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夜照亮了夜 作者:初可
正文 第69节
夜照亮了夜 作者:初可
第69节
谈恋爱的时候真是太幸福了,每个点,我都能用无数言语扩展、描绘。我和楚珩都不得不感慨,我们俩的性格既有相似的地方,又特别互补。 而且也不知为何,我们俩都觉得我们仿佛天生就是要在一起的。楚珩始终不肯告诉我,他到底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第一次见到我。但他承认,第一次,他就是从人群中一眼看到我。 我当时没好意思承认,其实我也是,开学时,那么多人,我也是第一眼就从人群中看到他。 他说,这就叫引力。 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些事,毕业典礼当天,兴许我们真能一起穿上那身衣服,得到他父母的祝福。 毕竟楚珩的父母的确不是什么刻薄之人,可能真的会坦然接受我。 可是谁让世界上偏偏有个词叫“万一”呢。 第49章 四十九 该从何说起呢,先说我还在会所时候认识的那几个人吧。 我被人下药之后,再也没有去过那里。到了那个份上,楚珩是说什么也不会再让我回去。会所背后的老板并非等闲之辈,楚珩是个独立成长起来的人,在外,几乎与父母、家庭是分割的。那位带他去的邵叔叔,是他爸爸的老朋友,才认得他。除了邵叔叔,到我们彻底离开,也没人知道楚珩到底是谁家的孩子。 因此,该付的钱,必须付。到底是提前走的,如数付了“赎身费”,很多很多钱。我很郁闷,早知如此,这一个多月到底在纠结些什么?还不是花了这笔钱。 事情都是楚珩去办的,他还特地给我拍照片看,休息室那专门给我放东西的小柜子已经归他人所有。我在车里等他,他办好下楼,往车子来的时候,最后几步甚至是小跑来的。 他都没顾得上去另一边上车,而是先跑到我这边,隔着车窗户,还没看到我呢,他就笑得露出八颗牙。 我刚摇下车窗,他便探身进来亲我。 我原本郁卒得很,立刻被他无论如何也藏不了的兴奋所感染,跟着也就笑了起来。他亲我的时候,我趁喘气的档口赶紧问:“你很高兴吗?花了这么多钱哦。” 他也不说话,只是笑着再来亲我,亲得我都怕被人看见,赶紧拉他上车。 他将手中文件袋递给我,里头是我当时签的合同等物。我不解看他,他朝我点头:“亲手撕了,很爽哦。” 我又被他的语气逗笑,像献宝的小朋友一样。我伸手从中拿出我的合同,将上面的证件照撕下来,随后连着几份合同一起撕了,清脆的声音中,它们被我撕成碎纸片。 果然,超级爽。 我也不想再多看一眼身后的楼,催他赶紧走。他倒好,临出停车场前,还又回头看一眼,可惜道:“到底放过了那些人。” 他说的是给我下药的那人,还有几个与他关系好的同伴。我怕事情闹大,对楚珩不好,亏已经吃了,楚珩也揍过那个老男人,也就到此为止吧。另一种意义上说,我也算因祸得福。 我是打从心底里厌恶那个地方,不想再有一丝瓜葛。 楚珩虽可惜,却只是摸摸我的头,带着我开车,彻底离开那里。 那个时候,楚珩整个人是阳光而又积极的,他还没有习惯去斩断一个人的一切后路。如今的他,应该早就不同了吧。他还是他,对我还是那样,但若是现在,再有人这样得罪他,他还会放过这个人? 反倒是我,相对消极,那段时光里,多亏楚珩,我的生活也才能蔓延进白色与暖光。 合同被我撕碎,过往也就被我撕碎了。 有楚珩陪着我,妈妈也支持我,那一年的我,心理格外强大。我不仅坚信生活的确能够甜起来,也相信,我能改变我性格中的缺点,我能变得更好。没有琐事的影响,那年除了谈恋爱,便是好好学习,再好好工作。楚珩给我联系的兼职特别好,属于既能赚到钱,又能学到东西的那类。 楚珩读大四后,学校里的一些活动,再有学生代表发言,便不再是他。毕竟大四的学生们大多忙碌,忙着实习、写论文,或者找工作。楚珩不用找工作,也不用实习,写好论文,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工作。 学校和他的公司在同一条线上,我那时候已经和他住在一起。每天早晨他上班时,顺便带我去学校,下班后再来接我回家。中午有时间便来学校和我一起吃饭,有时是我去他公司找他。 学校里的人越来越少见到他,毕竟也曾经是最风云的人物,班里很多女同学还常念叨着他。我的那位女同学,跟我关系比较好,她也是第一个知道我和楚珩谈恋爱的人。 女同学参加了很多社团,偶尔会请我帮忙,她算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能帮的都会帮。有次周末,学校里各大社团联合办活动,她是一个手工社团的负责人,她们社团的人做了不少小玩意,卖掉后,钱全部用于捐款。 我自然是要去帮她的,帮她们搭棚子,再帮她们叫卖。大家都忙得不亦乐乎,她不时叫我的名字,一会儿是“安思风,帮我把第二个箱子拿来”,一会儿是“安思风,帮学妹包装一下”,我忙得还挺开心。 低头正记账,忽然有人走到我面前,我没在意,依然记账。 有人笑着说:“原来你叫安思风。” 我一愣,立即抬头。 是那个曾经给我下药的人,当时距离被下药,已过去好几个月,我是真的已经完全忘到了脑后。乍然看到他的脸,我还真有些惊慌。毕竟,你们知道的,在会所的那两个多月的日子,就是我心里最难堪与自卑的一块,我不可能真正忘记。 他笑得还和上次见到时一样,甜津津的那种,若不知道,谁能想到他是那样的人。 我脑中飞快想到他曾和头牌说的话,他们的确提起过填报志愿的事,难道,他和我同校?!我满脸戒备,他拿起我们这边摊上的小东西看了看,付钱买了几个,回身走了。 他走得轻轻松松,我倒是被吓出冷汗。 女同学还来问我,那是谁,夸他长得可爱。 我的手紧紧攥着笔,能不可爱、好看吗,那种地方,怎会要不好看的人? 那之后,紧接着没几天便是年底,学校里的活动特别多。 周帆,也就是楚珩的那位室友,他是学生会主席。他即将正式卸任,他们学生会主办了个晚会,楚珩作为周帆的室友与朋友,抽出时间去露了面。我肯定也是要去的,周帆学长知道我和楚珩的关系。 周帆学长很照顾我,给我前排的位置,楚珩在台上和周帆说话时,下面掌声雷雷。楚珩那几天在苏州出差,紧赶着从苏州回来,我们都没顾得上说几句话,他就匆匆上台了。他说话时,不时看我。 我在台下,笑得跟个傻子似的。 楚珩说完话,给足面子后,下台坐到我身边,和我一起看余下的节目。 都挺好看的,到一半时,有人上来跳拉丁舞。 看到人脸,我再度浑身冷汗,还是那个人,我的前同事。 楚珩立即发现我的不对劲,他纳闷看看台上,再看我,小声问我:“怎么了?” 楚珩从来都没记住过那人的模样,他认不出来。我们俩又坐在前排,台上也能看得一清二楚,那人扭着腰对我笑,再朝楚珩抛媚眼。 我的冷汗消了,转换成怒火。 这人就是死性不改!!! 没看完,我起身走了。楚珩还是很纳闷,但那天是跨年,我们离开学校便去郊外放烟花玩去了,没再惦记这件事。 事后,楚珩依然忙碌,难得在学校露面。我悄悄找周帆学长要了节目表,知道了那人的名字,甚至知道了他的班级与专业。 这样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万一他再来找我,我也不至于什么都说不出。 但那人没再来找过我,再看到那个人,是那群爱开跑车的二百五再在学校闹腾,我在二百五中看到了他。他还是笑得那样,见我出来,还朝我挥手。 我冷冷地走开,他追上来,笑道:“以前好歹是同事嘛,至于这样?” 我回头瞪他,他还有脸说这种话? 他半点不怕:“原来那位少爷叫楚珩啊,还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他真的好帅啊。几个月不见,更帅了。” 我的气焰有些短了,我是不怕的,我怕楚珩被人背后说闲话。 他也知道我怕什么,笑得更甜:“我好嫉妒你啊,他对你真好。” 我不想理他,他又问我:“你说,如果我追他,坚持不懈,他会和我在一起吗?” “你怎么能这么不要脸?”我咬牙问他,简直闻所未闻。 他一脸无所谓:“这叫不要脸?你装什么,大家都是从那种地方出来的。看到这样好的大少爷,谁不想要?”他还朝我白了一眼。 我被气得简直无话可说,他的思维,是典型的那种地方的人才会有的思维,无论怎么说都说不通。我本不想多说,到底道:“你对我做过什么,你自己知道清清楚楚。拜托你要点脸!” “我是不对,可是那位大叔给我钱,我帮他做点小事而已。再说了,不也没睡到么,你那位少爷不还是很喜欢你,还帮你赎身了?” “……”我简直跟他说不通,他太不要脸了!那种地方待久了,连明辨是非的能力都失了,我重申道,“他是我男朋友!” 他耸肩:“去我们那里玩的,有几个家里没老婆?” 我气得深吸一口气,抬脚走了。他还振振有词道:“我长得又不比你差,我成绩也不比你差。” 我没再回头,见到楚珩,我还不好意思说这件事。怎么说?楚珩连他是谁都不认识,成天被这样一个人惦记,恶心不恶心?谁能想到,他居然还是我们的同校学弟?好在他言语里也没有推脱,他也知道他也是从那里出来的,在学校上学,谁也不愿意其他人知道这些过往。 只要他不说出口,我也不会说出口,反正楚珩如今很少在学校,他就做梦去吧! 后来的几个月平安度过,偶尔遇到他,他除了表达对我嫉妒外,也没什么不同。 我渐渐便忘记了这件事,学校这样大,我又不住宿,我几个月不过能见到他一两回。直到楚珩快要毕业的那个六月,我在图书馆看书,他下班快到学校门口,给我发短信,我立即收拾书,和女同学道别便出门。 快走到学校门口时,我的手机响,我接起来,我的好朋友,那位女同学在哭,哭着小声要我去救她。我立即站住了,听到她那边有很多男人的声音,叫嚣着“让他来啊”之类的话。 女同学强撑着对他们怒道:“我男朋友这就来!” 我知道了,她被人欺负了。 女同学长得很漂亮,是我们系的系花,在学校里一起走路,经常有男生跟着我们,只是为了看她,也常有人给她送礼物。我安思风虽然不是多么高尚的人,但好朋友被人欺负,我还不至于连去帮忙的胆子都没有。 事情太急,我只和楚珩发了短信说女同学出事了,没详细说,转身就往图书馆的方向跑。 我们俩是一起出来的,只不过我往学校门口走,她回寝室。图书馆往她寝室楼走,有好几条路,她总是走最近的那条,能穿过一个小花园的。学校里那样安全,谁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偏偏今天让她遇到恶心的事,那些男生过分的事是不敢做的,无非就是拦住她说几句不好听的。我心里很清楚,往小花园飞跑,并不怕。当时大概下午五点多,天边还有云彩,勾着金红夕阳不愿放手。 借着这点光,我远远便看到小花园里的多道人影。 我立即冲过去,女同学看到我,立即哭着往我扑来。我赶紧抱住她,回身看那几个人。一看,就看到我的前同事,身边是那几个二百五。 原来是这几个人,我眯着眼睛看他们。早先,我和女同学一起在学校门口等楚珩来接我们时,他们就对她吹过口哨。 败类! 对于败类,我向来是连话都懒得说的,我护着她,提起地上她的包,揽着她就要走。那群二百五没少被我翻白眼,我们还真的互相眼熟,他们看我不爽也已久。见我要走,立刻伸手拦我们:“慢着!” 女同学一抖,往我怀里钻得更紧。 我抬头迎视他们,其中一人指着我说:“你是她男朋友?” 我没搭理他,他趾高气昂地说:“我看上你女朋友了,让给我!” 简直是渣滓! 女同学吓得扯住我衣服的手都在抖,我怕鬼,但真没怕过什么人。 我连看他们一眼都不曾,只是道:“滚。” 二百五之所以是二百五,是因为蠢,他们果然被激怒,激怒之后却也只会说“看上你是你的福气”这样的话,蠢是蠢,说实话倒也不毒,就是没脑子,以己为中心惯了。 对付蠢人,那就更没什么好怕的,我伸手挥开他们拦住的手,继续要走。 他们骂骂咧咧不让走,但也不敢真动手,僵持着,我也快要能把她带走了。我的前同事突然道:“她怎么会是安思风的女朋友。” 我立刻抬眸,狠狠瞪他。 他无辜耸肩,二百五们很感兴趣地问他是怎么回事。 他不在意道:“他是gay啊,他有男朋友。” “卧槽!!!”那几个人瞬间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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