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承包
有时候李宇昊会很不解,为什么很多小说里面的主角,有了金手指后,就可以秒天秒地,人生之路走得顺畅无比。
哪像他,开个小餐饮店就那么多事,好不容易上了轨道,人心思变,各人有自己的小心思,有占着跟李宇昊亲近关系所以可以肆无忌惮的人,也有看着制度不完善而占着小便宜的人,也有费尽心思踩着别人在李宇昊面前表现得人。
哪有其他小说里,主角团队里,人人和和顺顺的样子。
可能自己不是主角?没有主角光环吧?李宇昊最后只得这样想着。
思绪回到现实中来,经过长时间的网络上搜寻和实地考察,李宇昊终于在gz另一个区找到了一处相对满意的荒山地址,距离李宇昊现在所在的大学城大概两个小时车程。
这座荒山其实只能算一个小山丘,不高,当地人叫鸡冠山。李宇昊也不知道这个名字这么来的,因为从外形正看或者倒看,李宇昊都找不到这座小山丘的鸡冠在哪里?
不过名字无所谓啦,对李宇昊来说,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把这座山承包下来!
这座鸡冠山从法律上来看,归属附近的三峰村管辖。三峰村是gz市内还保留着的一座城中村。因为地处偏僻,附近工厂或者写字楼,都不多,交通也一般,外来务工人员稀少,这座村子也没有像它在市中心那些城中村兄弟一样富裕起来,连城中的主干道都有些破烂,坑坑洼洼的。
当李宇昊带着财务张晓玲,找到该村的村支书张启华,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头时,向他表达想要承包鸡冠山的时候,受到了热烈欢迎。
毕竟蚊子再小也是肉,好不容易来了一个投资商,这不就是来了个财神爷吗?
三峰村一直“招商引资”失败是有原因的。像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这些原因都是次要的,真正原因其实是,三峰村,靠近gz市内的一处垃圾堆埋场,就在三峰村的方圆一方里之内!
这个原因就很要命了!像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这些还有得救,而垃圾堆埋场就在你村子附近,难不成你能让垃圾堆埋场搬走,或者你村子能搬走吗?
在寸土寸金的gz市,在一平方几万的gz市,哪来的地方呀!
因为靠近垃圾堆埋场,一逢下雨天或者其他槽糕天气,就会弥漫着一股臭气,顺风而下,经久不散!
附近的村民还有楼盘的居民,纷纷是苦不堪言,连窗都不敢开,就怕这臭气中有人体有害的物质,并对身体产生不可逆转的危害。
那些有能力的村民或者居民都想办法搬走了,至于那些没能力搬走的村民和居民,只能联合起来为自己维权,曾经一度占了垃圾堆埋场的入口,结果那天导致了数百辆垃圾车无法进场,绵延都有上公里长。
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经过这么一闹,垃圾堆埋场管理人员确实增添了经费,对垃圾填埋场的臭味进行除臭处理,这才让垃圾填埋场的臭味得到控制,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不过经此一役,也很少会有老板过来这里做生意。毕竟虽然臭味是得到控制得,但是垃圾的污染是持续的,托电视报纸的福,很多人都知道填埋垃圾处理不当的话,是会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的,所以没有多少人愿意过来。
人少了,钱自然也少,所以三峰村村民的小日子过得也就一般,不像市中心那几个村庄,拆迁,安置,补偿,衣食无忧,部分人还可以居高临下“指点”下那些外来务工人员。
当然这些缺点对李宇昊来说,反而是梦寐以求的,尤其是三峰村靠近的垃圾填埋场,简直就是垂涎欲滴。
由于进化的原因,那只巨蚯现在已经涨到五米来长,胃口是一天比一天大,现在连石岗村的垃圾量,都只是它的开胃菜而已,就连南理工大学的垃圾,都要被巨蚯吃掉大半。
要不是李宇昊制止,整个石岗村的垃圾都会被它吃光,根本不会留四分之一的量给清洁工处理。
李宇昊是担心被清洁工人看出异样,所以每天只准许巨蚯吃四分之三的石岗村垃圾,再加上了南理工大学接近三分之二的垃圾量。
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随着巨蚯的成长,可能很快石岗村和南理工大学的所有垃圾都不够巨蚯吃,所以找到一处“丰富的食源”,对李宇昊来说是迫在眉睫。
鸡冠山最好的一点是距离垃圾堆埋场近,巨蚯可以从鸡冠山遁地游到垃圾场地下,在地下吃饱“饭”,然后在回来鸡冠山“施肥”。
不过有一个小问题要解决,就是巨蚯是“边吃边拉”的那种,那如何有效收集特种肥料就是个问题了。这不像石岗村的垃圾场那么容易处理!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李宇昊最重要的是,跟三峰村的村支书张启华老先生,确认下承包事情。
经过一番割据谈判,讨价还价,村委会那边一直强调鸡冠山山清水秀,占地广大的优点,想要提高承包价格,李宇昊这边一针见血地指出鸡冠山靠近垃圾场太近,污染问题不容忽视这一点,想要降低承包价格。
终于,在有来有回的几天后,双方就承包价格达成共识,承包价格16元一亩一年,总共520亩地,包括山脚下10来亩的池塘,一年总共8320元,总共承包10年,需预付三年承包费,总计24960元。
承包期10年,不是李宇昊不想延长承包期,而是三峰村村委不允许,毕竟是gz市,十年后的发展谁也很难料到,要是遇上gz大开发三峰村,那时候不是亏大了吗?
不过三峰村村委也考虑到了承包荒山种植养殖都是需要时间才能回本,所以才把承包期限定在10年,不能把李宇昊吓走!
还不到2万5千元,这点小钱李宇昊早就不看在眼里了,连一天的营业额都不到,所以李宇昊很爽快地答应了,并与对方签订了合同,合同方规定了,三峰村村委会作为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协助李宇昊获得林权证,并协调李宇昊与村民、村集体之间的外部关系,保证承包期间内水电道路等基础措施的通畅和正常运转,而李宇昊作为乙方,在获得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法律规定的农业用途,必须对承包的荒山植树造林,不得荒芜,如果荒芜两年内则视乙方自动放弃承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
所有的合同条规李宇昊都看过了,表示对条规没有意见,但是有一条,是李宇昊坚持要做的,那就是将条约拿到镇政府公证批准。
毕竟李宇昊看到很多小说,里面都讲了主角承包荒山,然后赚大钱后,就跳出一些富二代官二代或者村霸之类的人,利用合同条约没有经过镇政府批准的程序,肆意摧毁合同的情节。
李宇昊不想将来也成为其中的一员。所以对于这一步,分外执着。
结果人家村支书张启华听了李宇昊的话,笑了起来,说,肯定要报给镇政府批准的,不然条约怎么成立!怎么办理林权证!
张启华的话让李宇昊闹了个大花脸,于是不再说话。
几天后,合同签订,一式三份,李宇昊终于得到了鸡冠山520亩的荒山荒坡的承包权了,他的“巨兽农场”也终于可以建立起来了。
巨蚯终于可以放开胃口,大吃很多斤了,至于那只断翅巨蜂,也可以想办法,把它拿出来放养了,这段时间来,每天吃李宇昊20多罐蜜蜂,每天花他近700多元,再不把它放出来,李宇昊都快要被他吃穷了。
而李宇昊,也可以收获到大批量的特种肥料,去支持他的餐饮事业扩张,去赚更多的钱,去买车,去买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