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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节

      [娱乐圈]重回巅峰 作者:奶油馅

    正文 第49节

    [娱乐圈]重回巅峰 作者:奶油馅

    第49节

    “加油。希望这一次能够顺顺利利。”

    唐穆风的鼓励发自真心。

    沈鹤闻言,唇角弯起:“嗯。一定顺顺利利。”

    第111章 重洋之外(上)

    五月,法院开庭审理闫宁、卫彦联手谋杀宋霖,及几起恶性伤人事件。

    因为是公开审理,到场的媒体几乎挤满了大厅。

    原告席上空荡荡的,只有原告律师到场,闫宁至今仍在医院,虽然已经苏醒,却因为下肢原因并不能到法院。而被告席上,宋霖、盛伯雍、沈鹤三人的代表分别是孟章、葛晖以及沈鹤的父母。

    所有人都在认真的听着法院的审理和宣判。

    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查,闫宁、卫彦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同时成立的还有另外几起杀人未遂的罪名。法院宣判的时候,全场一片叫好。与此同时,有一个名词,也经由媒体记者的手,流通到了网络上——掠夺型人格。

    在闫宁的所作所为在网络上公开的时候,其实有不少人表示不理解为什么这个人会……这么的病态。闫宁表面上看起来是位非常儒雅的商人,聪明、友好、迷人,而且事业有成、朋友众多、学历极高。他有很多表面上的优点,因此让人很难将他和他所做的那些事情联系到一起。

    但是法院在宣判时,提到的这个“掠夺型人格”,却让曾经不解的网友们,开始了解这种状况。

    在心理学和医学专业网友的科普之下,掠夺型人格的意思也开始渐渐被网友们所了解。这个词语不是什么专业名词,但又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精神变态”或者“反社会型人格障碍”。掠夺型人格往往精于算计、深谋远虑,同时这种人掠夺成性,没有同情心,更没有良心。

    闫宁就是典型的掠夺型人格。

    他光鲜亮丽的外表和身份,很好的掩盖了内心的偏激、肆虐。他利用外面和身份吸引了各种男男女女的靠近,然后施加虐待,又利用金钱将这些人捆绑控制,满足自己的操控欲。他完全不觉得愧疚,同时不觉得法律对自己具有约束力。

    当警方到医院调查他的时候,他的每一句话都透着凉薄。唯独被问到自己死里逃生的那场车祸,神情才会发生变化,声嘶力竭表示要杀了卫彦。

    对于掠夺型人格的科普,在让人开始了解的同时,又生出了疑问。

    为什么宋霖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居然能生活这么多年?

    这个问题最先由记者向律师提出。律师只说了一句话。

    “他是最精明的骗子。”

    再精明的骗子,也有被发现真面目的那一天。

    当法院的宣判通过媒体正式公诸于众的时候,所有持续关注整件事情的网友们纷纷点赞,表示司法部门的秉公执法。闫氏集团试图申请保外就医,也被直接驳回。

    所有的事情,终于彻底水落石出。

    “羚羊”们在宋霖出事的现场摆起鲜花。她们没有选择已经被宋父卖掉的宋霖的别墅,而是在事故发生地祭奠的宋霖,让不少非粉的网友们十分感叹。

    而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提出,宋霖死后器官不是移植了吗,那些获得器官捐赠的人,正在用另外一种方式,代替宋霖继续活着。

    这句话一出,不少网友开始在网上提议能不能找到那些接受器官捐赠的人。

    这件事其实争议很大,大部分的“羚羊”并不愿意去打搅那些病人。但仍然有小部分人在偷偷地去寻找。

    到五月中旬,还真的被人找到了。

    沈良臣从国外参加外一个关于心脏移植项目的交流活动回国。因为医院有位老病人,他来不及回家放行李,直接到了医院,换白大褂的时候顺便算了算沈鹤这小子的药是不是又快吃完了。

    “沈医生!”

    他才出更衣室,同科室的小护士急匆匆跑了过来,“快点进手术室!”

    “病人病情恶化了?”沈良臣二话不说,拿了听诊器就要先去病房看看情况。

    “病人好着呢,是有群莫名其妙地跑过来问你在不在。一个个年纪看起来挺小的,可就是怎么也轰不走。”

    “到底什么情况?”

    小护士喘口气:“那群孩子说,你之前给人移植过心脏,有一颗心脏的供体是不是宋霖。”

    哪个宋霖?

    看沈良臣皱眉的样子,小护士就知道沈大夫肯定是不认识,赶紧解释:“就是那个很早以前就出名的演员,之前车祸去世,死后器官移植给不少病人的那位。”

    沈良臣还有些愣,小护士的话已经自个儿飘了出来:“我们都说,沈医生你一年要动好几起手术,更不用说供体保密的心脏移植手术,就算堵到你也问不出什么。结果那群孩子不相信,就守在前面,怎么也不肯走。”

    “等一下,”沈良臣问,“那个宋霖出事,是什么时候?”

    “具体日期也忘了,好像跟你侄子动手术的日子挺近的。”

    不是挺近的。

    压根就是同一天。

    沈良臣一拍手,啧了一声。他就说怎么好端端一个写剧本的,动完手术回学校,改行拍戏了,敢情是因为心脏移植的原因。

    “羚羊”们在国内掀起的风浪,出了国门,谁也不知。

    同月的f国的盛格雷特服装风情节正在做最后的准备。

    在紫金街上,街道两侧大部分都是富有年代感的手工服装店铺。各种新老结合的工作室,开在这条街的转角。在这里,汇集了全世界的服装智慧和审美,世界级的服装大师们都聚集在这里,为每一位亲自登门的名人定制属于他们的独一无二的服装。

    而一年一度的盛格雷特服装风情节,是让这些大师展示一年成果,争取来年订单的绝佳舞台。

    在这条街靠近拐角的一家百年老店内,店长强森正在认真地观察一个男人的体型。

    在f国还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时,强森的祖先们就开始为皇室服务,到了祖父辈,战火的洗礼结束了君主制,却没有结束百姓们对过去为皇室服务的家族的尊敬。强森的祖父带着手艺来到当年还很落魄的紫金大街,开了现在这家手工定制的服装店。到强森十几岁的时候,他继承了这家百年老店,并在之后的几十年时间里,将它推上了国际舞台。每年到强森这里预约定制服装的名人,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但强森有自己的规定——他每月只接三个单子,一年三十六个,除此之外就是排队。

    但对于喜欢强森手艺的人来说,就算排队要排个三四年,也不是难事。因为这家百年老店,不管时光怎么流逝,只要店在,就会永远提供修改服务。

    所以,胖了瘦了都不是问题,强森永远不会让从店里出去的衣服成为摆设和垃圾。

    “东方人很少有你这样的体格。”

    强森伸出两条胳膊,拍了拍男人宽厚的肩膀,然后取下脖子上挂的皮尺,终于开始给男人量尺寸。量到胸围的时候,强森对上了这个男人的眼睛:“你真的不是混血?”

    盛伯雍抬起手臂,方便强森的动作:“没有。我是土生土长的华国人。”

    他本来只是出国赶几个工作,但考虑到沈鹤这段时间在f国某地的葡萄酒庄园里拍摄新戏,于是索性让回国出席法院判决的葛晖给自己接了新的海外工作。

    这次的工作要在f国待上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正好给了他时不时去见沈鹤的机会。

    “能受邀参加盛格雷特的东方脸孔很少,因为大部分的东方人他们的体格、长相都撑不起我们的定制服装。”强森让盛伯雍转了一圈,“你的体格很棒,长相也够立体。如果不是看过你的电影,我会以为你是哪位t台模特。”

    “感谢你的夸奖。”盛伯雍笑了笑,看着摊在桌上的画册,随口问道,“强森,画册上的画是你们的服装?”

    强森扭头看了眼,回道:“啊,是的。是这次盛格雷特服装节上要为模特制作的服装,等活动结束之后,如果有客人喜欢,我们会进行修改然后卖给客人。”末了,他又加了句,“这个不算在一年的订单份额里。”

    听到强森后面的解释,盛伯雍顿时笑了。

    强森的店里一年三十六个订单是他的店规,很少有特殊情况能让他松口多加一个。盛伯雍是慕名而来,并没有打算在今年内拿到衣服,但很显然,他随了强森的眼缘,竟然主动提出将会尽快为他做出衣服。

    但,有一个请求。

    就是希望盛伯雍能够在盛格雷特服装风情节上,作为特邀嘉宾,为他的百年老店做一回“代言”。

    巴不得能在f国多待一段时间的大影帝,自然答应了这个请求。

    “这件看起来不错。”量好了各项数据,盛伯雍低头,仔细翻阅起这些画册,“颜色、款式上都很好。”

    强森把数据交代给自己的助理,闻声回头看向他指的画册:“这一件比较适合东方人。所以这次的模特,我打算邀请东方面孔。”看得出盛伯雍对这件衣服很有好感,但明显不是为自己在看,强森随口便问了句,“你想把这衣服送人?”

    因为是手工缝制的服装,强森店里出去的每一件衣服都要经过本人的一次又一次试穿,才能做出最好的效果。有的时候第一眼看中,并不一定就适合。

    “是我的一位朋友。”盛伯雍掏出手机,翻了张照片给强森,“他在附近拍摄电影。他的身材很好,我觉得会适合这款衣服。我想预定这一款,服装节结束后,请一定要帮我留下这件。”

    强森看了眼照片。因为距离有些远,照片拍得不是特别清晰。

    “我尽量留着,不过,盛,你是知道的,手工缝制的衣服一定要本人亲自试穿才能看出合不合适……”

    “我知道。我会带他本人过来的。”

    第112章 重洋之外(中)

    盛伯雍给强森看的那张照片。是几天前,他去剧组探班的时候偷拍的。

    当时周围的人很疑惑,为什么关系这么好的两个华国人,偏偏要偷偷摸摸去拍对方的照片。但他们显然不知道,对于盛伯雍来说,偷拍沈鹤只是他的一个趣味而已。

    照片因为偷拍的关系,并不是特别清楚。这点赖不了手机像素。但是沈鹤当时穿的衣服却是深刻的印在了盛伯雍的脑海里。

    因为电影以中世纪欧洲为背景,沈鹤身上的衣服,也是十分具有中世纪风情。他所饰演的虽然是位酿酒师,却总是在工作之余,把自己弄得干干净净,而工作的时候,也格外的认真仔细。

    因为他有着一头东方人特有的黑发,一双美丽的黑眼睛,他在这里的名字叫“霍安”。只是,酒庄里的人们都亲切地称呼他为“黑珍珠”。当然,不管他怎么解释“珍珠”这个名字在东方是给女孩用的,人们依然喊他“黑珍珠”。

    “嘿,你真的不是女孩吗?”酒庄小主人红发约翰牵着矮脚马,走到了正在工作的霍安身旁,“简,你快看,这就是我们酒庄的黑珍珠,来自东方的黑珍珠。他多漂亮,一点也不像男孩。”

    漂亮的女主角简穿着中世纪特有的裙子,坐在矮脚马上。她有着一头金色的卷发,长长的垂到腰间,脸上的妆容很淡,说话的时候眉头微微蹙起:“约翰,不可以说一个男孩漂亮,那不礼貌。”

    “好吧,”约翰耸了耸肩膀,伸手一把搭住霍安的肩,把人拉到身边,“黑珍珠,我向你道歉,顺便为你介绍一下我们美丽的简。”

    简微微低头,镜头推近,给了缓缓抬起头来的霍安一个特写。

    那是简和霍安的第一次见面,透过那双黑珍珠一般的眼睛,少女简的模样烙下了印子。

    “卡!”

    威尔斯的声音透过喇叭对讲机一响,饰演约翰的演员乔治立刻推开了沈鹤,却很绅士地将坐在马背上的女演员琼斯扶下。

    沈鹤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来自同剧组演员的排挤,接过陈大少递来的水,仰头就要喝。肩膀这个时候,却突然被人狠狠撞了一下,大半瓶水一下子全都倒在了脸上。

    “沈小鹤!”

    陈大少喊的是中文,但他嗓门不小。这一喊,顿时召来了旁边人的注意。

    威尔斯一抬头,就瞧见沈鹤满脸是水,旁边的乔治一脸坏笑。他扭头,喊来化妆师,等沈鹤跟着人下去重新上妆,这才让助理叫来乔治。

    一脸得意的乔治以为导演喊他过去,是要夸他刚才那一幕戏演的不错,剧组其他人都知道,他是要挨骂了。

    威尔斯很喜欢那个叫沈鹤的华国演员。

    除了二十几年前那个姓宋的少年以外,威尔斯没再用过第二个华国演员,偏偏沈鹤的出现打破了这个现象。而沈鹤的演技,也的确让人觉得威尔斯的选择是正确的。

    乔治是昨天刚进组的。在这之前,一直都是沈鹤和琼斯的戏,乔治进组前一天,为了配合他的档期,这才集中拍摄有他的戏份。今天是他们三人第一次正式合作,显然,乔治对这位来自华国的同行并不友好。

    威尔斯并没有大声训斥乔治,反而是将之前用手机录像的一场沈鹤的独角戏放给乔治看。

    等到沈鹤重新上场拍摄,惊讶的发现,乔治的态度改变了不少。

    同样的一幕戏再度拍摄,乔治的眼里去掉了之前的讥讽和蔑视,只留下了剧情需要的揶揄。同样牵着马,去搭霍安的肩膀,乔治这一回和沈鹤的配合简直能用完美无缺来形容。

    等到这一幕戏正式通过,威尔斯让所有人原地休息十分钟。

    “沈小鹤,电话。”

    陈大少递过来的手机是沈鹤专门在国外使用的。琼斯第一眼看见的时候就认出是情侣机,追问了沈鹤很久,也没问出另一台手机的主人是谁。不过前几天盛伯雍来探班的时候,被她一眼看到了被他拿在手心里的同个机型米分色系的手机。

    “是盛打来的?”琼斯是盛伯雍的米分丝,探头一看来电显示,当即凑到沈鹤边上要光明正大偷听。

    沈鹤哭笑不得地看了她一眼:“喂。”

    “今天拍得怎么样?”

    “挺好的。”沈鹤抬眼,望向不远处的葡萄园,放眼都是绿色,“你的衣服排到什么时候能做?”

    听筒里能明显听到呼呼的风声,盛伯雍像是在开车。

    “今年就能做,不用等明年了。对了,你什么时候收工,我来接你了。”

    沈鹤翻了翻腿上的剧本。今天一共要拍六场戏,按照目前的进度,还有两场戏要拍摄。

    “还要三个小时左右。等你来了,大概就快收工了。”电话那头的男人应了一声就要挂断,沈鹤赶紧追了一句,“你慢点开车,注意安全。”

    大概是他的提醒太过贴心,男人笑了一声,隔着电话就给了一个吻。琼斯凑得太近,不光听清楚了所有的对话,顺带着也听到了那声吻,顿时捂着发烫的脸,盯住沈鹤直看。

    沈鹤被看得摸了摸鼻子。

    “你们感情真好。”琼斯刚和男朋友因为工作分歧分手,对沈鹤和盛伯雍虽然忙却依旧这么好的感情,完全是羡慕的态度,“要是汉森能像盛那样体贴我,我简直要感动地哭出来。”

    别人的感情,沈鹤不好评论,只拍了拍琼斯的肩膀当做安慰。

    被约翰从酒庄拉走的霍安,无奈的跟在矮脚马的身后。马背上的简时不时回头看他一眼,像是对这个从东方来的少年十分好奇。

    镜头慢慢拉远,三个人的身影在画面中渐渐变小,而周围的风景陆续收入画面当中。

    同样的画面反复拍摄了三次,威尔斯导演这才决定通过。化妆师们赶紧上前给三人补妆,剧本也被助理递到了面前。

    沈鹤闭着眼睛,在默背台词,化妆师在面前补妆,握着剧本的一只手被拉住,一瓶矿泉水被塞到手里。送水的人有双大手,骨节分明,沈鹤只是稍稍碰到,当即就猜出了对方的身份,睁开眼直接道:“来了?”

    “来了。”盛伯雍颔首,向剧组其他人打了声招呼。

    琼斯本来坐在遮阳伞下,看见他俩站在一起,顿时脸红心跳,讷讷地捂住脸:“怎么办?他俩越看越般配啊!”

    乔治一口水没含住,直接喷了出来:“那不是……俩华国人吗?是gay?”

    “你歧视?”琼斯斜飞了一眼,乔治窘了几秒,赶紧摇头。

    倒不是乔治歧视。在华国,gay群体还是相对来说比较隐秘的,因为大环境并不接纳这个群体的存在,再加上乔治虽然不熟悉沈鹤,却是认识盛伯雍这张脸的。这样大牌的演员如果在国外爆出gay传闻,华国内部说不定要炸了吧。

    乔治和琼斯的交谈,沈鹤没听见,盛伯雍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从出国开始,他就没遮掩过两人的关系。而沈鹤那边,除了第一次的惊愕,之后也像是接受了这样的现状。上街、探班,有心的媒体总能拍摄到他俩在一块的画面,就连酒店,除非工作需要,也都是尽量订在最近的位置。

    而在两人的各种接拍中,风格相近的穿着,同个款式的手表,偶尔曝光的同系列手机……总有细心的米分丝能够发现其中的秘密。

    两人这么自然地在一块,只差手上再套两枚一模一样的戒指,差不多就能向人们宣布,他俩在一起了。

    沈鹤快手快脚地和乔治、琼斯一起结束了今天最后一场戏的拍摄。威尔斯导演喊收工的时候,所有人都欢呼了一声,收拾好拍摄器材,坐上各自的车回剧组下榻的酒店。

    上了车后沈鹤边系安全带边透过车窗向琼斯挥手拜拜。对面的金发美女毫不客气地抛了一个飞吻,沈鹤笑笑接受,回头就发觉身旁的男人意味深长地看着自己。

    “我记得,这位美丽的金发女郎刚刚和你认识的那天,穿着性感的睡衣,敲开了你的房间门。”

    男人吃醋有时候吃的毫无理由,可偏偏看起来把柄十足。

    “对。不过那天开门的人是你不是我。”沈鹤笑得不行,一想起剧组开机第一天晚上,男人抱着自己在房间里亲吻,结果被敲门声打断,不光打断,男人开门后还直接看到了一个穿着性感睡衣,露出圆润肩头和性感事业线的金发女郎站在门口。当时男人的表情实在太经典,不管想起几次,沈鹤都有捂着肚子大笑的冲动,“而且那时候,琼斯不知道我的取向。”

    “现在她知道了也跟你走得很近。”盛伯雍脸上的笑容微微浮起,却带着点些许的嫉妒。

    沈鹤侧过身子,趁着车子还没启动,直接拽过男人的领带,把人拉到身前,抬头就是一个吻。

    末了,他松手,拍开男人伸过来打算搂腰的手掌:“琼斯只是刚刚分手了,觉得寂寞想要找个炮友。”他扭头,眨眨眼笑,“不过我看,乔治今天对琼斯很殷勤,估计他俩会更合适。”

    宋霖从小在国外长大,看多了那些热情似火的姑娘们是怎么为自己排遣寂寞的。琼斯是个很洒脱的姑娘,和男朋友分手分得干净利落,对看上眼的男人也向来是追得热情火辣。在不知道沈鹤和盛伯雍的关系前,她算是剧组里头第一个对沈鹤递出橄榄枝的姑娘。

    盛伯雍抿了抿嘴角,似乎并不满意刚才一触即离的吻,脚下油门快踩到底,车速飞快地超过了前面开的琼斯的车子。

    “威尔斯导演这边什么时候能给你放一天的假。”

    “怎么?有事?”

    “在店里给你看中了一款衣服,强森答应我会留着,不过还是需要你本人去,才能看看合不合适。”

    “怎么会想到去做定制?”

    沈鹤翻了翻微博上的消息,除了老生常谈的一些时政新闻外,娱乐方面仍然还在欢呼闫宁被判决的消息,其他方面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往下滑的时候,看到了几个小时前,男人发的一条新微博,定位在紫金街。

    微博只有一张对着穿衣镜的照片,肩膀上还挂着皮尺。因为拍到了穿衣镜右上角的一个lg,底下的评论有些疯狂地刷着“壕”。

    东方人的体格很少有能穿得好西装的人,更不用说费心去做一家具有历史渊源的百年老店定制一套西装。娱乐圈里虽然也有名人出国的时候会去定制上一两套,在最重要的颁奖典礼上穿,但大部分还是赞助商提供服装。真正会去订做的人,还是少有的。

    “一人一件,就当作,结婚礼服穿。”

    盛伯雍突然提到“结婚”两个字,把沈鹤听得愣住。

    因为没有红灯,盛伯雍遗憾地表示不能趁机吻醒他的“睡美人”。后者涨红了脸:“什么结婚礼服……”

    “好像不够正式。”

    第113章 重洋之外(下)

    车子开出酒庄所在的小镇,进到酒店所在的市区时,盛伯雍的车子毫不客气地在一家首饰店前踩在了刹车。

    富丽堂皇的首饰店,向来最喜欢东方脸孔的顾客。金发碧眼的售货小姐站在柜台后,字正腔圆地说出一句中文。

    “欢迎光临,先生你想看点什……上帝,是盛!”

    看清站在自己面前的东方男人是谁后,售货小姐激动地捂住嘴惊呼。一旁的同事急忙也凑了过来:“盛!请问需要什么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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