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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节

      城市中[娱乐圈] 作者:金铜钱

    正文 第56节

    城市中[娱乐圈] 作者:金铜钱

    第56节

    他不喜欢沈霄一直试图把黎若森拉出那个他熟悉的地方。   沈霄再次肯定了一个事实,他跟黎铮英确实没办法和平相处。   他思考了一会儿,还是打了个电话给李导,说明自己确实没办法出国拍摄。   电话那头,李导似乎不太意外,只是询问,他有没有时间,他们需要当面谈一谈。   首映活动结束之后,李导并没有立刻回到家里,而是选择了在附近的酒店下榻,离沈霄居住的地方不是很远。   于是沈霄和李导约定了一个时间之后,就出门了。   到达酒店之后,沈霄发现李导的夫人并不在,套房里只有李导一个人,“她遇到了自己一个旧时,去对方家里住去了。”李导大概说了下,就让沈霄进来,然后指着沙发,让他随便坐。   沈霄和李导也是认识很多年的关系,所以并不拘束,他喝了一下李导从小型吧台给自己倒的酒,然后说,“我的来意,想来您也是知道了。”   “知道,也不意外。”李导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自从他年纪大,身体不太好之后,其实已经很少喝酒了,这会儿也是趁着夫人不在,才能偷偷喝上一杯,他对沈霄说,“你可不能告密。”   “您少喝点,我是不会告密的。”沈霄对着李导,举了下酒杯。   “其实电影,最开始我脑袋里出现的人就是你。”李导喝了一口酒,满意地叹了一口气后说,“不过当你第一次说自己还要考虑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应该是没指望了。”他摩挲着手中加了冰的酒杯,雾气在杯壁上很快就凝结成了水珠,“这部电影没有什么值得考虑的地方,剧本,班底……不谦虚地说,还有我,这个阵容出来,无数人都想上这部戏,但是你说你要考虑,我想一定是什么让你犹豫了。”   “很快你也见到他了。”沈霄说。   “是。”李导看着沈霄,“你不是冲动的人。”   “我从来都不是。”沈霄说,他的每一步,他都是有计划的,唯一的例外可能就是黎若森,毕竟在他的预想里,他不会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还是一个来头挺大的男人。   “所以我很意外。”李导说,“我想应该不是黎若森不同意。”   “是我不同意。”沈霄说,“他倒是很希望我能把握这个机会。”   李导唔了一声,“其实他想得没错,这部戏在国外,顶多只会拍半年,虽然他身体不好,不方便去那个地方,但是只是半年而已。”   “我不年轻了。”   “所以才要抓住机会。”   “之前或许我会抓住。”沈霄说,“但实际上,拿奖之后,这件事对我来说并不是非常迫切的事情,以前我觉得自己要证明些什么,沈霄不是一直在拍故弄玄虚的文艺片,不是永远就差那么一点,永远和奖项无缘。”   他一直是想要证明什么的,说白了,沈霄不是大家想的那种,与世无争的人,只是他争的方向不同,他想争给自己看,他能行,即便是没学过什么专业课程半路出家,他依旧能行。   “现在觉得无所谓了?”李导又喝了一口酒,他拿起桌上的烟盒,递给了沈霄和自己。   “你是彻底趁着夫人不在,放纵自己了?”沈霄喝了酒之后,也放松了很多,语气再也没有之前的拘束感。   “到时候说是你抽的。”李导说着,就点燃了香烟,然后把打火机扔给了沈霄。   沈霄也点燃了,他吸了一口烟之后才说,“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不年轻了,我留给感情的时间不多了,我也还很年轻,我留给电影的时间还很多。”沈霄说,“所以这只是一次的放弃而已。”他看着李导,“你觉得这是你的巅峰作品?”   “你不用这样激我。”李导慢条斯理地说,“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巅峰作品,但是我知道,我创作的巅峰期可能已经过去了,我是真的老了,我的技术是成熟了,但是思想可能已经老了。”   “下次搞创作是几年之后,我已经不知道了。”李导说,“我有时候很怀念年轻的时候,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脑袋里有很多的想法,每次看国外的电影,跟在国内的制片厂里,跟着别人学,看东西是怎么用的……那个时候能用的东西很少,技术也不发达,但是你想法多啊,很多,总是有各种想法。”   “你应该不是来听我唠叨的,我本来想劝劝你,现在看你想得很清楚,那该你说了,你想跟我说什么?”   “还是聊聊你的感情问题?”   第74章    74   沈霄靠在沙发上,他下意识地看了眼手机,然后又吸了一口烟,“瞒不过你。”   “我以为你根本没准备瞒我。”李导说,他笑呵呵地看着沈霄,倒是和以往严肃的形象相去甚远,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一样,开始回忆起来,“说起来,当年还是我追的夫人呢。”   “我知道。”沈霄说,人一出名,难免就会有各种报导,功成名就之后,各种回忆录啊,人生访谈就来了,包括现在时兴的自媒体,借用一下名人的故事,稍微灌点ji汤,就是一篇篇爆文,关于李导的故事,就算沈霄不感兴趣,这些年各种大大小小的报导也见了不知道多少遍。   他突然站起来,这间酒店的地理位置极好,室内陈设与设施,也是完全对得起他的价钱,这也是沈霄见惯了的景象,只是这会儿,他站在这个房间里,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那个县城里的招待所,他待在招待所里,身上是自己的全部家当,准备迈向未知的远方,“我们很像。”他对李导说,沈霄站在落地窗边,居高临下地看着脚下璀璨的灯光,这一刻,他站在这里,仿佛拥有了全世界,当然,只是仿佛罢了。   李导和夫人的故事很简单,大家闺秀和穷小子,入不敷出,为了梦想饿肚子,而夫人一辈子都没受过委屈,唯一受过的委屈,也是跟了李导之后,因为贫困所致的。   家里人不喜欢李导,自然不会给她任何接济,说起来无聊又普通,如果没有李导的成功,一切都会淹没在时间里,但是李导成功了,所以这件事被拿出来说,是他们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故事。   “我有时候真不懂黎铮英在搞什么。”沈霄自言自语。   “黎家的那位先生我见过。”李导的年纪虽然大了,但是耳朵可还是挺好,他当然是听见了沈霄的嘀咕,“黎家的那些事情,我也是有所耳闻。”他摩挲着手中的酒杯,对沈霄说,“其实你还是不成熟。”   “如果我是黎铮英,我也不喜欢你。”李导说,“我的弟弟,当然,也可能算是半个儿子,一直体弱多病,被我好好保护在家里,然后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成就没多大,社会地位没多高,也没多少钱的男人,突然就要把我儿子带走……他甚至都不了解我儿子的生长环境,以为他们都是一类人。”   “怎么会是一类人呢?”李导对沈霄说,“黎若森根本不懂你想表达的东西。”他想起自己的夫人曾经与他谈起过的青年,略有些害羞沉默,看上去教养良好,很有礼貌,也很冷漠。   他的世界太小了,所以他只能关注仅有的几个人。   对其他人,他只能选择漠不关心,因为这些人跟他不会有太大的交集,“你指望他能明白,你想他明白的东西,可能吗?“李导问,“不可能的。”   “那我要怎么办?”沈霄转身问。   “为什么你不能耐心一些呢?”李导问,“因为是黎若森先喜欢的你,所以你就觉得占据了主导位置?”他又喝了一口玻璃酒杯里的酒,发出了一声满意的叹息,“换个方向吧,如果是你先喜欢的黎若森呢。”李导问,“你会怎么做?你觉得自己能够接触到他吗?”   沈霄沉默不语,他当然知道,如果这件事反过来会是如何,如果那天,是他在片场对那个青年一见钟情,对方不懂爱情是什么,可能最开始,最好的结果,也只是从友情开始,他们会一起聊天,一起谈论一些感兴趣的东西,他们会聊很多事情,最好的情况下,他能得到黎若森的联系方式,更多的情况,他这样的朋友可能一开始就被黎铮英和吴涛两人隔绝在外,因为他是个复杂的,不适合黎若森接触的人。   在黎铮英的预想里,适合黎若森的,应该是像兔子一样,温顺无害的人,而不是他,一个有着复杂过去的男人。   那按照最好的安排,他有了黎若森的联系方式,他跟他聊电影,聊音乐,聊很多东西,也许在半年之后,黎若森会邀请沈霄去黎家做客。   但是却不会外出和沈霄见面,他们甚至连好友都谈不上,只是维持在一个礼貌距离里的朋友,接着就是各自结婚生子,一辈子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而现在呢,因为黎若森喜欢他,所以这些障碍都不是障碍,而他们的恋爱里也缺少了最关键的一环,黎若森其实根本不明白,情侣之间究竟怎么相处才是对的。   他是会看,看电影,看一切资料去揣摩,但是这种事情,只凭着冷冰冰的资料,怎么可能完全明白,所以他有些时候,并不十分理解沈霄的某些情绪,   “看,你不是很清楚嘛。”李导在一边说,“有些事情,换个方向想,就很明白了。”   沈霄呼了口气,他从窗边离开,走回李导身边坐下。   “不打个电话。”   “太晚了。”沈霄看了眼时间。   李导摇摇头没说话。   “怎么了?”沈霄问。   “你是不是从没谈过恋爱?”李导问。   “谈过。”   “你那种叫谈恋爱?”李导说,“你那些绯闻对象我也知道,难道不是各取所需,你对他们有心动的感觉?”又喝了一口玻璃杯中的酒,恋恋不舍地喝完了最后一口,“你有初恋吗?”   “有。”沈霄说。   “然后呢。”   “没然后。”沈霄说,他不明白这跟自己的初恋有什么关系。   “你没有那种感觉吗?见不到对方的时候,恨不得飞奔到对方身边,无时无刻,不想待在他的身边,只要两个人在一起,无论做什么都是快乐的,甜蜜的,甚至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看着对方,一切就已经很完美了。”李导说,似乎是在回忆自己恋爱时的一切,“记得当年,和夫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远远地看见了她。那种感觉是什么呢,明明那条街上人那么多,但是那个瞬间,我的眼里,只剩下她一个。”   “你还是太冷静了沈霄。”李导说,“因为你觉得他走不远,他的家在这里,他的身边……这样说或许很抱歉,但是你就是这么想的,你知道他走不远,所以你不急,你觉得他会在原地等你。”   “为什么要等你呢,沈霄。”李导上下打量着沈霄,“你长得不是顶好看,也没多有钱,在黎铮英眼里,恐怕也只是一只想吃天鹅r_ou_的癞□□,结果这个癞□□还不知好歹。”   “我跟他说了电影的事情后,他肯定是希望你去的,所以你觉得黎若森不懂你在想什么。”李导说,“为什么不是你不懂他呢?他就是想看见你在屏幕上,让我猜一下,你有什么值得他关注的,恐怕也只是电影吧。”   “因为电影,他认识里,因为那个角色,他喜欢上了你,所以,当有一部是谁都知道很重要的电影放在你面前的时候,他当然希望你能去争取一下。”   “幼稚的不是他,是你,沈霄,这么多年,你真的从那个小镇里逃出来了吗?”李导说到这里,就不说了,他像是困了,对沈霄挥挥手,“你再考虑一下,我得休息休息,这个角色,我最多再为你留12个小时。”   “你想好了,可以告诉我答案。”   第75章    75   电影拍摄的进程不算快,沈霄跟随整个摄影团队来到国外之后,厄运好像也一起跟来了,刚刚到达那个地方之后,团队里超过半数的人都有了严重腹泻的反应。   前往当地医院之后,发现可能是饮用水的问题,整个摄影团队只能在当地购买一些纯净水。   这个时候,沈霄的身体突然开始过敏起来,皮肤上开始起了大片的红疹,查不出过敏源,就这么浑身难耐地过了一个星期之后,身体上的过敏,总算慢慢消了去,这段时间,摄影组也没有停止拍摄,毕竟在国外拍摄的费用不小,每一天都是一笔大额收入。   因为当地有很大一片沙漠,电影里也有一些沙漠的场景,所以李导决定先把这些戏份放到沈霄过敏的时候拍摄,这样他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也不会太奇怪。   高温加上缺水,以及身上不断传来的痒意,几乎是沈霄这快40年来从没有体验过的,只要一幕拍完,他都会去后勤那边补水,然后拿着水瓶去找李导。   李导年纪大了,他戴着帽子,脸上裹着围巾,通过监视器,看着屏幕里的画面,然后指着一些场景,“这里这里。”他说了下自己的想法。   沈霄作为一个老演员,当然也有自己的一些经验,他听着李导给他说戏,然后自己在旁边又翻看起了已经给他翻得起毛边的剧本。   结束拍摄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昼夜温差极大,沈霄披着棉袄,跟着摄影组一起撤离。   “身上怎么样了?”跟他一起拍摄的是几个新人,不知道李导怎么找到的,但都挺不错。故事也不复杂,讲的是一个江湖儿女的故事,只是和一般人不同,他出生于当地的帮派,作为整个帮派里唯一的外国人,他格格不入。   主角十几岁的时候,通过人蛇离开家乡,在船舱里几乎死去,才来到了国外,却发现这个地方根本和自己想象的不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豪车美女,只有无尽的沙土还有矿产。   他被卖到了这里挖矿,然后偷偷逃走,最后混迹于街头帮派,他那么特殊,是这里唯一肤色不同的人。   但是他心狠手辣,几乎难缠的事情都被他解决了。   他慢慢在帮派里有了地位,接着时代在变……   最近在沙漠里拍摄的戏份,就是他第二次逃亡的时候,他没有带太多的东西,为了不引起怀疑,他的身上只有普通下矿的时候,最常见的那些。   这片沙漠很大,没有向导,没有汽车,很难离开。   电影剧本里,沈霄并不是一个人逃出来的,跟他一起的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年龄比电影里的沈霄更小一些,因为还年轻,正是本色出演的年纪,所以化妆上不需要太多的修饰。   钱夏正就是这个跟沈霄搭戏的人的名字,遇到沈霄的时候,便是有些过分热情,听说是李导从电影学院里找来的,说是沈霄的粉丝,看过不少他的电影。   整个电影组都住在当地的酒店里,居住条件不算太好,偶尔的时候还会断电,钱夏正的房子离沈霄的住处不远,他有时候看到沈霄的时候,会跟他聊一聊,然后把自己从国内带来的过敏药给沈霄用。   “我以前经常过敏,所以就带在了身上。”钱夏正对沈霄说。   沈霄道了一声谢,他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矮一些的年轻人,总觉得他对自己有些过分的热情了。   因为整个电影组在当地都没熟人,所以晚上收工之后,经常是一起窜门的,沈霄和李导比较熟,有时候会去拜访他。   两个人一起抽烟,打开窗户,看着外面略有些荒凉的景色,“有没有后悔。”   “后什么悔。”沈霄说,他吐了口烟圈,自从来到这里拍戏之后,他的胡子为了剧情需要,已经留了一定长度,按照电影的设定里,这样做也是为了在容貌上做些小小的隐藏,他也晒得更黑了,身上还有一些过敏起的红疹,看上去比在国内的时候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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