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落户
“得得得,我问你,我可以和你兑换一个京城户口吗?”李同问道。
“京城户口啊?我查查。”
系统查了一会儿,对李同说道:“不好意思,京城户口不属于道具,而是你的下一个任务。”
“下一个任务?”
“对,你的下一个任务是获得京城户口。”
“靠,系统你有没有搞错,我上个任务‘告诉大家什么是美’完成了,连个毛奖励都没有,现在又给我开下一个任务?闹呢。”
李同觉得其他书里的系统都要多牛逼有多牛逼,怎么自己中的这个系统是个二缺啊!
事实证明,他中的这个系统就是个二缺!
“对不起对不起,不好意思,我忘记了。你上一个任务的奖励是获得‘改画’技能,现在就给你,请宿主查收!”
系统一个劲儿地道歉。
“哼!”
李同气坏了,自己不问,是不是这个技能就被二缺系统给咪了。
瞬间,李同感觉一道寒光闪现,“改画”技能植入了他的脑海。
哎,京城户口没解决,获得了个“改画”技能也不错。
不过这个破系统,自己还是盯着点儿吧,李同忿忿地想。
……
……
第二天晚上,tush民谣酒吧,王小聪宴请李同。
李同一整天都在奔忙京城户口的事儿,又是迟到了半小时才到。
“小聪,不好意思,我又迟到了。”
李同一进tush边脱外套边打招呼道。
“没事儿,我们都习惯了。”王小聪笑着递给李同一杯酒。
这个王小聪和林小更还真是好基友,今天又带着他一起。
leader和西柚小姐坐在一旁玩骰子,西柚小姐一直输一直喝。
“怎么样?蒙娜丽莎买回去挂哪儿了?”李同轻松接过酒杯,笑着和王小聪闲谈起来。
“嗨,别提了。”王小聪亦笑道,“我爸贼喜欢你那幅画儿,搬回去非要挂在玄关,拦都拦不住。”
“那敢情好。”
李同拨了颗开心果放进嘴里,这一大早就奔出去,忙了一天,到现在他一口饭都没吃。
“李同,你还别说,这幅蒙娜丽莎喜欢的人还真多。”王小聪接着说道,“华邑的王大磊你知道吧?上周来我家专门看这幅蒙娜丽莎,看完就要1.5亿买走。你猜怎么着,我爸说他不缺这5000万,死活没让。哈哈哈哈哈!”
李同笑笑,王健康果然精明。
华邑的王大磊,李同是知道的。
他不光是华邑兄弟影视公司的ceo,更是国内少有的艺术品藏家。
更为难得的是,他不光有钱,还懂艺术。
能得到他的认可,李同的心里也非常高兴。
“李同,我也跟你定幅画儿吧。”
见李同来了,leader也没兴趣和西柚小姐再玩下去了,凑过来说道。
“谢谢leader,我最近真的有点忙。”李同很诚恳地婉拒。
“这样啊,你最近忙啥呢?”
leader也没勉强,买画儿这种事还是要你情我愿活儿才能好。
李同明显觉得今天王小聪他们对自己的态度友好了许多。
这也难怪,人就是这样,你越有本事,别人对你的态度就越和善。
这个世界就像一棵大树,你在大树的底层,你朝上看,看见的屁股就越多;反之,你爬的越高,站在越高的树枝上,往下看,看见的就全是笑脸。
“就是啊,李同,你不是一个亿都进账了吗?难道是在愁这钱要怎么花?”
林小更递给李同一杯马提尼,半开玩笑道,“花钱这事儿你要需要帮忙,可一定告诉兄弟我。兄弟绝对帮!”
眼见着林小更和自己称兄道弟起来,李同明白,自己算是在王小聪那边获得认可,正式进入他们的小圈子了。
不过这也没啥光荣的,李同继续剥着开心果。
“嗨,别提了。”李同端起面前的马提尼,一饮而尽,“不瞒你们说,我最近忙京城户口呢。”
“京城户口”四个字一出,现场立刻静默了。
tush舞台上的民谣歌声吞没了众人的谈话。
舞台上,一位民谣歌手正唱着赵雷的《理想》:
“一路上我望着霓虹的bj,
我的理想把我丢在这个拥挤的人潮,
车窗外已经是一片白雪茫茫,
又一个四季在轮回,
而我一无所获的坐在街头,
只有理想在支撑着那些麻木的血肉,
理想今年你几岁……”
民谣歌手沙哑的嗓音,此时此刻听起来更有种悲壮的感觉。
半晌,还是林小更先开口打破了沉默:“来来来!李同,我跟你喝一杯。”
“怎么就喝一杯了?”
李同不解,他还直愣愣地盯着那个民谣歌手,没能从歌词中缓过神儿来。
“同子,这杯酒咱俩一定得喝。我们是难兄难弟。”林小更端起酒杯,“你知道不?哥在京城打拼也快10年了吧,我的户口还在沈-阳tx区呢。”
“这样啊。”
李同一愣,他没想到林小更的京城户口也没解决。
他好歹也是名人了吧,看来这京城户口还真是不好弄。
同是天涯沦落人,林小更打开了话匣子:“黄明明和安琪拉结婚也是在青岛登记的。所以……你懂的。”
“你是说黄明明的户口也没解决?”李同惊讶地问了一句。
“可不是。”林小更点了点头,“你看他都一线了。”
李同抿了口酒,没吱声。
leader见气氛有些压抑,拍了拍李同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儿,早晚都能解决的。你有没有试着去找份工作?”
“对啊!不行来我们万坑上班嘛。”王小聪也宽慰道。
李同摇了摇头,苦笑一声,对他们解释道:“我是应届生,按理说,找个有户口指标的单位就能解决。可是……”
“可是什么?”郭艳婷也好奇起来。
“可是那些单位都要签至少三年合同。我怎么可能签嘛,我还得搞创作呢。”
李同说的是实话,那些落户口的单位,少则要签三年合同,多则六七年,他真的耗不起。
如果违约赔钱的话,这又不是李同做事的风格。
不说别的,李同爸首先就不会同意的。
李同爸是那种特别本分的人,他肯定会觉得既然单位给李同落户了,李同就应该效忠单位,履行合约。
钱不钱的是另一码事,不能这么造。
在这点上,李同和他爸是有些像的,一样轴。
“那就找个合约短点儿的单位。”leader给李同出主意。
李同点了点头,“谁说不是呢?可这种单位很难找。我学油画的,要么当老师,要么就是去画院。这些事业单位,合约都不短的。”
众人点了点头,对李同说的话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