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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脑子里立马浮现出上高中时唯一一次接触硫酸的印象,一勺糖里加了硫酸,呼呼的长,长成了一个黑面包,我不敢想七爷爷当时痛不欲生的情景,但我的敏感,赐给我最大程度的想象力,和对任何事物抱有的最大的同感,我心疼的厉害。

    “去看医生了吗?”

    “用不着看,上点碘伏,吃点消炎药就好了。”七爷爷再次把纱布套在手上,刚才拿出来时候,又不知碰上多少细菌。

    夏不说话,从口袋里拿出几张一百的钱,说,这是前几天从酒吧有人喝醉后掉的,也没人来取,给七爷爷先用着。

    “别别别,万一人家回来了,再说,你留着上学吧。”七爷爷推过来。

    “没事,我开学早着呢,在说我这几天出去,那人肯定不会来了,要是回来找文豪要钱,你就给他,要是不要,你就留着看手。”

    夏把钱扔在车上走了,我问夏“你自己的钱?”

    “不是,酒吧捡的。”

    “捡到自己的钱,给别人,还不让人知道,你是不是太虎了。”我揪着夏问。

    夏停了一下,说“他知道的。”

    我走的一路,都在想七爷爷那双手,挥之不去。夏盯着我手,看了半天,我虚晃一下,问夏“看什么呢。”

    “你手真好看哎。白白的,修长修长的,就跟电视里卖手表的广告里的手一样。”我也看了看我的手,这双手,从小除了摸过铅笔,彩笔,各种画笔,就再也没有碰过其他的东西,除了右手中指有写字留下的茧子,其他的确实和夏说的一样。

    “你会弹钢琴吗?”夏抬头问我。

    我摇摇头,说“我会拉小提琴。”

    “真好。”夏说着,举手看了看自己的手,夏的手也很白,但却又很深的纹路,尤其是在手掌里,估计算命的看了都缕不清楚其中的命理。这双手,从我看见过夏起,就没有闲下来过。

    “真好,”夏眼里闪着光,说“等我长大了,有钱了,我也去学的个乐器。”

    “我可以教你,拉小提琴怎么样。”

    “不,我要学个简单的,能随身携带,出门就能表演的乐器。”

    “又不是给别人学的。”

    “我就是给别人学的,我们班的人出门不是会跆拳道,就会跳舞,我就会打响指,吹流氓哨。”夏说着,很不甘,很用劲的打了个响指。

    我和夏走到酒吧,夏让我在里面休息会,自己去办个事,我还是跟夏去了,我总是觉得夏自己走进这胡同里,就有一种再也不会出来的感觉。

    我和夏又走回到大街,走到一个街道的警察局里,夏进去后,轻车熟路的走到一个平房里,站在门口,敲敲门,吸引住全体的目光,然后背着手,大声的喊起来,整个屋子里都充斥着夏的声音,而夏,站在门口,就像个滑稽的小丑。

    “本人夏寻,前来报告,本应该三天后,八月一日来的,但因为要去a城,提前三天报告,这个月很好,十分安全。再见”夏用上世纪的播音腔说完后,鞠躬离开,其余人很熟悉的夏的到来,听完后再次低头工作。

    夏出门后,和我一起出发去机场,我问“你怎么还去警察局报道,我又不会拐了你。”

    “不是,是每月都去。这次撞时间了。”

    夏说,自己每个月都会去警察局,当着所有人的面,像个滑稽演员一样,用很怪异的强调,吸引住所有人的注意,让他们留下印象,播报自己这一个月是不是安全。

    “为什么呢。”我问。

    没有原因,小时候,有人说错了话,第二天再也没有出现过,而自己,在这片地域,总是和他们格格不入。每次都去,让警察有点印象,万一那天想起自己,也能有个收尸报仇的。

    “那你遇到过吗?”

    夏摇摇头,真正遇到了,还真不敢打报警电话,夏说,自己曾经有一次,因为上学忘记了时间,到了第二天才想起来,想起来后,呼呼的往警察局跑,生怕他们发现自己没来,出动警力全城搜救自己。夏说完,沉默了。

    “然后呢。”

    然后,然后他们忘记了,根本没人记住我这件事,没有人出警。

    “那怎么还去?”

    可是,我发现,巷子里的人知道,知道我神经病,一个月去警察局报告一次,于是很少有人找我事,每个月去一次还是有必要的。

    我想摸摸夏的头,只是单纯的想摸摸,哪怕只能带来一丝的安慰,但我没伸手,夏总是能自我说服自己,自我安慰自己。

    晚上,我们到达a城,我和夏一人一间房住下等着公司其他人从别的城市赶来,我去敲夏的门,夏很兴奋,趴在窗户上看外面的城市,灯红酒绿,人来人往,这是夏第一次出远门,她很小心翼翼,时刻关注着我的变化,等待着发挥作用的时刻。

    我给夏说,明天晚上谈完业务后,可以出去玩玩再走,让夏在房间里待一天,夏很老实的点点头,掏出一本书来说“我带作业了,不会出去的。”

    夜幕降临,对方把谈判时间放到晚上,我的合伙人又没有来,这是我不擅长的,他们坐在我身旁,一个劲的说来说去,好像从来没有停下过,我可能从始至终都没有开过口,那股莫名其妙的心劲又涌上来,搞得浑身一点力气没有,我忘记了时间是怎么过去的,只知道我的脑袋越来越沉,对方的话越来越重,再加上千百万上张嘴在我脑海里飞,我貌似没有做任何抵抗就投降了,就像抗战剧里不争气的军队,敌军还没来,我先挂上白旗欢迎你。

    我接受了对方的条件,按照他们的合同模板签的字,签字的那一刻,我知道不能写上名字,可还是行云流水的签上了。紧接着,我把同事送出酒店,她家的小孩在夏令营出事,直接送到医院做手术了,听到消息时,她手机都丢掉了,直接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夏搀扶着她,剩下的一切全是我帮她打电话解决,直到送她上飞机,赶紧回家。

    我送她上飞机的时候,就觉得自己踩在棉花上,软的根本站不住,夏往她包里塞了好多纸,说尽了安慰的话,等她上飞机的那一刻,我蹲在栏杆处,头脑涨裂,再运转一下就会永久死机,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手机,给合伙人程顺打电话。

    “我没有谈好,按照他们的合同签的字。”

    我以为会迎来一顿劈头盖脸的臭骂,但是没有,程顺轻轻的说,没事,等过两天出完差好好回来就行。

    程顺也并不顺利,他在家里已经耗了好几天,可就是离不了婚,女方把玻璃瓶子摔碎一地,直接跪在上面,发誓自己这辈子再也不出轨了,可是这只是令程顺离婚的导火索而已,他在两段婚姻耗尽了力气,对家也实在没有任何向往之情,无论怎样,都是会离婚的,女人不同意,任自己跪在玻璃渣子上,看着血慢慢的往外渗,还笑着说“程顺,你要是爱我,就送我去医院,你要是不爱我,就看着我在你面前血流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