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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有我在

      杨夕乐懒得理她,抽出瑞士军刀,划了一个小口,成功扯下一块。

    “你的刀造型很特别!我从来没有见过。”

    “这是我的家乡那边惯用的,你没有见过也不足为齐。”

    “你的家乡在哪里?”

    杨夕乐神色一暗,“不重要了,可能这辈子都回不去也说不定了。”

    气氛再一次沉默下来。

    杨夕乐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才帮他把大大小小的伤口全部上药包扎好,累到虚脱。

    看了夜云天破烂不堪的衣服,犹豫了一下,又给他穿回去。

    夜云天总是喜欢穿白色,应该是很爱干净的人,也许会向欧阳少轩一样有洁癖吧。

    然而,他神色如常,变魔术般掏出一些干粮递给她:“辛苦了,乐乐,先吃点东西吧。”

    杨夕乐确实很累,默默接过干粮,吃了起来。

    吃了东西,休息了一会儿,又到傍晚了。

    杨夕乐看了夜云天一眼,看他精神状况好了点。

    “夜大哥,接下来该怎么办,是沿着河走还是进林子?”

    夜云天闭目思考了一会儿:“我记得往东走应该是一个叫梨花镇的地方,我们只有进林子才能尽快走出去。”接着又补充道:“不用怕,林中虽然危险重重,但是,有我在,会保护你的。”

    杨夕乐就怕遇到凶猛的野兽。

    “也就是说,即使我们遇到老虎啊,狼啊什么的,都没有关系吗?”

    夜云天认真想了想,“老虎可以对付,因为它们一般不会成群结队的出现,狼的话,很棘手。”

    “那我们沿着河流走不行吗?”

    “可以倒是可以,但是不知要花上多少时间。”

    对啊,时间就是金钱。他们现在应该尽快走出去,好给夜云天疗伤!

    “走林子里吧,有你在,我放心。”

    ......

    两个走在林子里,夜云天总是说着话,杨夕乐总是时不时应一声,给点反应,气氛不至于太沉闷。

    夜云天看出杨夕乐心情不佳,也是,她是欧阳少轩的女人,可是不知是什么原因有了孩子以后还要离开他。

    原本以为她是欧阳少轩抛弃的女人,可是据他的调查,这段日子欧阳少轩可是没日没夜寻找她。

    如果不是他暗中破坏,可能已经找到了吧。

    一路上,他们并没有遇到凶猛的野兽,野鸡兔子什么的倒是看见不少。夜云天顺手打了一只野山鸡,当做今晚的晚餐。

    天快黑了,夜间的山林之中充满了无尽的危险。并且两人走了很久,一个是孕妇,一个有伤在身,都走不动了。

    两人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找到一个山洞。

    “乐乐,你的刀呢?”

    杨夕乐不解地拿出瑞士军刀,“在这儿,你需要?”

    夜云天摇头:“不是的,你拿着刀站在洞口守着,我进洞里先探探情况,安全的话,就出来接你。”

    天已经黑了,山洞里面已经不能视物,夜云天进去的话,会不会用危险。

    “我跟你一起进去吧,我有照明的工具!”

    她决定相信他,因为他救了她的命,不止一次!

    不等夜云天反对,她拿出手机,还有一半的电,应该够用。打开手电筒,瞬间照亮了前方的路。

    夜云天诧异的看着她的手机,“这是什么宝贝,竟比夜明珠还神奇。它是怎么发光的?”

    杨夕乐扬了扬手机:“这是手机,在我家乡,基本人手一个,并不罕见。它比夜明珠便宜多了,夜明珠在我的家乡才是难得一见的宝贝。”

    夜云天心中十分惊讶!人手一个吗?她的家乡到底在哪里?

    虽然心中十分好奇,可面上却是波澜不惊,好歹,他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

    两人进去山洞之中,感觉这个山洞并不复杂,出口和入口是一个,里面也没有发现岔路。

    山洞的面积倒是不算小,足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不过,还真不是一般的高。杨夕乐用手机照了照洞顶,由于光线有限,什么都看不见。

    夜云天见没有危险,就提出让杨夕乐待在这里:“乐乐,走了那么久你也累了,你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出去拾些柴火,顺便在刚才路过的小溪边把山鸡清理干净。”

    杨夕乐一脸疲惫,却也不敢一个人待在如此空旷陌生的地方。

    “不必,我和你一起去,可以帮你的忙。”

    “就这么离不开我?”夜云天怎么会猜不到她的想法,却故意调侃道:“是不是跟我在一起很有安全感?”

    这里的男人都这么自以为是吗?

    “随你怎么想,反正我不要一个人待在这里。”

    “走吧。”

    杨夕乐小心的扶着夜云天,两人结伴出了山洞,林中的夜晚不是一般冷。

    “这是什么鬼地方,昼夜温差也太大了点。”

    夜云天是习武之人,到还能忍受。脱下身上还剩下不多的外套,披到杨夕乐身上。

    “夜大哥,你有伤在身,还是你穿吧,小心着凉。”再说了,衣服破破烂烂的,披不披也没多大差别吧?当然这句话只能在心里说。

    “衣服虽然已经破损,不过勉强可以挡点风寒,聊胜于无。”

    杨夕乐:“......”

    杨夕乐惊讶,他怎么知道她的想法?

    “你是一个藏不住心思的人,什么都写在脸上。”

    杨夕乐想起欧阳少轩也经常能猜出她的想法,难道是因为这个原因。

    该死,又想起不该想的人。

    杨夕乐取下他的衣服,为他细心的穿好,又取下身上的大氅,给他披上。

    “你现在伤得这么重,如果在受了风寒,不还是我照顾你吗?”

    夜云天温柔的笑笑,不说话,而是用宽大的大氅把杨夕乐也罩进去。

    杨夕乐觉得别扭极了,想要逃开,被他拉住了手腕:“别躲开,我怪冷的。而且你走了,谁来扶我?我的伤很重!”

    杨夕乐抬头,看见的是夜云天一脸认真的表情。

    杨夕乐暗道自己真是矫情了。

    “走吧。”

    两人很快处理了野山鸡,还拾了不少柴火,回到洞中。

    杨夕乐选了洞中上方有一块凸出的巨石下面生火,因为就只有那个地方看着还算干净,也比较有安全感,最起码,感觉头顶不在空荡荡的。当然,在使用打火机的时候,不免又惹来夜云天的诧异。

    “乐乐,这又是何物?”

    杨夕乐边点火边答道:“这是打火机,看,像这样一压,就有火了,点燃以后,一放手,火就没有了。”

    夜云天突然觉得自己是井底之蛙,杨夕乐身上的东西,他几乎都没有见过。“这在你们家乡也是寻常之物?”

    得到的当然是肯定的答案。

    “嗯,比手机还要寻常,并且很便宜。怎么说呢?应该就值一个馒头的价格。”

    是很便宜!

    “有机会真想去你的家乡看看,那里一定是仙境吧?”

    杨夕乐很累了,不想多说,只说了句:“有机会的话,一定带你去看看”,结束了谈话。

    能回去就好了。

    杨夕乐从当初义无反顾和充满信心,到现在对任何事的失望和不确定。这一切,都是因为遇见欧阳少轩。如果没有遇见他,该有多好?

    杨夕乐气馁,今天是怎么了,老是想起那个人。

    两人舒舒服服地吃了一顿野味,困意来袭。

    围着篝火,选个舒服的地方靠着,准备将就一晚上。

    睡前,杨夕乐想起今天的遭遇,真是惊心动魄,九死一生。

    遇刺,掉落悬崖,以及夜云天的舍身相救。

    想到这里,她又感激地看了一眼夜云天,他似乎很疲惫,已经睡着了。不知为什么,这个男人,给她一种哥哥般的感觉,直觉地,她知道,他不会伤害她。

    杨夕乐从小到大都过得很简单,很快乐。她自认是个平凡的女孩子,希望还是不要太轰轰烈烈,平平淡淡过一生就好。

    然而,很多时候,事与愿违。

    就在她半睡半醒之间,感觉到危险的靠近,惊恐地睁大眼睛,却被蒙住了嘴巴。

    “别出声,是我。”

    夜云天!

    “呜呜......”

    翻译过来,说的是“你干嘛捂住我的嘴?”

    “你听,顶上好像有什么声音?”

    果然,杨夕乐听见奇怪的“吱吱吱”的声音,而且数量还不少。刚才还万籁俱静的山洞,突然热闹起来,显得十分的诡异。

    “我现在放开你,你别出声。”

    杨夕乐惊恐的点点头,夜云天放开了她。

    头顶又传来夜云天轻松的话音:“真是倒霉,我们好像进了蝙蝠窝了。”

    杨夕乐听着他的语气,瞬间就安定下来,就好像,亲人在身边一样。

    然而,他们的处境并不乐观。

    夜云天在发现有蝙蝠的时候,就想过丢下杨夕乐一个逃出去再说,就当这次的计划出现变故好了!

    可是,还没有退到洞口,看着篝火旁的杨夕乐形单影只,蜷缩着身子,仿佛下一秒就会被巨洞吞噬掉,永远消失一般。

    一向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鼎鼎有名的朱雀国大皇子,何时有过这般优柔寡断?

    一定是因为他今天吃错药了,有点反常。

    对,就是这样。于是又返回来,发生了刚才那一幕。

    “乐乐,不要害怕,有我在。”

    有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