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快穿]切换属性 作者:梦了梦
正文 第5节
[快穿]切换属性 作者:梦了梦
第5节
【恭喜宿主成功杀害一位本世界主角,获得隐藏奖励解药研究进度5。】
【恭喜宿主完成任务:清除丧尸病毒拯救世界。获得任务奖励:5000g,人格属性兑换卷,记忆碎片。】
【请问宿主是否要使用记忆碎片?若玩家不选择,5秒后自动使用。】
没等林无思考一下,眼前的场景就已经又换了,他看到了一个小男孩,看起来模样大概只有4、5岁的样子,穿着一看就是富裕人家的小少爷。
林无站在这几人旁边,但是他们好像都看不见的样子,他伸手想触摸一下桌子上的物品,结果手直接就穿了过去,他只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段记忆。
男孩正在和父母一起吃午饭,他的母亲气质典雅,看见男孩吃饭嘴上沾到了酱汁,拿着纸巾爱怜的帮他轻轻擦干净。
他的父亲也坐在母子俩旁边,看着关系亲密融洽的母子俩,脸上流露出幸福的神色。
男孩吃完了饭,还是有些坐不住,活泼好动的他跳下椅子,问道:“明天我想去游乐园玩好吗?我们全家一起去游乐园玩嘛!”
他的母亲抚摸着他的头,宠溺的答道:“小无要乖,去游乐园那得看你父亲有没有空。”
听了这话,父亲立刻就答道:“怎么会没空,陪儿子出去玩我可是再乐意不过了,为了儿子公司那些事都可以放到后头去,明天我们就去游乐园。”
听了这话男孩高兴的欢呼起来,母亲有些无奈的摇摇头,但是眼里的爱意和宠溺却是掩盖不住。
“林无这孩子,真是活泼。”
听了林母的话,林父道:“小孩子活泼点好,我们家林无就是可爱。”
果然,那是小时候的自己,那就是自己现实世界的父母么,他们果然如自己想象一般深爱着自己。
接着画面就跳到了林父林母带着小林无在游乐园玩,林无看着幼年的自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眼里充满了羡慕,如果可以,他现在也好想再回到父母身边撒个娇,拥抱一下自己的父母。
之后还有几个片段,让林无更是看到了自己父母对幼年的自己爱的多深。
再次回到系统空间,林无都有些迫不及待想开始下个任务,他不是孤单一个人,他的父母一定还在现实世界等他回去,他要快点回去才行。
对于上一个任务为什么完成,萧牧为什么会死,林无想不通,他只记得最后萧牧说了句什么,然后就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他猜不是自己晶核碎裂产生了什么爆炸,炸死了萧牧,就是萧牧自爆了晶核。
但是他宁可相信前一种可能,他不信萧牧会为了他自爆晶核,而且他确信萧牧不知道系统的事情,更加不可能知道主角死了会涨5进度这件事。
现在他也不可能回去末世世界去找萧牧问清楚,只是遗憾他除了网上以外,第一个认识的朋友就这样再也见不到了,干脆不去再想,把注意力都放到下一个任务上。
☆、第二十八章
【下一个世界为:现代世界。请宿主做好准备,宿主任务:找到二代血族,获得二代的血。任务奖励:7000g,记忆碎片,人格兑换券。失败惩罚:抹杀宿主。】
【在上个世界中,宿主与人格融合度提高,目前融合度:65,每天可用人格时间14小时。】
林无暂时想不到自己需要什么人格,干脆就先不换,之前任务奖励的g他也没有使用,反正商场随时可以打开,就这样直接进入了下一个任务世界。
一进入世界,他就获得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和系统给的世界简介。
这个世界是现代世界,但是也是个不普通的现代世界,这里有一种名为血族的存在,他们靠吸食鲜血为生,晒到阳光会让他们不适但是不会使他们死亡,当然也有例外,血液纯度过高或者过低的,晒到阳光就没有太大反应了,他们的寿命无限,受到的任何伤都会快速痊愈,除非是被自己所伤,自愈速度才会减缓。
没有人知道初代血族是如何诞生的,但是初代血族感觉世界上就自己一个血族太寂寞了,所以在几个人类接受了初拥之后,成为了二代血族。
虽然血族都是不死不灭的存在,但是他们数量却还是很稀少,大概是因为初代的遗传,所有血族都是高傲的,他们只有寻找到让自己满意的优秀人类,才会将他们转化成血族。
最开始血族都是肆意的吸食人类的血液,完全不克制自己的,他们的双瞳有可以迷惑人类的能力,为了避免进餐被打扰影响心情,他们每次都将人类迷惑后带至偏僻无人的角落,直接将血液全部吸食殆尽,幸好血族数量稀少,所以死亡的人不多,才没有引起很大的恐慌。
由于每次都是在基本没人去的偏僻角落里吸食鲜血,除了发现尸体的人,只有高层才知道这些人类的真正死因,找到尸体的时候他们并不想通知死者的家属,也都警告目击者不要说出去这件事,因为这样会引起民众的恐慌,死者们的家属都以为自己家人是失踪了。
就这样死亡的人越来越多,高层们只能猜测出这可能是一种嗜好吸血的怪物,其他的就完全查不出来,这些人死亡的真相也快要瞒不下去,并不是每个目击者嘴都那么牢。
在不少目击者无意中说出去之后,这件事越传越广,搞的人心惶惶,生怕自己就是下一个死的人。
血族的人数越来越多,但是越排后的代数血统就越不纯正,数量也越来越多,虽然跟人类数量相比还是微不足道。
这样恐怖的日子终结在某个夜晚,一个六代的血族寻找到了自己的目标,将这个青年迷惑至角落,在血被吸的差不多了的时候,青年清醒了过来,还觉醒了某种能力。
这种不知名的能力似乎天生就能克制血族,这位六代血族直接被某种力量穿透了心脏,本来应该快速愈合的伤口,却在慢慢燃烧,那火焰怎么都熄灭不了,直接将六代血族烧成了灰烬。
这位青年得到了能力之后,发现自己再也不会被血族双瞳迷惑了,为了不再有人类牺牲,开始疯狂的杀血族,他可以通过死者身上残留的血族气味找到那个血族,也可以在人群中感应到混在其中的血族,被血族们称为猎魔人。
就这样一直持续到初代找到他,青年本来想把这罪恶之源也给杀了,结果惊恐的发现初代根本就不惧他的能力。
初代不吸血也没事,平时基本也就躺在自己棺材里睡觉,有时候睡几小时,有时候睡成百上千年,他也不想自己一觉醒来,后代全都死光了。
没人知道两人那天到底说了什么,只是在初代离开之后,向自己所有的后代发出了不允许再杀害人类,不能同类互相残杀,也不能让人类发现自己身份的命令,如果有人违背命令,即使猎魔人没有找到他,自己也会出手杀了不听命令的血族。
血族也是会死的,曾经有作死的血族试过,只要血族全身血液都被吸食殆尽,也会死亡,所有血族都认为初代是无所不能的,所以他们都完全服从初代的命令,但是却也开始担心自己是不是要饿死了,他们不像初代可以不用进食,难道要去吸同类的血……
好在初代也给了他们另外的选择,一是可以去吸食动物血,二是可以去寻找心甘情愿的人类作为血仆来提供血液,也就是绑定个移动血库,但是不能弄死这个血库。
当然……还有一个办法,血族中血液纯度也有划分,如初代就是3s级纯血种,就是高级血族愿意给低代血族吸血,比起人类的血液,其实还是血液纯度越高的血族的血越好喝,还有传闻吸食比自己纯度高的血族血液可以提高自身血液纯度。
当然没有血族证实过,也可能有但是没有说出去,基本上血液越纯正的血族就越是高傲,除了初拥时候,其他时候根本不愿意将自己的血液供给别的血族吸食。
吸食比自己血液纯度低的血族,那也没什么好处,那血液味道比不过人类,甚至比动物的还要难喝。
后来初代血族又出现了一次,再次订下一个规定,不可随意控制人类,这也是怕血族随便控制人类,导致世界大乱。
林无的这个身体原名叫林雾,根据林雾的记忆,他是个十三代血族,能被转化为血族的人样貌都不差,林雾的这个样貌更是颜值爆表型,只是这个性格就有点……
林雾虽然颜值爆表,但是性格十分差,大少爷脾气,任性,蛮横,虽然本性不坏,但是却让认识他的人和血族都很厌恶。
☆、第二十九章
血族在生活中能感知到身边的同类,他们不会把自己的身份告诉普通人类,如果看上了某个人类要不就是将他也转化为血族,要不就是让他成为自己的血仆。
当然前提是那个人类得心甘情愿,如果不愿意,血族会将那个人类的记忆抹去,这是每个血族都有的天赋。
作为一个十三代血族,林雾属于里面的渣渣,其他的十三代血族基本最差也是e+级的血液纯度,结果林雾居然是e级,说他是十六、七代的都有人信。
偏偏林雾还不是个安分的,到处惹是生非,得罪了不少血族,只是碍于血族之间不能互相残杀的命令,才没动他。
林雾自恃长得好看,觉得大家都该宠着他让着他,最近他看上了一个八代血族邵以冬,毫无自知之明的他直接就上去向那位血族求爱了。
邵以冬根本看不上林雾,看林雾长得好看,就想和他玩玩,结果林雾内心还是个保守派,别的都行就是不肯啪啪啪,他觉得这个是需要时间久了水到渠成发生的。
邵以冬本来就讨厌林雾这性格和脾气,现在连个免费炮友都算不上,他也不是个专一的,本来同时就还有好几个情人,有血族也有普通人类,只不过一直瞒着林雾罢了。
虽然林雾的性子任性骄纵,但是他对邵以冬真的是爱惨了,爱到了没有自尊,他在邵以冬面前把自己的脾气全都收起,邵以冬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某次邵以冬无意中提起很喜欢吃几道菜,从未进过厨房的林雾就为了他去学习做菜,手上被油烫的全是泡,虽然血族立刻就会痊愈,但是痛感还是有的。
辛苦练了好几天,林雾终于做出了还算满意的,满心期待的给邵以冬送去,结果邵以冬正在忙工作,就让林雾把菜放在桌上就可以回去了。
林雾乖乖听话回家了,他以为邵以冬肯定会吃了,其实邵以冬根本忘记了林雾送来的菜,一直到了晚上才发现,菜都冷了。
邵以冬想这无非就是林雾外面买来的还说是自己亲手烧的,即便真是林雾亲手烧的,也不觉得林雾这样娇生惯养的人,烧的菜会好吃,直接就全倒进了垃圾桶,和他的某位情人一起出去享受烛光晚餐了。
后来两人见面,林雾问到那些菜味道如何,邵以冬根本没吃却也随便敷衍着夸了几句,让林雾高兴不已,之后一直变着法的打听邵以冬喜欢吃什么,再去学着给他做,只是那些菜最后都是一个下场,便宜了垃圾桶。
又比如邵以冬某天提起某市的xx食物很好吃,很怀念当初在那里吃的味道,林雾就会特地坐飞机赶去那里为邵以冬买来。
终于在某天,林雾发现了邵以冬的另外几个情人,一个个直接找上门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怎么难听怎么骂,邵以冬的那些情人虽然不是八代,但是最差也是十一代,现在被个e级的十三代血族指着鼻子骂,都感觉自己被侮辱了。
初代已经失踪了不知道多久,这些新生的血族们都不知道初代的能力,也对他没什么尊敬,现在看都失踪那么久了,说不定早就死了,纷纷胆子大了起来。
最早觉醒能力的那位猎魔人的家族也是不断扩大,到现在和血族关系也不差,两边一起发展的繁荣昌盛。
胆子大起来的邵以冬某十一代情人石允阳,正好认识某个猎魔人的后代,虽然系统没说他们两人有一腿,但是那描述就有点暧昧。
反正两个人一起设计了林雾,伪造了他杀害人类,被某猎魔人发现,当场把他给击杀了,林雾平时就讨人厌,所以他消失了也没人在意,不少人更是巴不得他死了才好。
林雾身死,灵魂也已经消失,与几个血仆之间的契约也就失效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林无进入了这个把自己作死的林雾的体内,系统还发了个支线任务。
【支线任务:为林雾报仇,任务奖励:500g,失败惩罚:无。】
一睁开眼睛,林雾就感觉自己十分饥渴,也是,林雾在被弄死之前一直被关着,好多天没有进食,现在早已经快要到极限。
对血液强烈的渴望让他双眼发红,獠牙都已经控制不住露了出来,还好现在已经天黑,所以当他走出角落,也没人发现他的异常,就算有几个发现的,也只当他在spy,现在大街上这样的人太多了。
最多就是觉得这个人漂亮的不像凡人,可惜天色已晚,光线太暗了几个路人才没有拍照发微博发朋友圈来宣扬自己在路上看到了个大美人s吸血鬼。
幸好之前世界在研究院里,一直忍痛忍的他意志力比以前强了很多,才没在大街上吸血,他现在只想找找有没有地方可以弄点动物血,实在不行他就只能浪费点任务奖励的g去系统商城买点血喝了。
☆、第三十章
可是这大半夜的,要找动物血还真不好弄,但是林无感觉要是吸人血他心理上真的有一点过不去,结果动物血没找到,本就饥肠辘辘的他突然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气。
根据香气的飘来的方向看去,那是一个样貌不比林无这身体逊色的青年,只是林无的外貌略显秀气,而那个青年的样貌则是充满了阳刚之气,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大概是有些热了,西装的外套被他脱下搭在手腕上,白色衬衣贴在青年上身,勾勒出锻炼极佳的好身材,他的脚步有些缓慢和沉重,一天的工作似乎让他很是疲倦。
本来克制住欲望的林无像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直接以非人的速度扛起青年就跑,旁人只看见一道黑影闪过,也没太注意那里曾经站了一个青年。
青年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随后表情立刻变得惊恐万分,结结巴巴的说道:“你……你……是妖怪啊?要……要干什么啊?”
好不容易寻到一处没人的地方,林无按耐住自己想要直接扑上去吸个爽的冲动,深呼吸了几次,在脸上努力的挤出一个自以为和善友好的笑容,只是配上那骇人的尖牙实在跟和善沾不上边,颜色犹如鲜血一般的双眸让他本来精致秀气的脸上多了几丝妖异,林无看着青年问道:“你愿意当我的血仆吗?只要定期贡献给我一些血液,我可以给你一切你想要的。”
林无发誓他前面真的是想要去找点动物血凑合一下,结果一闻到面前这人的味道,就完全克制不住自己,全身上下都在叫嚣着想要好想要,一定要得到他。
青年好像也冷静下来不少,也没有像刚刚那样害怕,仔细思考了一会儿,才问道:“要什么你都能够给我吗?”
“无论是钱,女人,还是地位,又或者是过人的身体素质,你想要的我都能给你。”林无的话语充满了诱惑,就好像是引诱人类堕落的恶魔一般,他不想放过这个人,因为这个人对于他的诱惑真的太大了,他全身上下的细胞都在拼命叫嚣着想要这个人的鲜血。
青年的确被林无给出的好处给迷住了,他沉默了一会儿,点头答应了,并告知林无自己名叫江君崇。
对于这个结果,林无很满意,根据林无所教,江君崇开口道:“我江君崇自愿成为十三代血族林无的血仆,为他提供血液。”
“我十三代血族林无与江君崇订下血仆契约,作为交换,我将尽力满足他一切他想要的东西。”
按照记忆中的方法,林无划破手指,用自己血液虚空画出了一个小型的符号,血族与血仆之间的契约只要订下,如果违背两者都将受到惩罚,只是具体惩罚多严重林无倒是不知道。
血液化作的符号没入江君崇的身体,只剩一个水滴状印记,看起来就像胎记一样刻在他的胸口,虽然没什么变化,但是两人总感觉互相的关系有点不一样了,有种莫名的亲密感,这是契约生效了。
终于完成了这些必要手续,林无直接扑上去开啃,獠牙毫不温柔的,直接刺入江君崇的脖子,江君崇的血液比林无想象中还要香甜,毕竟这次饿的惨了,虽然不至于把江君崇吸死,但是也算吸食过量了。
林无吸完血心满意足,甚至都打了一个饱嗝,骇人的獠牙已经收了回去,瞳孔颜色也恢复成了深邃的黑色,随后看见江君崇因为失血过多而脸色苍白,心里突然充满了罪恶感,有些愧疚的问道:“你有什么愿望想要满足的?”
江君崇有些虚弱的靠着墙,想了想答道:“想要钱。”
林无没问要钱干什么,直接将林雾的一张卡和密码都给了江君崇,林雾之前也算积攒了不少钱,分别存在两张卡里,在巨大的罪恶感下,林无把那张钱多的卡给了江君崇。
江君崇拿了卡犹豫了一会儿,继续问道:“血族是什么?”
林无斟酌了一会儿,才给出了答案,“一种拥有无尽的生命,靠吸食血液为生的种族。”
江君崇眼睛一亮,“那我也能得到永生吗?”
“也许……可以吧?我也是第一次签订血仆契约,即使你真的拥有了永生,你也不会有像血族一样这么强大的能力。”
“要是能永生就已经很好了,我很知足的。”江君崇说着挠了挠头,容貌能迷倒一大片人的他,笑起来的样子居然透着些憨厚老实。
林无真是害怕跟这样的老实人打交道,因为总感觉自己像占对方便宜一样。
有了血仆契约之后,林无可以轻易感受到对方的所在地,江君崇只是血仆所以没有能力感受到林无的所在地。
吃饱喝足林无就拔牙无情准备走人了,只说了等下一次进食再来找他,顺便把自己的手机号码也告诉了江君崇,让他有什么需求打电话,记下了手机号码,江君崇也没拦着林无,大概也急着想去挥霍潇洒一下。
现在要多养一个人,林无感觉自己应该找个方法赚点钱,任务奖励的g他现在都不想随便乱用,以备不时之需。
只能打开人格兑换商店看看有什么合适的,这样一看还真让他找到了合适的人格,音乐演技型人格,副作用傲娇暴躁易炸毛。
这个人格配上自己的外貌,简直绝配,完全可以考虑去当明星来赚钱,这样就不愁养不活自己和自己的血仆了。
林无作为血族该有的能力还是有的,虽然已经成为了林无的血仆,但是江君崇现在也还只是个普通人的身体,林无隐了自己的气息跟着江君崇,江君崇根本就没发现。
☆、第三十一章
林无只是想知道江君崇看起来这么老实憨厚的人想要钱干嘛,结果一直跟着,就跟到了医院,到了这里不用再跟,像江君崇这等外貌的,关于他的事只要问问护士就都知道了。
本来护士还不想随便透露信息,结果抬头看到林无,直接就全部招了,这也是巧,这护士正好就是林无新增脑残粉中的一员,而且他看自己男神怎么也不像坏人,肯定不会拿这些信息去做坏事。
在护士妹子的帮助下,林无清楚了解到江君崇为什么想要钱,这个故事很老套,江君崇有一个病重的母亲,但是他们家没有这么多钱去治疗,所以江君崇每天好几份工作,只为多赚一点钱,后来就遇到了林无,所以才这么痛快的答应了成为林无的血仆。
离开了医院走在大街上,林无发现自己这身体血液纯度低也有好处,不像那些纯度高的晒太阳会感觉不适,他是压根没什么不良反应,林无这边还在纠结该怎么进入演艺圈,结果发现以他的外貌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走在街上就被人拦住。
一个妹子两眼放光的看着林无,嘴里一直念叨着极品啊极品,发了好一会儿花痴才想起自己拦住路的目的。
“那个……要是你有空的话,愿意来当一下模特吗?我们有个模特临时病了来不了,当然,我们会付你钱的。”
林无当即就同意了,他也不怕被骗,虽然他在血族里是菜b,但是在人类世界里他还是算人类中的战斗机。
跟着妹子到了摄影棚,已经有好几个长得也不赖的男模特已经开始拍摄了,这次拍摄是为le公司旗下衣服品牌新出的衣服拍摄宣传海报,还有这次与他们合作的og杂志封面。
那几个男模特相互之间还算比较熟悉,至少工作上也见过几次面,现在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虽然这外形包装不咋地吧,但是一细看就能看出,素颜没打理过的模样,就比他们看起来好看不知道多少,一下子心里充满了危机感。
虽然都是拍照,但是你如果拍的效果好,肯定被选用的照片就多,说不定运气一好,被le高层看上直接让你当le代言人,就发达了,即使不当代言人,只要被选中,无论是le的宣传海报还是og的杂志封面都能让他们名气大增。
本来这几个人好不容易才得到这个竞争机会,而且也是势均力敌,结果突然出现了个好运的林无,不过林无除了容貌之外,别的方面他们还真不看好他,他们也知道林无是临时找来的,肯定不如他们专业,这么一想几个人都放心多了。
在林无换衣服的时候,几个人都去找那个拉林无来的妹子,妹子虽然只是个小助理,但是无奈人家后台大啊,le公司的小公主,李慕璃,现在le公司ceo的亲女儿,来这个摄影棚只是瞎玩玩,结果还迟到了,就因为迟到了所以在路上遇到了林无。
“你从哪儿找来的?长得是不错,不过突然加人会不会对其他模特有些不公平啊?”
李慕璃不以为然,“这本来就是le公司的杂志和海报,我想要为公司找到最好的照片有什么问题,要是那些模特就这样被个非专业的抢走了机会,只能说他们水平太低。”
其他人听了这番话也被说服了,这本来就是为le公司拍摄,李慕璃说的话在le公司份量不轻,他们也不好说什么,只是对于在街上被随便拉来的林无都没抱太大期望。
李慕璃也就是心血来潮,反正就算林无不够好,没被选上,她也没什么损失,要是真被她路边随便发现了颗钻石,那可就赚大了。
等到林无换好了衣服,化妆师本来想给他也来点妆什么的,结果发现林无那脸真可以说是毫无瑕疵,化妆师总感觉自己画一笔都是在毁这件完美的作品,就只给他换了个发型。
林无之前一直宅在研究院里,最后一段时间更是被逼的完全没有形象,来到这个世界没有切换过智慧型人格,所以他的洁癖也没发作,除了脸看的过去,身上不脏,只能算是个长得好看的颓废宅男。
也亏得那个李慕璃慧眼识珠,能在街上一眼看出林无的高颜值,现在林无换了套衣服,又被打理的也算是人模人样,一走出来摄影棚里无论男女都被惊艳到了。
连那几个男模特也被惊艳到了,过了一会儿回过神,心里更是讨厌林无,林无走出来的时候,那几个男模特还没有全部拍摄完,就两个已经拍好了,他们没离开而是站在旁边,林无就也站在他们不远处默不作声等待着。
“光脸有点好看可没用,在镜头前不是专业的模特长得再好看,拍出来的照片也就是一堆废纸,根本没人会想看。”
“只是运气好长得好看点被带进来,还一副高高在上的脸,等会儿拍出的照片不知道要糟成什么样了,哈哈。”
又一个模特也拍完了,走过来正好听见这人的话,也跟着开口:“le这种大品牌可不是他这样就长的有点好看,完全外行的人能攀上的,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就敢过来。”
几人虽然压低了声音,但是站在不远的林无还是听得一清二楚,在林无没出现的时候,他们都是竞争对手,但是当看起来比他们出色无数倍的林无出现之后,他们就把矛头都指向了林无,模特这一行,看的就是脸和身材,其他都是可以培养的,但是外貌可是天生就给好的,几人心里怀着不同的想法,就盼着等会儿看林无在镜头前出丑了。
☆、第三十二章
听着这些冷嘲热讽林无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剩下的模特很快就拍完了,轮到了林无上去拍摄。
林无没切换人格的时候,对于这些大场面还是难免会害羞,有些拘束的走到镜头前,似乎看出了林无的紧张,摄影师和工作人员还好心的让林无不要紧张,就用平时生活自然放松的状态拍就好了。
虽然嘴上安慰着,只是心里却是有点可惜,长相这么精致,可惜没受过专业训练,因为紧张身体太过僵硬,等会拍照肯定效果不会好,如果林无是个专业模特,他们怀疑这次宣传海报大概要被林无一个人霸占了。
林无切换了刚刚兑换的人格,本来还显得有些拘束紧张的他,一下子气场都变了,他们这次拍摄的衣服主题就是贵族。
在镜头前,林无的头发全部都被梳到了后面,露出了光洁的额头,漆黑如墨的双眸里满是傲慢,举手投足都透露着高贵,这次拍摄场景有着不少道具可以利用,其中就有一把复古华丽的椅子。
林无慢慢坐下,坐姿有些懒散,但是却不能掩盖他身上的贵气,俨然一副贵公子的模样,与林无面对面的拍摄人员和工作人员都有一种自己是正在和中世纪贵族对视的平民一样,和林无目光对视到的时候,都不自觉的感到呼吸一窒。
摄影师相机按个不停,任何一个画面他都不想错过,过了好一会儿,林无感觉自己摆姿势都摆的有点累了,摄影师才表示ok了。
林无看向另外几个模特的眼里满是嘲讽和不屑,走过那几人身边的时候,还轻声说道:“等到了吗?你们想看的我出丑的模样。”
偏偏在其他人面前,林无还表现的十分有礼貌,还当着其他人的面对着他们充满善意和友好的微笑着,还谦虚的说道:“刚刚看你们拍摄,我学会了不少,模特这行业我只是个外行,多亏你们刚刚教我,我才能勉强顺利拍好,谢谢你们。”
林无那目光完全不像是在看自己的竞争对手们,眼里满是真诚和感激,工作人员们都对林无多了几分好感,感觉这林无性格很好,完全没有因为拍摄的好就得意忘形,也让那几个人暗恨不已,你还外行呢!那我们还有脸继续做这行不!他们感觉林无刚开始就是故意装的,就为了来羞辱他们。
取消了切换人格,林无又从贵公子一秒变回颓废宅男,不少工作人员都有些可惜,却也惊叹他真是天生的模特。
本来其他男模特拍的也不差,只是在看了林无拍出的照片之后,就显得太逊色了……
最后拍出的照片要选出几张最满意的发到le公司那边,结果他们都在选林无照片时候犯了难,感觉每一张都很完美,根本无法抉择。
最后le公司收到的照片里,其他男模特的照片只有稀稀拉拉几张,林无的照片有几十张,一看到林无的照片,他们就决定就用这模特的照片了。
要在这么几十张里选几张出来真是艰难,几个le上层负责人还有og的主编意见都不统一,有喜欢这张的,也有喜欢那张的。
最后大家就在那儿点点点芝麻,点到哪个选哪个,才决出最后选择的照片,一选出来他们就开始打听这个照片上的模特是谁,怎么以前都没有见过,这么有实力的模特不可能不出名啊。
结果打听到的结果让他们都惊呆了,这个模特甚至不是专业模特,只是因为长得不错,所以在路上被随便拉来拍了试试,还是被他们公司的小公主李慕璃随便拉来的。
李慕璃还因此被她父亲夸奖了,说本来以为她是去摄影棚瞎胡闹,结果居然发现了这么一个人才。
林无回家没多久就接到了le公司的电话,希望他能当le公司的品牌代言人,送上门的机会林无不可能不要,就约好了明天再去le公司签订正式合约。
等到宣传海报和杂志放出的时候,迷倒了不知道多少妹子,其中甚至还有一些汉子也被林无给迷倒了。
le公司和og杂志的官方微博下面都火爆的不得了,全都在问这个模特是谁,微博叫什么,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
还有不少喊着老公艹我,还有什么谁把我老公照片放上去了,老公快跟我回家,这迷人的小妖精哪里跑出来的之类的,两边统一做出了回复,这是le公司新签下的品牌代言人,og杂志以后也会再找他合作之类的,还了一下林无的微博。
之前林雾就有开通微博,只是微博上没发什么东西,就一条系统自动发的我开通微博了什么什么,林无只是把微博名改成了自己的名字。
等林无再想起自己微博的时候,粉丝已经高达几十万,因为林无没发别的微博,所以粉丝们只能在那条系统自动发表的微博下面留言。
一会儿时间就已经评论数过了十万,实在是火爆的吓人。
林无想了一会儿,又去观察了一下别的明星的微博都是怎么发的,最后发了一条。
林无:大家好,我是林无。
然后还自拍了一张照片传上去,只是这照片看起来有点面瘫。
这条微博一发一下子转发评论都疯了,粉丝又涨了不少,林无发完没再去看微博,而是在思考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
☆、第三十三章
这次的海报和杂志一出,除了le公司找他当了品牌代言人,也有公司表示愿意签下他做旗下艺人。
林无最后选择了gj公司,虽然签下了林无,但是gj公司对他也不是期盼特别大,当模特拍照在行,可是别的方面不一定行。
gj公司是想让林无先试试歌手路线,第一次培训就让他跟一个小有名气的团队一起,本意是想让林无知道自己在演艺圈并不算什么以后要低调点,也是想让几个老艺人教教林无。
林无完全是宅惯了,再加上又不是出去演出,直接一件普通的t恤加上一条牛仔裤,头发也就出门前在镜子前随便用手扒拉了几下。
本来几个老艺人还看不起只是拍过几张照片就火起来的林无,当然其中也有嫉妒,林无拍一张照片微博涨的粉丝就已经比他们奋斗到现在才有的粉丝数多了,就想给他一个下马威,刚开始就让他选个自己会的乐器。
“这里的乐器你随便选个吧,别告诉我们,你不会乐器啊哈哈哈!”
在他们看来林无穿的那么邋遢,看起来就像不务正业的宅男,无非就是脸好看点,像乐器什么的肯定完全不会,家里肯定也没钱给他学这些,这次丢脸丢定了。
林无也知道他们的想法,本来是想低调点,结果一切换人格,就炸毛了,就想狠狠打那几个人的脸。
看林无面无表情在钢琴前坐下,几个人对林无这行为嗤之以鼻,装的跟真的一样,林无手指触上黑白琴键,旋律在他手指下流淌出来,直接弹了一段《唐璜的回忆》,这下直接把几个人都给惊住了。
旁边一直教他们的老师就是个业内知名的弹钢琴的大师,他一下子就听出了这个是什么曲子,他只对音乐感兴趣,对于别的都没兴趣,所以即便他知道这几个艺人要刁难林无,他没参加也没去阻止,现在林无这么随手一弹就让他脸色变了。
不知道是不是人格副作用太大,林无仍然感觉打脸打的还不够,站起身来又换了小提琴,同样也是一首公认的高难度曲子,之后把练习室里面有的乐器全都玩了个遍,而且各个都是精通的让他们的老师都佩服不已。
穿着简洁的林无顶着一头乱毛,沉浸在乐器的世界里,修长的手指随心所欲的把玩着各种乐器,本来等着看好戏的几个艺人现在完全是把林无看作妖怪。
站在一旁的老师眼里满是激动,“天才,绝对的音乐天才!”不用他说,其他人也看出来了,何止是天才,简直是妖怪。
林无还嫌刺激的不够,又拿了把吉它,边弹边唱,这下在场的人都彻底折服了,不管是乐器还是唱歌,林无全都是精通的不行,俗气点说,简直炸了,这个逼装的我给满分!
“我感觉我根本没有什么能教他的。”
这个老师说完,旁边的几个艺人已经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默默点头,感觉自己今天根本就不该来这里,而那几个带他来的gj公司负责人也是惊呆了。
他们本来以为林无需要培训很久,甚至也许会被老师还有这几个老艺人打击的灰心,他们连安慰的话都已经准备好了,结果现在完全就是可以直接出专辑开演唱会的节奏啊,音乐全才啊这是,哪里跑来的妖怪!他们现在只想喊一句,妈妈快出来看上帝啊!
本来应该在这里培训个很久的林无直接就被送回家了,几个负责人马上回去找上层领导报告这个匪夷所思的消息了。
在林无装逼的这段时间,gj公司的负责人还不忘拍照传上微博,顺便还关照林无要转发微博,林无本来就懒得管微博,公司让怎样就怎样,虽然穿的随便又顶着一头乱毛,但是却还是涨了很多粉丝。
这么随便的造型让林无转发的时候还是有点小心虚,结果不少粉丝还都回复着什么翘着呆毛好萌,也有粉丝说有林无不但有颜值还有才华,路转粉,有人粉自然就有人黑,也有人怀疑这是摆拍,就是公司做的噱头。
就看了几条回复林无就关了微博不管了,没过几天林无就被通知去录音棚,要介绍作曲人给他认识,本来以为已经受了足够多的惊吓,现在应该已经心理能力强大许多的gj公司负责人,这次却是再次要被吓尿。
几天时间林无已经写了好几首歌,把谱子一起带去了gj公司,本来他们也没在意,他们查过所有音乐名校,都没有发现林无的名字,即便再有天赋,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怎么也是比不过专业人士。
周夏青是业内知名的作曲作词都擅长的能人,有才华有名气的艺术家都是很有脾气的,周夏青就算其中脾气大的,只要他不满意你,你给再多钱,你身份地位再高他也不会帮你写歌,但是只要你入他眼了,哪怕你是第一天进演艺圈的新人,他也愿意帮你写歌,甚至免费也愿意。
这次gj公司也是非常看好林无,感觉他这样有才华有外貌的一定会红,所以才费了大力气请来了周夏青。
周夏青最开始被告知林无乐器样样精通,而且唱歌也是十分擅长的时候,还嗤之以鼻,在他看来林无才几岁,再天才也没有这样的,无非就是会敲几下,玩几下乐器,就被夸大成这样,所以他来还想给林无个下马威,让他知道自己并不是那么牛逼,牛逼的人多了去了。
林无进去的时候,就看见一个男人坐在椅子上翘着个二郎腿,看起来三十岁出头的样子,还留了点胡子,看起来也算是个时髦的大叔。
林无观察周夏青的同时,周夏青也在上下打量着林无,最后得出结论,这长得的确在演艺圈也算少有的出色,只是这些对他来说可不够。
“来了?先说明我现在还没决定要不要帮你写歌,先去练习室唱首歌来听听,让我看看你究竟有多少真本事再说。”
☆、第三十四章
林无也看出了面前这人的眼高于顶,甚至根本就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他明白演艺圈就是这样,你有名气人人捧着你,你没名气谁会搭理你。
虽然乖乖跟着周夏青来到了练习室,不过林无也不是个没脾气的,直接从包里拿出写好的谱子递给周夏青,这举动搞的周夏青有些莫名其妙的,自己都没答应帮写曲子就把纸准备好是个怎么回事?这么自信?
结果接过手发现这些是已经写好的谱子,周夏青本来只是草草敷衍一扫,结果看着看着眼神就不一样了,直接无视林无就拿着谱子坐到钢琴前弹了起来。
在周夏青弹钢琴的这段时间,林无就坐在一旁发起呆,他想起来好几天没去找自己的血仆了,是时候该去进食一次了,顺便把自己现在的□□办一张附属卡给他,反正这个世界的钱对他来说也没多大意义,像这种能作弊的物品,系统都是不让带到下一个世界的。
林无感觉自己身为一个血族主人,除了血液纯度低点,实力比同代差了那么一点点,在其他方面完全就是尽职尽责啊,哪儿找自己这么好的主人去。
gj公司还为林无找了一个经纪人,在林无发呆思考这段时间,经纪人木子夕也赶来了录音棚,一进来就看到林无坐着发呆,周夏青看着几张曲谱在钢琴前弹奏着。
木子夕也是知道周夏青的脾气向来大,现在居然拿着谱子,那肯定是愿意帮林无写歌了,基本上能唱到周夏青写的歌的歌手在演艺圈里混的都不会太差。
知道周夏青脾气不好,木子夕都没打扰周夏青,一直等到他弹完停下来,木子夕才一脸喜意的开口道:“周老师刚刚你弹得是帮林无准备的曲子吗?周老师真不愧是专业作曲人,刚刚那几首曲子我听着都觉得好听的不得了。”
结果周夏青摇头道:“不,这些不是我写的,这些曲子是谁帮你写的?我觉得你完全不用找我来帮你作曲。”
周夏青后面一句话是问林无的,林无也不是个喜欢藏拙的人,“我写的。”
本来周夏青还在敬佩这个作曲的人,结果一听这话简直下巴都要惊掉了,好不容易把心情调整过来,他心里还是有点不信,表面上装作淡定的指了指录音棚里的几个乐器,“选个?听说你乐器样样精通?”
林无只能再来装一次逼,切换了人格,弹了一首也是公认的高难度钢琴曲,这一手是直接把周夏青给惊住了,林无也知道周夏青肯定还是不信自己就是作曲的人。
秀完技术,就开始弹起来自己刚刚交给周夏青的谱子,明明没有看谱子却弹得一个音符都不差,还即兴又创作了两首,正当弹到一半,周夏青和木子夕都沉醉在美妙的旋律中的时候,突然旋律变得诡异起来。
本来让人着迷的旋律,变得有些阴森森的,让两人听着有些毛骨悚然,可是林无却是弹得一脸愉悦,黑白琴键上的手灵活的跳跃着,让人看着目不暇接,可是弹奏出来的音乐听起来却并不那么美妙,反而像是地狱的恶鬼要来索命了。
周夏青犹豫了一下,刚想说些什么,林无的弹奏又变了,恶鬼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刚刚让人毛骨悚然的旋律变的圣洁无比,让人恍惚间以为自己来到了天堂,刚刚的恶鬼已经被万能的神给驱散,天使们正在唱着赞歌,歌颂着他们伟大的神。
一曲弹毕,短短几分钟,周夏青和木子夕已经经历过了地狱和天堂,弹完林无就立刻取消了切换人格,他怕不取消自己会忍不住对周夏青说出什么不敬的话。
这下周夏青是不得不信了,只要是周夏青认可的人,无论他是什么身份周夏青都不在乎,直接就冲上来握住林无的手,“天才啊天才,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是周夏青。”
“我是林无。”虽然对方早就知道自己名字,林无还是礼貌的自我介绍一番,顺便轻轻使力挣脱开周夏青的手。
旁边的木子夕已经看得有些迷茫,只是亲眼见到林无高超的钢琴技术,还是让她有些沉醉其中,这容貌再配上钢琴,妥妥的就是个钢琴王子啊。
周夏青现在心情大好,难得有耐心的给木子夕解释了一下,“这些曲子都是林无自己创作的,有外貌有才华,他一定会红的,被选作他经纪人你走运了。”
木子夕自己也只算是个新手小白经纪人,但是周夏青她还是认识的,周夏青这么大名气的人都能这么肯定的说出这话,那肯定就是能红了,木子夕感觉自己昨天晚上转发的那条锦鲤太有用了。
林无倒是对于周夏青说的话并不意外,而是这个人格真的太逆天,音乐全才,就是太容易炸毛了,在演艺圈里只要一句话说的不对就要得罪人。
周夏青在认可了林无之后,对他的态度一下子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当即就提出要帮他写词,林无当然求之不得,这也就是他来的目的。
☆、第三十五章
有了木子夕这个经纪人之后,林无是干脆直接把自己的微博都交给木子夕来搞了,他还有很多事没做呢,比如要想想怎么处理邵以冬和他的那些情人们,还要去关心一下自己包养的血仆。
林无打电话与江君崇约了今晚见面,还好现在林无还不算太有名气,天色也已经暗了,林无去江君崇家的路上也没被人认出来。
虽然林无给江君崇的那张卡里钱完全足够买套别墅,结果江君崇却还是选择住在普通的公寓里面。
林无刚按了一下门铃,面前的防盗门就已经打开了,林无挑眉,他严重怀疑这江君崇是不是就蹲在门口等着自己来呢。
一进屋,地上就已经有一双崭新的拖鞋放在地上,等林无换上后,就被江君崇带去了餐厅,餐桌上已经摆了一桌子的菜。
林无倒是没看出来江君崇还是居家好男人型,只是他没懂现在这是个什么情况,作为血族吃这些食物只能过过嘴瘾,对于填饱肚子根本没有作用。
察觉到林无疑惑的目光,江君崇又憨厚的挠了挠头,脸也有些红,干巴巴的说道:“我、我做的菜还挺好吃的,就当谢谢你给了我这么多钱,一起吃顿饭吧?”
“不用谢我,你也有给我血液,你没有欠我。”林无从不觉得江君崇欠他的,他们只是各取所需。
虽然上一个世界他与萧牧最后也成为了朋友并且关系还不赖,但是刚开始的时候完全是情势所迫为了活命,现在让林无一下子跟一个不熟的人一起吃饭,还有人为他做饭,他真有点不习惯。
林无现在作为血族,这些食物对他根本没有什么吸引力,只是在看到江君崇眼里的失落和伤心之后,林无犹豫了一下,还是坐到了餐桌旁。
拿起桌上的筷子夹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等菜咽下去之后,在江君崇期待的目光下,说道:“很好吃。”
听了林无的夸奖,江君崇笑得一脸满足,坐到林无对面也开始吃起饭来,看起来好像饿了有一会儿了,吃起来狼吞虎咽的。
林无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了,桌子上的菜还是热的,说明眼前这人饿到现在,等自己来之前才烧菜做饭啊。
林无一下子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他对家人的记忆只有之前的那点记忆碎片,现在这样坐在一起平淡的吃着别人特意为自己做的菜,竟让他感觉有点温馨,要是他还在家里,和自己父母坐在一起吃饭,应该比现在还要温馨幸福吧……
看林无握着筷子愣了神,江君崇伸手在林无眼前挥了挥,“怎么了吗?一会儿菜要冷了。”
林无回过神,不再僵着脸,对江君崇笑了笑,答道:“没什么,这些菜很好吃,谢谢。”说着继续吃起菜来。
这次倒是换江君崇愣住了,“这还是我们认识之后,你第一次笑呢,你应该多笑笑啊,明明这么好看。”
江君崇话音刚落,林无就收起了笑容,又变回了面无表情,气氛一下子变得有些尴尬,两人都没再开口,就这样安静的吃完了饭。
其实林无只是因为突然被江君崇夸奖,有些害羞不知所措,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听别人夸奖都没感觉,被江君崇一夸就羞涩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干脆就没有反应装作若无其事了。
林无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江君崇收拾完餐桌过来,没多久江君崇双手湿漉漉的从厨房走了过来,从桌上取了几张纸巾将手擦干。
没等林无开口,江君崇已经走到林无面前,将自己的衣领拉开,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你来吸吧!”
看到江君崇这样子,林无倒是被逗乐了,刚刚房间里尴尬的气氛也缓解了不少,林无想起上次吸血时候江君崇身体僵硬,一定是因为疼痛。
林无记得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看世界简介,还有看林雾吸他的血仆时候,那些人类还有血仆明明表情都是一脸享受啊,怎么到自己这里跟虐待一样,这时候就该找万能的系统了。
【怎么吸血才能安全无痛苦?】
【血族唾液具有麻醉以及不明效果,请充分麻醉后再吸血,以减少痛苦,当然适当的疼痛有助于增加情趣。】
【什么情趣?系统你出来说清楚。】
【:)】
最后系统直接在林无脑中给了个表情,林无真是惊了,一直以来系统都是机械电子音,毫无一丝人情味,现在居然还会卖萌了。
看到林无一脸好像遭雷劈的表情,另一个空间中的某男子毫无形象笑的直拍大腿,刚刚那个表情就是他给加上去的。
林无表情很快就调整回去,看着江君崇好像是被逼着去炸碉堡一样,林无语气变软,安慰道:“上次是我没有经验,这次不会让你这么痛的。”
在林无的安抚下,江君崇身体放松了一些,这次林无严格按照系统所教,在准备下口的地方舔了好一会儿,直到让江君崇耳根都发红了。
目光专注于脖子的林无没有发现,江君崇的瞳孔居然也化作了红色,红的几乎要滴出血来,里面充斥着情欲,却被他压制住,慢慢又变回黑色。
林无现在也很困惑,怎么按照系统说的,这麻醉没让江君崇放松,反而身体更僵硬了,他猜测也许江君崇还是紧张吧。
感觉差不多了,林无就下口了,这次他轻轻将獠牙刺入,改走温柔路线,却也让江君崇轻哼了几声,只是那声音里似乎透露着声音主人现在很舒服。
这次林无没有吸食过量,所以吸完之后,江君崇脸色也不像上次那样差,还比之前更红润一些。
“这次痛么?”林无还是要问一下吸后感,吸取经验来不断改善自己的吸血技术。
“不、不怎么痛……”江君崇说着话眼神右顾右盼,不太敢看林无的眼睛。
听了好评,林无在心里给自己进步的技术点了个赞,将之前特地去办的附属卡给了江君崇,“这张卡也给你,不要舍不得用,随便花。”
☆、第三十六章
江君崇有些木愣愣的接过卡,将卡捏在手中,心思却好像不在卡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无这次来的任务已经完成,也不再准备多呆,“我走了,下次再来我会打电话给你的。”林无说完,感觉自己好像有种金屋藏娇包养情人的感觉。
看着林无转身走向门口的背影,江君崇不由迈出了一步,张了张口,欲说出的挽留之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下去,最后只道了一声“再见”。
林无没有转身,站在门口,举起右手挥了挥,开门离开了,江君崇看着关上的门,眼里满是挣扎,“再等等……”
林无感觉现在当务之急,是想出怎么报复邵以冬和那个害死林雾的情人,尤其是那个情人,虽然林无也不太喜欢林雾的性格,但是至少他最多嘴巴坏点,并没有伤害别人,这罪不至死。
而且在他看来,邵以冬不喜欢林雾,可以直接开口拒绝他,何必要这样玩弄林雾的感情。
结果没等林无去找邵以冬,邵以冬就自己找上门了,邵以冬和林雾关系暧昧这件事,很多血族都知道,大多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等着林雾被邵以冬虐哭。
后来林雾消失了一段时间,让他们还挺失望的,没有好戏看了,这次在微博上居然发现林雾当模特火了,虽然名字有些不一样,气质也变了,但是那张脸他们却是不会认错,当即就去找邵以冬问了。
邵以冬平时根本不看微博这些东西,还是被他们问了才知道这件事,这才察觉到最近林雾都没出现在他身边烦他,难怪最近心情这么好。
结果一看那些人给的照片,邵以冬就愣住了,这几张照片上的人与他印象中的那个人完全不一样,印象中那个人虽然相貌一样出色,可是却眼高于顶,骄纵傲慢,只有在自己面前,才会收敛不少。
他无意间看到过林雾和别人相处,不张口那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一张口说话就好像一盆污水泼上了画,一下子就把画给毁了。
他本来接受林雾的求爱就是看上他的脸,所以对于他平时什么品行,也不太在乎,结果林雾却不肯与他发生关系,所以也让他更不待见林雾了。
现在猝不及防看到了林雾的另一面,虽然眼里还是一样的傲,却傲的让人不自觉想要征服他,邵以冬就是这样充满征服欲的男人,看着照片上的人,邵以冬居然产生了欲望,所以邵以冬在晚上来到了林雾的家。
结果林雾家里居然还没人,这让邵以冬恼火不已,按道理平时他肯定直接就开车走了,但是今天的照片让他居然感觉有些心动,还产生了欲望,不知名的情绪让他坐在车里等待着,在抽了好几根烟之后,林无的车开进了专门的停车位。
林无慢吞吞的从车上下来,关车门锁了车,看都不看自己路过的一辆轿车,就准备上楼,走的路上他还在思考自己的复仇大计。
邵以冬的车就停在林无停车位到自己家的必经之路上,他还开了车窗,叼着一根烟装着逼就等着林雾发现自己,然后激动的,受宠若惊的过来和自己说话。
结果邵以冬等啊等,等到林雾走到自己车窗旁,然后……继续大步往前走,看都没看他这边,眼看着就要进楼了。
邵以冬终于坐不住了,打开车门走下车,有些恼怒的将嘴里叼着的即将烧尽的烟扔在地上踩灭,大步上前拦住了正在边走边专心思考的林雾。
突然被拦住路的林无停下一看,邵以冬就站在自己面前,这么一细看,他也理解了林雾为什么这么迷恋这邵以冬。
这样貌不凡,还一副霸道总裁的模样,光是站在那里就霸气侧漏了,这霸气一开,连林雾那骄纵脾气都被完全压制了,小处男林雾当然就败在了他的西装裤下,要是林雾性格是比较温顺型的,邵以冬再痴情点,完全就是一本bl版霸道总裁爱上我。
林无倒是对这样的霸道总裁不感冒,林无现在还没想好怎么对付这邵以冬,干脆直接无视他,绕过邵以冬就准备走,他也不怕邵以冬,他早就在系统空间里看过,有一种短时间提升实力的药丸。
这个药丸应该是修仙世界的产物,效果可以短时间提纯自身灵力,林无问了系统这对于血液纯度有没有效,系统给出了肯定的回答,只是比较贵要2000g,不到万不得已,林无并不想花这笔冤枉钱。
邵以冬本来以为林雾是没看到自己,结果现在自己都站人面前了,居然还视而不见,这让邵以冬真生气了,以他在人类中还有血族中的身份,还没有谁这样给他甩过脸子。
直接就伸手抓住林雾,“林雾,你这是什么态度?这么晚了才回来,你去哪里了?”
林无挣了几下没挣开,这才正眼跟邵以冬对上,“放手,我现在叫林无,那个像傻子一样追着你跑的林雾已经不在了,至于我去哪儿了,抱歉,那不归你管。”
其实林无想说像傻逼一样的,只是感觉说话还是要文明点,而且他说的也的确是实话,林雾的确已经死了。
邵以冬却以为是自己前段时间的冷落让林雾失望了,才说出这话,语气居然有些软下来,带着一丝以前林雾从未感受过的温柔,“好好,林无就林无,前段时间是我冷落了你,这不是来你家道歉了吗?”
林无毫不动容,也许这些少有的温柔能让林雾感动,对他却是不能的,“邵以冬,请你放手,以前纠缠你是我的错,我现在想明白了,以后我们就是陌生人,我不会再去纠缠你的。”
邵以冬还当林无是在闹脾气,还是不肯放手,看林无漂亮的粉唇一张一合,脑子一热,一只手按住林无的后脑勺,低头就想尝尝那是什么滋味。
林无这边还在等着他放手,结果看这情况不对啊,这是要大庭广众耍流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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