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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电 作者:好雨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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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电 作者:好雨知时

    《生物电》作者:好雨知时

    文案

    一个研考备战期间的暗恋故事

    大概这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学业双丰收吧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甜文 校园

    搜索关键字:主角:安何,贺劼 ┃ 配角:郝美丽 ┃ 其它:暗恋,甜文

    ☆、第 1 章

    我是在图书馆盯上他的。

    或许跟我常年来坚持贯彻走路看路这一准则有关,我这人吧,有个稍许有些与众不同的习惯——挑男人得先看鞋。

    要是鞋符合我的审美,才接着往上看,这种时候如果碰上个穿搭令我满意的,那么即使最后看到的是并未如何帅得惊天动地的一张脸,也能在心里默默地赞一把。

    反之,要是碰上那种穿着能把脚底板硌出纵横交错的花纹来的防滑大拖鞋就敢出门溜达的男人,那估计我这辈子都无缘看见他的脸,就算他小概率会是个帅哥。

    当然,颜值实在爆表的和长相太过惨绝人寰的这俩极端除外,这两类人确实很难不让人第一时间注意到他们的长相。

    别误会,我的审美要求其实不高,没有现在稍微占主流的流行穿搭那么苛刻,在我看来,男人穿得舒服合身,干净利索,适合自己的气质就已经很好了。

    所以说我挑的其实不只是鞋这么简单。

    往大了说,我挑的那可是生活态度。

    无论天资如何,都热爱生活,都妥帖体面。

    嗯,比如说我。

    对了,刚才忘记说,本人男,爱好男,目前的人生正处于紧张又高压的考研阶段,易焦虑,易绝望,易怀疑人生。

    每天都元气满满地迎接新的打击,但依然像个孩子似的热爱学习,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恨不得天天食宿都待在图书馆里。

    所以情不自禁地观察周围环境中的趣人趣事,不知不觉成为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调剂。

    不过这些想想也就罢了,就算我眼珠子一天到晚滴溜溜地转,在心里把别人从鞋到脸挑拣了百八十遍,最后还不是跟屏幕前的你一样,单身狗一只。

    我自诩心如止水,宛若站在上帝视角观察周遭的一切,哪张桌子上黏着从天花板上吊下来的蜘蛛丝,哪个妹子的零食箱不幸遭遇了耗子的青睐,哪个可怜的年轻人又被生活磨得……掉了头发。

    每天的生活被压得平平整整,规规矩矩,静潭似的,却又犹如被水蚊子灵巧略过一般,在细枝末节处掀起几乎微不可查的涟漪。

    直到我看见他。

    说他是水蚊子必定是有些辱没了,能在我心里翻腾出如此波澜,那起码得是一条锦鲤。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码字的时候就是以“写完一页a4”为标准的嘻嘻

    所以每章都很短小

    日更两章啦

    一个小短篇给大家看个乐呵

    (鞠躬!!!

    ☆、第 2 章

    我喜欢他的鞋,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不过就是一双烂大街的土huangse空军。

    但我就是觉得好看。

    其他还有诸如aj等等,不过重点不是买来这双鞋花了多少钱,排了多长队,而是它作为一个去年的款,到了今年这时候,还依旧光鲜亮丽,光彩照人。

    喜欢的东西就爱惜,在我看来这是很可贵的品质。

    更可贵的是,这位小哥就差在脑门上贴一个“我的理想型”标签,从脚到头,从身高到长相,从外在穿搭到内在气质,无一不是我的菜。

    我后来回忆起,曾经有跟他坐过同一张桌子,但我当时真没怎么注意到他,罪魁祸首是他当天穿的那双拖鞋,虽然上面画着一个大勾,但依旧导致我从匆匆路过他到在他斜对面落座的整个过程里,都没多看他这个人一眼。

    之所以会记得有这么一号人,完全是因为他ipad的保护套,朴素不抢眼的白灰大理石纹,刚好是我很早很早之前想要入手的一款。

    我们这些可怜的考研狗,在新学期伊始到学期末的这段时间,图书馆开馆之前就眼巴巴地等在门口,直到闭馆了才收拾东西离开。

    离考试还有两个月的时候,大家都挑自己熟悉的、坐惯了的甚至是喜欢的座位坐,固然占座行为可耻,但早起者必得天下。

    而他呢,虽然早上八点过才来,但一般都走得比我晚。

    以后的每一天,只要不出“睡过头”这种意外,他都会坐在一个固定的位置,跟位置同样固定的我之间隔了一张桌,凑巧能够在我抬头的时候一眼望见他的背影。

    一个委委屈屈缩在座位上的背影。

    图书馆的桌子有些矮,坐久了肩颈背没有一处不疼,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才能够坚持到最后。

    可想而知久坐于此对于个高腿长的人来说,是个多么痛苦的事儿。

    哦,我不是说我个高腿长。

    我是说他。

    不是我掺杂了主观色彩,他真的有185以上,绝对不超过“穿鞋”与“裸高”之间那一点微妙的误差。

    而且他不太爱穿盖住屁股的衣服款式,几乎都买得刚好合身,腿就显得特别长。

    学到了吧,以后我也要这么心机一点。

    ☆、第 3 章

    他很好看。

    不是“鲜肉”意义上的好看,而是我比较钟爱的,干练利索,干净阳光的那一种好看。

    跟棵树似的,是个很有力度的人,就连背都比别人挺得更直一些。

    如果他人不像看上去那样直就再好不过了。

    平常老跟他一块儿走的有两个小哥,一个是圆胖憨厚型的,另一个是花哨运动型的,前者比我还矮,后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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