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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陶彩其人

      江小姐别来无恙 作者:花之星宝

    378,陶彩其人

    江小姐别来无恙 作者:花之星宝

    旖旎的时光没有持续太久,至少没法像没孩子之前那样,肆意尽情。

    江篱的手机是放在外面的,手机铃声响个不停,是保姆打过来的,说孩子因为没有看到妈妈,离开太久了,哭得撕心裂肺的。

    当妈的哪里能听得了孩子的哭声。

    江篱压根就坐不住了,跟陈意出来不到三个小时,又匆匆往回赶。

    小暄可能是饿坏了,一回到家,感受到妈妈的气味,他就安静了,只是一张小嘴还瘪着,哭得抽抽答答的。别提多委屈了。

    *

    转眼就又到了农历新年。

    江篱他们搬到了新家,这个小区是一梯两户的,六楼就全是他们家。

    江溪和林秀住在对面。这样以后就方面了,有什么事情,走过来叫一声就行。

    家里又有了孩子,这个新年过得特别热闹。

    对于江老太来说,那今年又是孤独的一年。

    江浪没有回来。

    此时,D市的某高级会所

    江浪穿着店里的侍女衣服。

    今天是猫娘系列。她跟其他女服务员一样,裙子后面都有一根猫尾巴,头上也戴着猫耳。

    江浪来这里工作,是学姐介绍过来的。

    她明年就要毕业了,但是没想清楚要做什么。

    本职工作,江浪有点看不上了。

    她在这会所一晚上的收入,都能抵得上上班时的一周的工资了。

    如果遇到大方的客人,江浪还能够得到不菲的小费。

    她的嘴角带着淡淡的嘲讽笑容,但是推门进去的时候,脸上立即换上了甜美的笑容。

    “这是你们要的酒……”

    *

    唐幸今年这个年仍然是在方家过的。

    方志国去了京城做了大的手术,花费不菲。

    若不是罗荣南的资助,方志国要做这手术,根本是不可能的。

    现在方志国在慢慢恢复中,至少他可以慢慢下地走了。

    方志国脸上也燃起了希望和斗志。

    唐母是过来看过之后,就又回去了。Z市的冬天是很暖,但她一定也不习惯。海风太潮了,没有小城的干爽。

    “小彩,哎,你放着,我来做。”

    今天方志国的精神挺不错的,唐幸在陪着方志国下棋。

    方母负责做饭。

    本来陶彩是坐在客厅看电视的,结果她也闲不住,都拿着抹布开始给这家里抹灰了。

    方母倒是觉得过意不去。

    你说这孩子吧,怎么能每次过来就干活呢。

    陶彩家也住这一片区,陶父陶母都是那种老实巴交的人。以前出了事,还是方志国帮了他们的忙。

    方志国出事之后,陶父陶母带着女儿一起来看过好几次。

    陶彩今年二十六岁,大唐幸三岁。

    自从第一眼见到唐幸之后,陶彩就喜欢上了这个阳刚的大男孩。

    当得知唐幸有女朋友时,陶彩还曾经黯然失神过。

    结果方志国从京城回来之后,陶彩从父母的言谈中,得知唐幸跟焦迪分手之后,那心又死灰复燃了。

    陶家开着一个早餐店,陶父掌勺,陶母买家洗碗之类的,陶彩充当服务员的角色。

    现在陶彩时不时就过来,过来也不说什么,闷头就帮方母干活。

    每次唐幸看过来时,陶彩就羞涩的笑笑。

    “阿姨,你不用跟我客气的,我这些都做惯了的。”陶彩麻利的擦完灰,又走到方母李云身边,替她打下手。

    她切菜特别好,刀功了得。

    方母看了一眼书房下棋的两人,问陶彩:“你真的喜欢唐幸?”

    这孩子心眼真的太实诚了,虽然大了点。可是女大三,抱金砖。

    配唐幸挺好的。唐幸以后工作一定很忙,家里有个年纪大点的,知冷知热的贴心人在身边多好。

    以前焦迪,李云不是不喜欢。

    而是焦迪的世界太大了,她就不是那种会为了另一半委屈求全的类型。就跟她跟唐幸分手的干净利落来说,儿女情长,不是焦迪的主要。

    但陶彩就是那种相夫教子的类型。以后唐幸主外,她主内,挺好的。

    陶彩脸就红了:“嗯,阿姨。你不会嫌弃我吧?”

    李云也不能满口应和,她说:“我和你方叔都没意见。这最主要的,还是看唐幸。”

    而且唐幸说到底也是干儿子,还是隔了一层关系的,他们这做干父母的,也不能强迫孩子。

    方母觉得他们最大的幸运是遇到了唐幸,晚年最大的危机已经解除,以后她就守着方志国好好的过退休的生活。

    然后,待唐幸结婚之后,他们还能帮着照顾一下孩子。

    唐母早早就把话说了,她不喜欢跟年轻人生活在一起,也不想为他们带孩子。

    她好不容易带大唐幸,不想重头再来。

    李云就想帮着带。

    儿子死后,她的心中一直有一个空洞,一个缺口,是唐幸的到来,弥补了那缺口。

    吃了晚餐,唐幸照例要去送陶彩的。

    “唐幸,你去送送小彩。”

    两人走在一起,一米六左右个子的陶彩,今天没穿高跟鞋。她平常都是在店里干活的,也很少穿高跟鞋,不方便也累人。

    高大的唐幸衬得陶彩越发的娇小。陶彩的脸颊发热,心怦怦直跳。

    陶彩长得一般,就是扔人堆里就见不着眼的那种,但也不难看。

    她五官柔和,全身散发着一种我是好女孩的气质。

    从小到大,男生都会去捉弄那些女生,有长得漂亮的,有长得丑一些的,但陶彩是从小到大,都不会被男生惦记捉弄的那种女生。

    有可能是觉得她个性比较闷,也有可能是觉得陶彩这种人太正派,如果沾染上了,就是要负责一辈子的。

    要脱手,可能比较麻烦。

    这老式楼房没电梯,两人并肩走着下楼梯。

    下了一层楼,有脚步声在他们身后匆匆响起。

    “劳驾,借过一下。”

    陶彩往旁边让,唐幸往另一边让,那人从中间穿过去了。

    结果两人还没走几步,又有人下来了,那人是从陶彩身边经过的,把陶彩往唐幸那边挤。

    一下子下来好几个人,陶彩被其中一人逼得没法,快贴上唐幸了。

    有人把陶彩撞了一下,陶彩身子往后仰了一下。

    唐幸下意识伸出手轻扶了一下陶彩的肩膀。

    虽然冬天是穿了厚衣服的,可是陶彩仍然觉得,被唐幸轻扶过的肩膀,传来酥痒的感觉,全身宛如触电了一般。

    “小心~”唐幸的声音传来。

    陶彩连忙说:“谢谢。”

    不过是轻轻一瞬间,那些人错身而过,唐幸也松开了陶彩的肩。

    两人沉默着下楼,陶彩先开了口。她其实平常在店里帮忙的关系,也会主动跟人说上几句,嘴并不是太笨。

    可是对上唐幸,她却觉得自己嘴笨得很,什么也说不出来。

    她抬眼看向唐幸,说:“等你毕业了,我听说你要接任方叔的工作?”

    唐幸点点头,说:“嗯。是的。”

    陶彩看向唐幸,眼里是崇拜的光芒:“你好厉害好伟大哦。我有认识的朋友,他毕业了就转业了。”

    结果唐幸还愿意做这样的工作,当然是很伟大了。

    在陶彩的心里,唐幸这个职业,是很崇高的。

    以后如果她能跟唐幸在一起,家里的早餐店,有什么要办的事情,也方便得多。

    唐幸看向陶彩亮晶晶的眼神,从她的眼里,唐幸看到了陶彩对自己的崇拜,以及有些难以掩饰的爱意。

    出来之前,方母就悄悄向他透露口风了。

    大意就是,陶彩是本地人,离他们家还近,家世清白,人际关系也简单,家里那些亲戚不多,但平常有个人情往来,都有人。

    陶彩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这样的女人顾家。

    现在的小女生,有几个愿意洗衣做饭,愿意搞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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