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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未来]全职医生 作者:绝世猫痞

    正文 第10节

    [未来]全职医生 作者:绝世猫痞

    第10节

    巴巴里狮子也被软萌的小灯泡打败了,它还从没接触过如此娇小的量子兽,半举着毛爪,小心翼翼将它捧在爪背上,都不敢动了——这么小踩死了肿么办!

    小灯泡仰头看着对它来说大到望不到边的小伙伴,也有点郁卒,于是它顺着狮子的毛爪开始往上爬,一路爬到了它脸上。

    巴巴里狮子整只都凝固了,只有眼球灵活地转动着,看着毛毛虫从自己的左脸爬到额头,又爬下鼻梁,最后停在鼻头上……于是它变成了斗鸡眼。

    看着两只萌宠(好吧毛毛虫什么的勉强也算)愉快地玩耍起来,巫承赫有种嫁女儿的失落感,又有点高兴,叹了口气,回头走到金轩身边坐了下来。

    大蘑菇底下氧气充盈,巫承赫长途奔袭十几个小时,早就累得狠了,此刻放松下来,便不由得想睡觉,刚刚闭上眼睛,身体就滑落下去,躺在金轩身边睡了过去。

    睡梦中的金轩抬了一下手臂,将他拥在自己怀里,仿佛生怕他跑了似的,而后用下巴抵着他额头,发出满足的鼾声。

    作者有话要说:【金轩:亲一下就算了?人干事?】

    【猫叔:未成年人不能嘿咻!严肃脸!】

    【金轩:那我太爷爷怎么算?十八岁孩子都生了好吗?】

    【猫叔:风太大我听不清清清清清……】

    【金轩:没办法和这样的作者再愉快地玩耍了!】

    33要克制要反省

    巫承赫醒来的时候,天色微微亮了一点,四周灰蒙蒙的,笼着一层淡淡的雾气。河边一株大蘑菇下面生着火,金轩蹲在火堆边不知道在干什么,他的大狮子跟得了失心疯一样沿河岸跑来跑去,不时抖抖鬃毛,歪歪脑袋,还把前爪立起来玩耍,跟春节舞狮子似的。

    “你醒了?”标记过后他们之间建立了微弱的通感,巫承赫一醒来,金轩就感受到了他意识云的变化,立刻站起身往他走来。巴巴里狮子也停止了撒欢,小步跑了过来,将脑袋伸到他怀里求虎摸。

    巫承赫安抚地摸了摸它大头,从它耳朵上把小灯泡收了回来。小灯泡趴在他手心打了个滚,身体化作透明,上弹幕:88888……

    “它要跟你再见了。”巫承赫对狮子说,心里多少平衡了点,小东西好歹还是认主的嘛。

    狮子有点失望,但能和小软萌玩这么长时间它已经很开心了,抖了抖鬃毛,跑去河边拱蘑菇玩了。

    “这是你的量子兽?”金轩刚才忙着生火做饭,看自己的狮子跟神经病一样跑来跑去,还以为它又在玩精分角色扮演,这会儿看着巫承赫手里的小灯泡,诧异道,“这是……毛毛虫?”

    巫承赫知道自己这个设定太丧失,苦笑点头:“对。”

    “不,这不是毛毛虫。”金轩眼睛忽然一亮,将小灯泡捏到自己手上,翻来覆去仔细观察。小灯泡被他搓揉两下,痒痒肉起来了,笑得扭成了一团。

    “这是某种蛱蝶的幼虫。”金轩五感超人,不用显微镜就能看到毛虫身上的细节,越看越是惊讶,“天,这是女神蝶的幼虫!”

    巫承赫黑线,毛毛虫能变蝴蝶当然再好不过,但他一个男人带着个“女神蝶”算怎么回事?

    “什么是女神蝶?”巫承赫对昆虫没什么研究,对蝴蝶的分类就更陌生了。

    “这是一种变种蝶。”金轩解释道,“它是枯叶蝶、釉蛱蝶和光明女神蝶的混合变种,学名叫‘伊卡鲁幻色蛱’,因为本色是朝阳一样的橙红色,所以用希腊神话中飞向太阳的神明来命名。它继承了枯叶蝶和釉蛱蝶的特征,能够拟态和幻色,但本身的花纹像光明女神蝶一样美,所以也被简称为‘女神蝶’。”

    “……还是叫‘伊卡鲁幻色蛱’吧。”巫承赫诚恳道,“或者‘男神蝶’也行。你确定这货能变蝴蝶?”

    “应该能吧,我看挺像的。”金轩将小灯泡放在黑蘑菇上,半秒钟的功夫它就变黑色了,又将它放在绿色背包上,它马上变成了绿色,等托到掌心,它回归了本身的橙色,“看,它会拟色,还能透明化,只有女神蝶的幼虫才具有这些特征。”

    小灯泡毕竟还小,被金轩和他的大狮子玩弄了这么久,娇弱地蠕动了两下,通过意识通感向巫承赫求救,巫承赫忙将它捡起来架在耳朵上,道:“它累了,要休息一会。”

    “哦哦,幼虫是要多休息。”金轩点头,“你已经快成年,它也马上要变第三态,需要积蓄很多能量。”

    卵是第一态,毛虫是第二态,第三态应该就是蛹了吧?巫承赫猜测,又问金轩:“话说你不是学什么星际战略和人工智能的吗?为什么对昆虫也这么了解?”太全才了吧?

    “唔,昆虫我也不懂,仅限于蝴蝶。”金轩道,“其实是我哥的原因,他很喜欢研究一些有拟态的生物,比如变色龙,兰花螳螂,枯叶蝶之类,有一阵还对量子兽是拟态生物的向导感兴趣,去向导学校见过几个,不过后来他又发了疯,说不打算结婚了,把校长气得够呛——好几个向导都喜欢他,他这种不以结婚为目的的相亲根本就是耍流氓啊!”

    巫承赫:“呵呵……”这两兄弟论神经病之程度倒是颇像,一个光看不要,一个死缠烂打。

    “不过他如果要结婚的话,就没有我了。”金轩耸肩,停止黑大哥,继续量子兽的话题,“说起来,我原先就一直觉得你的气场很奇怪,好像特别容易被忽略,原来是因为量子兽会拟态的原因啊。”

    巫承赫觉得自己虽然比较矮小,但还不至于看不见的地步,之所以经常被人忽略,大概是因为他有比较强的暗示能力。但转而又想,这种暗示能力其实跟拟态的作用差不多,都是抹去自己的存在感,让人注意不到。

    果然量子兽的状态和主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啊……不过傲娇叵测什么的,应该是小灯泡专有的吧?巫承赫这么想着,忽然闻到一股焦香的气味,抽了抽鼻子,问:“你在烤什么?”

    “噢!我的蘑菇!”金轩惊跳起来,跑到火堆边拿回来两大串树枝穿着的烧烤,递给巫承赫一串,“尝尝我的烤蘑菇,本来还有肉的,昨天被我吃完了。”

    巫承赫接过蘑菇串,咬了一口,味道尚可。他忙碌了这么久,又睡了一觉,确实饿了,便大口吃起来。

    “很好吃吗?”金轩见他吃得香,很是高兴。

    “还行。”巫承赫吃得快,一口将最后一块咬下来,刚要嚼,金轩忽然凑过来:“不会吧?我天天吃也没觉得好吃啊,我尝尝,你的不一样吗?”

    “唔……”巫承赫完全没提防,嘴里的蘑菇就被他叼住了一头,两人嘴唇碰嘴唇,鼻尖碰鼻尖,就这样对在了一起。

    “好吃。”金轩含糊地说了一句,便扣着他的后脑勺将他的嘴唇含住,用舌头将咬成两半的蘑菇顶进他嘴里,接着,一个缠绵的吻就盖了过来。

    “……”巫承赫黑线,丢掉手里的树枝,抓着他的马尾辫拽他,“呜呜呜!”放开我!

    “我喜欢你,喜欢吻你。”金轩微微松开了一点,低声诱哄他,“让我吻你好不好?”

    气流在两个人近在咫尺的口腔里回荡,像个魔咒,巫承赫完全无法拒绝,手按在他肩头,却无法发力,眼看着他朝自己压过来,嘴唇含住自己的唇瓣,只能被动地承受,任凭他柔软的嘴唇和舌头在自己口中肆虐。

    那是标记的臣服性在作祟,巫承赫努力挣扎着,以理智压制本能,好不容易推开金轩,将蘑菇吐在地上,哑声道:“这样很好玩吗?”

    金轩一愣。巫承赫用手背擦了擦嘴唇,冷冷道:“这样命令我服从是不是让你很高兴?”

    “我没有……”意识到他在生气,金轩脸色有点发白。

    巫承赫站起来,到河边用冷水擦了把脸,让心底翻涌的那种暖洋洋的情绪压下去,回头,道:“和你建立临时标记是我自愿的,我知道这样做会产生臣服性,但我没办法,你是因为我才遇到危险的,我必须救你。”顿了顿,道:“你现在这样对我,我也没办法拒绝,你想要继续下去的话我只能服从。”

    金轩的脸色完全变了,站在原地,胸口激烈起伏。巫承赫站起来,隔着薄雾与他相望,冷冷问:“要继续吗?”

    被最爱的人曲解,金轩气得连手指都抖了起来,良久将胸口那团气狠狠咽下去,道:“对不起。”

    “我刚才昏了头。但我并没有命令你服从的意思,那只是……只是本能。”金轩深呼吸,艰难地替自己分辨着,可是连自己都觉得无力。他知道自己生来就是个矛盾体,一边向往正常人类那种发自内心的爱情,一边又无法控制自己基因中的兽性。他确定他喜欢巫承赫并不止因为他是个和自己百分百相容的向导,但他无法解释这件事。有的时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份爱到底是出自人性还是兽欲,或者二者皆有,只是比重不同的问题。

    看着他痛苦纠结的表情,巫承赫心底浮起一丝柔软的内疚的情绪,他不知道那是标记又在起作用了,还是他本身就是个圣母,明明想好了要一击而中,把可能发生的意外都掐灭,但现在金轩如此委屈难过,又觉得自己太过分,太毒舌。

    “我只是……只是太喜欢你。”金轩撸了一把脸,道,“对不起,你为了救我才让我标记你,我辜负了你的信任。在你同意之前我绝对不会再碰你,我发誓。”顿了一下,补充道,“我指的是你真的愿意,而不是臣服性。”

    巫承赫看着他,没说话。隔了一会,金轩软声问:“你还愿意相信我吗?”

    他瘦得厉害,脸上的颧骨都有点支棱出来,显得眼睛特别大,看上去特别可怜。巫承赫圣母光环biubiu~响,心里跟有大狮子在踩奶似的,早就软成一团,点了点头。

    金轩大大松了口气,抚胸,追问道:“那我还有资格继续追求你,对吧?”

    他的话天然就有强制力,虽然因为语气不强,强制力很轻微,但巫承赫还是不由自主点头。

    收到鼓励的杀马特满血原地复活,带着他的大狮子跑到开阔地去建立通讯。留下巫圣母蹲在河边痛苦挠头——尼玛本来就圣母,现在还有强制跪舔光环,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在跟自由革命军的战斗中,小行星附近的通讯卫星被打坏了,所以金轩一直没办法跟外界联系,现在巫承赫带了智能飞船来,他终于可以利用飞船上的远程通讯装置接驳自己的个人智脑。

    巫承赫趁他忙碌的功夫跟他大致讲了一下袭击事件的始末,包括袭击者的身份,汉尼拔对他的营救,以及总统为他发讣闻,粉丝们给他举行追思会的事情。

    金轩对粉丝的感情并不太关心,反而对袭击者的身份十分怀疑:“你说袭击我们的是自由革命军残部?那追杀我的人呢?也是他们的人吗?”

    “我不知道,我只听说后来巡逻队和近卫军联手剿灭了他们,至于有没有人降落到小行星追杀你,就不清楚了。” 巫承赫对战斗的细节并不了解,顿了顿,歉疚道,“说起来这件事都是因为我,我爸爸的舰队前一阵剿灭了自由革命军很多据点,他们怀恨在心,才想杀了我泄愤,结果连累了这么多无辜的人,我……”

    “别傻了。”金轩安抚地摸他头,“他们是恐怖分子,不论打着什么旗号,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你不用为他们背良心债。”

    巫承赫叹气,他在un服役多年,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但知道是一回事,心里难受是另一回事。

    “对了,你说汉尼拔统帅后来派人来搜救过我?”金轩疑惑地问,“可是第一拨追杀我的人离开以后,这里就在没有来过其他搜救者啊。”

    巫承赫也疑惑起来:“不会吧?我爸爸说之后他派了上千人来寻找你,但都没有找到你的下落。”

    “唔,也许是我隐藏得太好了吧,追杀者走后我沿着河流往上游走了很远,就是怕有另外的人来袭击我。”金轩故作轻松地笑笑,但心底里已经激烈地翻腾开了——就算第一天追杀他的人是自由革命军,他跳下来以后也并没有遇到其他的搜救人员,连个探针都没有,汉尼拔要么是在对巫承赫说谎,要么……

    一个惊悚的念头浮上脑海——会不会真的有人想他死?会不会这一切都是有预谋的,巫承赫只是一个幌子,他才是整个恐怖行动的目标?

    联想起那天在空间站,伊万诺夫没有救他就率众离去,他好不容易降落到小行星上,却被不明身份的高手追杀,掉下悬崖后又没有人搜救……也许,汉尼拔根本就想杀了他?

    为什么?因为远航军和联邦之间的矛盾?为了打击金辙?还是为了让他远离巫承赫?

    或者三者皆有,甚至有其他更深的目的?

    金轩没来由觉得后背发凉,金辙早就提醒过他,来加百列以后一定要尊敬汉尼拔,不要找麻烦,是他一直太过自信,追人都追到人家家里去了,还在告别演出上表白……

    真是no zuo ry 啊!

    34爹也慌哥也慌

    “你怎么了?在想什么?”巫承赫发现金轩表情有些凝重,眼神变幻莫测,怀疑地问道。

    金轩惊醒过来,勉强笑了笑,道:“没什么,我只是在想,我们终于可以回去了。”这些猜测太过大胆,很可能牵扯多方利益,远航军、联邦、汉尼拔、金辙……他不想让巫承赫知道这些。

    “是啊,终于可以回去了。”巫承赫也微笑了起来,“你哥哥都给你发了讣闻,现在知道你还活着,他一定会很高兴。”

    “是啊。”金轩笑着点头,有些人恐怕就不太高兴了……

    不过他生下来可不是让谁高兴的,让谁难受倒是一直驾轻就熟。金轩在心底冷笑了一声,对巫承赫道:“先给你爸爸说一声吧,免得他担心,你背着他跑了这么远,他一定急死了。”

    提起便宜爹巫承赫也有点心虚,汉尼拔虽然对他很宽容,但这次他闹得太大,还牵扯到给他提供交通工具的陈苗苗。想了想,道:“要不还是先告诉陈苗苗吧,探探口风,有个心理准备。”

    看着他担心的样子,金轩心里软软的,点点头,接通了陈苗苗。

    “学长!kg神!”线路一通,陈苗苗的立体投影就出现在眼前,小正太还躺在病床上,一条腿吊在支架上,一看见他们俩就尖叫起来:“天哪!你们都活着!真是太好了!感谢上帝!谢谢菩萨!”

    巫承赫被他的声音震得耳朵发麻,道:“是啊,我找到他了,我们都很安全,苗苗,我爸有没有发现我走了?”

    “你说呢!?”说起这个陈苗苗的脸立刻狰狞起来,“拜托!说好保持联络的,学长你是在玩我吗?你走的第二天早上统帅就知道了,他都把整个医院翻过来了好吗?我被他吓得差点大小便失禁!”

    巫承赫嘴角抽搐:“对不起,当时情况比较复杂,金轩受了很严重的伤,我来不及和你联系。”

    “你还敢说!”陈苗苗捶胸控诉,“你爸太可怕了,你没见他的脸色,都能吃人了,我妈的秘书被他眼风一扫就怂了,没等他问就跪着把什么都招了,说我骗了一艘船,八成就是给你用的。嘤嘤嘤嘤……你爸虽然没揍我,但用眼神凌虐了我一千遍啊一千遍,我都被他吓尿了!”

    巫承赫扶额,想安慰他,根本插不上嘴,陈苗苗跟倒豆子似的哭诉道:“我妈妈为这事儿都发了狂躁症,拿着枪说要崩了我,我爸为了护着我被她揍了一枪托,到现在脸还是肿的,病房门也被她撞碎了。学长我给你跪下了,你快点回来吧,你再不回来我就家破人亡了嘤嘤嘤嘤……”

    他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巫承赫内疚的不行,道:“对不起苗苗,都是我不对,我这就给我爸打电话解释,对不起,实在是情况太糟糕了。”

    “你赶紧跟你爸自首吧,他已经亲自去小行星接你了。”陈苗苗擤了一把响亮的鼻涕,道,“我妈本来也想去,他没让,说让她好好教育一下我,我妈现在决定要把我接到锡灵空间港去了,我一点都不想去锡灵啊,我要留在外婆家嘤嘤嘤嘤……”

    锡灵空间港是第三集团军军部所在地,高度军事化管理,连个游乐场都没有,巫承赫完全能理解留守儿童那痛苦的心灵,安慰他道:“你别急,我爸就是那么说说的,再说他也管不到你们家的家事,我这就跟他解释。”

    “你快着点儿吧!”

    挂断陈苗苗的通讯,巫承赫和金轩面面相觑,良久巫承赫苦笑了一下,深呼吸,道:“接我爸吧。”

    “好啊。”金轩左手在全息系统里点了几下,嘴角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夏里!”汉尼拔冷峻的面孔出现在面前,隔着十万八千里巫承赫都能感觉到他濒临爆表的怒气值。

    “对不起,我一个人跑出去,让你担心了。”巫承赫老老实实承认错误,“陈苗苗是被我威胁的,他帮我是迫不得已,请你不要为难他。”

    “嗬!你还顾得上关心别人,为什么不关心关心你自己?!”汉尼拔透过三维摄像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发现完好无损,松了口气,但语气仍旧是非常严厉的:“你也知道我会担心!夏里,我是不是对你太宽容了,让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一个小孩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

    巫承赫语塞,垮着脸接受教训。汉尼拔接着训斥道:“你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危险?你知不知道为了找你我惊动了多少人?你还敢从第三集团军借飞船,你计划很缜密啊,连尤娜的眼睛都被你骗过了!”

    “对不起。”巫承赫羞愧道,“是我太冲动了,我、我就是想自己找金轩,毕竟他是为了救我才没搭上救生艇。但我知道你绝对不会让我去,所以我才……对不起,这次是我太任性了,以后我不会再这么做了,爸爸。”

    听到一声“爸爸”,汉尼拔不由自主抽了口气,咬肌绷紧了一下,道:“你这混账!简直无法无天!”

    他说得严厉,但语气已经放缓了,顿了顿,道:“你给我呆在原地不要动,我让伊万诺夫去接你,回来再跟你算账!”转向金轩,和蔼道:“你还好吧,金轩,夏里能找到你真是万幸,我这就向总统阁下报告这个好消息。”

    “谢谢您的关爱,统帅。”金轩不知不觉就把“叔叔”二字给换过来了,“我很好,多亏巫承赫及时搭救,请不要过分责备他,他只是好心。”

    “他太大胆了,一个人偷偷跑出去,连个卫兵都没带。”汉尼拔叹气,“他还是个孩子,我很担心他遇到坏人,请你帮我暂时照顾他。伊万诺夫已经确定了你们的所在地,半小时内就能赶到。”

    金轩完全听出了汉尼拔的言下之意——还是个孩子,暂时帮我照顾他——一方面是提醒他巫承赫还没成年,不可以碰,一方面是在宣布作为父亲的所有权。

    “好的,我们等他来。”金轩淡淡说,“我会替您照顾好他的,统帅。”

    汉尼拔眼睛眯了眯,似乎也听出了他的言下之意,嘴角露出一丝冰冷的微笑:“好,我们见面再谈。”说完,切断了通讯。

    呆萌星人完全没听出来他们俩之间的机锋,烦恼地挠了挠头,嘟囔:“他很生气,这下惨了。”

    “不用怕,他不会收拾你的。”金轩替他顺了顺乱毛,“你已经道过歉了,再说你还救了我,大功一件呢。”

    “唉。”巫承赫依旧愁眉不展,他清楚汉尼拔的脾气,平时又民主又风趣,其实控制欲非常强,最讨厌别人违拗他的命令……总之这下惨了。

    金轩看看时间还有剩,接通了自己的个人智脑,翻看了一下这几天积攒的信息,然后给他亲爱的哥哥发了一条消息报平安。

    很快金辙就把电话打了回来,大嗓门震得巫承赫一哆嗦:“金轩?你他娘的还活着?”

    金辙长得跟金轩很像,就是身材更魁梧一些,因为曾经在远航军长期服役,整个人都充满军人彪悍的气质,眉宇间颇有风霜之色,典型的中年沧桑帅大叔一枚。

    金轩冲总统阁下英武非凡的三维图像龇牙笑:“看见我是不是激动得要哭了?”

    “真是祸害遗千年!”金辙哈哈大笑,“老子现在心情很好,就不教训你了,等回敦克尔首都再好好跟你算算账!”

    两名家长的话还真是有点相似,金轩翻了一下眼睛,道:“被袭击又不是我的错,你又跟我算得什么账?”

    “别忘了你还是学生,好好的学校不待,跑到加百列军港去搞什么行为艺术,你说你不是找抽吗?”金辙时刻不忘规劝他改邪归正,顿了顿,道:“得了,回头见面再说。现在不管你在哪,都给我呆在原地不要动,我让霍伯特马上定位你的位置,这就去接你。”

    “哈,霍伯特先生来了加百列?”金轩挑眉,“你为了找我可真是下了血本啊大哥,好基友都放出来了哈?”

    “废话,我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说没就没了?我就不信那个邪!”传说中彬彬有礼的总统阁下在弟弟面前完全是一副活土匪的架势,一转眼看到巫承赫,问道,“你旁边那个孩子是谁?远航军的搜救人员吗?他们开始招募童军了?”

    我看上去有那么幼稚吗?巫承赫黑线。

    金轩嘿嘿一笑,摸了摸他头,解释道:“他是我的实习生,加百列基础学校的学生,和我一起在蚱蜢空间站做实验。这次就是他救了我。”

    “哦哦,你现在居然是老师了,真不可思议。”金辙感叹了一句,眉峰一挑,“哦,你说他也参加了蚱蜢空间站的实验?汉尼拔统帅的报告上说幸存者一共有两名,一名是他大儿子,一名是波波娃星将的儿子,你身边的是哪一个?”

    “夏里·辛普森,汉尼拔统帅的大儿子。”金轩说,“他从母姓,华裔名叫巫承赫。”

    金辙的表情有少许微妙,顿了顿,和蔼地对巫承赫颔首:“谢谢你,巫同学,感谢你救了金轩。”

    “呃……”巫承赫有点不适应他这样温和的表情,道,“不、不用谢,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擦我在说啥?!

    “呵呵,真是个腼腆的小孩。”金辙看着他局促的样子,笑容更加温和,“一点都不像汉尼拔统帅,要是换了他,已经开始跟我谈加军费的事情了,哈哈。”

    巫承赫囧,原来汉尼拔也有无赖的一面啊。

    “好了,你们保重身体,我现在就让霍伯特先生去找你们,他应该已经在小行星附近了。”金辙说,“金轩,照顾好那孩子。”

    “放心。”

    金轩收线,一边连接另一个人的通讯,一边向巫承赫解释:“霍伯特先生是国务卿,也是我哥哥的发小,霍伯特家和我家几代人之前是姻亲,我们有点亲戚关系。他是哥哥最信任的人之一,他的好基友,轻易不会放出来办事。这次为了我,算是破例了。”

    敦克尔联邦的政治体系是三权分治,总统、国会、最高法院互相制衡,另外设有国防部长掌管兵权。原本国防部长下辖八大星将,分管海陆空宇等多个兵种,后来因为远航军自成体系,又推举了统帅,所以国防部长的权利被削掉一大半,分给了汉尼拔,两人算是平级,各安其事。

    总统掌握着联邦总的用兵权利,并下设内阁分管各项事宜,国务卿作为内阁成员的首席,可以说是总统的左膀右臂,在总统遇到危险时,甚至能暂代其职。

    巫承赫原本还觉得总统阁下对弟弟似乎有点漠不关心,出了这么大的事没有亲自核实就发了讣闻,现在看来不是这样,能把国务卿派来,算是大手笔了。

    “那我们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我爸爸?”巫承赫问,“他和霍伯特先生都要来接我们,时间也差不多,或许能碰上。”

    “我先问问霍伯特。”金轩已经捕捉到了霍伯特的通讯,全息影像一闪,一个金发蓝眼的中年男人便出现在他们面前。

    国务卿霍伯特先生是典型的法裔,身材颀长,温文尔雅,眼神深邃而骄傲。看到金轩,他喊了一声上帝:“哦上帝,你还活着真是太好了!我以为金辙这次要疯掉了——再从胚胎银行弄个孩子出来可不容易呢。再摊上个你这样的熊孩子,我们又都得少活很多年,天知道,他本来就活不了多长,哈!”

    “他对我哥哥保持独身很不理解,一直想说服他找个向导续命。”金轩凑在巫承赫耳边小声吐槽,而后转向霍伯特:“你好霍伯特。”

    “噢,小可怜你在生气了吗?为什么不叫我霍伯特叔叔?算起来我可比你大一辈呢。”霍伯特微笑着说,虽然语气是调侃的,但看得出非常高兴。

    “我们华裔出了五服就不算亲戚了,再说你敢让金辙叫你叔吗?”金轩眨眼。

    “他太老了,又不懂得保养,我喊他叔叔还差不多。”霍伯特呵呵一笑,道,“我已经定位了你的地点,很快就能赶到,为了你我连续八天都在曲率飞行,都要累断气了,还好刚到就找到了你,金辙真应该给我发奖金……汉尼拔统帅也在赶来,我已经跟他联系过了,我的卫兵将和他的近卫军特遣队一起下去,他们接夏里先生,我来接你。”

    “好的。”金轩说,想到要和巫承赫分开,略惆怅,但还是点头道,“我等你们。”

    35你挖坑,我挖坑

    半个小时后,伊万诺夫和总统卫兵同时赶到,将巫承赫和金轩分别带回了各自的飞船。

    金轩坐在穿梭机里,看着透明舱盖外巫承赫乘坐的穿梭机如流星般划过天空,怅然叹了口气,虽然过去的八天他受了不少罪,差点死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但鉴于和巫承赫的关系发生了突破性进展,他还是决定将这八天划为“人生中最甜蜜的时光”之一。

    他永远都记得亲吻巫承赫时那令人心悸的感觉,温暖、清澈、踏实、激情……虽然他当时在发狂躁症,神志不清,但他确定这一切都恰如其分地吻合了他对爱情最完美的想象,无论多少词汇都不能确切形容!

    金轩嘴角勾起一个略显愚蠢的傻笑,左手轻轻抚摸自己的嘴唇,回味着巫承赫唇瓣的触感。坐在他身边的两名卫兵面面相觑,头上同时掉下一滴冷汗:主啊,这熊孩子又在攒什么坏水儿?不会是又在策划新一轮的行为艺术吧?总统府门口好不容易才清净了几天啊!

    这年头总统的卫兵可真不好当!

    穿梭机对接总统专用飞船,金轩一进主舱就看见了他哥哥的好基友,国务卿霍伯特先生。

    “噢,你这次的造型很酷嘛。”霍伯特笑着说,“演个流浪汉或者逃犯什么的都不用化妆呢。”

    金轩瘦得厉害,头发枯乱,脸上带着细小的擦伤,衣服就更不用提了,简直破得跟烂抹布一样。不过他本人并不觉得违和,作为一名前·行为艺术家,这身行头比他以前一些演出服其实还更正常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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