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正文 第2节
大神与蠢粉的恋爱可能性 作者:笔乐戈聆
第2节
最后总结就是——严大总裁真的很穷。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本文不是走的总裁邪魅狂傲拽的风
☆、叼着包子的总裁
第二天,很穷的总裁大人在路边买了两个包子啃着就跑公司去了。于是,昨夜失眠的总裁大人还顶着两个黑眼圈,黑眼镜,没有豪车,没有名牌,一副宅男屌丝样还很接地气地嘴巴里叼着一个包子就往公司里闯的某总裁被保安拦住了……
拦住了……
拦住了……
拦住了……
他一定是第一个被拦下了不能进自己公司的总裁。
当时,某个拽拽的保安是这样的,很不屑的看了闫墨一眼,然后打量到他从头到脚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后,很放心而且有底气的吼了起来:“喂喂!那个,看什么看,就是说你!那个嘴巴里叼着包子的,这里可不是什么人都能随便进的!”
闫墨看了一眼周围,然后发现周围没有人,也只有自己叼着个包子,于是,很无辜地说道:“你是在说我吗?”
这个保安也是倒霉,昨天请假换班没有来,所以根本就没有见到过新来的总裁大人,但作为一名资深保安,一向眼睛长天上(狗眼看人低惯了),认为总裁什么的一定不是一身名牌就是开着豪车,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所以根本没往新来的总裁是个年轻人方面想,于是,见闫墨一副不太理他的样,顿时就来气:“cao!难道不是说你是说狗吗!”
闫墨看了那保安一眼,并没有发怒,而是很淡定的把手里那个没吃完的包子啃完,然后拿出了他那款古老的手机诺基亚:“喂,杨秘书吗?你现在马上去通知全体人开一个紧急会议,在我们大楼保安处前的空地,对,三分钟内集合,迟到的罚款一个月工资,不来的你让他明天不用来了!”
所以,等到一大楼的人一窝蜂涌到楼下来恭恭敬敬地站在闫墨面前时,某保安傻了眼。
而闫墨也没有说话,只是接着吃剩下的那个包子,但气场分明,脱了那股懒散的气息,就算他依旧是温和无害的样子,在一大群人面前却依旧镇得住场。
事实上,闫墨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懦弱无能的闫墨了,他虽然年轻,可是在社会上打拼了十年,混了无数形形□□的圈子,又岂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那保安也知道自己这次大概是又吃了一次以貌取人的亏了,以现在闫墨的气势,绝对不是好惹的主,更何况,那群人里,如果没听错,好像有人在小声的议论“总裁”。
完了!他只有这个想法,能年纪轻轻就买下这么大一公司的人,不是家里有权有势的二代就是靠自己打拼的狠角色,总之,绝对是自己完全惹不起的大人物!
于是,在闫墨淡定的把包子啃完时,所有人都战战兢兢地等待着总裁大人的说话,至于原来办公室的人,昨天早就领教了总裁大人的专制,一大早被下一个不来走人的通知,这分明是新官上任三把火,要裁人的节奏,难道是昨天终于发现自己买的这个公司要亏本准备多裁员了吗?对于前任总裁卷走资金,现任带来一大笔钱填空缺的事他们又不是不知道,总之,小心为上。
“好了,现在我们正式开会。”闫墨用纸巾擦了擦嘴,然后终于开口,“不要紧张嘛!今天是我第一次主持会议,大家给个面子,恩,现在就一件小事发表一下大家的看法,大家都是文学网络公司的,应该脑子是不错的。那么,问题来了,请问如何让一只狗停下乱吠呢?”
那个保安抓紧了手心,恼怒又不敢言,自己刚刚竟然骂了总裁是狗,现在换自己都觉得侮辱,何况总裁,可能是一辈子都没有被人骂过。
这点,那保安倒是猜错了,闫墨这些年,什么没有遇到过,更难听的话他都听过,早就练出一身淡定的功夫了。
当然,闫墨真正的目的倒不是为难一个狗眼看人低的小小保安,而是想趁机改变一下这个死气沉沉的公司,开始他改革第一步——呵呵,他怎么舍得让自己大大的公司几个月就倒掉呢?(喂,这公司什么时候成为你家大大的了?)而且,他也没工夫侮辱这么一个小人物。
当然,众人有点莫名其妙,这是个什么难题,果然,上层里人的想法就是不同。
在某公司内部的群里,昨夜早就有人熬夜讨论,新来的年轻总裁到底是什么人,各种猜测简直突破脑际,最后得出结论,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多钱的总裁一定是个有钱的富二代。
某个脑洞大的还脑补了一副豪门历练的狗血故事:某闫氏财团的继承人之一闫墨被祖父甩下三个亿丢回国内,买下这个濒临危机的网络文学公司当作历练,然后某总裁就决定微服私访放下贵族架子,衣着打扮低调地来了,但骨子里还是改不了贵族少爷专制的架子,这不,昨天就下了一个奇怪的命令——不许办公时间喝咖啡什么的。一定是某个贵族病,比如说对总裁对咖啡过敏什么的,一定要理解啊!
要是闫墨知道他们在讨论什么,一定会:呵呵,你们拿着文职的工资却还有如此神奇的脑洞,还是去写迎合市场的总裁文吧!就不怕公司没钱了。
最后,在大伙沉默等待闫墨玩得开心之余,闫墨却是冷笑开口:“怎么,都不会说话了?难道平时你们就是如此决策公司的事情的?就这样不说话,会有神明给你们解决吗?还是说,公司一切的事情都是由总裁说了算?难怪上任的总裁要跑,有你们这一群只拿工资不做事的,不跑才怪。”
这位年轻的领导依旧温和的面容,却是让人有说不出的压力,或者说,他们认为某总裁只是玩玩的猜想,绝对是一个错误。
众人:嘤嘤嘤,果然豪门出来的人就不会是简单的人物!要知道,能从豪门严酷竞争中生存下来绝对是厉害的主,昨天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果然还是天真了,那么,问题又来了——昨天他说的不许工作时间喝咖啡到底有何深意?
也亏闫墨还是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否则面对这一群没事就看豪门宫斗的网络公司的不靠谱工作人员,该直接气死了。
但最后,他还是直接的表达了不满,然后举了一个包子的例子,告诫那些员工,而且让他们写一份关于如何处理狗的建议书。这直接让某个保安面红耳赤又惭愧感激,竟然没有直接下解雇令!简直是最善良的领导。
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公司门卫处就来了一只看门大狗,而且他收到了一份特别的任务:帮公司去寻找一只不会吠而且认识人的狗来代替这只会乱叫的狗。
保安想了想,欲哭无泪:算你狠!不但骂回了我是狗,还毫不见血让我自动离职是吧!果然是豪门来的!行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但是,出奇的,保安竟然并没有什么怨恨的心思,或者说已经哭笑不得了,昨天这位总裁倒是没有点名侮辱他,倒给了他一个面子,还成功地给他上了一课,今天自己自动辞职看起来不亏,也有点心甘情愿了,毕竟,不管在哪里,得罪了最大的boss,也不好继续混下去了。
但他倒是看明白了,这位,绝对不是简单的主。
☆、据说楼上住着个煞星
由于看不到大大,又没办法联系到,化悲愤为力量的闫墨就完全把心思放在了任何拯救这个网站上面了,毕竟,这可是闲云无风大大十几年的窝啊!一定得让大大知道我之前把它弄得好好的,争取让大大的稿费近年增加一倍——早就听说了网站克扣作者大大福利什么的,现在网站终于是我的,第一个目标,提高的大大的工资,嗷嗷嗷——你说总裁亲自为大大发工资和奖金如何?或者说来一次公司专门为大大举行的采访如何?还是说,让大大来公司参观什么的?
于是,其实表面很认真的在写什么工作计划的闫墨,其实内心还是逗比地yy一百种借助总裁的名义和他的男神大大见面的方法。
不过,鉴于昨天早上某总裁的下马威,公司里的员工都被这位新来的豪门大少的“霸气外露”震住了,也不敢去胡乱猜测什么了,所以,就连秘书也没有看到总裁大人嘴角扬起的诡异荡漾的笑容。
不过,这天,闫墨还说道一个好消息,就是他在五八上淘的二手房终于有着落了,原谅他,最后只存了一点点钱,买房子什么的一定要的,他早就做好了长期抗战的准备——据说闲云无风大大就住在这个城市什么的。
恩恩,要的就是这种和大大在一个城市的感觉,当然,这也是他为什么如此省钱的原因,倒不是真的没有了一分钱,而是准备在这个地方落地生根。
听着那个中介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吹赞房子如何如何好之后,闫墨就问了一句:“多少钱?”
“六十万。”那人一口价。
“……”
这么便宜真的好吗?这可是在京都啊!就算是四环五环郊区什么的,一套二房一厅一厨房的公寓式商品房绝对不止这个价!不要欺负我不懂房,一种不好的预感而来,这样,一定是个坑。
就在闫墨因为房价太低而觉得怀疑想放弃时,那人又发了消息过来:“可以先看房,我们是因为急转才低价出售的。”
眼见为实,不得不说,闫墨再次心动了,他现在剩下的钱只有一百万左右,本来是想买一套□□十万的房子分分期然后再买个十万左右代步的车,剩下一点钱留着坐吃山空,而且想想这几年公司盈利不了多少,钱的确够紧,所以才会吃泡面都省,毕竟,京都什么的物价很高,可这一下就可以省下二三十万,这可是好事!而且自己还可以一下子全额付清,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
“好吧!”闫墨装作很勉强的样子,内心却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答应了,他查过那块位置,虽然没有什么热闹的公共设施,可是环境很好很安静,对他来说还是不错,他原本的预计价是八十万,如今少了二十万,肯定得去看看,当然,以他老油条,有什么问题也是可以看出的。
就这样,乘着公交的闫墨下午就跑去了他那个约好的地方,还是比较久的开发区,楼房只有七八层,周围绿化也不错,也不知道是不是空气清新的原因,他竟然对这个地方十分有好感,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声音在告诉他,就是这里了。
他买的那套在第七层,等到达时,他唯一想想法就是太安静了,从一楼到七楼,好像就见不到活人,当然,或许是上班时间吧!有点凉飕飕的闫墨内心安慰自己。
不过,楼梯和电梯倒很安静。
“这其余的住户是些什么人啊?”闫墨决定还是要问清楚,要是是一些什么变态的人就不好了。
“您放心,我们这个是老区了,住的大部分是本地人,而且我们小区连续十年获得了和谐小区奖,绝对没什么问题,一楼是一个开店的住户,不在家很正常;二楼是普通的家庭夫妇,上班去了;三楼是一对年轻的小情侣,这里该是他们的落脚处,出去打拼自己的事业了,也不回来;四楼住的是一家三口;五楼的话是一个业务员;六楼住的是一位老人;八楼住的是一位读书人,所以,你就放心吧,我们公司的住户都是正正经经的人,七楼原来住的是一个漂亮小姑娘,去追她男朋友了,所以空出来了,我们才急转。”那业务员倒似乎不介意他问这些,而是很详细的介绍这个楼的住户。
闫墨听听,倒觉得没什么问题,关于这个小区的风评,他也查过,倒也一向很好。
房门打开了,出奇的干净,倒不像转了几手的,两室一厅,设计也挺合理,阳台卫生间也挺新,他甚至还用了一下里面的灯和水,不像会有什么问题,不过,有一点,灯和柜子装修好了,就是没什么家具,连床也没有。
“呵呵,不瞒先生就是因为原来家具有点旧我们也懒得去装修了,所以才这么便宜,麻是麻烦了一点,但可以照着自己喜欢的装修我认为也是不错的选择。所以,您看,还有什么问题吗?”那业务员笑笑,一副老练到滴水不漏的样子。
后来,闫墨研究了半天,还是觉得没什么问题,自己买一套普通的家具也不过是十几万,还是省了许多,加上这里的确环境不错,对这好感也挺多,或许真的是他多心了,于是,闫墨还是决定买下来,赶快装修好,也好搬进来,毕竟饭店什么的还是比较贵的,本着有便宜白不占的原理,闫墨还是还了许久的价,最后以五十七万的价格成交。
可是,在第三天,当他联系的搬家公司把家具和床搬进去,整理好可以入住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让他莫名其妙的事。
整个小区里,见到他的人都和见到鬼似的,每当他准备笑脸迎人之际,对方就问一句:“你是三号七楼新搬来的住户?”
他点头,正郁闷难道所有人都知道了的时候,那个人就飞一般跑了,像活见鬼似的。
闫墨:“……”我什么时候这么吓人了。
不过,心情不错的闫墨还是准备不为这种小事生气。
可是,在他敲了楼下所有的住户,没有一个人的时候,他突然又有了一种诡异的感觉。
回到安静的家,他打开网络,搜索了“京都,富槟小区,三号楼。”
然后,终于在某个灵异论坛里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
“本人楼主,来八一八我身边发生的一件灵异的事,我们这个小区,一切都好,我父母是这个小区的老住户了,然而,十几年前,三号楼就开始出事了!首先是一个人开店赔死在里面自杀了,然后就是小情侣闹矛盾互相捅刀子,然后是一个人莫名其妙疯了……总之,住在那号楼的没有一个安生,最后都会发生奇怪的事。不过幸好除了三号楼其余都挺好,否则吓死我。
…………
第1563楼:现在楼主大学,已经搬出那个小区,据说最近三号七楼的一个漂亮妹子又出事了。后来,发现一个惊天秘密,据说这十几年,三号楼其余住户都换过人,只有传说中的八楼没有换过人!八楼简直是一个几乎不出门的人,反正我是没有见过。这就是传说中的煞星啊!据说专克楼下的人,据说最近又有一傻逼贪便宜买了七楼,这简直是分分钟出事的节奏啊!楼主坐等后续。”闫墨:“……”
擦!这算什么鬼事!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房价什么的仅供参考,不要太认真。
☆、楼下来了一个神经病
心情郁闷的闫墨才知道自己吃了一个闷亏,买到了传说中的“鬼屋”。
不过既然都已经搬来了,还是好好过日子吧,好歹以后就是自己在京都的家了,而且,说实话,命运那一套他根本就不信,绝望过后的人哪里会害怕?不过,更重要的是,他现在哪有钱去再买一套房子!只能咬着牙吃下这个暗亏,找时间报复回来。
于是,想开了的闫墨就走出了阳台,清了清嗓子,上对着楼上大喊了一声:“我管你是什么煞星,我就不信你能把我怎么样!来啊,我怕你!”
此刻楼上,干净而整洁的房间内,青年就因为这一声,惊得直接把手上画素描的铅笔芯给弄断了。
青年顿时什么灵感也没有了,扔下笔皱起了眉头:“难道楼下这次搬来的是个神经病?”
而楼下某个“神经病”吼完这一声顿时觉得心里舒坦了不少:我又不开店又没有女朋友更不会出去乱逛,我就不信做在家里公司还会地震,否则会出什么事?哼哼,我从小就命硬,不把楼上的煞星克死就不错了,管他呢!
于是,想通了的闫墨开开心心的拿起今天在公司顺手拿来(抢来)的闲云无风大大的绝版书亲了一口,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副傻样与公司时的精明有魄力完全不同。
“啊啊啊啊啊啊!实在写的太好了!嗷嗷嗷……”虽然手上这本书他早就看过,可是绝版的精装版看起来又不同了,而且,明明他每看一遍就要鬼哭狼嚎的赞美一遍——好吧,让我们原谅这个精分的总裁大人。
于是,楼上打开电脑准备写东西的青年顿时手一抖,不知道是因为是他喜欢开着窗户的原因,还是某人声音太大,总之,他就莫名的烦躁起来,好久没有这种被人吵的感觉了,而他又是没有安静就做不了事的人。
青年站起来,用力地按了按太阳穴,感觉头痛了起来,算了,还是先洗个澡吧!
可是,当他洗澡时被某人的歌声惊的一个不小心摔地板上时,他再也受不了了!
这简直是在挑战他的极限——你说胡话大叫也就算了,为什么要唱歌!!这对音乐敏感的他来说简直是烦躁无比,特别是那种毫无章法而且鬼哭狼嚎的唱法,绝对是让他的神经也崩了起来。
所以,当闫墨这天晚上正在自己屋内享受自由空间唱着他自创的对闲云无风大大表示敬仰的歌曲时,门突然就响了起来。
闫墨心头一惊,声音停了下来:我去!大晚上,不会是有鬼吧?
可是那敲门声却越来越急,似乎根本没有要停下了的样子。
闫墨想起那论坛里的故事,不由感到脖子一凉,可是还是鼓起勇气战战兢兢地把门打开,然后看到了一张怨气几乎实体化的脸。
那人冷着一张脸,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再吵一句,你信不信我把你从楼上丢下去!”
当然,别人强,闫墨更强,来人这么说,闫墨顿时就不爽了,我抒发对大大的热爱你打扰什么鬼,关你破事!某总裁表示:就是这么欺软怕硬遇强则强——好吧,虽然来人似乎比他高。
于是闫墨当即就回了一句:“关你屁事!这是我家,我想怎么样你管的着吗?你看清楚,现在才八点半!”
八点半对于现代都市来说,的确很早,大家都没睡,也就根本构不成扰民了,何况这人还这么嚣张,闫墨觉得自己有理,语气也不善起来。
那人倒没有立即激动的发火,而是凑近了他。
闫墨几乎可以闻到男子身上淡淡的肥皂味还有水汽,他突然莫名有点心慌的感觉,然后又觉得不对——完了,不会遇到什么变态吧!
可是,闫墨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就被来人一个提起衣领,然后一个拳头以不容忽视的力量直接迎面而来,淡奇怪的是,拳头到闫墨的鼻梁时那人却停了下来,而是改成了手肘直接把低他半个头的闫墨狠狠地靠在了门上,这样,许久没有面对这样场景的闫墨就被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就直接被人以绝对的力量完全压制住了。
“我警告你,想再这里好好住就不要吵,明白吗?”那人双眼睛如墨一般,有着说不出魄人的力量,闫墨竟然有了被镇住的感觉,顿时愣在了那里——好吧,也可能是头正好撞墙上了,撞傻了。
说完,那人深吸了一口气就转身离去。
“卧槽!你谁啊你!敢打我!”很久都没有被人如此欺负的闫墨反应过来,终于还是火了。
“我就是你说的那个煞星,受不了就搬家吧!”那人却不曾转身,一步步往楼上而去,事实上,他也很久没有这样发怒了,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莽撞地动手,难道是因为这个人唱的歌太让他的神经烦躁吗?
“我靠!我看搬家的应该是你吧!暴力狂!”闫墨气急,要是刚刚那人没收手,自己的鼻梁绝对不保了。好吧,其实就是这种感觉让闫墨有点恼羞成怒,好歹自己也是个大男人,被其他男人一下子压制住什么的简直丢人。
那人听了闫墨的话明显就身体一滞,却还是一步步往楼梯上而去,不知道是不是幻觉还是晚上太暗,闫墨竟然觉得那人的身影有点蹒跚可怜的感觉,可是想到刚刚那人的力气,他顿时觉得自己一定是脑子被撞傻了,怎么会有这种错觉,没准明天就能检查出个什么脑震荡来。
最后鉴于对方似乎强大的武力值,闫墨理智地把赶快追上去把人揍一顿的想法默默掐掉,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表示来日方长,迟早有一天搞死这个该死的煞星!
所以现在的闫墨只能咬牙切齿地看着那人消失在楼梯口,不断地告诉自己:现在要淡定,淡定,淡定……
就这样,向来小心眼而且喜欢暗地里报复的闫墨就这么把楼上的煞星记住了,也开始了与楼上煞星斗智斗勇的新生活。
所以,好不容易平息了情绪的某人,再次听到了楼下莫名其妙的诡异歌声。
“……”
这小子不是神经病就是讨打吧!
☆、我家男神住楼上
“啊!”一声鬼哭狼嚎的声音响彻云霄。
清晨的阳光如此美好,某人的心情却糟糕之至,原因是昨天那本闲云无风大大的绝版书因为被他抱着睡觉,然后,被压得不成样子了!所以,某人就大叫了起来。
楼上,凌晨才好不容易睡着的青年立刻被一声噩梦里的声音吵醒了,起床气很大的低血压某人顿时就怒了!他觉得楼下那个神经病,还是要揍一顿!
“你是什么意思!”青年敲门,恶狠狠地盯着闫墨。
闫墨看着青年两只大大的黑眼圈,诡异的快感而来,然后很不厚道的笑了:“什么什么意思?我难道不能练嗓子吗?咳咳……喔喔……”
“好,练嗓子是吗?那我正好练拳头!”青年一拳就过去了,这次是动真格的。
“喂,果然是暴力狂!打人是犯法的!”闫墨这次可是早就防备着他动手,所以成功地躲开了。
所以,一大早,一场邻里间的恶斗再次拉开了序幕。
当然,最后,还是以闫墨的略输一筹为结束。
于是,闫墨眼睁睁看着那暴力的青年刷刷写下一条条“邻里不公平条款”:
1在家期间,楼下不得喧闹争吵。特别是唱歌!
2楼下不得打扰楼上休息。
3楼下不得没事找楼上的茬。
4 ……
闫墨:“凭什么!”
“凭你打不过我!”
“喂,这明明不是个靠拳头吃饭的时代好不好!”
“那就搬走!”
“我刚买的房子,你给我钱啊!你怎么不搬!”
“你运气不好!”
“明明是你脾气不好!”
“所以别惹我!”
“……”
最后,还是闫墨败了。他只能安慰自己,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等青年走了,闫墨一把就把手里的纸条撕掉,然后拿起昨夜那本被他摧残的书,心痛不已,要不是大大书被弄坏了我能这么失态吗?
咦,不对,等一等!
闫墨突然想起了什么,然后突然跑向他刚刚扔纸条的垃圾桶,可怜他刚刚扔的纸条早已经碎了,不过幸亏他垃圾桶里没有别的垃圾。
小心翼翼地把小小的碎木捡起,细细的拼着,终于,闫墨的脸色简直是变了又变。
“这一定是巧合!”欲哭无泪的闫墨拿着书本上的签名和刚刚那青年的字迹对比,很熟悉的笔迹,他几乎自己都记得住每一个字的轮廓和笔锋了,难怪刚刚他好像有什么觉得不对,竟然是这里!这个人的笔迹和闲云无风的字迹也是在是太像了吧!
“难道这个人是帮助闲云无风大大签名的刷子?”闫墨觉得自己有点转不过弯来,果然,一遇到大大的事情就智商不够用吗?
然后,他潜意识里拒绝去想这个人就是心目中的男神这个事实。
——呵呵,我家大大怎么会如此暴力!
——我家大大怎么可能住我楼上!
——我家大大怎么会力气如此大!
——我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和大大打了一场!
——我怎么可能会得罪我家大大!
——呜呜,我家大大怎么可能讨厌我!
好吧,最后一点才是重点,闫墨对于自己小心眼故意扰人清梦的想法刚刚还是自得的,可现在惊觉恐怖,如果真的是大大那可肿么办!
而且,嗷嗷嗷,光顾着打架了,忘记看大大的脸了,记不住脸肿么办!细想之下简直恐怖至极,求问,该如何遁走?
急:楼上住的好像是我家男神怎么办?一搬家就和男神大了一架怎么办?
现在对闫墨来说,最重要的是,确定楼上的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闲云无风。
所以,智商很激动的回归了零的某蠢粉除了借东西,还真想不出别的方法。
于是,好不容易清净了一会的戚央白很快就听到了敲门声,他可想不出这个时候到底会有谁来找他,所以,似乎是为了验证他的想法,门外的人出声了:“有人在家吗?我是楼下搬来的新邻居,来借个东西。”
戚央白:“……”
这么快就忘了刚刚自己被揍了一顿的事实真的好吗?
“我不是来打扰你的,只是想借一个东西。”某人说得很诚恳。
戚央白终于开门:“我说过,不许打扰我!”
“没有打扰你,只是我是真的来借东西的,你也知道,整栋楼就住了我们两家活人,所以,我不向你借向谁借?”闫墨觉得自己智商似乎回来了。
然后很诡异地盯着戚央白的脸,内心一脸幸福的表示,如果真的是大大,那么颜值也忒高了点吧,嗷嗷嗷,好幸福!我家男神住我楼上,而且果然不是我想象中的抠脚汉子!
话说,你是如何保持一个对着想象中男神形象为抠脚汉子的角色还继续粉下去的!这绝对是真爱!
戚央白看着一副诡异样子的闫墨,顿时无语了,这货绝对是个神经病,一大早被人揍了一顿还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借什么东西,还有,现在这么一副花痴样是不是精分了!
为了早点打发他,戚央白不得不忍住再揍他一顿的想法:“你要借什么!”
几乎是一字一顿的,可闫墨可听不出里面的愤怒,反而一旦有了自家男神住楼上,自家男神是真绝色的设定,于是,男神所有不好的都自动在他脑中补好了,他只觉得:自家男神的声音真好听!
所以,现在闫墨根本不知道戚央白在说什么,一副傻样,于是,戚央白砰的一声,把门关了。
鼻子几乎撞出血的闫墨终于回神,经线锲而不舍的敲门:“等等,我真的是来借东西的!”
戚央白觉得自己的忍耐极限要到了:“你到底要借什么!”
“哦,没什么,只是想借你身份证看看。”闫墨一脸无辜。
“砰!”这次,门更加凶狠地关上了。
“不,等等,我真的很有诚意要借你的身份证,不,就看一看也好啊!就一眼,就一眼!”闫墨在门口大叫,毫无形象。
而屋内的戚央白已经是青筋暴起了,他很多年没有这么发怒地想揍一个人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这个人就是该揍,而且,他有极其不好的预感,自从这个人来了之后,自己的生活绝对会乱成一锅粥。
作者有话要说: 我终于明白写正统感情文有多痛苦了……好想神展开……会不会崩!
☆、今天开始刷男神好感度
“那么,就问一个问题,戚央白!你是不是叫戚央白?”闫墨趴在门上。
砰的一声,门打开,某人恶狠狠等着因为失去平衡倒在地上的闫墨:“你怎么知道!你到底是谁!那个派你来的!”
面对戚央白的质问,闫墨只是激动地抱住他的大腿,简直要泪流满面:“大神,果然是你吗?你还记得我吗?我是你的真爱粉啊!”
戚央白:“……”
其实,戚央白的记忆一向很好,声音,当遥远的记忆涌上脑海,如果记忆中自己有这么一位脑残粉的话,那一定是那个叫他“爸爸”的蠢粉了,当初实在是让他记忆深刻。
所以,面对抱着自己大腿的闫墨,戚央白就忍不住说了一句:“所以,你现在初中毕业了吗?恩,来找爸爸的”
闫墨:“……”
黑历史什么的简直满满的泪啊!话说,男神为毛你还要记得这件事。
但闫墨作为一个脑残粉,绝对不会被这种小事打击到了,他马上站起来,抹了抹根本就没有的眼泪:“你好,男神。哎,你认错人了?什么真爱什么爸爸我根本不知道啊?重新认识一下,我叫闫墨,住你楼下。大大,我们真的是非常有缘啊!”
戚央白:你已经暴露了你的智商好吗?
不过戚央白倒是好奇自己的身份为什么会被知道,要不是因为昨天某人的举动,他还真的以为自己的身份被公开了,这个人是特意找过来的,现在看来,只是一个巧合,不过,这未免也太巧了吧!楼下搬来的神经病是自己的脑残粉什么的,简直接受无能!他几乎已经预见自己的未来生活要被这蠢货打扰得不像话的场景了。
就在戚央白在搬家和赶走面前这个人之间做选择时,那人突然就跑了下去,然后以他目瞪口呆的速度搬来一堆书,并且喜笑颜开满脸兴奋地说:“大大,签个名吧!”
面前的青年一头乱糟糟的发,脸上甚至还有被自己打的青紫的痕迹,他没想到刚刚还和自己有仇一样的人态度会转变得这么快,这个人,难道是人格分裂?
但不得不说,面对闫墨热诚真挚的目光,戚央白还是有点心软的,自己,似乎很久没有遇到如此单纯(蠢)的人了,而且,如果真的是自己的粉丝,那么,应该会听话吧,至少不会每天故意唱那么诡异的歌来打扰自己了吧?
想到这里,他的脸又黑了,闫墨的歌声对他来说简直是一大杀器!
所以,戚央白在衡量利害之后,很淡定地开口:“可以给你签名,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才一件,就算一百件我也可以答应!”闫墨很激动。
戚央白:“……”
他几乎是要同情面前人的智商了,果然是脑残,也不知道这么多年怎么过来的。
不过他还是开口:“不许讲我的信息泄露出去,也不许打扰我的正常生活。”
“那当然!”闫墨一口答应,我才不会泄露大大的消息呢,要是一堆脑残粉涌过来就不好了,最好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那么大大就属于我一个人的啦!想想就很美好。至于下半句话,闫墨直接忽视了,不打扰大大,呵呵……
一个签名换自己未来安静,戚央白觉得自己应该是划算的,可是,等他签完手边的几本书,看着房间里的小山一般的一堆书,顿时就石化了。
戚央白觉得自己又要忍不住了,恶狠狠地问着面前还在忙着搬书的人:“你到底还有多少本!”
“不多,还有二三十本就搬完了,总共也就两百多本,老家那里还有上千本没搬来呢,这次走得急没带过来,下次有机会再空运过来。”闫墨笑眯眯地回答,每本书都可以得到大大签名什么的不要太美好。
戚央白:“……”
喂,你家是开书店的吗!还想有下一次,今天我签完这些书大概就什么也做不了了!他第一次有了自己其实是在做亏本生意的念头。
不过,为了让某人安宁下来,戚央白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地把这些书签完,然后最好是与这个所谓的邻居老死不相往来。
不过,签着签着,在一旁花痴状看着他的闫墨突然很严肃地问了一句:“大大,你吃早饭了吗?”
早饭?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时候会写稿子写到很晚,早饭这种东西,戚央白还真的没有吃的习惯。
看戚央白没有回答,闫墨竟然义正言辞地站了起来,一脸伤心地指责:“大大,你竟然不吃早餐,你知道我们中国每年因为胃病死亡的人有多少吗!你知道其中大部分原因都是不按时吃饭,特别是早饭,你知道早饭对我们有多重要吗!没有一个好的身体,怎么能做出好的作品呢?你要知道,我前些天就听说一个作者因为胃癌死亡了,要是你死了,我怎么办!你怎么能不吃早饭呢!你怎么就不吃早饭呢!你怎么就不吃……”
闫墨的口气,活像自己就是个负心汉,这简直让戚央白头皮发寒,同时也有了不好的预感——不会这个他也要管吧!喂,那个谁,这不是你家好不好!你跑厨房去干什么!
闫墨打开厨房的冰箱,还好,里面还是有些东西的,大大应该不是像传闻中的一样一辈子不出门,至少会出门买菜。恩,面条也有——大大,等着,我为你做一碗爱心面,你一定会被我的厨艺震惊的,然后我就可以趁机天天来,嗷嗷嗷,每天都可以为大大准备爱心餐什么的不要太幸福!
幻想着未来幸福生活的闫墨丝毫没有注意到戚央白黑了的脸。
过了一会儿,戚央白终于还是忍不住走向了厨房:“你到底在干什么!拆我家厨房吗?麻烦右转出门,下楼,会你自己家去!”
刚刚把一只碗摔碎的闫墨:“……”
大大,别赶我……你听我说,这只是个意外……意外!我其实厨艺很好的……喂,不要抢我的鸡蛋,还没剥壳呢……
☆、永远的完美男神
最后,为了拯救自家的面和鸡蛋以及碗筷,戚央白只能自己上了——主要是这货已经把一大条面条放冷水(煮过面条的孩子注意:是冷水,冷水啊!一条,一条啊!)里了!不煮就浪费了!否则他才不会去一大早做什么早餐,何况昨夜根本没睡,现在根本就是他补眠的时间。
闫墨忧伤了一秒钟之后就立马回过神来——可以亲口品尝大大做的面条什么的,这是要幸福到死的节奏啊!死而无憾什么的……
所以,闫墨幸福而花痴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戚央白煮面条,然后发现了一个事实——有人竟然能把面条也煮的这么优美,简直是在跳舞,看,这步子……咦,不对!这个步子!!??
闫墨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盯着戚央白的腿,终于发现不对劲,戚央白身材修长,两只腿也笔直修长没错,可是,看来看去,这两只脚的节奏根本不一样啊!
虽然不明显,不过,仔细看绝对可以发现——大大竟然有一只脚是跛的!
闫墨宛如晴天霹雳,大大的腿怎么了,是残疾,还是伤着了,扭伤了,还是其实是假肢,还是怎么回事
然后,脑补了一处狗血猜测的闫墨几乎要流下泪来,难道大大不愿见人就是这个原因!想着想着,他竟然有点心疼了。
明明他不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因为自己在绝望的时候也没见哪一个人无条件帮助过自己。他也承认,自己从来没有给过街上乞丐一分钱,对不劳而获的人还抱着鄙视的心态,而什么所谓的同情心也早就在商场以及这些年的人情世故中几乎磨光,就算是自己,也不认为自己在无望时会有人无条件帮助自己,他也不屑。
可是,如果不幸是发生在那个人身上时,他竟然有点接受无能,在他的心里,大大是高高在上的,与自己这些“凡人们”完全不同的;男神是完美的,理所当然是天之骄子,上天宠儿,所以戚央白有一副极好的相貌他也毫无惊讶,只是觉得男神更加完美了。
可是,当他在这个完美品身上发现瑕疵,第一个恨得就是上天不公,为什么要如此对男神,然后,就是莫名的难受,恨不得把他身上的痛苦转移到自己身上。
戚央白也明显感受到了闫墨不同寻常的光芒,可是,他转身看到的却是闫墨一副痛苦的样子,然后盯着自己的腿发呆,他顿时就什么都明白了。
手上的动作顿了一秒,却有马上回过神来,有些事,早就在时光里被消化掉,又何必介意呢。不过,没有同情,没有可惜,这个人竟然是一副悲伤的模样,到底是为何?难道所谓的一个读者粉丝,真的会与众不同吗?他从来不信巧合,更不信感情,何况仅仅是一个只见过他文字的人。
可是,直到那在发呆的人突然扑上来:“大大,不管怎么样,你永远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男神!”
没有之一!闫墨又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他少年时期没有过追星,也没有所谓的盲目崇拜,他只是遇到一本书,认识了一个用灵魂在写作的人,从此,心灵似乎有了归宿。
一辈子,何其有幸遇到一个那样的人,何其有幸找到心灵的依托。
真好,我还活着,你也还活着,总有一天,我们相遇,我会看着你笔尖描述出我爱的文字,我会看着你眉头轻皱,和我一同体验这人生百味世间残酷。那种见不到人却依旧牵动人心的羁绊,让他几乎磨灭到只剩下心中最后的纯粹。这种看起来可笑的追求,他却在毫不犹豫的执行。
所以,你的瑕疵,在我心里,也是完美,那样,我可以有了心疼的感觉——在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了心之后。我可以期待有一天和你共同承受你受过的痛,然后,我会以为,我已经可以走进你的生活——多么奇妙的感觉。
闫墨觉得自己有千言万语想表达,最后却只化作那一句。
戚央白看着闫墨的眼神,突然间就发现,自己自动可以从他眼中看到太多太多,纯粹得让他不敢直视——真是个傻瓜,他想。
不过,戚央白却是难得的心情好了不少,连带着,本来没准备让闫墨吃面的他也在闫墨期待的眼神下默认了。
要不是还有一点作为粉丝的矜持(喂,你真的还有吗!),闫墨早就再次扑上去往男神脸上亲一口了。
于是,坐在桌边品尝着面条的闫墨激动得热泪盈眶——有一天我竟然能在男神家品尝男神做的面条,我一定是在做梦!何况男神还这么帅,厨艺还这么好,好吃得简直让我流泪,好想以身相许肿么办!为毛我不是女的!
当然,此刻的闫墨丝毫没有就算是男的也可以以身相许的概念,只是觉得,这辈子值了啊!卖掉家产买一个破公司什么的简直太划得来了!为毛没有早买下男神的公司然后搬过来,这样就可以早点遇到男神啊!要不要太幸福!——至于原来那些阴险地想小小报复一下男神当初伤害他心灵的念头早就被他抛到脑后了。
说好的你已经是黑粉呢!
于是,戚央白眼睁睁看着闫墨吃完一碗又一碗——看来他怕面煮多了什么的简直是多虑,这位是多能吃,真的不撑吗?我看着都替你撑。
闫墨吃完,抹抹嘴:“哦,男神大大,你怎么不吃?咦,面条怎么就没了……”
呵呵,男神只有碗里还有一小碗的面条好不好——反应过来的闫墨简直要哭,他几乎可以想象若干年后大大还会取笑他当初就是那个一顿吃了四大碗面的悲催场景了,男神大大记性太好要不要这么悲剧!
“我已经吃饱了。”看着闫墨可怜兮兮又懊恼的样子,戚央白实在不忍心说他了——幸亏不用我养,否则稿费还好吗?
最后,懊恼的闫墨终于还是决定逃避,要不要太羞耻,内心激动的闫墨决定去准备一个大大中午吃的爱心午餐来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
“大大,我先走了,签名你慢慢签,我下次来拿。”闫墨落荒而逃,这回倒是十分快。
戚央白:“……”
其实我还是蛮想提醒你你脸上有一根面条的。
不过,想着某人刚刚的囧态,出奇的,戚央白心情再次好了不少,嘴角也露出一丝笑意——庆幸闫墨不在,否则估计要供血不足什么的,毕竟男神大大的笑容,一直活在梦里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一定会创造冷文新境界!握爪……
☆、关于蹭饭一二事
戚央白难得再次享受了几个小时的宁静,直到楼下传来一声爆炸声,在他以为是发生什么强拆或者地震时,某个灰头土脸的蠢粉一脸惊恐地扑过来:“救命!大大,我家厨房炸了!”
戚央白一脸竟然也是一脸惊讶:“你是怎么有我家钥匙的?”
闫墨仰天——呵呵,刚刚买菜时正好配了一把,我一眼就记住了你家钥匙的纹理大小的事情怎么可以乱说。
求问,闫墨这个神技到底是如何炼成的?
好吧,最后迫于大大的压力,闫墨还是可怜兮兮地把钥匙上交了,不过,他会告诉大大自己配了五十把藏在家里各处吗?
不过,还有一件事,就是,做个饭可以把自己厨房炸了的到底是什么“天才”,不得不说,戚央白头一回有了那么一丁点兴趣,这货不会是买了炸弹炒吧?
等到戚央白勉为其难移步闫墨家厨房时,他突然就庆幸早上闫墨是在他家里煮面了,自己的厨房果然逃过了一劫,摔几个碗什么的简直是小事。
求问,高压锅里那些黑乎乎的干粉到底是什么鬼?
某蠢粉说是特意为大大熬的爱心巧克力。
求问,锅里那只还在垂死挣扎的血色大鱼是几个意思
某蠢粉说是特意为大大准备的红烧鱼,因为鱼是黑的所以特意加了一锅红色辣椒酱,后来一放进满满是油的锅里就自动炸了。
求问,那电饭锅的线为毛会在出火花?快救火啊!
蠢粉:什么!我在煮饭啊?嗷嗷嗷,为毛要放水!
总之,最后,抢救完厨房,戚央白已经对闫墨刮目相看了——能坚强地活那么多年,简直不容易!
“你以前经常做饭吗?”
“是……好吧,就偶尔……做过一次!我发誓那次所有人吃了都说好!”
“好狠?是不是?”
闫墨:“好吧,大大,你猜对了!不过,我有仔细学,明天就去买几本料理书,你相信我,我一定会为你做出爱心午餐的!”
戚央白:“……”
救命,会不会有一天楼下突然炸了把楼弄塌,这里大概是不能安全的住下去了!想到自己有一天迟早终结在这个蠢粉身上,他深深地觉得,这难道就是这么多年我不与粉丝交流的报应吗?所以才弄了个终极黑粉来这里!
看着闫墨一副我以后一定会天天给大大准备爱心午餐的热忱的样子,戚央白觉得自己遇到□□烦了!
“不用!我自己会做饭。”他终于回了一句,他可不想有一天被人的黑暗料理毒死,而且,世界上竟然真的有黑暗料理这种东西!天啊!这个人不会是外星人吧
不愧是写文的。此刻,唯有脑洞拯救得了他。
“那太好了,大大,我,我可不可以……蹭饭?”原谅闫墨,节操是什么?他不知道,能天天吃上大大的饭什么的不要太美好,“我发誓!我会付钱,而且可以包括做家务,洗完拖地洗衣服……我什么都会!求大大不要嫌弃!”
好吧,闫墨的确会一些家务,这也是多年单身养成的好习惯,不过,做饭除外——某人实在是没有那个天赋,一看见柴米油盐什么的救不知道怎么放。
“不需要。”戚央白一口回绝,“你的书已经签好名,所以以后不要来打扰我了!”
闫墨:“……”大大,求不要那么残忍!
可是,闫墨在对于这个问题上还是很有一手的。
比如,中午吃饭时,闫墨滚上楼敲门:“大大,吃饭了吗?要不要我帮你再做一次饭?”
正准备吃饭的戚央白:“……吃了,不用。”
“好吧!那我就只做自己的那一份了,大大午安!”闫墨失望地答道。
戚央白:“……”
然后想到了那炸掉的厨房,咽下一口饭:“……等等,……我这里还有多……你进来吧……”
“好耶!谢谢大大,我一定给钱!”闫墨推门而入。
戚央白:“!!!”你什么时候又有我家钥匙的!
闫墨心虚地仰天,然后恬不知耻地跑去桌上吃饭。
于是,这一刻,戚央白真的明白了什么叫做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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