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敖杰
奇怪的是,刚刚张顺还让柴丽和他一起赴死呢,自从柴丽没有正面回答之后,他就完全避开了这个话题,甚至没有再看柴丽一眼。
其实,这也不能说柴丽有错,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而且就算是一个瞎子,都能看的出来,张顺的邀请意味着什么。我相信,柴丽并不是一个贪生怕死之人,如果是胡薄荷邀请她一起赴死的话,那么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就在张顺的脚就要迈进龙鑫集团大门的时候,柴丽突然说话了:“慢着,说好了一起赴死的,那么你为什么不等我一下呢?”
张顺顿时停下了脚步,身子如同触电一般,身子剧烈的抖动了好几下,却是轻叹一声:“柴丽,你应该懂得,我要的不是怜悯。”
“我并没有怜悯你,因为你和我都不需要怜悯。只是刚才望着你的背影的时候,我才知道,如果我这一次不跟着你的话,那么我这辈子都不会快乐!”柴丽一步步走向了张顺,步伐是那么的坚定,我相信就算是她的面前是刀山火海,也难以阻挡她。
柴丽距离张顺的距离并不远,所以他们很快就走到了一起,然后手挽着手一起走进了龙鑫集团的大门。
霎那间,胡薄荷已经感动的热泪盈眶,而胡一刀也是长叹道:“好久没见过这样的场面了,自从美丽妈去世之后,我自问一颗心已经古井无波,但是现在,我突然开始想她了,想我们以前一起走过的日子。”
也许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自从和柴丽手挽手之后,张顺的步伐似乎更加坚定了,就在他们两个即将消失在我们视线的时候,这家伙突然又是回眸一笑:“城主大人,我突然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滴美好,我答应你,只要你能活着回来的话,那么一定可以见到我和柴丽。只有你不死,我们两个才敢不死!”
好一个只有你不死,我们两个才敢不死!这个时候,我已经看不到张顺和柴丽的身影了,我也不管他们能不能听见,大声喊道:“张顺,柴丽,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的,所以你们两个一定要活着!”
我回头看了看胡薄荷和胡一刀,然后点了点头,虽然我什么都没有说,但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既然张顺和柴丽已经触发了九曲十八弯大阵,那么我就应该开始行动了。我彻底放松了身体,然后张开双臂,想象着自己就像是一片树叶,一丝柳絮,趁着夜风一吹,就飘在了半空中,然后往龙鑫集团总部深处飘去。
这是一大片住宅群,几乎占了黑石城外城一小半的土地,从空中望下去,是非常漂亮的一处地方,风景相当秀丽。敖杰来黑石城时间不长,竟然能将自己的老巢打造成如今这个样子,真的是大才。可惜的是我们不能英雄相惜,因为今晚上已经命中注定要有一个人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从明面上看不到所谓的九曲十八弯大阵,但是我从那些亭台楼榭中感受到了黄河的影子,我相信自己如果不是从空中飘过去的话,那么根本就闯不过去。连我也闯不过去,张顺和柴丽他们两个能行吗?
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好像明白张顺的想法了,只要我早一点儿杀了敖杰,那么他和柴丽就能多出一线生机。可是敖杰是好杀的吗,那可是昔日黄河水伯的儿子,实力相当惊人。我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机会,如果一击不中的话,那么不单单是我,不仅仅是张顺和柴丽,只怕是跟着我的所有人,都会在天亮之前被统统抹杀。
无论是现实世界,还是妖界,或者是黑石城,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这是谁也无法避免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这无穷无尽的争斗中胜利,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选择。生存,其实是非常残酷的一件事情。
龙鑫集团的总部很大,我在空中飘了一袋烟工夫,才终于到了它的核心地带。之前张顺曾经给我画过一张地图,说是在这座建筑群里,正中央地带有一个七层的建筑,名叫摘星楼,就是敖杰的住所。
而我现在终于看到摘星楼了,它比我想象中还要壮观,甚至比我的城主府雄伟多了。那一刻,我已经拿定了主意,如果这一次我赢了的话,那么就把城主府搬到摘星楼来。
这不关乎享乐不享乐的问题,而是我作为黑石城的城主,必须要住在最好的地方,这样才能够彰显身份,久而久之之后,就会让别人产生一种理所应当的感觉,而作为一个任重而道远的统治者,我目前需要的就是这些。
我做了一个深呼吸,在进去摘星楼之前,已经隐藏了自己身上所有的气息。如果一个人说敖杰非常可怕的话,那么这个人可能是托,但是如果所有人都说他非常可怕的话,那么他就一定非常可怕。所以,我不得不小心翼翼一些。
毕竟我的命不仅仅是我的命,而是张顺和柴丽的命,也是胡薄荷和胡一刀的命,也是数百明月军和飞狐军将士的命。
摘星楼共有七层,但有六层都是黑乎乎的。这并不奇怪,因为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对龙鑫集团的人来说,虽然眼下是大敌当前,但是由于有着九曲十八弯的存在,所以这些人并不认为我们城主府的人,能够攻进来。
最高的一层还亮着灯,不用猜我也知道是敖杰,别人能睡得着,但是他不能。这并不奇怪,有九曲十八弯大阵在,敖杰应该不是在担惊受怕,而是在兴奋,毕竟今晚之后,他就要在黑石城的外城一统江湖了。
我直接飘上了七楼,然后靠近了窗户。屋里灯火通明,窗帘也拉着,但是拉得不是那么严实,正中间还留着一条缝,我透过这条缝,就能看到屋子里的一切。
这并不能说明敖杰是个粗心大意之人,因为住在高楼层的人,都会犯这样的毛病。也许这根本不是毛病,而是正常的习惯。
屋子里有两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深夜里,这才是应该有的戏码。如果是两个男人的话,肯定会辣瞎我的眼睛的。
那个男人不用说,应该就是敖杰了。在我的印象里,他应该是一个孔武有力的壮汉,其实并不是。他的样子更像是一个柔弱的白面书生,看上去就像是手无缚鸡之力一样。如果用一个词来准确形容他的话,那么这个词就是帅,帅呆了的帅。
我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帅哥,我也不是没有见过帅哥,柴志军就特别帅,但是和敖杰一比,都是小巫见大巫了。但是我感觉到,他柔弱的外表只是外表,在他的骨子里还是相当彪悍的。
敖杰坐在一张虎皮椅子上,还有一个人坐在他的腿上,那是一个美女,大美女,容貌相当的精致,就像是用工笔仔仔细细画出来一样,而且眼神还非常灵动,最难得的是,有古典美的女人,身材往往不是太好。可是这个女人却是个例外,她的身材非常曼妙,玲珑剔透,并不亚于胡薄荷和柴娟。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女人应该就是敖杰的红颜知己红鱼了。
根据情报司的情报,这个红鱼修为非常一般,甚至连柴丽都不如,但却是敖杰的智囊,敖杰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就在黑石城站稳脚跟,红鱼功不可没。
看他们两个的坐姿如此暧昧,敖杰的一双手当然也没有闲着,不一会儿,那种男人都想听的声音就传了出来,如果我不是有大事要办的话,心猿意马绝对是免不掉的。
其实,我希望他们两个能够继续发展下去,并不是我想看片,而是我知道一个男人在鼓掌的时候,也是自身防御最薄弱的时候,那样的话,我才有可能一击必中。
然而,我失望了,他们两个并没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忽然敖杰眉头皱了皱:“城主府的人闯阵了。”
“好!”红鱼站了起来,倒了两杯酒,把其中一杯端到了敖杰面前:“听说李明那厮最习惯打头阵,如果进入阵中的人是他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举杯同庆了。”
“有理。”敖杰点了点头,把酒杯接过去了:“就算是这一次李明没进我的九曲十八弯大阵,但是等到打头阵的人死了之后,我只需要把尸体抛出去,那么李明迟早会按捺不住的。毕竟,他这个人挺重感情,而一个重感情的人,往往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
敖杰把玩着酒杯,继续说道:“只要李明一死,其他的人就不足为虑了。来,我们喝一个交杯酒,我决定了,只要这一次我们顺利拿下了城主府,我做了城主的话,那么你就是城主夫人了。我一定要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把你娶回家。”
“多谢敖总。”红鱼非常激动,看上去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