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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十三章 胭脂蛊

      冯天慧惊魂未定,刚想还手,右肩膀仿佛裂开缝一般,疼得眼泪直流。

    姜洛乘胜追击,另一手掐住她的腰,身形一扭,飞出十多米远。

    “哇,这哥们会飞”,附近的学生们啧啧称奇,连忙朝姜洛围过来。

    然而,他们还没沾到姜洛的衣角,他已经押着冯天慧消失不见。

    神龙见首不见尾,引众人浮想联翩。

    姜洛带她飞到摩天大楼的楼顶上,冷笑道:“这里是三十层楼,高约百米,摔下去必死无疑,虽然你会点下三滥的蛊毒,但也无力自保。”

    冯天慧朝下俯瞰一眼,立即吓得瑟瑟发抖,“我……跟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谁让你谋害华琳?别狡辩,我让你尝尝玫瑰红胭脂”,姜洛掏出胭脂盒,打开精致的盒盖。

    粉红色蛊虫一下子蹿到冯天慧洁白如玉的脖颈上,张开豆粒大小的小嘴,开始啃噬。

    冯天慧吓得脸色苍白,两条大长腿抖如筛糠,胸膛起伏不定。

    “停――我说还不行吗?这不关我的事儿,这瓶胭脂是我表姐给我的,我以为很贵重,就送给小琳当生日礼物,我真的不知道里面有毒。”

    “你还狡辩?华琳今天早上还没大碍,我和张瑶一句口风没透,你怎么知道她中毒了?”

    冯天慧眼珠滴溜乱转,依然想不出合适的辩解之词。

    姜洛冷哼道:“没话可说了吧,我劝你老实招来,否则这条蛊虫饥不择食,伤了你我可没不负责。”

    “我……一时鬼迷心窍,你大发慈悲原谅我这回,先收回这玩意儿。”

    蛊虫绕到她耳朵根上,眼看就要钻入耳洞,万一释放毒液,耳朵就真聋了。

    姜洛一伸手,抓住蛊虫的尾巴,把它扯到冯天慧的鼻孔之下,威胁道:“招不招随你,我倒想看看美女变巫婆的精彩好戏。”

    冯天慧倒吸一口冷气,娓娓道来。

    她有个表姐,名为程红,早年在湘江当过交际花,裙下之臣无数,三十出头就攒下巨款,回老家海州市开花店度日。

    程红父母早亡,最近的亲戚就是姑姑,也就是冯天慧的母亲,因此,程红对这个小表妹也不错,隔三岔五为其买衣服。

    冯天慧很崇拜表姐,甚至举手投足间刻意模仿表姐的妩媚,几年前曾亲眼目睹表姐往一个女人脸上涂胭脂,那个女人隔天浑身溃烂而死。

    后来程红堂而皇之地参加那女人的葬礼,警方也没发现任何端倪,只找程红问过一次口供。

    冯天慧没打算检举程红,把那件事儿咽进肚子里,程红从此以后对她更好了,还教她蛊术。

    一开始她只是出于好奇学蛊术,直到高考前夕用蛊术害得情敌跑肚拉稀,发挥失常,才欲罢不能地爱上蛊毒。

    她觉得无论遇到任何问题,只要有蛊毒在手,就能迎刃而解。

    上大学后,她爱上班长王辰,王辰却一心恋慕华琳,以前华琳对王辰爱答不理,她虽然生气,但没生出加害华琳之心。

    但上周居然被她看见华琳和王辰手牵手去电影院,嫉妒的小火苗彻底点燃,越烧越旺,跑到程红家里偷了一盒胭脂蛊。

    不过,她只学了皮毛,以前的蛊毒能让人跑肚拉稀,头晕眼花,休息三五天不治而愈,这回的胭脂蛊能让人浑身溃烂,毒性极强,蛊虫也像精灵般难以控制。

    胭脂蛊蛊虫在鼻孔不断蠕动,吓得她魂飞魄散,不得不如实招来。

    “你说的是真的?”,姜洛又问。

    “当然是真的,都到这份上了,我敢骗你吗?”,冯天慧颤声道。

    姜洛给张瑶打电话,让她带刑警在摩天大厦楼下等候。

    挂上电话后,姜洛拽着冯天慧向下飞。

    他们一落地,张瑶和两个便衣警察就围上来。

    张瑶失望地瞪了冯天慧一眼,“小慧,你为什么这么做?小琳到底哪对不起你?”

    冯天慧垂下头,一言不发。

    姜洛收起胭脂蛊,把冯天慧推到警察身边,又道:“张瑶,你先回宿舍休息,蛊源已除,你可以放心休息。”

    “好”,张瑶点点头。

    “咔!”

    银色的手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牢牢扣住冯天慧皓白的手腕。

    “两位警察同志,麻烦你们带这娘们儿回去,我还有点事儿,稍后到警局录口供。”

    两名警察点点头,架着冯天慧上警车。

    姜洛跑到马路边,打了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去承欢花店。

    那是程红开的花店,如无意外,程红现在就在店内。

    据冯天慧透露,程红是一个高明的蛊师,如果让警察上门抓人,可能平添牺牲者,所以姜洛亲自上门。

    二十分钟后,出租车停在一条街的街角,对面就是承欢花店,粉红色的门店,淡雅的装潢,一看就很有品味。

    姜洛付钱后下车,神识一扫,发现花店内只有一个女人,连店员都没有。

    他大步流星走进去,叫道:“我要送花跟女朋友表白,老板,你有好的建议吗?”

    一个女人从几簇红玫瑰后面抬起头,粉白的瓜子脸顿时让鲜花失了颜色,而素色旗袍上的梅花又太过逼真,足以以假乱真。

    这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女人,比齐如玉还美上几分,恍如一杯泡好的茶,越喝越入味,难怪她能迷倒湘江的几个老板。

    很显然,这种美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经过岁月沉淀修炼而成,说好听点她过尽千帆皆不是,说难听的她肯定有一段糜烂不堪的经历。

    “请问你女友喜欢什么花?百合,玫瑰还是郁金香?”

    姜洛故作沉思状,“她喜欢康乃馨和郁金香,但表白怎能缺少玫瑰?”

    程红淡淡一笑,眼波里透着道不明的风流婉转,“玫瑰代表爱情,但却不是爱情的必备之物,既然你的缪斯不喜欢玫瑰,你干脆送康乃馨郁金香和满天星。”

    “也行,你替我包起来,顺便写张卡片”,姜洛煞有介事地说,暗地里却运转灵力,一只手朝她按去。

    啪!

    姜洛扣住她的肩膀,空气为之一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