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正文 第22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22节
1823年,被尊称为乐圣的贝多芬大师曾经在自己的对话集里这样记录:“大体而言,德累斯顿国家交响乐团是欧洲最好的乐团。”
当然,二百多年后,经历过许多风雨的德累斯顿交响乐团已然没有了曾经矗立在古典音乐巅峰、从无对手的绝对优势,但是世界人也没有人敢否认,这个伟大的乐团是拥有着全球最顶尖的音乐水平的交响乐团之一。
而现在,德累斯顿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正在邀请戚暮去观摩一番!
这对他来说,绝对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
戚暮好不容易按捺住了内心的激动,他的手指微微缩紧,用力地点头道:“法勒先生,我真的……可以去吗?”
法勒先生笑眯眯地颔首:“当然了!安吉尔,快回去收拾东西吧,我们今晚就出发!”
戚暮立即开始收拾自己的琴盒、打算赶紧回去收拾行李,但是他刚刚走出琴房就忽然想起来:似乎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听过那张被小心放在保险柜里的唱片?!
“法勒先生,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没有听过那张唱片,不知道您那是否有比较好的唱片机可以借给我,让我把唱片带到德累斯顿去听一听呢?”
闻言,法勒先生稍稍愣了愣,然后才点头道:“对了,这件事安吉尔你还不知道啊。昨天在你测评的时候,修理店已经把唱片机送过来了,现在已经完全修好了啊。”
戚暮倏地一怔,接着他才下意识地反问道:“……修好了?”
法勒先生微笑着颔首:“嗯,那张黑胶唱片我上次也看了,它的胶面非常美,应该是一张非常棒的唱片吧。既然那台唱片机已经送过来了,那我们现在就一起去听听吧,安吉尔。”
在法勒先生的提议下,戚暮和他一起先放下了手中的东西,向阿卡得教授的休息室走去。
站在休息室的门前,戚暮伸手轻轻推开了那扇木门,随着“吱呀”一声,温和灿烂的阳光倏地倾泻下来,让他忍不住地眯了眯眼。
时隔半个多月,他总算是……
要听到那张唱片了。
第九十三章
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给教授使用的休息室一向规格很高,足够的舒适宽敞。至于给阿卡得教授专门设立的这一间,更是采光极好、装饰典雅。
在阿卡得教授搬进来前,学院就已经置办好了几乎所有的东西,甚至包括了一个双重密码锁的保险柜。当然,属于阿卡得教授的东西也有不少,比如……
这台漂亮华丽的唱片机。
pathe是英国著名的唱片机品牌,从最开始的粗纹唱片到现在33转的lp密纹唱片,这家百年老店见证了唱片发展的历史,是欧洲最为古老的唱片品牌之一。
而阿卡得教授的这台银白色唱片机就是在前几年pathe百年庆的时候,专门为“里德·阿卡得”定制的一台,在唱臂上还烙印着阿卡得教授的名字。
戚暮在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为这台精美优雅的唱片机吸引住了。唱片能够最好地保存住交响音乐的品质,所以在古典音乐之中,如果没有成本计较的话,大多数人都会录制黑胶唱片发售。
戚暮将唱片从阿卡得教授的保险柜里取出来的时候,法勒大师已经开始调试唱片机。见到戚暮信任地将唱片交给自己,法勒先生一笑,问道:“这么漂亮的唱片,安吉尔你是从哪儿得到的?”
戚暮也没有隐瞒,他直接道:“法勒先生,这是我之前在维也纳的时候闵琛送给我的。好像录制的是李斯特的几首曲子,比如《死之舞》、《诺玛的回忆》,都是他自己录制的钢琴曲。”
听着戚暮的话,法勒大师放置唱片的动作微微一愣,接着他更加郑重小心地将那唱片放在了唱盘上,一边感慨道:“原来是奥斯顿的曲子啊……安吉尔,奥斯顿对你不错,他很少会录制唱片的,连专辑也很少发行。”
闻言,戚暮明白地点点头。
他自然知道闵琛很少发型专辑,因此他上辈子也只收藏了对方一张《肖邦全集》和一套《贝多芬选曲》。所以这次当他收到这张唱片的时候,真是颇感惊讶,如果不是最近半个月实在太忙碌了,自己也没有唱片机,他恐怕早就已经将这张唱片听过很多次了。
戚暮笑道:“在录制专辑上……似乎闵琛是有些少了,但是法勒先生,仅仅是市场上曾经有过的那几张专辑,我听了以后都觉得非常棒。”
法勒先生此时正将最后的调试也进行完毕后,不动声色地望了一旁微笑着的青年一眼。他的心中闪过一丝“这么恭敬地尊称我为先生,却始终亲近地直呼奥斯顿的本名,安吉尔有没有意识到呢”这样奇怪的想法,但是很快,他便笑着摇摇头,以“年轻人之间大概都更为亲近”为理由,说服了自己。
“好了,安吉尔,既然已经到了这个时候……那我们不如赶紧来听听看奥斯顿·柏特莱姆的演奏吧,哈哈!”
戚暮轻笑着颔首,很快,法勒先生便将唱针轻轻地放在了唱片上。
细微的“嗡嗡”声随着唱片的转动开始响起,戚暮直接坐在了唱片机旁的长椅上等待着音乐的响起,而法勒先生则坐在稍远一些的单人沙发上,悠闲地享受着。
目前世界上能超越奥斯顿·柏特莱姆的钢琴家几乎为零,所以即使是法勒先生,此刻也不介意轻松地欣赏欣赏这样美妙的音乐,当然如果能再来一杯咖啡的话,那就更棒了。
在一阵简短的缄默后,很快,一道漂亮的滑音倏地响起,是李斯特的《死之舞》。
这五段变奏仿佛是一位伟大的钢琴家在进行着轻巧的嬉戏,仅仅是从快速急促的音符舞动中,戚暮都能感受到那节奏的迅速与激烈。由于他在半个月前还曾经亲眼见过闵琛演奏这首曲子,因此现在忽然再次听到,那幕华丽炫目的景象仿佛还在他的眼前回放。
法勒大师也听得十分入味,他用手指轻轻地打着节拍,脸上露出一抹赞扬的笑容——
柏林爱乐乐团和德累斯顿交响乐团都是德国最顶尖的交响乐团,但是在近几年后者却与前者拉开了一些差距。即使法勒大师不想承认,但也不得不认同:确实是那个叫做闵琛的男人、以及克多里·斯劳特,他们两个人创造了这样的奇迹。
当然,前者的功劳显然更大一些,至少在德累斯顿可没有人可以弹奏出这样优美动人的《死之舞》。
等到一曲《死之舞》结束后,不过数秒,一曲《华丽足尖舞》骤然奏响。接着,是《弄臣》、《唐璜的回忆》、《匈牙利狂想曲》no3以及no7,而等到一曲《诺玛的回忆》结束时,戚暮早已怔然地沉浸在那钢琴奏鸣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李斯特被后人尊称为匈牙利钢琴之王,不是没有原因的。正如同闵琛被大多数人认可为当代钢琴之王,也真是没有一点差错。
虽然戚暮无法亲耳听到一百多年前李斯特到底是如何演奏钢琴的了,但是他绝对相信,他现在听到的这些华丽悠扬的钢琴曲,绝对不会比对方逊色多少,甚至……恐怕还会不相上下。
心里这样想着,等到休息室里安静了30秒还没有再响起音乐后,戚暮愣了愣,然后笑着说道:“大概是这一面的录音已经结束了,法勒先生,是直接把唱针抬起来、再把唱片翻个对面吗?”
坐在两米外的法勒大师笑着点点头,低声说道:“对安吉尔,只需要翻个面就可以了。”
闻言,戚暮微笑着颔首,他抬起手指轻轻捏住了银白色的金属唱臂,还没抬起,忽然便听到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猛然响起:“戚暮?”
戚暮手中的动作倏地一滞,浅色的眸子也猛然睁大。他不敢相信地低首看向那正在“嗡嗡”转动的黑色唱片,似乎没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到底听到了什么。
法勒大师倒是挑起一眉,问道:“咦?除了录制曲子外,奥斯顿还说话了?这是什么语言……是中文吗?好像说的是安吉尔的名字?”
没给他们多久的反应时间,唱片里的声音又再次响起。
“戚暮。”男人认真又郑重地念了一遍。
戚暮握住唱臂的手指已然僵住,他此时早已回过神了,但是却更加不明白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闵琛怎么会在唱片里录声音,还说这么古怪的话,一直在念他的名字……
一种奇怪的感觉涌上了戚暮的心头,他的手指微微缩紧,似乎即将抓住那抹灵光,但是却又很快地错过。
而戚暮现在还不知道,正是他现在的这份迟疑,却让他没有在最快的时间内赶紧将这张唱片停掉!
“戚暮……”
“我喜欢你。”
青年浅色的瞳仁猛然睁大,他下意识地赶紧将唱臂从唱片上挪开。但是就在他迟疑的这两秒钟内,那道低悦好听的男声却已经在整个休息室里回荡,而坐在不远处的法勒先生更是听得一清二楚。
即使说的是中文,但是法勒大师在过去四五十年的音乐生涯中,去过华夏的次数已然不可以用两只手来数清楚。或许一段很长的话他不会听得懂,但是最简单的一些日常用语——比如“你好”、“早上好”这类,法勒大师甚至能字正腔圆地说出来。
而其中……
自然包括这句用最简单的语法表达爱慕之意的——
『我喜欢你。』
法勒先生整个人都呆怔在沙发里了,这位一向温和沉稳的大师直愣愣地抬起头看向站在唱片机旁边的黑发青年,过了许久,才语气犹豫地问道:“……安吉尔……奥斯顿刚才是在说……他喜欢你吗?”
而站在法勒先生面前的青年,此刻早已低下头,将自己的脸庞朝向墙的一侧转过去。
在法勒大师看不见的地方,青年俊秀漂亮的眉眼皱得紧紧的,姣好的嘴唇也一直紧抿,但是耳朵却已经红得快要滴血。而且,此时此刻,那红色似乎正在脸颊两侧蔓延过来,很快,他一整张白皙精致的面庞都彻底得红成一片。
戚暮只感觉自己的心脏正扑通扑通地在胸膛里乱跳,他脸上发烫,刚刚把唱臂挪开的手指也有些颤抖。
整个世界好像在他的耳边蒙了一层水雾,连法勒先生的声音都好像隔得远远的,只有那一句——
『我喜欢你。』
不停地在他的耳边回荡。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刚才……刚才他听到的……到底是什么?!
戚暮正一心勉强自己,不停地催眠是自己听错了,即使他的理智坚决否认“以他的耳力能在这么近的距离内听错话”这件事。
但是下一秒,法勒先生惊呼的声音却让戚暮彻底地从自欺欺人中回过神来——
“天哪!里德!!!奥斯顿向安吉尔表白了!!!!”
不过片刻,某个【小天使的练琴房】讨论组里:闵琛:【……】
丹尼尔:【啊?!!!!!】
里德:【该死的奥斯顿!!!你竟然真的对我可爱的学生下手了!!!你这个恶魔!!!】
第九十四章
地球上有一种不会飞行的鸟,遍布在非洲广袤的土地上。因为不会飞、无法逃到天空中,所以每当这种鸟遇到危险的时候,它们都会以一种掩耳盗铃的方式——将自己的脑袋扑哧一下插入土地里,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种鸟,叫做鸵鸟。
法勒大师去过世界各地进行过演出,自然也是亲眼见过鸵鸟的。但是最近他却惊讶地发现:“安吉尔,你怎么比鸵鸟还要鸵鸟啊……”
戚暮:“……”
自从那天出了乌龙的“告白事件”后,戚暮已经跟随着法勒大师来到德累斯顿三天了。
在这三天中,戚暮是一个字都没有提到过那场告白,甚至经常无缘无故地忽视某些短信和电话。如果不是法勒大师亲耳听到了那句话,并且确认自己的耳力还没退化到那种地步,连他自个儿都有点怀疑是不是听错了。
所幸,即使离开了巴黎,法勒大师也没有解散【小天使的练琴房】讨论组,因此他也能从阿卡得教授每天暴跳如雷的咒骂中确信:奥斯顿真的是给安吉尔表白了!
虽然不是生在三个男人两个基的英国,但是作为浪漫开放的法国人,法勒大师也是非常不介意同性恋的。要知道,古典音乐界的同性恋虽然并不多,但也还是有不少的,真要介意的话,德累斯顿交响乐团里还真就有几个。
看着青年微微泛红的脸颊,法勒先生在心里感慨了一句“年轻真好”后,就笑着道:“算了算了,都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情,我就不管了。安吉尔,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害羞的孩子,你真是太可爱了!”
戚暮低头继续整理着自己的琴盒,一声不吭。
“幸好里德最近实在很忙、没有时间处理这件事,否则我真的非常相信……里德一定不会对此坐视不管的。”法勒大师放下了手中的咖啡,微笑着看向一旁的青年,道:“不过安吉尔,我和里德的想法不同,在我看来,奥斯顿虽然人是冷了一点,但是一个还是很值得托付的人,他很守诺专一,如果你对他也有感觉的话……可不要错过哦。”
闻言,戚暮将脸庞更加地埋了下去,只能让餐桌旁的法勒大师看到一点点下巴。
见状,这位音乐大师调侃地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没过多久,路易斯夫人将几盘煎鸡蛋、火腿端上了餐桌,虽然她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她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漂亮的青年。
“安吉尔,你要来点火腿吗?你真是太瘦了,这样可不行啊!”
戚暮低低地点点头,在说了一声“谢谢您,爱托丽夫人”后,他便走到了餐桌的一旁坐下,开始用起了今天的早餐。
法勒大师既然主动邀请戚暮来到德累斯顿,自然不可能让他住在酒店。
作为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法勒·路易斯当然是不可能缺钱的,但是他的房子却也没有戚暮想象中的奢侈:只是一套100多平的公寓,由法勒夫妇二人一起居住。
在戚暮搬进来以后,爱托丽夫人真是非常疼爱他,经常为他做一些好吃的餐食,十分体贴。而在这样的环境下,戚暮每天跟着法勒大师一起去乐团里进行观摩,晚上再一起回来,生活非常有规律。
而就在昨天晚上的时候,法勒大师还邀请戚暮参加德累斯顿交响乐团下一场的音乐会,这让他倍感荣幸,也欣然接受了这个“挑战”。
总而言之,这趟德累斯顿之旅真是一场非常愉悦的旅行,当然,如果法勒先生能不每天都谈起……咳,那件事,戚暮恐怕会觉得更加高兴。
戚暮上辈子也不是没有人表白过,在欧洲,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夏人还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尤其是当这个人还长得十分好看、并且非常优秀的时候。
上辈子追求戚暮最长时间的那一个就是罗遇森了,长达三年的死缠烂打,才让戚暮有些感动,并且决定在自己接下来的人生里,两个人一起相谐着过日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然而,即使拥有这么多次被告白经验,可是当戚暮听到了那个男人最简单不过的一句——“我喜欢你”时,却竟然感到了难以忽视的脸红心跳。
对此,戚暮的解释是:“嗯,一定是因为那个人是闵琛,一定是因为那个人是闵琛……对,我以前崇拜闵琛十几年了,肯定是因为这个原因……”
这边小七是开始整天充当鸵鸟了,而那边……柏林爱乐乐团此刻已经炸开锅了。
不知道是从哪儿漏了消息,不过短短两三天的时间,整个柏爱近百个成员,几乎人人都知道了——
“指挥竟然有喜欢的人了!”
流言再稍微传一传,很快,这消息就变成了——“指挥竟然喜欢上了上次的小天使小七!”
再过几个小时——“指挥都向小七表白了!”
等到第三天的上午——“天哪!原来指挥已经求婚了啊!!!”
虽然乐团私底下已经讨论的热火朝天,甚至有人暗地里开了赌局,赌一赌他们伟大的柏特莱姆先生会在什么时候终结自己钻石单身的身份。但是在明面上,他们仍旧认真勤恳地每天练习着,开始为下一个季度的演出做准备。
而在柏爱总部的顶层会议室里,正是一片要让太平洋都快结冰的低温。
一个俊美淡漠的男人后仰着坐在黑色主席位的椅子上,面无表情地望着前方。他的右手里正拿着一枝raier宝石灰钢笔,精致漂亮的钢笔在他修长的手指间不停地打转,转出漂亮的花形。
很明显,闵琛这双手除了可以弹钢琴外,连最简单的转笔也能做得如此优雅。
长长的会议桌对面,丹尼尔举起双手,眼神真挚地说:“闵!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真的真的真的没有把你向小天使告白的事情说出去!你一定要相信我,我真的真的没有告诉过任何人!我要是说了……那我以后一定秃顶!不!明天就秃顶!!!”
闻言,坐在一旁的克多里忍不住地噗哧笑出声。
而闵琛则是看似随意地扫了丹尼尔一眼,但是这一眼却让后者心窝子透凉地打了个寒颤,忍不住地缩了缩脖子。
良久,闵琛语气平淡地开口:“你很想剪光头?”
丹尼尔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诶?什么?”
克多里好心好意地解释道:“我想奥斯顿的意思是,你现在剪了光头也算是秃顶了。言下之意……不是你透露出去的,还能是谁?”
丹尼尔立即不服气了:“闵!我们认识了十几年,你觉得我是那样的人吗?!眼看着好兄弟就要一辈子打光棍下去了,你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喜欢的人,我可能会打扰你去追小天使?这绝对不可能啊!我绝对没说出去!”
闵琛抬眸扫了丹尼尔一眼,而克多里倒是先说道:“丹尼尔,你或许没有直接告诉别人。但是呢,比如……你有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堂而皇之地和谁打电话、或者聊天,一不小心说出了这件事呢?”
丹尼尔马上反驳:“这种事我能和谁说啊,知道这件事的也就是小天使、闵、法勒大师和阿卡得教授了,我总不可能给他们……额……”
丹尼尔突然噎住了声音不再说话了,克多里笑着问道:“所以,你是给谁打电话了吗?”
不过片刻,丹尼尔泪流满面地哭道:“闵!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要不是我把阿卡得教授的电话都拦了下来,你哪儿能这么幸福地每天都给小天使偷偷摸摸发短信啊!虽然他好像一条都没回复你……但是我这都是为你好啊!!!”
闵琛:“……”
克多里:“……”
又是一番发誓忏悔后,闵琛实在懒得理这个话痨嘴碎的家伙一下了。在他的眼神示意下,克多里先笑着出门,将会议室留给了这两个亟待解决矛盾的男人,而丹尼尔眼见着克多里走了,下意识地就想赶紧跟着逃走。
但是他的腿还没迈出一步,随着会议室大门“卡嗒”一声关上后,只听男人低沉优雅的声音响起:“站住。”
丹尼尔背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干笑地转过头:“呵呵……闵……”
闵琛目光认真地看着不远处的丹尼尔,神色渐渐郑重起来,半晌后,他叹了声气,问道:“罗遇森的事情……有眉目了吗?”
听了这话,丹尼尔也一下子站直了腰,脸上再也没有一点插科打诨的样子。他严肃地点点头,走到距离闵琛最近的一张椅子上坐下,语气凝重地说:“也算是有点苗头了。就在今天早上……维也纳那边的人给了我一条消息,我觉得……很重要。”
闻言,闵琛漆黑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了一抹幽光,他轻轻点头,示意对方再说下去。
窗外,柏林夏日的天空灿烂湛蓝,而相距不过数百里的德累斯顿,戚暮正提着自己的小提琴走进了德累斯顿交响乐团的排练厅。
这是他第一次,与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交响乐团合作。
不再是前两天的观摩者,而是一个真正的——
参与者。
第九十五章
坐落在波罗的海与北海中央的德国,是一个非常严谨绅士的国家。
这是一个全世界知名的工业大国,人口虽然不及一亿,却十分的繁华。而在德国中东部的地方,有一个非常美丽动人的城市,叫做德累斯顿。
一条长如银带的易北河从德累斯顿的城市中央穿行而过,让这座城市拥有了“易北河上的佛罗伦萨”的美称。当暮色降临的时候,瑰丽绚烂的云霞蒸腾而上,在易北河上泛起朦胧的光辉。
德累斯顿交响乐团是这座城市最具代表性的交响乐团,放眼整个德国,恐怕只有柏林爱乐乐团拥有与之相比的实力与名气。因此,每年来到德累斯顿旅游的人都会尽量听一听这个伟大乐团所演奏的歌剧,感受它四百多年的历史沉淀。
对,就是歌剧。
和很多交响乐团不同的是,德累斯顿交响乐团每次进行演出的时候,几乎都是以歌剧形式展现的。
交响乐与歌剧似乎原本就是亲密无间的好友,交响乐为歌剧提供曼妙动人的音乐,而歌剧则为交响乐提供无数的灵感和剧本。
很多交响乐团都会经常到歌剧院与剧团一起演出,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还是会去音乐厅,单独地进行一场盛大的交响音乐会。而德累斯顿交响乐团,恰恰就是个例外。
就比如下个月初德交(德累斯顿交响乐团)即将举行的歌剧晚会,就是要在当地的森泊歌剧院里为歌剧进行交响演奏,表演莫扎特最著名的歌剧——《魔笛》。
戚暮过去接触歌剧交响曲的机会,其实并不多,但是这首《魔笛》实在是太过著名,因此他就是想忽视,都是不可能成功。
而法勒先生作为德交的首席指挥兼音乐总监,他这次利用职务之便为戚暮开了一个后门,让他能够作为第一小提琴组里的一员,与德交一起进行演奏。
首席?那自然是不可能的。
德交的首席是一位三十岁出头的挪威女性小提琴家,叫做珍妮·亚克里斯。
戚暮还在慕尼黑音乐学院上学的时候,也听过德交的音乐会,但是那时的首席却不是这位看似柔美瘦弱的女性,因此当他随着法勒大师来到德交的时候,他才正式地见到这位美丽的小姐。
法勒大师既然已经定下了演出曲目是《魔笛》,那么乐团自然开始紧张地排练起来。戚暮记得他来到德交的第一天,当时自己就坐在观众席的第三排,有些诧异地看着那个坐在乐团最前方的年轻女性。
……看上去这么柔弱美丽的女性,真的能够将这首《魔笛》演奏好?
戚暮正暗自想着,谁知道,之后的表演、那磅礴雄壮的音乐,却让他彻底地怔住。
莫扎特的《魔笛》虽然是一首童话歌剧,但是这首歌剧的冲突点却一点也不少,逃亡、复仇、战斗……各种各样的场景在歌剧吟唱中展现,与此相对的,交响音乐也得表现出其中的雄浑气势。
戚暮总算明白为什么法勒先生如此欣赏这位年轻柔弱的首席小提琴家,因为当珍妮拉开琴弓之后,她仿佛能够演奏出怒火般的冲击力,即使与《魔笛》中夜后那段最著名的花腔女高音咏叹调相比,也毫不逊色。
当然,戚暮并不觉得自己无法表现出这首曲子的气势,可是他毕竟接触歌剧比较少,对这首曲子真没有珍妮那般熟练。因此如果非要说上一番高下的话……
“嗯,我比珍妮差上一些。”戚暮微笑地感慨道。
但是在私底下,珍妮小姐可不是这么认为的。当她第一眼见到戚暮的时候,就非常激动与高兴地拉住了他的手,苍白的脸颊浮上了两朵红云,她说:“天哪,你就是法勒先生经常提到的安吉尔吗?!我真的非常喜欢你的音乐!!”
闻言,戚暮正惊讶着还没开口,便听珍妮又道:“从法勒先生把你的那首《d大调小提琴奏鸣曲》给我听了以后,我每天都会听上一遍,你演奏得真是太棒了!”
听了这话,戚暮不由地挑起一眉,开始回忆起来……
《d大调小提琴奏鸣曲》啊,这样一个单独的曲名似乎让他一下子能联想到两三首曲子,但是如果是他演奏过的、而且有了专辑的,好像真的只有……
“你演奏的那首《d大调》是我听过的最好的版本!柏特莱姆先生的曲子总是非常难,我很喜欢这首《d大调》,但是演奏出来我真的比你差上许多。安吉尔,你有时间能不能指导指导我?”
戚暮:“……”
还真是那首啊!
嘴角艰难地泛起一丝笑容,戚暮刚启唇还未出声,便见到珍妮颇有些害羞地低下头,小声地说道:“其实……我非常崇拜柏特莱姆先生,虽然他也偶尔会来德累斯顿与法勒先生见面,但是我一直没好意思与他多说几句话。我听说……咳,我听说你与他非常熟悉,你……你能和我说说,柏特莱姆先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吗?安吉尔。”
戚暮:“……”
过了半晌,戚暮勾起唇角,露出一抹温和的微笑,道:“珍妮,其实……我与柏特莱姆先生也没有非常熟悉,如果你希望我评价一下他的话……”迟疑了片刻,戚暮一字一顿道:“他……很有才华。”
这种简直就是烂大街的评价让珍妮失望了不少,她失落地点点头,但是没过多久,她竟然再次激动起来,两眼放光地看着戚暮,说:“安吉尔!你既然能够与柏特莱姆先生接触,那你怎么可以不了解他呢?让我来告诉你吧。”
这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了戚暮的预料,他惊讶地睁大眸子,还没来得及阻止,便见这位德交的乐团首席小提琴手一脸兴奋地说道:“柏特莱姆先生真的是一个非常绅士的人,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莱比锡学院……”
“哦对了你还不知道吧,我和柏特莱姆先生是同校呢!可惜的是,我刚入学半年,他就提前毕业了……”
刚来到德交的第一天下午,整个休息时间里,戚暮一直被逼无奈地听着可爱的珍妮小姐,将她这些年认识的“伟大的柏特莱姆先生”给描述了一遍。
在珍妮的描绘中,奥斯顿·柏特莱姆那可是一个相当相当、非常非常有才华的大师!
在莱比锡音乐学院一年一度的测评中,年仅十六岁的大师并没有参与测评,原因并不是因为不够资格……而是因为此人几年前就以满分获得了肖赛的第一名,让他参赛,实在太伤其他学生的心了。
有才华这还不够!
柏特莱姆先生还是一个非常有风度的男人啊!
他每次来到德交的时候,都会十分体贴地给这些成员们带上一些柏林特产的小糕点,虽然为人看上去比较严肃,但是却真的很细致贴心。
……
如此多的事件,真是数不胜数。
一直这么听下去,戚暮甚至不有怀疑起来——
他所认识的那个别扭、小气、记仇、毒舌、腹黑、好面子……最重要的是怕虫子的男人,真的不是和这位“奥斯顿·柏特莱姆”同名同姓吗?
总而言之,直到当天的最后一次排练开始前,戚暮一直被可爱的珍妮小姐不停地灌输“柏特莱姆先生又英俊又优雅又绅士又有才华……”等等这类男神般的信息。
好不容易待这位柏特莱姆死忠粉离开了,一位德交的成员深有感触地拍了拍戚暮的肩膀,叹气道:“安吉尔,珍妮……她就是太崇拜柏特莱姆先生了,这一点连她的丈夫都十分嫉妒呢。”
戚暮:“……”
过了半晌,戚暮无奈好笑地问道:“其实马克,为什么你们都叫我安吉尔呢?事实上我的英文名叫做……”
“诶?!你不叫安吉尔叫什么呀?法勒先生可是念叨了你半年多了,三天两头都会说上一遍——‘我在华夏遇见了一位可爱的安吉尔,他的琴声非常动人’。”
戚暮:“……”
果然,法勒先生真是永远致力于黑他的这条道路,永·不·松·懈!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等到戚暮真正被法勒先生安排走后门、进入德交作为临时小提琴手后,戚暮又开始怀疑了:法勒先生对他……到底是真爱呢?还是真恨呢?
想了很久后,戚暮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来形容法勒先生:“嗯,绝对是黑粉黑粉了。”
……
话是这么说,来到德累斯顿的第三天清晨,戚暮正式加入进了乐团,开始为下个月初的歌剧音乐会进行排练。而那边,一架从柏林飞往巴黎的银白色飞机正缓缓降落在了巴黎戴高乐国际机场。
某个连续被挂断了22次电话、忽视了53条短信的男人,终于忍不住地从遥远的柏林赶了过来,决定亲自问一问对方的意见。
但是当他站在署名“里德·阿卡得”的琴房前,敲了20分钟的门却始终没有回应后——
闵琛:“……”
不过一会儿,刚买了汉堡回来的德兰一见到那个站在走廊尽头、一脸不悦的俊美男人,他惊吓得口中的汉堡直接掉落在了地上,惊呼:“天哪!柏特莱姆先生?!您怎么会突然来这里?!”
闵琛:“……”过了会儿,他轻咳一声,语气平淡道:“我有东西……丢在了这儿,所以想来拿一拿。”
之前戚暮那句话怎么评价来着?
好面子啊!
伟大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一个这么好面子的人,怎么可能直接说“我被戚暮无视了三天,决定亲自来堵一堵门”这种大实话呢?
不过德兰这个傻大个可没有想那么多,他轻轻点头,说:“原来是这样啊……可是柏特莱姆先生,小七他不是已经跟着法勒先生去了德累斯顿了吗?您为什么要来巴黎找他呀?诶……你们不是朋友吗,难道他没有告诉你吗?!”
闵琛:“……”
半晌,冷峻优雅的男人轻轻抬颔,淡定冷静道:“哦,他告诉我了,我一时忘记了。”
德兰:“……”
他是头脑简单了一点,但是并不蠢好吗……
柏特莱姆先生!
第九十六章
虽然戚暮目前只是德交第一小提琴组中普通的一员,但是对于一场顶尖的音乐会来说,任何一点细微的声音都是至关重要的。
戚暮对《魔笛》并没有那么熟悉,因此在刚开始排练的时候也出现过一些不大不小的失误。所幸他的反应十分迅速、接受能力也很高,在用那绝对的音感将乐团里每个乐器的声音都听得记入脑子里后,当排练到第三遍的时候,戚暮基本上已经可以和乐团融洽地合奏饿了。
请允许戚暮在这短短一天的排练过程中,对法勒大师是情不自禁地产生了好感。就凭借这样如同春风拂面而来般的温和,这样没有差别的温柔,无怪乎法勒大师当选世界脾气最好的指挥家第三名了。
这并不是法勒大师不够温和,实在是……第一名的斯威尔先生和第二名的多伦萨先生实力太强,因此法勒大师才被迫屈居于第三名。
而对此感受最深的,莫过于在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水深火热中生存了十几年的戚暮了。这一天下来,他可是真正明白了——到底什么叫做指挥家之间的差距!
比如说下午排练的时候,小号组里有一位成员吹跑了一个音。这件事倘若发生在维也纳交响乐团,嗯……这位成员就该被埃弗拉先生骂得狗血淋头,连头都不敢抬一下。
而放在德累斯顿交响乐团呢?
人家法勒大师等到这篇乐章演奏完毕后,才微笑着看向那个出错的成员,语气柔缓地说道:“哦肯尼,你太紧张了,这一段你一直吹得很棒,不要太紧张、注意音准,你会更好。”
你瞧瞧,埃弗拉先生和法勒先生这哪儿能比啊!
当然,戚暮目前已经与世界脾气最好的指挥家前三名都合作过了,这样的成绩要是放到多瑙河论坛,绝对是一个奇闻,肯定很快就会被顶成当天热帖。
不过让戚暮没想到的是,等到排练结束的时候,他还真听到了埃弗拉先生的名字。那时候戚暮正在收拾着自己的琴盒,忽然便被一旁管乐器组的成员的谈话给吸引过去了——
“唉,库克耶今天又和我抱怨了,埃弗拉先生真是太凶残了啊。”
“库克耶最近是有点不在状态,被埃弗拉大师说两句也是正常。至少人家埃弗拉大师够直白啊,骂是骂了,但是会直接骂你、指导你,哪儿像柏特莱姆先生,就算是一个字不说也能让人心惊胆颤……”
“你别说了,迈尔中午还在多瑙河论坛里匿名发了一个帖子,似乎今天柏特莱姆先生请假到哪儿去了,下午的排练都是由克多里指挥的。”
“哦!这实在是太幸福了,克多里的脾气多好啊!”
……
诸如此类的窃窃私语传入戚暮的耳中后,让他讶异地蹙紧了眉头。
虽然……闵琛这个人是别扭、小气、记仇、毒舌、腹黑、好面子顺便怕虫子了一点,但是他的脾气真的有那么差吗?总的来说,他也算是一个非常善良好心的人吧。
毕竟之前珍妮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
“嘿!你们在胡说些什么?!柏特莱姆先生非常的体贴细心,为人也很绅士和善的好吗?你们不要在这里胡说!”
戚暮:“……”
嗯,他还没有想起来,正主便出现了。
一群成员哭笑不得地对着“护神”上瘾的珍妮连连道歉,一群大老爷们硬是被这个柔弱的女人给弄得落荒而逃。
等到珍妮闷闷不乐地生了好一会儿气后,她才忽然想起来自己到这儿来的原因。只见这位刚刚还黑着脸的女夜叉忽然就笑了起来,虽然珍妮长得并不算多好看,但是她的笑容还是比较有亲和力的。
不过此时的戚暮……却无法将现在这个笑意盈盈的女人和刚才那个女夜叉结合在一起。
珍妮走到戚暮跟前,笑着说道:“安吉尔,其实我来这是因为法勒先生请你过去一趟,似乎有点事情现在需要和你说一说。”见着戚暮立即就要动身的模样,珍妮又笑道:“你直接去吧,东西我帮你看着,似乎法勒先生只是要和你说两句话而已,时间不长。”
闻言,戚暮笑着颔首:“好的,那就谢谢你了,珍妮。”
德累斯顿交响乐团总部的排练厅里,俊秀漂亮的青年正迈了步子、穿过众人,向后台的指挥休息室走去。而在他的身后,那个瘦弱柔美的小提琴首席就坐在了一旁的凳子上,帮他看着琴盒和手机。
从排练厅走到后台,不过就花了戚暮三分钟的时间。
见到法勒先生后,这位大师笑眯眯地告诉戚暮,原来今天晚上他和爱托丽夫人要一起出去进行一顿美妙的烛光晚餐,共度浪漫温馨的二人世界。
既然是二人世界,那当然不能带上一颗大电灯泡戚暮了啊。于是,他便将钥匙先给了戚暮,让他自己在回去的路上吃点东西,一个人回去。
对此,戚暮自然是欣然接受了的。他虽然没想到法勒先生和爱托丽夫人都已经六十多岁了,却几乎每周都要一起共度美妙时光,但是这样长达四十多年的爱情却让他有些羡慕起来。
绚丽多彩的晚霞阳光透过德交总部的彩色琉璃窗照射进来,让这本就斑斓五色的玻璃显得更加迷人耀眼。
安静漫长的走廊上,只有戚暮一个人静静地走着。他走着走着,不知怎的忽然就停住了脚步,迷茫地抬首看向了那高高长长的哥特式长窗。
四十多年的爱情啊……
他两辈子加起来,似乎都没有活过这么多年。
怎么突然就有一点羡慕了呢?
四十年啊,如果他可以和闵……
浅色的眸子倏地睁大,戚暮整个人都呆怔在了原地,有点不敢相信刚才浮现在自己脑海里的那个名字。
良久,安宁寂静的走廊上没有一丝动响。直到“砰砰”两声,窗外树枝上一只小小的黑鸟扑闪着翅膀飞起时,戚暮才猛然惊醒,慢慢捏紧了手指。
过了一会儿,他才再次抬步向排练厅的方向走去,面色震惊、神情自然,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戚暮刚刚走入排练厅还没透过人群看到珍妮,忽然便听到了一阵熟悉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戚暮之前一直用《e小调协奏曲》作为自己的手机铃声,几个月前他刚刚换成了帕格尼尼的《钟声》,演奏者自然是他自己,因此当这音乐响起来的时候,戚暮自然知道这绝对是自己的手机响起来了。
戚暮立即加快脚步向那个方向走去,但是他还没走近,忽然便听到一声惊呼:“天哪!闵……琛?!这是柏特莱姆先生的中文名字啊!”
听着珍妮的声音,戚暮的心中顿时浮现起一种不好的预感,他赶紧加快脚步走过去,但就差那么十米,他便听到珍妮再次说道:“啊……柏特莱姆先生吗?嗯,我不是安吉尔,我是珍妮,德累斯顿的珍妮……啊你问安吉尔啊?安吉尔刚刚被法勒先生叫过去了,需要我……啊!柏特莱姆先生,安吉尔回来了!你要我将电话交给他吗?”
戚暮:“……”
华夏那句古话怎么说来着?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在珍妮满脸的期待激动中,戚暮轻轻地叹了声气,接过了对方递过来了手机。当他将手机贴在自己的耳边时,戚暮还未开口,忽然便听到听孔里传来一道低醇磁性的男声——
“戚暮。”
时间一下子仿佛回到了三天前,就是这个声音,就是用这个语调,在唱片悠悠转动地时候轻轻地喊出了这两个字。
戚暮怔愣了一会儿,在对方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后,他才无奈地苦笑了一声,应道:“嗯……我在。”
在这过去的三天中,戚暮无视了数十条短信、挂断了数十通电话,而到如今两人再一次听到对方的声音,仿佛已经是过去了一个世纪之久。
电话的那边,闵琛也沉默了半晌,才低声道:“我在巴黎。”
戚暮是一瞬间就明白了对方的意思,他怔了一会儿,下意识地反问道:“我在德累斯顿?”
“嗯。”男人低低地应了一声,电话那端传来了汽车嘀嘀的鸣笛声,似乎闵琛正在走路,他说:“我最近很忙,德累斯顿离柏林很近,但是在最近的一周内,我可能都没有办法再抽出时间了。”
闻言,戚暮竟然不知道该回答什么,他只能轻轻地“嗯”了一声。
一时间,竟然没有一个人开口,戚暮只能听到微微的风声从电话听孔中传出。忽然间,他仿佛听到了一阵熟悉的风铃声,清脆透亮。
戚暮脑中灵光一闪,问道:“你在巴黎的哪儿?”
“我在你家楼下。”顿了顿,闵琛的声音里带了一丝笑意:“你不在家,窗户很黑,我刚才目测了一下,只有两层楼的话……我应该可以爬上去。”
听了这话,戚暮终于忍不住地噗哧笑出声来。他都能想象出那个非常好面子的男人一脸淡定地在爬上自己家窗户,然后在被警察或者邻居抓住后,神情淡定地表示自己只是忘带钥匙的模样。
嗯,不用怀疑,这个男人做得出来这种事情。
“你在巴黎不是有房子吗?今天天色也不早了,你回不去柏林也千万别爬我家窗户,我走的时候把门窗都锁紧了。”这样一个玩笑让戚暮原本紧张忐忑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他想了想,问道:“如果你饿了的话,街口爱你面包店的牛角包不错。老板是个德国人,你可以和他聊一会儿。”
那边,似乎闵琛又走了起来,戚暮听到了呼呼的风声吹着。过了半晌,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响起:“那家店叫什么?”
这一次,闵琛说得不再是中文,而是一口流利的德语。
戚暮下意识地回答:“liebedich。”
话音刚落,他猛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到底说了什么,霎时间,红色从青年白皙的脸颊上蔓延开来。
戚暮赶紧伸手掩住了面庞,小声尴尬地说道:“老板是个德国人,他的店就叫……那个名字。好了,我这里有点事,先不和你说了,以后再见。”
说完没等对方反应,戚暮赶紧地挂断了电话。此时此刻,他感觉着自己脸颊微微发烫,还没有从刚才那句脱口而出的话里反应过来。
但是等到戚暮一抬头,还有一个惊骇得睁大眼睛的珍妮正在等着他:“天哪!安吉尔,我有听错吗?!你刚才是在对柏特莱姆先生说‘liebedich’吗?!原来……原来你们竟然是这种关系!”
戚暮之前和闵琛通话的时候,基本上说的都是中文,珍妮自然一点都听不懂。但是那句“liebedich”,珍妮却是唯一听懂了的,并且还是让她震骇到合不拢嘴的。
戚暮:“……不!珍妮,你听我解释,其实是我在巴黎的房子旁,有一家面包店就叫那个名字。真的!”
珍妮却是摇摇头,不敢置信地说:“可是安吉尔,既然是一家开在巴黎的面包店,他为什么要取一个德文的名字呢?“戚暮立即再次辩解道:“珍妮,那是因为老板就是一个德国人,所以他给自己的店取了一个德文名字。”
珍妮用更加不相信的目光看着戚暮,但是嘴上却在说:“好吧,安吉尔,我知道了。就是在你家附近有家叫做‘liebedich’的面包店,他的老板虽然是个德国人,却跑到了巴黎开了家叫做‘liebedich’的面包店,嗯,我知道了。你放心吧,安吉尔,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戚暮:“……”
你真的不知道啊!!!
ichliebedich。
是德语的我爱你。
那……liebedich?
是——爱你。
第九十七章
戚暮最庆幸的,就是珍妮不算是个大喇叭了。
当第二天继续排练的时候,戚暮还没将自己的音准调好,忽然便见到坐在他右前方的珍妮偷偷摸摸地回头朝他看了一眼,接着露出一抹“你懂我懂,我会保密”的隐晦笑容。
戚暮:“……”
都说了,你真的不懂啊!
当然,一个专业的交响乐团当它开始进行排练的时候,所有的成员全部都会进入了状态,不会有一些分神。即使是刚才还心神不稳的戚暮,也一下子就专注投入到了法勒先生的指挥中。
一些外行人可能会认为,交响乐团的指挥似乎就是一个站在指挥台上指手画脚、却没有一点作用的人。你看,他又不需要演奏、又不需要录像摄影,就是单纯地比划比划,难道还有其他作用?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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