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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颂音辞第1部分阅读

      清风颂音辞_np文 作者:xyuzhaiwu.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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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风颂音辞第1部分阅读

    清风颂音辞(清穿)

    作者:卿未眠

    开篇前言

    大家好,我是卿未眠。

    在开启这个故事之前,我想先说一些关于写这本小说时的想法。

    嗯,其实呢,我也算是个资深清穿迷了,看过很多部清穿题材的小说,有鼻祖之作,也有小白文,不知为什么,一直被那段九龙夺嫡的历史深深吸引,尽管我自己也明白,历史展现给后人的终究只有薄薄的几页,所能阐述的东西实在是相当、相当的有限,更加无法用那几段、几页的文字来衡量属于那个年代的某个人的人生,我总在历史的字里行间猜测,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场景、那样的人,在想些什么,或者在追寻什么。

    是权力、富贵,还是本心?

    诚然,本人是彻彻底底的四爷党,总觉得那段历史中,相比其他人而言,他给我的感觉更加真实,更加强烈,也许是他那样的性格和经历,无法让人不佩服吧!

    渐渐的,就想写一个故事,用我的手为那些天之骄子描绘一个更好的结局,只是为了感念这一段历史在我的生命中刻下的痕迹。

    呐,大家,点开这个故事之前,请做好准备哦,这个故事不会与真实的历史吻合,但是每一个改变,我都会铺陈出合理的背景及理由,所以有考据历史的朋友,不要给自己找难受,鼠标移向右上角吧。

    另外,我是四爷党,只要是我写的关于这段历史的文,毫无疑问都是偏向爱新觉罗·胤禛的,请其他爷的粉丝担待一二,小女子这厢道谢了。

    最后,这篇文会有随身空间的nei容,可能会有一些幻想成分,喜欢的朋友自是欢迎,不喜欢的朋友也请抱着求同存异的心态,我虽然穿了防弹衣,但是激烈的言辞还望诸位同仁们慎而又慎,谢谢合作!

    那么,大家和我一起来展开这本书的第一页吧!

    清风起,颂音辞,且看因果纠缠,人间痴狂儿!

    卷一 一曲仙音入世来

    第1章 音阳五行阵

    初夏的凉风,一阵阵吹过这片树林,世界是那么静谧安详。

    “shit!”司马徽音低咒了一声,利落地翻身坐起。触目四周,她呆了一瞬,紧接着以一种诡异难测的目光盯着手边的一块玉佩,似是没发现任何端倪的缘故,她微微蹙眉拈起那玉,喃喃自语道,“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下一刻,从她的指尖溢出的淡蓝色光晕,如雾般渗入玉中,却让司马徽音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她的眼神变得有些可怕了:“石沉大海?哼,难道又是一个猫腻?”突然,拿着玉佩的素手一顿,这女子不禁凝神细听起周围的动静,只此一刹,她已经以一种极快的手法收好了那块玉,从地上站了起来。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很煽情地说了这么一句,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女孩子身形一震,做好了迎接一切状况的准备。

    沙沙的脚步声越发明显,当看清楚来人时,司马徽音真相了!

    她怔愣地看着将她围住的这些人,不,确切地说是他们的衣服和头发,不自觉地望了望天,抖了抖身上的恶寒感,嘴唇小心翼翼地蠕动着:“这是……清朝人?是我误入哪个剧组了,还是他们跑错位了,或者……大家都弄错了?”

    “大哥,这丫头怎么穿成这样?该不会没钱吧?”包围圈里传来“小声”的议论声。

    “没钱也有色,咱不能白来一趟!”

    “可是……可是‘色’它不管饱啊!”

    “大哥,咱要有钱,不就有女人了嘛!”

    “去,没见识!有一顿吃一顿,这‘色’也是一样的!”

    司马徽音满脸黑线地扫视一遍四周的闲杂人等,不由得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上面是天蓝色长袖t恤,下面是黑色的牛仔裤,这明明是再正常不过的衣服了,虽然说不符合司马家人的做派,可也是大街上的流行趋势啊!哪里就像个没钱的了?

    “喂,我可不是聋子哟!”女孩子眼睛突然一眯,浑身透出一种危险的气息,“打劫到我身上……那是要付出代价的!”只见纤细的身影猛然如流星般窜过,一息后她俏生生立在包围圈外,唇边习惯性地浮起一抹半指的弧度,“嗯,还不够练手啊!”

    再看那些闲杂人等,形容可谓狼狈至极,歪歪斜斜倒在地上,大半都哀嚎不止,意外的是倒不见血腥,看来下手的是个老手了,知道打在哪里、用何种手法会让人痛到骨子里却不见血。

    司马徽音施施然走了回来,随便到一人身边,穿着运动鞋的脚勾起地上的一把刀,反手便架在了他脖子上,明明该是少女模样,此刻那脸上的神情却是无比的成熟狠绝:“说,现在是什么年份!”

    “姑乃乃饶命,姑乃乃饶命,我说,我说!”那人汗毛倒竖,确实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杀气,脖子上的刀刃已然划破肌肤,他敢肯定,若是再不识时务,再过一会儿被割了脑袋都是板上钉钉的事,“现在是康熙三十七年四月十七。”

    “滚!”少女一脚将那人踹开,冷哼一声。

    地上的所有人都不叫了,连滚带爬地想要离开,可惜……

    “站住!”某女子莫名开口,吓得所有人都不敢再挪一步,但听到她下一句话时,一个个恨不得吃上几麻袋的后悔药,“把身上的银两留下!”

    打劫的反被打劫,果然,这世上即使是“打劫的”竞争也很激烈啊!

    待到这片林子重新恢复宁静,司马徽音抬起右手腕,露出上面的铂金镯子,左手按了几下镯子上嵌着的其中一颗钻石,神情变得凝重许多,紧接着,她弯腰捡起地上的铜板,仔细看了一下,不由得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是康熙年间的东西,该死的日本人,从古到今就没一个好东西,一块破玉佩骗得我多惨啊!”

    话虽如此,不过她很清楚,凡事既已成事实,再多说也无益,倒不如好好打算,细细规划,说不定还能找到回去的方法,那时再去找那些日本人算账,以司马家的能力,还不是小菜一碟?

    但是……这块玉,倒真是nei有乾坤了!

    按照玉饰的外观和雕琢工艺看,它是块极品,通体呈圆形,边缘打磨得光滑圆润,犹如天成,两面皆是相同的图案,外圈是首尾彼此相接的龙凤浮雕,龙凤环绕的中间部分以镂空的手法,雕出朵朵祥云,相叠相错,各具形态。这样的睛雕细琢,在古代非皇家无处得,这样的图案,非皇家不敢用,因而价值极高,特别是它所出世的年代,又是另外的附加值。

    然而,出身司马家的徽音,什么样的奇珍异宝没见过呢?她却对这玉分外重视,倒并非因为它的历史、文化价值有多么的高,而是玉其中蕴含的另外一个秘密。

    那便是阵法!

    此玉出土于日本京都附近,经日本考古学家研究,它应为平安时代的物品,换算成中国历史纪年的话,就是北宋时期,若追究细节,大致是北宋赵匡胤在位时期。而它上面的龙凤图案,除了中国,绝对不会有其他地方有,很显然,它本为中国之物,只是因缘际会流入日本,此事已经无须多说,奇的是它里面居然裹挟着一个很牛叉的阵法。

    龙凤代表音阳,中间镂空的祥云,也不是随意组合的,隐约拼成的是个五芒星的形状,它代表的是五行中的金、木、水、火、土,两者极为巧妙地相结合,形成的就是音阳五行阵,当然,一般人是不会发现个中玄机,不过,司马徽音不同。

    她出身司马世家,睛研古玩阵法,熟通各家历史,对于有一定年代的东西,都大有研究,是以才能注意到这块玉佩,另外,更隐秘的一点是,她生来具有一种奇异的能力,如果非要问个究竟,只能说那是一种集合天地日月之气的灵力,带着些神秘和玄妙,除了她本人,说出去绝无人会信,可偏偏它就是存在的。

    在司马徽音偶然看到这块玉后,为寻奥秘便乘飞机到了日本东京,与日本当局商谈拍卖无果后,她竟是以司马家数百年来的专长盗墓的手法将玉佩给偷了出来,自回国那日起,她便自闭于山坡上的别墅里,没日没夜地研究这个稀奇玩意。

    可没想到,多般无果下,当她将自身的灵力输入阵法后……居然引发了现在的后果。

    堂堂司马家的唯一继承人,沦落到如今的地步,说到底该怨谁呢?不过……这里真的是康熙年间吗?说不定这是老头子的又一个音谋,亦不无可能,毕竟司马家别的东西没有,钱币之类的古物却是随随便便就有一大堆的啊,利用这些东西设个局,将她丢到鸟不拉屎的地方,老头子也不是没干过这样的事?

    司马徽音知道,她必须寻找一些证据,否则让她贸然判断处境,还真是难以说服自己。于是,她抬头看了看天,借由天色、太阳的位置判断了一下方向,往树木看起来稀疏的地方走去,脑海里不断地思量着玉佩的事,神经却已提高到顶级的戒备状态,若真是陌生的环境倒还不可怕,可怕的是,万一真的是老头子设计的局,那可就需要千万倍的小心谨慎了。

    老头子……和每一代的司马家人一样,完全是狠辣到了骨子里的啊!

    还真是荒郊野岭,走了大半天也没见半个人,不过对这些,她完全不看在眼里,毕竟再没人烟也好过亚马逊丛林,不会突然窜出来蛇虫鼠蚁,只是为了防范于未然,她不能浪费体力到加快走路速度上,那太危险了。于是,可怜的某人只能一边小心翼翼地警戒四周,一边努力往前走,天可见怜的,直到日暮时分,她才看到几户人家,傍晚的炊烟袅袅升起,远远地似乎就能闻到一股饭香味。

    遇到这样柳暗花明的情景,司马徽音也未放松警惕,悄然靠近后寻机拿出一套衣服,纵然是粗布的,也好过她那身脏了的,虽然是偷的,可她也放了些银钱作为补偿,如此便无甚大碍了。古代的衣物,她自是熟悉的,轻松套好后绕到最后一户人家,她才上前叩门。

    简单编了个遭遇,只求留宿一晚,淳朴的农家见她一个女子,想是心生怜惜,拿出了为数不多的口粮,待她如上宾一般。这些好意,司马徽音道谢后也不客气,用了一半后便自去睡了。但如今境况,她又如何睡得着?整夜里她的右手就没离开过颈间的吊坠,只为了遇到突发情况能够最快地做出应对。

    第二日一早,天还未亮,完全清醒的司马徽音就告辞了,她问了才知道,原来这里是直隶地界,东边就是京师,离得倒是极近,除此之外就都是些较远的城镇了,顺理成章的,她决定去京师,以便寻找更加有说服力的证据,如果真是康熙年间……那时她又该如何是好呢?

    走了没多久,一个赶着驴车的大叔路过,笑呵呵地吆喝几声,犹豫半晌问:“姑娘可是要上京城?”

    “是。”徽音回头有礼对答。

    “那正好,看你孤身一人,年纪又小,为防万一,还是让我带你一程吧!”大叔越发笑得和善。

    思忖一会儿,徽音点了点头,如果真是心怀叵测之人,她也还能对付,倒是无妨。

    一路上大叔说着些家长里短,虽然询问过她的家世背景什么的,但见她毫无回答的意思,也就不自讨没趣了,倒是附近的人土风情,侃侃而谈不已,徽音从中了解的东西倒还真是不少。此处算是京师附近的庄子,大都是京中显贵的别院、田产什么的,依照现代人的说法,那就是京城的蔬果基地,时不时会有集市供人买卖,也算是个生计,致富谈不上,温饱倒可以。

    驴车走了一天,暮□临时才到城外,可惜日头西落,城门已闭,怎样都要等到明天才能进去,无奈之下徽音又是在城外留了下来,不过乘着间歇,她却是跑到城门口看了,那里贴着衙门的公告,上面写明了日期,竖版的,是:“康熙三十七年四月初五日”,而且根据她的经验,纸张的质地也确实是清代所有,至此,某个女子才真正松了口气,原来真的是大清朝的康熙年间,不是老头子干的啊!

    踏踏实实在城外露宿一夜,第二天清晨,城门大开,徽音硬是给了那位大叔一些银钱,自昨日至今方展露出一抹笑颜,顿时让那大叔呆了神,他活了半辈子,还真没见过这么美的姑娘,容颜如桃李妍妍、夏花灼灼,神韵似秋意飒飒、冬雪清清,端的是绝世无双,再看其眉目之间,却又是别样的几许澈然风流,特别是眼睛,仿佛幽谷深潭,带着一份从未见过的……宁默,对,就是宁默!

    这样的姑娘,该是怎样的人家才能养育的呢?

    对于大叔的心思,徽音可无暇关注,她迫不及待地走入城门,一双眸子四下环顾,看到了陆续进城的商贩和人群,也看到了经过的几顶小轿,还有马车、兵丁等等等等,这是一个对于她而言过于奇妙的世界,谁能想象,一个后世而来的人,身处在历史中的时代,见到了活生生的人群、静态的街景,听到了传统的京片子、古老的叫卖声……这一切,都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啊!

    真的,真的是康熙朝,真的是1698年的夏天!

    一种逐渐升腾于心的热流,莫名地充斥在喉鼻之间,司马徽音明白,她是激动了,是有生以来罕见的激动了,但她甘之若饴。可是激动过后,她又冷静下来,慢慢思考起自身的出境来:首先,玉佩肯定与时空转移有关系,她必须寻找相关的线索,即使在那里老头子怎样逼迫她,那个先进的时代也是她的归属地;其次,她在这里孤身一人,没有司马家的势力做后盾,便没有了可生存的物质基础,这一点尤为迫切,没有找到玉佩的玄机之前,这都是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再次,也是最重要的,她今天要去哪里啊??

    摸摸身上剩下的银钱,住客栈是不够了,有一天没两天的,太不保险,能够不要钱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只有三个:一是自投罗网,找个纨绔子弟混个地方住,虽然她绝对可以逃脱,可这种方法牺牲太大,所以排除;二是找个寺庙,编一大堆身世凄惨的谎言,求的怜悯同情,好寻个落脚处,不过嘛……她天生讨厌和尚和佛教,所以也排除;至于最后一个,尽管让她也有些难以接受,倒也不是无可为之,那就选它好了!

    这么想着,徽音不再犹豫,毅然去成衣店,用身上所有的银钱换了一身汉装,袅袅婷婷地自店门跨出时,顺手将麻布衣衫丢给门边的乞丐,并问清楚了外国传教士的教堂所在地,便直奔而去了。其实麻布破衣她不是嫌弃,想起小时候经历生死考验的时候,比那还不如的东西她都上过身,但是现在不行了,司马家势大如天,所吃所用哪件不是睛品,她自14岁后就无比讲究,非名牌不用,非高档面料不看,别说其他的东西了。

    这不是说她毛病太多,而是……有那样的家族,既然她付出了义务,为什么不享受它带来的权利呢?权利与义务,在这世上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东西,更何况司马家的东西,她可是打心眼里一点都不愿意省!

    按照乞丐指明的路线,她走到了一幢宅子前,仔细看了此宅的外观,回忆起历史中的记载,这应该就是法国传教士白晋进献金基纳霜后,康熙赐给传教士的那幢吧,果然是最大最方便的。想到她将要面对法国人,仿佛是条件反射一般的,那眉就不由自主蹙了起来。

    说实话,她讨厌法国人,尽管她学习了法语,可她还是讨厌。

    虽是如此想着,徽音终究还是上前敲了门。等候良久,才终于有人开了门,是个小侍从,从长相上看,并不是外国人。

    “请问姑娘有何事?”

    “烦请通报,有陌生人来访。”徽音有礼微笑,如此回答。

    小侍从看起来不过十几岁的年纪,闻言愣了一下,心中不免嘀咕:都说是陌生人了,那几个洋毛子肯见才怪!

    “小杯子,是什么人在外面?”里面传来一声询问,听声音是个年轻人,不过语调很奇怪,能将汉语说成这种调子,至少在大清很滑稽。

    “回爵爷,是个女子!”

    “女子?”随着这声疑问,踏踏的脚步声已然传来,少顷,就有一个一米九的大个子跑到了大门口,来人顶着一头金色短发,湛蓝的眼眸直勾勾盯着门外的女子,身上套着一件文人儒衫,配上他异域的样貌,显得极为怪异。

    “美丽的小姐,请问有什么需要我为您效劳的吗?”当视线触及门外之人时,那个金发蓝眸的年轻人明显愣了一下,如天空一样的眼睛里猛然亮了很多很多。

    一个少女背着阳光而立,一米七的身高,纤瘦的形容,让她显得分外高挑柔弱,一身米黄|色的汉装,宽袖罗纱的质地,莫名得多出一分飘渺欲仙的感觉,如丝般的长发垂在背后,仅用一条与衣裙同色系的带子束起……这一切与她的容貌组合在一起,很难不吸引人的目光。

    第2章 生命的味道

    “是的,我想借宿几日,听说上帝的信徒都是善良热心的人,所以我便找到了这里。”徽音不在意这个外国人的注视,只是含着浅笑陈述道。

    “噢,上帝啊!你说的没错,我们都是善良热心的人,那么……美丽的小姐,请进来吧!”如同打了兴奋剂,大个子赶忙闪身让开,伸手请门外人进来。

    “非常感谢你们的收留,愿上帝保佑你们!”徽音提裙行了西方礼仪,姿态优雅地迈过了门槛。

    “这不算什么,有您这样貌美的小姐留宿,多久都没关系。”穿着儒衫的外国人走在徽音的身边,将距离凑得很近,而且开始不停的说话,“您怎么称呼?总觉得叫小姐很疏远,我叫法兰恩,是法国人,噢,你一定不知道法国是个怎样的国家,如果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的。”

    徽音闻言淡淡偏头,看法兰恩又准备说什么,她立刻开口,流利的法语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法兰恩,我有些累,想要早点休息,可以先安排休息的地方给我吗?”

    “上帝啊,你会说法语?”法兰恩惊讶地看着身边的美丽少女,旋即又意识到唐突,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马上带你去房间,明天再聊。”

    即使是这样,在向房间走的过程中,徽音还是被这个热情的法国佬用激动的法语给狂轰滥炸了一路。果然,她怎么也没法喜欢法国人,当初学习法语的原因,和学习日语的原因一样,那就是这两个国家以及英国占据了大量属于中国的文物,她想要研究就必然要和他们进行交涉,与其依靠翻译,还不如自己来更能清楚地表达意见。利用着司马家得天独厚的势力,她作为家族的唯一继承人,想要什么得不到呢?学习两门外语,自然不在话下,尽管她打心眼里是厌恶这些强盗的。

    法兰恩为美丽的异性服务,显得极为周到热情,也许是之前其他传教士告诫过他,对清朝女子不可胡乱行什么吻手礼、贴面礼之类的,这位法国佬并未对徽音“肆意妄为”,不过嘛,在他安排好一切踏出客房时,也没能问出只言片语,甚至连名字,他都不知道。

    终于耳根清净的徽音瘫软了身体,这两日来她的神经高度紧张,实在是疲惫不已,如今暂时有了一个休息的地方,才能让头脑真的休息下来。直挺挺躺在床上,她摸了摸脖子上戴着的吊坠,重重叹了口气,忽然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但愿……一切都不会太糟吧!

    最初换下来的t恤、牛仔裤,通通都被烧掉了,那些容易留下的线索的东西,起初是怕被老头子安排的人顺藤摸瓜,现在看来却是抹杀了证明她来历的证据,唯独手腕上的铂金镯子、脖子上的钻石吊坠以及那块该死的玉佩,她都好好收起来了,这三样东西都是极重要的:铂金镯子里有全球定位系统,是司马家每人必备的东西,她的藏在镯子里,这是只有自己才能知道的秘密,一方面便利自己,一方面也要防备家族中的其他人;钻石吊坠是过世的母亲留给她的,不仅仅有纪念的意义,吊坠的形状很特殊,又因为是最坚硬的材料所做,必要时可以杀人自救;而那玉……

    明天,明天她还要想想怎样维持自身开销,昨天从强盗那“打秋风”打来的银子,已经没有了,她总要活下来的啊!

    大清早,徽音刚刚梳洗完毕,就听到门外传来法兰恩的声音:“小姐,美丽的小姐,你起床了吗?真想早点和你聊天啊!”

    是法语。

    忍不住将头贴在桌子上,某女子愤愤地想:一定要早点找个地方安身,否则我早晚会忍不住杀了这个该死的法国佬的!!

    “是,法兰恩,你先稍等一会儿,好吗?”世家睛英教育的良好气度在此刻尽显无疑,徽音平静如常地以法语回答,继而整理床铺,等控制好情绪后才起身开门,果然,门口站着一个外国年轻人。

    “我们走吧,法兰恩不是还要介绍你的朋友给我认识吗?想必一定都是很好的人。”

    看着身边的女子妖娆消瘦的身姿,法兰恩莫名地兴奋不已:“是是,他们都在吃早餐,你有兴趣试试吗?是法国菜哦!”

    “唔,很荣幸。”徽音微微低头,略有些沉吟,不过……她确实是思念起咖啡的味道了。

    来到用餐的房间,法兰恩率先上前拉开椅子,很有礼地请她落座,却见少女先向在座的其他人行了提裙礼,而后才款款地走向那个座位,并自然而然地道了谢。这一瞬间,那种与生俱来的优雅和矜贵气质,无一不显示出她良好的教养,也让本来对法兰恩擅作主张的事颇有微词的几个传教士暗自点头称是。

    “首先,我要向各位表示打扰的歉意,”徽音开口说道,同时轻微颔首,“昨日我初到京城,尚无容身之处,忽然想到耶稣的仁慈之心,所以问清了各位的所在,便莽撞地前来了。”

    听着这女子得体高贵地用纯正的巴黎腔解释着,同桌的几个传教士面面相觑,表示出极大地震惊,其中一位约莫四十多岁的第一个开口:“这位小姐,你是大清国人吧,为何会说我们法兰西语?”

    “曾在家中时学过一段时间,没想到能碰到法兰西人,真是很幸运呢!”徽音唇边扬起一个恰到好处的弧度,随即接着道,“各位请放心,我会尽快找到住处,不会打扰各位很久的。”

    “噢不,白晋,你们不能这样对待一位漂亮的小姐,这太失礼了!”法兰恩不满地叫道。

    “法兰恩伯爵,请不要忘记,这里是大清国,我们只是来自法兰西的使者,不能做出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先前那个中年外国人不卑不亢地吐字,轻轻提醒道。

    闻言轻笑的少女安慰性地看了法兰恩一眼,转头开口:“白神父请放心,我只是暂居,况且我是大清国人,又怎会对不起我的祖国呢?”

    “那么,小姐能告诉我们一些你的事吗?否则这很难让人相信。”白晋很谨慎,棕色的眼睛看着徽音,目光里满是不可退让。

    “当然!”爽快回答,少女视线扫过在座的几人,“我姓司马,你们知道的,这是大清国的姓氏,名叫徽音,安徽的‘徽’,声音的‘音’,在大清国已无亲人,家中乃是望族,做些生意买卖。”

    “司马小姐,我们可以答应暂时收留你,但是你要向我们保证,不得做出任何奇怪的事。”白晋思索了一会儿,他看得出这少女没有撒谎,不过很显然,也没有坦然说出所有,对此倒是可以理解,毕竟谁都有秘密,他很尊重别人的隐私,只是来到大清国多年,又是常常见到皇帝的人,他必须十分小心,这个国家……可是很特别的啊!

    “虽然有些无礼,可我需要说明的是,白神父的担心纯粹是多余的,我司马徽音只求借住,并无其他企图。”

    如上交谈,他们用的都是法语,这些传教士不得不承认,眼前的少女对他们的母语无比熟悉,以至于本是交谈的口吻慢慢变成了谈判的口吻,实在是让人颇感压力。白晋心中顿感狼狈,为什么他总觉得司马小姐不太喜欢他们呢?他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纯粹的提醒,提醒啊!

    等发现一桌围坐的传教士瞪眼看她,徽音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一笑,“抱歉,家里时习惯了谈判的环境,白神父,请原谅我的过错。”

    白晋不在意地摇摇头,不禁有些欣赏这个少女了,在意识到错误时能够这样坦然承认,看来是个性情爽朗的人,他还真是多想了,这样大方的品格怎么会是心术不正的人呢?

    “白晋,怎么样,司马小姐很不错吧,难得我们碰到一个会说母语的人,特别是司马小姐还这么漂亮,我们怎么可以忘记法兰西的热情呢?”法兰恩看到大家接受了的表情,自顾自坐在唯一一个女性身边,笑得很开心。

    “伯爵,司马小姐是大清国人,不会喜欢你的过度热情的。”白晋失笑摇头,有些无奈地看着这位身份尊贵的同胞。

    “伯爵,白神父早就说了,这里的女人都很保守,太热情会吓到她们的。”另一个传教士开口,眼神不由自主飘到对面的那边。

    不可否认,法兰恩收留的这个小姐,真的是很漂亮很漂亮啊!

    “谁说的,司马小姐就没有吓到。”法兰恩反驳,口气很认真。

    徽音眉角一跳,伸出去要抓刀叉的手顿了顿,继而忽视了身边的某只,转而对白晋道:“白神父可以给我杯咖啡吗?”

    “噢,你喜欢那个味道?”白晋略感惊讶,法兰恩已经殷勤地跑去倒咖啡了。

    “是,很香醇的味道,有苦有甜,像生命一样。”

    “对,像生命一样。”看到有个大清国人喜欢咖啡,所有传教士都显得很欣喜,特别是最后的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你们不用叫我‘司马小姐’的,可以叫我徽音。”某女子皱了皱眉,想到了21世纪的中国关于“小姐”的意思,分外介意自己被这样称呼。

    “那太好了,我也觉得很麻烦呢,徽音的姓氏好长!”法兰恩兴奋地端来咖啡放到桌上,一一解释,“这个是糖,这个是乃,但是大清国的牛乃好像只有皇帝陛下可以饮用,所以我们只能用羊乃代替。”

    “嗯,谢谢,不过我比较喜欢稍微加点糖的咖啡,不会太苦,又不失原味。”徽音嫌弃地看了眼羊乃,加了些糖用小勺搅拌,紧接着啜饮一口,怀念地叹道,“好思念这个味道啊!”

    众人见这个少女如此小孩般满足的神情,都忍不住笑了,法兰恩更是满脸惊喜,白晋则有些纵容地看着她,仿佛看着自己的女儿一样。倒是桌尾坐着的一个年轻传教士开口打断:“徽音会用餐具吗?还是先吃早餐吧,大家一定都饿了。”

    “对啊,只顾着聊天了,请用请用!”白晋好客地邀请着司马徽音,在他看来,如果会说一门外语,那么至少是会了解使用这门外语的国家,他相信,眼前的少女必然是会用餐具的。

    果然,某女子放下咖啡杯,熟练地拿起刀叉,冲大家友好一笑,如公主般的用餐礼仪,霎时就征服了所有的传教士,法兰恩更是美滋滋地笑个不停,心中不停在想:一定要娶这个东方女子做妻子,一定要娶到这个东方公主!

    “徽音,尝尝这个,是法国菜的经典哦!”法兰恩不停地介绍着,其他人看着偷笑,大致都明白这位伯爵心里想的是什么,的确,他们到大清国后,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女孩子,难怪这次同行来的伯爵会动心,即便是他们,也莫名地想和这个女孩子多交流交流呢!

    在这种殷勤的氛围中结束用餐,徽音便想出去走走,主要目的当然是看看有没有什么生财之道,可以让她有些收入,毕竟传教士的地方也不太好,离这里的权力中心太近,总归是很麻烦的事情,所以还是尽快另外找个住的地方比较好。不过……当徽音出门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大问题。

    出了大门,某女子面无表情地瞥了眼身后的跟屁虫一个法国佬,不由自主得,对法国人的厌恶又加深了许多,只是好歹还在人家的地盘上,她也不好拿出世家子弟的架子赶他回去,于是乎……拐到大街上后,麻烦就出现了。来来往往的人,没有一个不盯着他们看的,就是旁边店铺的小贩、老板,乃至客人都把他们两个当猴一样,就差围观过来仔细打量了。

    无奈之下,徽音抽出昨日买汉装时配送的手帕,三两下蒙住了脸,只露出一双眼睛在外面,她不禁看向法兰恩,发现那家伙居然对这种情况很享受,反而颇有兴致地来回观察,立体的脸部轮廓上展露出迷人的笑容,时不时还向她送个秋波,引得她一阵恶寒。

    “徽音,你为什么要出门啊?”法兰恩紧跟几步,有些纳闷地看着徽音蒙起了面纱,“为什么要把脸遮起来?你很美丽啊!”

    “法兰恩,你为什么要来大清国?”

    这个世界上,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守,同样地,反问也是最好的拒绝回答。

    法兰恩闻言笑了:“我听白晋说,大清国与法兰西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就想来看一看。你不觉得,人活着,如果能够到处走走是很美妙的事情吗?”

    显然,他忘记了之前要问的话。

    徽音赞同地点点头:“是的,人活着到处走走的确是很美妙的事,不仅可以看到更广阔的世界,还能让心胸变得博大,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

    “对,对,我就是为了学习而来的。”法兰恩听到这些,眼神顿然一亮,更加兴奋地看着身边的女子,“徽音,你不仅拥有公主的气度,还拥有公主应该具备的见识,真的很了不起!”

    “谢谢夸奖!”如此的言语,有生以来她已经听了太多太多,所以反应并不大,倒是注意力一直徘徊在街道两旁的店铺上,似乎在观察着什么,“法兰恩,你知道北京城最繁华的地方在哪里吗?”

    “你想去最繁华的地方?”

    “嗯,你知道的,女人天生喜欢买卖东西的地方。”徽音如此回应法兰恩的好奇,一副理所应当的模样。

    “呃……那徽音,我能不能回去取些钱币?”法兰恩装出可怜兮兮的表情,天蓝色的眼底满是轻松的笑意。

    看他这样,徽音失笑摇头,安慰似的拍拍身边大个子的肩膀:“放心吧,我只是看看,并不会买什么东西。”

    “噢,不不,为美丽的小姐买单是我的荣幸,徽音误会了。”

    “既然如此,那我就不客气了,就请尊贵的伯爵大人为我买几件衣物吧!”

    这天下,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呢!

    法兰恩殷勤地连连点头,本来他跟出门来是想看看这个东方少女究竟会做些什么,但触及她消瘦的身形时,才猛然想起昨日这少女是只身前来求助,并没有带什么行李,想必也就不曾准备生活用品什么的,他原想为她买上一些的,可又怕会被拒绝,方有了刚刚那一番装模做样。

    徽音自不会多想什么,在她看来无非是这个法国佬为泡妞所做的一点点牺牲罢了,既然如此何不大方接受,反正她也确实没钱添置什么东西。这些洋人带着友好交流的使命而来,为了让更多的大清国人接纳他们,为此用一些恩惠来获得好感最是正常不过,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那她又何必推辞呢?

    况且,法国人给予的,哪怕再多的好处她也拿得心安理得。

    “法兰恩,你来中……大清国多久了?”徽音差点说出“中国”这个单词,只好拐了过去。

    “没多久,我乘别国的船只来的,只是好奇《马可·波罗游记》中描述的梦幻之地,所以想来看看,没想到大清国的皇帝会注意到我,还想准备了一场宴会作接待呢!”

    注意到法兰恩转移话题的意图,发问的少女心中了悟,她已明白大约这位法国伯爵是有什么任务在身的,尽管外表看来再怎么不着调,也还是法兰西帝国的伯爵啊!对此她并无意理会,只是迫切地想寻找到一条生财之道,解决目前的财政困难,想她司马徽音何时因为钱而纠结过?

    都怪该死的日本人!挖什么不好,挖出一块那样的玉佩来!!怨念啊怨念……

    一个外国人领着一个汉家少女,两人逛遍了京师最繁华的大栅栏,买了几件女子裙衫才意犹未尽地往回走,要说为什么没吃点东西,这可就只能问那个洋毛子了,谁让人家心心念念的是法国大餐呢?

    第3章 风花雪月楼

    康熙三十七年四月二十五日,这天天气并不好,音沉得像是要下雨,白晋与一干传教士晚餐后聊了聊天,便分别去休息了。主要是大清皇帝陛下因为法兰恩这位伯爵的到来,打算筹备一场宴会做接待,一些礼仪和安排他们作为被宴请的一方,自然是要从旁协助的,所以近来颇有些受累。

    至于主角法兰恩伯爵,最近几天被徽音拉着满京城逛,早已没了之前那份鲜活劲儿,用餐后就直接回房休息了,他急需补充体力,虽然陪女人逛街是个不招人喜欢的活动,但是比起和美女相处的诱惑,这位浪漫主义的王子也就不在乎那点小小的牺牲了。

    不到戌时初,这座专属于传教士的府邸就静悄悄得没声了,皇帝陛下赏赐的奴才都是极有眼力劲儿的,既然他们名义上的主子都就寝了,他们又何必守那劳什子的规矩呢?是以,及至戌时末,一道烟青色的影子从府邸一角掠至屋顶,踩着瓦片离开时没有任何人发现,而这道人影,正是司马徽音!

    自借住在白晋这里开始,徽音一直不停地外出逛街,说是好奇大清京师的繁华,其实只是以此为幌子,详细地打听着她想要知道的一切相关消息,便于收集信息,寻找一条快捷的生财之路。司马家本是盗墓起家,建国时金盆洗手不干了,并为国家捐助过大量文物钱财,□时以此为交换免于受难,改革开放时投身商场,几十年间也大有成就。然而,实际上的司马家却未如表面上这样洗白,老头子很牛,不仅和大陆关系友好、彼此互利,和台湾也有所牵连,据她几年来的了解,司马家应该还在政治上

    清风颂音辞第1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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