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非凡关系/非典型人设 作者:炎艺
正文 第26节
非凡关系/非典型人设 作者:炎艺
第26节
“对。说起来广茂叔跟我挺自来熟的,他明明比我大一辈,但一见面就拿我当哥们,我刚接触他的时候还真挺不习惯。” 韩骤说着话,眼睛就看向车窗外,眼见着高楼大厦从摩肩接踵,渐渐夹上了矮旧的多层,这是时代与时代交替的见证,也是人与人逐渐疏远的凭证。时代朝前走着,邻里间的人情味却一点点薄了。 车子很快驶到了目的地,热闹的声音从市场里传过来,将韩骤几欲昏睡的神经叫醒。 他跟今墅安把车停在一边,并肩往正门走。 “这里原来是一片散市,后来太乱了影响市容,就给规弄成了市场。”韩骤抬头看着有点老旧的红色铁字牌,感慨说:“我穷的时候去过很多破烂市场,一度以为我这辈子都得混在这种地方了。” 他侧过头问今墅安:“你没来过吧?” 今墅安怎么可能来过,他身上米灰色的长大衣连个杂毛都没有,那腰板笔直笔直,眼睛都是不目尘埃的,就这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派头,跟“便宜”、“旧货”、“杂乱”这样的字眼根本沾不上关系,他家那些看着有年头的东西,看成色和做工也知道是价格不菲的古董货,肯定不是这样的地方淘来的。 但韩骤还是很开心,他不知道哪有高级的古董市场,他就只想跟今墅安来这种路边摊逛逛,让他知道这是自己曾经的生活。 哎,今墅安这个人,他这个人怎么这么好,而且还好看,就说这身长大衣吧,这个颜色,要一般人穿肯定土了,在他身上却显得那么高级。韩骤摇摇头,这么好看的人能是他朋友,主动约他吃饭,喜欢对他笑,甚至愿意陪他来破烂市场,真是想想就让人开心。 韩骤被一股没来由的快乐冲昏了,以至于没听见今墅安说自己“比这里乱的地方也待过”的话。 两个人在破烂市场里瞎逛游,拥挤的城市把破烂市场越挤越小,但它客流量还是很大的,尤其多的是老头老太太,这些人穿着厚重的羽绒服,在一个挨一个的旧货摊前挑挑拣拣,在路两旁干巴巴的杨柳树下聊天比货,自得其乐。 说是破烂市场,但也有不少新东西,可韩骤还是喜欢看一些老货,毕竟想找时下产的新物件他就不来这了。 前头有个旧书摊,韩骤蹲在地上,在左边一堆封页艳丽的小人书里胡乱翻着,将一本《快活林》举起来给今墅安看,“安哥你应该看过这种书吧?” “看过。”今墅安接过书,这书外表保存的比较完好,只是年头多了难免有些岁月的痕迹,书里的故事都是由漫画组成,漫画旁还有黑体字写的几行剧情。 他看过这样的书,也见证过它的兴起和衰落。 最后韩骤花了十五块钱买了两本,《快活林》和《邋遢大王》。 “这二手比从前那新的可贵多了。”韩骤在手里掂着那两本巴掌大的书,不觉已到了一家乐器店门口,他回头看今墅安,这人走得稍微慢了些,韩骤便伸手去拉他的胳膊:“我那天见你家有钢琴,你懂音乐吧?” 今墅安:“懂。” 韩骤笑哈哈说:“那就行,毕竟我不懂。” 他的手握在今墅安胳膊弯上一直没松开,今墅安感觉那股来自韩骤掌心的温热很快就传到了胸口,同时也感到自己沉宁的血,正沸腾地从心窝那一点地方朝着全身奔涌。 乐器店的老板是个倔老头,简陋的屋里有粘满贴纸的旧吉他、失去光泽的长笛、乌黑油亮的埙,也有长得很像笛子的巴乌。 韩骤拿起展柜上长得像簧片的口弦琴,在眼前在眼前晃了两下,一边问今墅安:“这什么玩意儿,乐器配件吗?” 今墅安摇摇头:“是吧,我也没见过。” 韩骤的手已经从最初进门时握着今墅安的胳膊,演变成了挽着他,这姿势在成年男子之间真的不多,但这样的距离太舒服了,温热温热的,热得韩骤和今墅安心脏都咚咚的乱撞,但是谁也不提应该松开,也都不低头看那胳膊,韩骤就这么掩耳盗铃的强行认为这是一个很正常的行为,而今墅安也假装没事人似的琢磨他手里的乐器。 店主老头心里其实想纠正一下知识错误,但却只是冷“哼”一声转过头,因为他最烦这种黏黏糊糊的搞基行为。 作者有话要说: 韩骤:安哥这个衣服面料真的不错,摸着就很舒服,脱下去那一瞬间也一定很有质感 ——韩骤某一刻闪过的心理活动,但其实这是衣服先动的手 第21章 第 21 章 韩骤在那家乐器店给他哥挑了个礼物,hohner的k口琴,是原先老头开琴行没卖完的箱底货,准确说他私藏过一阵,全新的没舍得用,现在差钱就拿出来卖了。 “以前吃完晚饭,我爸就坐门口大树下吹口琴,当时我凑热闹学过,两天半的新鲜,没学会,倒是我哥挺爱不释手。”韩骤一边付账,一边像自言自语似的回忆童年那些事儿,“后来口琴不知道丢哪儿去了,慢慢的我就想不起来了。” 他看着今墅安说:“现在有时候感觉时间过得真是快,跟疯了似的就那么往前跑,也不知道有没有尽头。” 两个人从乐器店出来,又逛了一会儿,等他们开车回去到了画室门口的时候,韩骤把那本《邋遢大王》给了今墅安,他将书递过去,却在今墅安接到之前又拿了回来。 “有笔吗?”韩骤问他。 “嗯?”今墅安顿了一下,随即从大衣里怀兜里掏出一只钢笔递过去:“给。” 这是一只配着金帽的深绿色塑料钢笔,看外貌是英雄牌儿的,薄边的箭形笔夹和两端玻璃饰物都有点发污,看着很旧了。韩骤以前在朋友生日的时候也送过一支钢笔,那是三千块的万宝龙,漆亮的笔杆低调奢华,相比之下,今墅安这个就显得有点寒酸,现在楼下小卖店都不卖这种了。 韩骤随口打趣:“你这笔不会也是二手市场淘的吧?” “不是。”今墅安低低的笑了两声,“就是买的比较早,当时也没太多款式。” “看出来了。”韩骤闷下头开始写起字来,闷头说:“原来看不出来,你还挺恋旧的,攒了那么多老东西。” 今墅安一开始没吭声,等韩骤沙沙地在扉页上写完了字才说:“可能因为我本身就是老东西。” “啊?”韩骤抬头看他,忽然感觉这人还挺幽默,他笑着将书和笔一起还给他:“老东西旅行愉快。” 一声老东西给今墅安心都叫酥了,他接过小人书,翻开皮,见上头多了一行飞扬的钢笔字:韩骤与今墅安到破烂市场一游,x年x月x日,晴。 这种青少年做着好玩的事,让韩骤一个跨入三十的男人做起来显得纯情又浪漫,尽管他们俩人谁也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是不是真的藏了什么情愫。 但今墅安就当他有了,他看见韩骤在“晴”字上还画了个小小的太阳,心就也跟被太阳烤着似的,热乎得不行。他将韩骤还回来的钢笔重新递过去,说:“旅行愉快。” 在这样的三九冷天里,一趟破烂市场逛下来,买了些老旧不实用的小玩意,两人之间也无形增加了丝丝缕缕的热络,也增加了一些入梦可滋味的细节,所谓“历久弥新”,大抵也能如此解释吧。 晚上回到家,韩骤就给那支钢笔拍了张照片发朋友圈,配字:破烂市场一日游,喜提老东西英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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