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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零九章 一只耳

      风吹,叶动。海边的风不小,吹得树叶沙沙做响,但是海浪却并不大。最大的一个浪头打过来,也仅仅是冲上滩头几米而已,随即又消逝得无影无踪。

    程志超和孟庆龙跟着金牙已经在滩边等了两个来小时,但是说好的船还没有来。在那个地下室里住了n天之后,金牙终于又出现了,带给他们一个好消息——明天晚上有船,安排他们两个出去。

    中国人向来讲究故土难离,亦或是落叶归根,正常情况下,像程志超和孟庆龙这种逃难出去的,再想回来的可能性基本上等于零,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感到惆怅才对。但是这两个人却偏偏没有这方面的觉悟。

    程志超是心里有底,只要自己不死,肯定就会有回来的一天,而且回来的时候,将会受到热烈的欢迎。而孟庆龙,他不惆怅的原因,是因为马上就可以离开这个该死的地下室了。

    一直以来,他过的日子都是比较高端大气的,在看守所里虽然没有什么自由,但由于帐上有钱,生活得还算是将就。可是来到这里之后,不但住的地方不如看守所,就连吃的也不如那里。如果不是因为在这里可以保得性命,再给他一次选择的话,他将会毫不犹豫的回到看守所,哪怕就是一天也不想在这里呆着了。

    现在终于要离开这里了,他心里只有高兴,丝毫没有即将背井离乡的感慨。

    夜渐渐深了,船还没有来,但是根据金牙所说,船离这里已经不远,最多再有半个小时就能到达。孟庆龙兴奋得满脸通红,不住的搓着手,几乎每隔两三分钟就要看一下手表。人还没有离去。在他的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怎么将程志超介绍给王瑞国,然后哥俩在外国闯出一片天地来了。

    程志超将这个二货的表情全都看在眼里,不禁摇头苦笑了一下。目光凝视着北方,似乎还着点不舍。又似乎还带着些许的留恋。

    “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了,晓晨和刘欣要是得到自己下落不明的消息之后,不知道该有多着急呢。唉,还是走得太匆忙了,竟然没有来得及多写几封信交给济勇,让他定时寄出去一两封的。给两个丫头吃宽心丸。”

    写假信的事情,不止是方晓晨和刘欣能想得出来,智商一点不弱于他们的程大少爷自然也能想得出来。只不过刘欣的假信是真的写了,程志超写假信的念头。仅仅停留在脑海之中罢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突然金牙低呼一声:“来了。”旋即从藏身之处钻了出来。

    程志超和孟庆龙的心同时一颤,探头向海面上望去,只见漆黑的海面之上,突然亮起了一盏比星光稍亮一些的灯光。那灯光一闪一闪的,好像在按照某种约定在向这边发着信号。但是却由于太黑的缘故,只能看到灯光,却看不到船。

    金牙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电筒,也一下一下的闪动了几下。随即程志超和孟庆龙就发现那灯光渐渐靠近。两个人本以为那船会开到滩头来接他们两个的,可是没想到,那灯就在离岸边不到五十米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金牙对他们两个使了一个眼色:“走吧。”

    “就这么去?”孟庆龙吃了一惊。

    “当然这么上去了,难道不这么上去,还等着人家过来接你们?”

    “不能让他们把船再开近一点么?”

    “不能再近了,这都已经够近的了,游过去吧。”

    孟庆龙面露难色:“可是我不会游泳。”

    金牙目露鄙视之色,觉得孟庆龙身为一个南方人,竟然不会游泳,简直是天底下最大的滑稽事。不过这也不能怪孟庆龙,南方的确水系发达,但并不是每个南方人都会游泳的,孟庆龙不会游泳也属于正常现象。

    他看了一眼程志超:“你会不会?”

    “会。”程志超当然会游泳,在老家的时候,他就已经会“狗刨”了,进了特种大队之后,游泳是必须要掌握的基本作战技能,经过长时间艰苦的训练,程志超早已脱胎换骨,“狗刨”已是末流了。

    “那好,你带上他,咱们一起游过去。”金牙说完之后,机警的向四下里张望了一下,向程志超招了招手,选好了一处沙滩,慢慢的下了水。

    其实这里和其他的海滩都差不多少,水并不太深,不过现在是冬天,水温很低。程志超下了水之后,就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冷战,而孟庆龙则在岸边迟迟疑疑的不敢下水。

    “大哥,这水不深,没事。”

    孟庆龙苦着脸说道:“兄弟,不是水深水浅的事,我八岁那年,曾经让水淹过一次,以后见到水就躲得远远的。”

    “你不下水,咱们怎么上船啊?”马上就要上船了,结果这哥们因为小时候被水淹过而不敢下水,程志超不禁又气又好笑。

    孟庆龙显然也知道这个问题很严重,走到水边之后,刚刚伸出一只脚,又缩了回去。程志超实在忍不住了,三步两步跑上岸,一把抓住他的脖领子,胳膊一较力,孟庆龙只觉得脚下一空,惊呼一声,被程志超硬生生的拖到了水里。

    水果然不深,可是孟庆龙还是吓得魂不附体,扯开嗓门刚想吼两嗓子,但是却被金牙一个眼神给压住了:“你疯了,是不是嫌动静小,引不来警察?”

    孟庆龙马上紧紧的闭上了嘴巴,两只手死死的抓着程志超的胳膊,像喝醉了酒的醉汉一样摇摇晃晃的向前趟水而行。

    等他们走到船边的时候,那水也才只不过没到腰部而已,船是那种外表很普通的铁壳船,上面黑乎乎的堆了一些东西,黑灯瞎火的,程志超也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上面的人早就蹲在船舷边等着他们了,看到他们走到近前之后。连忙伸出了手。

    当双方的手刚一搭上的时候,程志超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又向北方看了两眼。

    “终于要走了。”不知为什么。原本是没有惆怅的,可是和船上接应人员一搭上手。惆怅感马上就涌了出来。

    金牙已经先上了船,看都没有看程志超和孟庆龙一眼,而是直接和船上一个身材不高,黑得像块炭一样的中年人打了一个招呼。那个人站的地方是背光,如果不是因为程志超在底下看得真切,金牙上来之后就和他打了声招呼,还真就不会注意这么一个人。

    大冷天的。这个人身上的衣服并不太多,但是胸肌却高高的鼓了起来,两只眼睛在黑暗之中闪闪发光,却只有一只耳朵。

    这位“一只耳”向金牙点了点头。看着旁边的人将程志超和孟庆龙拉上船来之后,漫不经心的问道:“就这两个?”

    “对,就是这两个,你们把他送到地方之后,回来找潮哥收尾数。”

    程志超这才知道。原来这次送他们出境的并不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潮哥”的人,而是他另外找的其他人。

    “我们只负责将他们送上岸,上岸之后,生死各安天命。”一只耳冷冷的说道。

    “这是自然的。”金牙说完之后,走到程志超和孟庆龙面前。低声说道:“过去了之后,国哥的人会在岸边接应你们,放心吧,肯定不会出问题。”

    孟庆龙疑道:“怎么不是潮哥安排人送我们走么?”

    “潮哥另外有其他的要事需要处理,你们两个的事情又很急,没有办法,只能找别人帮忙。”金牙嘿嘿一笑,“兄弟,出去了之后,万一出息了,可别忘了老哥我啊。”

    “放心。”程志超一脸感激的说道:“老哥把我们安置到那么安全的一个地下室,大恩大德,兄弟没齿难忘。”

    金牙脸色一变,旋即哈哈一笑,向一只耳点了一下头,“扑嗵”一声,又跳下了海,连游带趟的向岸边走去。

    他走了之后,一只耳将水淋淋的程志超和孟庆龙请到了船舱里面,找了两套衣服扔给了他们。那衣服也看不出来是什么布料,但是洗得却十分干净。两个人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海水浸得精湿,在水里的时候还觉不出来,一上船,海风一吹,就连程志超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更不用说孟庆龙了。

    等他们换完了衣服之后,一只耳和另外一个人弯下腰,也不知道触动了什么机关,原本严丝合缝的舱板竟然向左右分开,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大洞。出乎意料的是,当程志超和孟庆龙探头向那个大洞望去的时候,竟然发现,原来那个洞里其实并不黑,除了两床被褥之外,还有一盏小小的照明灯,尽管度数不太高,但是用于照明却已经绰绰有余。

    一个高约两米的木梯竖立在洞口,一只耳指了指那个木梯:“两位,得罪了,还得委屈你们两天。”

    程志超和孟庆龙不约而同的叹了一口气,钻进了那个洞里。刚刚在船舱里坐定,头顶就传来一阵轻微的“嚓嚓”声,头上的洞口慢慢的合拢,最后砰的一声,又严丝合缝的和原来的舱板合成了一个整体。

    这个暗洞的面积只有几平方米而已,可是由于通风设备极好,两个人挤在里面一点也不嫌气闷。而且一只耳准备得极其充分,除了饮水和食物之外,竟然连大小解都替他们考虑到了。

    孟庆龙见程志超进来之后,很好奇的东摸西看,研究个不停,不禁呵呵一笑:“看什么呢?”

    “我突然发现,其实偷渡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几十个人挤在一个小空间内,连呼吸都费劲,运气差的话,都能把人活活的憋死。”

    孟庆龙笑道:“这是因为咱们两个是国哥花了大价钱的,就算是不看在钱的份上,也得看国哥的面子。如果人没被逮到,但是却活活的被憋死了,在国哥那里,他们如何交待?”

    程志超点了点头,坐在铺上喝了一口水:“大哥,你和国哥比较熟,能不能先和我讲一讲国哥的事情?”

    “国哥?”

    程志超脸然微红的说:“我对他一点也不了解。连他的脾气秉性都不知道,有点担心。”

    “有哥哥罩着你,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知道大哥你对我好。但是我不能凡事都依靠你。你没有扔下我自己一个人出国,我就已经欠了你天大的人情了。再加上国哥的那几十万……”

    “这些你都不用担心,等你见了国哥之后,你就会发现,其实他是一个非常好相处的人,而且求贤若渴。现在国哥的生意越做越大,最缺的就是老弟你这种能打能拼,又有头脑的人。我敢打赌。你到了国哥那里,用不了半年,就会一飞冲天。”

    “可是我这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没有底。”

    “船都上了。再七上八下又能怎样?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大不了,哥哥陪着你一起拼了。”

    “大哥……”程志超握住了孟庆龙的手,“感激涕零”的说了一句话之后,就再也说不下去了。

    有时候。戏不能演得太过火了,程志超颇有演戏的天份,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既表达了自己离开故国患得患失的心情,又含蓄的暗示自己现在孤苦无依。只能依靠孟庆龙来罩着自己。同时脸上的表情也将他这种复杂的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时之间,孟庆龙内心深处的英雄主义情结被极大的调动起来,拍着程志超的肩膀,一句话没有说,只是用坚定的眼神表达决心与程志超同甘共苦的决心。

    事实上,程志超心里面在这一刻有了那么一刹那的感动,但随即理智又占胜了感情,抓住孟庆龙的手,重重的拍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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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船舱里连个时钟也没有,两个人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里面过了多久,只知道肚子饿了就吃,困劲上来就睡,唯一让他们感到自己还没有被这个世界所遗忘的证据,就是头顶上时不时响起的脚步声。

    但那脚步声也是极其轻微,如果不仔细听的话,根本就听不出来。至于船是走是停,他们更是无从知晓。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突然头顶上又传来了熟悉的“嚓嚓”声。

    二人心里都是一动,一齐抬起了脑袋,只见舱板又缓缓的向两侧移动,不多时,那个洞口又露了出来。接着,一条木梯顺着洞口顺了下来。

    “到地方了?”程志超心里顿时激动起来,抢前一步跃到了梯子面前,抬起头向上张望。

    外面依然黑漆漆的看不清人脸,只能影影绰绰的看到几条人影,还没等程志超将这些人影看得再清楚一些,一只耳的声音从上面传了下来:“出来吧。”

    这时候孟庆龙也确定,肯定是到地方了,否则的话,一只耳不会将洞口打开。

    此时他心里的激动之情比程志超还要强烈,虽然是异国他乡,但是到了目的地,就意味着自己的逃亡生涯正式的结束,即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明天。

    程志超离梯子最近,先行一步爬了上来,眼睛稍微适应了一下光线之后,摸着船帮子走到舱外,只见舱外繁星点点,一轮孤月挂在天边,月光也极其黯淡。一只耳将他和孟庆龙叫出船舱之后,便拿出一个手电筒向远处晃动了几下。灯光闪烁的频率和当初与金牙联系的时候差不多少,只不过这一次是晃的大圈而已。

    很快,远处也也电筒的光芒闪过,晃动幅度同样很大。程志超见双方已经接上了头,心里不禁叹了一口气,以为自己又要和孟庆龙再趟水过去了。但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对上暗号之后,一只耳竟然没有让他们下船,而是命人将船向刚才那亮光闪处开了过去。

    这时程志超才发现,原来这船并没有在海边停靠,而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拐到了一条内陆河里。这船本来是海船,与河船相比,多少有些不同,但是不知道一只耳用的什么办法,竟然将海船开到了这条不足二十米宽的内陆河里,也算是够有本事的了。

    黑夜之中,看不清楚这条河究竟有多深,但是可以感觉到水流很急,如果他和孟庆龙跳下河之后,自己游过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带着一个见到水就发晕的孟庆龙就有点不靠谱了。一只耳让船开到岸边,正合程志超的心意。

    孟庆龙也从船舱里走了出来,嘴唇颤抖着向那亮光处看去。突然那道亮光不再闪烁,而是直接射在了他的脸上。

    这是一个很不礼貌的行为,但是孟庆龙却并没有因此而生气,反而大喜过望,嘴里叽哩咕噜的喊出了一连串话,程志超来执行卧底任务的时候,唯一没有训练的就是语言能力,对这些鸟叫一样的话根本就一窍不通,完全听不懂孟庆龙在说些什么。不过根据孟庆龙脸上的表情可以推断出,他和那个接应自己的人应该是认识的。

    “难道是王瑞国亲自出马,过来迎接孟庆龙这位救命恩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