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农村饭
“游泳游泳!”说到玩儿,一帮正是贪玩的少男少女们个个激动的不行。
林瑛也是一说玩心就野了的主,她比谁都能起哄:“行!先吃饭,然后带你们去水潭那边。如果你们不着急走,明后天再进山套兔子打野鸡。”
别人怕林子的野兽,林瑛可不怕,如果能喝上三碗酒壮胆,她连老虎屁股都敢摸!
午饭是林妈做的干锅鱼贴大饼子,用晒干的朝天椒和农家大酱一起咕嘟的,又鲜又辣又咸,直接把人吃出一身的汗。
像他们这帮有钱人,总是标榜着精致、高档,认为自己吃遍了世上的珍馐美味。其实呢,那些所谓的顶级美食,更多的吃的就是个环境和样子。要论起好吃,可口,真的没有这些家常饭菜好吃。特别是煮妇的手艺还特别好的时候,真是能把人吃的暖心暖肺。
“这要是再有瓶冰镇啤酒就美死了!”聂震被辣出一身汗,干脆脱了短袖光着膀子吃。大少爷吃现成的还不满意,还想再要辆自行车。
不只是主菜好吃,像是手撕拌菜也酸甜可口,还有拔丝核桃仁和椒盐麻雀,都刷新了他们的食谱。虽然上菜时他们被粗犷的碗盆给吓着了,但是吃起来,味道真的一级棒。
这时候农村可不流行喝啤酒,就是散装小烧和气酒。纯粮食酿制的小烧度数七十多,一口下去能从嘴里直接辣到胃,气酒就是一种酒味的气泡饮料,说是酒,但是那点酒精含量基本可以忽略了。
“要是一会去游泳的话,一口酒也不能喝!我们这边的潭水最深的地方二三十米,喝酒去太危险了。等晚上的,我妈炖了兔子和野鸡了,我爸也回来了,到时候再好好陪你们喝点。”
作为黑龙山脚下的村民,懂事起就知道进林子不在水边不能生明火,下水不能喝酒吃药,这都是野外生存的常识。这片森林养育了无数的人,但也能在顷刻间要了人的命。就像进山时标注的那样,‘安全防护,时刻牢记’,可以不怕死,但是不能作死。
在别人家客随主便!这帮二代别的不行,真认真起来,别谁都有涵养。
就连平常总像吊死鬼一样斜着眼睛看人的盛誉,也笑脸盈盈,十分有礼貌的对给他夹菜的林母道谢。要知道林瑛她妈就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妇女,根本不懂什么餐桌礼仪,给别人夹菜也不知道要用公筷,就是使的自己吃饭的筷子。
但是林妈热情啊,让人能感觉到打心眼里欢迎你的那种真诚。像盛誉他们这样心眼比筛子都多,跟谁都带着一层面具的人,其实最喜欢这样真挚朴实的人了。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林家人的脾气基本都这样。要不然就算盛誉喜欢林瑛,也没谁规定他的朋友也得接受她,还是觉得林瑛这姑娘不错,才能相处的这么好。
农村人就是朴实热情,当然也有个别人接受不了的。像是国外长大的沈宥嘉,她就习惯分食,本来国内一桌人在一个盘子里夹菜就够考验她的忍耐力了,现在还用已经放进过嘴里的筷子给她夹菜!
沈宥嘉觉得自己要抓狂了!不过出于礼貌,她强忍住歇斯底里的冲动,还十分礼貌的道谢。只是吃饭的时候,都是避着林妈夹到碗里的那块食物,饭碗里面的米饭愣是让她给掏空了。
毕竟同吃同住那么久,俩人关系又好,林瑛对沈宥嘉的习惯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她一脸狡黠的,悄悄地对沈宥嘉说:“热情吧!还能吃得消么?”
“还行!能坚持。”
沈宥嘉的性子比林瑛都直,有什么说什么从不藏着掖着,今天真是难为她了。所以说涵养不是说的,不是挑出哪有毛病,就代表了高人一等,而是能包容忍让,这才叫素质。
“鱼好吃,以后回首都,我们再做!”
盛誉大老远的扑奔林瑛来,可不是为了让她和同学叙旧聊天的。他觉得自己受到冷落,所以想要找找存在感。
“好吃你就多吃点!要不你就这几天跟我妈好好学学,我可不会做饭!”
真不明白了,为什么男生总是想让女生给他们做饭!男生不会厨艺就天经地义,女生不会厨艺就跟挖了谁家的祖坟一样,太不公平了。
可惜盛誉脑回路跟别人不一样,他听不懂什么是拒绝,一旦他认准的事情,不管多困难,都会想法设法的达到目的。
好,你不是说你不会做么,那我学。但是我学了,别人不许嫌弃,多难吃都得给我咽下去。
林瑛还不知道自己这一句话就惹了祸了,之后几天的日子,是鱼也遭殃,林妈也遭殃,一圈人都跟着遭殃。想想吧,一个连油瓶子倒了都不扶的人去学做饭,能做出什么好来。偏偏还都得给面儿,弄得那几天一个个全跟咽毒药一样。
吃完饭,林瑛很没姐妹爱的把林玥留下来收拾,她带着一队人转战山里。
林玥也没反抗,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习惯了。但张蔷挺看不惯她这样的,当姐姐的没个当姐姐的样,不知道爱护妹妹。
“阿姨做饭辛苦了,我们帮着收拾完再走吧!”
为什么要我们?谁喜欢表现谁收拾好了!
家里一堆客人,都是奔着她来的,为了刷几个碗,让她把一帮人撂下,当孝女非得在这一时一刻么!
所以张蔷就看到林瑛不刷碗,没看到林瑛劈一冬的柴禾,倒腾上百袋粮食的时候。
今儿张蔷就阴阳怪气儿的,弄得林瑛心里老不舒服。她不理她,是看在她是客人的份上,还真蹬鼻子上脸了!
“那你愿意收拾你收拾吧,我们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