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这是我的爱人。她叫宋卿,是个好姑娘。
清晨第一束阳光从实验室光洁的玻璃上反射进装着宋卿血液的试管里的时候,方军医终于将所有的检查都做完了。
“少将”方军医欲言又止
郝煜心中一慌,“怎么样?”声音疲倦又干涩。
“这位,可就是您寻找13的原因?”方军医大着狗胆问道。
郝煜冷着脸恩了一句。
“确实有13的残留,已经深入血细胞,几乎已经长成了一体。不仔细检查,一般仪器都查不出来,融合度极高,与当年救下来的那些实验体,完全不是一个层级。”
“对她的身体有影响吗?”郝煜脑海里闪过那小丫头强忍着疼痛的一瞬间,心里就忍不住一涩。
“少将,细胞太少,而且只是表皮细胞,我也很难检查,如果要细察,必须要骨髓细胞。如果您有空,最好带那位过来一趟,您也知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点细胞,真不够”方军医看郝煜黑着脸,几十岁的人了,都差点哭了。
郝煜揉了揉眉心,“算了,下次再说吧。”郝煜收了那一叠检查报告便离开了。
回到嘉园,小姑娘已经起了,坐在阳台的吊椅上,阳光照在她的皮肤上,郝煜甚至可以看到她脸上细小的容貌。
他的小姑娘,真的很美。
宋卿在看书,穿着一条白色的长裙,娴静的模样让郝煜恨不得将她搂在怀里亲到地老天荒。
她察觉到有人,一抬头,郝煜便弯下腰,在她的唇上落了一个吻。
“怎么回来了?”宋卿诧异,这几天他不是应该很忙的吗?
郝煜瞥了一眼宋卿的书,是一本法国著名音乐家的手记,全法文。
“看得懂?”
“自然。”宋卿笑,竟然生出了点颇为得意的想法。
“真厉害。”郝煜摸了摸她的脑袋。
宋卿似是想到了什么,从卧室中取出来一把吉他,是生日时郝煜送的那把。
宋卿弹了一首著名的法国情歌,悠远又长情。
她很少在别人面前弹琴,上一次是因为念安。这一次,是为了郝煜。
更加的紧张。
“好听吗?”她问。
“非常棒。”郝煜从不吝啬夸奖她。到底还是有了小姑娘的脾性的,宋卿笑的淡,但是眼底都是满足。
“走,今天陪你。”郝煜看小姑娘的目光都积聚在吉他上,忍不住抬上将吉他收了起来,然后便是一个深吻。
“晚上有个酒会。”
“没事,一起。”
宋卿回到卧室,便看到桌上放了一个四四方方的箱子,是那个裹在炸弹之内的保险箱,没想到这么快便被送了回来,“你查出什么了吗?”
“放心,一切有我。”郝煜看了一眼那保险箱,眼眸深深。
宋卿出门,就看到郝煜骑在一辆摩托车上,头上戴着黑色的头盔,手里拿着一个粉色的小头盔。
他看到宋卿,便拍了拍后座,“上来。”
宋卿有些一言难尽硬生生的让郝煜把那个粉的发甜的头盔,戴在她的脑袋上。
宋卿跨上车,手自然的抱着郝煜的腰,郝煜嘴角勾着,小姑娘越来越习惯和他的相处了。
郝煜开着机车,带宋卿去了一座老四合院。
郝煜将头盔挂在机车车柄上,牵起宋卿的手,走进了四合院里。
“我爸也是个军人,我妈是帝都大学的医学院的高材生,因为爱上了我爸,所以当了军医,我爸当兵的时候,我妈就一直跟着他,早些年比现在还不太平,世界各地战争不断,我妈在一次随军中发现怀了我,可是当时没办法,战火正激烈,战地也需要医生。
我妈就瞒着我爸,后来月份大了,我妈就在朋友的帮助下申请回国了,没告诉我爸,因为那时候很关键,不能让我爸分了心。可是,我爸战死了,我妈当时本想,我爸回来了,她就告诉她怀孕了。可是,我爸没能活着回来。
那时候,我妈怀着九个月的身孕,大雪纷飞里,一路跑到了帝都机场,抱着回来的骨灰盒哭成了个傻子,爷爷说,那时候所有的军人都哭了,后来我妈就郁郁寡欢,没多久,生了我之后,就自杀了,直到自杀的消息传来,我爷爷外公两家才知道,我妈重度抑郁。
小时候,我很恨我爸妈,为什么,一个为了国家不顾家庭,一个为了丈夫,抛弃儿子。后来,我从了军,才明白,一个军人的责任。遇上了你,我才明白,爱情生死同穴的意义。”
郝煜牵着她走,告诉她哪里是他小时候为了躲爷爷小藤条的地方,哪里是他第一次朝爷爷发火,踢碎了酒缸的地方,哪里是姑姑抱着他怀念母亲和父亲的地方。
这个四合院,充满了他父母的回忆。是他自己的私人领地,如今,带着她,来了。
“这里,我的第一颗牙,就是在这个磕掉的,那时候爷爷拿着烟斗要打我,我一个没忍住,就摔了。”郝煜目光柔和,似乎在想着那些久远的记忆。
“我以前皮的没边,后来爷爷没办法了,把我往特种兵学院一扔,十二岁进去,十八岁出来,满分毕业。那时候,爷爷和姑姑看着我一身军装,哭了。我才明白,他一个老人,带着我一个孩子,总怕把我带偏了,辜负了父母。严厉也好,仁慈也好,不管怎么样,亲人始终都是亲人。”
郝煜推开一扇门,里面,是父母的灵堂,现在这个时代,设灵堂的,一般是都是大家族,因着父亲小时候在这里长大,后来父母的生活,也多在这里,母亲死前遗嘱,叮嘱他们,将他们的灵堂,放在这里。
面前两个蒲团,香案边上都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显然是常有人来打扫。
郝煜牵着宋卿,大拇指不断的摩挲着姑娘的小手,对着灵堂说:“爸,妈,这是我的爱人。她叫宋卿,是个好姑娘。”
宋卿一瞬间有些慌张,从未这样的紧张过,就算是面对着灵堂,依旧有一种见家长的感觉,不知所措,知道怎么表现才能博得伯父伯母的喜欢。
原来这种紧张和在意,便是爱的表现。
宋卿反手握住郝煜,来给自己借一份安稳,她跪下,脊背挺的直直的,依旧一身凌然的无人能折的风骨。郝煜看着她,眼中有惊讶也有惊喜,也随了她的模样,跪在边上。
宋卿握着郝煜的手,手心都冒了汗。
她给二老磕了一个头,道:“伯父伯母好,我叫宋卿,我很喜欢郝煜。”倏尔,觉得喜欢好似不郑重,可无论如何,又说不出那个爱字,不禁,有些窘迫。
她总觉得,两人之间终究没有那么深刻到谈爱,可是,她又不懂,到底到了何种程度,才能说爱而不觉辜负。
就是因为心中太过珍重,她才不敢,轻易说出那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