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六回 结发为夫妻 我愿意
旺门佳媳 作者:瑾瑜
第一百二六回 结发为夫妻 我愿意
路氏对季善面授过“机宜”后,自己也有些不好意思,且还有旁的事要忙,也就先出去了。
余下季善待路氏出去了,才长长吐了一口气,觉得呼吸顺畅了不少。
呼,她一个过来人老阿姨,有什么可怕可紧张的,该紧张的是沈恒才对吧?再说了,既然早就已经彼此心意相通了,那有这一天不过是迟早的事儿,食与色更是人之本性大伦,就算全家人都知道,她也没什么可不好意思的,不是吗?
大家说白了可都是一样的……
这般心理建设了一通,季善心里总算没那么紧张了。
偏沈恒刚好回来了,进屋后只看了一眼屋里的情形,立时也跟季善之前一样,什么都明白了,清隽白皙的脸上霎时也满是绯红,都不敢与季善对视了,半晌才干巴巴挤出一句:“善善,我回来了。”
可算是明白方才一进家门,三哥就对他笑得怪怪的,还让他‘别紧张’是什么意思了。
季善的心理建设自然是白做了,同样不敢看沈恒,同样干巴巴的道:“回来就好,事情办得都还、还顺利吧?”
沈恒没先回答她,而是到桌前倒了杯水一饮而尽后,自己也坐下了,才觉得稍稍自然了些,道:“夫子替我们看了历书,说大后日宜出行,彦长兄和我都觉得还有两日功夫,足够收拾一切,各处道别了,所以就定了大后日出。彦长兄这次要带去的下人是一对夫妻,就是上次你在学堂外见过的那个杨大哥和他娘子,加上主奴三人的行李,若再加上我们和我们的行李,雇一辆马车肯定挤得很,我与彦长兄商量后,便决定一家雇一辆马车,已经去车行交过定金,说定大后日一早来家里接我们了。”
季善听他说起正事来,也觉得自然不少,道:“白天我跟娘收拾行李时,也是这样想的,毕竟要赶那么多天的路,天儿本来也热,要是车里再挤得气儿都透不过来,那就真是太受罪了,所以娘说宁肯多花些钱,也最好要多雇一辆车。倒不想你和孟二少爷已经想到了这一点,连车都雇好了,自然最好了。”
沈恒道:“咱们虽不是什么大富之家,该省的要省,但该花的肯定也不会吝啬,善善你之前不也这么与我说吗?还有个好消息,彦长兄说教谕大人给了他一封信,让他到了府城后,去找教谕大人的一个什么友人,那友人家里应当有空房子,不说低价赁与我们,至少是熟人,总能省好些麻烦。”
季善忙道:“熟人的房子肯定要比生人的住着放心些,真是多谢教谕大人了。不过具体如何,我们还是到了府城,看过房子后,再做决定吧,孟二少爷与教谕大人好歹是亲戚,与咱们却无亲无故的,如何好平白欠人情?”
沈恒点头道:“肯定要亲眼看过房子,连周边一带都得看过,确定安全又方便后,才能做决定,毕竟不是住十天八天,至少也要住一年半载的……”
正说着,路氏进来了,“恒儿回来了。那快试试你的衣裳合不合身吧,布庄的掌柜说见过你,你又高又瘦是现成的衣架子,这衣裳肯定合适,可不亲眼看你试过,我到底不能放心。”
一面又把先前与季善说过的她今晚的安排大致与沈恒说了一遍,“试过衣裳后,你和善善再说会儿话,差不多也就可以开饭了,今儿晚饭我们早些开,省得耽误你们拜堂。”
季善实在不好意思,何况沈恒马上还得换衣裳,她更不好留下,遂扔下一句:“娘,我去厨房帮忙啊。”
急忙出了屋子。
余下路氏看着她慌慌张张的背影,失笑道:“善善这也太容易害羞了,这有什么,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不过新媳妇儿都是这样的,也不怪她害羞,恒儿你晚上可得温柔一点,别吓着了她……脸皮也厚一点,你是男人,脸皮厚没什么,总不能让她一个姑娘家主动吧?”
说得沈恒的脸也成了红布,只能支支吾吾,“我都知道的,娘,您别说了。”
路氏笑嗔道:“你知道什么啊,只知道不好意思了,不然待会儿我让你三哥跟你说?好好好,不说不说,反正你自己看着办。”
一面让沈恒褪外衣,随即替他展开了大红吉服,“本来没想这么着急,好歹再给你们弄得正式一些的,可你们就这两日就要走了,偏我明儿还得去你舅舅家一趟,你不去就算了,总不能连我和你爹也不回去给你舅舅撑面子吧,他可是为了我们,才倒贴银子办这场酒的。我尽量争取明晚上回来吧,不行就后日同了你舅舅舅母一起回来,你们这一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他们肯定要来送一送你们的。”
沈恒便一面试衣裳,一面道:“您和爹只管去就是了,不用担心我们,不就是收拾行李吗,我和娘子忙得过来的。要是舅舅舅母忙不过来,就别让他们来送我们了,我们过年十有**要回来的,到时候一样能见面。再就是明儿舅舅家里摆酒席,肯定要花不少银子,娘私下里多给舅母些吧,这些年他们为我们贴的银子,已经够多了!”
路氏笑道:“我知道的,总不能一直让你舅舅舅母吃亏,不过他们要是知道你这么说,心里还不定多高兴……果然大小正合适,长度也刚刚好,穿得我儿子更俊了,布庄老板不愧生意做老了的人哈。”
沈恒自己低头左右看了看,心里也跟身上的大红色一样火热起来,道:“娘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这衣裳的,花了不少钱吧?”
路氏摆手道:“什么钱不钱的,你和善善一辈子的事儿,花多少我心里都高兴。就是想着你们后头花钱的地方还多得很,我也没给善善打两样首饰什么的,以后你有了余钱,自己给她买吧,这么好的媳妇儿,你对她怎么好都是应该的。”
沈恒听路氏夸奖季善,比夸奖自己还高兴,道:“娘放心吧,我会对善善好,将来一定会给她挣来凤冠霞帔,也给您挣来凤冠霞帔,让您成为全清溪镇最荣耀的娘的!”
路氏听得一张脸都笑开了花儿,“那娘可就等着了啊。那你把衣裳换下来,待会儿吃过饭再换上吧,我去厨房忙了,也好把善善叫回来,她今儿帮什么忙呢,她等着吃就好了嘛。”
话音落下的同时,人也已走向门口,很快消失在了门后。
沈恒这才心情大好的脱起身上的大红吉服来,都说洞房花烛夜是人生四大喜,是小登科,他今儿可真是太幸福、太圆满了!
彼时季善在大厨房并没能帮上什么忙,姚氏温氏一见她进去,就笑道:“四弟妹今儿还进厨房来做什么,就等着吃就好了嘛,我们虽然手艺没你好,做的菜也勉强能吃,你今儿就给我们个机会,展示一下手艺嘛。”
温氏还打趣她,“可从来没有新娘子当天就进灶房的理儿,四弟妹这个新娘子还是快出去,回房间里去歇着吧。”
说得季善脸又起烫来,“三嫂就会笑话人,我可早就不是新娘子了。”
“可我们都觉得你是啊,不但是,还是我们见过最漂亮的新娘子呢,大嫂说是不是啊?”
“三弟妹快别说了,没见四弟妹害羞了,真羞着了,仔细回头四弟找你算账啊。”
不但温氏开季善的玩笑,连姚氏向来不爱开玩笑的,也跟着学坏了,季善只得咬牙笑道:“你们都不是好人,我懒得跟你们说了。”
正好路氏进来了,听得这话,笑道:“不跟她们说,就回房跟老四说去,他肯定不会笑话儿你的。”
说得季善越好气又好笑,姚氏温氏则笑得更欢了,一时间满厨房都是笑声。
很快饭菜都好了,路氏便叫了大家伙儿都到堂屋里开饭,还特意准备了酒。
都知道今儿是沈恒与季善的好日子,自然大家都要凑趣,沈树先就敬了小两口儿一杯,又起哄要他们当众喝个交杯酒。
便是沈河连日心情糟糕透顶的,也打起了精神来,敬了季善沈恒一杯,“我也祝四弟与四弟妹白头到老,早生贵子。”
孩子们更是欢声笑语不断,连带大丫与沈梧脸上也终于有了久违的笑容,因宋氏生事再到被休而带给沈家的无形阴霾,总算在今晚上散去了个七七八八。
一时饭毕,路氏先就赶了沈恒回房去换吉服,等他换好回了堂屋后,才自己带了季善也回屋换衣裳去。
季善事到临头,本来已在吃饭时,放松了不少的心情又紧张了起来,好在下午已经试过一次大红嫁衣了,如今再穿也算是熟门熟路,很快便穿好了。
路氏又变魔术一般,不知从哪儿变出了块大红盖头来,笑着往季善头上一盖,便拉了她往外走,“善善别怕,跟着我走就行了啊,很快就能到院子里了。”
季善眼前只看得到红色了,心情反倒平静了不少。
有这么好的婆婆,公公也是那么好,最最重要的,还是老公那么好,她这是去嫁给幸福的,这短短一段路,也是通往幸福的,她该高兴才是!
等由着路氏将自己牵着到了院子里,再将她的手交到了沈恒手里,被沈恒熟悉而温暖的大手握住后,季善心里就越的平静,越的安定了。
然后,耳边便响起了沈树的声音:“一拜天地——”
季善由沈恒拉着跪下,与他一起拜了天地。
“二拜高堂——”
季善由沈恒拉着再次跪下,拜了背对着堂屋而坐,满脸欣慰的沈九林与路氏。
“夫妻对拜,送入洞房——”
最后,夫妻两个相对而拜,由沈恒牵着季善回了他们的新房,这个简单却郑重的婚礼便算是完成了。
可婚礼虽简单,沈恒的心情却一样的激动,小心翼翼牵着季善走到床前让她坐下后,便深吸一口气,迫不及待掀开了季善的大红盖头。
就露出了季善含羞带怯,比平常更加娇美的脸来,一双大大的眼睛也比平时更明亮更清澈,似是隐含泪光。
沈恒下意识抿了抿唇,声音放得越柔了,“善善,你累不累,渴不渴,要不要喝点儿水?你、你这样真好看……”
季善见他傻乎乎的样子,本来莫名有些想哭的,还哪里哭得出来,笑着低声道:“我不渴,也不累,毕竟就几步的距离,前后就这么点儿时间而已……你、你穿成这样,也挺好看的……”
方才路氏带了她回房来换衣裳,与沈恒擦身而过后,她根本来不及细看已经换好了吉服的他,这会儿才算看清楚了。
还当一个大男人,从头到脚都是大红色,肯定会有些女气,无论如何都好看不到哪里去。
却不想沈恒愣是把身上的大红吉服穿出了几分英气来,衬得他整个人是越的面如冠玉,清隽秀雅了,——季善这个颜狗不由在心里表示,旁的且不说,光冲沈恒的外形,她对这个老公已经十分的满意了!
沈恒听季善夸他也好看,眼里的柔情就越化不开了,道:“那善善你饿吗,我看你晚饭没吃多少东西……”
话没说完,就听见窗外传来路氏的声音:“我说老四,你能别这么傻乎乎的吗?我都听不下去了,你倒是先和善善把交杯酒喝了啊。”
季善不由“噗嗤”笑出了声来,娘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沈恒已接连“哦哦哦”了好几声,“我忘了这事儿了,马上啊,马上。不过娘,您干吗在窗外听,忙您自己的去吧!”
路氏的声音又自窗外传来,“你当我想在外面喂蚊子呢,这不是怕你傻乎乎的,不是忘了这就是忘了那,不吉利吗,这不你果然连交杯酒都能忘?好了,提醒过你了,我就先走了啊,你和善善喝完交杯酒后,就自己提热水去,我可不伺候了。”
越说声音越远,显然已经走远了。
沈恒这才傻笑着看向季善,道:“那善善,我们先喝交杯酒吧?等喝完了交杯酒,你想喝水我就给你端水去,不想喝水我就给你提热水去,好不好?”
季善见他满眼的期待,眼里除了她,什么都再看不到了一般,笑着轻“嗯”了一声。
沈恒便喜孜孜的往桌上斟酒去了,等斟好后一手一杯端到了床前,先递了一杯给季善,方笑道:“善善,你要是觉得酒辣,不想喝,就浅尝辄止,剩下的我替你喝就是了。”
季善娇嗔的白了他一眼,“我晚饭就喝了好几杯,要是觉得辣当时就不会喝了,既然当时能喝,现在自然也能喝。何况娘说了,交杯酒得一滴不剩才吉利,才能白头到头,我当然得自己全部喝完,一滴都不剩了。”
虽然她自来了这里,便对酒有阴影了,但如今的酒其实度数并不高,就跟啤酒差不多,偶尔喝上几小杯,她还是觉得无妨的,今儿这样的日子,就更要喝了。
沈恒眼里的欢喜就更是满得要溢出来了,“那我们都喝得一滴不剩。”说完便坐到了季善旁边,伸手够她的手臂去了。
两人姿势有些别扭,心里却都比蜜还甜的喝完了交杯酒。
沈恒先伸手接过了季善手里的空酒杯去放好,才拉了她的手与自己十指交缠,低笑道:“善善,从此刻起,我们就是真正的夫妻了,结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我一定会一辈子对你好,绝不会让你后悔嫁给我的!”
季善同样低“嗯”了一声,“我记住你的话了,会做一个好妻子好爱人的,你也记住你的话。”
沈恒郑重道:“我会一辈子记住的。之前我心里一直过意不去,觉得当初拜堂太委屈善善你了,可当时我病得人事不省,也实在没办法,之后又一直忙得不得了,与你也一直没有心心相印,我便是想补偿,也无从补偿起,甚至无从说起。好在今儿有娘这一番安排,也算稍稍补偿了你,只是终究还是太简单,太委屈你了,只能将来再给你挣凤冠霞帔,以作补偿了。”
季善闻言,嫣然一笑,“这么久了,你应该知道,我其实并不在乎这些虚头巴脑的礼仪啊仪式什么的,何况现在还有你这番话,更是够了。不过我不在乎归不在乎,凤冠霞帔你还是得尽全力给我挣,不然我可要叫你说话不算话的骗子的。”
沈恒又是郑重一点头,“一定会给你挣到的!善善,你现在口渴了吗?还不渴啊,那我、我去给你打热水来,等梳洗后,我们就、就早些歇下好不好?”
天知道他等此时此刻已等得有多着急!
季善当然一听就明白沈恒的意思,到底日夜都共处一室,他再是怎么着意遮掩,他有多“着急”她还是多少有所察觉的,毕竟跟他比起来,她可是货真价实的老司机。
但“老司机”在沈恒灼热的目光下,还是忍不住脸上一热,咳嗽了一声,才道:“不急,我有一样东西给你。”
说完起身到一旁的立柜前拿出了自己早已准备好的戒指,“你过来吧。”
沈恒不明就里,但仍依言走到了她面前,“善善,这是什么?”
“你先拿着,我再告诉你。”季善把女款戒指递给他,自己手里则拿了男款的,随即走到窗前早已点好的大红喜烛前,才笑着继续道:“你之前不是问我去镇上买什么东西,我一直没告诉你,说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吗?我就是去买这两只戒指的,你过来,把这一个步骤完成了,我们的婚礼才算是真正完成,我们也才算是真正的夫妻了。”
沈恒听她说得郑重,忙几步也到了红烛前,“善善,这是什么步骤,我之前怎么没听说过?”
季善笑道:“你没听说过就没听说过吧,只要按我教你的来做,学我的话就成了,先看着我。”
说完深吸一口气,才道:“沈恒,你愿意娶季善做你的妻子,无论贫穷还是富裕,疾病还是健康,美貌还是失色,顺利还是失意,都愿意爱她、敬她、安慰她、保护她,愿意此生都对她忠贞不变,直至生命终结那一刻吗?”
沈恒见她说话时,一直定定的看着自己,不待她话音落下,已近乎迫不及待的道:“我愿意,我非常愿意!”
“嗯。”季善含笑低应了一声,“现在换你了。”
沈恒怔了一下,立时会过意来,忙也学着她方才的话,一字一句的说起来,“季善,你愿意嫁沈恒做你的丈夫,无论贫穷还是富裕,疾病还是健康,美貌还是失色,顺利还是失意,都愿意爱她、敬她、安慰她、保护她,愿意此生都对她忠贞不变,直至生命终结那一刻吗?”
季善便迎上沈恒的目光,声音微哽,却缓慢而坚定的也说了三个字:“我愿意!”
沈恒眼里的情意立时满得要溢出来,忍不住一把握了季善的手,“善善,接下来要做什么?”
他忽然明白善善为什么要多这个他闻所未闻的步骤了,他的心真的受到了极大的触动,也真的觉得此时此刻,两人的心贴得前所未有的近!
季善把手里的戒指举到他面前,“接下来便是交换戒指了,你给我戴,我给你戴,要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就是这根手指了。因为我曾听人说过,这根手指上有一根直通我们人心脏的血脉,把结婚戒指戴在这根手指上,就是让对方的爱能直达心底,两人能够心心相印。”
沈恒闻言,立时执了她的手,轻轻托起,将自己手里的戒指缓缓戴到了她的无名指上,低道:“现在,我把我的爱通过这枚戒指,传达到善善你的心里了,你感受到了吗?”
季善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将自己手里的戒指,也缓慢戴到了他左手的无名指上,“好了,现在我们终于心心相印了。”
沈恒立时满脸的笑,“善善,我们还需要做什么吗?”
季善以实际行动——将他拉着一起跪下,回答了他,“你跟着我一起跪一会儿就成了。”
随即她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在心里念念有词起来,“妈妈,我今天结婚了,是心甘情愿结的,因为相信我嫁的人,就是那个对的人,是值得我托付一生的人。您的女婿他叫沈恒,今年二十一岁,又高又帅还前途大好,是一支妥妥的潜力股,但最重要的,还是他全心全意爱我,护我,对我好,愿意此生都对我忠贞不二。对了,我的公公婆婆对我也非常好,虽然比您对我还是要差一些,但也真的很好、很好了,所以您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的把您的女儿交给他们,以后不用再牵挂她,不用再为她担心,只要过好自己的生活,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等在心里把想对妈妈说的话都说完后,季善才鼻子酸,眼眶湿润的睁开了眼睛。
要是妈妈今日也在,该多好啊……不过也算是圆满了,她还是别得陇望蜀,知足常乐的好。
这般一想,季善心里顿时好受了不少,看向一旁的沈恒笑道:“好了,现在可以起来了。”
沈恒方才一直静静的陪她跪着,虽然她什么都没说,但他相信她自有用意,这会儿自然也不会多问她,只笑道:“好啊,那我扶你。”
说完先站起来,就小心扶起了季善,要往床边走。
季善却是向他张开了双手,“腿麻了,走不动了,要抱,还要公主抱。”
沈恒怔了一下,立时满心的欢喜,满脸的宠溺,他可真是太喜欢善善向他撒娇了,“好好好,抱抱抱,不过,什么叫公主抱?跟公主有什么关系吗?”
季善伸手向他示范了一下,“就是这样打横抱起来……呀……”
话音未落,已被自己举一反三的“好学生”一把抱了起来,忙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咳,那个,你要是抱不动,就告诉我,我自己下来走就是了。
虽然女孩儿都喜欢公主抱,都有一个公主梦,那也得考虑实际情况,万一男票老公抱不动,或者抱得很吃力,脸红脖子粗的,岂不是太尴尬了?尤其她家这个还是个妥妥的文弱书生,她如今也不轻,百来斤应该是没跑的……
沈恒已笑道:“你才多重,怎么可能抱不动,还只这么点儿距离,便是再远十倍,我抱起来也轻轻松松好吗?”
季善见他的确满脸的轻松,一边说,一边甚至还掂了掂自己,这才心下稍松,嘀咕道:“我这不是怕你体力不支,弄得彼此都尴尬吗?”
体力不支?
沈恒笑不出来了,咬牙道:“善善,你不知道说男人怎么不好都行,就是不能当着他的面儿,说他体力不支,不行之类的话呢?我待会儿一定让你知道我到底体力支不支。”
说得季善又是好笑又是脸红的,娇嗔道:“你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吗,怎么知道这些话的,跟谁学的?不然就是打什么乱七八糟的书上看来的?毕竟你可是过目不忘,方才我让你学那些话,就说了一遍,你就一字不漏学了下来,自然那些乱七八糟的书也是看一眼就能记住了。”
沈恒道:“那么多同窗,都年纪轻轻的,还好多都早已娶妻生子,私下里怎么可能不说这些,又怎么可能真只读四书五经,什么闲书都不看?至于过目不忘,那倒不至于,不过是读了这么多年书,目力和记忆力的确要比寻常人强些而已。”
说话间,已将季善抱着放到了床上,“善善,我马上去打热水来,你梳洗啊。”
等梳洗完,就是他证明自己的时候了!
却刚转身就被季善给拉住了,不由有些不明所以,“怎么了善善?”
季善没说话,只朝他勾了勾手。
沈恒便低下了头来,然后,季善便凑近他,在他唇上轻啜了一口,“去吧。”
“……好,我这就去。”沈恒回过神来,就像得了什么好彩头一般,立时眉花的飘着出去打水去了。
余下季善看着他的背影,忍不住双手捧上自己热的两颊,抿嘴笑了起来。
等沈恒打了热水回来,季善先梳洗过,便轮到沈恒自己去梳洗了。
季善这才现,床上的大红被套下,竟铺满了枣子莲子桂圆花生,其寓意自是不必说,将它们都收拢放到一边后,心里就越感念路氏的用心了,她真的已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自己的儿子儿媳做到极致了……
念头才刚闪过,就见沈恒已经裹着一身的水气回来了,不由讶然,“你这么快就洗好了?”
沈恒笑着一步步走近她,“**一刻值千金,我可舍不得多浪费在洗澡上,何况,我还急着证明给你看呢。”
季善见他越走越近,忙道:“等一下,那个,先吹灯,我、我……不行,娘说了大红喜烛必须得燃到天亮才吉利,那你等我先放下帐子……”
一边说,一边已手忙脚乱的放起帐子来,等放下后,觉得帐内还是很亮,想了想,又忙钻进了被子里,将自己整个人都包了起来,才道:“好了。”
沈恒听她声音模糊不清,似是从被子里出来的,不由失笑,善善肯定是羞着了,虽然他其实也有些害羞,但娘说得对,他是男人,本来就该脸皮厚点儿,主动点儿。
遂在深吸一口气后,应了一句:“那我来了啊。”,撩开床帐,也躺到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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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啥,脖子以下的大家都自行脑补啊,真的真的真的不敢写,怕被屏蔽到不知道什么时候,笑着哭……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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