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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4部分阅读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作者:未知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4部分阅读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 作者:未知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4部分阅读

    花银制勺子,心里有些奇怪的不安起来。

    毫无疑问,持有帝国护照的人在忻都会得到格外优越的待遇。在这里帝国臣民会得到殖民司格外关照,赚钱比在本土容易很多。新贵们装满腰包之后摇身一变,买房置地雇佣本地佣人,也享受起了衣来伸手的安逸生活,其高傲态度也总是比修养要先行一步。在本土不容易得到的高人一等的优越感,在忻都则相当普遍。就在刚才锦书去买冰激凌时,店员的格外谦卑甚至让她有些不舒服了。

    大概是自幼受到父亲的影响,锦书一直坚持着众生平等的朴素信念。是参加白宫为医学界举办的招待晚宴,还是在担任志愿者的孤儿院里与孩子们共度感恩节,对她来说并无多大区别。但面对着本地店员讨好的笑脸,她却无法安然受之,只好走到尽可能远的地方去,避开他们的目光。

    不过冰激凌的确是好吃。大概是榄城地处亚热带水果产区的原因。

    吃完冰激凌,被许清如拖去看了半天,锦书终于挑中了一条斜肩式连衣裙。淡雅娇柔的丁香色裙子打着细碎褶皱,细碎的手工刺绣遍撒在裙摆和腰间,轻灵飘逸又衬她的肤色。等她从试衣间走出来,连店员都看的呆了一瞬间,随即开始满口夸赞,极力劝她买下来。

    锦书看向镜中亭亭玉立的自己,一时不免有点小小的得意。至少她并没有被晒黑,肤色还是健康的象牙白。在店员的大力赞美下,锦书一时头脑发热刷了信用卡;买完裙子觉得总不能配运动鞋出去,在狄德罗效应支配下头脑一热,又挑了双高跟鞋。

    等她不管是走路还是休息都有了回头率时,锦书才很悲哀地意识到,她与其他人并无不同。她的冷静头脑在诱惑下一样不堪一击。当店员谦恭地半跪下为她整理裙摆时,锦书几乎是瞬间就躲开了:“不,谢谢……我自己可以。”

    许清如正从衣架边转过身,见状讶异道:“怎么了?”

    锦书摇摇头,沉默了一会儿:“……没事。”

    好在茶点的确不错,让锦书也吃得很开心。她吃了笼虾饺,又喝了碗鱼生粥,意外地获得了从胃到心灵的双重满足。许清如虽然一直嚷着要减肥,可吃的一点不比她少;吃完饭看看时间还早,又到楼上去喝咖啡。

    她一直试图让自己不要得意忘形,但各种诱惑却是纷至沓来。咖啡出乎意料的香醇。在十五楼的玻璃幕墙边闲坐,窗外就是亚热带的蔚蓝青天,能在冷气里慢慢喝一杯咖啡,耳畔还有乐队在演奏舒缓的轻音乐——这享受虽然简单,在榄城却绝不属于民众阶层。

    不知道沈斯晔当年在榄城服役时,有没有来过这里?

    锦书倚在缎面椅背上,想起那个人轻描淡写说过的患疟疾经历,心里微微一动。

    恰在这时,有几位青年军官说笑着从她们桌边走过。心有所感,锦书不由得多看了几眼,被许清如笑着打趣道:“怎么?看上眼了?看中了谁就勇敢的去拦路吧!”锦书哭笑不得的收回目光,伸手去捏她:“胡说八道——”

    正在笑闹,桌边却有人走近过来。两个女孩子都讶异的停了手。对视一眼,锦书抬头看向阴影来源。

    那是位颇为英气的年轻军官。黑色军裤和白衬衣都整洁干净,令人一望便心生赞许。军官微微欠身道:“打扰两位了,不知在下是否有幸请小姐喝一杯茶?”

    他的目光落在惊讶的紫衣女孩子脸上,相当真诚的微微一笑。虽然是主动搭讪,但彬彬有礼的态度并不叫人讨厌。锦书笑着摇摇头:“真抱歉。”

    “那么,打扰了。”

    军官听到婉拒,也没有流露出失望之色。等他走远,许清如才扑哧笑出声:“看,说什么来什么吧?你要不穿这条裙子,也就没有这场艳遇了。”她往杯子里又加了两块方糖才坏笑道,“大概是因为有驻军,榄城就是这种优质潜力股最多,可以考虑考虑哦。”

    锦书没好气的嗔了她一眼。

    34四封信之二

    “斯晔:

    谢谢你的提醒。我会注意安全的,虽然这里治安的确不好,但我并没有遇到危险。

    实验进展很顺利。另外,上次对你抱怨过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们以顾老师的名义向忻都医疗总署提出一份报告。没想到这次很顺利。我们见到了一位很客气的负责人,他向我们抱怨了很久,因为具体的防疫工作要落到地方医疗局手里,而医疗局并非帝国垂直管理的部门,有些事落不到实处云云。

    我不知道是否是自己的错觉,比起本地的王公阶层,反倒是殖民司更亲民一些。

    有人指责帝国对忻都的统治是这里贫穷落后的根源,我刚踏上这片土地时也以为是如此,但我现在却有些困惑了。有的人生活非常优渥,或者说是为如何花钱而苦恼,但最底层的人生活在极度贫困的深渊里,几乎不可能有任何改观。

    不知道为什么,当我走在安静的学校里,有时候会觉得不安。

    八年前你曾走过的地方,我在今天也站在了这里。有时候会看到一些年轻的军人,不得不说,他们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当然,这也许只是在我的立场所获的感受。

    长安宫你的书房窗前紫藤花的那张照片很美,我把它设为电脑桌面了。

    昨天我在新闻频道看到了你。在这种天气,穿着厚重的丝绸衣服去祭天……你没有中暑就好。还有能否为我讲解一下关于祭天的典故?祭祀的是某个特定的神,还是作为自然意志本身的存在?你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祭拜天地时会有什么感想?

    总之辛苦了,记得多喝绿茶消暑。

    锦书于燕大实验室

    结束一天的工作时,时钟刚刚划过钟面正下方。辛格照旧在实验楼门口等她。他脸色颇为不佳,右手按住胃部,眉头皱的死紧。照旧是一言不发地把她送到公寓楼下,辛格不待她道谢便转身离去,走向夕阳下的芭蕉林。

    望着他的背影,锦书轻轻叹了口气。

    那天从医疗局毫无所获的出来,看见路边一个患麻风病的少女向过路人苦苦乞讨时,辛格的目光让她很难遗忘。在新旧城的分界之处,在亚热带湛湛如洗白云青空下,悲哀和愤怒映在他的深褐色眸子里,一如酝酿已久亟待喷薄而出的火山岩浆。

    那天之后他变得又孤僻了些,工作愈发拼命。谁见了他都躲着走,唯恐成为炮灰。可实际上,他并没有对谁真正发怒。就连某天餐厅服务员不慎把热汤洒在他身上,他也只是微微皱了眉,没有多说什么。

    她觉得,自己似乎很难看懂他。

    这几天胃口不好,锦书当晚就没有去实验楼餐厅吃饭,在自己的房间里煮了锅大米粥。因为惦记着次日的实验,锦书吃的食不知味;直到无意间看见窗外星空,才暂时将实验撇开,一心一意地看起星星来。

    大概是因为工业不发达、光污染也少,榄城的星空格外清晰明澈。锦书被那种壮丽而妩媚的景象攫住心神,惊叹了片刻,慢慢找出了北斗七星。虽然玛丽是专业人士,沈斯晔据说是个天文爱好者,但锦书在这一方面受到的熏陶实在有限。倘若把她丢到荒原去辨识方向求生,她还不如先自我了断的好。

    因为看的过于入神,手机铃声骤然响起的时候,锦书被吓了一跳。

    “小锦是我!”数日没打过电话,沈斯晔的声音听起来非常兴奋。“不知道你睡了没有但如果你没睡就快看窗外!”

    他的声音太大,锦书不得不把话筒从耳朵边撤离一点:“……什么?”

    “英仙座流星雨!”沈斯晔喊,“快看今天是高峰日!嘉嘉别吃西瓜了快拍照!”

    “……斯晔。”锦书只好艰难地打断他的话,“麻烦你给出具体提示。”

    “东北!”大概是在室外,电话里传来风声,沈斯晔兴奋的几乎难以自持,“沿着银河看到那一团球状星团没有?再往东北看一点!你看到了没有?”

    对这偶尔发作的抽风习以为常,锦书几乎可以在眼前描绘出他现在双眼闪亮、脸颊发红的模样。虽然莫名的觉得无奈,还是按照他的话看向北斗星另一侧。目光所及的刹那,她浅浅的叹了口气。

    他似乎过于兴奋,以至于忽略了自己所在地区不是东八区这一事实。

    换而言之,当燕京能观测到流星雨的高峰时,榄城的流星雨还没有到来。果然在几秒之后,沈斯晔忽然一顿,干笑道:“……啊,其实看不到也不奇怪。如果两个半小时后还没睡,记得看一看。”

    但他们正在一起注视的是同一个苍穹。锦书想。心情也因此奇怪的变好,至少她一个下午的疲倦似乎被治愈了。

    吃完夜宵要去洗碗,锦书刚走出回廊,便在楼梯转角与人撞了个满怀。

    锦书一边深刻的检讨自己走路不看路这一缺点,一边赶紧道歉;等看清是谁之后顿时倍感无奈。辛格揉着被撞疼的胳膊白了她一眼,脸色异常糟糕,但眼睛却惊人的亮。他烦躁的皱着眉,像是对锦书的安全意识彻底绝望了,狠狠叹了几口气拔脚就走。

    锦书歪着头看着他的背影,思索一瞬就笑了,冲他的背影轻喊:“你吃晚饭了么?”

    辛格的脚步顿了顿,一言不发的刚要迈出步子,就听锦书悠然道:“我这里还有白粥,你不介意的话就来吃一点吧。熬夜做完实验不吃饭,太伤胃了。”

    辛格猛地回过头,瞪着锦书。锦书一脸无辜的笑着,眼里却是一片清明。

    “习习的夜风正轻轻地吹,灿烂的星星闪耀着光辉。”

    锦书坐在夜色下的阳台上,默默地回忆着学过的课文。似乎很浪漫,但实情是辛格默然不语的埋头喝粥,一言不发;锦书慢悠悠啃着甘蔗,好整以暇,发现了辛格的轻微不自在,就笑了笑望向窗外。

    耳畔传来调羹与碗相碰触的清脆声音,除此之外一片安静。公寓的窗下是一片果树园,成熟果实的芳香丝丝入怀,夜风轻轻摇曳出舒缓旋律,引人困倦遐思。尽管身处现代化的公寓楼,这片大陆夜色的宁谧却与过去的几千年没有什么不同。

    在她发呆的时候,辛格推开碗筷,压在胃部的手不知何时已然松开。“……没想到你还会做饭。”

    “这是必备技能吧?”回过神来,锦书不解道,“难道你都是天天吃三明治的?”

    堪比哈伯克拉底的沉默。

    “……”锦书恍然大悟。“难怪你胃不好。”

    辛格垂下眼皮,冷冷哼了一声:“故乡不幸,恕我没有做饭的闲情逸致。”

    并未被此激怒,锦书悠闲地回敬道:“恐怕那叫出师未捷身先死。”

    剑拔弩张的紧绷气氛只存在了数秒。大概是吃人嘴短或是别的原因,辛格眉宇间的孤僻也为温热绵软的粥融化了些许。深褐色的眸子闪过几许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他沉默了一会,终究低声说了一句:“谢谢你。”

    迟延于惊讶后的一瞬,锦书笑眯眯地摆手道:“不客气。如果没有你,这些粥恐怕今晚就会坏掉。为免你攻击我无视灾民浪费粮食,还是给你吃掉的好。”

    她承认自己是故意说出这句话。但辛格难得地并未加以反驳。他保持着缄默。

    锦书这些天和他在一个实验室工作,明显的感到了他的内心纠结。任谁在国外接受了顶级的高等教育,回到故乡却是满目疮痍,心里都不会轻松;更何况,这种状况还不完全是帝国的殖民统治所致?这里复杂的社会问题,已然超出锦书能关心的范围了。

    无声地叹了口气,锦书对他伸手:“把碗给我。”

    在夜里温度超过九十华氏度的榄城,如果企图把饭碗攒起来一次性清洗,下场就是这碗大概可以直接拿去做培养基,对此锦书有惨痛经历。见他没反应,锦书便从他手里把碗抽走,走向水槽。

    “等等!”辛格似乎终于如梦方醒。“……不用你洗。”

    不由分说地,他已把空碗夺回来疾步向水槽走去。似乎要掩饰内心的波澜,迸溅水声扰乱了南国之夜的寂静。终于以清洗实验器皿的手法把碗洗净,辛格沉默着拧上水龙头。“还给……”

    一句话未曾全然结束,冰山般永恒的表情已被惊愕狠狠砸出一条裂痕。

    锦书似乎睡着了。

    她倚在椅背上,长而浓密的睫毛安稳地阖着,唇角含着一丝恬静弧度。亚热带皎洁的月光映在她脸上,她的梦仿佛并非沉睡,而是天堂。

    ——她是他的竞争者,是他所厌恶之地的子民。这是辛格此前在心里暗暗为锦书贴的标签。但直到这一瞬他才第一次意识到,锦书其实首先是一个正当韶华且颇为美丽的女孩子,在生物学和社会学上都与他对等。

    他知道该怎么做。

    辛格慢慢松开了捧着不锈钢餐具的手。

    那晚之后,虽然辛格依旧不怎么爱说话、仍然时不时的讽刺她的实验毫无价值,但态度已缓和了许多;有时锦书赶时间,他还会搭把手帮着记录数据。每天下午把锦书送回宿舍,再回实验室工作到深夜,第二日依旧照常过来。

    连实验室的负责人顾院士都夸他,说辛格是他见过的最勤奋刻苦的学生。锦书平常也算努力,跟辛格比较仍然自愧不如。至少她还做不到一根生胡萝卜就当午餐。那样的话,他们实验室明年复活节就不用赦免兔子(效仿总统赦免火鸡),赦免她就行……

    她试图叫上辛格和大家一起吃饭,被冷冰冰地一口拒绝了。

    ……真是别扭到死的人。

    过了两天,约瑟夫教授打电话过来亲切慰问:“劳拉,在那里还习惯么?”

    锦书叼着块芒果,懒洋洋的回答:“您在巴西那会儿习惯么?——这不就得了,不习惯也得忍着啊。是,我知道这是我自己选的,可我也没说后悔呀……除了热一点也没什么。”

    教授只好叹气,让她把电话转拨给顾院士。

    锦书依言而行,然后无语的看着那位老先生用英语跟她导师嬉笑怒骂,时不时乐不可支的拍案狂笑。等他挂了电话,才对身边石化的锦书笑说:“你老师怎么还是这个猪头德行?几十年了都不改的?”然后大笑着走了,一路都能听到他的嗤嗤笑声。

    互相攻击似乎是大师们的乐趣之一,至少她导师就嘲笑过顾院士的甜食癖。

    不过辛格对顾院士评价颇高。锦书看见过好几次他抱着本子追着老先生诚恳请教。她起初还诧异,觉得照他的死脾气,该对帝国毫无好感的。

    “顾老师是好人。”辛格淡淡的解释,“他在榄城几十年了,不知道救了多少人的性命。我们上次去社区医院做义工,那支疫苗就是顾老师早年的成果。”

    锦书想想觉得有理,就开玩笑说:“可我也算是来帮助本地人民的吧,怎么不见你对我这么亲切友好?不能只尊老不爱幼啊,晓得伐?”

    辛格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他用拳头抵着鼻尖咳嗽一声,讷讷道:“对不起。”

    锦书就笑纳了。她自认为心胸宽和,也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35四封信之三

    “斯晔:

    你的邮件我收到了。谢谢你寄给我开胃的采芝斋话梅糖,味道很棒。

    昨天,我们迎来了在榄城度过的第一个本地节日。这里的宗教似乎是多神教,而我始终无法理清诸神之间的关系,只好放弃。街边买的椰子汁清甜的口感很好,喝完了也没有生病,我其实比你所认为的要健康。

    你问我最近的感想是什么,我想说,这里的小孩子实在太多了。

    带我们去参观郊区祭典的本地导游家里有十个孩子,看完祭典后,忽然开始下暴雨。出门前阳光灿烂,我们没有一个人带伞,于是导游建议说,“来我家暂避吧!”去了那里我们才开始后悔。他的家只是一间土坯房,我们六个人挤进去几乎没有立足之地。导游告诉我们,他十五岁就结婚了。他的妻子生第一个孩子时才十四岁。

    不知为何,我当时有种想逃离的感觉。

    你觉得我是因为第一次踏足这里才会如此不适应,不是的。

    还有一件事。你在上一封信里指出了我关于“藩王”的错误,我们从祭典出来时,真的遇见了一位前藩王。你知道么?我当时看的目瞪口呆,觉得帝国古代的皇帝们出巡大概也就是这种排场!我不知道这样认为是否正确,但殖民司在为他们的奢侈买单。这里的等级制度如此森严,森严到我想为一个乞讨的孩子买一杯水都被导游阻止了,“她是不可接触的人。”导游如此理所当然的说。这种状况,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改善?

    我不知道。

    “坐拥千万财富的国王和穷困的百姓”,我曾以为只存在于古代。

    没有冒犯的意思,但你哥哥的妻子所生长的家庭,是否也类似?

    度过了节日休假,接下来可能会比较忙,如果不能及时回复邮件,请不要介意。

    锦书于燕大实验室

    红十字会招募去学校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时,锦书没怎么犹豫的报了名。她没给人打过针,不免心虚的找出肌肉注射的要领来背,尽管背熟了,还是有些心虚。坐在前往学校的车里,辛格看出了她的坐立不安,不由一哂:“害怕了?”

    锦书底气不足的强辩:“是我比较有责任心。我又不是学护理的……”

    辛格望着车窗外烟尘缭绕的市面,闻言一哂。“你一个医学博士,难道还不如只培训过几个月的护工?连尸体都解剖过还怕什么。”

    锦书嘀咕:“但愿如此。”

    抵达学校是上午十点。这所学校处在旧城区,学生们大多是周边小手工业者的孩子,在榄城这样的学校不算很少,但教学条件却不容乐观,她放眼一望,只看见几排石头砌成的低矮房屋。已集合起来的小孩子们喧哗笑闹,时不时有好奇胆怯的目光投在身着白大褂的工作人员们身上。男生们从车上搬下装疫苗的恒温箱,每个人分了一大瓶酒精,在菩提树荫下一字排开。锦书刚摆好酒精棉球,桌子前已经排起了队。

    她面前是一个肤色黝黑的小女孩,瘦瘦小小,穿一件洗的发白的背心,大眼睛里充满好奇。锦书就对她微微一笑:“你多大了?”

    孩子用不太标准的帝国语回答:“九岁三个月。你呢?”

    锦书把一次性注射器里吸足药水,闻言笑问:“我比你大十五岁,九加十五是多少?”

    孩子想也没想,脆生生的一口回答:“二十四!”

    锦书笑着夸她:“真聪明!你叫什么名字?”

    “桑蒂亚。”孩子有些得意又有些腼腆,看着锦书拿酒精棉为她擦拭上臂,有点紧张却倔强的不肯扭过头去,紧紧盯着自己的胳膊。孩子的肌肉绷得太紧,锦书只好柔声安慰她,“放松一下好不好?疼一下就结束了,别怕。”

    孩子咬着嘴唇点点头。锦书低低的嘟哝:“希波克拉底保佑。”

    进针,推药,拔针。

    “好了!”锦书放松的舒了口气,顿时对自己倍感信心十足。她叮嘱孩子:“多按一会,不出血了再扔掉。”孩子瞬间笑眼弯弯:“嗯,谢谢阿姨!”

    “不不不,”锦书打了个寒颤,干笑道:“不用了,叫我姐姐就好……”

    孩子疑惑道:“可是我妈妈和你一样大,不该叫阿姨么?”

    锦书正招手叫下一个孩子过来,却被这句话狠狠戳中。她僵硬的抬头看向小姑娘:“……你妈妈多大?”

    “我妈妈二十四,爸爸二十五,我还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孩子蹲在桌边,仰头看着锦书,清澈的目光里充满憧憬向往:“我以后长大了,也要当医生!”

    锦书尚在震惊的哑口无言,旁边的辛格却冷冷插话道:“多生孩子是为了增加家里劳力。这里的贫穷女性结婚普遍偏早,孱弱的孩子根本活不下去。”

    他动作细致的抽出针头、压上棉签,忽然换成英语。“这个孩子是家里的长女,只怕读完小学就该订婚了。能读小学,她运气还不错,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一样还能接受高等教育?”

    锦书抿了抿嘴,不想与他争执:“免费教育,不是一直到念完中学?”

    “那是你们本土。”辛格哼了一声,斜斜瞥过来。“这里男孩子还能多上几年学,女孩十四五岁结婚生子,生下的孩子又走了父母的老路,所谓贫困恶性循环。家里穷,免费上几年学还耽误养家,不如早早结婚。”

    锦书深深叹了口气,本来的好心情瞬间低落下去。

    上午转瞬即逝,据锦书的不完全统计,大概给两百多个低年级孩子打了针。男生们从车上搬下盒饭,锦书夹了几筷子咖喱就没了胃口,只好趴在桌上恹恹发呆。菩提树叶遮出一片阴影,热风拂面,吹得锦书从脚趾到头发丝都分外萎靡。

    “给。”

    眼前忽然伸过一只拿着桃子的手。锦书偏过头,目光顺着那只胳膊上去:“……”

    辛格不耐烦道:“吃吧,我带来的,保证干净。”

    锦书懒洋洋的说:“那好,谢谢。”她撑着桌面坐起来,很没有淑女风范地咬了一大口,酸甜的汁水瞬间弥漫开,居然是地道的水蜜桃。不客气地三下两下把桃子啃完,锦书顺手拿瓶装水冲干净手,仰头抬眼看着辛格:“还有事么?”

    辛格有些不自然地垂下目光,扯了扯袖口的纽扣。

    “我是想说,刚才我只是就事论事。如果冒犯到你了,那么对不起。”

    锦书一哂,摆摆手重新软骨头的歪到桌上:“你冒犯我还少么?想道歉,再给我个桃子我就原谅你啦。”

    半天没听到回答,她翻了翻眼皮往上看去,不由一怔,喃喃道:“原来你会笑啊?”

    辛格脸上原本柔和的表情瞬间消失,他面无表情的说:“怎么?”

    锦书托着腮看他,笑的有点小小狡黠:“我一直以为你是面瘫,对,就是现在这样——大家还偷偷讨论过你是不是有面神经麻痹……”

    辛格冷哼一声,拂袖而去。锦书冲他的背影撇撇嘴,重新趴到桌上,拈着片菩提树叶权作羽扇摇啊摇。

    “an barricades agast hiself……也不知是在说谁。”

    疫苗接种工作一直进行到下午。学生们纷纷散去,只有不多的孩子还留在校园里嬉笑打闹,争抢着已经漏气的皮球。锦书慢悠悠收拾着东西,觉得完全没必要着急。

    白大褂早就脱了放在一边,长裤阻隔了低纬度的烈日,她装好包就坐在桌子上,很没形象的用宣传册页扇风纳凉。自从来了榄城、看到穿沙滩裤人字拖工作的前辈们之后,锦书就觉得“个人形象”什么的,已经完全不必在意了。

    百无聊赖的看着远处收拾医疗垃圾的男生们,锦书头一次深深觉得社会给予女性的特殊待遇是多么感动人心。正在无聊的数着头顶的树叶,衣袖却被扯了扯。

    她低下头,很有些讶异的看见了那双黑黑的大眼睛。孩子仰面看着她,黝黑的小脸上有些紧张:“姐姐?”

    锦书回过神来,笑着摸摸她的脸:“有事么?”

    “我……”孩子反倒嗫喏起来,小手不安地搓着衣角。看见锦书微笑的鼓励目光,她终于鼓足勇气,“我想把这个送给你。”

    她摊开一直紧紧攥着的手,手心里是一枚已经磨得油光滑亮的桃核。

    那枚桃核想必是孩子的心爱之物,纹路光滑棱角圆润,像是还上了一层清漆。小小的孔穿过一条红线,红色已经不那么鲜艳了。小女孩期待的看着让她仰慕的大姐姐,有点得意又有点紧张的解释:“爸爸给我的生日买了个桃子。我本来想把核种进土里,可它没发芽。我就把它戴在身上了……”

    孩子说话的语速很快,飞快地解释完了这个桃核的来历:“姐姐你——喜欢它么?”

    锦书这时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地处低纬度的忻都似乎的确是不出产桃子的。

    已经变成褐色的桃核正静静躺在她白皙的掌心,仿佛牵起了某种奇妙的缘分。锦书生在充满爱护的优裕环境里,从小到大不论是物质还是精神要求总是能得到满足。她得到的礼物数不胜数,可在离家万里之遥的亚热带城市郊区,能收到来自陌生人的这种心意,一时让她颇为动容。

    “很喜欢……谢谢你。”

    锦书对着孩子认真地说出感谢,果然看见她的眼睛立即闪出快乐光彩。这个名叫桑蒂亚的孩子非常瘦,一双眼睛却有神而灵动,即使她不说话,眼睛也能起到相同作用。

    犹豫了一下,锦书拆下单肩包上的多用挂件,把桃核挂在波西米亚风格的绿松石和青金石中间。本来很纤细的挂件顿时粗犷起来,与牛仔布包奇异的相衬。“真漂亮!”桑蒂亚惊奇的喊起来,不由伸出小手想来触摸。锦书便把桃核卸下来,链子递给她,笑说:“那就送给你。”

    可她没想到桑蒂亚理直气壮地回答:“老师说坏孩子才拿别人的东西!”

    锦书哑然。“……你也送给了我东西,我也拿了。要是什么都不能拿,我不也是坏孩子了?还是说……”她笑着看看已经被绕晕的孩子,“你觉得我就是个坏孩子呢?”

    最终,那条来自东海岸的挂件还是戴在了孩子的纤细手腕上。

    说是烂好人也罢、自我满足感的要求太低也罢,坐在菩提树荫下的木头桌子上,锦书看着因为兴奋而红了脸的女孩,心里莫名奇妙的格外愉快。听到身后有人无机质的一声咳嗽,锦书含笑回头:“你们忙完了?”

    辛格不答。他淡淡扫了一眼锦书得到的桃核,一哂道:“你的感情还真是廉价。”

    锦书一怔。

    “这是这孩子心爱的东西吧,一眼就看的出来。”虽然并无敌意,他仍习惯性的对她加以嘲讽。“你那条手机链呢?在超市里就能买到。用这种工业产品去交换别人心目里独一无二的礼物,还真是高高在上的征服者喜欢干的事啊。”

    锦书深深吸了口浮着泥土气息的热带空气。从桌子上跳下来,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听到身后辛格有些愕然的几声追问,她才回过身,直视着那男人褐色的深邃眼睛,一字一句清晰说道:

    “抱歉,我半点都不支持殖民主义,我来这里也不是为了什么文化入侵。”

    不知为何,一直温和淡然的态度似乎被他的那句讥刺打破了。锦书觉得似乎有气血在胸臆之间翻涌,让她以牙还牙的针锋相对回去。“我没觉得自己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征服者,也不认为我的感情有多廉价。我们既然是技术人员,本职就该与政治分离,你有这些意见,何苦还在这里浪费时间讨论,为什么不去殖民司门口提出来?你口口声声谴责我们,为什么不用这些时间和精力去做点别的?除了研究几条基因组,你还能为你的家乡干什么?”

    她一口气说完,自己都暗自惊讶于自己的怒气和直率。辛格沉默下去。锦书以为他会勃然大怒的时候,他有些苦涩地扯了扯嘴角,将目光投到更远的林莽之间:

    “不……我想,你说的对。”

    锦书有些微微惊讶。沉重的气氛流淌在亚热带下午的树荫下,辛格的声音有些暗哑:“我以前还想,救回那些人的命,或许能改善状况也不一定。”

    他痛苦的沉默了下去。

    前些天的疫苗事件让锦书很生气,但真正愤怒的还不是她。

    在忻都已经为帝国控制逾二百年的今天,因为跨族婚姻带来的民族融合让这里的人种或多或少都有了华人血统,国语被普遍的推行应用,而忻都本地的上层人士更全盘接受了本土的文明和理念。商业利益和政治利益千丝万缕盘根错节,有钱人日益富裕,但忻都的状况与二百年前相比几乎没有多少改善。主流媒体在不断宣传与本土亲善,私下里的不满情绪在悄悄蔓延,无论如何,锦书都觉得这里的未来令人堪忧。

    锦书的境界达不到忧国忧民的高度。她选择来这里,只是出于研究者的责任感。她甚至考虑过积攒几年工作经验之后申请无国界医生组织的志愿者;至于这里是殖民地、是自治领还是独立国家,对锦书而言并不重要。

    但男人们与她并不一样,他们要挂怀的远比她要复杂得多。

    锦书低下头,看着脚下深褐色的肥沃泥土,想起沈斯晔对她来忻都实习的不赞同,想起他在上一封信里提到过的弊病,发了一会怔,微微叹了口气。

    36四封信之四:终章

    “斯晔:

    谢谢你的关心,我的感冒已经痊愈了。

    最近项目进入了攻坚阶段,大家都废寝忘食的扑在实验室,每天都很累,几乎是回宿舍就休息,所以不能及时回复你的邮件了,请不要介意。不出意外的话,这项成果在年底就能得以应用,当然我参与的只是其中极为微小的一部分。至于成果是什么,虽然很想和你分享,但请允许我暂时保守秘密。

    昨天的电话里我的态度有些偏激,我没事,只是情绪有些过于激动了。谢谢你能耐心的和我辩论半个多小时,我猜我当时表现得一定很不理智吧?我想,医学当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我不会放弃努力。虽然在殖民地的问题上,我们的意见并不一样,但“我愿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所以不用再发短信解释你的态度了……我没有生气你,真的。一定要我说我没有生气你才相信么?

    另外,你曾经告诉我你在榄城服役的事情,怎么说呢,我发现当地人对于皇室充满一种神秘的向往和敬慕感;这里的普通人像是对政治/民/主兴趣不大(当然可能是我的错觉),而习惯于有可以崇拜的偶像;如果他们知道这件事,大概会对帝国的好感度有所上升——忽然觉得我是在为你出谋划策了?似乎有违我的立场,那么就此打住好了,我想你的智囊团比我一定想的更远吧。

    这些天榄城的治安的确不怎么好,不过我想不会有太大问题,据说每年都会这样。

    另外,我真的不喜欢吃红枣,所以请不用再给我寄包裹了……你是怎么从我的照片里看出我缺血的?与我相比,背景里那座一整块石头雕刻的神庙更为显眼吧?还有,我想你要注意合理的作息时间。我真的不介意每晚回去上网时你在不在线的。不,没有其他意思,虽然我喜欢熊猫,可我也不想总在新闻里看到有黑眼圈的你啊。

    如果你从我的话里看出了无可奈何的意思,请务必不要认为那是错觉……

    明天就是农历七夕了,节日快乐。

    锦书/于榄城高师

    某天中午锦书懒洋洋下楼去吃饭,在楼梯转角却看到了大厅里聚集着一群人。她没有看热闹的兴趣,但那是她去餐厅的必经之路。默默想着下午的实验,锦书低头高速疾走,她饿了。结果无意之下,很结实地撞到了穿着迷彩作战服的人身上。

    受过严格训练的军官警惕地退后一步,目光倏然锐利。看清楚她,在明显的一怔之后,他紧绷的弦才松弛下来为惊奇取代:“……是你?”

    原来是那天在湖上王宫咖啡厅遇到的搭讪者。

    锦书默默地鄙视着自己的安全意识,也不由笑了:“……真不好意思。不过你居然还能认出我?”她今天可没穿裙子高跟鞋——当然,幸好也没穿沙滩裤。长发用鱼嘴夹随意绾在头顶,短裤t恤软底鞋的打扮,可与那天刻意的淑女风致大不一样了。似乎意识到这种令人惊奇而好笑的区别,英俊的年轻军官开心笑起来,颇为豪气的对她伸出手:“总督府侍从武官陆军少校吴隽。”

    “幸会,我叫何锦书。”锦书抱着本子微笑,“是这里的交换生。”

    吴隽受命来这里押运一批珍贵药品,并不能多停留。大概是因为彼此都穿着随意,他轻松地笑着一拍她的肩膀,差点把没防备的锦书拍到地上:

    “留个联系方式行不行?等我休假时再来找你!”

    原来那天的温文礼貌底下,是这么的豪爽。还是说不穿那一身军礼服就没必要文质彬彬?锦书一时有点哭笑不得。“……可你下次休假时,我可能早就回美国了啊。”

    吴隽有些诧异地扬扬眉头,语气里不觉带出了一丝遗憾。“原来你不是燕大的?真是,我还以为能遇到校友。”

    “我说过我是交、换、生。”锦书简直要无奈了,深呼吸一下,微笑:“也许将来有机会去燕大继续深造,可你也不用这么瞧不起人吧?”

    似乎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吴隽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我得走了,给我个手机号呗。”

    ……她就没见过这种死皮赖脸的人!

    这些日子里榄城一直有群众性的示威,好在大学城并未受到太大影响。沈斯晔为此颇为担心,但这在忻都是常态,他也不好建议她尽早撤离,只得不厌其烦的每天提醒她注意安全。锦书既感动又觉得无奈,便在他的每次“注意安全”短信后回复“早睡早起”——在她这边都已是半夜,燕京该是几点钟?

    与此同时,燕大的同学们纷纷表示,这点风波他们已不放在眼里了。

    “我刚来的时候也很害怕。”午饭时,许清如咬着芹菜如此说。“后来就习惯了……真的习惯就好,我还得在这里为我的学位奋斗,它可不会管我害不害怕。咦今天居然有苦瓜!老爷子太棒了我们爱你啊!”

    小心地尝了一口后,锦书的反应不是很积极:“哦。”

    她想起沈斯晔前几天对她抱怨,他因为上火,被母亲勒令连吃了十天苦瓜。那个完全受不了苦味的家伙,不知道是怎样的眼泪汪汪着吃下去的?她记得他连黑咖啡都不喝,黑巧克力都不怎么爱吃。想到那个在公众面前永远冷静从容的人其实也有这种颇为孩子气的癖好,锦书不由得默默微笑。

    话说回来,她和沈斯晔目前到底算是什么关系?

    恋人肯定不是,她不记得自己答应过什么;若说是朋友,关系又似乎过于密切了些。现在隔几天用邮件与他联系已经成了她的乐趣之一,她也没有第二个可以晚上发短信马蚤扰的异性朋友,同样,亦没有哪位朋友愿意打将近一个小时的越洋电话,与她讨论其实颇为无谓的话题。对这种理性关系的珍重,让她无意去打破目前的平衡。虽然有时心里会浮现起类似思念的情绪,但这种偶尔的低回总是在次日就被忙碌工作甩到脑后。

    你喜欢他么?有时偶有闲暇,锦书会无聊地看着窗外的绿树深深这样想。

    ……或许,是有一点吧。

    这里没有雏菊,所以撕花瓣占卜什么的也可以免去了。

    但无论如何,这种交流相当愉快则是事实。某一次锦书向他抱怨触景生情却只能背诵英文诗,沈斯晔于是建议她每天背诵唐诗三百首。如此坚持一个月后,她已经能对着月亮感慨“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持续不断地通信,让她不仅对于帝国政经现状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就连中文写作能力都得到了提升。

    ……虽然听起来很好笑,但的确是真的。就在精神世界得到升华、感情逐步稳定加深的过程中,锦书的实习走进最后一个月。

    太阳正在逐步从北回归线移向赤道,影子慢慢变长,天气的炎热和本地人的激昂情绪却丝毫未曾减弱。远在千里之遥的燕京长安宫,沈斯晔忧虑的注视着榄城的局势,但却束手无策毫无办法。

    有时候,锦书莫名的会觉得,倘若今天的皇室还有过去那样?br /

    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4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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