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漫漫非寡欢:情归空城,无声轮回
前妻,偷生一个宝宝! 作者:妖妖逃之
正文 情漫漫非寡欢:情归空城,无声轮回
前妻,偷生一个宝宝! 作者:妖妖逃之
情漫漫非寡欢:情归空城,无声轮回
情漫漫非寡欢:情归孤城,无声轮回
两年后,西寻。
春来早,三月杨柳绿芽萌,轻轻拂过湖面,涟漪一圈圈的晕开。
逢集市热闹,人来人往,每家店铺商品琳琅满目,看的人眼花缭乱;卖家与买家的讨价还价声,络绎不绝。
日光笼罩着这座山水小城,无端滋生温暖,弥漫在这片土地上。
身穿深蓝色大衣的男子站在一家店门口看外面,人来人往的热闹映进眸底,习惯性的掏出烟盒,抽上一支。
烟雾缭绕模糊了冷峻的轮廓,挺拔的身子孤寂清冷,好像怎么也融不进这份热闹里去。
店老板将开好的票递给他,保证明天就把货品送过去。
他叼着烟蒂,将票放进钱包,钱包放进怀中的口袋中,与店老板告别。
走进人群中,手机在口袋中震动,看了是公司那边打过来的,他一边听电话,一边想要从人群中挤出去,找个安静的地方好说话。
好不容易走到一个没人的巷子口,听那边的人说话,某个工程地似乎出了什么问题,需要他过去一趟。
暗忖片刻,让他们稳住情况,等他回北京再说。
刚要掐断电话,忽而从人群中飘来似有若无的声音,让他整个身子都僵住了。
如果时间,只剩一天;我还会为爱,勇敢一点;
再爱一天,再爱一遍;紧紧拥抱,这个世界。
蓦然回头看向整个街道,人影流动,深邃的眸光在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里寻找魂牵梦萦的那一张面孔,可都不是。
熟悉的旋律在热闹的人群中似有若无的继续悠扬。
如果心跳,可以听见;就能听懂我,爱的宣言
请让我,陪在你的身边;在你,在你,在你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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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欣长的峻影在人群拥挤的小道上,寸步难行,神色焦急,眸光不断的在四处搜寻……
耳边那若隐若现的声音好像消失了,宛如只是他的一场幻觉。
被人群推让到路边,他看着眼前浮动的人影,薄唇勾起一抹自嘲而苦涩的笑。
会是她吗?
或只是自己的一场错觉。
他刚要折身回去,无意间撞到什么东西,反应过来时,他手疾的抓住差点被自己撞跌倒的孩子。
“没事吧?”
看起来有七八岁的男孩,穿着黑色的棉衣,戴着帽子和墨镜,深色的裤子,帅气的靴子,看起来酷酷的。
墨镜遮住了他的眼睛却露出白希的肌肤,挺立的鼻梁下削薄的唇瓣轻抿,声音沉静,“没事。”
路易·英寡看了下周围,好像没什么人注意到这个孩子,“你一个人?你父母呢?”
他仰着脑袋看路易·英寡,墨镜上映着太阳的光,“我不喜欢仰着头和人说话。”
路易·英寡一怔,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会这么的臭屁,一点也没一个孩子的样子。
他双手掐在他的腋下,轻轻的一提将男孩抱出人群,到一个稍微空荡的地方,蹲下身子,看着男孩,语气温和:“你是和父母走散了?需要我帮忙吗?”
“不需要!”男孩很果断的拒绝他的好意,顿了下,说:“我住在这边,这里的每家商店老板我都认识!”
路易·英寡被他补充的一句话逗笑了,“叔叔不拐卖儿童的。”
“我知道。”
“嗯?”路易·英寡神色划过一抹疑惑。
男孩手指推了下鼻梁上的墨镜,问:“你也住在这附近?我为什么没见过你?”
“我不是经常到集市上来。”路易·英寡耐着性子回答,看到这个孩子不由的想到简遥,这孩子和简遥一样,都是人小鬼大。
“那你住在哪里?”男孩追根究底的问道。
路易·英寡不知道这个男孩为什么这么执拗的想知道自己住在哪里,沉默片刻,指了指街头的尽头:“沿着这条街,走二十分钟,那里有一栋白色的房子就是我住的地方。”
男孩转身想看街头的尽头,不过人太多,他还不够高,只能看到无数的背影,沉默许久没说话。
路易·英寡笑了,“怎么,你想拐卖叔叔?”
他回过头,声音低低的,“原来漂亮的大房子是你的……”
路易·英寡眉头微敛,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个孩子怪怪的,好像是认识自己一样。
“你叫什么名字?”
“思君,思念的思,君子的君。”思君简单的回答后,又问:“你会邀请我去参观你的漂亮大房子吗?”
路易·英寡权当是小孩子心性,没有多想,点头:“可以……不过还得等等,我明天要去别的地方几天。”
“多久?”
对于这个孩子的聪明和果断,路易·英寡有了了解,所以他说什么,都不会觉得奇怪。
“一个星期左右。”
他沉默了许久,点头,“一个星期后我去你家参观。”
路易·英寡笑:“可以,但记得告诉你父母,要是他们不放心陪同你一起也可以。”
思君点头,末了,又问:“你家……还有别的人吗?”
“这里只有我一个,其他人在国外或很远的地方。”路易·英寡忍不住的伸手抚摸他的脸颊,“你的逻辑很清晰,脑子这么聪明,父母是做警察的?我能摘下你的墨镜吗?”
从一开始这个孩子就戴着墨镜,让人看不清楚他的全脸。
“不能!”思君温暖的小手拿走他的大掌。
“为什么?”
“我不想。”说这句话的时候,思君的语气很酷。
“……”
路易·英寡嘴角的笑愈浓,突然很好奇这个孩子的父母是什么样的,能把小孩子教的这么臭屁和自大。
不过——
好像与自己小时候很像。
很有趣!
“一个星期后,我去参观你的大房子。再见。”思君说完,对他挥挥手,示意他可以走了。
“再见。”路易·英寡起身,双手放在口袋里,“希望一个星期后你会不戴墨镜过来,让我看看你到底长什么样子。”
话音落地,他经过思君的身边走进人群中,背影渐行渐远。
思君站在原地,一直看着他的背影。
“思君。”清浅的声音响起,倩影走到他身边,手指落在他的帽子上,“你又乱跑,在看什么?”
她的眼神顺着思君看过去,全是人的背影,没什么特别的。
思君回过神,抬头看她,嘴角微扬:“妈妈,我们回家吧。”
蓝慕绯点头,走之前先蹲下身子,摘掉他的墨镜,一双宝蓝色的瞳仁映着阳光无比闪耀,“还没到夏天,好好的戴什么墨镜?”
思君神色淡定,拿回墨镜重新戴上,只说了一个字:“酷。”
蓝慕绯不由的笑起,思君小时很可爱很爱笑,不知道为什么越长大好像越像他父亲,自大又臭屁,小小年纪就知道装酷。
“好,帅气的小酷哥,我们回家吧。”她的手伸到思君面前。
思君看了她一眼,再看她的掌心,最终将手放到她掌心,蓝慕绯握住他的手,将他护在自己的身边,挤过汹涌的人潮。
漫步悠闲的往家的方向走。
一左,一右,愈行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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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英寡回北京处理公司的事,事态比他预期的要严重,下了飞机连酒店都没有去,直接去工地现场勘查情况,之后回公司开紧急会议。
接下来的两天也是在不断的忙碌,找各个部门的领导,应酬,想办法疏通,让事情不至于闹大,越严重的不可收拾。
事情用了十几天处理完成,期间还与蓝席廷见了一面。
这两年他在中国展,公司前期很大,蓝席廷有意想让他扩大公司规模,他却没有那么大的野心。
于他而言,公司能正常运转,每年赚钱养得起自己和公司的员工,足够了。
他要是在乎金钱,何必又把所有东西都留给简他们呢!
蓝席廷知道他现在没有那个心了,在北京和上海虽然有公司,却从没有置办任何的房地产,每次来去匆匆都是住酒店。
“为什么不去找她?”这个问题,两年前蓝席廷问过他一次,这是第二次。
第一次,路易·英寡沉默,最终都没有回答。
这次也一样,沉默了。
蓝席廷:“看样子你还是不打算回答我这个问题!”
路易·英寡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眸底的光复杂隐晦,声音缓缓而出,“不是不想回答,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这两年他不是没有动过去找她的念头,但一直都不敢付诸行动。
心里是知道找到她无非是三种结果。
第一种:她至今单身,不介意他结过婚,与别的女人有一个孩子,他们重新开始。
第二种:她至今单身,但是无法接受他有过婚姻,还有一个孩子,他们各自遗憾。
第三种:她已经嫁人,有了相濡以沫的平静生活,他的出现多余,打扰到他们了。
可是不论哪一种,他心底都有着顾虑和不安。年纪大了,好像会越来越不自信,没有了年轻时的冲动和勇敢。
有很多个不敢,有无数的不确定,找到她是否就能够真的重新开始。
七年的时间,对一个女人来说是最好的年华,心疼她,不想她把这么好的年华拿来等自己,却又私心的希望她还记着自己。
不确定,也许他的爱情还在。
一旦确定了,他怕自己的爱情就真正的没了。
蓝席廷怔愣了几秒,隐约明白他的想法,他们都是千帆过尽的人。
年轻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拿来执着,而今不论是物质,还是精神,还有什么是放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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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英寡从北京回来,抵达的时候是傍晚,他下车,周尽拎着他的行李箱跟在后面。
走到门口,他输入密码开门,推开门欲要进去的时候,眸底的光捕捉到地面的一张纸,步伐顿住。
周尽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弯腰捡起了地上的纸。
路易·英寡捡起纸,轻声念起:“言而无信,非君子,乃乌龟也。”
话后还画了一只漫画版的乌龟,下面写了名字:思君。
路易·英寡皱眉,想了许久,终于想起来离开之前答应过一个小男孩的事,忍不住的笑了。
公司的事把他忙晕了,都把这件事给抛之脑后,看样子思君很生气,还特意画出一只乌龟骂他。
周尽好奇的眸光紧盯着伯爵,他很久没有看到伯爵这样轻松的笑过,对他手里的纸更加好奇。
路易·英寡原本打算把纸递给周尽,犹豫两秒到底是没给,“明天你去镇上打听,附近是不是住着一个叫思君的小孩!”
“是……”周尽见他不想把纸递给自己,也不好要过来,帮他把行李送回房间,没什么事便离开了。
路易·英寡扯掉领带,转身走到半开放式的厨房,将纸张放在雅典白大理石上。
口渴,烧水喝……
简好像听说他公司的事,特意打电话过来问处理的怎么样。
一边等水开,一边简单的回答,简听说没什么大事,便将电话给简遥。
每年简遥的生日、圣诞节,路易·英寡不管有多忙都会飞过去陪他一起过,简遥从一开始不能接受他和妈妈结婚,到后来慢慢的不得不接受。
虽然觉得父母离婚是一件非常讨厌的事,爸爸离开家也让他非常生气,但是他心里其实还是非常依赖路易·英寡这个父亲,每个星期都要给他打三、四次电话。
偶尔抱怨于扬对他的训练太严苛,偶尔抗议妈妈对他管教太严厉,还有杭叔叔对妈妈虎视眈眈。
路易·英寡听到“虎视眈眈”四个字,忍不住的笑,纠正他,成语不是这样用的。
简遥不管,反正就是觉得周围的人都不好,叫他回法国,不然自己去中国也可以!
路易·英寡心底知道,这孩子心里是希望自己能和简复婚,所以抱怨这个抱怨那个,想要吸引他的注意和关心。
不想回法国,也不愿意让简遥离开简,现在的生活他很满足,也习惯了。
简遥知道动摇不了父亲的决定,生气,闹别扭的好久没给他打电话。
其实简给路易·英寡打电话的时候,简遥近乎是要贴到简的身上去……
其实他是很想听爸爸的声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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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思君放学回到家,趴在窗口看外面的夕阳,努力的看向一个方向。
蓝慕绯端了一杯水给他,眸底划过一抹疑惑,总觉得思君最近不太对劲,好像是有心事。
思君端着水杯喝完水,把杯子还给她,“妈妈,陪我出去走走吧。”
蓝慕绯把杯子放在他的书桌上,眸底闪烁着疑惑,“你还想去那里?”
两个星期之前的某天,思君突然拽着她去镇上附近新盖的一栋房子参观,说是与房子的主人认识。
那栋房子好像是两年前开始盖的,风格参照国外的建筑风格,距离镇上不远,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偶尔办事经过,有看到过,但好像没人知道房子的主人是谁。
只是很多人猜测房子的主人应该很有钱,因为那个地方原本是没有路可进的,离公路还有段距离,当初非常空旷,荒野。
两年前突然有人修了一条柏油马路,还在四周都栽种了樱花树,这两年树木长大许多,虽然还未开花,但一到春天枝繁叶茂,看着也是极其美丽的。
房子什么时候建好的,什么人住进去,蓝慕绯是一点也不知道,她不怎么去那边,而且她的好奇心也没那么重,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思君会对那栋房子那么感兴趣。
思君点头,抓着她的手,请求的语气道:“妈妈,你就陪我去吧。”
蓝慕绯不想让儿子失望,点头答应,“天黑之前回来,还要保证不会影响你做功课。”
思君做了一个“ok”的手势!
蓝慕绯去外套,这个季节西寻晚上还是很凉的,也让思君拿一件外套。
思君不但拿了外套,还戴着墨镜。
蓝慕绯也不管他,儿子想装酷,她能有什么法子。
母子两手牵手,一起朝着这镇上最漂亮的风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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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的光无限温暖的笼罩着这座平静安宁的小镇,樱花树整齐排列在泊油路的两旁,有风拂过,树叶会出沙沙的声音。
路易·英寡身穿着黑色休闲裤,上身只有一件白色衬衫,袖子卷到手肘处,额头布满细细密密的汗珠,映着夕阳的光,不停的闪烁。
原本房子前院是一片空旷的,他用一下午的时间将让木匠打造雕刻花纹的栅栏都安装好,又亲自在白色栅栏的下面都种上了鸳鸯藤。
过不了两年鸳鸯藤长起来攀附在栅栏上,每逢花季,花香弥漫;这样看起来更有家的感觉。
路易·英寡站在屋子的对面,仔细的端详着四周,看还缺什么
好像只剩下门口的一个信箱了。
路易·英寡用铁锹在入口处挖了一个很深的坑,将早已订做好的信箱支架底部埋进地底。
信箱是用特殊材料订做的,防水不会生锈,但颜色没办法选择,他得自己买油漆,自己涂上。
他拎着油漆桶站在信箱旁,熟练的涂抹着无味油漆,偶尔会有几滴油漆不听话,滴在了地上,或是往下流。
手机在口袋中震动,他放下油漆刷,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到周尽的名字,接听电话……
电话里的周尽不知道说了什么,他手里的油漆桶倏然摔在地上。
白色油漆四溅,他整个身子都僵硬住了
油漆不断的流出来,将脚下的泥土染成了乳白色,风吹过耳边,沙沙的树叶摩擦声音连成了最美妙的乐章。
他下意识的转身,呼吸瞬间凝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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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默说:期待虐我的女人们啊……快收藏《情深似熔,总统你要乖!》我亲爹说,收藏多,他会提前连载的。我真的不想从小禽兽等到老禽兽……忒不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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