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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四、死后同灰烬(夏宇番外)

      我叫夏宇,是从农村最底层来的,我父母把希望都寄托在我的身上,觉得我能考上大学,是他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每次回家,总是把好吃的留给我,把我当成宝一样宠着。

    好景不长,父亲在我读大二那一年去世,意外摔进山下,当场死亡。母亲更是把我当做唯一的支柱,为我而活。我都想好了,想好好学习专业知识,出来找个好工作,让我妈享福。

    我爸妈对我的好,让我想来都惭愧,那么破败不堪的我,怎么可能配得上他们这样的好?

    我只有努力学习,不仅在班上拿到全优奖,还揽获了不少的奖学金。大学里的所有课程,我从来都没有缺席过,成为了我们宿舍的免费带饭人员和答到人员。

    我愿意做这样的事,好像只有这样子,才会让她们喜欢我,能在我忘记带钥匙的时候,好声好气地帮我开门。

    刚开始上大一的时候,我和宿舍关系一点都不好,她们说我只会死读书,不回打扮自己,看着土得要命。

    我哪里有钱去买那些口红?随便一支就可以花去我大半生活费。

    有一次,我的室友在旁边化妆,准备出去玩。我在床上看英语单词,她嫌我无趣,就叫我下去帮她拿镜子。

    看书看久了眼睛不舒服,我就下去了。她五官本来就好看,化了妆简直和天仙一样,我忍不住赞叹:“你嘴唇颜色好漂亮,是用的什么口红啊?”

    她说了一串我听不懂的名牌,那些牌子,在那个时候我像是在听天书,根本不懂,只记得她说:“他家的这款口红还不错,比其他家滋润,我一会儿发链接给你。在这之前,你可以先拿我的试试,看看颜色适不适合你。”

    女孩子哪儿有不爱美的?我拿起来,仔仔细细地涂了一遍,我没有化妆,但是从室友眼中看出了惊艳,她说:“夏宇,你简直就是一个美人坯子!这个颜色你涂着真漂亮!买下来吧,我可以免费教你化妆哦!”

    可能是从那时候开始该变吧,我的心不再像以前那么单纯,知道修饰外表的美丽。

    我出去做家教,一个月之后,终于把那支口红买下下来了,我很兴奋地告诉室友这个消息。谁知,她一脸瞧不起的样子:“啊!你现在才买这个?他们家已经出新品了,你看这个,更漂亮!”

    “我做了一个月家教才能买的。”我有点委屈,还带着点自卑,为什么别人轻而易举地就得到我想要的东西呢?

    有钱限制了她的想象,从她表情中我明白了,她完全不懂,为什么买一支口红需要花费一个月的努力。

    我笑了笑,为了缓解尴尬,“其实没什么,我就是单纯喜欢这个颜色,他们家新出的那些我也看了,我觉得不太适合我。”

    那天晚上,我在被子里哭了一夜,我开始知道了钱的好处,有钱人的世界,是我无法想象的。

    一开始,看到她们脸上涂抹的那些东西,会让人变得光鲜亮丽,也可以让她们不用在食堂排长长的队去买饭。为了我那可怜的虚荣心,我也去买了,但是买的却是最劣质的,涂了一天,我脸上就有了红斑。

    我那个室友看到我这样,就说:“夏宇,要不你用我的吧,你出去约会的时候我帮你化。你买的那些,就是在糟蹋你那张脸。”

    我默不作声,第二天就把那些东西扔了,我从那次以后,直到我大学毕业,我都没有再化过妆。

    只有那支口红,我一直留着,但也没有涂,像赌气似的,我觉得我值得最好的,这支口红就是最好的证明。

    毕业了,我赚了一些外快,把我妈妈接来荣城玩了几天,我指着尔特大酒店对她说:“以后你闺女就要在这里上班,我可是我们专业唯一被录取的学生。”

    我妈妈热泪盈眶,“我就知道你争气……”

    我那时候是骗我妈的,因为面试还有第二轮,我为了让她安心,就说了这句话。

    不负我所望,我顺利进入最终面试,这一次,我遇到了我命运的转折点——白蔓筠。

    她是所有主考官里最年轻漂亮的女生,虽然她年纪小看得出其他主考官都很在乎她的想法。她气质很好,看着我的时候,我不免觉得我像是丑小鸭,不配与她对视。

    她叫到我名字,温和地对我笑了一下,“夏宇,到你了。”

    我专业能力不差,但在那一分钟,脑子变得一片空白,一直在回想一句话:她好漂亮!

    幸好,她只是问了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对薪资有什么期望?

    我其实想说没有期望!在尔特工作,能低到哪儿去呢?为了不让自己显得太粗陋,我就说:“能留在尔特就是我最大的愿望,薪资没有太高要求。”

    我能感到后面那些求职者的不屑,我说的是实话,他们没有一个人相信。直到面试完之后,还有人不停嘀咕。

    这时,蔓筠姐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出来,她拍着我的肩膀,说:“别理那些人,我相信你说的是真话。”

    “为什么?”我下意识地问。

    “因为你的眼睛。”她笑着说,还刮了一下我的眼睑,温柔得不像话。

    之后与她一起工作,当她的助理,她对我也是好得没话说。几乎是是手把手教我化妆,教我如何与别人相处,教我打扮……

    她像我的亲姐姐一样对我好。

    我之后怎么都想不通,我是被多少斤猪油蒙了心,居然会去伤害蔓筠姐这样的人。我有什么资格嫉妒她呢?她本来就比我优秀,比我好!

    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见到宋子铭的时候,我就开始动了歪心思。不停地想着,要是这个男人能是我的,我下半辈子还愁什么?我怎么还会去涂那些劣质的化妆品?

    加上他本身的魅力,我开始和白露婷狼狈为奸,去伤害蔓筠姐。

    我事后才知道,那些拙劣的表演,不过是成为了他们之间感情的升温剂,就算没有蔓筠姐,宋子铭天神一样的人物,也不会看上我这样的人。

    我的心已经开始迷失,哪怕退而求其次,都没有想过杜柯!其实后来想想,杜柯人也不差呀!留学博士,工作能力数一数二,为人又好。

    可是我迷失在金钱这两个字上,找上了宋明新,也成为了我不幸的开端。

    一开始,我还对宋子铭抱有幻想,但在与明新天长日久的相处之下,我动心了。

    最彻底的沦陷是什么时候呢?应该是蔓筠姐出事那年,我妈妈因病去世,他陪我去老家,为我妈妈办丧事。

    母亲去世,我悲痛不已,在灵堂前哭了一夜,宋明新就这么陪着我哭,在我晕倒之际,我听见他说:“别怕,以后我来照顾你。”

    就是这么一句话,让我记了这么久,我心甘情愿的在他身边,成为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床伴。

    亲戚朋友都说我找了一个好的男朋友,很羡慕我,母亲上山那天,我们站在人群中,我哭得不像话,他抱着我说:“别哭了,长城都被你哭倒了。”

    我成了真正的孤儿,一心一意地待在他身边。

    我们曾经有过很美好的一段感情,让我误以为他真的爱我,直到我看见他和何欢进酒店,我才知道我是个什么东西!

    我想起蔓筠姐对我的好,觉得她是被我害死的,也想去西江了结了自己。

    但遇到了露婷,她和我谈心,给我公寓和工作,叫我堂堂正正地做人,把孩子生下来,好好生活。

    我为了孩子,也有了一点生的希望。我曾偷偷跑去明新楼下看他,看到他和何欢出双入对,我彻底死心了,在他们结婚那天,我站在阳台许久,想跳楼,但肚子里的孩子突然踢我。

    是啊,就算我自己不想活,怎么能剥夺他生的权利呢?

    见到蔓筠姐的孩子——白安之,那个精灵一般的孩子,怎么让人不喜欢?我安心养胎,想生一个像他那么可爱的孩子。

    医生说我的胎位很好,能顺产,叫我放心。说是预产期只有两天了,让我多走走。

    我一高兴,就去百货大楼买婴儿用品。那一件件可爱的小衣服,都让我眼睛放光。

    我余光瞟到了何欢和明新,她也大着肚子,应该是来给小孩子买衣服的,她的孕妇装很漂亮,是乳白色的蕾丝边。明新怕路人碰到她,小心翼翼地把她护着。

    我满不在意地笑了笑,笑自己多管闲事,我摸着肚子对孩子说:“宝宝,就算没有爸爸,妈妈也会好好疼你的。”

    没多久,何欢也看到我了,我们对视了一眼,不知怎的,我觉得她知道我这个孩子是明新的。

    我买好东西了,想着后门打车方便,就提着东西走后面。才走了几个阶梯,就被人一下子推下楼去了。

    我目光看到了熟悉的乳白色的蕾丝边,我笑了笑,心想:孩子,看来,你爸爸并不想你生下来啊!

    算了,没了就没了,如果我不在这世上,一个孩子没有亲爹亲娘,活着有什么意义呢?

    我连最后护犊子的心都没有了,任由他从我身体里流失……

    醒来已经是在医院,孩子应该是生下来了,在护士手里抱着,这孩子,真够坚强的,为了活下来,几经波折。既然活下是他的选择,那怎么活,也是他该承担的了。

    露婷趴在我身上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蔓筠姐在一旁也是一直抹眼泪,只有我最开心了。活着本身就已经很累,我早就想从这人世中脱离,没有他,我躯壳一样的人生,早就过够了。

    我能感到身体在变轻,像是虚浮在半空之中,没有着落,床边的哭声仿若来自另一个世界,我渐渐听不到了,我看到我的孩子,在襁褓之中张大嘴巴,手在空中乱抓乱舞,我真想抱抱他。

    生命的最后一刻,我还是想着宋明新,那个带给我所以幸与不幸的男人,占据了我生命的大半部分,让我成为异乡的亡魂。

    可要是有人问我恨不恨他,我不恨,一切走到今天,都我咎由自取!我不恨,也不怨,就是可怜了我那刚出生的孩子……

    我对露婷说的话其实没说完,我想说的是:无论如何我都不怪明新,哪怕他不想让我活着碍他夫妻俩的眼,我也不怪他。

    可是,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要爱上宋明新,或者,跳过宋子铭这个环节,不让他误以为我爱的人是宋子铭。

    好好的,单纯的,只爱宋明新。

    人生如大梦一场,我回去了我最初来的地方,就像火燃尽的灰尘,被风吹散,无处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