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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犹不返 作者:卜豆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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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犹不返 作者:卜豆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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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犹不返》作者:卜豆碧

    文案:

    帝国有再春,我心照予南。

    内容标签: 江湖恩怨 布衣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钦南,唐襄廷 ┃ 配角: ┃ 其它:万花,唐门,花唐,樵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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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晨曦

    沈钦南和唐襄廷十岁的时候就认识了。

    一个古书爱好者,一个暗杀专业户,本来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却因为一场意外的”事故“碰上了面,自此一生纠缠,老死不相离别。

    “喂,答应我的事,你不会忘了吧?”

    “啊?什么?”

    沈钦南从成堆的书山中抬起头,呆呆地看着破窗而入的唐襄廷。

    月明星稀,夜冷风寒,秋风吹得渠渊阁的木窗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唐襄廷还维持着一手扶窗,一腿探桌的姿势愣在了原地。

    怎么,今晚是你个小鬼头!

    闯入者显然很大不满,说着拽住机关鸢就要往外飞。

    起飞的一瞬忽然后腰一紧,竟是腰带绕在了竹帘框上,紧接着乒铃哐当轰轰隆隆一阵乱响,墨水、毛笔、洗砚、竹简、机关鸢合着自己被埋在了庞大的书山里。

    “你.....”.

    唐襄廷看着撑在自己上方的沈钦南,一脸的难以置信,等到温热的液体滴落在脸上的时候方才惊觉:

    ——沈小南同学受伤了!

    顾不得抹掉浸痛眼睛的液体,唐襄廷手忙脚乱地开始拨压在二人身上的重物,等他使出吃奶的劲儿把包扎得头部像个粽子的沈同学背到了身上,并背到沈同学师父大人的房间时,唐同学则因为受惊过度而昏倒在地。

    第二天醒来,一身夜行皆换白衣,进来端水的沈钦南很不好意思地搔了搔脑袋。

    “那个,见你衣服沾染灰尘,我拿去清洗了,你先穿着这身衣服吧,是师父的。”

    沈钦南放下盆子,搓了错毛巾递给对方,补充道,“新的哦!”

    伤者照顾未伤者,害羞,道歉?

    摸了摸明显大了不止三号的新睡袍,唐襄廷总觉得哪里不对,可是就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呃呃呃,这没什么,那个...昨天是我疏忽,害你受伤...”

    唐襄廷会这样承认?盆友们,你们想太多了。

    小鬼头当然不会承认衣带勾倒竹帘,进而压到书山的丢脸事儿,于是别扭地转过了头,对着墙壁吐出生硬的三个字,“知道了。”

    “你的头部受到剧烈撞击,暂时不适合高空飞行,先在这里躺会,我随师父上山采药,傍晚才回。”沈钦南收拾好物品,又笑眯眯地指指厨房的方向,“那里有我做的包子,你要饿了,就先吃点吧。”

    午间阳光猛烈,很快晒干了衣服,唐襄廷对着空无一人的小院子撇撇嘴,转身回了茅草屋,拿了两个沈钦南做的菜包子,这才展开机关鸢飞了出去。

    唐襄廷这一走就是八年,期间销无声迹,沈钦南问了无数次这个来历不明的小毛头的来历,结果每次都被师父打马虎眼忽悠过去。

    日出日落,早习花间,午习墨医,修习清苦,课业繁重,渐渐地,沈钦南也开始淡忘平凡生涯中的这么一个小小插曲。

    偶尔想到有这么个闯到书房的小家伙,沈钦南连对方的样子都记不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唐襄廷:某人把我忘记了......

    ☆、2

    (二)晌午

    十八岁的沈钦南看完大唐山河志后迷上了旅行。

    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听过的不如见过的,见过的不如摸过的,摸过的不如经历一遍的。

    比如第一次翻越泰山,第一次参观龙门石窟。

    那种深入骨髓的震撼,是书本完全不可传达的。

    就在旅行到扬州,穿过第一百六十个村庄时,沈钦南遇到个下山的樵夫。

    樵夫身体强健,走起路来虎虎生风,黝黑的皮肤,腼腆的笑,和之前许许多多的樵夫一样,都是顾家的汉子。

    汉子说,“读书郎,莫跟啦,好好读书,跟着俺一个砍柴的没得出路。”

    “我不当官。”沈钦南说不上这个樵夫有什么不同,只觉得跟着他,心就非常安定,于是二人在说过最长的一段话后,沉默着从金水一路走到了少林。

    对方砍柴,他看书。对方休息,他制药。对方售柴,他管账。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没有承诺,没有名争嚷,人生平淡如水,似乎可以一辈子这么凑活下去。

    直到走到龙门荒漠,人流熙攘,车水马龙,老板娘客栈的生意依旧如火如荼。

    只是......

    平淡地跟了三百六十三天的樵夫,突然,失踪了。

    在遍地黄沙的龙门找了六天,沈钦南的心突然慌了起来。

    *******************************龙门****************************************

    “这位公子,高抬贵脚。您的靴子,踩到我的小蛐蛐了。”

    沈钦南吓了一跳,因为对方的嗓音实在太过醇厚,比当年誉为万花第一名嗓的师父还要有磁性。

    “啊,抱歉。”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遇到公子,算是小蛐蛐的荣幸了。”

    对方挑起小虫儿,继而放浪不羁地笑了笑,转瞬间噪声大响的可怜虫消亡了声息。

    “你,刚刚还护着它,现下捏死算什么?!”

    男子缓缓起身,用着不容置疑的口气笑着说,“找到了新玩具,丢掉旧的也有错么。”

    一向唇舌出众的沈钦南竟无从分辩。这个男人的眼里,有着太多的无所谓和血腥。

    人活一世不容易,伴随不断的得到与失去,身上还有很多能够停留一辈子的东西。

    譬如呼吸,譬如杀气。

    此后的一个月内,沈钦南遭到这个男人各种方式的骚扰,在龙门荒漠这个三不管的地带,简单暴力就是王法。

    沈钦南当真非常想念花谷的师父和各位有爱的花众们。

    ☆、3

    终于有天男人不再骚扰的时候,沈钦南遇到了让他恨之入骨的事情。

    龙门。

    银沙石林。

    他亲眼看见那个男人武走游龙,杀得一户人家三十几口全部亡灭,机弩连线,同一支箭矢射甚至能穿透五个人的胸膛。(注:裂石弩)

    事成之后,男人夺走了这户人家最闪亮的镇宅明珠和几本典藏的古籍。

    男人做事干净利落得让人心生寒意,沈钦南目瞪口呆的一瞬不过经历半柱香的时间。

    箭矢质朴,做工精巧,力道强劲,宛如流星。

    “狼子野心,不可理喻!”

    气愤当头,沈钦南猛地抬头,这四周哪里有男人的踪影。

    塞北无草木,乌鸢巢僵尸。泱渀沙漠空,终日胡风吹。战卒多苦辛,苦辛无四时。

    诗人戎昱吟诵着大漠的荒芜,沈钦南只觉凄厉的寒意刺穿了身体。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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