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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古穿今]巨星范儿 作者:寒实

    正文 第21节

    [古穿今]巨星范儿 作者:寒实

    第21节

    ……

    回家的第十一天,温以言接到了他人生中的第四份剧本,一个年代剧。

    上世纪初,那是一个动荡的年代——皇帝被迫赶下台,外族强势入侵,军阀割据混战。

    年轻时候的萧将军骁勇善战,靠着一股狠劲打下半壁江山。如今年纪大了,他守着自己的“萧氏王朝”过上了奢靡的老年生活。

    萧老将军有三个儿子。从表面上看,老大稳重,老二温和,老三不羁,且各有各的小心思。随着老将军日益昏聩无能,三个儿子也是小动作不断。

    老将军越活越不靠谱,居然看上了满春院的头牌赛金姑娘,也不管人家小姑娘愿不愿意,硬是强抢进了将军府,还封了一个姨奶奶的称号。

    于是,当时最出名的京剧戏班荣天顺第二天就上演了一出《宇宙锋》……

    剧中的主角商春芳,也就是温以言的角色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一场特殊年代的特殊情感大戏就此上演。

    “呼呼~”温以言“啪”的一声合上剧本,年代剧就是辣么狗血,就是辣么纠结,就是辣么夸张。

    而且最重要的是,剧本的最后一页、最后一行——“未完待续”!

    呵呵哒,没写完?这是在逗他玩呢!(╯‵□′)╯︵┻━┻

    ☆、第73章 剧本

    回家的第二十一天,家里来客人了。

    “我是该剧的原作者,我来和你谈谈剧本的事情。”闵闲开门见山道。

    温以言有些呆滞,这卖古董的还能卖字?新世纪的人才已经如此泛滥成灾了吗?

    闵闲还是初见时一副慵懒的贵公子模样,他悠哉悠哉吐出一口烟,“毕竟这是我的处女作,也是我的人物自传,有些重点必须跟你讲清楚。”

    温以言的表情从(⊙o⊙)变成了(⊙﹏⊙)b。

    处女作啊,质量能保证吗?

    人物自传啊,剧本里那是两百多年前的人物了,千万别告诉他闵闲是一只百年老妖!

    “艺术加工行不行啊?”自称是编剧家属,兼电影投资人之一的妖孽男跳出来,他殷勤地给闵闲端茶倒水,顺便嘲讽一下温以言没见识。

    “行行行。”温以言茅塞顿开,原来经过艺术加工,主角可以完成从商人到戏子的质的“飞跃”。按照这样的加工规律,萧将军的原型难道是……玉帝老儿?=_=

    妖孽男肖恪,也就是“玉帝老儿”他儿砸,自豪地表示,并不!他们是威武雄壮、机智过人、一脉相承的土匪哦。土匪下山,那就是黑帮!

    “闵哥,那这个……”温以言指着最后一行的“未完待续”虚心请教。

    闵闲乜了一眼剧本,抽完最后一口烟,香烟屁股还没完全熄灭,肖恪已经起身将烟缸搬走。虽然嘴上不说,某人还是希望他少抽些烟。

    瞧着他最终选择的人匆匆走远的背影,闵闲是真心觉得足够了。

    “闵哥,你们这是……?”终于成了。犹记当初肖恪当众求婚被踹,似乎也没过去多久。

    “嘘~”闵闲用面部肌肉回答温以言——知道就好,别说出来么,这多不好意思。

    等肖恪再次回到客厅,闵闲正在给温以言讲剧本。

    故事的起因是这样的:猪脚商春芳是个戏子,他有个青梅竹马被“土皇帝”萧老将军掳走,他愤怒地上演一出《宇宙锋》。

    《宇宙锋》是一出什么戏呢?

    奸臣赵高盗取当朝大臣匡洪的传家宝剑“宇宙锋”,后持剑刺杀秦二世以嫁祸匡洪,秦二世怒斩匡氏满门。

    而有趣的是,这匡洪的儿媳是赵高的侄女。眼见匡氏没了,赵高转手将赵女赠与秦二世。

    赵女一恨赵高诬陷匡家,二恨秦二世荒淫无道,迫于无奈只得装疯卖傻,以抗强暴。

    而在当时,商春芳已经是个名角,多少所谓的权贵愿意捧他的场,喊他一声“商大家”,却依然改变不了他身份上的卑微。

    商大家上演一出《宇宙锋》的消息迅速传遍将军府所在的省城。他的本意是暗示赛金装疯卖傻,谋定而后动。而有人却从这一出戏中看出了别样的门道,比如说,刺杀……

    萧老将军的大儿子萧怀杀伐果决,是一个理想的接班人。二儿子萧悦温文尔雅的面具下,掩藏的是野心勃勃的权欲。

    剧中,商春芳与萧怀从相互利用发展到相知相爱。乱世的边缘爱情是轰轰烈烈的,因为它短暂而刻骨铭心。

    萧怀确实觊觎他老爹的权柄,但在国之将倾的时候,他选择了攘外,于是,一去不复返。

    ……

    温以言这时候才能够看出来一些故事的雏形。萧老将军一家子,可不就是妖孽男肖恪一家子么?名字都懒的改,直接把“肖”换做“萧”,这真的有必要么?

    “初见萧怀,他穿着一身藏蓝色的军装,宽肩窄腰,气势如虹。

    他的鼻子高高的,直直的,好像山的脊梁。眼睛不仅很大,而且很长,像一潭深水。他喜欢时不时地挑眉,却不显轻佻,只显英气。对了,他的下巴上还有一道浅浅的沟,非常威武的样子……”

    闵闲用平静清冽的声音絮絮叨叨地讲,他描述的不是他笔下的“萧怀”,而是透过层层叠叠的斑驳记忆,最终刻在他脑海里的“肖怀”。每一字每一句,都带着若有似乎的缱绻。

    于是——

    “咳咳咳!”现任童鞋反应剧烈,一时之间咳得惊天动地,却也假的很,“咳咳咳咳咳!”

    闵闲淡淡地瞥了肖恪一眼,充满不屑的语气道:“咳什么咳,你大哥每天都被自己帅醒,还不让我陈述事实了?!”

    妖孽男被噎得说不出话,心里默默内牛成河,他也是很帅很帅很帅的好么!不过,他媳妇说话真带感,真td性感,真想立马回家深入探讨一下他和他哥谁更帅的问题!

    温以言默默看着两人秀恩爱,突然发现自己身上某些宝贵的东西还没掉光,比如说,节操!

    肖恪泪光闪烁的眼睛直直注视着闵闲,后者落败。闵闲长话短说,很快将剧本总结,“其实就是那么一回事儿,你自己看剧本也是一样的。”

    没错,温以言点头。

    闵闲稍作停留,欲言又止道:“剧本只差一个结局。其实我比较犹豫的是,要不要让商春芳和三弟在一起,也许悲剧更能提升全文。”

    是写实还是写意,这是个问题!

    闵闲纠结,一边的肖恪比他更纠结——媳妇要写一个关于初恋的故事,主角当然不是自己!这也就算了,好不容易情敌领了便当自己顽强顶上,媳妇居然为悲剧而悲剧,不肯承认自己的正宫身份!

    这简直不能更悲剧!

    肖恪像一只即将被主人抛弃的金毛,惨兮兮又惨兮兮。

    “求名分!汪!”

    “求dg!汪汪!”

    “求代表月老消灭前任!汪汪汪!”

    ……

    闵闲对肖恪摆摆手,示意他别闹,“最后我还是决定……孤身有孤身的活法,就这样吧。”

    他拿出一只钢笔,稳稳当当地在“未完待续”上划出两杠横线,在纸张的最后写道,“漫漫人生路,踽踽而独行,回首百年,无忧亦无怖。”

    温以言表示赞同。那是商春芳和萧怀的故事,和他眼前的闵闲和肖恪有什么关系呢?这样的结局就很好。

    ……

    送走了小两口,又迎来了袁镜带着小徒弟肖衍回家。

    “师父,今天的二十页《易经》易经看完了!”肖衍兴奋地朝温以言喊道,任务完成,他想玩网游!师父代言的那个网游,简直帅呆了酷毙了美翻了!

    前几天他和小伙伴们说他爸就是温以言,辣个红遍地球村的网游代言人!小伙伴们吓得吃了一鲸,然后一致反驳:温天师姓温,他咋姓肖呢?分分钟拆穿肖衍的谎言,嘲笑他说谎忒没技术含量。

    肖衍瞬间心虚。的确不是老爸,是师父啊,但其实和老爸没区别哒。

    时至今日,肖衍的思想境界更上一层楼。既然没区别,那就不要在意了么!玩自己的网游,让别人舔屏去!

    想想他师父的游戏昵称“请叫我雷锋同志”,以及“师母”的昵称“雷锋的同志”,好挫有木有?他瞬间觉得自己是宇宙第一帅,游戏必须好好玩!他们家的审美和品位全靠他一个人扛着了!

    温以言不会教孩子,因为他师父当年也不会教他。只是拿来一本不知从哪个犄角疙瘩里挖出来的相术大全让他看。能有如今的成就,可以说,温以言绝壁是天赋异禀!╮(╯▽╰)╭

    这套方案用在肖衍身上,袁镜很是看不过去。他拽住肖衍的衣领,“作业完成了吗?二十页《易经》光看可不行,背下来了吗?在学校有没有欺负同学和老师?”打架打赢了吗?

    肖衍一一点头,“完成了。师父没说要背下来。没有欺负人。袁叔叔,师父刚刚同意我玩游戏了。”说完撒腿就跑。

    袁镜讨厌那个小崽子作对般的喊他“袁叔叔”!“师母”也不喜欢!他觉得有必要让小崽子吃点瘪。

    厨房里,是温以言有条不紊忙碌的身影。

    一双手臂从身后环住温以言,袁镜埋头在温以言颈间,蹭蹭蹭!

    “别闹!”半小时之前看别人的伴侣像金毛,半小时后,看自家伴侣像哈奇士肿么破?

    袁镜闷闷的说:“国的电影快上映了,哈里导演邀请你去首映发布会。去吗?”

    想起那个很傻很白很天真的一代大虾,温以言有种恍如隔世,恨不得捂脸的冲动。

    记得当时年纪小,一着不慎接了角。演得,真心不咋地!

    “能不去吗?”温以言问得小心翼翼,虽然觉得不去的可能性有些渺茫。

    袁镜环着温以言的手臂紧了紧,继续埋头在对方颈间闷笑,“干嘛不去?哈里导演包吃包住包机票,我还陪吃陪喝陪睡觉,你赚大发了。”

    总裁大人泥垢了,咱不是不差钱的主吗?还有,到底是谁陪谁啊!

    温以言最终还是接受老哈里诚挚的邀请,猪脚若是缺席首映,那真是太td不给面子。

    袁镜则是暗自比划了一个剪刀手,徒弟神马的,就该待在家里乖乖地看家!

    和新剧组协商好拍摄时间,其实是袁镜单方面通知,国民夫夫踏上了国之行。

    温天师无时无刻不在出名,这次,当然也不例外。

    ☆、第74章 度蜜月

    “温以言!温天师!温大神!艾玛,你们这是要急死我!巴拉巴拉……”电话里传来经纪人徐改改的鬼哭狼嚎,他实在很想喊一句赶时髦的话——急死本宝宝惹!

    温以言的手机显示电量只剩百分之十三,他实在不想接徐改改的夺命连环call,又担心这货真有什么急事。

    徐改改确实有急事。哈里导演派来接机的工作人员没接到温以言和袁镜,他这才发现老板和自家艺人玩起了“私奔”,只留下一张便条——“期待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电影发布会会准时参加,请勿打扰谢谢!:d”

    泥煤的请勿打扰!人呢?人都去哪里了?

    徐改改一边向哈里导演说明情况,一边坚持不懈拨打温以言的电话,在第十四次的时候,电话终于接通。

    温以言蹙着眉头,温大神?你才瘟大神,你们全家瘟大神!心情瞬间不美了。

    袁镜“啪叽”关掉手机,随手塞在裤兜里。轻轻牵起温以言的手,自然而然的并肩同行。

    “喜欢这里吗?”袁镜望着温以言的时候,深情又帅气,像是从童话中走出来的王子。

    修长的手指拂过温以言的额发,“你看!薄雾浮上湖泊飘过田野落于山间……等我们老了,就来这里定居,每天都在这样的清晨中醒来,好不好?”

    温以言:“……好。”为嘛突然从霸道总裁变身文艺青年?难道今天没吃药?

    袁镜拉着温以言向山上走去。

    山上风景果然美丽,穿过重重树林,却是一座年代久远的小教堂。

    阳光、鲜花、教堂、爱人。

    这是多么得天独厚的求婚必备要素,只差一对戒指了。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没有钻戒怎么办?温以言用脑电波迅速扫描全身,滴滴滴,发现目标物品!

    “走,进去看看。”袁镜率先迈开步伐,却被温以言一把拽了回来。

    “唔……”在袁镜的印象中,温以言第一次如此主动和热情。于是,他用更胜一筹的主动和热情回应对方。

    身体紧紧贴合,舌与舌的交缠仿佛都带着电,让人觉得麻酥颤栗,天旋地转。

    不知不觉,温以言已然背靠着一颗大树,袁镜一只手臂虚撑在他的发顶。两人静静地喘息着,额头亲昵的贴在一起。

    “宝贝儿,你今天特别热情,是终于发现你老攻的好了吗?”

    卧槽!

    温以言喘着粗气一言不发。右手默默地伸进上衣内……侧的口袋。

    “小妖精,你……”想打野战?袁镜盯着温以言的手眼冒绿光,情不自禁地舔舔唇角。这个注意好啊,人不风流枉少年,趁他们还年轻做些刺激的、爱做的事情,等将来年纪大了可就不好意思啦。

    温以言板着大红脸,气愤地挥开袁镜的爪子,“妖精泥煤!为老不尊!色情狂!大变态!你想什么呢啊?!”

    想什么?想干你!

    推开黏在身上的狗皮膏药,温以言的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所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愿意和我此生共度凶险,死后共赴黄泉吗?”

    想他温以言,玄门大隐隐于市的第五百多少代掌门来着,从来都是铁口直断阴阳事,神机妙算无遗漏,如今却看不清袁镜的相,可见他们的命运早已相连。

    袁镜有一些些失神,有一些些惊喜,有一些些无语,还有一些些懊恼。求婚这种事情,难道不该是老攻来做?并且,他绝不会用词如此……有个性!

    “……我愿意。”这个必须愿意啊。

    温以言面无表情,“你,迟,疑,了。”=_=

    “我愿意!”袁镜瞬间小宇宙爆发,像圣斗士发大招一样,鼓起全身的力气大声喊出,树林跟着震三震。

    从温以言手中接过一枚金丝血玉,透过清晨的阳光,玉中仿佛有什么神奇的液体顺着纹理静静流淌,一种神秘莫测的美丽。

    “怎么有两枚?”袁镜一边问,一边双手环过温以言的脖颈,将玉佩挂在对方胸口。

    袁镜比温以言高一些,温以言替对方戴时略感吃力,“你忘记了?一枚是拍卖会上得来的,一枚是闵哥送我的。”

    温以言皱眉,他觉得这两枚血玉有种不太妙的感觉。不过此时没有其他道具,先凑合着用,回家再换其他信物。

    袁镜也皱眉,这种一生只有一次的重大时刻,爱侣居然想着其他人想到出神,这不是打脸是什么?是个男人,是个老攻,那就绝壁不能忍!

    于是,袁镜“嗷呜”一口咬住温以言白皙的脖子,从轻咬到舔舐,务必让对方眼里只有自己。

    两人顺从自己的内心,情不自禁想做一些更加契合的事情,太阳突然躲进云里,仿佛不好意思围观呢。

    “砰!”一声巨响,教堂的门突然打开,狠狠撞击在墙边的木桌上,桌子上的瓶瓶罐罐掉了一地,流出深色的不明液体。

    一个苍老又沙哑的声音飘来,“年轻人啊,小心……”

    ……

    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是绝壁不会来这座古老的小镇,体会什么该死的田园风光!这里简直是一场噩梦的开始!

    温以言这样想着。这似乎是每一个恐怖千篇一律的开头,然而事实也相差不远。

    教堂里突然冒出来阴森森的老妪,干瘪枯瘦的身材,布满皱纹的脸庞,黑乎乎空荡荡的衣服,让人联想到三个字——老巫婆!

    “老巫婆”破坏了整个求婚的浪漫氛围,温以言下意识摸了摸颈间挂着的血玉,拉着袁镜匆匆离开此地。

    踏出树林走上公路的一刻,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

    卧槽!能不能不要如此悲催!!!

    无奈地狂奔在公路上,心中早已内牛满面,这是真正的泪奔啊摔!直到一辆suv停在路边,好心人送来最暖心的帮助。

    “两位是来塔利亚小镇度假的?”车主是个三十多岁的欧洲男性,声音带有磁性,给人很绅士的感觉。

    车主边上的副驾驶躺坐着一名亚裔女子,据说是车主的妻子。他们刚坐飞机回到塔利亚小镇,女子太累以至于睡得十分的沉。

    后排除了袁镜和温以言,还有一名十五六岁的金发碧眼软妹纸,她也是搭了好心车主的顺风车。

    “我们来这里度蜜月!”袁镜用英语同车主交流,毫无障碍。

    “哦?祝福你们。塔利亚是个迷人的地方,好好享受。”车主从后视镜里看了袁镜两眼,嘴角不可察觉的向上扬起。

    袁镜道谢。

    “要来点咖啡吗?”车主递来两个玻璃瓶。“莉兹,你怎么不喝?”

    金发碧眼软妹纸显然不太高兴,她嫌弃地拿着玻璃瓶,又朝车门靠了靠,想要离袁镜更远一些。

    “我们还不熟,请叫我伊丽莎白小姐好吗,霍克先生。另外,我必须指出,这瓶口已经开过了,瓶子里的东西恐怕不是原装,我不能喝这种来路不明的液体!”伊丽莎白小姐高扬着头颅,像一位骄傲的小公举。

    然而小公举双眼无神,空有一对漂亮的碧绿色的眼眸——她看不见!

    袁镜和温以言都没有再看伊丽莎白,即使对方发现不了。

    温以言觉得有些冷,不论是温度还是氛围。“哦,是的,从包装上看,这应该是一瓶橙汁。”

    前面传来霍克先生的低笑,“两位观察的可真仔细。这是我妻子替我准备的咖啡,因为我不喜欢自动售货机里的廉价咖啡,而开车又不得不喝咖啡提神。”

    霍克先生耸了耸肩,笑着看向沉睡中的妻子,“我的小娇妻真善解人意,不是么?”

    后座的三人点头称是。

    “好了,请诸位安心喝吧,尝尝我妻子的手艺,相信一定会满意的。”

    温以言试图透过反光镜看看车主的表情,然而只能看到他的背影。而车主的“小娇妻”,由于坐在正前方,更是连背影都看不到。

    伊丽莎白小姐冷哼一声,仿佛在说,那本公举就赏脸喝一口!她拧开瓶盖对着瓶口抿了一下,也不知喝没喝。

    温以言看了看手里的瓶子,最后把视线转移到窗外。

    外面的雨是极大的,几乎看不清前路,迷迷茫茫,只有树影迅速向后倒退。

    袁镜也没有喝,他一手握着瓶子,一手与温以言十指交握。

    突然,一阵欢快的音乐声响起,车主低沉磁性的声音唱起歌来,似乎是一种奇怪的方言。

    “这是我自己录制的民谣,怎么样?”车主笑着回头。

    伊丽莎白小姐一点没有失明者惯有的胆怯,她撇撇嘴,“哦,那真是不怎么样。”

    温以言忍笑,袁镜紧了紧十指交握的手。

    车主没有生气,他也笑了笑,递来一盒纸巾,“伊丽莎白小姐,擦擦嘴角吧。”

    伊丽莎白小姐恼羞成怒了,她拔高声音回道:“不擦!”

    然后伸出舌头舔舔嘴角。

    温以言又想笑了,心道还是个孩子啊,并且热心地接过纸巾盒子,抽出两张塞在伊丽莎白手中。

    一阵浓郁的,特别的香味随之飘出,一下子就在车厢中弥漫开来。

    “!¥……¥”音响里,是车主用充满磁性又低沉的嗓音唱着欢快的民谣,他似乎很开心,跟着音响里播放的歌曲一起唱。

    车主音量不低,大半个小时过去了,而他的妻子还在沉睡。

    温以言突然打了个激灵,车厢里似乎有点冷啊。

    ☆、第75章 神逻辑

    车主霍克先生欢快的声音在车厢内一遍又一遍的循环播放,几乎把窗外的雨声掩盖。

    袁镜不动声色地用手机搜索着什么,温以言表示他看不懂。

    “滴滴!”手机发出电量过低,即将自动关机的警告。

    袁镜无奈将手机塞回上衣口袋,心中的小人正暴躁地抓耳挠腮——教你追求二人世界只带一只手机!教你不检查手机的剩余电量!教你大清早的不看天气预报就往深山老林跑!教你随随便便就上了陌生男人的车!

    og,起初看着哪里都正常,如今处处透着诡异。车主说要把他们载回塔利亚小镇最繁华的地方,在那里回旅店也好,坐车回a市也好,或者去车主家做客,都是比较方便的。

    然而,不知多久过去了,也许还是半个小时吧,他们仍然在公路上行驶。

    “嘿,霍克先生,您可真自恋!”软妹纸忍不住打破沉默,“能放点其他音乐吗?”

    车主表示没问题,并且绅士的询问伊丽莎白想听什么?

    “温天师知道吗?我要听他的《等我的星光》,《听不到声音的房间》,或者《心有蔷薇》!”伊丽莎白一秒变身狂热粉丝,无神的大眼睛都似乎有了神采。她脸颊微红,身体坐直,兴奋又期待地“看”着车主。

    温以言:“啊……?”

    他没有失忆吧?!小粉丝(???)刚刚报出的一串歌名……都不是他唱的啊?他唯一做过和音乐有关的事情,那绝壁只有友情出演了好哥们梅敬燕的v。那叫神马来着,好像是《时间犄角》?

    所以他疑惑地望着伊丽莎白,“这都是谁的歌啊?”

    “温天师温以言不知道啊!那可是男神大大啊啊啊!这些歌曲中,我最喜欢他的《等我的星光》!”伊丽莎白兴奋中不忘鄙视温以言,“你长着眼睛做什么?难道不知道要好好欣赏男神大大爆表的颜值?!”

    “……”温以言摸摸鼻子,三秒钟过后,才慢悠悠的回道:“啊?”

    伊丽莎白一腔追星的热情被一盆凉水浇灭,她开始用另一种语言自嗨,“叽里咕噜叽里咕噜……”初步判断是意大利语。

    温以言表示十分意外和惊奇,他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看向袁镜。袁镜是一如既往的淡定,抬手,揉揉发心,蹭蹭脸蛋,亲亲嘴角……尼玛的,真是够了。

    那么一瞬间,车主表情狰狞,随即又露出诡异的微笑,然而没有人注意到。

    他打断疯狂的伊丽莎白,“别这样,亲爱的莉兹,我的小妻子还在睡觉呢。”说着就空出一只手来,轻轻抚摸他妻子的脸颊。

    此时温以言终于看到对方的表情,那笑容不知怎滴,让他忍不住抖起一身鸡皮疙瘩。

    伊丽莎白冷静下来,“我很抱歉,我有些太激动。”然后气势一变,“但是,你不能叫我莉兹,刚才我说过的!”

    车主低笑,“好的,我知道了。”

    车厢内又恢复了静默。尽管冷气十足,但那股弥漫在空气中的浓郁香味挥之不去,熏得人头昏脑涨。

    “霍克先生,我们到哪里了?”袁镜终于开金口。

    车主立即回道:“别急别急,雨太大了!瞧,我只开四十五码,现在差不多过了一半路程。”

    然后,他又开始推荐他小妻子为他准备的咖啡,“尝尝咖啡吧,不然在车里睡着不但不舒服,还容易着凉。”

    三人虚心接受,坚决不喝。

    车主“哈哈”的笑起来,“别这样,你们难道怀疑我在咖啡了下药?”

    这可难说,光瞧着那一直睡不醒的“小妻子”就觉得此人处处透着诡异,哪里还敢喝什么咖啡,尽管它上上去、闻起来都很正常。╮(╯▽╰)╭

    见众人不回答,车主又独自唱起歌,还是之前那一首欢快的民谣……

    温以言觉得一阵睡意袭来,他昏昏沉沉枕着袁镜陷入浅眠,似梦非梦中,似乎听到有人在说,“到小镇中心的道路封锁,先到我家避雨吧”。

    于是,温以言清醒的时候,已经抵达霍克先生家中。

    “你的房子真特别。”见温以言已经醒来,袁镜走到窗前向外张望,不动声色的推了推防盗窗,“简直像一座巨大的、精致的牢笼。”

    霍克先生低笑,并不接袁镜的话,“今天的雨真大,把我的衣服都打湿了。”他有条不紊的整理衣衫上的每一个皱褶,却给人一种非常兴奋的感觉。

    温以言有种大事不妙的预感,他起身挨在袁镜身边,暗自提高警惕。

    “霍克先生,非常抱歉,请问能借用您家里的卫生间吗?”金发碧眼的软妹纸起身询问。

    霍克先生很绅士,让他的小妻子带伊丽莎白去了洗手间。

    没错!他的小妻子从沉睡中醒来了,就在他们抵达目的地的前一刻钟。意料中的,妻子早已被害的场景并没有出现。

    “不介意我们随便看看吧。”袁镜漫不经心的说,顺便让温以言走在他前面。

    屋子里的东西都极其平常,看不出任何个人特色,除了占据1/2客厅的巨大书柜。

    足足两层楼高的书柜像个螺旋上升的宝塔,一厘一毫都不差,完美的像是精心丈量过才将藏书摆放上去的。很壮观,也很诡异。

    “创世之初,人类的口音、语言都是一样的。然而人们贪生怕死,恐惧着像先祖一样被洪水淹灭,很快决定共筑一座城,和一座塔。”

    男人说着耳熟能详的的传说,突然就笑了起来,从低笑到狂笑,捂着腹部直不起腰来。

    “哈哈哈!自作聪明是要受到惩罚的!耶和华来到人间,改变并区别开了各种语言,于是,巴别塔成了传说。”

    静默静默。

    “你赞同耶和华的决定,并且为自己独特的方言感到自豪?”袁镜依旧漫不经心。

    “自豪?”霍克先生扯开西装,露出歇斯底里的笑容,“啊,这没什么自豪的,我唱的歌谣都没人听得懂呐!”

    于是霍克先生手舞足蹈,用英文再次演唱了那曲民谣,这一次,再没有人觉得它欢快。

    ——“我是一个慕残者,我也是一个艺术家,我要创造出残缺的极致的美丽,向耶和华换取永生。

    我已经完成了五件得意作品,放置在我的秘密花园里。

    现在这三个美人随我驶往我家,美人不知道自己听到的是什么,他们会欢乐的随我前往。无知而暧昧的外乡人,等待着你们的是双手双腿锯下……”

    卧槽!!!这个人绝壁是疯子!

    疯子先生狠狠抹了把脸,止住癫狂的笑声,他开始做伸展运动,全身的骨骼发出“咔哒咔哒”的声音。

    平静下来的样子看上去要正常许多,然而,这都是假象!

    “其实,上帝也有犯错的时候。语言不通带来的阻碍,在艺术面前根本不值一提!什么巴别塔,那就是一个笑话!”

    疯子先生突然出手,向这座巨大的塔状书柜冲去,“巴别塔”轰然倒塌!

    一本本精装版的藏书坠落在地,发出接连不断的碰撞声,直到,露出被书本层层掩埋的……疯子先生的“作品”。

    卧槽!!!超级大变态啊!

    自从闵闲将那枚血玉送给他之后,温以言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开始走霉运。这一回更是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因为他明显是中招了,全身使不出力气。

    “你们瞧,这是妮娜,我的第一个作品。我完全按照米洛斯的阿芙罗狄特来创作,瞧这断臂,断的多么恰到好处!”

    妮娜站在透明的容器里,就像芭比娃娃被主人小心翼翼地装在塑料壳中。疯子先生紧紧贴着容器,隔着空气描摹妮娜的眉眼。变态!

    “快来看,我给你们介绍,这是瑞秋,我的第二个作品。”疯子先生靠近另一个容器。

    “我一直在思考,阿芙洛狄忒的双手要是还在,她会是在干嘛?我想啊想,想啊想。”疯子先生摇头晃脑,一脸苦恼。突然,他睁大眼睛,几乎将眼球瞪出来的样子。“bgo,我想到了,就是瑞秋这样与众不同!”

    瑞秋是坐在地上的姿势,左手持苹果,右手挽住下滑的腰布。一条修长白皙的美腿横卧在地上,然而,她也只有这一条腿。

    卧槽!除了变态,疯子,温以言想不出其他的词汇来形容眼前这个男人。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她们实在太迷人了,简直完美!”疯子先生踱步到衣柜边,窸窸窣窣的拿着什么,“当然我对你们也相当满意,一二三四五。”数完五件“作品”,疯子先生又数了袁镜和温以言。

    “再加上莉兹就有八件作品了,安琪(之前的小妻子)也很可爱,姑且算上一个。九九归一,上帝一定会被我的作品深深惊艳到,从而赐予我永生的权利……哦,当然不赐予也没关系,你们的永生就是我的永生!”

    草泥马!你才永生!你们全家永生!

    温以言再也忍不住,电闪雷鸣之间,将一早就摸进口袋里的叉子狠狠掷出,戳他丫的面目全非!

    当然,由于不知不觉中了招,飞叉的效果其实并不好。orz

    ☆、第76章 福尔摩斯·温

    美丽平静的塔利亚小镇迎来了极其不平静的一天。突如其来的暴雨不知何时突然停止,太阳拨开云雾再次出现在天空的时候,恍然抬头,哦,原来已经是黄昏了。

    依林而建的房屋里,五座充满创造性的“作品”完全呈现在国民夫夫的眼前,霍克先生变态而残忍的犯罪事实展露无遗,而他即将要对第六七□□件原材料下手。

    温以言觉得三分郁闷七分疑惑,他明明没有喝加了料的咖啡,为嘛还是中招了?好在安慰的是,袁镜似乎还很正常。

    他在奋力扔出叉子之后,摇摇晃晃地倒下,趴在沙发扶手上半点力气都使不出,意识却是无比的清醒。

    “啊……”ヾ(`Д)

    随着他的倒下,袁镜也摇摇晃晃地倒在他身边。总裁大人也默默地中招啦?!

    霍克先生很亢奋。自从他看见总裁大人的第一眼起,他就觉得上帝是偏爱自己的。看,多么完美的五官,多美匀称的身材,多么高冷的气质!冷峻中又带着柔和,简直是从他心目中走出来的男(su)神(cai)!

    再看他身边的小个子亚裔,长相很精致么,也不错!霍克先生直觉他迎来了创作的巅峰期。

    哦,还有那个瞎了眼的小姑娘,芭比娃娃一样的容貌,再加上天生视觉的残缺,简直没有更满意。只是如何完美地将这种残缺表现出来?这是个问题,他得好好思考思考。

    霍克先生看着挣扎的两人,神经质的发出“咕咕咕”的低笑,然后转身,拉开橱柜的抽屉,他依次取出很多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刀具,慢条斯理的按照某种顺序排列。

    他们这是逃不掉了么?所以大变态都不看管着,任由他们趴在沙发的扶手上。

    温以言看看袁镜,他用眼神询问,现在拨打报警电话还来得及吗?然而袁镜用行动回答他——手机没电惹!至于房子里的座机,杀人犯家中肿么可能会有这种破绽一般的存在?

    og,这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qaq

    温以言的衣服被冷汗浸湿,他还风华正茂,他也知道自己天生帅气难自弃,但是,他不想成为“永恒的经典”啊!他还要和自家伴侣一起活到七老八十,儿孙绕膝,五代同堂呐!

    回过神来的温以言脑细胞迅速活动起来,他们不能死在这里!绝壁不能!

    霍克医生,没错,霍克先生主职是一名医生,这从他恶意满满炫耀的医师证、“妙手仁心”的锦旗中可见一斑。他换上专业的手术服,虔诚地擦拭完“创作工具”,一步步向袁镜走来。

    ……

    一晃眼,距离上一次惊心动魄的死里逃生,小半年都过去了。每每想起,温以言仍然心有余悸。这一次,他是带着袁镜,以及靳四海来吃团圆饭的,和叶绯云女士。

    理由是,提前过中元节。这真是一个好借口,呵呵哒!

    “好多年没有下厨,希望手艺还能保留原来的一半好。”叶绯云女士端着一盘番茄炒鸡蛋走出厨房,她一副居家的打扮,完完全全是一位贤妻良母,与第一次初见时的女强人形象大相径庭。

    温以言立即接过还冒着热气的菜盘子,殷勤的喊着麻麻辛苦了。

    温以言的这位丈母娘啊,可是位厉害角色。对于这个称呼,天师大人表示,总不能自己主动喊婆婆吧!╮(╯▽╰)╭

    时至今日,在塔利亚小镇发生的一切好像一部超级惊险的恐怖片加警匪片,想想还是心慌慌。

    当时,霍克医生持刀逼近,砰!一声木仓响。是尿遁回来的软妹纸伊丽莎白,她一手挟持着亚裔女孩,一手举着一把精致的手木仓。

    软妹纸视觉障碍,当然没能打中霍克医生。但令人惊奇的是,同样作为身高165左右的软妹纸,伊丽莎白在看不见的情况下是如何做到挟持人质的?

    难道亚裔果真是孱弱到一定境界了?!

    伊丽莎白打响了武装反抗变态的第一木仓。霍克医生愤怒地将注意力转移到伊丽莎白身上,丝毫不顾人质的安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那人质的综合水平堪堪合格,就是个备胎而已,无聊时消遣的玩意儿,现在有了更好的选择,谁还管她死活!

    霍克医生迅速冲向软妹纸,拍掉她手上的木仓。不论软妹纸如何反抗,一根针深深扎进她的脖颈,软妹纸秒晕过去。

    噔噔噔噔噔!命运交响曲奏起来!英雄救美的时刻终于到来!

    当然,英雄另有其人,就是以叶绯云女士为首的不明团体。

    她带着一队娘子军前来救场,其中一名代号k12的女士远程狙击了霍克医生,一颗子弹正中眉心,大变态001秒之内血槽清零,死不瞑目ver!

    迅雷之势干掉反派boss的之后,警方的支援才姗姗来迟。

    ……

    “想什么心事呢?”叶绯云女士提醒走神的温以言,又想要把她好不容易完成的番茄炒鸡蛋拿回来,万一打翻了可咋办?

    “哦!”温以言回过神,“在想哈里导演,没去电影宣传真的没关系吗?”感觉自己很不敬业的样子。

    按照他心中的猜测,下面应该是其他人贴心的安慰自己——没关系的,老哈里可能耐了,你不去帮忙他自己就能分分钟把电影炒起来!

    别忘了首映会时的疯狂场景,连环杀人案一经曝光,你的粉丝们迅速壮大起来,从国开始掀起一股名为“福尔摩斯·温”的飓风,简直不能在公众面前露脸!

    温天师已经成了真相与正义的代名词,愚昧而无知的粉丝啊!呵呵哒!

    神马死忠粉、铁粉、亲妈粉、路人粉、博爱粉、脑残粉……血压升高起来急救室都呆不下的境界。以上。

    温以言期待着酱紫傲娇的安慰,然而他得到的却是更为傲娇的爸比对儿砸的深深嘲笑,靳四海说:“以言是在想阿镜吧,想他怎地关键时刻就腿软了!啊哈哈哈哈……”

    泥煤的!泥才腿软!泥萌全家都腿软!袁镜此刻真有一种膝盖中了好几箭的赶脚,疼得他脑仁一抽一抽。

    事实上,作为国内霸主、国际翘楚的龙头集团老大,他必须要躲得了暗杀,揍得了绑匪,发得了(求救)信号,抗得了迷药!因此——他虽然有了抗体,迷药对他几乎没起作用,但还是跟着温以言一起倒下,就是为了放松对方的警惕,好来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然而事实是,不但他的“英雄光环”被自己的母上大人抢走,自己假装的“腿软”也在众人的无视下成了真的“腿软”,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袁镜咬牙切齿,“靳—叔—叔—吃—番—茄—炒—鸡—蛋—好—吗!”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

    靳四海顿时菊花一紧,深知自己嘚瑟了,忙不迭的闭嘴,吃菜!时隔二十五年,再次尝到熟悉的味道,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那又酸又咸的番茄,那过甜的鸡蛋,那诡异的姜丝……一代(qian)商(hei)业(棒)巨(o)擘(da)感动的热泪盈眶。

    “对了,那后来伊丽莎白怎么样了?”温以言有些好奇,那个丝毫没有因为失明而自卑的彪悍妹纸,过了这一劫,她的人生一定会更加精彩。

    叶麻麻想了想,噗嗤一声笑起来,“回意大利了,据说她立志要考上警校呢!她老爸布亚诺先生正愁得想炸掉自由女神像。”

    温以言嘴角微抽:“……”这是一个好主意,要炸就炸别人的,毁了也不心疼!

    这一桌子家常菜,色与香是有了,只是这味道,叶麻麻乃确定这不是黑暗料理?

    当然,味道说不上好,但是其乐融融的画面怎么看怎么温馨,一家四口相互夹菜,从桌边的一盆吊兰说到股市暴跌,再从儿时的朋友说道哪家的奶茶更加好喝……靳四海和叶绯云之间,二十多年时间带来的隔阂仿佛从来不存在,但是,到底有些事情,再也回不去了。

    温以言抬头看看叶麻麻,再看看四海干爹,最后,袁镜一巴掌扇过来,“好好吃饭!”好么,那么用力做什么,小心告你家暴哦!

    ……

    随着福尔摩斯·温的名声大噪,《》取得了喜闻乐见的成绩,温以言作为猪脚收获了一枚最佳新人奖,国际上的奖项哦!拿回国瞬间身价飙升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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