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城市之初
尽管四年的时间没见,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颍秀,他比我四年前最后一次见他是高了许多,也愈加显得瘦弱,长时间的南方生活让他皮肤黝黑,我在出站口看到他感觉像是看到一张用硬纸板剪出的二维人物影像。
他也一眼就认出了我,高中毕业时他个头不到一米六五,如今比我还高,他说自己在高中毕业的那一年只用了三个月就长高了十几公分。他已经不像高中时期那么内向,而是变得活泼、热情,侃侃而谈。在去他住的地方的公交车上,他给我介绍着这个城市的一切。
他在这个城市待了四年,利用周末和下班时间走遍了这个城市的边边角角,对每一处的了解程度都让人惊讶不已,他甚至知道一条公交线路的起始点。在后来他带我出去玩的那些时间里,每当有人向他问路时,他总是能毫不犹豫的说出最佳路线和方向,丝毫不差。起初,我以为这是他长时间在这座城市走动的原因,但当几年后他到我的学校所在的那所城市时,仅仅用了一个月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知晓了那座城市的一切和每一条公交线路,我才知道这是他所拥有的一种独特天赋。
我们高中是舍友,毕业后他的行踪我不得而知。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填志愿的那天,他领了志愿表之后并没有添涂。那时候的志愿表是一张叫机读卡的东西,上面排列着一个个嵌在方格里面的数字,在一张册子上查到相应院校和专业相对应的数字代码,然后用2b铅笔把那些数字涂成黑色。他甚至都没有查自己的高考成绩,他走的时候没有对宿舍任何人打招呼。他出宿舍的时候,我以为他只是出去转转,没想到那是他在高中生涯留在宿舍的最后一个身影,他的机读卡什么也没有涂,扔在他那张已经没有被褥的床板上。
那会儿手机还没有普及,我最开始给他在网上留了三次言,都没有得到回复,我再也没有给他留过。一年之后,我已经在大学的画室里画过好多幅画了,才收到他对我那三条留言的回复:我很好,一切都好,那天我走的太急,没有给大家打招呼。并且告诉了我他在哪个城市。本来我已经不记得这件事了,他的回复短信让我再次想起了高中那段纯真的友谊,也给他回复了一句:嗯,知道了,你的机读卡和一堆书一起被卖废品了。
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联系过。朋友就是这样,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不经意间招呼或者身影,很可能就是最后一次相遇。那些曾经的知己朋友很有可能在年龄增长和岁月的流逝中渐行渐远,直到淡出我们的记忆。当有一天我们想起的时候,会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之间还曾经有过如此亲密的友情。但这种友情有时候又会失而复得,就像不知不觉淡化一样,又会在不知不觉间回到我们身边,让我们我感到时间倒流又回到了随着岁月走远的那些友谊长存时日。
当我在寻找自己将要去的城市的时候,想起了颍秀待的那座城市,那座城市符合我心中所期待的城市的所有条件。但已经隔了四年之久,我们没有联系过一次,我在偶尔想起高中生活的时候,会发现他出现某个记忆的段落,但往往只是一闪而过。是我选定的那座城市重新唤起了我对他更多的记忆,我尝试着给他四年前回我信息的那个网络账号发了一条信息:你现在哪儿?我起初以为他会像对待四年前的那条信息一样,等到第二年再回复我的信息。但是他很快就回了过来:还在原来的地方。我们互相留了电话号码,时隔四年多之后,我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在电话里面——他的声音一直没变。
我告诉他的我要去他所在那所城市寻找更为广阔的前程,最开始的时候需要他的帮助,他答应时干脆的口气像是很多年前就知道有这么一天。
他租住在城市边缘地带一座古老的建筑内,那建筑像是从我很小的那个年代被人用时空穿梭机送过来的,让人失望于它老旧的时候又惊讶于它京能保存的如此完好。等看到里面的场景我才深刻感受到不仅人不可貌相,建筑的内涵一样可以隐藏的很深。屋里的装修简单又干净,没有任何多余的一件东西,精美的不容许任何人找出任何瑕疵。颍秀告诉我,他花了半年的时间将这儿打理成这个样子。他刚来的时候,整个屋子散发着仿佛储存了一个世纪的霉味,但看不到任何潮湿的痕迹,蜘蛛网遍布各个角落,墙皮斑驳的像是刚学画画的小孩用画笔蘸着颜色胡乱点过,烂掉的桌子和椅子露着森森寒意,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灰尘,露着几个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很久以前皮鞋踩出来的脚印。房东每月收他只有这个城市平均价格十分之一的房租。
“就像是一个用来恶心人的鬼屋”他说。
他整理房间的第一天,光各种各样的昆虫就捉了一瓶。起初,他打算将它们全部放生,这是他对待生命和生活的态度,但有一只虫子咬了他的手指,他起初并未在意,仅仅几个小时之后,他的整条胳膊都是麻的,手指粗的连弯都打不了。他一气之下将那一瓶虫子全部蘸着汽油烧死,烧的时候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绝于耳。
在最初装修的时日,他每晚挤在软件学校的宿舍里,白天上课,除过路上的时间,他每晚只有两个半小时的装修时间。在他从软件培训班毕业的时候,房子也装修好了,工作之后,他一直住在那儿,从没有搬过家。
初到那座城市的一段时间,我浑身上下充满了好奇,带着一张地图,穿梭于整个城市,颍秀会在周末的时候做我的向导,但大多时候是我一个人。我也见到了穿城而过的那条河,比我学校附近的那条河宽敞很多,它向着东南方流入大海。
我第一次见到大海是到了颍秀所在城市的第五天,我坐了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再步行了一个小时,才到达少见人烟的海边。第一次听到波涛拍击海岸的声音,第一次见到海鸟俯冲进海里叼起一只鱼然后冲天而起,风声混着涛声让四周更加的空旷寂寥,偶尔的一波海水会把一波死鱼冲上岸边,然后再被下一波海浪带去埋在泥沙下面,海浪将一个个蚌壳冲的摔碎在岩石上面,过一会儿就有一只海蟹从石缝里爬出来举着钳子从我的脚上爬过去。一条船拴在我怎么也到不了的石碓上,从它的外表判断应该是铁的。回去之后我问颍秀风景那么好的地方怎么一个人也没有?
“你以为人家跟你是同一个家乡?”颍秀说:“他们从小生活在这里,早都看腻了,才给你留了好机会可以一个人看。”
在那座城市找工作依然困难重重。我汲取了找实习工作时的教训,大面积的投出简历,直到最后是否与我专业有关的工作我都投递。我为自己制作了十一份简历,横跨各个行业,针对不同的公司投出适合的简历。我收到了七十份面试通知,但只参加了十五个和绘画或者艺术相关的面试。颍秀看到准备出门参加面试的我,把我喊住:“禹其啊,你就这么去面试么?”
“有何不可吗?”我问他。
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像是第一次认识一样的看着我:“走,哥们,把今天的面试先推了,我带你出去做一下面试的准备工作。”
他带我去了那个城市最大的服装市场,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进了三个店面,他就为我选了一套西装和一双黑色皮鞋,那套西装比我来这座城市的车票贵的多,对我来说,那是一笔不小的钱。颍秀跟店长还了半个小时的价,我坐在店内的凳子上没有插上一句话。最终,那件西装店长打了七折,我依然觉得没必要穿那么贵的衣服。在我还没有开口说出不需要买的时候,颍秀已经付款,将衣服装了起来。
“不要感到不好意思,大画家。”他说:“你还需要多历练,社会上的事情比学校的复杂多了。”
那座城市的温度让任何人也穿不了西装,面试的那些天,我都穿着一件白衬衫、一条西裤、一双皮靴。但那并没有给我带来好运,我参加的十五个面试全部没有通过,那种挫败感和我从海琳琳哪儿尝到的感觉竟是如此的相似。之后好些天我没有再找工作,我每天花三个小时的时间去我第一次去海边的那个地方,在海水冲击海岸的喧嚣中寻找心底的惬意,看着被海浪冲击摔碎在海岸上的蚌壳。直到太阳消失在远方的海岸线上,再等到天色渐暗的时刻,我在心中估算着最后一趟公交车的时间,然后沿着我来的道路回去,听着海声逐渐减弱,城市的喧嚣侵扰耳膜。再花三个小时的时间回到颍秀的房间在客厅的沙发上渡过又一个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