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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阴差阳错

      都说平生不做亏心事,夜半敲门人不惊,可这何泉他是做了亏心事的!

    本来在何七那里刚说过自己是如何杀的人,现在走到这杀人现场,车上拉的女学生成了伸长舌头的吊死鬼!

    何七扔了车往梅林里跑,他一口气跑到树林里,一抬头却看到自己竟然绕到那小屋所在。

    怎么来到这里?何泉眼中闪过惶恐,急忙向前后左右看去,还好,那女人没有追到这里。

    何泉这时才发现,自己浑身已经湿透了,现在是初秋,褂子领口周围都是湿乎乎的,秋风吹过,周围梅林的树叶簌簌往下掉,吹得他浑身冰冷,不住打着哆嗦。

    怎么会这样?自己一向体壮如牛,而现在,怎么一下子这么怕冷了。

    他忽然想起何七说的何家世代男子中遗传的那个病!

    天啊,他还记得自己父亲去世时候,那时候他还很小。十来岁的样子,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病,只模糊记得他从脚踝小腿部位开始溃烂,到最后,脚踝一直延续到膝盖都是黑色的,家里充满腐臭的气息,父亲那时只有三十多岁,呼吸中都带着一股烂苹果味,他看着年幼的儿子,长叹着:“命啊,都是咱们何家人的命!”

    何家人的命?

    不,不会的,我身体那么好,怎么可能有病。什么尿渍招来蚂蚁,这都是那城里记者的谎话,不过是为了诈一诈叔叔罢了,他们知道警察局查不出什么,就想将杀人的屎盆子栽到叔叔头上,这几个人,太可恶!

    何泉想着这些,闭上眼睛,深深吸口气,想让自己平静下来。

    不怕不怕,这世间是没有鬼的,一定是有人故意吓唬我。

    “呵呵。你在想什么,想怎么掐着我的脖子吗?”

    静谧的梅林中忽然传出一声戏谑的笑声。是个女子的声音,还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娇嗔。

    何泉浑身一抖:“你是谁,出来说清楚,藏起来算什么英雄好汉。”

    “哈哈哈。”

    那女子笑得肆无忌惮,很有股枝招展的味道。没来由的,他想起那个皮肤几乎透明,嘴唇娇艳的女子。

    “英雄好汉?是杀女人的英雄好汉吗?呸,你算个什么东西,只会对一个年轻姑娘动手,看你身强力壮,像是条汉子,其实都没你叔叔何七有担当,你也叫男人?

    那女子的声音彻底激怒了何泉,他挥舞双臂,大声喊道:“怪我吗?你一个年轻小姐在路上发脾气,我好心好意问你要不要坐车就招来你叫骂,谁家小姐像你这样!没教养,坏脾气,怪我吗?”

    何泉激动地绕着那小屋走来走去。

    “来啊,你来啊,你来要我命啊,我能杀你一次就能杀你第二次,你来。你来你来!”何泉满脸涨得通红,几乎疯狂了。

    召南看向叶限,后者盯着小屋附近的何泉,眉宇间有着捉摸不透的神情。

    “你在想什么?”

    “我想这一切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从源头看,如果于秀芝没有横刀夺爱,在明知沈东是肖红男友的前提下不去撬人墙角,如果沈东能体谅一下于秀芝内心的复杂情绪没有和她发生争吵,当晚开车送她到梅花镇,如果于秀芝没有歇斯底里,因为同沈东争吵而情绪激动,发泄到何泉身上,这一切是不是都不会发生?”

    召南听完她的话,点点头说:“是,于秀芝的死亡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一次次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最终将她推向死亡。”

    千里之提溃于蚁穴。

    这是老祖宗得出的经验教训。

    于秀芝,本来出身在一个贫寒家庭,幸运的是她有一个能为报恩奉献自己的表姐秀和,因此她的人生,虽然失去了父母却还能顺风水顺水,不用吃苦,也不用为生活发愁,天塌了高个子来扛,秀和就是帮她扛起一片天的那个人。

    后来,自己的亲哥哥又身居高位,过去所有的卑微和小心忽然间都变成肆意,于秀芝一下子开始释放自己的坏脾气,贫寒生活积累的无奈痛苦,一朝得志的踌躇满志,全都发泄出来。于秀芝不是圣人,她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孩子。坏脾气也好,任性也好,都是这个年纪,家境优越女孩子拥有的特权,只是她运气不好,在一个特定环境遇到特殊的人。一个因为赌博失去耐心的黄包车夫——何泉。

    何泉在小屋附近的林子里晃荡很久,挥舞双臂又哭又笑。

    今天对他而言是崩溃的一天。

    忽然来了几个人,挖出他内心最阴暗的那一面,自从杀了人后,每次拉着车回梅林镇都让他心生恐惧。晚上闭上眼睛,就看到那年轻漂亮的小姐倒在地上,自己双手紧紧掐着她的脖子,她没有办法呼喊,也没有办法挣扎,腿蹬了几下就没气了。

    他站起身,看着那女子的尸身,全然没觉得害怕,喘着粗气道:“你厉害啊,还敢骂人!我就随口问一句坐车吗你就骂我!你不是很厉害吗,起来啊,起来啊,母夜叉!”

    掐死了人,他还不解恨,又抬腿踢了几下,见那漂亮的小姐随着自己的踢动无助地晃了几下,内心充满得意。

    这时下身的阵阵抽搐让他有释放的欲-望,他解开棉布汗巾子,想拉下裤子对着那女人的脸来一泡,裤子拉下来,他迟疑了。

    他是个童男子,一个是家里没什么钱,靠一把子力气卖钱,一方面是他也很洁身自好,现在的暗门子,几个大子就能上坑,城里拉车的很多人剔着牙讲述着那些事,嘲笑他好大年纪还是个童男子。彼时他也涨红脸分辨几句,而现在,当可以赤-裸-裸地面对一个年轻漂亮小姐的时候,他犹豫了,最后还是转过身,冲着门口的角落美美地撒上一泡尿,然后心满意足系上汗巾子,俯身拉过那女人的尸体,往屋外一点点拖出去。

    他不知道,很快,那片尿迹上就爬满了蚂蚁,黑黑密密压压的,像是要向人证实什么。

    如果屋子有眼睛,就能看到不远处,一个强壮的男子拖着尸体,一步步缓缓地向梅林外面走去。

    将尸体留在这里不是更好吗?

    不,不好,这个女人是我在路上遇到的,死了就要扔到路上去。

    自爱者才能爱人,富裕者才能馈赠。给人以生命欢乐的人,必是自己充满着生命欢乐的人。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既不会是一个可爱的人,也不可能真正爱别人。

    世间一切莫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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