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正文 第54节
[重生]古典音乐之王 作者:莫晨欢
第54节
“……”
“奥斯顿哥哥,我可以去你的公寓找你玩吗?”
俊美优雅的男人终于放下了手中的资料,抬眸看了小公主一眼:“莉兹,你很闲?”
已经十岁的女孩:“……”
“乖,自己去玩积木吧。”
早已不玩积木多年的莉兹:“……”
于是,当十六岁的莉兹·柏特莱姆出现在闵琛的面前时,他竟然完全没想到自己的堂妹竟然会出现在这里。而让他更惊讶的是,从小就受到了淑女教育、在自己面前端庄文静的堂妹,一到了青年的面前,仿佛彻底地放开了本性,甚至都敢对他回嘴了啊!
……嗯,回·嘴这一点很重要。
看着青年和少女已经越聊越欢,整个包厢里似乎完全没有自己所处的位置后,闵琛眸子一凛,压低了声音说道:“莉兹,如果我没有记错,你现在应该是在上学吧?你是怎么从德雷托女校出来的?”
少女瘪了嘴,道:“已经圣诞假了啊,奥斯顿,你果然还是一点都不关心我啊。”
闵琛:“……”
这样一番热闹欢快、气氛和谐的交谈(并不包括闵琛)足足持续了半个小时,才渐渐平息。
戚暮抬眸看了一眼身旁生着闷气的男人,唇角微翘,明白现在确实应该是进入正题了,于是他笑着问道:“莉兹,你今天来找我……就是想要说你很喜欢我的音乐吗?”
提到这个话题,莉兹倏地一怔,接着道:“其实是安娜阿姨,希望我来帮她看看的。”
闻言,不要说是戚暮了,连闵琛都是微微愣住。
莉兹抬起头细细地想了想,然后说道:“安娜阿姨是这么和我说的:‘闵琛,听说你竟然有了一个喜欢的孩子,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但是我和你父亲最近正在澳大利亚与与可爱强壮的袋鼠们玩耍,所以等圣诞节的时候,我再回德国找你……唔,还有你可爱的小男友。不过没想到你竟然也会找到喜欢的人?这真是太奇妙了,竟然有孩子会喜欢上你这种冰块?莉兹,帮我给那个孩子捎句话,感谢他一下,他真是太辛苦了!’”
闵琛:“……”
戚暮:“……噗。”
第二百三十三章
毕竟是闵琛的堂妹,在咖啡厅聊了一会儿过后,看上去莉兹并没有想要立即离开维也纳的意思,戚暮便顺势邀请她到家中再住一晚。
这个建议真是得到了莉兹兴奋激动的回应,于是在闵琛冷如冰山的面色中,一行三人一起往公寓而去。等进了公寓后,莉兹还非常高兴地问道:“小七,我还是第一次来奥斯顿哥哥的公寓诶……我接下来一直都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吗?”
闻言,戚暮却是眉眼稍弯,笑道:“我接下来还得忙着新年音乐会的排练,这件事你可以问问闵琛,他同意就好。”
话音落地,娇俏可人的金发少女立即转首看向了一旁的自家哥哥。
却见俊美优雅的男人冷笑着勾起唇角,抬眸问道:“想住几天?”
莉兹用力地点头:“对!”
闵琛嘴角一撇:“快醒醒。”
莉兹:“……”
闵琛:“……”
男人这明显带了“有色眼镜”的态度让戚暮也有些不满起来,他看着少女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心有不忍地怒视了闵琛几眼,然后揉了揉莉兹柔软金黄的发丝,安慰道:“不要听你哥哥的,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莉兹感动地点头:“谢谢小七!”
闵琛:“……!!!!”
你没看见她都偷偷对我比了个胜利的手势了吗!!!
于是,在有了堂妹在场的晚上,当男人轻轻拥住了自家青年,想要亲热一番的时候,他的嘴唇刚刚触碰到青年白皙修长的脖颈,便被对方一把推开。
闵琛:“……?”
戚暮秀眉一蹙:“莉兹在隔壁,这样不好,你明天还得赶飞机,早点睡吧。”
闵琛:“……!!”
打死那个丫头!!!
就这样,由于闵琛也得赶回柏林进行排练,所以他第二天就得乘飞机赶紧回去了。这一次戚暮并没有再送他到机场,毕竟人多眼杂,他们的关系也已经曝光了,如果再到机场那种人流拥挤的地方,恐怕会造成一些不好的结果。
而闵琛在孤伶伶一个人去机场的道路上,他刚刚偷偷摸摸地给青年发去了一个浪漫温情的短信,不过片刻便收到了回复。男人深色的眸子里染上了兴奋,他立即打开短信,却在看到内容的时候薄唇一抿。
戚暮:【好了,你快点去赶飞机吧,别迟到了。莉兹在旁边,你不要说一些……咳的话,知道吗!】有莉兹在,他连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都不可以了吗!!!!
不行,赶走那个丫头,事在必行!
然而让闵琛失望的是,他就算再怎么一手遮天,那也是长鞭莫及。柏林与维也纳之间上千里的距离让他失落落地只能干看着青年每天给自己发的短信,一会儿是“莉兹原来很会做咖啡,她的咖啡很香”,一会儿又是“今天莉兹跟我一起去维爱排练了,大家都很喜欢她,她很可爱”。
这些话对于男人而言,简直就是会·心·一·击!
每天看着这样的短信,闵琛漆黑深邃的眸子里渐渐地酝酿起了一场暴风雪,他甚至已经准备好什么时候让那个抢了自己宠爱的少女知道,和自己的哥哥抢嫂子是一件多么错误的事情。
但是没几天,当闵琛收到这样一条短信的时候,他却整个人一惊,差点就要立即坐飞机赶回维也纳了。
戚暮:【噗,今天……莉兹开了楼下朱莉之前住的那间房的门。原来你的母亲早就把钥匙交给她了,然后我们在里面找了一会儿,莉兹很快就找到了你母亲放着的相册。闵琛……你小时候真可爱!】闵琛:【……】
男人那边恼羞成怒的情绪戚暮自然是不知道的,在灿烂温煦的金色阳光下,他看着手中厚厚的相册,漂亮的唇角勾起,露出一抹无奈动人的笑容来。
在那相册里,是无数记录时光流逝的照片。最多的便是一位黑发的小男孩,眨着一双湿漉漉、水莹莹的大眼睛,认真乖巧地看着镜头。这男孩看上去大概三四岁的模样,脸蛋嫩得能掐出水来,最要命的就是那些他总是抱着别人大腿的照片,真的宛若一个小天使,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
莉兹也有些怀念地说道:“虽然我没有见过奥斯顿哥哥这个时候的模样,但是……听安娜阿姨说过,奥斯顿哥哥小时候真的很可爱,也很听话懂事,见到每一个人都会主动上前……额……抱大腿,要糖吃。”
戚暮完全无法想象那样的情景,只得回以微笑。
他再往后翻翻,很快便到了闵琛十岁左右的模样。照片上的少年已然长得屹立俊逸,穿着一身小西服,黑发也用发胶仔细地梳到了脑后,宛若一个小绅士。这个时候的闵琛已经长得和现在十分相似,尤其是那狭长凌厉的眉眼,当他看向镜头的时候,举手投足间优雅矜贵的气质已经和之前“抱大腿要糖”的样子,没有丝毫相似。
莉兹叹了声气:“安娜阿姨一直说,奥斯顿哥哥自从学了钢琴以后,一点都没有以前可爱了。”
戚暮低低地“嗯”了一声,然后在心里感慨道:还是这样更顺眼一点啊……
再往后翻,大概是到了十四五岁后,就再也没有了闵琛的照片。听莉兹说似乎是因为闵琛很少再有时间在家、经常在外演出比赛的缘故,而戚暮则是大感可惜:不能再看看某个男人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真是太遗憾了啊!
将相册放回了原来的地方后,戚暮和莉兹便一起上楼回了公寓。此时莉兹已经在维也纳呆了五天了,而到了今日,在吃完晚餐后她终于难过失落地说道:“小七……我明天就要走了。父亲和母亲要我尽早回家,不要总是在外逗留。”
闻言,戚暮也有些诧异,但是他也明白,这样一个年轻可爱的少女总是在外不归家,父母担心是理所应当的。于是他抬手轻轻地揉了揉少女柔软的发丝,安慰道:“那莉兹,有时间多来维也纳玩,新年音乐会的门票待会儿我给你一张,一定要来听哦。”
少女猛点头,将难过的眼泪又憋了回去。
等到第二天莉兹真的要离开的时候,她正收拾着自己的行李,而戚暮已经提了小提琴盒准备赶去乐团。就在他叮嘱了几句“路上注意安全”、并且准备开门离开时,那甜美娇俏的少女忽然着急地跑了过来,将一把金铜色的钥匙塞进了他的手中。
戚暮惊诧地看着手中那长长的钥匙,这是一把十分古老的铜钥,在钥匙的把手部分刻画了一个圆形复杂的徽记,繁复的拉丁语花纹让这把钥匙显得十分庄重神圣,握在手中也是沉甸甸的。
察觉到戚暮疑惑不解的目光,金发漂亮的少女轻轻一笑,解释道:“这是安娜阿姨让我回家族拿回来的钥匙,因为奥斯顿哥哥没有继承家族的权利,所以这些东西除了他的父亲外,只有我和我的父亲可以拿到。安娜阿姨说,她相信奥斯顿哥哥的眼光,也相信他所选择的人。而这些天里,小七……我也发现了,奥斯顿哥哥是一个比较冷情的人,我从来没见过他对一个人这么上心过,也没见过他如此关心亲人以外的人。”
顿了顿,莉兹用一句话来总结:“他是真的非常爱你,非常非常爱你。”
这样的话,即使这个少女不说,戚暮也明白。俊秀漂亮的面容上露出了一抹温和灿烂的笑容,戚暮轻轻颔首:“嗯,我知道。”
莉兹又笑着说道:“而且……你也很爱他。我真的很高兴能将这把钥匙交给你,也高兴你能成为我的嫂子。”
戚暮:“……嫂……子?”
莉兹用力地点头:“是呀!小七你和奥斯顿哥哥在一起,难道不就是我的嫂子了吗?你总不可能压住奥斯顿哥哥吧,那可是奥斯顿哥哥啊,咱们家族除了安娜阿姨,谁不怕他呀!不过他肯定会对你好的,嫂子!”
戚暮:“……”
你还是赶紧回去吧!!!!
到最后,戚暮还是有一点不放心莉兹,因此便亲自送了她到机场,这才放心地赶去乐团。在出租车上,戚暮给热爱古典音乐的司机签了一个名以后,便低头开始向某个男人发送短信。
戚暮:【莉兹今天走了,我送她去机场的,不用担心。不过她给了我一把钥匙,说是你的母亲要给我的,但是她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刚刚结束一小段排练的男人正抬步走下舞台,忽然便听到口袋里的手机嗡嗡地响了起来。闵琛立即打开手机一看,在看到那上面闪烁的文字时,他稍稍愣了一瞬,然后回复道:【是什么样的钥匙?】戚暮仔细回忆了一下,然后回答道:【比较长,大概和我的中指差不多长,在钥匙把手上好像有一个圆形的徽记,钥匙身上还有很多拉丁文字符。哦对了,是古铜色的。】电话那边沉默了片刻,终于又发来了一条短信。
闵琛:【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可能是保存“珂冬”的箱子的钥匙。】戚暮疑惑不解:【珂冬??】
【珂冬的箱子被保存在瑞士银行的底层,是我的祖父以前的珍藏。他叫“珂冬”,是一把耶稣瓜奈里小提琴,比“加农炮”……早出生一年。】
第二百三十四章
瓜奈里·德尔·杰苏,是继斯特拉底瓦里之后,世界上最出色的小提琴制作大师。
这位小提琴制作大师的一生并不长,只有短短的46年,但是在这46年宝贵的时间里,他却制作出了135把小提琴和一把大提琴,每一把都拥有其独一无二的名字,并且享誉世界。
其中最为知名的大概就属于那把“加农炮”了。这把“加农炮”的名字随着他的主人——帕格尼尼,早已成为了全球小提琴家心中的神话,任何小提琴家都以“能够用那把小提琴演奏音乐”当作一生中最自豪不过的事情。
当然,这并不是说“加农炮”的音色、质量就一定是世界第一,每一把瓜奈里小提琴都拥有着极强的力道和狂野的张力,音色醇厚粗放,仿佛世界上最狂野的骏马,寻常人难以驾驭。
而此时此刻,戚暮便握着这样一份沉甸甸的钥匙,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这份见面礼实在是太贵重了,让他有些惶然。
每一把瓜奈里小提琴都能拍卖出天价,甚至数百万、上千万欧元的拍卖情况,都曾经有过。这系列的琴一共只有135把,戚暮以往只对其中名声较为响亮的“加农炮”、“杰西”有过一些了解,而如今……当闵琛提起“珂冬”的时候,他才从自己的记忆里将那把曾经在博物馆里见到的小提琴回忆起来。
按照闵琛的说法,这把琴从四十年前就一直由柏特莱姆家族保管,并且在他出生前,由他的父亲作为聘礼,送给了他的母亲,之后确实有借给博物馆进行过展出。而如今,既然他的母亲将这把琴的钥匙送给了戚暮,那么这把琴就属于戚暮了。
对于这件事,闵琛甚至表现出了超过戚暮的热情,在莉兹走后第三天,他便让人将瑞士银行里的那个厚重的箱子取了出来,直接送到了戚暮的面前,就等着让他开箱。
既然都已经到这个时候了,戚暮也只得将那把古铜色的钥匙从家中的保险柜里小心翼翼地取了出来,然后将箱子搬进了琴房,直接搁置在了漆黑色的三角大钢琴面板上,最后郑重认真地看向那幽黑的钥匙孔。
戚暮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吐出,接着……动作轻柔地将钥匙插入了那小小的钥匙孔。随着一道清脆的锁钥开合声,戚暮认真庄重地打开了箱盖,接着将那深黑色的琴盒轻轻取了出来。
当“珂冬”出现在空气里的那一刹那,仿佛连时间都凝滞了一瞬。豪迈不羁的流线型构造,狭长流畅的身躯,在指板的两边是最具瓜氏琴特色的竖状条纹,宽广的琴身似乎在暗示着当空气在琴体里回荡的时候,将会发出怎样厚重有力的音色!
在看到他的第一眼,戚暮就明白了,“珂冬”是一把与“伊蒂丝”截然不同的小提琴!如果说前者是狂放不羁的勇士,声音粗犷豪气,那么后者就是高岭上的温雅公主,琴声高昂锐利。
青年白皙修长的手指在“珂冬”的琴弦上轻轻地摩挲而过,泛着金属光泽的琴弦上倒映着朦胧皎洁的月色,似乎已经迫不及待地准备上场演出,时隔数十年,再一次向世界展示自己的光彩!
面对这样一把刚强健美的小提琴,戚暮是完全没有任何抵挡的办法。他立即将其调音、抹上松香,接着便直接在琴房里演奏了一首《魔鬼的颤音》!
雄壮磅礴的音色在安静的琴房里回响,当一曲结束,余音袅袅,仍旧回荡。
戚暮已经知道这把“珂冬”和“伊蒂丝”相比,到底谁更适合什么样的曲目了,也知道自己以后该怎样最好地使用他们。
但是此刻的戚暮却完全没有想到,在未来的数十年里,正是这两把优秀的小提琴——斯式琴“伊蒂丝”和瓜氏琴“珂冬”,伴随着他度过了漫长光明的岁月,与“戚暮”这个名字一起,成为一个时代的神话!
收到了这把小提琴后,戚暮拜托了闵琛,一定要向那位安娜莉亚·柏特莱姆夫人,带去自己最崇高的谢意。
对此,闵琛则是低声应允了,可是当圣诞夜来临之际,那两位从澳大利亚游玩了一圈、好不容易回到家中的夫妻一出现,甚至不用闵琛开口,那位长得与闵琛有几分相似、美丽优雅的女士便一把拥住了自己的儿子,笑道:“闵琛,妈妈给你媳妇的聘礼,怎么样?他一定非常喜欢!”
俊美清贵的男人此时正在低首看着报纸,忽然被人这么猛地一抱,他面不改色地挣脱了自家母亲热情的怀抱,然后语气平静地说:“聘礼?”
安娜笑道:“对啊,那把‘珂冬’可是一把非常不错的小提琴,你的媳妇不就是小提琴家吗?反正你的小提琴水平也就那个样子了,把这把‘珂冬’给你的媳妇好了。”
闻言,闵琛却郑重其事地放下了手中的报纸,抬首问道:“这就是聘礼?”
安娜一愣:“这不是聘礼?”总不可能是嫁妆吧……
“不够。”
“诶?!”
“我记得家族里还珍藏了一份莫扎特亲手写下的小提琴协奏曲曲谱,还有海顿的一份交响曲曲谱。如果我记得再清楚一点的话,似乎卡拉扬先生的几张绝版唱片也好好地放在仓库里,一直都没有拿出来吧?哦对了,还有梅纽因的几张唱片,以及……”
柏特莱姆夫妇:“……”
说了整整五分钟后,闵琛在稍稍犹豫了一会儿,决定暂时结束这个话题。然后抬首看向已经彻底听呆了的柏特莱姆夫妇,低笑着勾唇:“这些……难道不都应该是聘礼吗?”
柏特莱姆夫妇:“……”
你这是要把家里全部搬空啊啊啊啊!!!!!!
好啊,有了媳妇就忘了娘了啊!!
时间一晃而过,当2018年即将来临的时候,在30日的中午,戚暮准备带着赶来维也纳的阿卡得教授以及兰斯先生,一起去柏林听一听柏爱现场的新年音乐会。但是他才刚刚接兰斯先生来到音乐之友协会大楼,便接到了一通电话。
电话那边的少女一开口就是:“嫂子!我听奥斯顿哥哥说你今年要来柏林听现场的新年音乐会啊!维也纳和柏林隔了那么远,你们当晚赶回去实在是太急了,所以我就来接你们了!诶嫂子,你怎么不说话啊?”
戚暮:“……”
把你的“嫂子”收回去,我就和你说话!
郁闷了半天之后,戚暮叹了声气,道:“莉兹,不用你操心了,我今天晚上会开车带老师和兰斯大师一起去。我们三个人一起走,很方便的,也不是很急。”
专门让这个少女从柏林感到维也纳来接他?这也太夸张了,他自己开车过去也是差不多的,何苦要麻烦莉兹这么热情地开车过来呢?
谁料,听了戚暮的话后,少女却是极力地拒绝:“不要嘛嫂子,我已经来到维也纳了!你等会儿,我快到音乐之友协会大楼了,你抬头看看,我马上就来找你!”
听到“抬头”这个词的时候,戚暮的心中已经涌起了一股不好的预感。而当他听到头顶上呼啸而来的嗡嗡声的时候,戚暮下意识地抬头一看,视线在触碰到那个冲他不停挥手的少女的时候,一下子僵住。
戚暮:“……”
有没有这么炫富的啊!!!!
虽然莉兹的行为是让戚暮感到了彻彻底底的震惊,但是确实就如同她所说的一样,用直升机来回柏林和维也纳真的是省了很多时间,戚暮甚至感觉自己才刚刚登上直升机,眨眼间便到了柏林。
无论如何,这次戚暮是完成了一年前他给兰斯大师的承诺了:带着他和自家老师,一起来到柏林爱乐音乐厅,听一次现场的柏爱新年音乐会。
等到这场音乐会结束后,由于第二天戚暮还要急着赶维爱的新年音乐会,所以他们并没有等闵琛的采访会结束,就先离开了。等他们一行人乘着直升机即将抵达维也纳的时候,戚暮忽然收到一条短信。
闵琛:【……你不等我。】
虽然只有短短的四个字,但是浓烈的怨念却直接表露出来。
戚暮甚至不用想,就能猜到那个男人现在是怎样一副郁卒的神情,估计还硬撑着淡定的模样,顺便好好地“迁怒”一下丹尼尔。毕竟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都是丹尼尔的错。
戚暮:【我来不及了,就先回来了。今晚的演出非常出色,我看到很多观众都非常激动地不停鼓掌来着。老师也夸奖你,说你的风格越来越有张力,但是又不缺乏收敛。】电话那边沉默了片刻,接着闵琛又发过来一条短信:【就算你夸我,我也生气。】戚暮:“……”
谁想要你消气了啊!!!
无语了片刻后,戚暮干脆转移话题:【对了,今天莉兹来接我的时候,我才突然意识到……原来“柏特莱姆”这个姓氏,竟然这么有分量啊。不过比起莉兹,你可真是太穷了,闵琛……】一边打字,戚暮一边忍不住地轻笑出声。他能够猜想到,当男人看到这条短信的时候,一定是脸色一黑,然后赶紧地给他回复一条……
咦,居然这么快短信就来了?!
闵琛:【……我是节俭。】
戚暮:“……”
所以你就是开欧陆的节俭么?!!!!
第二百三十五章
在维爱的2018年新年音乐会上,由于今年的演出曲目大多是恢宏壮阔的乐曲,所以戚暮考虑再三,最终没有再拿出小公主“伊蒂丝”,而是带着“珂冬”,完成了这一场隆重盛大的演出。
当这把健美强劲的瓜氏琴出现在维爱众人的眼前时,不仅仅是乐团的小提琴手,就连中提琴、大提琴以及管乐器组的成员们都情不自禁地为之感叹!
“珂冬”那流畅有力的线条和雄壮威武的琴头,都无声地证明着——他是一把优秀出色的瓜氏琴!
即使没有斯式琴那样柔美动人的外貌,但是他的声音绝对是当之无愧的王者,带着雄浑磅礴的气势,可以碾压一切靡靡之音,成为舞台上最巍峨的存在!
当多伦萨先生见到这把“珂冬”的时候,也是一阵感慨:“小七,你的选择是正确的,今天我们要演出的曲子里,无论是海顿的《惊愕》还是莫扎特的《丘比特》,都是力道极强的曲子,用瓜氏琴确实比用斯式琴更能体现出声音的气魄。”
对于多伦萨先生的夸赞,戚暮微笑着说道:“是的,多伦萨先生,虽然‘伊蒂丝’的声音也非常有力量,但我还是认为‘珂冬’的声音更为浑厚庄重一些。”
闻言,多伦萨大师笑眯眯地点点头,等到临近上场的时候,他才突然问道:“哦对了,这把‘珂冬’我的记得没错的话……是由柏特莱姆家族收藏的吧?所以小七,这是奥斯顿送给你的吗?他可真是一位体贴的爱人。”
听着这话,戚暮身子一僵,接着他干笑着点头道:“是的,多伦萨先生。这把‘珂冬’……就是闵琛送给我的。”
听到青年的回答,脾气温和的多伦萨大师只是笑笑,没有多想。
但是他绝对没有想到,这哪儿是闵琛送给戚暮的礼物啊!
当戚暮前几天又收到了几张卡拉扬大师的绝版唱片后,他看着那盒子里放着的一张卡纸,恼羞成怒地涨红脸颊,当即就把某个男人的名字再次从手机通讯录里删了。
只见在那薄薄的喷香卡纸上,正用黑色的秀丽笔写着几行漂亮的中文,上书——
亲爱的戚暮,将这些唱片送与你,希望你早日来柏林与我们相会。
——你的婆婆,闵斯静。
……谁是婆婆啊!!!!
所以戚暮在柏爱新年音乐会结束的当晚见也不见闵琛一面,就直接离开,也不免有“婆婆事件”的因素在其中捣乱。倘若让闵琛知道了……恐怕又要后悔当初怎么就为自家青年争取了那么多的聘礼了。
维爱的这场新年音乐会,是戚暮参加的第一场。一如他和这支乐团第一次合作时的完美无缺,这位年轻的首席用磅礴震然的琴声轰动了全场。
无论是莫扎特的愉悦欢乐,还是海顿的沉郁顿挫,这位年轻优秀的首席都用那出彩夺目的琴声将其表现得淋漓尽致。甚至有乐评家在“珂冬”第一次发声的时候就已经察觉到了:“这是一把瓜氏琴!”
曾经有一些乐评家对戚暮做过这样的评价:“一把好的小提琴对演奏家的作用无疑是非常巨大的,‘伊蒂丝’作为一把完美的斯式琴,她绝对是戚暮得到如今地位的最佳助力之一。戚暮的年纪太过于年轻,大概无法驾驭住更为狂放的小提琴,或许这样一把温柔甜美的斯式琴,恰恰会成为他的终身伴侣。”
虽然这样的声音并没有占据主流,但也有不止一位乐评家发表过这样的观点。斯式琴无论是在外形还是音色上,都做到了极致,讲究两者结合;而与之相反,瓜氏琴对音色的追求已经到了巅峰的地步,所以在外表上并没有前者那般优美。
这并不是说斯式琴就不如瓜氏琴了,他们都是世界上公认最好的两种琴型,绝对没有谁上谁下之分。
但是当今晚,戚暮用这把修长美丽的瓜氏琴演绎出了无人可以抵挡的动人琴声后,不少乐评家已经在心中猜想到:恐怕,再也没有人敢说这位年轻的小提琴家无法驾驭住瓜氏琴了吧!如果这都算是驾驭不住……那世界上还有几个人敢说自己驾驭住了?!
在这场演出结束的第二天,从全球各地蜂拥而来的好评声已经要将维爱淹没。往年他们已经习惯了这些观众热情的赞美,但是今年,维爱专门负责乐迷的部门还是忍不住地感叹:“啊!幸好已经是网络时代了啊,这要是乐迷们一个个地打电话过来……那得加班到几点啊!!!”
音乐会结束后,《维也纳之声》、《留声机》、《古典之声》等多家著名的古典音乐杂志、报刊都对这场音乐会进行了相应的报道,就连欧洲知名的《泰晤士报》、美国的《太阳报》都在大力地赞叹这场音乐会的完美演出。
但是这些文章,戚暮都只是看过一遍便没有再多注意。无论是对于他还是对于维爱来说,再多的赞美已经只是锦上添花,他们需要的是更多的进步空间以及不停的创新,如何突破自我——这才是他们所需要去努力奋斗的。
而在维也纳爱乐乐团的新年音乐会结束的第三天,当戚暮陪着自家老师在维也纳逛了几天后,这位远道而来的小提琴大师终于是决定动身回巴黎。
将阿卡得教授送到了维也纳国际机场后,戚暮仍旧依依不舍地一直目送他走到安检口,当真的是不能再往前送了后,形容昳丽的青年才失落地低下头,语气低沉地说道:“老师……您真的,就不能再多呆一会儿了吗?”
戚暮至今还记得,两年前当他第一次在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面试教室里见到这位大师的时候,对方调侃地考验了他几句,他沉着冷静地一一回应下来。那时候,他只觉得这位世界知名的小提琴大师果然是脾气古怪,却还没有真正理解对方。
而如今,他已经和阿卡得教授相知相交,成为了最明白对方的老师和学生。这种感情并不是上辈子戚暮在日内瓦音乐学院和德维尔教授的那种,毕竟后者当时还同时教了十几位学生,戚暮只在每周的课上可以与这位老师进行交流。
但是和阿卡得教授,戚暮却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对方作为一位老师、一个长辈,给予自己的关怀。他们一起研究如何将某首曲子的指法演奏得更为完美,也一起寻觅乐曲中所需要的某种情感、情绪。
亦师亦友,师长如父。
这些词语,都完全可以用在他们二人的身上。
因此,当再次面临分别的时候,戚暮不由自主地问道:“老师,我真的不想和您分开,您真的不可以留下来吗?”
面对自己最心爱也是唯一的学生的挽留,阿卡得教授坦然地一笑,道:“小七,我已经老了,无法再带给你更多的东西了。巴黎是一个养老的好地方,我也很喜欢那里,你就不用在这个问题上再说下去了。”
早已知道自己会得到这个答案,但是戚暮还是有些不死心:“老师……”
“你的演出,非常出色。我这一生见过五位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第一位是彼得,他在维爱的时候我才刚刚入门。那时候的我还无法评价他的琴声,但是现在透过那些古老的记忆,我想……他是很出色的。”
“第二位是沃夫冈,他的琴声十分深厚洪亮……”
……
“第四位是扎耶夫。他是我见过的最平凡的维爱首席了,无功无过,只能说胜任这个角色,却无法带领这个乐团实现什么成就。而第五位……”
说到这的时候,阿卡得教授倏地停住,他抬首看向了眼前这个俊秀漂亮的孩子,朗笑道:“这第五位,就是你,小七。你是维爱最年轻的首席,23岁就得到了这样的地位,并且拥有如此出色的实力。我从小都相信,在古典音乐上从来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的说法。莫扎特就是可以在6岁写出第一首交响曲,而舒曼就是可以在7岁的时候就自己作曲。”
戚暮忍不住地说道:“老师,您也很出色。”
“哈哈,我也厚脸皮一下,我确实很优秀。然而小七,上帝从来都是有所偏爱的,我不否认这一点,也一直努力地去奋斗。用勤奋一点点地弥补差距,这样就算我这辈子都无法成为莫扎特,我也可以成为里德·阿卡得。”
见着戚暮无可奈何的神情,阿卡得教授笑了笑,又说道:“好了好了,小七,你已经逐渐地在超越我,以后还要继续努力知不知道?”
戚暮认真地点头:“是,老师。”
“不过小七,有一件事……我倒是有点担心。”
看着阿卡得教授为难的神情,戚暮诧异地问道:“老师,您说的事情是……?”
抬首看向眼前清俊挺拔的青年,阿卡得教授长长地叹了声气,道:“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实力已经足以胜任维爱首席这样的职责。但是小七,在此之前,你并没有太多担任首席的经验,仅仅是在帕雷森剧院的那半年,还不足以让你的声音成型。”停顿了片刻,阿卡得教授郑重地说道:“但是现在,你在维爱已经一年了,小七……你的琴声,快要成型了。”
戚暮倏地喉间一滞,一时竟然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只听阿卡得教授继续说道:“这并不是说你的小提琴风格产生了什么太大的变化,而是你作为一名首席、引导整个乐团的那种感觉,已经渐渐形成了。一年前的我也没有想到,你的风格竟然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而一年后的现在,小七,我想你也应该发现了……”
“你的风格,是柏林爱乐乐团。”
“你的风格……是奥斯顿·柏特莱姆。”
第二百三十六章
送走了阿卡得教授后,戚暮站在维也纳国际机场洒亮光滑的落地玻璃窗前,注视着那架银白色的飞机渐渐地飞向云端。良久,他才收回自己的视线,转身往维爱总部而去。
其实阿卡得教授这次说的话,就像他所提到的一样,戚暮早就有所预感。甚至不仅仅是他自己,极个别的乐评家也曾经发表过类似的评价,大类就是“戚暮的琴声与柏爱更为契合”、“倘若戚暮有机会和柏爱合作,想必会造成更加与众不同的效果”。
戚暮上辈子从七岁开始学琴,20岁进入了维也纳交响乐团,再加上这辈子的经验积累,如果说他的音乐风格至今还没有形成,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早在戚暮第一次见到兰斯大师的时候,这位小提琴大师就形容过他的风格,甚至在此之前,慕尼黑音乐学院的卡尔教授也评价过戚暮的音乐风格——
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认为,戚暮的风格确实与闵琛的很像。
但是音乐风格的相似,并不意味着在戚暮担任首席的时候,他带领乐团进行演奏就会产生与闵琛相似的效果。
首席作为一个交响乐团中地位仅次于指挥的人,其存在必然有其合理性。一名优秀的首席甚至可以对乐团造成超过指挥的作用,决定了一场交响音乐会的成功与否。
而说实话,戚暮上辈子从未担任过首席,这辈子也只短暂地担任过几次首席,之后便直接成为了帕雷森剧院乐团的首席和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
他的音乐风格确实是早已形成了,但是他的“首席风格”,却是在与帕雷森、维爱的日渐合作磨合中,渐渐地历练出来的。甚至连阿卡得教授也没有想到,与维爱相处了这么久,戚暮的风格却依旧没有向这支乐团的方向演变,仍旧不屈不挠地发展向了柏爱的方向。
如果此时柏爱没有克多里,而戚暮也不是维爱的首席,那这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条件。阿卡得教授相信,他的学生绝对有资格胜任柏爱的首席,带领这个乐团走到更高的地方。
但是,并没有如果。
在走出维也纳国际机场的时候,戚暮刻意地压低了自己的帽子,遮挡住了俊秀漂亮的面容。他轻轻地叹了声气、没有再多想,径直地招了一辆出租车,打算赶紧赶回乐团。
现在来想这些事情,也不会想到任何解决的法子。已然形成的风格戚暮不会刻意去改变,况且这并不是一个错误的事情:柏爱的音色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华美醇厚,与这支乐团的风格相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对戚暮的一种夸赞。
现在的戚暮只得将这件事暂时放在一边,先着重地将乐团最近要忙的事情处理结束。
新年音乐会结束后,维爱又召开了一次乐团成员大会,将接下来的一整年的具体事务确定完毕,并且定下了再下一年的乐团风向。
当新年音乐会结束了七天后,在戚暮刚刚得到了一个短暂的假期、还没来得及缓口气的时候,某个男人就一声招呼都不打地从柏林赶到了维也纳,神秘兮兮地让戚暮到了某个奇怪的地方等他。哦对了……还要记得带上行李。
听到这个要求的时候,戚暮还感到了一丝诧异。怎么突然之间就从柏林到了维也纳,还让他拿着行李?不过戚暮并没有想太多,他随意地收拾了几件衣服,拎着轻巧的箱子便到了闵琛电话里所说的地方。
等到了现场、看清楚那到底是什么地方后,戚暮:“……”
俊逸清贵的男人身穿一件黑色的长衣,见到青年已经到达后,闵琛将双耳上的隔音耳罩摘下,抬步跨下了阶梯,语气平静地说道:“难得有一个假期,出去转转吧。”顿了顿,闵琛俊眉微蹙:“衣服带得有点少?”
仍旧没回过神的戚暮:“……”
闵琛极其自然地伸手拉住了青年的右手,带着对方一起往停机坪的中心走去。等到戚暮被对方按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时,他才猛然惊醒:“等等,我从来没有开过飞机!我坐在这里会不会……”
“没关系。”修长削瘦的手指轻轻地抵在了青年的唇间,让戚暮接下来的话倏地停住。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戏谑的颜色,他淡笑着摇首,道:“有我在,你只要乖乖坐着,就可以了,不用担心。”
这样的话语和情景,让戚暮一下子怔愣在原地。
等到直升机的螺旋桨嗡嗡地开始旋转起来的时候,戚暮摸着自己耳朵上的隔音耳机,已然从刚才的惊骇之中回过神来。面对眼前复杂多样的显示盘和仪器,戚暮第一次感觉自己就像个小孩一样,完全不敢动作。
对着耳机,他好奇地问道:“闵琛……你居然会开直升机?”
是的,当戚暮来到这个地点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是一座私用的停机坪!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但是他却骇然地发现那个让在赶来这里的男人,俨然坐在一架银白色的直升飞机的驾驶座上!
这简直比当初在直升机上看到莉兹还要惊悚了好吗!
至少莉兹没有动手开飞机啊!!!
听了青年的话,闵琛薄唇微勾,故作平淡地点头:“嗯,刚成年就去学了一下。”他的语气淡定从容,没有一丝起伏,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罢了。
但是听在戚暮的耳中,却让他嘴角一抽,有些无法接受起来。想了想,戚暮问道:“你怎么不像莉兹一样,聘请一位飞行员?”
话音刚落,便见闵琛目光幽幽地看了青年一眼,道:“我穷,请不起飞行员。”
戚暮:“……”
怎么那种小事,你还记得啊!!!
此时此刻,直升机的机底已经慢慢驶离地面,在平坦无垠的原野中,它就仿佛是一颗银白色的宝石,耀眼炫目。明媚灿烂的阳光照射在这光滑的机身上,反射出璀璨的光芒。
经过一段短暂的上升期以后,飞机便在高空中稳当地飞行起来。
从宽大的前玻璃往下看去,一条蔚蓝色的多瑙河宛若银带,细细流长。整座维也纳在绿树掩映之间成为了美丽的绿色海洋,与多瑙河一起翩然共舞。在它们的不远处,就是盘沿曲折的阿尔卑斯山脉,山峰的顶尖上沉默着皑皑白雪,一如千万年来的寂静。
戚暮从未见过这样多彩绚丽的景色,看着日光下美丽的大地,他忍不住出了神。过了许久,他才转首看向身旁的男人,刚想开口,但是在看到对方的一瞬间,原本想说的话就彻底地噎在了嗓子里。
良久,一抹温煦灿烂的笑容在青年的唇边漾起,他轻叹了一声,好笑地问道:“闵琛,有没有人说过,你开飞机的时候……挺帅的?”
闻言,男人心情愉悦地勾起唇角,却仍旧装作淡定的模样:“哦,是吗?我以为我任何时候,都非常的帅。”
毕竟现在心情很不错,因此戚暮也就没有去打击某个自恋厚脸皮男人的信心,他轻笑着掩唇,道:“嗯,是是是,你很帅很帅很帅。但是……现在的你格外帅,好不好?”
“好!”
许久不见的思念与爱慕,在这样温馨简单的相处中,已经渐渐化为了更加浓郁的爱恋。
其实戚暮这次真的没有刻意夸赞,当他转过头看见这个男人的一刹那,心中恍若有一根琴弦被人猛然波动,浑身的血液都停滞了片刻。
世界上最美丽的场景是什么?是一个人专注认真于某样事物的时候。
那时,这个人的目光会完全地集中在某样东西上,凝神郑重,付出了全部的心血。
专注的人,是最美的人。
……
接下来的几天里,就像闵琛一开始所说的一样,他带着戚暮从挪威到了意大利、再从意大利飞往了比利时。
走过了没有一颗薰衣草的普罗旺斯,再看过风景优美的大峡湾,碧海蓝天、银雪纷飞,戚暮从没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走过这么多的地方,见识过这么多壮阔动人的景色。
大自然给予人类的馈赠,总是丰厚得宛如恩赐。看着这样旖旎迷人的风光,原本在戚暮心中稍有郁结的情绪,也渐渐地消散。等到两人一起来到了法兰克福的时候,已经临近假日的最后一天。
在这样一个没有外界骚扰的风景秀美的地方,两人牵着手一起走在城堡前的石头台阶上。那台阶上遍布了嶙峋的碎痕,见证了岁月的流逝和风干的痕迹。
这里是柏特莱姆家族名下的一座城堡,虽然这座城堡未来与闵琛没有丝毫半点的关系,但是此刻他想要借用,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两人一边走着,戚暮忽然低声说道:“我们……这算是在度蜜月吗?”
“我很喜欢这个词。”
戚暮倏地一愣,想了想:“度蜜月?”
闵琛薄唇微勾:“嗯,是在度蜜月。”
长长地叹了口气,戚暮故作抱怨道:“原来……我们的蜜月只有十天啊?不过话说回来,你承认要嫁·给·我·了?”
闵琛:“……”
过了片刻,他转移话题地说道:“今天晚上吃牛排吗?”
戚暮:“……其实你真的很不擅长转移话题,闵琛。”
闵琛:“……”
不过片刻,就在戚暮打算再调侃一下某个厚脸皮的男人时,却听对方语气低沉地说道:“这一次……不是转移话题……戚暮。”忽然听到了自己的名字,青年惊诧地看向对方。
只见男人幽黑深邃的双眸仿佛是深远的湖水,一眼看不见底。他郑重认真地凝视着眼前的青年,牵着对方的左手忽然勾起了中指,然后在青年的掌心动作轻柔地勾画了两下。
“我想……合奏会应该可以了。”
倏地一怔,良久,戚暮才微笑着颔首:“好,这次回去……我们合奏。”
第二百三十七章
结束了短短十天的“蜜月”后,在某个男人看上去十分娴熟的驾驶技术下,狭长优美的直升机嗡嗡地驶离法兰克福,螺旋桨盘旋着飞过了无数风景秀美的山水和城市,最终落在了维也纳的一座私人停机坪内。
进入了一月中旬以后,欧洲的天气越加寒冷。这几天里如果是去像意大利、法国这样的地方那还好,气候还算湿润温和,但是在挪威的大峡湾里,戚暮却是吹了不少森寒的海风,如今再一下子回到了温暖舒适的维也纳,他更是感到了春天般的暖意。
将直升机和必要的设备都交给停机坪相应负责的工作人员后,戚暮和闵琛便回了维也纳的公寓。
长时间的跋涉,以及这场途径十多国的旅行,即使是再精力充沛的人也无法完全适应,因此两人都是稍稍休息了半天,才完全地恢复精神。
精神养足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准备合奏会的事情了。
对于这件事,闵琛难得地没有假手他人,而是由他自己亲手来一一操办。按照闵琛的说法是,丹尼尔也有他需要去忙碌的地方,合奏会的事情就由他来操作就可以了。
对此,戚暮并没有想太多,在闵琛开始进行相应的策划案的时候,他还在一旁不停地帮忙、补充,尽到自己的一点力。
而戚暮所不知道的是,当丹尼尔一不小心得知他和闵琛即将举行一场合奏会,并且闵琛竟然以“不要麻烦丹尼尔了”这种理由拒绝自己的帮忙后,丹尼尔真是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说好的不要麻烦我!!!所以就是把更复杂的事情全部都推给我·来·做吗!!!!”
埋在柏爱未来一整年的策划书、计划案中,丹尼尔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某个“体贴自己”的男人给抓出来生吞活剥了。
闵琛这个人真的很少会主动关心某件事,就像他自己的钢琴独奏会,一年能有一场就已经是上帝在开玩笑了。这个男人的懒是刻在骨子里的,不到迫不得已不会亲自动手,不到最后关头也不会正眼去看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但是对于这次的合奏会,闵琛却是完完全全地放进了眼里的。
从一开始的场地选择、布置安排,到后来的嘉宾邀请、门票投放,甚至就是在演出当场戚暮选择哪一把小提琴、他自己使用哪一架钢琴,都做了详细复杂的考虑。夸张到有5厚的策划书,足以证明这个男人对此次合奏会的重视程度之高。
甚至当戚暮发现对方竟然已经在考虑现场的灯光安排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地开口说道:“……舞台布置这件事,是不是要交给专业人士比较好一点?闵琛,我想普莱耶音乐厅的工作人员应该会将这些事情考虑妥当的。”
连灯光布置都不想拱手他人——某个男人对本次合奏会的热情,由此可见。
这次戚暮和闵琛的小提琴、钢琴合奏会决定放在法国巴黎的普莱耶音乐厅中举行。是的,既不是维也纳爱乐金色大厅,也不是柏林爱乐音乐厅,就是普莱耶音乐厅。
之所以选择普莱耶音乐厅而不是其他两个音乐厅,其中一个原因是为了与维爱、柏爱避嫌,另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很喜欢巴黎这个地方。
首先,假设合奏会的地点放在了维也纳,那么戚暮作为维爱的首席,自然没有任何问题,可是闵琛作为柏爱的首席指挥兼音乐总监,却显得有些厚此薄彼了。而同样,如果把地点放在柏爱音乐厅,照样会有一样的顾虑。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国巴黎普莱耶音乐厅就成了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在听闵琛决定了演出地点是普莱耶音乐厅的时候,戚暮还有些犹豫:“再过两周就要开始演出了,我们突然要借用普莱耶音乐厅……会不会有点强人所难了?毕竟那是普莱耶音乐厅,并不是随便的一个小剧院。”
对此,闵琛却是气定神闲地伸出了自己的咸猪手,抚摸着自家青年嫩嫩的小手,反问道:“所以……你还记得,这次要进行演出的,是谁吗?”
闻言,戚暮倏地一愣,他下意识地问道:“难道不是你和我?”
听着这样的回答,男人凌厉清冷的凤眸里露出一抹微弱的笑意,他轻轻颔首,不动声色地伸手拦住了青年精瘦的腰身,道:“对,既然是我们……那为什么你还会觉得是强人所难?”
一般而言,全球各大顶尖音乐厅都会不定期地邀请世界著名的乐团、音乐家进行演出。音乐会这种事是互利双赢的,音乐厅可以借此获利、并且收获名声,而音乐家和乐团也可以达到获得收入以及增加知名度的作用。
事实上在最近一年内,确实有不少世界著名的音乐厅向戚暮投来了橄榄枝。身为乐团的首席,戚暮一般都会与维爱进行合作,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可以自己独自开小提琴独奏会了。
这么一个长相俊秀、实力出色的年轻小提琴家,简直就是每个音乐厅眼中的香饽饽啊!与之相同,闵琛的名字早在十几年前,就是各大音乐厅邀请名单上的头一位,虽然很少有音乐厅能够邀请成功的。
所以这次能够同时邀请到戚暮和闵琛同台,想来对于普莱耶音乐厅来说,也是一件非常荣幸的事情。更何况,不久之前才曝光了某件“大新闻”啊……
想通了这件事以后,戚暮便没有再去犹豫,但是当他回过神的时候,却感觉到一双炙热宽厚的手正在自己的腰间轻轻摩挲着。那动作暧昧旖旎,甚至使坏一样地在他腰间的软肉上按搓,让他生理性地便噗哧一下笑出声来。
“啪——”
用力地将某个男人的咸猪手拍掉后,戚暮抿了嘴唇:“别动手动脚的,继续看一下关于特邀嘉宾的事情,知道吗!”
被狠狠训斥了一番的闵琛:“……”
过了半晌,在书房昏黄温缓的光线中,闵琛再次凑不要脸地伸手揽住了自家青年,并且在对方即将再次伸手拍打的时候,突然低声呢喃道:“我很喜欢巴黎。”
突如其来的话语让戚暮倏地一愣,一下子也忘了自己该拍开某人的手了。
晕黄的光线从天花板的吊灯上照射下来,让男人本就深刻的五官更显得立体了几分。虽然父亲是德国人,但是闵琛的长相却几乎完全随了他的母亲,很难看出一点西方人的踪迹,大概也只有在微微深陷的眼窝和高挺的眉骨上,才可以看出一点日耳曼的血统。
“两年前的那天,我从伦敦赶到了巴黎,我当时还在犹豫……我对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闵琛低沉磁性的声音仿佛是黑胶唱片在唱片机上嗡嗡低唱,非常好听:“从伦敦到巴黎,再从戴高乐机场到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我的心里非常踌躇。”
顿了顿,闵琛语气郑重地说道:“我以前从来没喜欢过任何人,戚暮。”
伸手拉住了男人修长的手,戚暮也轻轻颔首:“嗯,我也没有喜欢过任何人。”
和罗遇森只是因为对方苦苦纠缠了三年,自己年龄也不小了,便打算找个人好好过日子算了。戚暮心里明白,他从来没有爱上过任何人,而闵琛……或许真的是第一个。
“我在想,那种奇怪的情绪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想要把机会都介绍给他,为什么总是不自觉地去关注有关他的消息,为什么会想要在半夜发一条短信过去,即使……只是说上一句‘晚安’。”
这些话戚暮之前从来没有听过,但是他却不由联想起了两年前某个男人确实喜欢半夜发一条短信,有的时候甚至简短地只有“晚安”两个字。回想起当初的情景,戚暮情不自禁地勾起唇角,低笑着“嗯”了一声。
“我当时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也想过很多种和你见面时候的场景。我买了机票直接从伦敦赶到了巴黎,但是在我看到你的那一瞬间,我突然什么话也不想说了。你当时和我说的是什么,你还记得吗?”
稍稍回忆了会儿,戚暮问道:“谁?”
男人薄唇微勾:“是我。”
第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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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