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1.初恋那件小事
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
有些人,只能一个人等;
有些风景你看或不看,他就在哪里,有的人看见风雪冰霜想的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的人想的是,不经一番彻骨寒,哪得梅花扑鼻香。总归还是看人的心境,当然还有文化程度和钱包厚度,而且大都以后者为准。
至于人们普遍认为的有文化才有钱。其实到了现在这个商业社会,更准确的说,应该已经变成了是有钱人,得到了文化,然后用文化商品赚钱。而你得到的商品,大部分已经过期赚不了钱了。
“哇!大姐你谁呀!走路没有声么!”金三顺正歌性大发,却忽然觉身后有什么奇怪的东西。精神分裂之后他的敏感程度直线上升。
于是乎一回头,只见身后一个一个女人。嗯,应该是个女人,捂得严严实实的,只有部分长发露在外面,一身红色长款羽绒服,黑色打底裤白色雪地靴,即便穿的臃肿也可以看出其身材不错。
“小伙子,你歌唱的不错。”女人口罩下喷出白气道,听声音有些年纪了。
“那大姐你保养的也不错,不过,你这声音模仿的,骗一般人确实够了,但在我这个专家面前,却丝毫不够看。”金三顺手兜里伸出来,伸出一根食指然后摆了摆,却又因为冷赶紧又收了回去。
“噗!你这人挺有意思呀!是艺人么?”
“哎,过气艺人一枚,不值一提。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有缘再会。溜了溜了溜了。”由于金三顺也带着口罩,所以对方也认不出自己是谁,他也不想胡乱的产生交集。
“喂!哎呀!好疼。”金三顺扑腾着没跑出两步,背后就传来尖叫声。
得,一个荒废无人的公园,一个女人孤立无援的喊着救命,他就是想走也走不了。
“喂!没事吧?先说好,你不是玩仙人跳吧?我可没钱啊!”金三顺可不敢轻易的去扶,他也是个公众人物,不扶也没人知道他是谁,扶了那就说不定就有什么事了。
“你混蛋你!”
“哎,好嘞!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金三顺瞧着四下无人,拿着手机拍了两张相片,然后把开启录音的手机揣进兜里。
“脚崴了?”金三顺见其坐在雪地里捂着脚踝,问了一句,当然也没傻傻把人家鞋脱了,来一出张无忌和敏敏公主的暧昧邂逅。
“嗯!”女子回了一句,墨镜下隐隐有眼泪流出。不过这女子心里却在想,哼哼,姐姐的演技就是厉害!还想跑。
“喂,别哭,坏人会笑的。嘻嘻。万一别人看见,还以为我非礼你了,到时候你再逼我以身相许,我不就亏大了。”金三顺插科打诨道。
“你怎么这么贫,都是你,要不是追你,我怎么会崴脚!”女子声音很甜,连责怪起人,听起来都不那么凶。
“喂!确定你还不起来么?地上这么凉,再说你追我干什么,难道真的是因为我那该死的魅力?不然你就真是碰瓷的!”金三顺双手捂着嘴,眼睛瞪得大大的。
“你滚,不用你了。”女子心想这男人太气人了,不过她想要追上去,肯定不是因为金三顺的帅,而是因为他的歌,她觉得很好听,想要买下来。
“还真不是碰瓷的,来,金欧巴带你去医院吧!别闹,冬天崴脚,乱动容易加重伤情,轻者骨折,重者就是股骨头坏死,晚期就是截肢会危及生命的。”金三顺满口跑火车,终于是将这大小姐扶了起来。
女子心道,你这是把我当智障么。不过戏还得演下去,于是带着哭腔道:“滚开,我自己走。”
“嘿嘿,那就由不得你了!”金三顺健身不是白健的,确定了没有危险之后,一身蛮力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拽住挣扎的女子,然后左臂放在女子背后,右臂放在小腿关节,然后猛的一个公主抱。
“呀!”女子突然遭受偷袭,又是一阵海豚音。
金三顺:“别闹,本来就沉。”
“混蛋!你!”女子“啪啪啪!”就是一顿粉拳之后,然后还顺势丢掉了金三顺的口罩。
“居然是你!”女子见到金三顺的脸,瞬间就把他给认了出来。
“嘿嘿,既然你知道了我的真正面目,那我就只好把你灭口了。”金三顺摆出一副流氓的表情。
“切。”女子的语气带着浓浓的不屑。
“呀,我这小暴脾气,信不信我把你扔树林里,冻上一夜!”金三顺运势要把女子丢进雪堆里。
“你敢!”
“我就不敢了,怎么滴吧!”
“你要是。。。你怎么这么贫。”女子嘴上这么说,但是却抱的更紧了。
“你们女人啊,最是口心非了。我这不分散你注意力么?到了这,就能打到车了。
哎!正好有车。”放下女子,金三顺见到正好有出租过来,连忙招手,车也停了下来。
“永别了!大姐!”金三顺像是摆脱了一桩麻烦一样,帮其打开车门。
“哼!”却不曾想女子上来就是一脚,踩在了金三顺脚背上,然后猎豹一样窜上了车。
“啊西吧!
你这个疯子,哎呦,疼!”金三顺单腿跳着吼着,表情那叫一个心酸,但想报复也来不及了,对方已经开出去几十米了。
而当他掏兜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诺鸡鸭手机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兜里多了一张名片,上面写着寒雪。
“雾草,果然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金三顺感叹道而后蹲下捂着自己的脚,再然后他做了个英明无比的决定,叫高冷三顺接班,这样子自己就不用疼了。
“靠!金三顺!”高冷三顺刚一接班,就感觉脚面发麻。于是乎,他也只得放弃了今晚的锻炼计划,直接回了酒店。
而当他到达酒店之后,却发现门口蹲着个人,并且确认是郑悦悦无疑了,这孩子睡得那叫一个香甜,还打起了呼噜,不时的还耸耸可爱的琼鼻。
“哎。”高冷三顺虽然面瘫,但是内心还是暖的,要不然也不会捐那么多钱出去。
“悦悦,起来吧!地上凉。”金三顺蹲在了郑悦悦面前,轻声的喊道。
“晤。。。。”郑悦悦悠悠转醒,楚楚可怜的脸上泪痕已干了许久,见到对面是金三顺,立刻就抱了上去。“顺哥,不要丢下我!”
只可惜原本这么催泪的一幕,还没持续十秒,就被郑悦悦自己给毁了,只听从郑悦悦的小肚子附近传来,“咕噜咕噜噜”之类的声响。
“饿了吧!我先带你去吃饭。”金三顺微微一笑,伸出了自己的手,郑悦悦则是脸红的跟烙铁一样,低着头变成了鸵鸟。
十分钟后,二人来到了一家餐厅。
“这的猪蹄很好吃。”两人找了个单桌便坐了下来,金三顺曾经来过,所以如此介绍道。
“怎么又是猪蹄?”郑悦悦心里嘟囔道。
另一边,金三顺却已经点上了菜,“老板,来一份猪蹄,一份米饭,一瓶果汁。”
“我想喝可乐。”郑悦悦嘟着嘴说道。
金三顺:“可乐不健康。”
“。。。。。。”
“顺哥,你为什么要离开公司。”趁着上菜的功夫,郑悦悦终于找到了机会。
“合约到了而已,很简单。”金三顺显得很平淡。
“那我怎么办?”郑悦悦连忙说道。
“你应该是郑董的女儿吧?我一直想问来着,我们之前见过么?为什么你对我特别的关心?”金三顺反问道。
“你真的不记得了?一点都不记得了?”郑悦悦虽然庆幸金三顺不记得自己杀马特的样子,不过被人彻底遗忘的感觉也不怎么好。
“嗯。”金三顺冷冷的说道,对方在他眼里还是个孩子,他也感受到了郑悦悦的异样,所以也不想给她希望,再让她受伤。
“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在一起!”郑悦悦突然站了起来,双手死死的捏着自己的小包。
“别闹,在我眼里你还是个孩子,况且我这个人没什么值得人喜欢的,吃完这顿饭,我就回去休息了。
以后有事可以给我打电话,虽然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出点力还是可以的。”金三顺笑的温和,然后摸了摸郑悦悦的脑袋,结了账孤身离开了饭店。
“姑娘,你的猪蹄来了。”老板是个老大爷,脸蛋红扑扑,脸上笑呵呵的。
“大爷,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喜欢成熟的?胸大的?”郑悦悦眼睛通红通红的,泪水止不住的滑落。
“咳!”大爷冷不丁被人一问,差点托盘没掉下去,放下餐盘就跑了。
“今天的猪蹄好咸。”见到大爷落跑,郑悦悦知道自己可能是得不到答案了,就着自己的眼泪,郑悦悦继续吃着自己的最后的晚餐。
这猪蹄她吃的很慢,很仔细,吃的一丝肉都不剩,又把果汁也吸了个干净,米饭也一粒不剩,最后把手擦干,把嘴角擦干,把眼泪擦干。
然后,她又打了个电话,电话的那一头,是个女人接的电话,但是她那边只说了个“喂!”
只听郑悦悦吼道:“我是不会输给你的!”
然后就只剩下:“嘟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