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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 作者:不饮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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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 作者:不饮糖
道回自己家。
林逸其实累得不行,晚饭都没有吃,直接睡死过去了。他感觉自己可能睡了一天一夜,但是还是不想起来,无奈电话铃声催命一样响,拿过手机看,才晚上十点半。没奈何的接通电话,先骂:“你要是没什么要紧事还影响我睡觉,就等着明天受死吧。”
丁朗立马炸了:“林逸,你伸出手,放在左边胸膛,摸摸看。”
“你神经病吗?我摸自己又没感觉。”
“卧槽。我让你摸摸你的良心还在不在。你还有脸睡觉,你不是说你今天回来吗,结果一点音信也没有,要不是我看了新闻,今天没有航空出事,我都要打妖妖铃了。”
林逸无奈的说:“哎,我回来就想着给程辽带的酒了,忘了给你们说一声。我错了,明天喝酒。”
丁朗知道他平安就行,他在意的是另一个地方:“你给程辽带了礼物,然后下飞机就去找他,还把我们给忘了。以及你出门从来没有给我们带过礼物,是这个意思?”
林逸简直无语了:“你够了,笔给你,自己去旁边写剧本吧,明天见,我继续睡了。”
丁朗听着嘟嘟声,把手机撑在下巴下面,伸出一只手拍拍旁边的丁晴;“兄弟,我觉得林逸有事儿。”
第19章好戏
丁晴一个白眼,骂丁朗:“林逸有没有事儿我不知道,你有病我倒是很确定。”
丁朗无端被骂,才发现旁边坐的是丁晴,回她:“哎,仙女姐姐,你移形换影越来越厉害了,刚刚明明是小李在旁边,你什么时候换过来的。”
丁晴懒得理他,反正当初她出生早,把智商顺带都先带走了。说:“林逸有什么事儿。”
丁朗故作神秘,摸摸不存在的胡子,说:“先保密,我确定了告诉你。哼哼哼,我感觉有好戏要上演了。”
林逸周一去接了程辽,直奔救助站办收养手续。程辽熟悉的一个成员刚好在,带着他们办,一上午就办完了。吃了午饭去医院接狗崽。
程辽拿出给林逸列的清单。什么时候喝奶,什么时候喂药,多久来医院检查,什么程度可以喂狗粮,列得清楚明白。细心又专业。
两个人在医院耗到下午,看着狗崽喝个奶都一脸幸福,狗崽睡着了,打细细的小呼噜,两个人都看得津津有味的。
不过两个人想了一下午,也想不出要取个什么名字。林逸说叫零零七,名字听起来就是他的狗,和他的餐厅名字一个爸生的。
程辽想叫它酱肉丝,狗的眼睛黑亮黑亮的,还湿漉漉的,像极了六号餐厅做的酱肉丝。林逸不同意,说以后狗子知道酱肉丝是吃的,会每天害怕自己被吃掉,会得抑郁的。
程辽被他的理论笑得不行,他怀疑自己酱肉丝上脑,林逸说什么他都觉得可爱。
两个人窝在医院的休息室沙发上,满脑袋没边没界的想。一个简单的名字,却非要找个有意义的出来。
程辽想起来自己还有东西没有给林逸,拿过一直提着的袋子,递给林逸。林逸一脸茫然:“什么东西?里面装着我们狗子的名字吗?”
程辽有点不好意思,说:“上次回d市开会,去了中学外面转悠,刚好看到一家卖糖人的,看起来有点像你以前买回去过的,我就买了两只。”
林逸是真的没想到是糖人,打开袋子小心的拿出来,看见一只灵动的美猴王被罩在玻璃纸里。
纸有点皱了,程辽小心的把它整理好。玻璃纸被光晃着,有浅浅的彩色反射,美猴王罩在里面,看起来像是衣服有了颜色,更美了。
林逸很惊喜:“谢谢。我好多年没有买过糖人了,碰到的每一家都没有那个老头做的好。这么多年,他好像做的更好了。”
程辽很高兴他喜欢,说:“嗯,老人说以前的容易融化,他也去学习,后来加了新材料进去,再罩上玻璃纸,可以保存半年以上。如果小心保存,或许可以留一两年。”程辽看着林逸,“不会像以前你送的那个一样,没几天就化了。”现在都还伤心。
林逸晚上回到家,把狗喂好,狗窝置办好已经快十一点了,但是他还是睡不着。他在想程辽今天说的话,想程辽说话的样子。他把床头灯打开,看着美猴王,意识到,这份礼物是贵重的。超过了他千里迢迢带回来的酒。
他从床上坐起来,穿上拖鞋走到狗窝,看着已经开始小呼噜的狗崽,轻声说:“那你以后就叫小猴子吧。不能辜负程辽啊。”
周五的时候,丁朗想了一周的计划基本成型,就差二位男主角了。于是按捺不住的给林逸打电话,但是架子要端好,尾巴也要藏好。
“明天晚上过来吧,接受我们仙女姐姐的唾骂。对了,叫上程辽,好久不见了,我有点想他。嘿嘿嘿。”
林逸被丁朗猥琐的笑声恶心到了:“你等着接受我的痛揍吧。”
丁朗啪嗒把电话挂了,想到,妈的,要是林逸识破了我的计划,我不会真的被揍吧。想了半天,又被好奇心折磨的不行,又自我安慰道,没事儿,林傻子没有那个智商识破我天衣无缝的计划。
本来程辽周六不上班,但是看了日程表,想起来应该是狗崽检查的时间。所以周五的时候,程辽自己送上门去,给林逸发消息让他周六带狗过来检查。林逸高高兴兴的答应了,顺势就把晚上的安排给定了。
程辽平时上班都穿得比较正式,休息的时候也是休闲的样子。总结起来就是不怎么费脑子。但是有了心思的人,总是忐忑的觉得形象不够好,穿衣服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只能裸奔。
程辽在衣柜里挑挑拣拣,不多的衣服被自己翻过来又覆过去。最终在角落找到一件黑t恤,胸口有个特别小的刺绣,是漫画的狗狗。这件还是之前被导购的两件七折忽悠了,几个女生围着他说特别好看,黑色很酷,刺绣又可爱,还衬得脸白净。稀里糊涂的就付钱买了。
可能是没有穿过的都觉得好,程辽就用这件配了个黑色的休闲裤子,觉得镜子里的人确实很酷。就是最后出门的时候还是心虚了,穿了双白色板鞋。想起宋丢丢同学语录,刚好偷偷露了一点脚踝,不过露也不敢露多了,不然总觉得自己仿佛赤条条的。
晚上走进朗月,两个人都觉得朗月今天不太一样。特别是程辽,有点局促。林逸还好,朗月常常换风格,有时候低柔的民谣上场,有时候奢靡的五光十色。不过今天确实很特别,整个氛围特别的浪。
他们在常坐的座位上找到晴朗姐弟,比较意外的是宋丢丢也在。他已经挺长时间没有联系过程辽了,程辽也不好联系他。
林逸不知道那些事,径直走过去拍了丁朗脑袋一下。丁朗嚎叫:“等着吧你,你会后悔的。”结果被林逸提的袋子拍了一脸。说:“拿着吧,出差带回来的特酿。感谢我的良心吧,不然我在朗月旁边开一个小酒馆,卖这个酒抢光你的生意。”
丁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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