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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只愿君心似我心 作者:词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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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愿君心似我心 作者:词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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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愿君心似我心 作者:词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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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爱情,并且一次次的寻找恋人的转世,可是又悲哀地发现对方已经不认识自己,由此造成痛不欲生的刺激、自杀、复仇、横刀夺爱等等,将会造成极大的非战斗性减员。尽管忠贞不是妖族的常见现象,但对于一个种族来说,每一个强者都是宝贵的,种族在他们身上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就是为了他们能打仗,怎么能因为这种事情消耗掉?

    如果可能,雪连城也不想教给玉魄。但是很显然,这小子已经长成了一头被驯养的动物,而不是无法无天没心没肺的妖怪。

    从学习秘法开始,玉魄就无数次地幻想过他和主人再次见面时的场景。也许他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孩子,那么他就可以又忐忑又骄傲地被看做是长辈;也许他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少年,那么他就可以潜入学校,霸占他这一世的初恋;也许他找到他的时候,他像上辈子一样年少有为,那么他就可以像宠物一样向他撒娇……

    在所有的想象里,法兰蒂斯要不然就是什么都不记得,要不然就是什么都记得。但是,玉魄没想到,他看起来是记得一些东西,但是不认识自己了。这让他更加嫉妒那些能够存在于莫鹰脑海里的其他东西。

    玉魄也一直以为,自己能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身份,向主人倾诉这些年等待与寻找的心酸、担忧、急迫……就像跟雪连城对练了一天终于可以扑上柔软的床。但是,他退缩了。

    他到底是怎样一厢情愿地以为死了一次法兰蒂斯的心里就不会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东西了呢?即使他不再像以前一样背负着国家的荣耀,不再有未婚妻,可是他也会有这几十年来血肉相关的生活。即使这一次找到了他,自己还是一个闯入者,一个局外人。

    如果是最重要的东西,无论如何都不会认不出来的吧的吧?

    不,你只是把你的主人太神化了。你现在的长相跟原来只有五分相似,作为一个会生老病死肉体凡胎看不见未来的凡人,你家主人不敢认完全是正常的吧!就算是再怎么深爱,面对整过容的恋人也是不可能认出对方的吧!认得出来那才有鬼!

    早知道就不该看那些狗血电视剧的。什么一见钟情什么心有灵犀的。

    辗转反侧、摊煎饼、滚来滚去……纠结的玉魄失眠了。

    到天明才睡觉的后果是,他的眼睛肿了。下眼睑出现了独特的紫色黑眼圈。但是由于兼职还没有辞职,本着诚信精神以及不想本月的收入功亏一篑,玉魄还是把自己从床上扒起来。

    发传单、贴小广告、送快递这一类工作的好处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四处转悠,而且可以领工资。坏处就是精神和身体都比较受虐,而且收入不高。除了幼年自给自足的生活的时候以外,玉魄做过公爵的男宠(?),做过魔界的打手(??),从来没干过待遇这么低的工作——当然,鉴于他还抱着赚钱之外的目的,这也不算什么。

    除了获取生活经费以及方便寻人,打工对玉魄的另一个有益影响是,更加了解人类。

    人类比动物复杂得多。这一点玉魄早就知道,但是他的了解只限于纸上谈兵。他曾见过很多农牧民,但那时候它对人类并不感兴趣。后来他见过的人也只局限在法兰蒂斯身边。

    虽然身为异类想要完全了解人类是不可能的——即使是人类也不见得能完全了解自己的同胞,但是,通过和人类接触,让自己的行为更像人类一点,确实很有必要的。

    当年法兰蒂斯吓他的时候说,抓住他会把他烧死。但是现在的玉魄知道,人类的可怕之处不仅仅是这样。如果被发现是妖怪的话,不仅有可能被送去“科学研究”,还有可能被修道者俘虏或者杀死。不论哪一种,都不是比烧死更愉快的经历。

    所以现在,玉魄早已不是那只单纯的,只知道吃肉交配打架的萌物了。

    但是,也没必要因此而提防所有的人。像莉娜姐一样的好人(孩子你觉得担当得起实权公爵管家的女人会是简单的好人么)也是存在的——

    比如新工作地点的同事,说为了欢迎新人要请他吃饭。新的打工地点是莫鹰工作的大学后门旁边的饮品店。店员都是粉嫩的小姑娘。玉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学会让女人请客是一件丢脸的事。

    当时玉魄阴暗地想让法兰蒂斯过来见识一下,不是只有你才会沾花惹草的,小爷也是很受女人欢迎的!

    请客地点很自然地选在了饮品店隔壁的餐吧。一方面是因为这里很近而且环境不错,另一方面是因为在饮品店工作的女孩们常来吃办了优惠卡……当然,后一项她们是不会告诉玉魄的。然而,没心眼的玉魄依照自己的喜好点了很多盘烤翅烤肉串,当女孩们看到账单的时候,觉得其实优惠卡神马的都是浮云,吃货才是王道。

    早知道应该带他去吃自助的。

    毕竟,即使是食量大的男生,也比不上一头人型的饿狼啊。

    但是,玉魄的桃花运并不是被他可怕的食量结束的。他本来是怀着幼稚的恶意接受邀请的,在莫鹰那里碰了钉子,他有些自暴自弃。一个声音说,你不是为了近水楼台才换了工作么,既然如此就应该一鼓作气勇往直前地把人追回来;另一份声音说,那个王八蛋上辈子始乱终弃就算了,现在居然还不认账,就应该给他点颜色看看!讨女人的欢心他又不是不会,尽管没有亲身试验过,但他也见过无数头猪了。

    可惜,他灵机一闪,自爆了。他突然想到,这些成天准备着艳遇的姑娘们一定对恋爱有些研究(至少强过追老婆追了一千年还没到手的家伙),是不是可以问问她们自己的问题?

    于是,在被问到有没有女友的时候,他说,我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恋人。

    女孩们的脸垮下来。

    玉魄用伤感的表情接着说,他为了他的家族把我甩了,我找了他很久才找到他,但是现在他说他不认识我……

    女孩们失望的表情逐渐变成了同情和怜悯。

    我就是因为想离他近一点,才选择在这里工作的。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呢?

    沉吟了一会儿,扎着两个马尾的琳琳问:“你的心上人有新欢了吗?”

    “应该没有。”

    “那么,她是真的没认出来你呢,还是因为不想再和你牵扯装作不认识你呢?”

    “这……我觉得应该是前者。”现在的莫鹰对他其实也挺殷勤的,如果是对一个陌生人,完全没必要刚认识就邀请对方同居把。他可能是看出了什么端倪。但是,身为曾经的主人,没有第一眼就认出自己,玉魄还是十分不爽。

    “看来她对你感情不深,而且现在过得也挺好。如果你够圣母,你还是放弃吧。”琳琳抛出了令玉魄惊讶的答案。

    “可是,他对我,又不像对待陌生人……”

    “那就去追啊。”琳琳恨铁不成钢地说,“要不要这么唧唧歪歪的啊!”

    “我只是觉得很难过……我不想用过去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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