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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2章 不会做选择题的勇者—乔琳独白

      是的,我从德国回来了。

    我走的时候,吉祥路烈日炎炎;在我回来时,这里已经飘起了雪花。原来,我已经离开那么久了。

    在我离开德国之前,我曾泛舟于内卡河上。那时,巴伐利亚高原的风染黄了树叶,飒飒秋风吹皱了明镜般的河面。此情此景,总会让人产生一股舒适的惆怅。

    姑妈给我买了新款驼色风衣,让我搭配着白色卫衣穿,然后下身是笔直的牛仔裤,这样的装扮,可以说是这边高中生的标配。

    有意无意间,姑妈总是把我往更符合这边审美的方向打扮。我看着镜子里的少女,还是那么扁平,却有了几分欧洲学院范。

    卡罗琳嫁给卡卡的时候,不过是一名十八岁的高中生。在我裹着熊皮一样笨拙的羽绒服、在煤球炉旁边吃馄饨的时候,卡罗琳就以学院范十足的装扮,尽情散发着少女向女人过度的优雅魅力。

    我曾无比羡慕她,我渴望我们的日常装扮也可以那样简洁大方,不再用臃肿的校服遮盖青春的气息……穿上姑姑给我买的新衣服,我就可以实现这个梦想了。

    可是穿上之后,我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快乐。我不知道自己在较什么劲,我穿着新衣服,来到了内卡河边,像诺先生一样思考起了人生。

    一位长胡子大叔正在解开他的游艇,我出神地看着他。大叔说了句德语,我将头摇得像拨浪鼓,示意我听不懂。然后,我就冲他笑了起来。

    大叔立马切换成了很流利的英文,可我的英文一样很烂,我只能继续尬笑,笑得我腮帮子疼。

    但是我听懂了,大叔想邀请我一同乘船。我摇头拒绝了:“我没有钱,只有这个。”

    说罢,我掏出了一根棒棒糖,是葡萄味的,我舍不得吃的。

    大叔哈哈大笑,示意我把棒棒糖给他,然后他拽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了船上。他说的德语(也有可能是其他语言)我都没有听懂,作为回报,我冲着他讲起了中文。

    “我想留在这里,可是这样有点不劳而获,我心里不踏实。得到的太容易,就不会珍惜了。”

    “人可以不做选择就好了,或许被安排的人生,也会与众不同。”

    大叔眨着眼睛看着我,继而爆发出一阵狂放的笑声,然后扔给我一件救生衣。在我把衣服穿好之后,他发动了船。他站在船头引吭高歌,但是唱的什么我根本听不懂。

    船开走了之后,我见到了姑姑,她在岸边焦急地冲我挥手,好像是叫我快点回来。也是哦,我跟这个大叔素不相识,就跟着人家的游艇跑了,并且只付了一块棒棒糖当船票……我确实挺大胆的。

    姑姑还在跟我招手,我想起了在老家的姥姥。夏日午后我跟小伙伴们一起去河里抓鱼,姥姥就站在墨水河上冲我招手,如同现在的姑姑一样。她不让我抓鱼,她怕我出事,所以拼命喊着我的名字。

    我还想起了在港城机场的爸爸妈妈。对他们而言,我只是三个孩子中最不起眼的那一个,我以为他们会很痛快地把我送走,然而在我走进海关的那一刻,我看到他们互相依偎,几乎把胳膊挥断。他们……应该也是舍不得我吧?

    他们的身影,跟岸边姑姑的身影不停地重合,然后我就哭了。我情绪一激动,又冲着大叔讲了一大堆汉语。

    “我妈妈脾气很坏,我爸爸很穷,可我还是很想他们。我怎么这么没出息,我就想回家!”

    或许是因为这个大叔听不懂中文,所以我才能毫无顾忌地敞开心扉。

    我想念姥姥,想念爸爸妈妈。离开海德堡后,我肯定还会想念姑姑,但是意义不一样。对我来说,大李家村、港城都是我的故乡,而海德堡不是。

    那天在海德堡城堡上,我遇到了一位来自英国的留学生小姐姐。她穿着我从未见过的传统服饰——汉服,她说,她没有把北京当成故乡,对她而言,妈妈出身的那个小城市,才是她的故乡。

    人们对“故乡”的认知,大概就是那里有最难忘的人,以及发生过最难忘的事吧!

    我哭得伤心,岸边上的姑姑越来越模糊。开船的大叔问我为什么哭,这次我用英语清晰地表达了出来——homesick(想家)。

    大叔给我唱起了一首古老的德国民谣。我不知道那是首什么歌,想必也是一首思乡曲吧!

    傍晚时分,我结束了在内卡河上的流浪,回到了姑姑家。姑姑在岸边等我,她责怪我没有防备心,也不怕被别人给掳了去。

    我说,我这么可爱,坏人都不忍心下手。

    姑姑笑了:“这倒确实。”

    姑姑是发自内心地疼爱我,常年居住在海外,她对亲情的渴望无需赘言。她常常说,如果刚结婚就生孩子,那她的孩子应该跟我差不多大了。

    姑姑把我当成了大孩子,曾毫不避讳地告诉我她三段婚姻的经过。

    姑姑的第一任丈夫是中国人,而且是一名演员(现在依然活跃在话剧届)。他们俩是大学同学,一同加入了话剧社。姑姑写剧本,他担任男主角。姑姑说,他长得非常帅,帅到可以掩盖他的一切缺点。

    大学毕业后,他们决定一起去德国留学,姑姑想彻底投身文学,想钻研德国近代美学;而那位姑父是戏剧大师布莱希特的忠实粉丝,想学习布莱希特的表演流派。那位姑父家境优越,足以支付两个人的留学费用。

    姑姑把这位姑父带回过老家,奶奶根本不同意这门婚事。她一眼就看出来,那个姑父是个艺术疯子,不是过日子的“凡人”。而且,奶奶说两家家境相差太过悬殊,姑姑完全处于劣势,奶奶一点都不希望姑姑去攀这个高枝,她只希望姑姑找个踏实肯干的小伙子,平平安安地过完这一生。

    面对家人的阻拦,姑姑的倔强彻底爆发,她跟家人断绝了关系,去追求她所谓的爱情与艺术。但是到了德国,二人一同居,问题就完全暴露出来了。那个姑父不禁有严重的艺术洁癖,大少爷作风十足,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有一次姑姑去看他的演出,委婉地指出他的表演太过抽象,那位姑父勃然大怒,激动地质问她懂不懂艺术。那时正在大街上,姑姑不想跟他吵,可是他却冲着姑姑大吼大叫,甚至扯住了姑姑的头发,引得路人纷纷围观。最后在路人的劝解下,那位姑父才松开了手。

    有了这次矛盾之后,那位姑父的暴力潜质彻底爆发,隔三差五就动手,甚至侮辱姑姑的作品是狗屎。姑姑正被拒稿拒到绝望,被他冷嘲热讽,便更加心灰意冷。

    如此痛苦地过了两年,姑姑终于忍不住离婚了。那位姑父觉得姑姑一穷二白,没有勇气离开自己。可姑姑硬是申请到了一所学校的创作系,并找到了一份服务生的工作,干脆利落地跟那个男人离了婚。

    就这样,姑姑上学、打工、写作,常常累到流鼻血。再后来,就遇到了第二任姑父诺先生。诺先生去那家餐厅吃饭,对娟秀的姑姑一见钟情,遂展开了猛烈攻势。

    德国人的浪漫,也是严肃而严谨的浪漫,诺先生给姑姑送玫瑰花时,还写了一段海德格尔的话,因为海德格尔曾经用玫瑰举了一个很有名的例子。姑姑最终被他打动,跟他住在了一起。

    那时姑姑写了四五年了,依旧没什么起色,正在准备放弃写作时,遇到了诺先生。诺先生给她提供了安逸的生活环境,她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进行创作。也正是那段时期,姑姑一下子打开了知名度,成为最炙手可热的旅欧作家。

    后来二人分开的原因,雪梨大大在前面已经说了,纯粹的理念不合,和平分手。

    “或许是因为名利来得太快,我迷失了自我……如果当时忍让一下,我就不会那么冲动了。”姑姑喝着红酒,跟我说了这些话。

    再后来,姑姑结识了第三任丈夫,是一个小有名气的指挥家,二人火速结婚;然而,伴随着这位指挥家的出轨,他们又火速离了婚。姑姑对婚姻彻底死心,没想到我的出现,又把诺先生拉回了她的身边。

    我很心疼姑姑,但是也很不解,她吃了那么多苦,为什么不跟她的二哥,也就是我爸爸诉

    苦呢?

    姑姑说:“在面对最亲的人时,我们的倔强、自尊来得最没有理由。我也知道,如果我告诉你爸爸,我会过得舒坦很多,但我却总是开不了口……小时候再怎么亲近的兄弟姐妹,在有了自己的家庭后,便会变得疏远。我也担心过,就算告诉你爸爸,但是会有什么改变呢?几年前,我第三次离婚的时候,你爸爸曾给我打过很长时间的电话。那时我才明白,所谓亲人,并不是为了改变你的什么而存在的,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在最无助的悬崖边上、成为你可以后退的那一条路……想到我的人生还有这一条路,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看吧,这就是一个女作家的思维和口才,我没有完全明白。但是我想,姑姑说的这一大堆,大约就是“家人是最坚强的后盾”的真实写照吧!

    我也跟姑姑坦白了,我想回家。虽然海德堡大学很好,虽然这里的女高中生装扮很时尚,可我还想回去挤高考的独木桥,穿着臃肿的校服,穿梭在喧闹的小巷。

    姑姑的神色迅速暗淡了下去:“要怎么做……才能留得住你呢?”

    “姑姑,在我腿上长肿瘤的时候,我曾向上天祈祷,写下了十个愿望。如果那个肿瘤是良性的,在我康复了之后,我会用毕生时光,去追求那十个愿望。”

    “姑姑,这里很好,你也很好,可是在海德堡上大学,从来都不在那十个愿望之内……不,或许可以算一个,因为我想在二十岁之前拥有一段难忘的旅行。在海德堡的这段时光,可以说是最美的旅程了。我很感激你,谢谢你圆了我这个梦想。”

    “姑姑,或许你会觉得我很死心眼,不懂得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但是我觉得,人应该信守承诺,不论是人与人之间,还是人与神之间。肿瘤良性、恶性的概率各占一半,既然老天没有让我得恶性的,我就要遵守与它的约定。”

    姑姑半晌无言,她摸了摸我的头,说道:“琳琳,你会有大出息的。”

    我很不好意思,我没有想过自己能多有出息,我只想做个无愧于心的人。

    我不知道姑姑为什么会那么希望把我留在身边,是出于对乔家的愧疚,还是怕晚景凄凉?

    姑姑跟我说过,她开始的确是想补偿乔家,赎自己对家庭犯下的罪过。但后来就是很单纯地喜欢我,只要有我在,家里就很欢乐。

    我相信姑姑说的话,能感觉到她确实喜欢我。因为她明明开始孕育新生命了,却还极力挽留我留在她身边。

    我把这个消息悄悄告诉了爸爸,爸爸当即瞳孔地震。我说:“快两个月啦,我上次跟姑姑去医院了,听到了小家伙的心跳声,姑姑开心得哭个不停。”

    大约就是诺先生请姑姑吃饭的那天晚上吧,那个小天使悄悄来了。诺先生已年过半百,早已放弃了做父亲的梦想;而姑姑被几次失败的试管折磨得遍体鳞伤,也断了做母亲的念头。没想到,在他们放下了一切之后,上天却给他们一份最珍贵的礼物。

    我听姑姑去教堂做过祈祷,她说,她终于把罪孽都洗清了,上天不再折磨她了。而正是因为“收养”了我,她才洗清了罪孽。所以,她和诺先生一致决定,要留我在身边,要加倍对我好。

    然而我还是拒绝了他们的好意,我回到了中国。我知道,通过高考,我是无论如何也上不了海德堡大学那样的好学校的。或许在这场战役里我会输,但我不允许自己连试都不试,就缴械投降。

    我会牢牢记住当时写下的那十个愿望,那是在生命的悬崖边上,我最渴望做的事。不能因为获得了新生,就遗忘掉当时最迫切的初心。放弃优越的生活需要勇气,要面对挑战也需要勇气。勇气不是人人都有,而我,想做一个有勇气的人。

    所以,我只是听从了内心的召唤,回到了这条小巷子,回到了我的家人身边。在爸爸拥抱我的时候,他一定不会知道,我脚踝上的那个小纹身,正在闪闪发光——

    familyismypoer.(家人是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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