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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正文 第2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2节

    听了戚暮的话,郑未乔倒是惊讶了:“你不是不想碰与小提琴相关的吗?虽然这份工作还只是个助理,但是如果你不想碰小提琴,是完全可以的。”

    说这话的时候,郑未乔无奈地摇了摇首。

    他相信自己老师的话,也明白眼前这个青年到底有着怎样的天赋。可是大概是老师在戚暮小时候逼得太紧了一点,所有人都没想到居然会让戚暮产生这么严重的逆反心理,如今死活不肯再碰小提琴。

    其实这件事郑未乔也猜错了。

    戚暮知道,原主并不是真的那么厌恶小提琴,更多的还是担心。

    担心自己就算再怎样去努力、也达不到以前的辉煌,担心就算拿起了小提琴也只能做个普通的小提琴手、被人嘲笑曾经的音乐神童身份,这是原主最害怕的事情。

    因此,还不如干脆不再拿起,还能保持曾经的荣耀。

    “戚暮,你也该做点不一样的事情了。虽然你现在只是个助理,但是等以后还是可以成为编辑、甚至是主编,如果你愿意去努力,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最近有什么活动吗?”

    “你一定可以成为《音乐之声》的……嗯,你刚才说什么?”郑未乔诧异地问道。

    只见俊秀的青年微微抬首笑着看向他,精致的面容虽显憔悴疲惫,却难掩其逼人的光彩,戚暮笑道:“你知道最近……有什么活动吗?小型音乐会、家庭音乐会都是可以的。嗯……如果有大型乐团正在招人,那就更好了。”

    郑未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愣愣地问道:“你想去看音乐会了?”

    戚暮轻笑着摇首,道:“我是想去应聘了。”

    “如果你想要去看音乐会的话,最近b市电影乐团……你说你想去应聘?!!!”郑未乔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惊骇地问道:“你居然想要去应聘?应聘什么?”

    戚暮微微蹙眉,反问道:“难道……不该是小提琴手?”

    郑未乔呆愣了许久,才点头道:“应该……”下一秒,他立即反应过来:“戚暮,你怎么突然想要去应聘了?你最近经济上有什么困难吗,居然想要再拿起小提琴?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会尽量替你解决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一向是个冷静沉着的人。因此见着对方现在这副不敢相信的模样,戚暮是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他道:“我是真的想要回去了,郑哥,你不用担心。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正在缺人,可以帮我联系一下吗?”

    “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可以……”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经济困难!”戚暮立即开口打断了郑未乔的话,说着,他还伸手按住了郑未乔正在往外掏钱包的手,一脸哭笑不得:“你就相信我一次吧,郑哥。我是真的想回去了。”

    闻言,郑未乔掏钱的动作倏地一滞。他用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眼前的青年许久,确认对方真的不是在蒙骗自己后,才道:“这件事我回去会多注意一下的。你……真的不是因为觉得助理的职位离你想象的太低,才决定回圈子的?”

    从对方刚进门就一直被怀疑到现在的戚暮,再一次郑重、认真、庄严、肃穆地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就算你今天是想让我直接出任《音乐之声》的主编,郑哥,我也会和你说刚才这些话的。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招人,请你务必联系我。”

    郑未乔用神情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虽然答应了下来,但是直到他离开前都仍旧没有完全地相信戚暮真的是想回去了。

    临走前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真的差钱……你就给我打电话吧,戚暮……”

    这话让俊秀漂亮的青年是欲哭无泪,连连道:“是是是,如果我真的差钱,一定会联系你的。”

    这年头,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求着别人来借钱的,戚暮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等到郑未乔离开后,戚暮才想起了自己似乎一天没有吃饭了。等他简单地填饱肚子后,还没离开餐桌,便接到了郑未乔的电话。

    郑未乔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出人意料的高,他在b市的古典音乐圈内也算是有点名气,因此很快就查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最近的话,b市交响乐团正好在招人,两个月后他们要在b市大会堂进行新年音乐会的演出,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戚暮,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碰小提琴了吧?”郑未乔的担忧透过电话都能传过来,他叹了声气,又说:“要不等我再找找?”

    “两个月吗?”

    电话那头,戚暮低悦好听的声音传来,郑未乔稍稍一愣,然后便道:“嗯,只有两个月了。因为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部的副首席前段日子生了场病正在休养,而且据说乐团里的候选小提琴手也总是不怎么符合指挥的心意,所以才会对外开始招人的。”顿了顿,郑未乔又补充道:“只有获得推荐资格才能去参加竞选,虽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子里后,戚暮抬眸想了想,道:“怎么想要再回去了?嗯……大概是叛逆期过了,也该回到正常了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脚下的步子一顿:“你最近……是吃了什么东西了?”

    戚暮又塞了一片吐司进肚子,思考了一下,反问道:“大麻?”

    “……”

    嗯,果然是吃错东西了。

    不过这东西……

    吃错的真好啊!

    郑未乔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感慨道。

    今天的b市真是晴空万里,碧澈蓝天。

    一向淡定的郑未乔今天是来回奔波、汗都沾满了衣服,总算将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到了戚暮的手上,而戚暮正好泡了一桶方便面,笑着邀请郑未乔一起用晚餐。

    嗯,对于戚暮来说,是他今晚的第二桶方便面了,他还心情大好地换了种口味——

    从红烧牛肉味换成香菇炖鸡味。

    两人一起享用了热气扑鼻的……方便面后,天色已黑,郑未乔在门外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我很高兴你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半个多月不见,你也是真的有点改变了。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旦你真的进入了乐团,那么……很多事就不是能够让你随心所欲地去改变的了。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明亮的灯光下,青年慢慢敛去了眉眼间的笑意,郑重其事地道:“郑哥,你是觉得……我今天给你的变化太大了,你担心……我只是一时兴起、随便玩玩?”

    其实郑未乔和戚暮的接触并不多,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稍微频繁一点的。这几年戚暮早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眼高于顶,待人处事也没有以前那样的不懂事,但是就算戚暮脾气再收敛,也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让郑未乔感到惊讶。

    郑未乔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只轻轻靠在门栏上的手。

    如果不是确定世界上没有人会再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郑未乔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有谁整容成了戚暮,要实行一个大阴谋了。

    在心里叹了一声气,郑未乔却是摇头:“或许是你在这半个月里遇到了什么事,它彻底地改变了你。戚暮,你还拥有很多可塑性,你可以变成今天这样我是很高兴的。我不担心你只是一时兴起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希望……你能郑重。”

    戚暮闻言微微一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他抬手扶了扶银丝眼镜,说:“今时不比往日,你的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办法给你带来更多的帮助了。我会尽力去帮你,但是戚暮,一切还是得看你自己。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能够作出选择,你要选择好自己未来的每一步路,要认真地走好。我会尽量陪你,但是……真正的一切,还是要看你自己。”

    直到郑未乔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的拐角,戚暮才怔怔地拉上了门。他背倚着冰凉的金属防盗门板,良久,才忽然笑开:“怎么都是人,你和人家的差别……就这么大呢?”

    “老天也真是太瞎了眼了,怎么就让你身体倍儿棒的吃嘛嘛香,郑未乔就遭遇了车祸、伤到手指了呢?”

    “罗遇森啊……你可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

    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戚暮低低地笑开:“嗯,记住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罗遇森……”

    第三章

    b市交响乐团是华夏著名的交响乐团之一,一般而言对于这种正规大型的乐团,它们都拥有一套固定的班子,很少会新招聘成员。但是也会出现如今这样的新鲜情况,由于某个重要成员的位置无人代替,所以只得与外交换成员。

    因此,当戚暮到达b市交响乐团的所在的招聘地点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了房间内,排队候号。在这之中的人,大多数戚暮都不认识,偶尔有一两个眼熟的也只是一面之缘。

    郑未乔为他介绍道:“今天来参加招聘的大多数是b市其他乐团的小提琴手,你在欧洲呆久了,回来也没有在华夏演奏过几次。老师大概没和你说过,华夏的交响乐起步较晚,人员方面还是比较稀缺的,所以经常会有这种交换成员的事情。”

    华夏的交响乐历史仅是从上世纪才开始,对于乐团内部的管理较松,这一点与北美的乐团比较相似。

    而在交响乐发展成熟的欧洲,很多大型乐团的人员变动是非常难得的事情。比如有着“天下第一团”美称的柏林爱乐乐团,他们的各部首席甚至奉行着“不死不辞不变”的准则。

    想到这,戚暮慢慢地眯起了眸子。

    他记得六年前这个天下第一团的首席指挥便在巅峰之时急流勇退,大义凛然地卸下所有职务,将指挥棒交给了如今的乐团指挥闵琛,于是成就了一个现代古典之王的神话。

    “不过你放心,b市交响乐团的选拔还是很正规的,拉帘选票是肯定的,我相信你的实力。”

    戚暮轻轻颔首,笑道:“嗯,我会努力的。”

    郑未乔指着那边一个正在较音的中年男人说道:“这是b市管弦交响乐团的副首席,他的水准还不错,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话毕,似乎是顾忌到青年的自尊心,郑未乔赶紧又道:“当然,他没有登上过金色大厅演奏过,你要是这几年没有荒废一定是可以超越他的。”

    戚暮哪里不知道他的苦心,青年淡笑着点点头,露出一抹镇定的微笑:“嗯郑哥,我不会轻视对手的,你放心吧。”

    郑未乔见状欣慰地笑笑,又叮嘱了几句后便与一位老朋友到一旁叙旧去了,戚暮便独自将手中的琴盒放在了桌子上,取出了那一把漂亮精致的小提琴,开始较音起来。

    这琴身线条流畅优美,面板所用的云杉木纹痕清晰,恍若被上帝精心设计过的巧夺天工。当戚暮将她从墨绿色的天鹅绒琴盒中取出来的时候,一旁的几个小提琴手的目光就全被她吸引了过去,啧啧赞叹起来。

    “好漂亮的曲线,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

    “这个设计有点像是斯式琴,上头小、下头宽大,中间流线优美。”

    “不会是真的斯式琴吧……那得值多少钱?”

    ……

    斯式琴是200多年前斯特拉底瓦里大师制作的小提琴的统称,这一类琴打破了原有的形状桎梏,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小提琴设计风格,无论是在琴头雕刻、面板弧度还是木板厚度方面,都达到了顶峰。十年前欧洲曾经拍卖了一把斯式琴,便卖出了350万美元的天价。

    戚暮并没有在意旁人的声音,他拿起了修长的弓只是简单地抹了一会儿松香后,便开始进行调音。

    他自然知道这把琴不是真正的斯式琴,每一把斯式琴都价值连城,就算是再土豪的人也不可能在这种应聘的场合中将她取出来。

    他手中的这一把是一把仿制的斯式琴,由华夏制琴大师赵世成赵大师亲手仿做,即使是仿制品,放在拍卖场上也依旧能卖出六位数的高价。

    不过……戚家难道没有真的斯式琴?

    戚暮知道戚父戚母还真是拥有一把昂贵精致的斯式琴,放在市面上至少可以卖出7位数的价格,而这把琴目前正放在瑞士银行的保险柜里,原本是作为原主的成人礼而准备的,而现在……

    在一群老前辈担心原主败家到无底线、甚至将那把“小公主”都给卖出去的前提下,前辈们一起做主,只有等到原主什么时候能够以首席的身份在金色大厅再进行一次演出,才可以将这把琴取出来。

    想到这,戚暮忍不住轻叹摇首,他可知道,原主已经对那把琴完全死心了啊……

    “这是……赵大师的手笔吗?”惊讶赞叹的男声忽然从戚暮的身后响起,他转首看去,便见一个年轻的小提琴手正看着他,问道:“我以前曾经见过赵大师的作品,他每次都喜欢在琴头上多弯出一道弧形。”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既而莞尔:“嗯,是赵大师的手笔。”

    “啊!居然真的是赵大师的作品,真的是太难得了!”那年轻人对着戚暮手中的小提琴看了好几遍,接着一脸踌躇地犹豫了好久,终于是忍不住问道:“请问那个……你是戚暮吗?”

    年轻人的声音不响,很快就淹没在了一旁众人调音、练习的琴声中,只有不远处的那个中年男人听到了,诧异地往这儿看了一眼。

    其实戚暮也是很惊讶的。

    原主14岁以后就没有再在大众面前亮相过,长相也稍稍有了些变化,按理说能够认出他的人并不多。但是这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居然一眼就认了出来,真是让他感到惊奇。

    “嗯我是,不知道你是……?”戚暮俊秀的眉峰微微蹙起,白皙的脸庞上露出一抹为难的笑容。

    那年轻人小声惊呼:“真的是你啊!我小时候是看着你的比赛长大的啊!你九年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的那首《蝙蝠序曲》我最喜欢了,尤其是最后的快板,你的技巧真棒!”一边说着,这年轻人还忍不住地轻轻哼了起来,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这年轻人看上去年龄还比原主大上一点,居然还说是看着他的比赛长大的……

    虽然只是无心,但要是听在有心人的耳朵里恐怕就要以为对方是在故意讽刺了。

    想了想,戚暮微微垂下眸子,笑着道:“谢谢你的夸奖。刚才我听到了你在那边练习了一首《马扎斯op36》,你的颤音也很不错。”

    那年轻人闻言立即激动地又与戚暮开始讨论起来,不过没过多久便轮到了他进场,戚暮便笑着让在了一旁,为他加油了两句后,又开始拿起自己的松香默默地擦了起来。

    他在上台前,不喜欢像别人一样不停反复地再去练习,就是喜欢擦松香。看着白色的松香粉末轻轻地覆在了洁白的琴弓马尾毛上,好像是永远都不会感到厌烦似的。

    “你真的是……戚暮?”

    戚暮转首一看,便见到那个刚才在一边较音的中年男人皱着眉头走到了自己的身边。见着对方一副厌恶的模样,青年面容上的笑意渐渐敛去,他抬起凤眸望了对方一眼,道:“嗯,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

    来人正是郑未乔刚才所说的那位种子选手。

    只见这中年男人不大耐烦地说:“我知道你这几年的事情,戚暮。你不是说什么再也不要碰小提琴的么,怎么现在又拿起小提琴了?不要以为你小时候的那些成绩还能帮你什么,你刚才较音的样子我也看到了,你的水平落后得不行,还是乖乖回去玩那些小孩子的东西好了。”

    这中年男人并没有刻意将声音,在场的其他人也听到了他的话,纷纷转首看向戚暮这边。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谁是戚暮啊”这样的话,也会立刻有人回答“就是八九年前的那个天才神童,这几年好像听说堕落了”。

    这中年男人显然是知道原主这几年到底做了多少荒唐的事情,比如把戚父最珍视的一份曲谱都给卖了,所以也是对现在的戚暮起不了一点好脸色。

    见状,戚暮是又无奈又好笑。

    刚才所有人在较音的时候,他是唯一一个拿了较音器的。其他人都直接凭借着训练出来的耳力较音,而他却还需要较音器,这一对比,上下立见。

    可是……

    与他人所想的听不出音高不同,他却是因为听到的声音太多了,才没有办法好好较音、需要拿较音器的。

    这具身体拥有太强的音感,甚至对于大自然中的每一个声音都能直接反射出音高、颤动等指数。短短的十几天,戚暮还没有完全能够适应这种神奇的感觉,为了防止出错所以才特意拿了较音器,他也是万万没想到,这都会成为对方口中“水平落后”的证据。

    “卢先生,谢谢你的关心。”戚暮记得刚才郑未乔似乎说过这人姓卢,他礼貌地勾起一抹笑容,道:“我这些天都有在认真的练习,对待这次招聘也非常郑重。”

    戚暮已经尽量克制了自己的脾气,毕竟他目前只是一个乐坛新人,如果太过于锋芒毕露,难免不会落人口实。

    谁料,那中年男人竟然还不依不挠起来:“戚暮,我也算是你的长辈了,你的父母当年确实是很辉煌,你也得到了很多荣誉,但是什么江郎才尽的故事我也听得不少,你这些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我们都知道,你就别给你父母丢脸了,还是乖乖回去吧。”

    一边说着,这中年人还觉着自己真是苦口婆心了:“b市交响乐团不是谁都可以来的地方,你别把你父母的脸都丢光了才后悔。我也是为你好,你的那些小聪明小时候还可以用用,大了还是踏踏实实地娶妻生子算了吧。”

    听着这话,戚暮唇角的弧度越来越压,到最后,他已经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只听对方还在自以为是地说着:“你们这些小孩子就把乐团的招聘当作是玩笑,你刚刚说你这些天有认真地练习?这怎么可能……”

    “卢先生,”青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笑,打断了对方的话。只见戚暮稍稍侧过头,黑色的碎发便从他饱满的额头上划开,露出一双漂亮好看的眸子来。“请问,你是在我家装了摄像头了吗?”

    那中年男人一愣,下意识地回答:“没有啊。”

    “呵,那请问你又是从哪儿知道我这些天没有努力练习的呢?”

    “你……!!!”

    见着对方一脸哑口无言的模样,戚暮勾起唇角毫不在意地低笑出声,再也懒得看这个人一眼。那卢姓中年人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正好叫到了他的序号,他便铁青着脸准备进去演奏了。

    临走前,他还气势汹汹地走到戚暮的跟前,狠狠地丢下一句:“等到结果出来,你就知道你这些年到底比别人落后了多少了!小子,别以为你有天赋就可以胡来,我会用实力告诉你,努力远远比天赋更重要!”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反问了一句:“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那卢姓中年人立即点头:“不错!”

    只见戚暮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哦,我刚才忘了说后一句了。但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远远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重要啊。”

    “你……!!!”

    戚暮目送着那中年男人愤怒地向演奏室走去,他脸上故意勾起的笑容也慢慢敛去。

    他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努力拼搏的人,他们就算拼搏了一辈子都比不上那些身怀天赋的人,甚至于那些家世优渥的人。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天赋,他不可能从一个孤儿成为到后来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如果没有努力,他恐怕只是一个空有点天赋的小子,难成大器。

    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有一身坎坷、努力拼搏却能够成为一代大师的人,比如马勒;也不是没有家境贫寒却能够名传千古的大师,比如舒伯特。

    可是他们,从来都不会去嫉恨别人的天赋、嫉恨别人的家世。

    像这样只懂得去嫉妒眼红的人,大概……也只能永远的做一个普通乐团的副首席了吧。

    戚暮轻轻地叹了声气,手中擦着松香的动作也微微停滞住。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不远处的窗户边,正有两个精神奕奕的老者将这一幕都收入了眼中。

    其中一个头发黑点的笑眯眯地对一旁的同伴说道:“老谭啊,这才几年不见,这戚家小子……居然变得我都不认识了?我这人老了,记忆也不好了,当初死活要把那把斯式琴卖了的,你说是不是他啊?”

    被叫做老谭的老者不屑地哼了一声,道:“这种败家子是谁允许他进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的?找个人把他给我轰出去!”

    “诶你可别啊!这要让如月那小丫头知道你要把她儿子给轰出去,你看她会不会和你翻脸。”

    提到这个名字,老谭的脸上闪过一丝悲意,他轻轻摇首,道:“那……那就看在如月的份上,再给这败家子一次机会?”

    闻言,笑眯眯的老者轻轻颔首,等到老谭先行去了演奏室后,这老者目光深长地看了还在那边擦拭松香的黑发青年许久,忽然叹息一声:“你啊……可别再辜负了你的天赋喽。”

    作者有话要说:  【福娃小课堂开课辣!】今日课题:op是什么?

    op是op的缩写,一般在大师的一堆作品中,他们喜欢给自己的作品编号。

    比如开塞练习曲36首,就可以说是op1op36~像肖邦、勃拉姆斯,他们的作品也都是有编号哒xd

    第四章

    确实如同郑未乔所说的一般,那中年男人作为b市管线交响乐团的副首席确实还是有一点实力的,他所演奏的是德沃夏克的《d大调第六交响曲》的第二乐章,是一段轻柔缓慢的柔板。

    乐声轻扬舒悦,恍若温柔的手将人的心弦拨动,即使是戚暮都对这首曲子给出了不俗的评价。唯一可惜的就是在最后的收尾部分,这中年人明显有些过于心急,没有将最后落于平静的尾声处理好。

    戚暮听得皱了皱眉头。

    这要放在欧洲的大乐团音乐会上,就是一次重大失误,能够被警告、甚至除名的那种。但是对于目前一场乐团的招聘会,这中年男人已经表现得足够出色了,至少让其他选手纷纷严阵以待。

    “戚家小子,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有天赋就能做成任何事情。你父母去世得早,我就替他们好好管教管教你,让你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地方该去、什么地方不该去。”这中年男人演奏完自己的曲目后特意走到了戚暮的身边,冷笑着砸下一句话。

    戚暮闻言倒是忽然笑了起来,看样子……这人是真当自己是软柿子,可以随便乱捏了?

    “卢先生,你知道……在你之前,是什么样的人说过这句话吗?”

    那中年人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什么人?”

    俊挺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戚暮佯装思忖了半晌,然后道:“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谭老先生,华夏音乐协会的许主席,s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慕尼黑爱乐乐团的小提琴首席维罗纳先生和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德里克先生。嗯,暂时就记起这么多吧。”

    戚暮的语气平淡冷静,但是周围人听着他那带着笑意的声音,纷纷惊讶地睁大双眼,啧啧惊叹的声音时不时地响起。

    而那中年人越听这名字,脸色越黑。这些人不要说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了,就是离他最近的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那也是和他的世界隔得太远的存在。

    这中年人原本是看着戚暮没了父母、家世,想要落井下石、好好奚落这个天才神童一番,没想到倒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让他颜面扫地。要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些前辈就算是看在戚父戚母的份上,也不可能让别人如此羞辱戚暮的。

    戚暮自甘堕落是他的事,你们去欺负他,那可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老前辈的心里,可一直有杆秤悬着呢。

    那中年人觉着脸上无光,只得恶狠狠地丢下一句“有本事你拿了这次的招聘再说”后,便气势汹汹地离去了。而戚暮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目光中又是怜悯又是可惜。

    被嫉恨蒙蔽双眼的人,终究不会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

    戚暮今天来得并不早,序号也排到了最后几个,等轮到他的时候,场中已经只剩下了三四个人,而那中年男人也赫然在其中,正冷眼看着戚暮准备看他的笑话。

    “呵,一个毛头小子以为自己几年不拿小提琴,还真能和我们相提并论了?”

    戚暮并没有理会这刻意挑衅的话语,听到自己的序号后,他便放下了手中不停擦拭着的松香,起身走到了前场。

    这场招聘会的演奏舞台是一个小型的剧院,几位b市交响乐团的重量级人物坐在座位的前排中央。一盏高瓦数的聚光灯将舞台中央照亮,留给选手一个站立的位置。

    戚暮迈步,淡定沉着地走了过去。

    “戚暮……?”坐在前排的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诧异地念出了这个名字,然后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白发老者,试探性地问道:“谭老,是……那个戚暮吗?”

    这白发老者冷冷地哼了一声,道:“听曲子。”

    那小提琴首席笑了一下,没有再多问。

    “36号,戚暮,德沃夏克《d大调交响曲》第二乐章,请老师们指教。”

    这话一落地,在一旁观看的卢姓中年人的脸色刷的就黑了下来,周围的其他选手也偷笑地捂着嘴,对他指指点点。至于坐在评委席上的人也是闻言一愣,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先是好奇地问道:“戚暮,你原来选择演奏的曲目不是第四乐章吗?”

    德沃夏克的名字在音乐史上是一个传奇的存在,他一生有九首最为出彩的交响曲,其中传遍世界的第九交响曲还有一个名字——《自新世界》,而这首《d大调交响曲》便是九首中的第六首。

    b市交响乐团这次音乐会的主打曲目是德沃夏克的《d大调》和《金纺车》,因此这次来参选的40名选手都是从这两首曲子里进行选择演奏。原本郑未乔给戚暮报上的便是《d大调交响曲》的第四乐章,这也是整首曲子中最后的部分,收住结尾、扣人心弦。

    戚暮笑着弯了眸子,回答道:“杜老师,没有前面的三重乐章进行打底,我认为终章的演奏还是欠缺的,所以便想临时换成第二乐章。”说着,戚暮看似随意地扫了一眼旁边早已气得咬牙切齿的中年男人,眼底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杜胜将戚暮的小动作收入眼中,然后笑着点点头:“好,那你便开始演奏吧。”

    戚暮礼貌地鞠了一躬后,将小提琴举起轻轻搁在了左肩,他深吸了一口气,接着便举起修长漂亮的琴弓,下一秒,如同轻柔羽纱的曼妙琴声便从琴孔中,缓缓流出。

    曲子的开头就让人倏地一愣,感觉头脑放空,来到了美丽的仙境。飘动的颤音,处理到极致的揉弦,随着小提琴精致声音的释放,让人几乎忘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只感觉浑身处于一片柔软的温水中,仿佛踩在云絮上一般的祥和宁静。

    《d大调》的第二乐章在很多人看来,是整首曲子中最为平常的一段。不如第一乐章的那般激扬轻快,不如第三乐章的诙谐趣动,更不如第四乐章的激昂澎湃。但是,偏偏就是这样看似温和平常的一段柔板,在戚暮的手中却好像拥有了生命,让人感觉到了灵魂的平静。

    如果中,之前卢姓中年人演奏得是好听悦耳,能够达到华夏国家大剧院的水准,那么现在戚暮演奏的这一曲,已经超越了对方太多,就算是放在欧洲,都是首屈一指的水平。

    尤其是最后的收尾,那种意味悠长的韵味,让在座的评委都一时没有从乐声中回过神来,更不用说是其他听着的选手了。

    “我的演奏完毕了,谢谢倾听。”

    青年低悦好听的声音让在场所有人飞到天际的思绪都拉了回来,杜胜收起了刚才轻松的神情,郑重地看向了舞台上的戚暮。

    只见在明亮刺目的聚光灯下,这面容俊秀、身姿挺拔的青年仿佛能够与日争辉,尤其是他刚才闭眸拉琴的模样,仿佛真的有一种隐形的光芒在青年的身后闪耀着,让人无法直视。

    杜胜在心中暗自想到:如果这就是谭老经常说到的败家子……那么,他恐怕连败家子都不如了啊!

    而在舞台的一侧,中年男人早已愤愤地羞红了脸色。

    根本不用评委点评,他与这个青年的差距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他所演奏的只是《d大调》第二乐章,而戚暮演奏的却已经是整首乐曲,包括了前奏的轻快、后曲的幽默,只要听了他的演奏,就让人有种想要把整首曲子都听完的欲望。

    想到这,这中年人再也没脸呆下去了,他立即羞愤难耐地甩袖而去,背影看上去仓皇不已,像是落荒而逃一般。

    戚暮自然瞄到了这中年人的离去,他微微勾起唇角笑了笑,却没有多语。

    评委席上,坐在正中央的b市交响乐团首席指挥谭正辉老先生目光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最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一直紧握着的手指也慢慢松开。

    谭老道:“表演得很出色,你可以下去等待结果了。”

    闻言,在场所有人都一下子愣住。而戚暮也是稍稍一怔,既而莞尔,礼貌地鞠了一躬后便转身离去。

    杜胜看着戚暮挺拔清俊的背影,疑惑地皱了眉头,小声问道:“谭老,为什么不给戚暮点评就直接让他离开?这样是不是……不大符合规矩?”

    谁料谭老挑起一眉,问道:“规矩谁定的?”

    杜胜倏地一愣,然后回答道:“你定的啊。”

    “哦,那现在规矩改了,我说得算。”

    “……”

    行行行,你指挥的乐团,你想干啥就干啥吧!

    小剧院的门外,郑未乔已经等了有一会儿功夫了。一看到戚暮出现他立即就迎了上去,二话不说就赶紧安慰道:“你已经多年没有碰过小提琴了,这才练习了没几天,这次失败还是情有可原的。你也不用往心里去,我听说b市管弦交响乐团下个月也要开始招新了,你可以去试试。”

    戚暮闻言微微睁大了眸子,好笑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却将戚暮的沉默当作了默认,又赶紧说道:“实在不行,s市还有很多老师的朋友在,我们也可以去s市发展。s市交响乐团里有不少老师曾经的学生、同事,以你的水平要是再努力一把,肯定是可以进入第一小提琴组的。”

    温和灿烂的阳光下,青年黑色的头发被照射得显出一丝金黄。只见戚暮微微勾起唇角,昳丽俊秀的面容上便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来,他问道:“郑哥,你是在担心……我落选?”

    郑未乔闻言一怔,下意识地反问:“难道不是?”顿了顿,他这才想起不能直截了当地挑明这件事,只好委婉地说道:“我刚才听朋友说,谭老并没有让人给你点评就直接让你下台了……你也不要太往心里去,谭老是看着你母亲长大的,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就算这次落选了,你还有很多乐团可以去招聘。”

    听着郑未乔的话,戚暮唇边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他抬起头眯着眸子看向了碧蓝天空中被阳光照射得泛着金边的云絮,忽然问道:“郑哥,b市交响乐团……是一个什么样的乐团呢?”

    郑未乔愣了愣,回答道:“在华夏范围内,已经是首屈一指的顶级乐团了。”

    “那么……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郑未乔不理解地皱起眉头,只听戚暮又说道:“如果它没有选我,那么……b市交响乐团,也不过如此。”

    青年平静淡定的声音里还带了一丝笑意,但是却让郑未乔整个人都怔在原地。他呆愣地看着戚暮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向前走去,走了半路仿佛才突然想起他这个落在后面的人,又笑着让他快点跟上。

    大脑的一片空白中,郑未乔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看到了一个幻象。

    他从未见过如此有自信的戚暮,带着一股决然傲立的王者气息,仿佛他现在身处的不是乐坛后起之地的华夏,而是在那个矗立着一尊尊庞然大物的欧洲。

    他的脑中莫名地涌起了一个念头——

    这个人,应该站在金色大厅的舞台上,让柏林爱乐乐团成为他的伴奏,与他一起向世界展示交响乐的无穷魅力!但是这样的存在,世界上几乎没有……

    不!

    真有一个!

    当初的闵琛,便让柏林爱乐乐团成为了他的伴奏,一曲轰动世界,将钢琴之王的称号收入旗下。

    想到这,郑未乔的心里忽然涌起了一股冲动,这是自从他上了30岁以后就再也没有感觉过的热血,让他跃跃欲试地想与这个青年一起并肩前进,看看……他到底能走多远。

    b市的傍晚,街道上已经拥堵非常。广阔无垠的天空上全是被夕阳染红了的晚霞,如同火烧云一般要将整个城市席卷,让不少路人都忍不住地停步赞叹。

    东方的太阳,已经开始燃烧。

    而西方,却全然无知。

    第五章

    维也纳的清晨,天空刚刚苏醒,一片湛蓝之下是悠闲而不忙碌的众人。道路两侧是漂亮高大的梧桐树木,初秋的季节使那地上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宽大叶片,远远看去如同毛毯一般让人迷醉。

    罗遇森从出租车里出来的时候,正好遇上了一波赶着过红绿灯的路人。他提着自己的小提琴盒暗自咒骂了一句后,只得乖乖站在路边等着这一拨人走过去。

    罗遇森从警察局里出来已经一个星期了。陆子文的死亡原因已经确定是急性哮喘病发作,就算在之前罗遇森与之斗殴、使得陆子文受了点伤,在目前的医学研究中从未出现过因为斗殴而导致哮喘发作的事情。

    而且,罗遇森在监狱里也是满眼泪水地痛斥自己“为什么早走了那一步”、“为什么没有看到陆子文发病的事情”,他哭得是死去活来,让警察们面面相觑下也只得放了他离开,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与这次突发事故有直接关系。

    按照罗遇森的证词和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来推理,应该是在罗遇森离开休息室后不久,陆子文便突发急性哮喘,没有带药的他由于这场哮喘来得太过猛烈,还没有办法呼救便已经失去了意识,最终导致死亡。

    “嘀嘀——”

    正好是一辆快速驶过的出租车从罗遇森的面前划过,他惊吓地往后退了一步,差点就要摔倒在地,忽然便感觉被人扶住。等到回过神后,罗遇森转首看去,只见一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正笑着看着自己,问道:“哦这位先生,你好,没事吧?”

    罗遇森脸色不虞地点点头,也没道谢,就趁着绿灯赶紧往前走去。等到他开了门进入了马路对面属于维也纳交响乐团的红砖欧式小楼后,罗遇森没有发现,在他的身后,那个金发蓝眼的男人慢慢敛去了笑意,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消失的大门。

    许久之后,那金发男人才倏地转身离去,他走到了马路对面的一颗硕大的梧桐树下,笑道:“这个罗遇森看上去……似乎很一般啊,闵,你是不是有点想多了?警察也说了他只是正好出现在了陆的休息室里、又正好在他发病前离开而已。”

    金黄灿烂的梧桐树下,一个身姿清俊的男人稍稍抬首,神情淡定地看着满树摇曳着的树叶。他穿着一件深黑色的长衣,衣服上看不出牌子,但是精良的做工却暗藏着典雅的贵气。他就这么站在路边,穿梭而过的车辆在他的身后驶过,自顾自地抬首望着满树的梧桐叶。

    金发男人发现自己被忽视以后,哭笑不得地说:“闵,是你说要来这里看看的,现在见了罗遇森……该死,你们华夏人的名字怎么这么难念……你见了他之后,怎么又不说话了?”

    一片蜷曲枯黄的梧桐叶随着秋风缓缓飘落,闵琛下意识地伸手接住,良久,他望着那片不再富有生机的树叶许久,忽然开口道:“丹尼尔,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无巧不成书。”

    丹尼尔诧异地看着闵琛,有些不解。

    “但是事情,真的……会有这么巧吗?”

    微凉肃杀的秋风将男人低沉的叹息全部淹没,又过了许久,一辆黑色的宾利缓缓驶出了这片街区。满街道的行人们还是那样来去匆匆,只有不断摇曳的梧桐树叶才见证了刚才这里发生了一段什么样的对话。

    而此时,远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已经到了下午。

    当郑未乔从朋友口中得知戚暮居然得到了进入b市交响乐团的机会后,有些意外,但又有些莫名的意料之中。虽然他也知道戚暮是唯一没有得到评委团评价的面试者,但是他莫名地便觉得……

    戚暮,可以成功。

    郑未乔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戚暮拉奏小提琴了,他也明白八年不去碰触小提琴,戚暮的水平早已不是当初,但是他就是有这个信心。因为他认为,昨天那个能够自信地说出“b市交响乐团没有选择自己、便不过尔尔”的青年,绝对不是在撒谎。

    话是这么说,但是当郑未乔开着车赶到戚暮家楼下后,他敲门敲了半天都始终没得到一点回音。等到打了电话以后,只听戚暮惊讶的声音从电话里响起:“嗯?郑哥你去我家做什么?我已经到乐团了。”

    “……”

    怎么有种……

    孩子大了,不听娘话的错觉了?!

    等到郑未乔赶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时候,他才刚进练习室,便见着业内一个著名的不好说话的老顽固正拿着一杯自己酿制的玛咖酒递给戚暮品尝,而漂亮好看的青年则是委婉地拒绝,一旁的众人又笑闹了几句后,所有人闹成一团。

    气氛……

    真是刺眼的和洽。

    等等,难道不该是所有人都排斥突然插入乐团、自身带着“天才神童”光环的戚暮,然后给他穿小鞋、故意排挤,让他浑身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发火,最终闹得不可开交吗?!

    这怎么和他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郑未乔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

    戚暮一抬头便见着了站在大门口的郑未乔,只见郑未乔脸色忽绿忽白,最后又莫名其妙地叹了声气,一副“老了十岁”的模样。戚暮不由笑着招了招手,抬高了声音喊道:“郑哥,我在这里。”

    郑未乔便走了过去,与一旁的几位乐团老成员说了几句话后,坐在戚暮身旁的位置上,道:“戚暮……你今天怎么不等我,就直接自己来乐团了?”

    戚暮闻言,形状姣好的眸子抬起看向郑未乔,诧异地问道:“郑哥,你不是说你今天要为《音乐殿堂》写一篇稿子的么,我就没有打扰你。而且我自己坐公交来这里也很方便,小区门口就有站台,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出行了。”

    “……”他哪儿是担心你出行啊!那是担心你被这群老油条给生吞活剥了哟!

    见着郑未乔一脸踌躇的表情,戚暮微微动了动眸子,便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戚暮一出生就是在欧洲,只有几次随着乐团全球巡演来到过华夏,自然对华夏的交响乐团不大熟悉。他是个孤儿,谁也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可能就是两个偷渡过来的华夏人,将他丢在了马路边上,要不是有早起的人发现了他的存在,恐怕他早在那个冬天就被活活冻死了。

    自小在孤儿院长大,所需要的便是懂得看人脸色和忍耐,再加上一点武力威胁,这样便是最恰当的了。七岁前,戚暮能够平平安安地在孤儿院生活,便得归功于他很会看人脸色行事。

    等到他后来被一对多年无子的老夫妻收养后,有机会学习到了小提琴,再进入藏龙卧虎的欧洲乐坛,更是得低调行事。有句话罗遇森一直没有说错,他是从来没有家世、也没有什么背景,只有靠着自己才能在维也纳生存下去,因此如何与他人处好关系、给人最好的第一印象,已经深入了戚暮的骨子里。

    不过……和维也纳的那群傲慢别扭的老油条相比,华夏的前辈们还真是和蔼可亲了啊。

    戚暮在心里默默想到。

    “郑哥你就不用操心了,我会自己处理好的。”戚暮笑着道,“对了,你今天不是要交一篇稿子的吗?稿子怎么样了?”

    郑未乔脸色古怪地看了戚暮许久,最后还是叹了口气,道:“你还小,老师把你交给我们这些人了,其他事情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要好好练琴,认真地努力,就是老师所希望看到的了。”

    闻言,戚暮是哭笑不得。

    郑未乔真是将戚母的恩情放在了心里,颇有种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咳为母的感觉。像郑未乔这种知恩图报的人还真是少有了,和罗遇森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一个地的差别。

    戚暮与郑未乔又聊了几句,还没再多说话,b市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杜胜便进了练习室。

    杜胜是华夏首屈一指的小提琴家,即使在全球也有着不小的名气。戚暮曾经听过他在金色大厅里的一场演出,杜胜以娴熟的技巧和丰富的经验出名,他所演奏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令戚暮也是啧啧称赞。

    指挥不在,首席就是整个乐团的领导者。杜胜走到指挥台上先帮着第一小提琴组较了音,然后再看向第二小提琴组。如今在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位置,正坐着一个俊秀的青年,杜胜的目光在戚暮的身上停留了一瞬,然后便开始了较音过程。

    等到整个乐团的较音都结束后,杜胜难得地没有拿起小提琴开始第一遍的合奏,反而是笑着看向戚暮,道:“今天我们乐团里来了一位新成员——戚暮。他会担任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接任老张的位置。大家可不要看戚暮年纪轻就欺负他啊,我可得告诉你们,老谭可看重小戚了,你们欺负他,老谭找你们可别算我的!”

    众人听到杜胜打趣的话,纷纷笑开。

    还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副首席先笑着说道:“杜老师,您可别这么说,我们哪儿敢欺负小戚啊?小戚这么乖巧懂事,我们疼他还来不及呢。我一看见他就觉着见着了我那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可有亲切感了。”副首席是一个年逾四十的中年女人。

    听着这话,旁听的郑未乔眼皮一跳:乖巧懂事……我们认识的是同一个戚暮吗?

    大号组的一个成员也笑着调侃道:“就是啊,小戚长得这么俊,我们哪儿想欺负他了?诶小戚,我家女儿今年芳邻二八,你什么时候来我家坐坐啊?”

    “嘿老王你个不要脸的,我家女儿今年二十,和小戚才是年龄正配,你边儿去!”

    ……

    调笑的声音在练习室里不停回响,等到谭正辉进入练习室的时候,便听着一句又一句的“小戚”、“小戚”在自己的耳边回响。老人家皱着眉头冷哼了一声,整个练习室便倏地安静下来。

    杜胜从指挥台上下来给谭老让了位置,老人家刚上台,便皱了眉头说道:“什么小七小七的?哪儿来的小七?董永来了?”

    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全然忽然哄堂大笑起来。

    戚暮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却全然不知……

    小七啊小七,从此以后,这个名字就该跟着你一世了,你也就认命了吧。

    第六章

    既然首席指挥已经来了,那么今天的乐团训练也算是正式开始了。

    谭正辉作为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在乐团内、乃至是全华夏,都颇有盛名。他自十年前接任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以来,带领乐团在国内外进行了多场演出,尤其是他对德沃夏克的演绎,让西方也是啧啧赞叹,不敢相信东方居然有这么理解德沃夏克的指挥家存在。

    谭老今年不过五十六岁,却已经头发斑白。虽然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样,却完全掩饰不过衰老的痕迹。

    自从八年前戚母去世之后,谭老便像一下子衰老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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