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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快跑,你是炮灰[快穿] 作者:叶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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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快跑,你是炮灰[快穿] 作者:叶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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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带着他的黑衣侍卫在麦田中闲游,兴致来了会和佣农们一起下田劳作,弄得一身泥,却越活越精神。
信王的麦田收成很好,然后隔壁的麦田收成也好了,两三年之后,整个信阳府的田地都像土壤里埋了金,长出比以前更多的粮食,官民俱富足。
信王带着他片刻不离身的黑衣侍卫跑遍整个信阳府,每一个偏僻的角落都得到过他的垂青,信王所过之处必洒下恩露阳光,万物蓬勃生长。
信王就像一个下凡的神仙。
信王初来的时候是个弱质书生,面皮白净,貌似潘安宋玉,引一众少女着迷。
数年后信王的皮肤不知不觉变成了小麦色,透着阳光与风雨的味道,与宋玉潘安隔得有些远了,然而信阳府的男女老少们对他却越发痴迷了。
掷果盈车的事件屡见不鲜,信王会从车中探出头来,笑眯眯的拱手称谢,一点亲王的架子都没有。
他像一个当红的偶像,他被信阳民众奉为神明,他的日子过得充实饱满,就像秋季麦田里沉甸甸的穗实。
继农田改良之后,信阳府繁重的商税也被信王整顿一轻,手工作坊里的大伙计小学徒们也得到了信王和他的黑衣侍卫的亲自指点。
商贾工匠这些所谓的“贱民”得到信王垂青,地位渐渐高起来。
信阳富庶,百姓安居乐业,不足三年便声名外扬。
信王的王妃温和美丽,儿子活泼伶俐,侍卫忠心耿耿,百姓富足安乐。
信王活出了自己想要的样子,这一年他二十五岁,感觉自己站到了人生的巅峰。
侍卫袁机说:“还没有呢,你的人生巅峰不在这巴掌大的一片地方。”
“袁机,如果当年我们变法成功的话…”
“唉,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让他们折腾去。”
信王贤名远播,他收到的请安信函也越来越多,京中的皇帝听了静默半晌,说了一句:“三年了,一次也不曾回来过。”
他的亲儿紫微星,十年寒窗中了进士,金榜二十九名,衣锦还乡,是他金氏一族的骄傲。
他的假儿信王,一个穿越而来的灵魂,聪明仁善,敢作敢为,能说爱笑会撒娇,还是他的骄傲。
可是他们都走了,一个死别一个生离,把他抛在这里不理他,若有来世,他希望他们两个都在他的身边,围着他转,他要宠着他们惯着他们。
皇帝面容沉肃,心中寂寞如雪,他抱着四岁的皇次子,教他写字。
这个孩子野得很,天天疯玩不爱识字,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跟他说说贴心话,欢欢喜喜的叫他一声“爹”?
“父皇,昭儿饿了。”四岁的孩子丢下笔讨吃的。
皇帝叹气,怎么就饿得这么快?
大炎六年,黄河水灾,数十州县颗粒无收,朝廷放赈,不足,信阳王捐济大小麦二十万斛,白米五万斛,杂粮百余车,白银黄金之物无数。
帝心甚悦,召信王回京受赏,信王进表辞谢,称“妻弱子幼,难捱路途颠簸之苦,若弃之封地,心下挂念难安,臣谢赏,君恩铭记五内。”
大炎七年秋末,信王妃略一算,有四个年头没有回京了,寝房中与丈夫议论起来,不免忧心。
“阿彦数年不回京,恐君上不悦,若不忍禹儿劳顿,我陪他留下来,你好歹往京城走一遭,以全父子君臣之义。”
信王并不在意,安慰妻子道:“无事,天高皇帝远,他不能拿我怎么着。”
“阿彦是否怀怨未消?陛下如此待你是过分了些,但是你想一想,从前陛下常常会被你气的跳脚呢。”
信王不知自己是不是怀怨未消,但京城他是真的不想再回去了。
“我是担心,去了京城就陷在里面拔不出来了。”
王妃是个温良的女子,无论是从前高高在上嚣张跋扈的太子,还是如今偏居一隅爱民如子的信王,她的心始终都在他身上,他是她的夫君,他是如此的优秀耀眼,哪怕出去拾荒也会得天独厚捡到金子。
年节未至,往京城送去的礼物刚上路,就收到驿站传来的赏赐。
金银、布匹、古物、字画、摆件,各种各样的物件中有一只圆滚滚的糯米元宵,干的,装在一只锦盒里。
信王妃问:“这是何意?”
信王答:“团圆之意,姐姐明知故问耶?”
信王妃笑道:“不是怨消之意?”
贤良的信王妃又开始劝,父子之间,浓于夫妻,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信王叹气,问题是他们之间并非亲父子啊。寻常百姓人家还好,可是他的父亲,家里可是有皇位要继承啊!
王妃见他郁郁,转了个话题:“袁侍卫忠心耿耿,家室空空,我想给他做个媒。”
信王惊了一下,支吾道:“你没听见他唱歌吗?风吾妻兮花吾妾,他不愿娶凡女为妻,他是个神仙。”
“果真是神仙?看着一点仙气都没有。”
“要不就是个妖怪。”
袁机看起来龙精虎猛,仪表堂堂,依然没有心跳。
听闻朝中又为立储之事起了大争端,吵闹不休,皇次子五岁了,依然还是皇次子,随母住在坤宁宫,皇宫东面的端翊宫依旧空空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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