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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

      城市中[娱乐圈] 作者:金铜钱

    正文 第62节

    城市中[娱乐圈] 作者:金铜钱

    第62节

    而后几年,黎铮英一边学着如何去当一个合格的继承人,一边在花园里偶遇了这位美丽的女性,对方在嫁入黎家不久,就怀孕了。   很快的,黎铮英的两位弟弟也是相继出生。孩子出生不久之后,黎铮英曾经去看了一眼,只觉得小孩子皱巴巴的一点也不好看。   他对两位弟弟倒是没有任何敌对的情绪,明眼人都知道,黎家是他的,这两位弟弟和他的年纪相差太大,也构不成任何威胁。   倒是满月之后,又一次宴请众人的时候,黎铮英第一次抱了黎若森,黎若宇则是那个女人抱着,她轻轻地哄着哭闹不休的黎若宇,抽空看了下乖乖地在黎铮英怀里的若森之后,温柔地对他说,“铮英,若森很喜欢你呢。”   喜欢吗?黎铮英看着自己怀里的小孩,有些不知所措,对方太软太轻了,比面团还脆弱,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手脚该怎么摆放才最合适,所幸自己的这个弟弟很给面子,没哭没闹,只是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因为已经满月的缘故,此时的黎若森再也不是才出生时皱巴巴的样子了,他眼睛很大,看上去就像葡萄一样,皮肤又白又软,就像棉花糖,头顶也长出了些许细软的头发……黎铮英看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戳了下若森的脸。   然后就被若森抓住了手指。   才满月的婴儿太小了,黎铮英甚至不敢用力,只能和若森大眼瞪小眼。   直到被她拯救。   “好了,若森困了吗,和弟弟一起睡觉吧。”她从黎铮英的怀里接过若森,哄着她,若宇则是身边的帮佣在抱着。   黎铮英看着她带着两个弟弟离开,低头看了眼自己空空的怀抱,一秒钟之前,他的怀里还有那个脆弱又弱小的弟弟,和他有着血脉联系的亲人。   再大一些之后,黎铮英就开始在公司里做事了,他那个时候已经明白了自己那点心思,于是很少回黎家的老宅,更是避免和她的接触。   说到底,这段没由来的感情过于见不得光,他只能避免去想这件事,偶尔回家的时候,看着在花园里打闹的两个幼童,才恍然,自己的弟弟居然已经这么大了。   若森永远是带着若宇爬上爬下的那个,明明长得漂亮得像洋娃娃一样,性格却有些无法无天,经常带着若宇去恶作剧。   有一次,若森爬在树上,黎铮英恰好路过,抬头就看见了一双鞋子掉下来,正好砸到他的身边。   黎若森趴在树上,眼睛大大的,脸上还有刚刚蹭到的灰,头发也因为爬树而变得乱糟糟的,“……大哥。”他小声地喊了声,似乎有些怕黎铮英。   黎铮英低头看了眼掉在草丛里的鞋子,捡了起来。   “谢谢大哥!”若森伸手,似乎以为黎铮英会把鞋子递给他。   “你把右脚伸下来。”黎铮英拎着手里属于黎若森右脚的那只鞋说。   树上的黎若森似乎不明白,但还是跨坐在树枝上,把鞋子掉了的那只脚,伸了下来。   黎铮英替他把鞋子穿好了之后,才道,“在树上小心点。”   “大哥你要上来看看吗?”黎若森趴在树上邀请他,似乎是发现这个大哥没有那么严肃之后,黎若森的性格又活泼了起来。   黎铮英摇摇头,“我还有事。”   说完他就顺着道路,回到了老宅里,然后把佣人们批评了一通,让小少爷在家里爬树的时候,周围居然没一个人看着?掉下来怎么办?   从那以后,只要黎若森想爬树,周围肯定有人盯着,深怕他掉下来。   黎铮英也以为,自己和若森若宇只会保持着这样兄友弟恭的关系,直到那个女人去世,直到若森再也没法走路。   他还记得那天,她拉着他的手,对他说,让他照顾好俩兄弟。   他低头看着对方苍白的脸,蹲下来问,“你凭什么觉得我会照顾好他们。”   “……你是个好大哥。”女人说,这句话似乎已经用了她太多的力气,说完之后,她的脸色又苍白了些,然后突然微笑了起来,“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忘了我。”   “不会。”黎铮英握住她的手,“他们不会忘了你。”   黎铮英有时候也知道,自己对于若森的那种控制欲和掌控欲,在她离开之后,便爆发了出来,他感觉自己已经不能再失去了。   他看着若森慢慢变得沉默,坐在轮椅上,依旧漂亮,却漂亮得像个假人,然而他又该怎么做呢?若森身体不好,和若宇不同,他只希望能好好地待在黎家。   即便以后结婚生子,也要找个他信任的人,他总感觉自己死后,若森会受委屈,只不过没想到,在这之前,若森居然找到了自己想要陪伴一生的人。   他不喜欢沈霄,这件事无论是他,还是沈霄都心知肚明。   他照看了若森整整十多年,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他知道自己的态度有些过分紧张,但又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就是这样宝贝的弟弟,突然有天对他说,自己喜欢上了一个男人。   还是个比他大了10岁,能做他叔叔的男人。   恐怕没人能够高兴这件事。   而且他知道沈霄的过去,他出生优渥,对于某些来源于底层的劣根性更是心知肚明,更别说沈霄的过去,完全谈不上是一个良民。   对黎铮英来说,沈霄这个人,恐怕是比网上的所有凤凰男都可怕的存在,他从底层一步步爬上来,每一步都是血和泪,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十几年,选择的从来不是一条轻松的路……而若森却对人世间的疾苦一概不知,对他愿意相信的人,总有种天真的依赖……黎铮英觉得自己的焦躁和厌弃简直是理所应当的。   当然,他不怕沈霄图谋黎家的财产,毕竟那也要有命花。   他只是担心若森伤心。   然而若森终究还是长大了,黎铮英想,他不是自己的笼中鸟掌中花,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沈霄的态度也算诚恳。   黎铮英想,那就试试吧,反正还他还能活很长时间,还能护着若森一段时间,即便哪天沈霄变了,他也能处理好。   而就算他不在了,还有若宇呢。   沈霄和黎若森在网上的事情,黎铮英也知道,只是尚未有人敢打听到这儿来,就是网上的风言风语不少,大体就是在八卦黎家往事,期间也有人提到了那场盛大的婚礼,但到底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那会儿网络尚未走进千万家,报纸上的只言片语,在三十年后,已经变成了一种遥远的回忆。   黎铮英倒是有个私人微博,平日里基本不发消息,偶尔也是助理帮他转发一下公司的动态。   他问了下助理自己微博的密码,然后拍下了一张很多年前,他们三兄弟的合照。   照片里的他还年轻,两个弟弟还不到他的腰部。   他下载了一个微博客户端,找了下功能之后,发布了自己第一条原创内容,配上了那张合照——   “介绍一下,我的弟弟们。”   end   第85章 番外   3:假如年少时曾经相遇   ※假设年少时曾经相遇过一次,因为算是平行世界,所以时间线也参考的是现在的。   20岁的沈霄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他揣着一点钱,就从家乡那个小镇出发,来到了这个大城市里闯荡,他学历不高,年纪也不大,自然没什么工作经验,想做的无非是讨生活。   他在剧组里帮忙,什么事情都做,送盒饭的,跑龙套的,远景里的路人甲,混不到什么钱,但是能混到剩余的一些盒饭,带回租住的房子里,对付一下,早饭和晚饭都有了。   也就是那个时候,他在街上看见了一个似乎是迷路的小孩,对方穿着在他看来只有电视剧里才会穿的小西装和短裤,脚下踩着一双看上去就挺贵的皮鞋,站在路边,偶尔有人注意到了,却没人上去搭话,直到一个行迹鬼祟的男人走上前,被沈霄走过去撞开。   “滚。”他冲着男人说,这男人在他们这里名声不好,坑蒙拐骗无恶不作,本来就是混混,在这里讹人为生,对待剧组的时候,耍无赖要钱,有些剧组担心惹事,想着钱也不多,干脆给钱了事。   男人被撞了,心情立即不好,但是看到眼前的年轻人时,还是闭嘴离开。   沈霄虽然在这个影视城里,才来不久,但是吃苦耐劳,平时虽然有些沉默寡言,但也比较得大家喜欢,最重要的是——他非常能打。   似乎是从血路里拼出来的,打架没有什么花招,虽然不说拳拳致命,但也能打到你吐出一口老血。   直到看到那个无赖走了,沈霄才蹲下来,看着屁点大的小毛孩,“你谁啊,家长呢?”他蹲下来之后才发现,这个小孩长得的确是好,肤色就像牛奶做的,有些像是他看别人吃的甜品,叫什么双皮奶的,眼睛很大,头发有些发黄——难不成是个混血儿?沈霄心里没边际地想着,“会说中文吗?”他又问。   “你是谁。”小朋友问他,看上去年级不算很大,才到沈霄腰的位置,顶多就小学2、3年级的样子。   “我是沈霄,你家人呢?”沈霄问。   小朋友又不说话了。   “走散了?”   “我偷偷跑出来的。”小朋友悄悄对他说。   沈霄翻了个白眼,他低头看了下小朋友身上的衣服,就知道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孩,不然谁没事儿穿得这么做作,“你家人电话呢?”   小朋友摇摇头。   “那总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吧?难道我就只能喊你喂?”   “若森……”   沈霄一头雾水,没明白到底是什么字,只能含糊到,“小森是吧。”   “哥哥,你是演员吗?”黎若森突然抱住了沈霄的腰,抬头望着他。   沈霄的身子瞬间僵硬了,他身上的衣服还是几天前的,好长时间没洗了,猛不丁的有人靠近,他还有些不习惯。   “不是,我就是个跑龙套的。”   黎若森突然笑了起来,“我知道,大明星都这么说。”他也不认生,抓住了沈霄的手,“你带我去看看吧……”   “看什么?”   “拍电影啊。”   “哪有电影,这边拍的都是电视剧。”沈霄说,他还不清楚这边吗,基本都是电视剧,电影一般不在这边拍,人家自己搭棚子,看不上这种现成的景。   “那也行,我没见过。”黎若森抱着沈霄的手,眼睛亮晶晶的。   “你不怕被拐走了?”沈霄好奇,他蹲下来,“没人跟你说,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吗?”   “我知道你是沈霄,那还算是陌生人吗?”黎若森转了转眼睛说,“我累了,你抱我好不好。”   沈霄对眼前的小孩有些没辙,他天生不知道该怎么对付这种屁点大的小朋友,而且对方看上去也不像镇里那些在乡间野大的,更让他不知所措。   “我的脚好疼……”黎若森可怜兮兮地说,他靠在沈霄的身上,“应该是磨破了。”   沈霄看着他抬起来的那只脚,帮他把鞋脱了,果不其然,脚后跟的袜子那边,是有些磨破了皮,渗出了点血,透到了袜子上。   沈霄半蹲在地上,让黎若森坐在他的腿上,把他的袜子掀了起来,“确实破了。”他把手中的小鞋子放到一边,觉得真是中看不中用。   但是他也没钱替黎若森买什么好鞋子,于是就背着他,找到了自己熟悉的古装剧组,问人家要了一双道具布鞋——最小码的,给小演员穿的。   “哟,什么时候,儿子都有了。”剧组的场务打趣起来。   “滚你的,刚刚路边捡的。”沈霄说,他又托了下背上的黎若森,担心他掉下来,另一只手拿着那双全新的布鞋,“明天给你还回来。”   “算我送你的,赶紧把你的便宜儿子带走。”场务挥挥手,然后好奇地看了眼沈霄背上的黎若森,“老沈啊,这小孩不会真是你拐卖来的吧。”   沈霄懒得理他,手上拎着小布鞋,就带着黎若森往回走。   “我饿了。”黎若森在他背后小小声说。   “忍着。”沈霄不耐烦地说,他哪有钱吃饭呢。   “忍不了。”   “……”   “叔叔,你是不是没钱啊。”   “什么叔叔,叫哥哥……”沈霄下意识说道,然后问,“怎么,你有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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