌规则的一部分,又不是人,怎么可能会饿死。
她还记得,万年之前,星妖来到了她的面前。
那个时候,她还是混沌规则的一部分。
混沌,很复杂,但也很简单。
它在不断的演化,只是一道规则,很难会去主动学习。
那一天,星妖来了。
他用自己的力量,引导着混沌,分化出一部分的力量,随机飘向宇宙。
这道力量,在万年之间,经历了许多变化,最后漫漫的降临到地球,附在了一个普通人家的母胎内。
于是,漫漫就诞生了。
从此以后,漫漫的见识,就是混沌的见识。
漫漫的苦难,就是混沌的苦难。
漫漫的学习,就是混沌的学习。
漫漫的喜欢,就是混沌的喜欢。
所以,混沌也偏向于陆锋。
陆锋能够在这条路上走这么久,是因为漫漫的喜爱。
所以,他获得了混沌的垂涎。
漫漫的眼睛,扫过这里的每一个角落,似乎要将其紧紧烙印在自己的脑海里。
这里的一切,都会忘记吧。
但她还是舍不得。
她不怨恨当年,星妖将她引导出来。
她体会过地球上的一切,虽然很苦,但有人在她身边却很幸福。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她要去自己该去的地方,去完成自己应该要尽的责任。
她最后,看了这里一眼。
这个地方,是她最留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