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正文 第4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4节
“小七啊,你刚才说什么了?”郑未乔问道,“虽然你只是第二名,但是已经很了不起了,毕竟你这么多年不碰小提琴,能恢复到现在的水平真的很不错!”
戚暮将视线从窗外收回,他笑着点点头,道:“郑哥你不用安慰我,我已经觉得很高兴了。”
郑未乔仔细地打量了戚暮许久,确认他真的是没有一点失意后才转过头、继续开车。而在一旁,戚暮慢慢蹙紧了清秀的眉峰,良久,他忽然勾唇笑开。
柏特莱姆是德国的贵族姓氏,是四大公爵之一,拥有这个名字的人即拥有了属于柏特莱姆家族积累了数百年的无数资产。但是很可惜的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这个家族也不再如过去几百年中那般荣耀显赫,据说他们数百年的资产也已经缩水了大半。
但是就算如此,它依旧是矗立在德国上层阶级的巨无霸。
而到了这一代的柏特莱姆公爵,可怜的他却再也没有了下一代来继承自己的爵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新任的公爵不再拥有德国国籍,除了一个取出来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名字,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
闵琛。
想到这个名字,戚暮唇边的笑容里多了分无奈。
这是他重生以后第一次有人在他的耳边提到闵琛这个名字,如果不说,他差点忘了在金色大厅的那个休息室里、在他最后闭眼的地方,他曾经和罗遇森那个人渣说过哪些话、曾经刻意用“闵琛”两个字来惹怒他。
“我的风格……和他很像?”呢喃似的自言自语淹没在了车内轻轻流淌的音乐声中,戚暮想了半晌,然后笑着摇头:“我和闵琛的音乐风格……怎么可能像?”
而此时此刻,相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
能够享有“天下第一团”的美誉,柏林爱乐乐团确实是不负虚名。从世界一流的乐团成员,到享誉全球的小提琴首席,乃至是那个出色到让人无法嫉妒的指挥,只要是提到柏林爱乐乐团,音乐界里从来没有人能挑出一点错来。
这个乐团继承了德国人严谨肃穆的品格,他们表演得每一首曲子都完美到让人觉得是上帝的作品。同一个乐团,不同的指挥,都会指挥出不同的风格。
如果有人要问闵琛的风格是什么?
维也纳殿堂级音乐报刊《维也纳之声》曾经评价过两个字——
完美。
简直就是把德国人苛刻精细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闵琛所指挥的音乐会中,所有人只能感觉到这首曲子就该是这样演奏,就该是用这种情绪渲染、这种乐器搭配、这种节奏控制。
而现在,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正响着如同灵魂轰鸣般的曲声,等到一曲终了,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才略微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抬首环视了一下乐团四周,与所有人都对视了一番后,才启唇道:“明天就是最后一次预演了,你们……准备好了?”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从指挥台上向四周扩散出去,说着的是晦涩拗口的德文,但是却让人觉得好听到堪比大提琴演奏般的醇厚。
台下众人齐齐点头,道:“准备好了。”
已经合作多年,闵琛对于这些伙伴也是非常有信心的。他满意地颔首,转首看向一旁的小提琴首席。
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说道:“那么后天我们就要开始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球巡演了,这两天大家把该准备的东西准备好,我们的第一站是伦敦,中间还要去巴黎、纽约、东京、新加坡和柏林,最后还要去华夏的首都b市,大家都知道的吧?”
所有人齐齐“嗯”了一声。
那首席闻言,笑着转首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道:“闵,那我们今天还用继续吗?”
俊美淡漠的男人轻轻摇首,不过多久,在场所有人便秩序井然地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排练厅。
到这个时候,在一旁看了许久的金发男人才走上前,笑着拍了拍男人的肩膀,说道:“闵,马上就要开始今年最后的巡演了,你怎么把b市当作是今年的最后一站了?”
舞台聚集的灯光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男人深刻的面容雕塑得更立体几分。他轻飘飘地斜了金发男人一眼,问道:“丹尼尔,明天的预演准备得怎么样了?”
“……你连这都要我去做?!”
“你不是我的经纪人?”
“……是。”
“哦,那准备得怎么样了?”
“……”
看着丹尼尔挠着头发远去的模样,闵琛深邃幽黑的眸子慢慢垂下。
为什么最后去的是b市……
其实他也不知道。
只是觉得,好像该回去一趟了。
第十一章
华夏官方与慕尼黑音乐学院联手举办的小提琴大赛即使是放在全球,也是颇有分量的。当比赛一结束,不少舆论媒体对此事纷纷进行了报道,一时间整个华夏音乐界都稍有震动。
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是阿姆斯特朗,但是却鲜有人知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是奥尔德林。这场比赛一结束,获得冠军的盛彦辉是大出了风头,很快也便要跟着卡尔教授去慕尼黑音乐学院进修。
当然,戚暮的报道虽然少了许多,但是卡尔教授却在采访中时不时地提到他,也算是有一点名气了。可是这样还不够,郑未乔第二天就联系了几家关系比较好的音乐媒体,亲自动手为戚暮写了几篇乐评。
这样的双重炮弹下去,戚暮的名字才真正是在华夏响亮了。
s市。
“戚暮这小子……真的变化这么大?”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诧异地说道。
h市。
“同名同姓了吧?诶不对,写这稿子的郑未乔不是如月的学生吗?这还真是戚暮?!”一个中年男人惊讶地看着手中的《音乐殿堂》杂志,久久不能回神。
n市。
“能得第二名已经很不错了,这小子混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是有点长进喽。我要不要去看看呢……”一个气质优雅的贵妇人想了想,放下了手中的《音乐之声》。
……
这样的情景在华夏大地到处都在发生。关注界内时事是每一个音乐界人士都会去做的事情,而郑未乔特意选取的几份杂志报刊也确实是华夏比较重量级的,不枉费他在这一行干了十多年、现在豁出老脸去求别人。
一开始戚暮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非常对不住他,但是郑未乔却说:“小七啊,你也不要觉得对不住我,我这帮你不是应该的吗?当年我家里出了事故老师那么帮我,我现在回报一点是应该的。不过也是看你自己的努力,说实话之前我本来差点就放弃你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没这个耐心和信心再改变你了。你可要继续努力啊,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戚暮闻言倒是诧异:“放弃……我?”
郑未乔点点头,回忆道:“也不怕你知道,就在你说要拿回小提琴的那一天吧,我去你家那次是想跟你摊牌了。小七,其实说起来也有点惭愧,我那天给你介绍的工作应该是最后一个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熬不住了。”
原主混了这么多年,给他介绍工作能撑上一个月的已经是少有,能撑上一个星期的才是正常。郑未乔就是再如何懂得知恩图报,也差点就心灰意冷。倘若让他知道原主还堕落到去吸了大麻,恐怕更是要怒其不争了。
戚暮自然是明白郑未乔的心理,他安慰了对方几句让郑未乔稍稍放松一些后,两人很快便驱车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小楼。清晨的阳光温和灿烂,虽是秋日,今天却是难得的一个并不肃冷的好天气。
“嘿小七,今天来得挺早啊。”
“小七啊,听说昨儿个你拿了慕尼黑那比赛的第二名?真是不错啊!”
“诶小七你来了啊,我们来练一下第三部分的和声吧,马上就要进行预演了,我还真有点紧张。”
……
戚暮和已经到场的乐团成员们一个个打了招呼后,便取出自己的小提琴开始先进行和声练习。郑未乔见他似乎已经进入状态,只是与乐团里认识的朋友说了几句话后,便先行离开。
今天是b市交响乐团的最后一次排练了,明天就是预演,对于乐团里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b市交响乐团自成立来在华夏进行了多场演出,就是欧洲、美国也都是去过好几次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掉以轻心。
没有人会为一个乐团永远的成功而鼓掌,他们只会对乐团一次的失败而另眼相看。
等到谭正辉进入排练厅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一番情景——
乐团里所有人正专心致志地调音、练习,电视其中最为瞩目的还是第二小提琴组的那一群人,几个人围在一起互相练习着。尤其是中间那个挺拔俊秀的青年,任何人一眼看去都会发现这“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不是别人长得太过平凡,要怪只能怪……
你个该进军娱乐圈的偏偏进了古典音乐玩小提琴了!
谭老轻轻地咳了一声,其他人便赶紧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他使了个眼色给坐在小提琴首席的杜胜,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开始宣布今天最后一次排练要注意的事项。
接着便是这最后一次的排演。
从第一首德沃夏克的《第六》,到最后一首勃拉姆斯的《第四交响曲》,所有人都集中了注意力认真地演奏着,总共下来谭老也只在三首曲子的最后提点过几句,与乐团第一天合奏时的勃然大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多月的练习,真正是有了成效。
等到傍晚即将结束最后一天的排练时,谭正辉放下了手中的指挥棒,轻轻地舒了口气。这位在b市交响乐团执了十多年指挥棒、一向德高望重的老人仿佛瞬间年轻了不少,他放眼环顾了四周,说道:“这是我们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国巡演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杜胜代替乐团回答道:“谭老,您请放心,大家早就等着登台了。”
谭正辉轻轻颔首,然后说道:“今年的巡演和往常都差不多,第一站是s市,然后是h市、n市、c市、w市,最后回到b市。一个月之内要进行六场演出确实还是很紧凑的,但是你们要知道,欧洲的那些大乐团他们的节奏比我们更快。”
杜胜在一旁应和道:“嗯,维也纳爱乐乐团明天就要结束他们的最后一场巡演了,他们在半个月内进行了四场演出。”顿了顿,他又补充道:“而且是环球演出。”
谭正辉道:“不错。柏林爱乐乐团更是夸张,他们两个星期内就已经进行了五场演出,每场都是全场好评。和他们这些几百年的老乐团相比我们可能差了点底蕴,但是我相信你们的实力不会比他们差。”
说着,谭老的目光突然集中在了台下的戚暮身上,他凌厉的眼神瞬间放缓,语气柔和道:“前几天我去听了和慕尼黑联合举办的那场小提琴赛,戚暮,你的表演很不错。”
忽然点到自己的名气,戚暮立即起身,俊秀昳丽的面容露出一抹好看的笑容来:“谢谢谭老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
谁料谭老却是脸色一凛,然后语气僵硬地说:“不过乐团表演可不是个人比赛,戚暮,咱们没有任何对手,也不允许有任何谦让的机会,你要表演就要表演到最好,知道吗?!”
戚暮闻言倏地一愣,接着瞬间明白过来。
没想到……连谭老都发现了一些不对的东西啊。
戚暮苦笑着点点头,赶紧举起双手做投降状:“是是是,谭老我一定会努力表演到最好的。”
见状,谭老才满意地点点头,接着又开始说起别人来。
戚暮坐下以后,真是觉得哭笑不得了。只要是能听出他最后一首《e小调》有点故意防水的人都认为,他是想要让盛彦辉获得去慕尼黑音乐学院才会有失水准的。但是只有他知道,以他目前的情况来说,去慕尼黑等于放弃了在华夏的一切,这是九害唯有一利的。
罗伯特·卡尔会是个好老师,但是他现在并不需要一个良师,而需要一个给自己奋斗机会的舞台。去慕尼黑音乐学院等于让戚暮在未来几年内要主攻学习,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些东西他早已学会,根本没有必要再去学习一遍。
所以最后一首曲子故意放水,不仅仅是为了盛彦辉,还是为了他自己。
两全其美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
不过……
戚暮抬眸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谭老,狭长的凤眸微微眯起。
谭老当初让他去参加这个比赛,莫不会就是有这个让他去慕尼黑进修的意思吧?
想了想,戚暮摇摇头将这个思绪晃出脑子去。
……
第二天b市交响乐团的预演自然是获得圆满成功,就此也开始了乐团即将在华夏巡演一圈的道路。而就当戚暮跟着乐团下飞机、终于踏上s市的大地时,他绝对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摩拳擦掌地等着要来听第二晚的音乐会。
s市,可有一群老当益壮的前辈健在。
小七啊,你真的准备好了?
第十二章
入了秋的s市不像b市一样,早早地进入寒冷的氛围。矗立在繁华市中心的s市音乐厅是一座有着近百年历史的老剧院,十六根赭色的大理石柱将音乐厅团团包围住,特显典雅庄重的建筑色彩。
到了晚上的时候,s市音乐厅的门前渐渐地挤了不少车辆,一个接一个的人从车中下来、踩着红地毯进了音乐厅的拱形大门。其中,有几位看上去便气场沉着、德高望重的老者被年轻人恭敬地扶着进屋,到了音乐厅的二层包厢里坐着。
前场是已经预热到极点,即将沸腾。而后台更是忙碌不已,所有人都在检查上台前的最后步骤。就连身为小提琴首席的杜胜都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自己的小提琴,在确认没有错误后,他便带着第一小提琴组开始检查。
b市交响乐团的表演制服是一套浅黑色的贴身西装,打着的是深红色的领带,细细的一条从领口处往下一束,显得修长而笔挺。
戚暮正将一个蓝宝石的领结别到自己的领带上,后台上方闪亮刺目的照明灯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那本就深邃的蓝色照耀得更加忧郁。戚暮原本就长了一副好相貌,这经过一番仔细地打扮后,连刚刚走到后台人群中央的谭老都忍不住地多看了他一眼。
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
真不是其他人太平凡,实在是你太·不·平·凡!
谭老最后又鼓励了大家一番,在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后,乐团里的人从管乐器部开始一个个地进场、坐在了自己的位置上,当杜胜也真正地坐稳之后,那挡在舞台和观众席之间的红色帷幕便慢悠悠地向上拉开。
谭老将自己的衣服整理妥帖,接着深吸了一口气,抬步走上了台。
更为热烈的掌声再次响起。
谭老并不像个别指挥家一样喜欢在表演前多做一些介绍、展示,他直接鞠了一躬后便转身站在了属于自己的指挥台上。这个时候,就是乐团成员与指挥之间的眼神交流了,当一切不用言语的话语交流结束后,谭老忽然执起了指挥台上的指挥棒。
自此,德沃夏克的《第六交响曲》娓娓开始。
德沃夏克是捷克最为知名的音乐大师,他一生写过无数作品,其音乐风格以正统风向为主,还会掺杂一些捷克乡间甜美清新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
这一首《第六交响曲》便是德沃夏克九首交响曲中的一首,虽然不如《第八》、《第九》那么享誉世界,但是其庄严肃穆的开场便将这位大师一生沉淀下来的音乐气蕴给显露无遗。
“不那么快的快板”,是《第六》第一乐章的节拍速率,当整首曲子开始进入佳境的时候,戚暮抬眸看向了站在指挥台上的谭老,正好是一个眼神的交汇,戚暮倏地便拉弓插入乐曲当中,接着便是整个第二小提琴组开始伴奏起来。
有人曾经说过,在任何一个乐团中,第二小提琴组都是第一小提琴组的影子伴侣。这同样也是在暗示第二小提琴组与第一小提琴组相比,其重要性确实差了很多,远没有后者的重要。
但是事实上,对于真正懂音乐的音乐家来说,第二小提琴组的重要性却是一点都不下于第一小提琴组。虽然他们可能没有像后者那样经常出入于人前,但是没有他们,一首曲子却永远不能完美地演绎。
二层最东侧的包厢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闭上了双眼,认真地倾听着。他听着整首曲子由第二乐章的柔板进入到了第三乐章的谐谑曲,当乐团即将演奏到最后的乐章、整首曲子升华提高到极致时,他猛然睁开双眼,长叹了一声。
“吴老……怎么了?”一旁的一位年轻人好奇地问道。
吴老坐在柔软的单人沙发上,他的目光看似随意地望向台下,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的、一直凝聚在坐在乐团右方的那个青年身上。他问道:“小陈啊,你听得出来……戚暮那小子的琴声吗?”
那年轻人猛然一愣,又认真地听了许久,才惭愧地摇摇头说:“第二小提琴组的声音我大概都能听到,但是这要让我去分辨……还真的不大听得出来是哪一个。”
“声音沉稳内敛,刚才第三乐章里有个转折的颤音也非常平滑地处理掉了。没想到这几年不见……戚暮的水平倒是不减反增,真是……太让我惊讶了。”吴老目光悠远地看着台上俊秀漂亮的青年,眯了眸子道:“不知道是不是这些年的经历打磨了他,这小子以前走得是锋芒毕露的风格,完全不可能适合乐团演奏。没想到啊……真是没想到啊……”
小陈听着吴老的话感到十分惊骇,心中却也觉得十分不可思议。但是他也知道,以吴老的身份根本不用撒这种小谎,他自己听不出来的东西,吴老能听出来是理所当然的。
而类似这样的对话,也同样发生在二层中央的一个小包厢里。
一个气质高雅的贵妇人诧异地望着舞台上那个面容昳丽的青年,美眸倏地睁大。良久,她才疑惑地蹙紧了眉头,问向一旁威严的中年男人:“文钧,戚暮……他怎么变化这么大?以前他可不是这样的啊。”
男人想了想,回答道:“我们也很多年没见过戚暮了,他还小,有变化也是正常的。”
那贵妇又多听了一会儿,等到第二首表演曲目演奏结束后,她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的变化真的是太大了,我虽然只听出了他的一点声音、还没有听得完全,但是我听得出来,在第二小提琴组里面,他的水平已经超过首席了吧。”顿了顿,那贵妇睨了一旁的丈夫一眼,说:“文钧,当初就说要你把戚暮收进咱们s市交响乐团,你是怎么说的?我就说戚暮他是叛逆、等长大些就好了,你现在后悔了吧?”
那中年男人无奈地笑笑,妻管严地不敢多说话。
这两人正是s市交响乐团目前的首席指挥祝文钧和其夫人、s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程婷文。
……
上半场的演奏结束时,场内轰鸣般的掌声已经要将舞台给淹没。
下半场刚开场就是以杜胜为主的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这首小提琴协奏曲虽然在考级上只有十级难度,但是却稳稳坐住了全球十大小提琴曲的称号。
让杜胜带领乐团来演奏这首他的代表作,真可谓是信手拈来、天衣无缝。
有了个良好的开端后,一声高过一声的“bravo”在音乐厅里不断地响起,当最后一首德沃夏克《第八交响曲》结束时,谭老高挥着指挥棒,额上的汗水向下滴落。
沸腾到顶点的乐声戛然而止,余音尚存,全场所有人都怔然地没有回过神来,坐在二楼左侧包厢的老人却忽然站起身,一边用力地鼓掌、一边高喊了一声——
“bravo!”
自此,满场热烈非常的掌声雷鸣般的响起。
乐团所有成员纷纷起身,在指挥和首席地带领下一起向观众鞠躬致谢。在人群之中,那看似泯然众人的青年也一并弯下了腰身,但是当他抬起身子时,却忍不住地看向了那个在二楼第一个鼓起掌的老人。
“吴……盛涛?”
戚暮小声呢喃的声音被观众席中热烈的掌声压了过去,等到全员退场结束、乐团成员都在后台集合的时候,这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忽然出现在了谭老的身边。两人笑着说了几句后,谭老忽然眼尖地一下子就发现了戚暮的所在。
谭老脸色一凛,道:“戚暮,你过来!”
戚暮:“……”
怎么有种被老师点名、即将接受批评的感觉呢?
嗯……肯定是错觉。
第十三章
在吴老喊出了那声“bravo”的时候,戚暮就注意到了他。
能够坐在二层包厢的除了一些富人外,更多的还是业内专业人士,而吴老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吴老名为吴盛涛,是s市音乐学院的荣誉教授,老人家一生做过多首交响乐曲,更有几首代表作享誉海外。
这样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家忽然站在自己的面前,就算是戚暮都稍稍有点惊讶。谭正辉将他喊了过去,戚暮礼貌地向两位老人家打了招呼后,就老实地站在一边不吭声。
“老吴,我们好像也好久不见了吧。”谭老叫了戚暮过来后就好像忘了他似的,一直没有再提到他,而到现在他才仿佛刚刚想起来戚暮,对吴老说道:“你也很久没见着小七了吧?”
吴盛涛其实在刚进后台的时候就看见了戚暮,只是一直悄悄地望着他不吭声。而如今他上下望了戚暮一番,脸上没什么特殊表情,语气淡淡地说道:“嗯,是很久不见了。”
戚暮见状也是哭笑不得。
他自然知道吴老为什么对他是这副脾气。
吴盛涛年少成名,哪儿遇见过戚暮这样叛逆的孩子敢当众斥骂他?当年原主要卖小提琴的时候,几位前辈中吴老可是最有魄力的一位。那段时间,吴老可是被原主暗地里骂了好久,甚至连当面的讽刺也不少。
要不是原主当年在s市得罪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恐怕也不会离开戚家关系网深远的s市,搬家去b市了。
戚暮稍稍思索了一番,然后恭敬地说道:“吴老,好久不见,您的身体还好吗?”语气不卑不亢,声音沉着有礼。
吴盛涛轻轻地“嗯”了一声,没有多回答。戚暮见状只得又自己找了几句话说说,就在他觉得自讨没趣打算离开的时候,谁料吴老忽然轻飘飘的哼了一声,然后说道:“晚上我和老谭几个老朋友要一起聚聚……戚暮也来吧。”
戚暮刚刚抬起的步子突然一顿,他诧异地抬眸看向吴老。只见这个一向不苟言笑的老人还是那般冷冰冰的模样,但是眼中的雪霜却融化许多,他叹气道:“你今天的表演我也看到了,以你现在的步子走下去,‘伊蒂丝’……早晚会是你的。但是戚暮,如果你还想卖了她,我拼了这把老骨头都不会让你得逞的。”
戚暮郑重地答应。
不过多久,在一个年轻人的搀扶下吴老先离开了后台。戚暮目送着老人蹒跚的背影远去,忽然便听到一个叹息的声音在自己耳边响起:“我把你母亲当作亲生女儿看,老吴……可是把你父亲当作是亲生儿子看待了。他儿子去世得早,也没什么后人送终,你当年可真是太让他伤心了。”
闻言,戚暮立即转首看向一旁的谭老。只见在舞台闪耀刺目的灯光下,谭老染黑的头发里竟还有几根白色的发丝,反射得灼灼的银光,刺得他眼睛生疼。
“要是你还是那样不长进,老吴这辈子也不长了,恐怕就要带着悔恨的感情进棺材了。”
听着这样简直诛心刺骨的话,戚暮的心中倏地一痛。但是他却明白,在原主的记忆里根本没有在乎过这些老人,又或者说……原主对吴老的印象只有那一个挡着他不给他卖琴的身影。原主想重回顶点,但是却不想和这些老前辈再有牵连。
戚暮慢慢垂下眸子,纤长的睫毛在眼下落了一层淡淡的暗影,他低声说道:“我知道了,谭老。”
听着戚暮的话,谭正辉转首看向他,道:“你今天表现得不错,能够得到老吴的表扬,你在华夏基本上是可以独当一面了。前几天你没有想去慕尼黑,是怎么回事?”
戚暮没想到谭老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抛出这个问题,他稍稍一愣,然后道:“谭老,我的年龄还没到那种地步,而且……我在华夏还有很多成长的空间。”
谭老一开始就没打算从戚暮的口中听出真实的答案,他也没再多过问这件事,只是说了几句“记得晚上来吃饭”类似的话后,便先行离开,留了戚暮和乐团里的成员一起庆祝第一次演出成功的事情。
等到晚上去参加了那场所谓的“几个老朋友聚聚”的晚餐时,戚暮看着那满座笑眯眯的前辈,恍然明白了从今儿个早起就一直跳着的眼皮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七啊,怎么不敬敬酒?难道还要我教你不成?”作为戚暮的乐团指挥,谭正辉站起身就像个长辈一样的引导戚暮开始准备敬酒。
那一边,一位言笑晏晏的贵妇笑着掩唇,道:“小七是很久没有见着我们了、非常高兴吧。酒就不用了,倒是和我们说说今天那首德沃夏克的《第六》第二乐章的一个过渡吧,处理得不错。”
另一个面容刚毅的中年男人倒是放了手中的杯子,望着那贵妇说:“程婷文,你个女人家的怎么喜欢上德沃夏克了?门德尔松不才是你们女人家的喜好?小七你跟我说说,你觉得杜胜那首《e小调》怎么样?”
这话一落地,席上另一人倒是先不高兴了:“喂喂,朱广你说话前看看人,我还在这儿呢你就让小七评价我?”说话的正是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杜胜,他笑了笑,佯怒:“看样子你们s市交响乐团是想来场比赛了?”
……
之前曾经说过,戚暮从小就经历过各种人情冷暖、也懂得以他的家世想要在欧洲古典音乐界生存下去,他就必须圆滑、懂得取舍进度。
但是这也不代表他就能面对这么一大群老油条了啊!
一晚上过去,戚暮只感觉自己是被抽了半条命出去,深深体会到了——
什么叫做华夏的酒桌文化!
等到第三天上飞机准备赶往h市进行表演的时候,戚暮简直是头也不回地就赶往机场,生怕再碰上那些个所谓“偶遇”的前辈们。
这短短的三天,前辈们简直就是用生命在考察他。
脾气好点、手段委婉点的前辈还会以交流指点为借口,考考他现在的水平,看看他是否真的是“改邪归正”了;而脾气差点、直白粗暴的前辈甚至直截了当地拉着戚暮,先是看看他到底是真变了、还是装着的,最后再给他留下一两句远大的目标,比如说……
“哦小七啊,等你什么时候登上了维也纳的舞台,你叔叔我给你送一卡车的鲜花去祝贺啊。”说这话的是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朱广,他大大咧咧地龇了一口白牙,全然不知没过一两年,他就要为这句话负责起来。
逃离了s市那个狼窝,戚暮总算是舒心下来。他走下飞机、踩着h市的大地,忽然感觉到了亲人一般的温暖:没有可怕的前辈,一切都是好的!连空气都是这么清新!
不过……
小七啊,事情真有那么简单?
前辈们的影子,可遍布了大江南北、走遍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啊!
此时的柏林,正是阳光明媚的下午。
地中海气候让深秋的欧洲也依旧空气湿润,温度稍冷却没有华夏那般的刺冷,柏林爱乐乐团的成员们乘着飞机从新加坡回到柏林的时候,各个是兴奋异常,没有一点疲惫的模样。
他们有的提着琴盒、有的两手空空的走着,远远看去便如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有人曾经说过,每当奥运会、世锦赛的时候,看着德国的运动员们便是一种美的欣赏。男人是金发碧眸、英俊帅气,女人是漂亮高冷、气质卓然,就算是上了年纪的,都有一种独特的绅士风度,让人觉得心情愉悦。
所以当他们一起走在柏林机场的时候,不少游客纷纷朝这个人数众多的团队投来欣赏的目光,有些认出了他们身份的人还欣喜地上前向他们索要签名。
而在所有人的最后,是一个高大俊美的黑发男人独自一人地走着。
他双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步子慢得不快,就这么悠然地走在硕大的落地窗前,神情淡漠冷静,不知在想些什么。
不过片刻,一个拖着两个大大行李箱的金发男人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闵,你的助理呢?玛丽那女人怎么又不见了?!说好的去取行李,我都没见着她人!”
闵琛抬眸望了丹尼尔一眼,道:“你走太快,她在你后面追着呢。”
“……”
丹尼尔拖着两个32号的行李箱早已是累成了狗,一下子让他知道居然是因为自个儿走得太快导致助理无法追上他,而让他拖了一路箱子的时候,简直是想要去见上帝了。
等到众人一起上了各自的车后,面容冷峻的男人靠着车后座柔软的椅背,闭目养神。
当车开始缓缓启动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丹尼尔翻着自个儿的平板电脑,说:“闵,明天晚上的演出结束后,我们是后天下午去b市的飞机。这样会不会太赶了一点?虽然成员们的状态都还不错,但是我们这才三个星期,就已经要进行6场演出了。”
闻言,闵琛连眼睛都懒得抬一下,薄唇轻启:“你可以问问他们,想要演出结束一起放假还是想要现在就休息?”
“一起放假!”在驾驶座上开车的玛丽立即大声回答道。
丹尼尔面色古怪地说:“这……这很难说吧,我觉得放假也重要、休息也重要啊,闵。”
听着丹尼尔犹豫为难的话,闵琛难得地睁开了凤眸,深邃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丹尼尔一眼,忽然问道:“那你先休息吧,等我们放假的时候去加班?”
“我要放假!!!”
闵琛不置可否地抿了薄唇,将笑意隐藏。
前排座位上,金头发的经纪人早已转过身子,小声嘀咕着:“这么着急去b市干什么嘛……又不是没去过,怎么突然就这么想回华夏了。”
再小的声音在安静的车厢内也依旧造成了一点回音,听着丹尼尔的这话,闵琛唇边本就淡淡的笑意慢慢消失。良久,他才轻轻叹了一声气,转首看向了窗外不断变化的风景。
当一个人心累了,就总是想要回家,想要找到一个依靠。
即使不是在那里长大……
华夏,也终究是他的家。
第十四章
b市作为华夏的首都,除了总是堵车这一个缺点外,似乎也没什么太落人口实的事了。在这里,你可以经常看到演唱会、话剧表演、芭蕾舞剧,就连柏林爱乐乐团每年来华夏的演奏也大都选择在b市。
全国的乐迷是伤透了心。
不少人都从华夏各地赶到了b市来聆听这一场一年或许才有一次的音乐盛会,将整个b市音乐厅堵得水泄不通,让本来就拥堵的道路又更让人骂爹几分。等到临近七点,音乐厅的门口才渐渐少了些人——都进去入座了。
“诶我还是第一次听柏林爱乐乐团的演奏啊,以前都是在电视上听,不知道这现场怎么样……”一个坐在一楼后排的中年人有些兴奋地与一旁的友人说道:“听说第一首就演奏施特劳斯的曲子,真是有点意思啊。”
“你知道什么啊,柏林爱乐乐团的水平当然是很高了啊,全球最顶尖的几个啊。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们的演奏风格,特别具有古典正统的风范,以前的指挥是这样,现在的指挥风格好像更追求完美了。”
“你说的是闵琛?”
“嗯,当然是他了啊。怎么也算是咱们华夏人啊,给咱们华夏人长脸了啊!”
……
台下这样小声的议论并不在少数,但是当那红色的帷幕向两边徐徐拉开后,场内倏地便落入了一片宁静当中。一个俊美高大的男人缓步从舞台一侧走出,他穿着贴身修长的黑色礼服,静静地鞠了一躬,接着便开始了一场浩大鼎盛的演奏。
《安娜波尔卡》、《天鹅之歌》、《勃兰登堡协奏曲》……《音乐的奉献》,一直到最后一首《命运交响曲》。当最后一道悲沉庄严的琴声完全的熄灭时,场中是一片骇人的寂静,所有人都怔然地无法从那般沉重严肃的乐声中回神。
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当雷鸣般的掌声响起时,那掌声热烈得几乎要将房顶掀翻。
这一天晚上是注定了属于柏林爱乐乐团的一夜,b市上空沉寂幽邃的夜色将所有美丽动人的琴声通通掩藏,看上去依旧如同往日的繁华。
而此时,b市交响乐团的成员们已经登上了回b市的飞机,在凌晨深夜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b市。正巧杜胜开了车停在机场,他便载了没有车的戚暮一程。
戚暮刚回到家后便倒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等到他的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时,他才没精神地伸手接听,没力气地“嗯”了一声。
“小七啊,你不是说昨天晚上就能回来的吗?!”郑未乔焦急无奈的声音从话筒的那一边响起,他叹气道:“我昨天晚上打你电话又打不通,平白地浪费了一个位置啊!”
戚暮听着他这话倒是一愣,脑子里还晕乎乎的反应不过来:“郑哥,什么一个位置?你在说什么啊……”
郑未乔立即回答道:“柏林爱乐乐团的演出票啊!当初你不是让我帮你找张票的吗,我这好不容易找到了两张票,你居然电话打不通了。唉,昨晚上只有你一个人的座位是空着的,我又好不容易找了个前排的位置想让你看看清楚,这样一下就暴露了啊……”
戚暮的神智一下子就清醒了,他猛地从床上坐起,被睡得皱巴巴的风衣随着他的动作落了大半截下去。可是戚暮此时完全不想理会这种小事,他惊道:“什么?!居然是昨天晚上?难道不是今天晚上吗郑哥?!”
“……不是一直告诉你,是昨天么。”
“……”
戚暮伸手覆住了自己的脸颊,颇为无力地叹了一声气。他都能想象昨天晚上的音乐会中,郑未乔独自一人坐在前排、身旁还空了一个位置的情境。
嗯……估计眼尖一点的人都会发现居然有人还空座未到!
要知道这种音乐会的票通常都会是一票难求,就连郑未乔也是花了关系才得到票的。
不过戚暮想了想,心里还是稍稍宽慰了些的,他说:“其实郑哥,就算我知道是昨天晚上我也是没办法赶回b市的。w市昨天下了一整天的大暴雨,所有航班全部耽误了,我是今天凌晨才回来的。”
郑未乔那边也只是感到可惜,他说:“算了,以后总归还是有机会的。不过这一次柏林爱乐乐团的音乐会最后居然选了《命运》作为结束,真是让我没想到啊。一般来说最后收尾的时候不会选择这么沉重庄严的曲子,但是他们却还是用这首了。”
戚暮听着这话,诧异道:“《命运》?”
“嗯对,就是《命运》。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到柏爱(柏林爱乐乐团)演奏这首曲子,不过说实话乐团的水平确实是一流的,首席和指挥也都是世界级的,表演得非常棒。要是你能够现场听到,恐怕就能理解我的感受了。”
“真想现场听听啊……”
戚暮从床上站起身,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扯了脖子上的领带准备换衣服。他昨晚回到家中的时候实在是太累了,刚进门就扑到了床上,硬是被领带束缚了一整晚。
电话那边,郑未乔也似乎听到戚暮穿衣服的窸窣声,再说了一句“明天晚上看你的演出,你要好好加油”后,便先挂断了电话。
其实郑未乔觉着可惜,戚暮更是觉得悲痛万分啊!
在他未来的计划中,不出意外的话需要一年的时间在华夏奋斗。像柏爱这种世界级的交响乐团,一般一年只会来华夏一次,想要再听到他们的演出,恐怕就是一年后的事情了。而他短时间又不会离开华夏,真的是让人欲哭无泪。
这个时候的戚暮并不知道,哪儿需要一年?
某个看上去高冷淡漠的指挥马上就得眼巴巴地送上门给人演奏去,不给弹钢琴还不走了!
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到那时候戚暮也是第一次发现就算是世界级的演奏家,在他听了数十遍、数百遍后,他也真的真的真的不想再听了!
而这一边,柏爱的成员们在这一场演出后,得到了一场持续到圣诞节后十天的假期。这种漫长的假期一开始,所有成员便欢呼着在b市开始了第一场旅游。
丹尼尔看着他们兴奋的身影,有些无奈地说道:“闵,你还没决定好什么时候回柏林?马上就到圣诞假了,再不订票我担心头等舱也没票了。”
说这话的时候,丹尼尔正翻着一篇音乐杂志的报道。在他的临时工作桌上,满满当当的各类音乐杂志报刊、非音乐杂志报刊堆成了小山丘,所有报刊杂志唯一的共通点就是都报道了昨晚上柏爱在b市音乐厅的盛大演出。
丹尼尔坐在办公桌前忙得是不亦乐乎,而那个被点名的男人却看似悠闲地坐在沙发上,手中捧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他的视线聚集在那密密麻麻的拉丁字母上,听了丹尼尔的话,连眼也不抬地低声回答道:“明年初,回去。”
丹尼尔吓得手里的一份报纸刷得就掉地上了!
“明年?!你连圣诞都不想回去过了?!柏特莱姆夫人能同意?”
闵琛轻飘飘地“嗯”了一声,手里也翻了一页纸过去。
“……你还嗯?好吧,反正到时候你父母找的是你也不是我,我可是要回去的啊!我家甜心可要和我一起过圣诞节。”
闵琛又是简单至极的一声“嗯”,仿佛连一个余光都懒得给对方。
丹尼尔:“……”
过了许久,这个金头发的男人总算是没脾气了,他感觉再这样下去,自个儿早晚会被气得秃头——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生气和秃头有关系。
“我不和你说了,你这个自闭症患儿。既然你要在b市呆下去了,那明天晚上好像有一场音乐会,你要去听听吗?”
闻言,闵琛倒是难得有兴致地抬首,薄唇微抿,问道:“什么音乐会?”
丹尼尔想了想:“b市交响乐团的,算是一个不错的乐团了。你要是想听的话,昨天他们给我们送了几张票,你可以拿去听听看。”说着,丹尼尔将票从抽屉里取了出来,放在了玻璃茶几上,说:“票在这你要去的话自个儿拿啊,我还有事情要做。”
谁料闵琛竟随意地瞄了一眼,然后道:“不去。”
“……”良久,丹尼尔怒斥:“干嘛不去?!”
“我困,想睡觉。”
“……”
那现在是谁在那儿不睡觉、还看书的?!
一个下午过去,丹尼尔真是懒得再和这个“脾气古怪”、自闭成性的男人再说一句话,但是当天色渐暗、他打算先离开时,刚走到玻璃茶几旁,丹尼尔却惊讶地发现——
茶几上的音乐票不见了!!!
“好啊,是谁说不去的?!还说什么‘我困,想睡觉’?你就老实地承认想去有什么难的啊!”
作者有话要说:
2333小七啊,你以后可以天天听某人给你弹钢琴了,开森不xd小七:不开森!!!
某人:嗯,要开森。
小七:……
第十五章
丹尼尔在首堵大剧院的门口等了三十多分钟,临近音乐会开场的时候才等到某位姗姗来迟的大佬。他好笑地撑着手臂看着对方,语气调侃地问道:“困呢?睡觉呢?”
只见闵琛淡定沉着地抬了眸子,连一眼都不留给对方地抬步就进了剧院大门,只丢下一句轻飘飘的“睡醒了”,就懒得再理丹尼尔一句。
“好啊!这也真是绝了!上帝的,我为什么就当了你这个混蛋的经纪人,还一当就是十几年!”丹尼尔愤怒地跳脚,等音乐会真的即将开始的时候他才赶紧一溜烟的跟了上去。
b市交响乐团送给丹尼尔的票是在第三排靠左位置,在那里距离第一小提琴组、管弦组等更为接近,即使是在环绕立体声良好的剧院音乐厅中,也是上好的位置了。
不少来宾都一个个地开始入座,偶尔有发现闵琛和丹尼尔存在的音乐界人士诧异地上前攀谈,闵琛都淡定有礼地回复过去。所幸距离音乐会开场已经不久,很快观众席便陷入一片沉静中。
观众席是安静等待开场了,后台准备室里倒是忙得热火朝天。
毕竟是今年度的最后一场演出,而且是在自个儿的地盘——b市,b市交响乐团是真正地下了一番苦工了。所有人在今天对演奏曲目进行了微调,并且又准备了最后一次的预演。
当听到准备上场的声音时,由后排的打击乐器组先进入场中,接着众位成员接连上场,到最后杜胜也走上了自己的位置。
红色的帷幕向两侧徐徐拉开,谭老从舞台的一侧走上来,带领整个乐团向观众们致敬后,便转身走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这个谭正辉老先生是华夏很著名的指挥家,你看正在和他握手的那个男人,他是这个交响乐团的小提琴首席。”丹尼尔压低了声音,附在闵琛的耳边小声说道:“这个人叫杜胜,他的小提琴拉的不错,《e小调》尤其的好。”
闵琛抬眸看了舞台上握手的两人一眼,轻轻地“嗯”了一声。
“还有这个谭指挥,他的风格和你有些不一样,但是和多伦萨先生倒是有一点像。我觉得你来听听还是比较有用的,你如果能将多伦萨的风格和你的……”
“丹尼尔。”
一下子被人打断了话,丹尼尔惊讶地转头看去。只见这个一向冷峻淡漠的男人正微微垂着眸子,冷静沉着地看着自己。那幽邃的瞳孔里泛着一点深蓝,看得他心里忽然一跳,下意识地就觉着——那句华夏话怎么说来着——狗嘴什么……
“你是从哪儿觉得你会比我更了解这个乐团的信息的?”
丹尼尔:“……”
就是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丹尼尔气愤地不想和这个可恶傲慢的男人再说一句话,而他所没看见的是,闵琛意味深长的目光从这个乐团的所有人脸上一扫而过,就算是看到了某个熟悉的面孔时也没停留一下。
而舞台下的众人是这么淡定镇静了,却不知道舞台上的有些人却是十分诧异。
谭老和杜胜是第一个发现闵琛和丹尼尔存在的,票是他们叫人送过去的,自然知道座位是在哪里,也一眼就能看见第三排的情景。而除了他们之外,戚暮大概是唯一一个发现这两个……本该远在欧洲的人的。
丹尼尔·杜克,戚暮上辈子只远远看过一次。
他是欧洲知名的音乐经纪人,在圈内拥有广阔的人脉,自十几年前成为了闵琛的专属经纪人以后就兼任了柏林爱乐乐团的助理经纪人一职。听说丹尼尔是一个非常有交际手腕的人,在与人谈判的时候非常有魄力。
而坐在丹尼尔身旁的那个黑发男人,则更是无需多言。那个男人就这么沉默地坐在一旁,其浑身散发出来的高雅矜贵的气质,都依旧让人无法忽视。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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