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综]重生报社工作室 作者:夜幕下的卡多雷
正文 第24节
[综]重生报社工作室 作者:夜幕下的卡多雷
第24节
在心里给了索尔一个【╭(╯╰)╮】一样的表情,洛基转身走下王座:“你让我失望,索尔。”
然后,他离开了大殿。
索尔被留下,孤独而又寂寞,整个人藏在了阴影之中,阳光似乎偏偏不肯照到他的身上。
可怜的索尔被嫌弃了。
然后,他没有回到地球,反而是留在了阿斯加德。
不是留下一两天,他准备多留几天,跟他的老爹好好沟通下感情……毕竟,他们是父子,而一个失去了妻子,一个失去了弟弟,一个失去了小儿子,一个失去了母亲……所以他们应该很有共同语言哒!
索尔眨眨眼,蓝蓝的眼睛里翻出了些水光,他要做个孝顺的好儿砸!
不管索尔这里怎么抽风变了画风,洛基那边倒是一如既往的装着高冷的奥丁,并不给索尔这个“儿子”好脸色。
于是,索尔终于忍不住了,他打算冲到他老爹的寝宫里去给老爹一个惊喜……然后,惊喜变成了惊吓——
他老爹的脸在老爹寝宫的“通讯器”——会面晶体上出现,而坐在会面晶体面前的,还是他老爹……晶体里的老爹身边是夏威夷海景……真是太可怕了!
索尔闯到神王的寝宫之后,看到的就是他老爹跟老爹。
老爹跟弟弟合伙骗我我该怎么办,急,在线等
这是索尔开始给地球朋友刷主页的主题。
他的确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其中一个老爹可能是弟弟,但是他没想到,老爹竟然跟弟弟合伙忽悠他,这真是弟弟虽然是收养的但是我绝壁是充话费送的系列。
被骗了的索尔伤心之余,还是很愤怒的,于是,他抓着弟弟到了地球,把弟弟关在了斯塔克的新大楼里。
新大楼里的设备更先进,但是对于洛基,这并不是什么太难破解的题目,更有趣的是,他发现斯塔克大楼里的一个紫红色的穿着披风的家伙……他似乎挺有意思的?
“幻视,你又来探视这个……反社会了?”斯塔克拿了些电池递给幻视,幻视歪了歪头,看向关在牢笼里的洛基,转而问斯塔克:“他是反社会?”
“他就是。”斯塔克一口咬定,“他之前杀了不少人呢!”
“那么……为什么我觉得他很亲切?”幻视有些不理解。他是个人造人?勉强算是吧。但实际他对好坏的感觉十分敏锐,显然这个被关起来的人……他给他的感觉真的很好……所以这真是个杀人凶手?
“嘿!亲爱的,我知道你对他有特殊的亲切感,那是因为你脑门上的宝石而不是因为……”
“好了,小矮子,你就告诉他,他脑门上的宝石原本是属于我的,这可多简单。”洛基翻了个白眼,“不过说真的,我看到了一点奇怪的东西……这小宝宝的身边经常出现的那位女巫……她为什么会走到哪儿都有个白头发的年轻男人跟着?”
这下子可算是炸了锅了。
白头发的年轻男人,这不就是死掉的快银?
当然快银皮特罗他并没有真的死去,因为他的生理机能跟其他人不大一样,恢复得也快……但是他就是不肯醒来,以植物人的姿态一直在重症监护室!
这下子,洛基说他看到了快银——主要是他还没接触过皮特罗,也没真正接触旺达,所以并不存在他偷看了其他人脑内的可能……那么,就是他真的看到快银的灵魂了?
“传说他可是死神的老妈哦不,老爹呢!”斯塔克压低声音,跟其他人讨论。
最终,在索尔的监视下,洛基还是救活了快银皮特罗。
这位迅速的家伙醒来之后,整个复仇者都沸腾了。
但是这还不足够,因为洛基说,他要复活他的母后。
复活死去的奥丁王后弗利嘉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奥丁从夏威夷赶来,复仇者们也暂时听从他的调遣——这下子洛基不嘲讽索尔了,但他还是刺了他一下:“所以,你总算长了脑子,知道不要一个人去做一件很难的事情了?啊哈!”
斯塔克觉得这嘲讽是给他的。
但是没办法,作为没有了妈妈的人,斯塔克还是很心软的。
于是,在洛基的指挥下,弗利嘉王后的复活步入正轨,据说只要等一百天她就会复活了。
做完这些,洛基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母亲!
索尔哭得稀里哗啦的表示再也不会误会弟弟了。
洛基:“呵呵呵……你还是继续误会吧,我又不是为了你做这件事。”
第105章 一百零五
一百零五换亲(一)
索尔跟在洛基身边,美其名曰:“不能让弟弟做坏事。”
然后时间长了,时间很长了,他都没想到过自己的那位女友……于是,有一天,他接到了女友的电话,她很明确地告诉他:“索尔,你回到地球很久了,我看到了,我看到复仇者联盟行动的视频了!但是你没有联系我。”
“呃……听我解释,简!”索尔很着急,但是并无半点用处。
简福斯特还是见了他一面。
她发觉自己只是喜欢索尔带给她的那种英雄之感,而他也只是喜欢她对他的崇拜……其实最初她喜欢的是那种完全掌控索尔的感觉,毕竟最初他懵懂得像是一只小狮子。但显然,他早就长大了,成了狮子王,而她一点儿不想做狮子王的王妃。
她是个有理想有深度有远见的女人,她喜欢的是相对弱势的男人而不是一个强悍的男人……尽管,索尔真的外表上看来好极了。
所以,两个人最终和平分手。
分手之后,索尔就更黏着洛基了。
而在弗利嘉醒来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洛基竟然怀孕了!
天啊!
新神王怀孕了!
谁干的?!
全世界的人,哦不,应该说是全阿斯加德的人,包括复仇者联盟,包括神盾局里的一大部分人,都用【(⊙o⊙)】这样的表情来看着说出这句话的前神后弗利嘉,他们问:“夫人,洛基真的怀孕了?”
弗利嘉阴沉着脸点头:“当然了,我难道能看错吗?我活了几千年了,几千年,我看过无数的人怀孕了,我自己儿子是不是怀孕了我能看不出来?”她瞪了身边的奥丁一眼,“所以说,现在该怎么办?”
洛基也有些犯傻。
“洛基!”弗利嘉抓住他的手,“你现在最好先坐下,又或者是躺下……然后喝一点热牛奶,告诉我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至于孩子的另一个父亲是谁,你得想好怎么办……当然我不会不要我的孙子的,所以你不要激动……”
说着,她拥抱了她的小儿子:“哦,我可怜的小洛基,如果那个人伤了你的心的话……那么就当他死了……”
“索尔。”洛基很冷静。
“什么?”奥丁一愣。
“我是说孩子是索尔的。”洛基说完,窝在弗利嘉的怀里求安慰。
于是,老奥丁真的是作为一个没有养好孩子的亲爹跟养父,他的心快堵成华夏帝都在早晚高峰期的大马路了……所以说,他的养子怀孕了,孩子是他亲儿子的……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啊!
弗利嘉虽然也有点儿懵,但还是很理智地让人去找索尔。
而索尔,他此时还在跟幻视玩锤子呢。
一个喵喵锤啊,扔给你啊,扔给我!
“索尔!”美国队长大叫一声,索尔的喵喵锤就掉在了地上砸了脚背。
但这跟美国队长斯蒂夫无关,他一脸的不赞同地看着索尔:“老天啊,我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
“我是什么样的人啊?”索尔瞪大了眼睛,觉得斯蒂夫的状态今天似乎不大对。
他拎起锤子,跟着斯蒂夫往大客厅走的时候,斯蒂夫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我真的没想到的,索尔……其实我真的很是不赞同你这样做,但是你既然已经这么做了你就该负责……我是说……这很不对,作为一个兄长,你这样的做法很让我失望,索尔,但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们能做的唯有去接受并且去努力的负责,你说呢,索尔?”
我的队友今天怪怪的但是他说的好有道理
索尔眨了眨眼,点头大笑:“是啊,我的朋友,这是必然的!”他虽然不懂为什么斯蒂夫要这么说,又说了这么多,但是斯蒂夫是个很正直的人,他没说错。
两个人一路往大厅走。
幻视在背后,露出迷之微笑。
然后……索尔就没有然后了。
他被妈妈骂了一顿,紧接着爸爸就揍了他——他已经两千岁了还被揍,这真是太丢脸了!
最丢脸的是,弟弟坐在旁边,一脸的迷之微笑。
紧接着,他就被“弟弟怀孕了,孩子是我的”这个消息炸成了烟花。然后,他就被迫想起了跟简分手的那天晚上,他一怒之下,答应了弟弟的约=炮……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孩子是他的……弟弟太厉害了。
之前有过许多忄青人——事实上阿斯加德人基本上真操观念没那么强烈,没结婚之前谁跟谁都可以是一对儿,约一下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没有一个忄青人怀过他的孩子。而且弟弟还有个巨人族的女忄青人呢……这都没什么。可但是……弟弟跟忄青人不一样的好不好!
忄青可以没有,弟弟不能不要!
擅长直线球的索尔皱着眉想了想,大手一拍脑门:“我要跟弟弟结婚!”
于是,这个宇宙里开始了鸡飞狗跳的超级英雄日常。
由于洛基跟索尔开始你折腾我来我折腾你,最后导致九头蛇被彻底曝光,里面很多怪人都被洛基抓了起来塞到了一个荒凉的星球,还断绝了所有的高科技产品,就留下了一点点石头……以及那个星球上的各种大型动物。
在丢掉这些人回地球的路上,他跟索尔还遇到了一个自称是星爵的家伙,他带着一棵树一只浣熊一个绿色的妹子跟一个浑身花纹的巨人族混血一路冒险,洛基还真给他封了个九界爵士的爵位……真是醉得不要不要的。
这样一来,内战没了,反派虽然到处乱跑但是架不住洛基的尼伯龙根戒指给力……再加上奥丁迷恋上了热带风情,弗利嘉也复活了……这个世界,其实真的是洛基爱怎么玩就怎么玩了,所以他一点儿都不想杀人,而封了星爵之后,一旦有事儿,他就可以去玩了,于是他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成了正义代言人——就连斯塔克也觉得这个结果酸爽无比。
但谁让洛基已经见识过真正的邪恶呢。那种纯粹的坏,不是因为无聊不是因为什么歌颂出来的更高的目标,仅仅是因为你比我多吃了一口大米饭我都要你命的邪恶……洛基坐在王座上,他的哥哥抱着他们的孩子慢慢走了进来,现在,没有人会反对他们结婚,自然,也没有人会恨他……而他自己……恶作剧却永不停止。
王母娘娘把洛基的奖励给众人看了之后,大家都表示这很有趣。
但是万磁王艾瑞克对此嗤之以鼻。
对于万磁王来说,他要是想要的话,他就要他的爱人给他生个孩子而不是自己生!
万磁王大概不知道的是,洛基能生是因为他能生而不是王母娘娘给的奖励,但是就让他先自我满足一下吧,至少在脑内。
关了电脑,王母娘娘坐在一边拿出花绷子开始秀一副鸳鸯戏水。
鸳鸯不独宿,
并蒂只双生。
凭泪试池水,
妾心向旧盟。
闻君将顾远,
绣帕连玉衡。
他岁归来取,
竹箫和碧笙。
王母娘娘虽然是昆仑之主,女神之首,杀伐决断,运筹帷幄,但她这温柔一面也是尽显女人之柔美,不是凡人可比。
她的这绣图也是栩栩如生,让没见过这种纯华夏艺术的几个人眼前一亮。
唯有哲哲,他没在这儿,而是出门了。
但是这次他出门已经三天了,比之前找闵天齐要多出了一倍多的时间,其实大家都有些担心,只是表面不显而已。
王母娘娘虽然胸有成足,但好似她也有些忧虑,故而才拿着绣活打发时间。
她这一首诗才绣完了最后一句,就听门口一阵响动,紧接着,瞧着一二八少女就被哲哲给推进了门。
少女容貌秀丽,却面露菜色,看着就是营养不良好久了。
她双眼很大,头发枯黄,脸色很白,脸上还有没擦干净的炉灰……看起来,可怜极了。
“你……你们都是什么人啊……”她似是从未见过外国人,于是躲着几个英俊的反派,跑到了王母娘娘身边。
王母娘娘也顺手把绣活放到了茶几上。
“娘娘,这是温招娣。”哲哲走过来,指着少女给王母娘娘介绍,“我把她带过来了。”
温招娣吓了一跳,忙跪下:“娘……娘娘?是……是皇帝的大……大老婆娘娘?!”
“不是不是。”王母娘娘并未生气,她摆了摆手,说道,“老身只是忝为女仙之首,被人称为娘娘,你且看,你们称呼白娘娘,观音娘娘,可有一个是皇帝的老婆?这娘娘啊,并非只是皇帝的妻子!”
温招娣闻言,这才小心翼翼站了起来。她不大听得懂这娘娘说的话……她有些傻……据说小时候她并不傻,她小时候成绩还好着哩,但是因为她成绩好,但是她哥哥成绩差,所以她哥哥就使劲打她,打坏了她的头……然后她就有点儿傻了,只是什么都能记住,却没法将记住的东西整理到一起去。
不过,这都不算什么。
温招娣左右看了看。
她离开那个家了,她不用回去了,不用跟邻村的那个老头子成亲了……只要不用跟那老头子成亲,她做什么都行!
看着温招娣这痴痴傻傻的样子,王母娘娘不由得心疼地摸了摸她的头。
她的手带着法力,轻轻触碰温招娣的时候,便将她脑内的淤血散去……一转眼,温招娣就晕了过去。
半晌,她再醒来,竟不痴傻了!
彻底清醒了的温招娣觉得,自己的前半生,就像是做了个梦,一个噩梦。
她叫温招娣,身上一个哥哥,身下一个弟弟,本来还有两个妹妹,但是都被送人了,唯独她留下了则是因为年纪大了能干活,还有些痴傻不计较,再加上,她长得好,就被留在了家里。
留在家里不代表是好事。
她留下,因为颜色好,就留着将来给她那个哥哥换一门亲呢!
前天上午,隔壁村的那四十几岁的一个半大老头子上门来提亲,要娶了她,而只要她嫁过去,对方就把家里的小妹嫁给她哥哥。
对方的小妹今年也才十八岁。
第106章 一百零六
一百零六换亲(二)
“好不可怜哩!”听了温招娣的这一番诉说,王母娘娘倒是只说了这么一句。
是啊,好不可怜哩!
这姑娘家也才十几岁,一个十六岁,另个十八岁,正是花骨朵儿一般的年纪,正是该好好享受人生的年纪,正是合当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年纪……可是,这同人不同命啊,温招娣与那家的十八岁小妹一样,只是自己兄弟的奴隶,她们不是人,是牲口,若是自己兄弟要钱了,则可以用来换钱,若是自己兄弟要媳妇了,就要用来换媳妇。
且不说那家四十几岁的半大老头子是怎么得了个十八岁的妹子的,只说温招娣,她跟她的兄弟们就是完完全全不在一个世界里。
她才十六岁,小时候读书晚了些,努力了些,学校的老师也担心她,怕她家里不给她上学,就叫她多回家照顾弟弟干农活,却偏偏给她处了个主意——上山砍柴带着书,进山放羊带着书,下地里干活带着书,烧火做饭带着书……她为了读书,做了那么多那么多,少吃多干活,在学校里,六年的小学她三年就读完,然后去初中,还没怎么样呢……她哥哥就因为妒忌她的成绩好,一镐头砸在她的头上,把她给打傻了。
她爹见她傻了更是不给她继续上学,她还能怎样?
本以为只是不给上学,她可以出门打工的。
这温招娣跟旁的女娃子是不同的,她以前不傻的时候倒是知道,不到十六周岁去打工,外面人也不敢要,到时候有人收留的话,大都会压低价钱,多让干活还吃不饱饭的,挺难熬。她那时候就打算是等她满了十六岁,就出去打工赚钱,除了寄给家里还能攒些钱,到时候……她最想的,还是上学。
可谁知道,她这傻了傻了,不能读书了就该去打工了吧,没两天她爹透了口风给她,要去隔壁村嫁人——嫁的就是那个四十九岁的半大老头子,但她那时候还不大清楚是谁,只是听说了要嫁人便几天吃不好睡不好,想要出门还哥哥关了起来。
半夜的时候,她能听到她父母屋里的吵闹声,似乎是她哥哥在跟她爹妈闹……想到以后的日子,她不由得想要大哭一场,可谁知道,她爹正式通知她过两天就嫁过去——这嫁的人,她也知道了,是个老得能当她爹的!
于是,这大半夜的,她就喝了农药。
然后……人迷迷糊糊的,到了这里。
到了这里,她这几年的痴傻,终于治好了。
然后,她就更加心塞了。
十岁上学,十三岁上初中,十三岁之后的三年她就是傻子……温招娣摸了摸胳膊,那耸起来的鸡皮疙瘩就像是她的心,毛愣愣的。
她也总算明白为什么她那个好哥哥会跟她父母闹了……
是啊,谁会对自己亲生闺女这么狠呢?她的长相……跟家里的所有人真的是明显没有半点儿相似之处啊!
她,温招娣,根本不姓温!
她是他们拐来的,从外面,从山外面的大城市里拐来的!
只不过温招娣她不知道自己原来是谁家的孩子,她的亲生父母是谁,她的真正年纪真正生日,她自己的真实的一切她都不知道,只是知道,自己不该是温家的孩子。
这还是她痴傻的时候听到了她哥跟她爹妈吵嘴的那些话,当时她不懂,现在仔细一想,她是懂了……懂了,还不如不懂。
原来她会被抱过来,就是因为她爹妈就她大哥一个儿子,寻思着抱个童养媳回家……本来觉得挺好的,她长得又好,人也白嫩,应该很合适做童养媳的吧,谁知道她那个大哥太不争气,又觉得自己妹妹什么都比他强,恨她恨得要死,就把她给打傻了,这下子……怎么还能让他们兄妹结婚呢?
于是,她爹妈就想着拿她去换亲。
要说养了她之后,她那个养母又生了两个女孩儿,年纪都小,养着也浪费,也就都给了人,换了钱,而她则叫招娣……是打算再多生两个男孩子的缘故。
这就是温招娣身上发生的事儿了。
至于那隔壁村子的老光棍的妹妹,十有八|九也是买来的,要不然就是偷来的,总归不会是他亲爹妈生出来的。
要说这在外面,兄弟姐妹差个二十几岁也是正常,但是在这山里,女人例假都是二九来七九走的,赶上生活困苦点儿,也有生养不好的,哪儿能差上二十五六岁啊。
更不用说生出来了之后还只靠着米汤来养,又不是外面的那些妖妖娆娆的美女,怕喂了孩子就没了胸,这山里干农活的女人,大半的胸都是这边下地干活,背后背个吃奶的娃,这胸都能从肩膀上甩过去喂奶的,说是不给孩子吃奶,也是太过矫情了些。
所以温招娣是笃定对方的妹妹也绝不是他们家的种。
只可惜,温招娣叹了口气:“我是死了死了,一死百了,不知道那家的姐姐怎么办才好呢……”
王母娘娘倒是亲切,拍了拍她的手,说道:“那位姑娘倒是他们家的孩子,只是不是亲生的,是他们家的叔叔养不起了,抱养过去的。与你还不一样。”
虽然看起来不大一样,但是本质上却没有差别。
温招娣哭得死去活来,觉得自己这一死,也算是件好事了……只是可恨自己不知道自己亲生父母在哪里,找不到自己的根在哪里……更是无法救一救跟她一样的姐妹们……而那落后的村子,那些人,那些祖祖辈辈就这么过来的人……她恨不得他们不曾存在。
若是没有那些人,没有那些祸害人的人……该多好!
“你的梦想会视线的。”哲哲看了看温招娣,转身倒了一杯咖啡给她。
第一次喝咖啡,温招娣就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兴奋了,她就像是个小陀螺根本停不下来。
一会儿说要做题,一会儿说要读书,一会儿去擦玻璃,一会儿去拖地。
尼尔看着她,不由得摇了摇头。
这真是个活泼的小姑娘……只是她太可怜了……而这样的小姑娘,可怜两个字怎么能用在她身上?
不过,作为工作室里最符合人类特点的人,尼尔还是接过了“心理医生”的位置,为她做了几天的心理疏导,并且告诉她,这里不是地府也不是天堂,这里,是实现梦想的地方。
梦想实现的地方说得有点儿假。
可是这里真的比温招娣没喝农药的时候呆的地方强百倍,就算是地府,她也是愿意留下来的。
每天,她汲取知识,看法治在线,读各种各样的书……她努力地充实着自己,就为了有一天,有一天真的实现她的梦想。
尽管,希望渺茫。
过了一个月,这里的人终于告诉了她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她又有什么样的权利来要求得到什么,这个时候,温招娣已经不是原来的她了。
事实上,她当年没觉得自己不是温家人也是挺难傻的。
毕竟,长得差太多。
温家的人,长得普通,再加上多年来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穷,这些折磨得一个个都是面色难看身材短小面容黝黑……而她,就算是吃不饱穿不暖,饿得一脸菜色,可也还是长得白白净净,双眼暴皮儿,小嘴挺鼻,四肢修长……总归,就像是仙女儿落到了这鸡窝里,完全不是一个水准的。
小时候也听着外人夸奖,说她长得好啊,说温家大小子有福气啊……那时候她傻呵呵的不懂什么意思,现在想起来,真是浑身鸡皮疙瘩。
温招娣咬了咬牙,决定要做她要做的事情,那就需要选个人跟她回去。
巴基这个人要是上了战场绝对没的说,但是她此时有些怕他冲动。
尼尔的话……要是商战绝对没的说,但是他跟那些不要脸的人呛呛,总归不会占到便宜,倒还是折辱了他。
所以,只有万磁王艾瑞克兰谢尔最合适了。
温招娣把几个人看得很清楚——唯有万磁王,他是既不会惹火烧身,也不会让对他有恶意的人占到半分便宜……与其他人比起来,倒是最合适的。
四十七天后,温招娣终于回到了原本的世界,而跟她一起走的,就是万磁王艾瑞克兰谢尔。
温招娣先是注册了一个小公司,做钢铁贸易的,还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字叫“温蒂”。
万磁王是她公司的特别助理,秘书,总经理……反正很多的头衔——毕竟,公司只有两个人,只能暂时这样了。
而哲哲也跟着过来,给自己取了个洋名字叫“皮特潘”。
“既然有温蒂,怎么能没有皮特潘呢?”哲哲笑着跟在温招娣身边,“这样不是更有可信度?”
温招娣点了点头,也是相信了他的说法。
这样的话,就相当于是“一位很厉害的公司总裁”跟“她的弟弟”,而这与“温招娣”还真的是没有半点关系的——但是,她却与温招娣容貌一般无二。
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啊!
在温招娣死去七七四十九天的时候,一个外面的女人进山来度假了,带着她的弟弟,身边还跟着个特别助理,还有司机……而她的脸,竟然跟村头老温家刚死的小丫头长得一模一样!
这一下子,整个五女村都沸腾了。
人们天天议论这个事儿。
村长接到上面命令,说一个大老板要来村子里度假,给了好多钱,要他招待——他一听,原本是非常欢迎的,可是见到了人之后,他对这事就是拒绝的。
但拒绝也没用,上面有命令。
“老温啊,你得想一想我!”县长直接就给村长打电话,“你要知道,这位温蒂女士是个大公司的老板,她要是愿意在我们县里投资,我是不会忘了你们五女村的!行了行了,没什么好说的,我挂了啊!”
“县长!”温老村长还要继续说,可是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他不知道,对方挂了电话,还骂他得了便宜卖乖。
第107章 一百零七
一百零七换亲(三)
这乡下人,迷信的多。
所以当名叫温蒂的年轻女人从豪华小汽车里走下来的时候,村长的脚就软了,他硬着头皮靠过去想要再仔细打量打量这个女的……看看她跟死了的那个温招娣是不是真的那么像,然后,他就咕咚一声,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温招娣喝了农药死了。
可今天正是她死后七七啊!
村长温长寿吓得差点儿就尿了出来。着眼前的这位年轻女人,长得跟温招娣真的是一模一样!
这女人有着温招娣一模一样的脸,眼睛也是那么大,面皮儿也是那么白,一头的长发,身材纤细,高鼻子小嘴巴,看着就像是画儿上的仙女儿似的。
而现在,这仙女看着就是讨命的鬼啊!
温长寿害怕,就安排了人先休息,自己回去给县长打了电话,可谁知道,县长倒是把他骂了一顿。
温长寿这个委屈啊!
他能不委屈嘛!
出身在这么个穷乡僻壤就算了,熬了许多年熬得也算可以了,眼瞅着自己儿女要出头,谁知道这半路杀出来个回魂的女鬼……吓不吓死个人啊!
不过温长寿也明白,这事儿与他是没有半点儿关系的。
那老温家是死是活,与他也是没有什么瓜葛的——虽然都姓温,可谓是同村同族,打断骨头连着筋,可话又说回来,也就是村子里论论辈分,早出了五服的,他管那温招娣家的上下死活?
这叫温蒂的女人是温招娣也好不是也罢,与他,到底没么关系。
打定主意不去管这事儿,温长寿还觉得挺好,只是不敢去坟茔圈子那边转悠,生怕遇到个什么。
但其实仔细看看,这个外面来的女人,与温招娣,还是有些不同的。
这女人面色白皙红润,与黄白镜子的温招娣相比,那气色不是好了一个两个档次的;这女人的头发乌黑油亮,温招娣的头发缺乏营养枯黄得好似干草;这女人的眼睛闪亮,精光透亮的,与温招娣那傻丫头一比,一个天一个地。
温长寿想,不管这外面来的女人是不是回魂的温招娣,那村头的温家,总是不会好了,到时候他也不必留什么情面……免得,把村子全给拖累下水。
这边温长寿想得挺美,而另一边,温招娣带着人住进了村子里最好的房子——村政府的招待所。
说是招待所,其实也就是个院子,平时也没什么大用,前面是一拍办公室,后面建成了个楼座子假装是别墅,以往有的支教老师会过来住一段日子,也有上级领导视察过来暂住的……一来讨好一番,二来能够对比一下显露出贫困村的赤贫,三来……在赤贫的村子里出现个略现代的东西,麻痹视察领导耳目。
而现在这招待岁就给温招娣住着。
温招娣住进去还嫌弃这不好那不好,那小嘴一撇能上天,而且人家说得条条是道。
是啊,这破地方能跟外面的花花世界比?
领人过来的村支书也有点儿脸上挂不住。但又向往那花花世界。村支书倒是觉得,这女娃娃长得是跟村子里死的那个温招娣很相似,但也就是像而已,则说话的声音走路的架势都是完全不同的……只是外面的人也真是傻,脑子都进了水了,要不然就是让驴给踹的,哪儿能让一个女娃娃带个大男人出门呢?还开好车,还说特别有钱……这也太不像话了!钱,那不都该给男娃娃的嘛!女娃娃,懂个屁!
不过村支书是个人精,也只是心里想想,没能说出口去。
温招娣很明白他的想法,冷眼瞧了他一眼,转而让跟着的人过来去收拾房子。
她带的人里,除了万磁王跟哲哲,还有在家政公司雇佣的保姆跟家政服务人员,都是有证书的,还有两个高护。
这几个雇来的人,就是临时拉排场的——温招娣真的是很懂这个村子里的人的想法,懂得要命。
于是,她就一摆手,家政清洁工嗖嗖到位,三两下就把床上、椅子上、沙发上的灰尘除去,又换了被罩床单,又换了垫子,一应俱全地准备好,这才拿了拖鞋,让温招娣换上。
这一系列举动支书先生就在电视里见过,还不是普通的电视,得是讲什么家里衬上几个亿啊,还是从古自今都是贵族之类的那种电视剧里才有这样的情节啊,顿时,他就想跪下高喊:“娘娘万福金安!”
当然,他没真这么做。
可是……照着对方的这派头,指不定就是谁家的大小姐大公主呢!
支书也不敢再腹诽人家家里拿钱给姑娘花了,只是想着,这姑娘肯定是富豪家的孩子,伺候好了,他也有点儿汤水捞捞不是?
安顿好了这些外来的人,支书倒着退了出去,真相是宫廷里的宦官了。
出了门,自然有人围了上来询问。
不问别的,就问他这村子里新来的这辆好车,还有啊送神一样送着的外面的人,这到底谁啊!大家都很好奇。
支书讪笑:“就外面有钱人家的人呗!”他伸出手,比划了个点钱的姿势,“那钱,真是海海的……真实没法跟你们说……那人家,走一步路都有人跟着,有人伺候,你们懂不懂?伺候,不是说你们想的那种,就是……像电视啊电影里的那种,完完全全的伺候。”
他梗了梗脖子:“就跟皇帝老婆似的。”
皇帝的老婆,娘娘。
这帮人一抖,更是有了想要与那“皇帝老婆似的”外来人好好亲近亲近,指不定能混点儿什么好东西呢?
这些人的想法是好的,只可惜,现实比较惨。
当天晚上,有人就过来说来找温招娣去他们家吃饭……然后……看到温招娣就吓哭了。
不仅吓哭了,还一边哭一边大叫:“别来找我,别来找我啊!不是我……不是我!”
这一大晚上的,招待所这边出了事儿了,有人鬼哭狼嚎……事儿,就有些不对味儿了。村子本来也不算大,有人这样一哭嚎,也就吸引了不少人,同样的,温招娣家的人也给引了过来。
温招娣的哥哥,温孝山,这个也才十八岁的年轻人,刚跑到招待所院子的门口,眼睛往里面一瞟,就愣住了。
温孝山,他看见了那个穿着时尚,收拾得利利索索的温招娣——她涂着口红,穿着漂亮的衣服,手里拿着小包,手腕上的表还是金子的……正拿着一个手机对着里面说话……温孝山顿时就觉得,自己鼻子里发痒……
“哎呀狗牙儿,你怎么了?”后面的人也跑过来看热闹,见温孝山堵门口就推了他一把,这一推,也就让温孝山闪开了,让那漂漂亮亮的温招娣,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原本温招娣就是温孝山家的童养媳,虽然说是兄妹关系,但是大家心知肚明,也就瞒着温招娣这样的姑娘家而已……现在,温招娣是死了,温家也没有钱也没有人的,温孝山的婚事就这样搁置了起来。
大家说白了还是很惋惜的,只觉得温招娣那么漂亮好看的,就算是换亲给外村有些不大对味儿吧,要是外村的人不乐意,还可以在村子里换嘛,毕竟温招娣是真好看。
可谁想到,温招娣死了。
温招娣这个村花死了,那是一了百了了,但是现在,来了个外面的有钱女人啊!这女人,长得跟温招娣真像啊……真像!
“没想到啊,狗牙儿,你就看这个看傻了啊!”有人打趣温孝山。
“倒也不错啊!”有人也惦记上了。
这些人你说一句我说一句的,就围绕着温招娣,其中不乏有人问:“哎,你们说说,她那手里拿着的玩意儿,能值多少钱?”
“你还没看见她手上的大金镯子啊,啧啧,上面好多的亮闪闪的石头哩,好值钱吧!”也有人赞叹这个。
反正就是对着温招娣的穿戴,说了一堆的猜测。
村支书冷笑:“你们这群没见识的!还好值钱!那手机,知道不,”他伸出手来,摊开巴掌,把五根手指用力分开,“这个数,还买不下来!”说着,他把手心在身上的衣服上蹭了蹭,“看见人家那手镯觉得好看吧,告诉你们,那叫什么名牌,啧啧,你们全家都卖了也买不起人家那一个镯子!这还是她身边那仆人说的,知道不,仆人!这年代,人家都用仆人呢,还淌着口水馋人家长得好看?啧啧!人家动动小手指头哦,你们就死翘翘了!看见那电视剧里没,这个公主那个格格的,懂了吧!”
他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顿时几个人一抖。
温孝山却说:“不就是个娘们儿嘛!一个婆娘,就是格格又怎样?还不是给人骑的?”他揩了下鼻子,“我就不信了,招娣是我的童养媳,她死了,那这个……这个,就得给我当媳妇儿!”
“滚吧你!招娣就算是你童养媳,也是你们家拐来的,要是这公主知道了是你们家拐了招娣……”村支书转了转眼珠,“指不定人家是双胞胎呢!要是人家知道你们家拐了人家姐妹,你们还想好?不弄死你们啊?你们可别给我惹祸啊,听着没?温孝山!你敢给老子惹祸,老子要你一家的命!”
温孝山翻了个白眼,没当他说话是回事儿。
本来嘛,招娣本来就是他媳妇儿,给外面换亲也是因为招娣傻了才想着要换的。
但现在……这个跟招娣长得一样的女的来了……那就该由她替招娣来嫁给他,这本来就该这样!
何况,这女人有钱,等她嫁给他了,那钱就都是他的了。
没啥,这就是该这样,本来就是这样的!
温孝山的脑子,它跟正常人是很大不同的。
也正因为不同,他也就开始琢磨上怎么能把这个外来的女人弄上手了——他想着,这女人一定是招娣的姐妹,亲的那种,她看起来比招娣年纪大些,也不像招娣那样是个傻子,而且长得就细皮嫩肉的……与村里的女人大不同哩,这要是弄到手了,啧啧,一定滋味很妙!很妙!
第108章 一百零八
一百零八换亲(四)
要说温孝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那就要从他打懂事儿起就知道了温招娣是他童养媳开始说起了,在他看来,温招娣不是个人,是个物件儿,是他的东西,他打傻了就傻了,傻了也能卖钱,换个不傻的媳妇给他——这些都是他认定的了。
可是温招娣喝了农药死了。
她死了,那么他的东西就没了。
人就是这样奇怪。
怎么说奇怪呢,那就叫狼吃不见怪狗吃打出屎。
过去家里都穷啊,能吃顿肉也是少有,割下来的肉放一边,被狼叼了吃了,大家都会说哎呀好庆幸没有伤到人,但是要是被自家狗,就算是舔了口鸡食,也要狠狠的打,嫌弃狗抢了下蛋母鸡的吃食,那兢兢业业看家望门的狗,也就配吃口翔——这就是大部分人的心理。
经过上学、文明、开化,人们渐渐意识到狗的用途,有大部分人就觉得这东西好啊,又萌又可爱还能帮人,不能再往死里作践了,用来当宠物的当工作的,那就该得到相应的待遇。但是又有一部分人觉得这就是狗,不管谁家的,我偷走了就是我的,我狠狠的打狠狠的作践我乐意,要是原来主人来要,我就耍赖我就打死吃肉——这就是没有达到开化的人的脑子。
而在他们的脑子里,自动就把狗替换成了女人。
这些人,说白了,就是白长了个人身子,可脑子里的东西,还不如原始人。
见过多少穷汉,家里养的狗帮他上山撵兔子下山看房门,最后他馋了,这狗就成了一口肉。
见过多少穷汉,家里养的牛,帮他耕种一辈子,他馋了,也就成了他口中的一口肉。
见过多少穷汉,家里给他洗衣服做饭的女人,他馋了,也就能把人卖了,换那一口肉。
这种人,说得轻飘点儿,在别人嘴里说出来,都是当成新鲜事儿来讲的,说好听了那是封建脑袋余毒不清心理变态。
但是说重了呢,就是只有三个字——不是人。
而这不是人的人,其实是大多数。
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是个人模人样的人,说起话来还挺好听的,但是只瞧着他们的眼睛,就跟传说中的疯狗是一样的,直勾勾,只是看得到自己眼前的利益,为了一口吃的,能要死要活。
并且这种人有男有女。
要说男人不把女人当然看,大家还觉得哎呀是有这么一部分男人如此,真是叫人膈应得很呢,想当年活活把女人逼死来换贞节牌坊的,可不就是这样的男人?
但是一听说有女人也是如此,倒叫人觉得此事十分稀奇了。
说白了,兔死狗烹的事儿,都是女人,何必难为女人?然而偏偏就有人这样难为女人,不仅难为自家的女人,还难为别人家的女人,到最后坑死了自己也要说这样想法没错的,大约她们的脑子在出生的时候就给换了,换掉的还是最为愚蠢且忠诚的那种生物的,同时,也是这种人最瞧不起的生物。
而在五女村,这种人,偏偏是最多的。
倒也不是说这个村子的人都是傻子,他们才不傻,傻的话,能全村大半人都犯过罪拐卖过人口?
那不傻的话,又怎么跟正常人他不一样呢?
这就得是人工选择问题了——只是这样不正常,他们才能得到更好的,更想要的,占据更多的利益……这便是人性。
人性之中,向往着利益是本能,但是这个本能不该跨越道德的底线,一旦跨越,人就不能被称为人。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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