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夺玉[金玉王朝第一部] 作者:风弄
正文 第32节
夺玉[金玉王朝第一部] 作者:风弄
第32节
精明的黑眸带上一点笑意,饶有趣味地打量着对面的人。
宣怀风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微微垂着眼睑,慢慢把白粥连喝三四口,放了碗,和他正对着脸,认真地问,「我们现在这个样子,你觉得算是什么呢?」
白雪岚说,「还用问吗?我对你的,当然是爱情。」
「这是你的看法,我却不能苟同。」宣怀风顿了顿,一脸冷静地说,「退一万步说,就算用爱情来比喻,也未必是好的爱情。依我看,只是沉沦于色欲的产物。你的想法,恐怕以为爱情之类的玩意儿,就是欲望方面的故事。」
白雪岚神色正经起来,从容不迫地道,「请稍停,你这样说,我就不服了。」
要在往日,宣怀风万万不会和他做这方面的交谈。
但经了一天的事,此时此刻心境,竟出奇地平和,很有既然在沙场上厮杀多年都没有结果,握手言和倒也不妨的让步。
宣怀风说,「那好,请你解释一下。」挺直腰,摆正了坐姿,朝白雪岚打了个请畅所欲言的手势。
白雪岚说,「照我个人的观点,爱情这样事物,和做人有异曲同工之处,既要长期经营,又要从小处入手。不知你同意吗?」
这两句话,倒没有可指责之处。
宣怀风略一思忖,很客观地点了点头。
白雪岚接着说,「先说做人。若有点出息,就应该有志向,有胸怀,创一番事业。若没有出息,那就是庸庸碌碌混日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过是混吃等死的角色。如果换做爱情比喻,前一种,因为有伟大的胸怀,姑且叫它做高尚的爱情,后一种,因为太平庸了,姑且叫平庸低俗的爱情。在你心里,向往的就是心灵层面的高尚的爱情,是不是?」
宣怀风沉吟片刻,只能又点了点头。
「但是,不管是高尚的人生,还是平庸的人生,只要是人,总有个吃饭穿衣的本能要求。就算历史上的伟人,也必定先要解决吃饭穿衣的需要,才能当他的伟人。而且,就算他已经当了伟人,我想他也少不了吃饭穿衣这种俗事,是不是?有些事,俗是俗了点,却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须有了它,人生才有了基础,才能朝高尚的地方走。」
宣怀风听到这里,脸色已经微变了,对白雪岚摆了摆手,道,「你也请停吧,我知道接下去,你要说什么了。爱情可以比作人生,这我赞同,但那种事比作穿衣吃饭,却是一种狡辩。人不穿衣吃饭就会饿死冷死,这是基本的生存条件,可爱情要是不天天在被窝里翻滚,难道就要枯萎吗?既这么说,青楼里的姑娘们岂不是最有资格讲爱情的人?而相爱的,两地分居的夫妻,倒索性离婚好了。」
白雪岚很有风度地听他说完这番话,一个字也没有反驳,淡淡说,「你叫停是对的,这个问题,像你我这样对坐口辩,若能讨论出个结果,那才叫奇怪了。」
看着宣怀风,施施然挑眉而笑。
英俊的脸庞,既有着微妙的魅力,又似乎邪气危险得很。
宣怀风被他宛如注入了魔力的黑眸盯着,手腕微微一颤,刚夹了的一片酱黄瓜便从筷尖滑了下来。
白雪岚筷子也恰好伸到碟边,在下面稳稳接了,发出低沉的笑声,「沾香斋师傅最得意的手艺,可别浪费了。」
手臂横过桌子上空,夹着那片香脆脆的瓜片,轻轻在宣怀风淡红色的双唇上一触,柔声道,「张嘴。」
宣怀风精致的脸刷地白了一白,下一秒,又刷地一下,全转了不知所措地潮红。
他把筷子一放,站起来就往后退了两步,举起手,猛地擦上面残留的淡咸味。
好像那酱黄瓜上面沾了无药可解的毒液一般。
宣怀风擦了两三下,大概觉得自己的动作太示弱,恨恨把手放下,站直着低头去看白雪岚。
白雪岚也正抬着头,盯着他看,大模大样的,一点心虚的意思也没有。
宣怀风觉得那种目光,就像一只狮子看着一只自己利爪下的羚羊,很笃定,很从容,只是因为它吃定这只羚羊了,故此,笃定从容之中,又有一种君王般的高傲。
宣怀风有过几次前车之鉴,知道再和这目光倔强对视,绝不是什么聪明法子,只能挑起白雪岚的狂性,下面必然要吃一次大亏。
他装作口渴,避开让人浑身发热的视线,走到木柜子旁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几口喝空了杯子,用如常的口气说,「晚饭吃过了,你好好休息,我回房去了。」
白雪岚半晌没做声。
不过也没有反对。
宣怀风便当他默许,朝着门外走,到了门边,猛然心里动了一下,想起昨晚自己一走,白雪岚就不知怎么胡闹,发了一场高烧。
这种事必须先预防一下。
他只好停下脚,回头打量白雪岚。
偏偏白雪岚的情绪,不希望被人瞧穿时,是谁也瞧不穿的,脸上淡淡的一丝波澜也没有,像三月湖面刚下过一场细雨,起了浓浓一重雾,把所有的都严严实实遮了。
宣怀风打量半天,也看不出他到底是生气呢,还是感伤?
或者不在乎?
或者只是摆出个高深莫测的模样,故意试探自己?
心里拿不准,宣怀风便觉得十分无奈,叹了一口气,放软了话,「我今天实在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行吗?」
白雪岚这才开口,「我有不许你走吗?说些这么委曲求全的话,给谁听呢?」
冷冷一笑,唇角勾起的弧线,简直就像脸上硬生生撕开了一道伤口。
宣怀风听他这种找茬的语气,思忖了片刻,然后一跺脚。
真的头也不回地走了。
白雪岚见他出去,仍旧保持原来的模样,坐在椅上不动。
片刻,不见宣怀风转回来的身影。
白雪岚英俊刚毅的脸上,受伤的愤怒一丝丝浮上来。
那些愤怒是没有极限的,像山崩地裂时,大洋的水倒灌回江河一样,远远超过江河可以承受的容量,因此漫过了一切的边缘,不管是良田还是人畜,一律遮天蔽日的淹没。
每淹没一分,那张平日里挂着悦目微笑的五官深刻的脸,便令人毛骨悚然地越狰狞一分。
白雪岚坐在椅上,气得浑身打颤,上下细密洁白的门牙紧咬着,磨得吱吱作响。
怀风。
宣怀风。
宣!怀!风!
这三个字,像三根针,扎在他眼睛里,耳朵里,心口上。
白雪岚浑身充满了一种疯狂的冲动,怂恿着他从这屋里站起来,奔出去。
这种冲动怂恿得他每一个骨头都发疼。
可他,却又不敢离开自己的座椅。
因为一站起来,自己说不定就去干下什么血腥而残暴的事了。
虽然此刻干起来必定十分痛快,但后果也势必是自己不愿看到的。
一口气在胸膛里堵着,他直感到胸口一阵绞痛,就像心脏病发作的病人一样,这种创伤无药可治,他只能忍着,死抓着椅子的扶手,五指在上面划出尖利刺耳的声音。
他挣扎了半天,才张开嘴,大口大口的喘气,像垂死的鱼一样绝望地喘着。
这种本能的方法,似乎帮助了他。
不知过了多久,随着每一次的喘气,胸口没那么堵了,至少没堵得那么要命的疼。
白雪岚又继续深呼吸了一会,才敢慢慢把浑身紧绷的神经放松,一放松,便觉得浑身大汗淋漓,如经了一场肉搏战。
那个铁石心肠的人……
暗暗骂了宣怀风一句,他又不想用更恶毒的言辞诋毁心上人了,只好骂自己一句没出息,唇角扬起自嘲的凄凉笑意。
五指松开,他看了一眼,很坚硬的黄花梨木扶手上,添了好几道抓痕。
再一看,左手上一点殷红,原来有一只指甲边上折了一小块,正溢着血。
白雪岚看着自己的指甲,心忖,上天真是无所不能,造人的时候真是什么都想绝了,每一样都是不可换的,光是说鲜血的颜色,换过另一种,或蓝或白,或紫或绿,就绝没有这样触目惊心。
最奇的是,老天造的每个人,又各有各的特色。
像自己,如果像林奇骏那么温柔体贴,身上不沾着虎狼般的霸气,就不是怀风眼里的白雪岚了。
又如怀风,要是不那么倔强,不那么高傲,不那么不识时务,岂不是成了另一个白云飞?
这样一路想下来,白雪岚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
觉得刚才那样激烈的愤怒,大没有必要,实在是自己本事不够,以后还要多历练才行。
他觉得自己已经冷静了,才站起来。
在房里缓缓踱了几个来回,回味着晚饭时和宣怀风的一轮争辩,眼前稍不经意,便浮出宣怀风双唇贴在白玉瓷碗边上,矜持而可爱,慢慢喝粥的诱人一幕。
霎时觉得腰腹处一股灼热。
白雪岚停下踱步,露出深思的表情。
也是。
就连怀风也说,肉食性动物,没什么鄙下的。
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怪得了谁?
他的深思很快就结束了,脚步变得坚定有力,走到屋子最里头的小隔间里,翻出藏着的钥匙,把一个紫檀木金漆山水图六屉柜上的铜锁打开,在电灯下捣鼓几下,取出一截未用过的迷香来。
这是山东老家带来的东西,送他的人说里面掺的是祖宗传下的秘方,效果惊人。
本来没想过会派上用场。
如今,自己倒要做一回小贼了。
白雪岚眼里,闻到血味的狼一样光芒闪烁,又找了一个崭新的外国打火机,连着迷香一起带出房。
今天晚上却不怎么适宜做贼,头顶上好大的月亮,照得后院里宛如铺了一层银纱,十分美丽。
白雪岚到了月牙门,抓了一个正好路过的听差,低声命令道,「今晚宣副官房外面,都给我远着点。」
听差看他那模样,猜都猜到怎么回事了,一个字也不敢多问,点点头,跑去给管家传达总长命令了。
白雪岚轻易摆平了外防,径直往里走,到了宣怀风房外,不由放轻脚步。
房里黑黑的,已经扭了电灯。
他蹑脚走到窗下,手指抵着窗页,在缝隙里悄悄一瞅,宣怀风正躺在床上,身影如沉默的山峦优美起伏。
白雪岚看见这一幕,胸膛更滚烫了,一股冲动在血管里涌着。
点燃迷香,把飘出丝丝轻烟的那一头伸进窗户。
今天怀风把窗户都掩了,实在帮了他一个大忙。
白雪岚一边拿着迷香,一边苦笑。
他就算是个匪类,原也该是个大盗,现在当个小贼,脸上真不怎么光彩。
怀风要是知道,自己的地位更为下降,其鄙夷蔑视,那是毋庸置疑的。
而怀风就算被迷得神志全无,事后什么都不知道,白雪岚还是会看不起自己。
在遇上怀风之前,白雪岚还真没想过,自己会做出很多连自己也看不起自己的事来。
当然,要他为了一点无谓的尊严和脸面,当他完全无法理解的柳下惠,面对心爱的人还装作全无欲望,那更是不可能的事。
从古到今,为了装君子而坏了自己幸福的人,悔恨的尸骨足以堆成山了。
十足的愚不可及!
迷香燃完,白雪岚立即进了房。
宣怀风被迷了十成十,被人从床上抱起来,还是软软沉沉的,乖得很。
白雪岚把电灯也扭开了,房中瞬间大放光芒,光芒最盛处,就是他臂弯间的俊俏男儿。
而白雪岚,就仿佛成了背着父母偷偷进了糖果屋的小孩子,兴奋得血脉迸张,低头吻住柔软的唇,舌头探进去,肆意地翻搅吸吮。
深吻后,一只手在可爱的身体上摸索,把衣物一一剥净了,低下头,从额头沿着鼻梁、嘴唇、下巴、项颈……一路吻下来。
吻到了白皙结实的小肚子上,双唇流连忘返,在散发着甜味的肌肤上徘徊。
和白日冷漠疏远的宣怀风相比,不,和晚上把他孤零零丢下,还铁石心肠地不回来的宣怀风相比,眼下这一个,实在是太惹人怜爱了。
人对于自己一直深深渴望的东西,总是无时无刻不想着的,但有时候忽然到了眼前,又会生出患得患失,忧患不安的情绪来。
白雪岚遇上别的事也就算了,遇上宣怀风,竟比普通人也不如。
对着如初生婴儿般无遮无掩的白玉身子,宣怀风又毫无知觉,他却感到比宣怀风醒着时还难对付些。
这么完美矜贵的人儿,抱紧了,唯恐弄伤他,不抱紧,血管里那股不要命的亲昵劲又无法发泄。
白雪岚乱糟糟地想着,放任脑里数不清的或赞或叹,或激动或不安的念头互相打着架,在绸缎似的肌肤上印下数不清的虔诚的吻。
他知道,用迷香,是小人的行为。
轻薄一个被迷晕的人,更是小人中的小人。
宣怀风是绝不会对小人用虔诚这样的字眼的,他如果听到,肯定露出那种招牌似的冷艳轻视的表情。
自己这虔诚,也只有自己可感知罢了。
白雪岚在将大快朵颐的狂喜中尝到一丝心酸,便在漂亮的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
自己也脱了衣裤,半跪在床上。
怀风实在太乖了,随着他怎么摆布姿势,四肢柔韧舒展。
白雪岚就像一个对着期待了几十年的美食,好不容易一天可以吃了,却很苦恼从哪头开始时下嘴的人一样,摆布了半日,忽然还是觉得观音坐莲比较好。
又从床上坐起来,把怀风抱到自己膝上,温柔地分开怀风的腿。
一切都准备好了。
忽然,他又满腹地不忍心起来。
也不全然是不忍心,大概也夹杂着心虚和不安。
可笑。
他白雪岚从来都信奉真小人主义的,只要达到目的,什么坏事不敢做,如今也畏首畏尾起来。
白雪岚眼里火焰霍霍闪耀。
他把宣怀风抱在怀里,思考了一会,猛地咬住下唇,把下唇几乎咬出一道血痕。
疼得厉害了,他才得到一点控制欲望的力量,狠着心,把可爱的美味从膝上放下来。
头疼。
头疼!
他真恨自己。
没出息!
怎么就偏偏喜欢这作践自己的骄傲人儿呢?
怎么就这么婆婆妈妈,虎头蛇尾呢?
偏偏胯下还硬得发疼,疼得几乎要了人的命。
白雪岚把宣怀风小心翼翼地放回床上,让他舒服地仰躺着。
真是!连睡相也这么漂亮。
白雪岚叹了一口气,下了决心,跳下床,把丢了一地的衣衫一件件捡起来。
都捡起来了,再抬起头,看看床上令人眷恋的身影,心一阵狂颤。
他蓦地又叹了一口气,手往后一扬,把刚刚捡起来的衣服又全丢地上了,大步走到床边,抱起昏昏沉沉,一无所知的宣怀风。
鼓胀激动的欲根,在洁净的身体上疯了似的狂蹭狂擦。
「我就是食肉动物!我就是色欲的爱情!」
受委屈的野兽般咆哮,从喉咙深处低低吼着,用要把宣怀风永远弄脏,永远沾上自己味道的狠劲,蹭着每一寸,每一寸,毫无瑕疵,温润干净的肌肤。
用整晚的时间,折腾着。
男人的白液,一次一次射在纯洁优美的身躯上。
可白雪岚还不甘心。
他把这些从自己身体里出来的精血,反反复复涂抹在沉睡者的身上,唯恐浪费了一滴,眸子里都带着令人害怕的痴狂的光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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